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委托加工合同(通用31篇)
甲方:a
乙方:a
身份证号:a
一、劳务名称:a
二、制作地点:a
三、工期:按公司的工期要求要成交付成品
四、质量要求:执行公司的工艺文件要求
甲方将钢结构车间的加工制作工作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定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劳动合同和劳动保护条例,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将X年度X月份(以阳历年为准)的钢结构车间的钢构件制作承包给乙放,甲方负责提供制作钢结构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原材料、辅助材料、耗用材料。乙方提供完成钢构件所需的人员,招聘来的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乙方招聘的所有人员必须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好劳动合同交甲方公司备案。
2、甲方负责每一批钢构件的细图详图,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详图出材料单及下料。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和甲方的工艺流程制作,不得任意更改图中所表示的规格和数字及颠倒工艺,如确实发现技术部门出具的详图有错误或不合理而确实需要更改的,应先向技术部门汇报,待核实后,由技术人员更改图纸,出具更改书并签字后再制作。
3、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在工程量满足的情况下,如按现状一跨车间的每月不低于X吨,如三跨车间的每月不低于X吨。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工期安排,无不可力抗因素,不得拖延工期。
4、所需制作人员的多少要满足甲方的工期要求,必须按本公司的规模及预计任务,确定人员的数量应相对固定,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应同志甲方备案,否则出现问题乙方负全责,固定人员应保持在a人以上,以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为宗旨。
5、伙食就餐:为宝藏加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乙方员工应在公司食堂就餐,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员工在厂外就餐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身体不适,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乙方人员意外保险:乙方人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参加投保的人员不满一年中途调换或其本人中途离职该人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承包期内如有工伤事故的,医药费、误工费、赔偿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工人入厂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入职登记、投保事项。否则工人在未登记的情况下所发生的任何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7、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场所,工人住宿所发生的水、电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工程款中扣除。
8、结算制作承包费为固定价格。不论次结构构件加工工艺的难易、构件的轻重,单价为固定价a元/吨(此价格含:原材料及成品材料装卸车人工费、下料、组装、焊接、校正、打磨、构件报检)。
9、乙方有义务对使用的设备进行专人负责并协调甲方机电工定期保养,易损件(如:眼镜、焊枪、割嘴、面罩等等)以旧换新,如人为操作损坏或遗失,就照原价赔偿,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以节约为原则。
10、乙方必须坚持安全生产原则,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和定员定岗,进入车间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中严禁乱串岗,如出现因乱串岗或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机械设备故障或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担。甲方负责乙方所有生产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帽乙方人员每人每年一个,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自负。劳保用品由甲方定期发放,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11、板材切割需合理,已节约为原则,不得大料小用,小料不用。并在操作过程中杜绝焊丝、焊剂、焊条和各种气体等辅助材料的浪费。
12、乙方人员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如不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甲方对乙方招聘的人员有权开除或辞退,起本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提前X天通知乙方,包括劳动者本人。
13、乙方签定本合同时须对所属人员签定劳务合同,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发中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14、劳保用品,乙方所参加制作的人员所需的`各种手套发放,除气体保护焊工外,其他工种的工人每人每月四副布手套,气体焊工每人每月一副电焊手套,钻孔每月一副布手套。
15、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和加工制作工艺及图纸进行加工制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钢构件报废和返工费,人工费、材料费、及辅材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误期等一切费用。16、合同签定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壹万元整。待合同期满和按约定乙方履行完毕后支付。如合同期满后,竟双方协商一致需续订制作承包合同的,该保证金仍留在甲方。
17、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在中途违约或提出合同以外的条件,在甲方不能接受或不能满足乙方的情况下,乙方中途撤走,所有的保证金和加工制作费甲方全部拒付,该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8、甲方供给乙方全年不少于X吨(一跨车间),少于X吨按X吨结算,如三跨车间不少于X吨以上,少于X吨按X吨结算。如超过该数量的按合同的第八条约定的单价基础上统一下降每吨X元。
19、合同附件;
(一)公司规章制度;
(二)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制度与本合同是有同等法律效率。
20、本合同的签定本着友好、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同等的原则。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a乙方:a
日期:a日期:a
地址:
电话:
传真:
中社合字(20_)第 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饮料委托加工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名称及规格
2、产品质量及包装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a.产品质量标准:
(1)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2)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3)的执行标准:
b.乙方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产品包装必须标明如下内容:
a.委托方公司名称:中社旭日河北食品有限公司
b.委托方公司地址:河北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8号
c.生产企业:石家庄维他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d.生产地址:石家庄市行唐县东安香村东石行路518号
e.生产许可证编号:QS:1301 0901 3476
f.产地:河北石家庄市
(3)产品包装标注内容字号应保持一致,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视合作情况再行协商是否继续合作。如果乙方生产许可证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 货款及付款方式
1、成品数:以合格的成品数为依据,按照乙方当批实际发货量结帐付款
2、按照加工产品生产数量的封箱价额度乙方给甲方按月开具增值税发票,最高不高于_________元整票值数额。
加工与加工费的收取按照封箱价计算产品料质(见附件):封箱价:莲子雪梨粥 _________元整/箱;冰糖燕窝粥 _________元整/箱。
乙方加工费中包括甲方指定的内容物料质、瓶子、瓶盖、水、电、汽、酸、碱、生产人员工资与管理费、封箱胶带、折旧、仓储、装卸费和税费等等;
3、付款约定:甲方按照单箱成品结算价提货结算(订单下达乙方确认后,甲方按照本订单加工费用额的50%预付,加工费用余款结算是扣除预付费用后,按照乙方要发货的实际数额依次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电子转账,乙方账号:(按照甲方提供的指定账号)
第四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______日内应甲方要求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应在订单发出后一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由乙方负责物流安排,运费要经甲方先确认后再装车运送交付甲方指定地点;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将运费支付给随车人员,若产品在运途中损坏应在运费中照价扣除;
4、产品验收依据为国家行业保证及质量标准;
5、交货时间:乙方自收到订单确认第5天内陆续供货。如迟延交付,影响甲方对市场供应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损失补偿,补偿最高额为当批产品加工费的50%。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委托乙方为其加工产品;
2、乙方在生产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期间,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生产工艺过程和质量检验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产品的口感由甲方决定;产品的稳定性和理化指标(营养标准、可溶性固形物和PH值等)经双方确认后,共同监督(甲方驻厂代表只监督,不承担因生产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后按具体原因由责任方承担。若双方分歧较大,难以划分双方责任时,由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为准。
3、甲方有权对委托生产的产品进行验收,对乙方生产的不符合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所包含的'内容;
5、甲方在收到产品后有付款的义务;
6、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配方的义务;
7、甲方派驻人员由乙方提供办公住宿场所、通讯线位,通讯费用及工具,伙食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在厂外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内的人身财务安全。
8、甲方应严守商业秘密。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料和辅助包装材料,经甲方检测、验收合格后进行确认方可投入生产(原辅料必须携带原厂出厂检验报告单)。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经甲方通知,乙方应及时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由乙方提供的原料所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质量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原料品牌、厂家进行购置原辅料,如甲方不指定的将由乙方按照保证质量和口感最佳的状态下自行采购,并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以确保产品口感的稳定性和甲方要求。
3、乙方按照甲方订单要求负责落实生产计划,并以准确详实的信息告知甲方;
4、乙方应按时完成生产量、保证成品合格,并出具县级以上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
5、乙方安排有关监督管理人员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进行品控,对产品验货和发货程序进行管理;
6、乙方不得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乙方负责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8、乙方代甲方保管所提供的原辅材料,乙方保证按实际签收数妥善保管、使用,并保证甲方所购材料不流失,不作它用。如有遗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及产品检验,并依据质量标准,质量文件向甲方出具成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依据甲方《采样规则》进行的抽样检验,检验样本计入材料费,不收加工费;
10、在保质期内,若市场出现批次产品>0.3%的不合格品,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如因加工因素造成,乙方负责召回本批次产品,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连带责任和经济赔偿,若不合格品≤0.3%时,乙方可只承担不合格部分的原材料损失;
11、商标向乙方授权范围:只限于合同期乙方收到甲方生产通知单后,组织生产合格包装产品的过程;
12、乙方无权销售甲方产品及含有“旭日升炖膳皇家品正”标识的材料,乙方保证甲方生产配方及专利技术保密,并不得仿制甲方产品,一旦出现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3、甲方派驻人员由乙方提供办公住宿场所、通讯线位,通讯费用及工具,伙食由甲方承担。甲方如在厂外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内的人身财务安全;
14、保证生产的各项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甲方遇到需与当地政府协调的工作,乙方有义务协助做好;
15、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16、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乙方应对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质量条款
1、加工过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程序
生产过程控制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规程》,《成品、半成品质量标准》及质量标准执行,按乙方实际工艺执行。每一品种正式生产前及更换主要原料后必须进行中试,保温结果只能验证产品微生物、封合等,该产品的组织状态由双方各自保留常温样直至保质期来共同判定。
2、品保、品控具有良好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采样规则及质量标准,具有符合生产要求的保温室,保温室采样量由甲方监控清点。
