有关钢结构委托加工合同范本(汇编3篇)

有关钢结构委托加工合同范本(通用3篇)

有关钢结构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篇1

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钢材加工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根据生产或贸易需要,委托乙方加工卷板,该卷板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加工通知单,甲方确认,除此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调拨和加工所有权属甲方的'货物。

3、乙方根据事先约定的提货时间,加工好指定钢材,保证甲方准时提货。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提货,应提前8小时与乙方协商,甲方将尽量满足乙方需求。

4、甲方同意乙方按照“附件一《加工单价表》”的内容收取加工费用。如遇市场行情变化乙方需要调整收费标准,双方可以协商。

5、协议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协议,应立即将情况以最快方式通知对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但因战争、地震等重大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则双方均免于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关钢结构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篇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生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以《委托加工合作订货单》为准。

2、产品规格为:以《委托加工合作订货单》为准。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使用证件说明

1、乙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给甲方,授权甲方在本协议范围内的产品使用。首次加工生产的产品需在 叁 万元以上方提供以上三证,并甲方一次性支付预付金 拾 万元。

2、甲方在乙方生产加工之产品外包装及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标签法等有关规定,若有违规行为,后果自负;并视为甲方违反合同,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生产分装)。

3、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法经营证明(营业执照)及商标受理证明。

4单为准。除以上产品外其他产品乙方概不负责。

5、若非乙方加工的产品,冒用乙方证件的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没收预付金。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规定。

2、乙方仅是甲方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过程的一个制造、灌装以及包装的工序。只承担生产分装产品品质行为的企业,不承担甲方一切销售行为及债权债务的责任!

3、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包装材料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结算方式

甲方在与乙方确认加工生产订单、签订《委托加工合作订货单》之同时,乙方从预付款中扣取该订单费用总额。每次生产订单金额如超过预付金余额,须补足款项乙方才进行生产。

帐号

有关钢结构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篇3

承揽方:

代表人: 职务: 电话:

定作方:

地 址: 电话: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揽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内容:

4、建筑面积:

5、承揽方式:承揽方包工包料

6、工期: 本项目工期天,按甲方指定进场日期计算。

7、共计:元

第二条 图纸或技术资料

双方商定图纸或技术资料采取下列方式提供:

定作方自行设计并提供图纸或技术资料,图纸或技术资料一式二份,定作方、承揽方各执一份。

第三条 定作方义务

(1)负责向承揽方提供水、电。

(2)参与项目质量和项目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尝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揽方义务

(1) 按照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加工,按期保质完成承揽项目;

(2) 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 项目变更

(1) 承揽方在依照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壹天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上述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应继续按图纸或技术要求进行工作,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或损失全部由定作方承担。承揽方在上述时间内得到答复的,应按定作方答复意见进行工作,因按定作方答复意见进行工作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揽方损失由定作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 承揽方在依照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定作方需对原图纸或技术要求进行变更,定作方应提前壹天以书面形式向承揽方发出变更通知。承揽方应按定作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揽人损失,由定作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1) 发生变更后,承揽方应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定作方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2) 变更影响到工期的,由承揽方提出变更工期,送定作方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1) 由定作方提供材料的,定作方应在材料运到项目地点前通知承揽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 由承揽方提供材料的,承揽方应在材料运到项目地点前通知定作方,并接受定作方检验;

第八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项目质量标准 :

(1) 项目质量达到图纸或技术资料的要求。

(2)所有图纸设计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第九条 项目验收和保修

(1) 项目竣工后,承揽方应通知定作方验收,定作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出具验收意见。如定作方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的.,视为定作方承认项目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

(2) 第十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承揽方包工包料的,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双方签订合同,定作方向承揽支付订金30%即 元。剩余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剩余3%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付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合同价款;不同意利用的,重新制作。

(2)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延期天数每日向制作方偿还合同价款 3‰ 违约金。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包工包料的,应当向承揽方偿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3)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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