3、其他较详细过程控制,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按以上条款及甲方要求进行过程检测,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次产品,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若甲方需质监机构检验报告时,可由乙方送检,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5、双方均同意为因合同而得知合同他方的所有技术及商业机密(包括甲方之订单,以及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对对方的资料保密),尊重合同他方在该等材料中的专有权利,并只为执行本合同而使用该等材料,只向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属下雇员披露该等资料,并只向他们披露为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资料,合同结束后两年内任何一方不得泄露合同他方的商业技术及信息,否则被披露方有权利向违约方提出赔偿和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除上述条件解除合同外,甲乙双方也可协商解除合同。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合同。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1、加工产品的产品配方。
2、加工产品的工艺流程。
3、加工产品的半成品、成品《质量标准》及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4、加工产品配料中原辅材料的采购价明细等。
甲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乙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甲方)
受委托方:________(以下乙方)
合同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互利互惠原则,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甲方委托乙方印制《______》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规格及工艺要求
(1)类别:____________页数:____________
(2)开本:____________尺寸:____________
(3)纸张:____________内页:____________封面:____________
(4)盒套:____________
(5)贴片:____________
(5)装订:____________
二、印制数量及单价
印制数量:______册,单价:______元/套,总计:______元(大写:______)。
(备注:以上价格含打样、纸张、印刷、装订、包装费用以及运输到交货地的运输费用等。)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款的______%即人民币元,余款元,在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付清。
四、制作要求
1、甲方提供设计完成的____________或光盘,制作由乙方完成。
2、甲方在样张上提出修改意见并签字,乙方必须按甲方意见修改。乙方擅自改动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对制版后的改动,属于印刷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属于换图、改字等临时变更的各种费用由甲方负担。
4、乙方应提前空运2本样书到甲方。确认后发大货,并随大货提供不少于______%的调换余量。光盘和菲林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于结算前发回甲方。乙方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或转借使用甲方资料。
5、标准箱包装,包装箱要规范,要有一定强度,箱内六面加厚度______cm塑料泡沫板,箱体要印上品名、数量、发行单位等。每配内包装袋(要求),按每箱数量放入箱中。
五、质量要求
1、纸张克数、产地,纸张白度、油墨牌号等要真实。
2、印刷色相要统一,准确,明度、清晰度、色饱和度等要达到设计标准。
3、工艺要精细,裱糊要平整、贴实、不变形、不起皱、不掉片、不错页、不缺页、不重页。
4、如出现印制质量,数量短少等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退货,数量短少的,每少一本扣全货款的______%,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的,应赔付甲方一切损失。
六、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无论采取何种运输工具必须于年月日前将货物运到,运费由乙方负担。迟到一日,扣除全货款的______%,迟到5日以上______%,10日以上______%,作为甲方补偿,______天以上,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验收条款
验收标准、验收期限: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在交货后日内验收。异议期限:甲方认为货物不符合合同的,应当在验收后内提出异议。
八、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因任何一方对合同履行产生异议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采取有效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第项方式解决。
1、交由仲裁委员会裁决:
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修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年____月___日
委托方济宁宜知食品有限公司
被 委 托 方 济宁市通大食品有限公司
合 同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山东省济宁市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菏泽市江正食品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乙方):济宁市成友食品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肉制品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速冻肉制品
2、产品单元:速冻肉丸、金鱼蛋饺
3、产品规格为:1×2.5kg×4;1×2kg×4;1×260g×10
4、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 25 日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4、初期暂定供货数量:速冻肉丸30件/月;金鱼蛋饺20件/月。如需变动时以书面变更为准。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生产者标注乙方的厂名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标志,经销者标注甲方的厂名和厂址。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经第三方有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
量)的责任;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第三方有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委托产品标签上委托方、被委托方厂名厂址及其他内容标注方式
1、委托方名称:济宁宜知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方地址:市中区唐口镇唐人居13-2-401
2、被委托方厂名:济宁市通大食品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生产许可证号:QS3708 1101 0283
委托企业名称与被委托企业名称应为同一字号。
第五条 生产许可证标志、编号使用、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乙方在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内允许甲方在其委托的产品包装物上加印甲方的“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2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3、甲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
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4、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六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货,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相应产品执行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每次供货量为月订货量50件。
第七条 货款金额及付款条件
1、货款金额确定(货物价格),肉丸每件产品货款均价为人民币叁拾元整(30元),金鱼蛋饺为人民币肆拾元整(40元),合同总金额为贰万元整(20,000元)。
2、甲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乙方的银行户头。
3、乙方必须在甲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八条 其他
1、以上所有委托加工产品仅由甲方销售,乙方不得销售。
2、合同解除的条件
其中一方可提前六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协议终止后,甲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提走所有属于甲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3、争议解决途径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不可抗力所做调整或其他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
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合同有效期限
自20xx年08月07日起至20xx年11月06日止(注意期限不要超过乙方的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委托方(甲方)
单位名称(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 代 表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被委托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 代 表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书。
一、双方承诺:
1、甲方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
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
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
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
二、委托生产品项、名称、规格及价格
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 )系列产品。
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 )为甲方所有。
四、结算方式
1,乙方应保持价格稳定,如遇原材料价格调整导致甲方产品供货价格波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经核实乙方再进行生产
五、交货日期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十天内货到甲方仓库(因前期生产未调整过来有可能会出现延误),如果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该批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天灾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除外)。
六、交货地点
甲方仓库:
联系人:
七、交货数量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订单品种、数量组织生产,数量控制在订单数的正负10%内,订单以传真内容为准。如未按订单生产,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条件过于苛刻,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并进行协商解决)。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事宜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的布鞋帮委托给乙方缝纫加工,双方并达成委托加工合同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鞋帮片和相关气眼、缝纫线、口条带等小件材料及相关制帮工艺标准。乙方自行招收员工和自备生产场地、设备及消防安全设施。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鞋帮加工服务的场地位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帮料投到上述场地以外的地方或单位进行加工。
三、甲方按各鞋帮品种制定相应的加工费(含领帮交帮费用),乙方认可后,到甲方公司内领取所加工的布鞋帮及相关材料。
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待加工物件发现不合格的应及时到甲方处调换;甲方应允许乙方最长时间自拉帮件及材料之日起壹个月内调换。过期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拉待加工材料时,甲方应向乙方告知交帮时间,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加工好并负责交到甲方公司内。
六、乙方不得使用其它材料替代甲方提供的专用材料,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鞋帮加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照价赔偿。
八、领材料和交帮等手续,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乙方本人不能亲自签字,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签字。
九、乙方须保证甲方所提供的加工物件的'安全事项,如发生火灾、雨淋、鼠咬、霉烂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为保证物件安全,根据加工量的多少,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相应的质保金。
十、结算方式:甲方每月十五日前向乙方结算上月加工费,结算时,以乙方交成品帮时经甲方确认的验收数量和品种作为依据。
十一、乙方如不愿或不能为甲方提供加工时,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 乙方通知到甲方后,应在停止领帮之日起二十天内按质按量全部向甲方交清所加工的成品帮,甲方除留乙方少量的质量保证金外,其余加工费用应一次性向乙方结清。
十二、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按时、按质如数向甲方交够成品帮,应按甲方相应成品帮的价值赔付甲方,如拖延时间给甲方造成间接损失,须另向甲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甲方成品帮价值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乙方违约日起计算。如非乙方原因,甲方不能付清乙方相应加工费的,须向乙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加工费额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甲方违约日起计算。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定之日起壹年,即自年起至月日止。甲乙双方之前签订有委托加工合同的,以本次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内容为准。
十四、本合同内容同样适用于本合同签定日之前甲、乙双方已发生但未结算的加工业务,具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壹年。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向下期延续,每期壹年。如期满单方不愿合作,没例行完的合同内容,照样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完毕,合同终止。
十六、本合同于甲方公司办公室内签订,壹式贰份,每份贰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温县人民法院裁定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制作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装配架空乘人装置及相关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方式和范围:
甲方提供架空乘人装置及相关设备产品零部件图纸、装配工艺等技术资料,乙方按照甲方技术资料进行产品零部件的加工、装配,甲方委派专职技术、质检、仓管、物流、采购等相关人员进驻乙方现场,按照技术文件进行检验、验收。乙方自行安排加工、装配场地,承担零部件加工费用,并提供办公室,作为甲方的现场生产协调、质检及发货人员的办公场所。
二、实施细则:
1、甲方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及配套件,需按乙方的车间人员的要求集中堆放,其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影响乙方装配,则应补偿有关人工费用。
2、乙方提供一定一跨车间作为甲方的成品仓储。
3、委托加工期间,乙方作为定点加工单位,需严格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及工艺流程,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各项产品的加工制作。现场的所有物料(含原材料、外购件及生产工具等)均由甲方采购,但乙方需根据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计划表》提供相应的《材料需求计划》,以供甲方提前进行生产所需物资的准备工作。
4、甲方所委派的质检人员,作为甲方的授权代表,对乙方所加工制作的所有产品拥有否决权,不达标及不合格产品均不得验收入库。
5、甲方委托加工的所有产品的单项价格另行以双方互签的《委托加工件价格明细表》为准。
6、结算:《委托加工件价格明细表》内所定的产品单价为含税价,结算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付款方式采用滚动付款,双方协商付款进度。
7、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规定。
三、附则:
1、本委托加工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原签订的车间及办公室租赁合同,中止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方):
注册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揽方):
注册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昭信守。
第1条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加工数量、规格、款式、单价如下表所示:
第2条质量要求
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质量标准及甲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
第3条原料的提供
(一)乙方必须依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或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如乙方使用缺陷原材料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甲方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二)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提供原材料,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刻通知甲方调换货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三)甲方中途需要变更加工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
(一)乙方在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加工的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对技术资料或图纸等,如果甲方要求保密的,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留存技术资料或图纸等复制品。
(三)甲方应在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的款式、数量、技术要求、图纸资料、交货时间等等。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四)甲方对加工产品的规格、款式等要求有变更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的合同要求生产,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客户及方式交货。
(二)乙方应在其注册所在地工厂内加工本合同项下产品,不得随意变更加工地址或委托其它单位代为加工。如乙方需变更加工地址,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可变更加工地址。
(三)乙方保证严格按照甲方合同的数量加工产品,没有甲方的事先书面确认,乙方不得将包含甲方注册商标标注的产品或包装物销售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四)乙方生产的与委托加工产品同类的产品,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甲方特定的销售渠道内销售。
(五)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认证证书"复印件、"质量检验报告"及其它国家获准乙方产品进入市场的相关证件和条件。
第七条交货及验收
(一)按如下方式交货(选择请打"√"):
□按订单中甲方指定地点、指定客户,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所在地,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按订单中甲方指定地点、指定客户,由乙方负责运输,装卸,运费由甲方指定收货人承担。
□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所在地,甲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二)甲方或甲方指定客户对产品进行数量验收并签收送货单。
(三)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验收标准依据样品或甲方检验标准。
第八条结算方式与付款期限
(一)每批次产品的金额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二)甲方可通过现金/电子转账/支票/汇票(选择请打"√")的方式付款。
乙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三)付款条件
甲方收货验收合格后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短期天□月结30天□月结60天□月结90天
(2)分期付款:
(四)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
第九条包装及标签要求
(一)包装物由乙方向甲方指定供应商采购。甲方应向乙方书面提供指定供应商的详细资料,并签订包装物指定采购的相关合同。乙方应对每批货物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二)乙方有义务将包装物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乙方应以甲方签发采购订单为依据对包装物进行订货、储备。乙方的包装物库存设置,须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由于合同撤销、终止或更换包装,因甲方引起的包装物库存由甲方负责回购。乙方对包装物的使用及损耗应登记备案。甲方有权了解乙方采购上述产品的实际成交数量,价格,交货周期等相关信息。乙方须在每月的号之前将上月实际采购数量,库存数量消耗数量及损耗数量以书面形式如实提供给甲方。
(三)甲方根据订单向乙方提供标签,由乙方负责加贴到检验合格的产品包装上,乙方应对产品标签的使用登记备案。
第十条投诉处理
(一)发生产品质量客户投诉,取样以现场取样为准,如无法现场取样的可以当地经销商库存产品为样,经甲方品管部门对取样检验确系产品质量原因的,单次处理金额元以内的,甲方赔付后,提供相应资料给乙方并直接从保证金或未结货款中扣除该款项;若单次处理金额元以上的,甲方将通知乙方赴投诉地会同处理投诉,乙方接通知后未及时赶赴投诉地的,甲方可径行处理赔付,赔付后提供相应资料给乙方并直接从保证金或未结货款中扣除该款项。
(二)乙方对以上限额内赔付及虽在限额以上但因自身未及时赴现场而由甲方作出的赔付,无权提出异议。
(三)乙方接通知后与甲方会同处理产品质量客户投诉的,经甲方品管部门对取样检验确系产品质量原因的,由乙方直接承付赔付款,若甲方与乙方对赔付金额不一致的,以甲方认可的金额为准;若乙方对甲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双方可交委托指定的国家级的检验检测机构复检,复检取样仍以现场取样为准,无法现场取样的则以当地经销商库存产品为样。
(四)乙方同一产品(含不同规格)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发生客诉赔付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十一条价格调整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保持价格不变。如产品标准发生变化而影响生产成本,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双方已签订的订单价格保持不变。如未按上述程序而单方面调整价格,另一方有权暂停结清货款余款或拒绝发货。
(二)合同续签,乙方应保证其供货价格在上年度的基础最低限度以每年逐年递减。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乙方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对其委托加工产品和包装上使用" "注册商标标识,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品牌和商标。
(二)未经甲方特别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委托加工产品以任何形式流向第三方或市场。
(三)乙方保证其向甲方供应的任何货物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四)在本合同签署过程中双方所知悉的对方全部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均应予以保密。
(五)信息拥有方同意,另一方仅有权在以下情况披露该等信息:
1.该信息由于信息拥有方的原因而为公众所知;
2.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程序或争议解决程序的要求;
3.向一方下属机构或项目经办人员披露;
4.获得信息拥有方同意后披露。
(六)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持续有效。
第十三条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
(一)乙方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全部责任。
(二)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关于安全、健康和环保的标准、规范及合同中有关要求。
(三)乙方用于包装货物的包装材料应是符合环境要求的包装材料。
(四)乙方人员在产品加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关于安全、健康和环保的各项规定,包括自行准备符合安全、健康和环保要求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若违反关于安全、健康和环保的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负责货物运输时应采取实际措施,确保不对沿途环境和乙方收货现场造成不良影响。由于乙方的疏忽对沿途环境和甲方收货现场造成不良影响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二)如乙方无法按本合同完成委托加工工作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的相应合同金额中扣除,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则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三)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每迟延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延期付款额的违约金。
(四)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五)如因一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该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用、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十五条通知和送达
(一)本合同的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文件或申请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挂号邮寄、特快专递、传真或专人送交的形式发出。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
(二)通知、文件或申请按照以下方式视为送达和生效:
1.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七日视为送达。
2.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式发送后打印出得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4.如果以专人送交的方式,则在接收人工作人员签收或递出人员将有关文件置留于接收人的地址时,视为送达。
(三)根据本合同发出的上述通知、文件或申请应送达下列地址和号码: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件人: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件人:
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法律。
(二)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三)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四)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五)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十七条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_________年__月__日_______年__月__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协商,在乙方生产设备能力允许的情况下,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为甲方加工生产系列饮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议项:
一、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二、加工费用
加工费按x元/瓶,以每箱x元(每箱x瓶,核算加工费按箱计算)。
三、加工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内容物及包装原材料(包括瓶、标、箱、盖、封箱胶带等包装物),乙方负责水、电、蒸汽的供应和配料、加工、封盖、喷码、套标、装箱等工序的完成。
四、加工数量:分批加工,以甲方通知乙方批量为加工量。
五、结算方式
每月20日,有双方保管、会计人员根据生产及耗损情况,盘存加工数量,以实际发货数量计算加工费。
计算方式:实际加工数量(箱)_加工费(箱)-超耗料费=应付加工费,每月25日前付清当月加工费,甲方以现金或者汇票支付。
六、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样版和标准制作。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只要产品达成甲乙双方所确认的样版和标准,皆由甲方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
4、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5、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6、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七、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八、交货方式
甲乙双方按甲方指定之每批产品发货日期在乙方仓库进行交货,由甲方派驻发货人员与乙方仓库人员按共同清点产品数量签署交货凭证。
九、物料耗损标准
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耗损应控制在原浆2%、盖2%、包装箱3%,瓶2%、标签2%以内,超耗部分从加工费中扣除。因瓶子质量所造成的耗损(需瓶厂认可),不属2%耗损控制范围。
十、装卸
甲方负责所有原辅材料的装卸,乙方负责免费提供机械予以协助。
十一、仓储
乙方负责成品的仓储工作,产品在发运前由乙方负责仓储保管,产品所有权属甲方,出库必须由双方人员共同进行。
十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2.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3.加工费后,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本旬、本月所要加工的数量等方面的'生产计划,以更乙方组织生产;
4.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内容物及包装物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给乙方提供产品质量标准及质量参数、罐装温度等,如甲方提供pet瓶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瓶罐温度,所造成的损耗由甲方负责;
6.甲方需留技术人员二名(联络员),对生产时发生的内容物及包装物可能出现的问题协商解决;
7.内容物的收、发、保管由甲方负责;
8.废旧包装物权属甲方,由甲方收集、保管、处理;
9.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版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十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接甲方生产通知后,立即组织生产;
3.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否则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4.负责包装物的收、发、保管工作;
5.给甲方提供仓库,库房(免费)由甲方保管内容物所用;
6.入库由乙方负责保管,由甲方负责发货;
7.负责为甲方工作人员免费提供住宿。
十四、合同有效期限: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六、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地点:
签定日期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的布鞋帮委托给乙方缝纫加工,双方并达成委托加工合同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鞋帮片和相关气眼、缝纫线、口条带等小件材料及相关制帮工艺标准。乙方自行招收员工和自备生产场地、设备及消防安全设施。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鞋帮加工服务的场地位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帮料投到上述场地以外的地方或单位进行加工。
三、甲方按各鞋帮品种制定相应的加工费(含领帮交帮费用),乙方认可后,到甲方公司内领取所加工的布鞋帮及相关材料。
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待加工物件发现不合格的应及时到甲方处调换;甲方应允许乙方最长时间自拉帮件及材料之日起壹个月内调换。过期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拉待加工材料时,甲方应向乙方告知交帮时间,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加工好并负责交到甲方公司内。
六、乙方不得使用其它材料替代甲方提供的专用材料,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鞋帮加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照价赔偿。
八、领材料和交帮等手续,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乙方本人不能亲自签字,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签字。
九、乙方须保证甲方所提供的加工物件的安全事项,如发生火灾、雨淋、鼠咬、霉烂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为保证物件安全,根据加工量的多少,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相应的质保金。
十、结算方式:甲方每月十五日前向乙方结算上月加工费,结算时,以乙方交成品帮时经甲方确认的验收数量和品种作为依据。
十一、乙方如不愿或不能为甲方提供加工时,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 乙方通知到甲方后,应在停止领帮之日起二十天内按质按量全部向甲方交清所加工的成品帮,甲方除留乙方少量的质量保证金外,其余加工费用应一次性向乙方结清。
十二、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按时、按质如数向甲方交够成品帮,应按甲方相应成品帮的价值赔付甲方,如拖延时间给甲方造成间接损失,须另向甲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甲方成品帮价值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乙方违约日起计算。如非乙方原因,甲方不能付清乙方相应加工费的,须向乙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加工费额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甲方违约日起计算。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定之日起壹年,即自年起至月日止。甲乙双方之前签订有委托加工合同的,以本次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内容为准。
十四、本合同内容同样适用于本合同签定日之前甲、乙双方已发生但未结算的加工业务,具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壹年。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向下期延续,每期壹年。如期满单方不愿合作,没例行完的合同内容,照样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完毕,合同终止。
十六、本合同于甲方公司办公室内签订,壹式贰份,每份贰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温县人民法院裁定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本合同是根据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委托生产协议书》(已经在南通市公证处取得公证并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而签订的有关委托生产的具体实施细则,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合同的具体条款如下:一:加工的范围
1、加工仅限于甲方的产品____颗粒(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_00__)。
2、加工的工艺范围仅限于该产品整个生产工艺中的提取物浓缩浸膏部分。
3、乙方交付甲方的加工产品定名为“____颗粒中药提取物浸膏”,以下简称“提取物浸膏。
二:提取物浸膏的质量要求
1、提取物浸膏的质量要求以甲方提供给乙方的《____颗粒中药提取物浸膏》要求为准,详见《附件一》。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生产,生产工艺详见《附件二》,乙方必须交付符合《附件一》质量要求的提取物浸膏给甲方。
3、乙方生产时应通知甲方,甲方可派人指导乙方生产,直到生产结束。 三:提取物浸膏的包装要求
1、提取物浸膏内包装采用双层塑料袋扎口包装。
2、提取物浸膏的外包装采用不锈钢桶(由甲方提供)包装。
四:价格
加工费用按照加工时的工资状况、能源及溶剂价格单独测算,药材加工从提取到提取物浸膏的加工费以每公斤生药材 壹拾陆元五角 人民币计算。
本次加工药材 kg,合计 元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
1、甲方采购药材到乙方,乙方将在收到甲方的检验合格的药材后组织生产。
2、乙方生产结束后通知甲方取样,甲方对提取物浸膏进行检验,合格后将所有加工费付给乙方同时提货。
六:交货期限
1、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30—45天之内完成甲方提取物浸膏的生产。
2、甲方在下定单时可以标明期望的交货日期,乙方在生产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安排生产,以满足甲方的需求。
3、乙方将在完成甲方提取物浸膏的生产后由甲方自行提货。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提取物浸膏和发票后,应对提取物浸膏品名、数量和发票金额进行核对并签字认可。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提取物浸膏、并且对乙方出具验收合格的报告后,甲方将对整个提取物浸膏的质量负责。
2、甲方采购并检验药材,乙方只负责生产。如果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艺生产的提取物浸膏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原则上甲方对提取物浸膏质量负主要责任,但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进行处理,直到提取物浸膏合格。若乙方生产过程严格执行甲方监督人员要求进行,甲方须支付乙方全额的加工费;若乙方生产过程未严格按照甲方监督人员要求操作,甲方可以拒付乙方加工费。
3、若由于乙方未能按时交货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乙方作出一定的赔偿作为补偿。
4、 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按时付款,无特殊原因,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一定的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南通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方:____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的布鞋帮委托给乙方缝纫加工,双方并达成委托加工合同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鞋帮片和相关气眼、缝纫线、口条带等小件材料及相关制帮工艺标准。乙方自行招收员工和自备生产场地、设备及消防安全设施。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鞋帮加工服务的场地位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帮料投到上述场地以外的地方或单位进行加工。
三、甲方按各鞋帮品种制定相应的加工费(含领帮交帮费用),乙方认可后,到甲方公司内领取所加工的布鞋帮及相关材料。
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待加工物件发现不合格的应及时到甲方处调换;甲方应允许乙方最长时间自拉帮件及材料之日起壹个月内调换。过期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拉待加工材料时,甲方应向乙方告知交帮时间,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加工好并负责交到甲方公司内。
六、乙方不得使用其它材料替代甲方提供的专用材料,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鞋帮加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照价赔偿。
八、领材料和交帮等手续,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乙方本人不能亲自签字,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签字。
九、乙方须保证甲方所提供的加工物件的安全事项,如发生火灾、雨淋、鼠咬、霉烂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为保证物件安全,根据加工量的`多少,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相应的质保金。
十、结算方式:甲方每月十五日前向乙方结算上月加工费,结算时,以乙方交成品帮时经甲方确认的验收数量和品种作为依据。
十一、乙方如不愿或不能为甲方提供加工时,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 乙方通知到甲方后,应在停止领帮之日起二十天内按质按量全部向甲方交清所加工的成品帮,甲方除留乙方少量的质量保证金外,其余加工费用应一次性向乙方结清。
十二、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按时、按质如数向甲方交够成品帮,应按甲方相应成品帮的价值赔付甲方,如拖延时间给甲方造成间接损失,须另向甲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甲方成品帮价值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乙方违约日起计算。如非乙方原因,甲方不能付清乙方相应加工费的,须向乙方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加工费额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甲方违约日起计算。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定之日起壹年,即自年起至月日止。甲乙双方之前签订有委托加工合同的,以本次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内容为准。
十四、本合同内容同样适用于本合同签定日之前甲、乙双方已发生但未结算的加工业务,具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壹年。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向下期延续,每期壹年。如期满单方不愿合作,没例行完的合同内容,照样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完毕,合同终止。
十六、本合同于甲方公司办公室内签订,壹式贰份,每份贰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温县人民法院裁定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温县黄庄镇白卫路 地址: 县 乡(镇) 韩村工业区 村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定作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定作物品名、规格型号、数量:______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原材料由方提供。原材料品牌及质量要求:___
第四条技术资料、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供办法:由乙方设计,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制作的依据。
第五条合同价款:
第六条付款方式:乙方将定作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支付该批次全部价款的___%,剩余___%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的,甲方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等额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签订本合同后日内,乙方交付本次定作的全部产品;甲方分批定作的,乙方按照甲方书面通知的数量和时间供货;
2.乙方负责将定作的产品运到甲方办公地点或施工现场;如果定作的产品需要现场制作或安装的,乙方应当派专人进行现场作业。运输、装卸及安装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第八条验收标准和方式
1.定作产品运至现场后,甲方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产品,应当在2日内向乙方提出;对使用后才能够检测产品是否合格的,质保期为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修复或更换。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相关产品的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标准进行验收。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检查乙方提供的定作产品原材料,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对不合格的原材料;
2.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产品设计方案或图纸;
3.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交付合格的定作产品;
4.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价款。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价款;
2.保证提供符合约定的定作产品,原材料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3.应当按时交付定作产品;
4.负责产品的运输和安装,并承担相应费用;
5.在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6.由于乙方产品缺陷造成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变更定作物的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承担针对变更部分给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定作物的,仍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价款。
3、甲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应付款0.3‰的违约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逾期交付定作物,逾期一日应当向甲方偿付迟延货物总价0.3‰的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4.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货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自双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2.甲乙双方承诺本合同中所确认通讯地址全部可以送达,任何一项通知送达下面地址的视为送达,尽到通知义务。如任何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项通知及书面材料在送达时接收方应当配合送达方签字确认,否则送达方有权申请公证送达,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接收方承担。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本合同是根据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委托生产协议书》而签订的有关委托生产的具体实施细则,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合同的具体条款如下:
一、加工的范围
1、加工仅限于甲方的产品 颗粒(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1000 )。
2、加工的工艺范围仅限于该产品整个生产工艺中的提取物浓缩浸膏部分。
3、乙方交付甲方的加工产品定名为“ 颗粒中药提取物浸膏”,以下简称“提取物浸膏。
二、提取物浸膏的质量要求
1、提取物浸膏的质量要求以甲方提供给乙方的《 颗粒中药提取物浸膏》要求为准,详见《附件一》。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生产,生产工艺详见《附件二》,乙方必须交付符合《附件一》质量要求的提取物浸膏给甲方。
3、乙方生产时应通知甲方,甲方可派人指导乙方生产,直到生产结束。
三、提取物浸膏的包装要求
1、提取物浸膏内包装采用双层塑料袋扎口包装。
2、提取物浸膏的外包装采用不锈钢桶(由甲方提供)包装。
四、价格
加工费用按照加工时的工资状况、能源及溶剂价格单独测算,药材加工从提取到提取物浸膏的加工费以每公斤生药材 壹拾陆元五角 人民币计算。本次加工药材 kg,合计 元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
1、甲方采购药材到乙方,乙方将在收到甲方的检验合格的药材后组织生产。
2、乙方生产结束后通知甲方取样,甲方对提取物浸膏进行检验,合格后将所有加工费付给乙方同时提货。
六、交货期限
1、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30—45天之内完成甲方提取物浸膏的生产。
2、甲方在下定单时可以标明期望的交货日期,乙方在生产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安排生产,以满足甲方的需求。
3、乙方将在完成甲方提取物浸膏的生产后由甲方自行提货。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提取物浸膏和发票后,应对提取物浸膏品名、数量和发票金额进行核对并签字认可。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提取物浸膏、并且对乙方出具验收合格的报告后,甲方将对整个提取物浸膏的质量负责。
2、甲方采购并检验药材,乙方只负责生产。如果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艺生产的提取物浸膏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原则上甲方对提取物浸膏质量负主要责任,但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进行处理,直到提取物浸膏合格。若乙方生产过程严格执行甲方监督人员要求进行,甲方须支付乙方全额的加工费;若乙方生产过程未严格按照甲方监督人员要求操作,甲方可以拒付乙方加工费。
3、若由于乙方未能按时交货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乙方作出一定的赔偿作为补偿。
4、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按时付款,无特殊原因,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一定的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南通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合同履行地点: 签订时间: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加工方):
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乙方工厂加工钢材 ,签订条款如下:
备注:实际委托加工的数量以甲方最终交付的数量为准。
2、原材料的交付
原材料交付地点:____________ 原材料提供方:____________ 原材料运输:____________ 甲方交付乙方原料时,双方应在交接时制作并签字确认原材料交接清单。如果本合同原材料的情况与甲方实际交付有出入,以原材料交接清单记录为准。
原材料的重量计算方法:以_____实际过磅为准。
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或供货钢厂标准( )【选择其一】。乙方限于在确认原材料交接清单后__日内,向甲方提出原材料质量异议。
3、成品的交付
成品交付地点:____________ 成品运输:____________
成品交付时间:自乙方收到原材料后___天后,且在___天之内交付。
成品的重量计算方法:以_____实际过磅为准。
成品的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交付成品时应一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成品的质量保证期:交付成品后___个月。
4、成品的验收
甲方负责验收,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出具成品收货证明,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可拒绝出具成品收货证明,甲方有权在出具成品收货证明后__日内,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向乙方提出成品质量异议。如有争议,以甲乙双方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5、加工费(含税)及支付
加工费:______元/吨,以原材料重量( )或成品重量( )为计算标准【选择其一】。
总价款: 元(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
加工费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收到加工费后___天内向甲方交付发票。 加工费的支付方式:以现金( ) 或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贴现费用由__方承担【选择其一】。 乙方交付加工成品不以甲方支付加工费为条件。
6、乙方交付加工成品的担保(具体考虑乙方的资信情况协商确定)
7、违约责任(1)甲方交付原材料后,如变更加工要求,应赔偿乙方因此导致的费用和损失。(2)乙方逾期交付成品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逾期交付超过___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原材料或退还原材料价款。(3)乙方加工的成品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甲方有权要求修理、重作、减少加工费、赔偿损失等,如果经__次返工仍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交付成品,甲方有权拒收。
8、纠纷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9、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委托方(甲方):___鞋业有限公司
加工方(乙方):
经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定量生产“___”商标皮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以下合作协议,以此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计划委托乙方为其代加工“___”皮鞋。
2、向乙方提供“___”皮鞋生产授权委托手续等相关法律文件。
3、委托乙方为其加工“___”皮鞋系列产品,由乙方提供款式(包括原材料),出具产品制造价格明细表,乙方提供材料给甲方确认,并在甲方外加工订货单上予以确定。
4、负责为乙方提供加工产品的型号、数量、颜色、配码以及“___”商标、鞋扣饰品、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___”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
5、甲方有权在生产过程中对乙方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建议和建设性意见,对乙方生产的非合格产品有权拒绝验收。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委托的内容及要求完成加工事项。
2、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原材料、数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超出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样品和质量要求进行生产。
4、严格保障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如由于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甲方“___”的产品、商标、饰品及包装品等资料的丢失或外漏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5、乙方不得给甲方驻外管理人员送回扣,造成产品价格偏高,影响销售数量,造成甲方损失,一经查出,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甲方管理人员为了拿回扣,在工作上故意刁难的,乙方可直接向甲方领导投诉,投诉电话:05__-______9 98___6928
三、交货时间:
订单下达后,乙方应慎重审核订单内容,确认没有异议时,交货期为七天,如返单交货期为五天,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按签字回传后的交货期为准。如果没有回传交货期,确以默认。
四、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以交付甲方入库合格签字为准。
五、付款方式:
订单生产完成,成品发货后,次月13-18日为对帐日,25-5日为结帐日,结款方式月结,一次性预留总额8%作为质量保证金。
六、验收标准:
乙方交付的加工产品由甲方负责验收,其外观按封样标准,质量按国家行业标准。加工产品的面皮、里皮、鞋跟及颜色按样品进行验收,如加工产品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者与样品不符的,甲方有权拒收,责任由乙方自负。
七、返修时间:
凡退回给乙方的返修码鞋,在乙方收到传真之日起两天内补到甲方仓库,如果超过四天还没有补货的,甲方有权将已验收的退回给乙方,如出现特殊情况必须于当天通知甲方。
八、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及时提供“___”商标、标识等专用物品影响乙方生产进度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下单后无故不收购产品,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国家标准生产,致使产品不合格或者引起不良后果的,或出现批量性不合脚的质量问题,甲方可拒收加工产品,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超过甲方订货单数量生产标有“___”商标(包括装饰扣或包装物)的产品自行销售的,按超产自销售数量货值的一倍承担侵权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加工的产品出现贴装饰扣、内里标志与甲方的商标不符或错将其它品牌的装饰扣、内里标志用于甲方的产品上,则不论在任何条件下,根据___鞋业品质部颁发的《处罚标准》执行处罚,并无条件的接受甲方退货。
4、如产品在销出后三个月内出现断底、断面、断帮脚、掉漆、脱胶、松面等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原值退还;如出现钉子导致在销售过程中扎伤消费者的,则视情况赔偿,每双处以罚款500-1000元不等,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对不合格的加工产品在处理前,必须及时拆除甲方提供的“___”商标(含装饰扣包装物)标识交还甲方,或者经甲方书面认可同意,否则,甲方将以商标侵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单方变更面皮或者鞋底、品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的,甲方有权拒收所有加工产品。
7、如因乙方生产进程延迟交货期,导致错过销售时机,而造成甲方库存积压的 ,则不予结算货款,直到货物售出或作退货处理。
8、如乙方仿冒与甲方“___”商标有关的文字图案、装饰扣、鞋盒和其他包装物品,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连续委托加工合同,委托加工自20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合同继续有效。
十一、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结算和知识产权,保密条款的效力。
十二、双方共同遵循本协议有关条款,未尽事宜,先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若协议不成,可向有关仲裁或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签字盖章:
甲 方:___鞋业有限公司 乙 方: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立约书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_科时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月 5 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乙方提供原材料清单如下:
abs胶料
pc胶料
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按约定要求将以上胶料注塑成形送返乙方指定仓库。
第二章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2.1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2.2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三章 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3.1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3.2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3.3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3.4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由乙方负担。
第四章 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5.1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5.2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第六章 合同解除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七章 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八章 特别条款
10.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是海关监管保税料件,因此甲方在生产加工中所产生的边角料等需全部返还至乙方。如双方违反此条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双方合作及供应产品和服务的准则。
第一条 委托加工产品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生产、制造并提供给甲方附件所示的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详细产品列表参看本合同附件《委托加工产品信息表》 。
第二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或甲方的要求,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不得隐瞒原材料的缺陷,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所使用的原材料存在缺陷,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2、乙方生产选用其他质量标准原材料的,必须将相关标准合格文件提交甲方备案,经甲方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但是该过程监督并不免除乙方对最终成品应当承担的任何责任[i2]。
第三条 产品技术指标及要求
1、产品品质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或规范有关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及环保要求的规定,且必须符合甲方有效企业产品标准(详见附件)。
2、产品同样需符合甲方指定封存样板、样品、乙方提供的技术指标及出厂合格证参考数据。
3、产品净含量偏差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4、冲突处理:关于产品质量的各相关规定或约定发生冲突时,以对产品质量要求高者为准。
第四条 产品包装
1、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根据甲方采购订单自行印制或委托有合法资质的其他单位印制,乙方委托其他单位印制包装的应将包装印制单位的相关资料提交甲方备案,未经备案而擅自委托其他单位印制包装物的视为乙方违约。需方提供产品包装桶、产品标签(产品单价中已扣除包装桶、产品标签等费用)。
2、产品包装物外观按照甲方提供的印刷版面印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修改印刷版面。甲方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的产品注册商标、产品标签、外面标识等。
3、产品所使用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与所包装产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按照法律规定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第五条 产品订单确认
1、甲方授权 或 为执行本合同的负责人并代表甲方签署订。甲方将经其签名确认的订单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在收到订单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盖章或由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在此期限内乙方未提出异议或者确认的,视为订单已生效。
2、若甲方在订单生效后的24小时内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修改订单的,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上述通知后的2个工作小时内[i3]提出异议或确认,在此期限内乙方未提出异议或者确认的,视为新订单已生效。若乙方提出异议,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送达甲方或其本协议上一条指定的授权负责人。
3、乙方交付的产品应以最后有效订单为准。
第六条 产品及生产过程的监督
甲方有权但非必须采取认为可行的措施,对乙方的物料采购过程、生产流程、过程管控、生产标准、产品质量、物流运输等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乙方不得以任何的理由设置障碍或拒绝。
第七条 交货事项
1、交货期限:如无特别要求,乙方应在订单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交货。特殊交货期,经双方在订单中确认后执行。
2、交货费用、地点及方式:
(1)乙方承担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 ,订单另有要求除外。
(3)收货人为甲方,订单另有要求除外。
(4)交货时乙方须提交与产品相符的送货单并加盖公章,验货手续必须由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甲方指定 或 为收货负责人,负责签收送货单[i4]。
(5)乙方有义务确保每批发出的产品及其包装外表整洁、干净,并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张贴产品小标签和包装说明标签。
3、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在产品送达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并办理入库手续后[i5]方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本合同约定所有标准及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认证标准,否则,甲方有权停止采购或退货,乙方应于甲方发出停止发货通知或退货通知后[i6]的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款[i7]。对于甲方提出的其他认证申请,乙方有义务提供必要协助。
2、本合同规定产品技术指标及要求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应在收货后3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及产品相应检验报告。3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提出有效异议,则视为该批次产品验收合格。
3、甲方按照有效订单对产品进行验收,甲方允许乙方每批次单品种数量偏差为有效订单该品种数量的3%以内,对超出此误差范围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如果产品不合格率[i8]达到或超过2%的,甲方有权要求整批换货或将当批次产品中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清点、检查不合格品所需的人工费用按照当批次产品总价的2%[i9]收取,该笔费用甲方有权在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5、乙方交货存在瑕疵时,甲方有权根据货物验收情况决定是否让步接收,甲方让步接收的,应当按质论价,另以书面形式确认。甲方的让步接收并不代表乙方交付产品质量合格。[i10]但甲方让步接收后,不再以质量问题向乙方主张权利。
6、如果双方对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存在争议,双方均可委托甲方所在地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本合同对甲方封存样品进行检测,并依据其检测结果确定乙方产品是否合格,检测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由乙方事先垫付。
第九条 价款及结算
1、本合同单价为:_______________ 。(签约前请选择填写完整)
1.1、固定单价:在合同书有效期内,双方同意以附件确认的供货单价进行供货和结算货款。
1.2、可调单价:如遇市场影响,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大于10%的[i11],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对单价作出调整,但调整后的单价应经双方书面确认[i12]。新单价经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双方按照新单价进行供货和结算货款。未经双方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改变供货单价,或以此为由单独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结算方式:
2.1、货到经验收合格后并收到乙方合格发票之日起的 个月[i13]内支付。
2.2、甲方付款以甲方确认的送货单或双方确认的对账单[i14]为依据。
2.3、货款以电汇、转账等方式支付。结算方式如需调整,双方以订单形式重新确认生效,双方按照新的结算方式结算货款。乙方应按照甲方订单中的相关要求开具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到下一付款期付款。
第十条 产品保证、投诉处理
1、乙方在接到甲方有关产品质量问题投诉时,乙方应立即响应并于48小时内予以解决。
2、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的在五日内完成退货或换货,并由乙方承担甲方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运输风险[i15]等。
3、除甲方保管不当外,保质期内及验收阶段,如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供应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需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及损失赔偿[i16]、退换货运输费用等。
第十一条 服务、推广支持
1、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人员提供产品知识培训、技术咨询、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服务。
2、为支持甲方市场推广,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制作并提供样品[i17]。提供给甲方的样品,乙方应备有留样。
3、对于甲方下单的每批产品,乙方应向甲方同时提供该批产品的质检报告、样品等资料,具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质检报告、出厂合格证及样品各一份。
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条款
1、产品及其包装上的商标为__________公司或其子公司所有。产品及其包装所涉及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__________公司或其子公司所有,乙方不得因双方存在合作关系而主张其享有上述权利。非经甲方同意或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删除、更改、毁损、涂抹商标标识、辩识数字、知识产权声明等。但涉及生产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除外。
2、乙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经退回乙方的不合格品以及多余产品及其包装,乙方应对其进行破坏性处理(即消除产品及其包装上有关甲方及甲方商标的所有标识、标志信息);同时,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及其包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供应给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3、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目的及范围行使相关权利或许可、同意第三方使用本合同中甲方同意或许可乙方行使的相关权利。
4、甲方对乙方的任何授权仅限于本合同业务与目的,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括商标标识在内的任何知识产权用于本合同约定产品以外的产品、包装、店面、市场宣传等。本合同业务合作结束后,乙方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任何甲方知识产权的商品、宣传资料、产品说明等。
5、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包装、标识、产品设计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如果是乙方提供的相关设计,甲方取得相关成果所有者权利的对价已经包含在本合同产品价款中。
6、甲方创造的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均为甲方及/或其关联方的财产并由其独家持有。本条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本合同签订前已有和将来会有的与甲方有关的所有专利、商标、商号、服务标志、版权、技术规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以及商业产品包装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未经甲方授权同意,禁止乙方将甲方的知识产权使用于非供应于甲方的或双方约定之外的产品上或者作其他目的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另行许可,乙方不得将带有甲方委托生产的任何产品销售给任何第三方。
8、乙方违反上述知识产权条款约定或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知识产权时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或20万的违约金,以高者计,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不竞争条款
乙方任何时间(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双方业务合作结束后)不得与甲方现有或将来开发的各级经销商(含总经销、分销商)另行签署或开展与本合同业务、[i18]甲方及关联方原有或未来业务形成竞争的合同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如相同或近似功能产品、替代产品等各种方式的竞争业务。否则乙方应当支付甲方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双方法律关系
1.根据本合同所建立的乙方和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采购供货合作关系[i19]。任何一方均无权代表对方或以对方名义签订合同。本合同并不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以对方的名义或以对方代理人的名义实施行为导致对方遭受损失时,应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
2.双方同意不会实施以下行为:
2.1向任何第三方表述其与对方之间的任何关系;[i20]
2.2直接或间接(例如,通过关联机构)在任何国家或地区以任何方式侵犯对方的任何合法权利。
3.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时应当支付对方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损失。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未经书面甲方允许,乙方及乙方的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及本合同业务以及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数据、工艺标准、价格等任何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i21]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均不影响本条款对双方的约束力。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的,每天应当按未付款总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i22]
2、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影响甲方销售的,乙方除承担因退、换货而支付的费用与风险外,应按照甲方月均订单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及客户的损失。[i23]
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包装产品,应当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成本与风险,导致迟延交货的,按照迟延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迟延交货(包括迟交、更换、补交等)或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每天应当按照当批货值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i24]若因此导致甲方延期交货给第三方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延期交货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逾期交付产品达10天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乙方不能交付产品或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照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6、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或收货人发货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收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产品的责任。
7、如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基于本合同所产生的义务或责任而导致甲方以诉讼或其它方式请求乙方履行的,则乙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并应给付甲方因此诉讼或事件而给付或代垫之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调查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会计师费、差旅费等。但该违约金应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以及商誉损失等,否则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所受的前述损害。对乙方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执行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5%比例的违约金。
8、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中止按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的未付部分的款项,直到双方就解决乙方违约一事达成协议或由法院判决后,甲方再按该协议或判决恢复支付款项,但甲方无需就中止支付款项支付利息或承担任何违约金。
第十七条 合作终止原材料及包材处理
1.如果双方终止合作时,对于带有甲方标志标识的剩余包装物,甲方负责按照甲方订单的预订数量和甲方以往供应商供货的最低价回收合格包装物。
2、对于超出订单预订数量及/或不合格的带有甲方标志标识的包装物,乙方应当及时在甲方的见证下销毁,否则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与甲方是同行业企业,任何原因导致双方合作终止时,甲方对乙方的原材料及前述条款以外的其他包装物,无论乙方供应商交货与否,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对第三方承担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八条 一般约定
1、乙方承诺,乙方具备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强制性要求规定的从事本合同约定业务的完全资质并通过相关审核获取相关的许可,否则应支付甲方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依据法律或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合同下的款项(如果有)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无论是否处于迟延状态)中直接扣除直至抵销完毕,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补足。
3、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时,并不影响依其性质应继续存续之本合同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权利行使有关的条款。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可使用电话、传真、邮件、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进行通知,并自通知日起生效。如乙方地址、电话等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发往本合同地址、电话、传真、邮件、通知即视为送达成功。[i25]
5、合同登记、鉴证:如本合同及/本合同业务需办理有关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税费和费用。[i26]因乙方未办理相应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一方对于天灾或其它法定不可抗力事故且非该方之过失所致迟延履行不负责任。如有上述迟延原因,一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即采取所有措施避免损害。
2、如有不可抗力事故发生,甲方[i27][i28]可依其判断选择下述措施:
(1)终止本合同或任何尚未履行完毕的全部或部分;
(2)在迟延原因期间中止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或部分。
3、如甲方选择前款第(2)者,甲方于迟延原因停止时,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4、因不可抗力事故或事件或任何乙方违约事由致甲方迟延或不能履行其义务者,甲方不承担违约及给付违约金、价款、利息的责任。
第二十条 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地法院起诉。[i29]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1、合同效力: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导致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条款与合同整体的效力;实际业务在本合同实际签署前已经实际履行,则本合同自动具有向前的溯及效力;合同期满,如果继续存在本合同约定业务往来的,业务行为受本合同约束。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双方签署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烧酒精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能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能力的也应提前半年告知对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 %计算;
2、酒糟价格:以每公斤 元计算;
3、酒精价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吨价格4,500元计算;
4、总价结算: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返回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以每一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辅料,糟烧酒精质量指标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须符合国家食用酒精要求;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五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协议签订日:
协议签订地:
委托方(以下称“委托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银行:______银行户头号码:______
增值税号码:______
加工方(以下称“加工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银行______银行户头号码:______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_产品之唯一_____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第一?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__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______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__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年__月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_____费。
第二?技术及工艺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第三?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__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__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_____的侵权责任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_____、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双方责任
第五?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__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______?加工方: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代表人姓名:______
______有限公司(盖章):?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地址:河北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8号
电话: 传真:
中社合字(20_)第 号 甲方:中社旭日河北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石家庄维他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饮料委托加工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名称及规格
2、产品质量及包装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a.产品质量标准:
(1)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2)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3)的执行标准:
b.乙方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产品包装必须标明如下内容:
a.委托方公司名称:中社旭日河北食品有限公司
b.委托方公司地址:河北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8号
c.生产企业:石家庄维他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d.生产地址:石家庄市行唐县东安香村东石行路518号
e.生产许可证编号:QS:1301 0901 3476
f.产地:河北石家庄市
(3)产品包装标注内容字号应保持一致,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视合作情况再行协商是否继续合作。如果乙方生产许可证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 货款及付款方式
1、成品数:以合格的成品数为依据,按照乙方当批实际发货量结帐付款
2、按照加工产品生产数量的封箱价额度乙方给甲方按月开具增值税发票,最高不高于20万元票值数额。
加工与加工费的收取按照封箱价计算产品料质(见附件):封箱价:莲子雪梨粥 元/箱;冰糖燕窝粥 元/箱。
乙方加工费中包括甲方指定的内容物料质、瓶子、瓶盖、水、电、汽、酸、碱、生产人员工资与管理费、封箱胶带、折旧、仓储、装卸费和税费等等;
3、付款约定:甲方按照单箱成品结算价提货结算(订单下达乙方确认后,甲方按照本订单加工费用额的50%预付,加工费用余款结算是扣除预付费用后,按照乙方要发货的实际数额依次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电子转账,乙方账号:(按照甲方提供的指定账号)
第四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5日内应甲方要求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应在订单发出后一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由乙方负责物流安排,运费要经甲方先确认后再装车运送交付甲方指定地点;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将运费支付给随车人员,若产品在运途中损坏应在运费中照价扣除;
4、产品验收依据为国家行业保证及质量标准;
5、交货时间:乙方自收到订单确认第5天内陆续供货。如迟延交付,影响甲方对市场供应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损失补偿,补偿最高额为当批产品加工费的50%。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委托乙方为其加工产品;
2、乙方在生产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期间,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生产工艺过程和质量检验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产品的口感由甲方决定;产品的稳定性和理化指标(营养标准、可溶性固形物和PH值等)经双方确认后,共同监督(甲方驻厂代表只监督,不承担因生产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后按具体原因由责任方承担。若双方分歧较大,难以划分双方责任时,由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为准。
3、甲方有权对委托生产的产品进行验收,对乙方生产的不符合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所包含的内容;
5、甲方在收到产品后有付款的义务;
6、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配方的义务;
7、甲方派驻人员由乙方提供办公住宿场所、通讯线位,通讯费用及工具,伙食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在厂外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内的人身财务安全。
8、甲方应严守商业秘密。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料和辅助包装材料,经甲方检测、验收合格后进行确认方可投入生产(原辅料必须携带原厂出厂检验报告单)。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经甲方通知,乙方应及时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乙方提供的原料所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质量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原料品牌、厂家进行购置原辅料,如甲方不指定的将由乙方按照保证质量和口感最佳的状态下自行采购,并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以确保产品口感的稳定性和甲方要求。
3、乙方按照甲方订单要求负责落实生产计划,并以准确详实的信息告知甲方;
4、乙方应按时完成生产量、保证成品合格,并出具县级以上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
5、乙方安排有关监督管理人员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进行品控,对产品验货和发货程序进行管理;
6、乙方不得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乙方负责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8、乙方代甲方保管所提供的原辅材料,乙方保证按实际签收数妥善保管、使用,并保证甲方所购材料不流失,不作它用。如有遗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及产品检验,并依据质量标准,质量文件向甲方出具成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依据甲方《采样规则》进行的抽样检验,检验样本计入材料费,不收加工费;
10、在保质期内,若市场出现批次产品>0.3%的不合格品,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如因加工因素造成,乙方负责召回本批次产品,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连带责任和经济赔偿,若不合格品≤0.3%时,乙方可只承担不合格部分的原材料损失;
11、商标向乙方授权范围:只限于合同期乙方收到甲方生产通知单后,组织生产合格包装产品的过程;
12、乙方无权销售甲方产品及含有“旭日升炖膳皇家品正”标识的材料,乙方保证甲方生产配方及专利技术保密,并不得仿制甲方产品,一旦出现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3、甲方派驻人员由乙方提供办公住宿场所、通讯线位,通讯费用及工具,伙食由甲方承担。甲方如在厂外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内的人身财务安全;
14、保证生产的各项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甲方遇到需与当地政府协调的工作,乙方有义务协助做好;
15、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16、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乙方应对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质量条款
1、加工过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程序
生产过程控制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规程》,《成品、半成品质量标准》及其它质量标准执行,按乙方实际工艺执行。每一品种正式生产前及更换主要原料后必须进行中试,保温结果只能验证产品微生物、封合等,该产品的组织状态由双方各自保留常温样直至保质期来共同判定。
2、品保、品控具有良好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采样规则及质量标准,具有符合生产要求的保温室,保温室采样量由甲方监控清点。
3、其他较详细过程控制,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按以上条款及甲方要求进行过程检测,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次产品,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若甲方需质监机构检验报告时,可由乙方送检,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5、双方均同意为因合同而得知合同他方的所有技术及商业机密(包括甲方之订单,以及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对对方的资料保密),尊重合同他方在该等材料中的专有权利,并只为执行本合同而使用该等材料,只向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属下雇员披露该等资料,并只向他们披露为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资料,合同结束后两年内任何一方不得泄露合同他方的商业技术及信息,否则被披露方有权利向违约方提出赔偿和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除上述条件解除合同外,甲乙双方也可协商解除合同。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合同。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1、加工产品的产品配方。
2、加工产品的工艺流程。
3、加工产品的半成品、成品《质量标准》及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4、加工产品配料中原辅材料的采购价明细等。
甲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乙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甲方:东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糖包加工项目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1) 委托加工品种、规格及费用:
2) 质量要求:
a) 番茄沙司:按甲方牌番茄沙司(10g/包)质量生产,产品执行标准:SB/T 10459《番茄调味酱》;包装物: 符合BT 28118-20xx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要求。
b) 白砂糖:韩国进口白砂糖,符合GB317《白砂糖》一级要求;包装物: 符合食品用包装用淋膜纸和食品用塑料包装袋要求。
3) 订货数量:乙方订货每次每一个品种必须要达到50箱以上。
第二条、 包装物:
1) 乙方需提供小包图案样版给甲方,说明设计要求,打样经双方确认后生产制作。
2) 包装版费:
a) 10g番茄沙司:铝箔复合膜按乙方确定的样版,每一种颜色收版费500元,此为
一次性收费,由乙方承担。
b) 7g白砂糖包:淋膜包装纸版费按乙方确定的样版,共5个颜色,每一种颜色收版费500元,此为一次性收费,由乙方承担。
c) 320g25白砂糖、7g25白砂糖、10g25 番茄沙司三款复合袋包装版费:按乙方确定的样版,每款6个颜色,每一种颜色收版费700元,改版另收费,由乙方承担。
d) 上述制版费共计人民币18100元整。
3) 包装物订金:此包装物为乙方专用物品,甲方不得自行使用。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30000元给甲方作为包装物制作订金。双方不再合作时, 乙方需把甲方工厂内的包装物用完,否则甲方扣掉余下的包装物费用后把剩余订金退还乙方。
4) 包装物营养成分表检测费用:
a) 根据GB 7718-20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10g25椰嘉番茄沙司预包装标签设计需加营养成分表(基本五项),甲方根据乙方产品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将产品送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中心检测,获得营养成分检测报告后,方能对包装物定版,检测周期10工作日,检测费用680元,由乙方包装物订金中扣除,按乙方订货数量以1元/件方式返回到包装物定金中返完为止。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 按款到发货的原则。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 托运方式:甲方承担工厂至深圳市内托运站的短途运费,长途运费由乙方承担。
2) 甲方收到首批货款后,25个工作天内完成交货(交到托运站,完成托运手续)。以后
返单乙方提前7个工作日下单即可(以款到甲方帐户算起)。
第五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及工厂自检的检验报告。
2) 乙方要求甲方提供乙方委托产品第三方资质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甲方按乙方要求送检,检测费用从乙方包装物定金中扣除,按乙方订货数量以1元/件方式返回到包装
物定金中返完为止。
经甲方确认,为保质期内有产品质量问题的,15天内退换货, 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由于运输过程中造成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保管不当等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非质量问题,甲方不予退换货。
因此产品由甲方为乙方订做专用,如发生有关商标法律法规的问题,一切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所签订的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款识为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为他人生产或提供。按本合同要求生产的产品由乙方负责销售,甲方不得擅自销售。 3) 4) 5) 6) 7) 8)
第六条、 验收标准
1)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及质量指标,甲、乙双方以此作为验收标准。
2) 乙方在甲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乙
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5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异议后,应
在 3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品。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2) 如甲方擅自生产或销售带有甲方商标款识的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甲方应立即停止,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后果和损失。
3) 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发出通知单,或未及时提供包装物料,造成交货延迟,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4)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 加工合作期内,如因原材料价格等情况的变化致使上述价格需进行调整的,提议方应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若双方在30日内就上述价格调整的事宜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而无需为其行使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权利而向对方支付任何性质的补偿、赔偿或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1)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壹年 ,自 20xx 年 7月 11 日至 20xx 年7月 10 日止,生产期限以乙方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依法交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开户账号:
开户行: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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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_____________产品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规格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 被委托方: __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皮带、钱包等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皮带、钱包等 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皮带、钱包等 产品。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8.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9.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1/2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 5 %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 5 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 5 %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24 个月,自 20_ 年 1 月 31 日至 20_ 年 1 月 31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20_年二月十六日 20_年二月十六日
委托加工合同 受委托方:(下称甲方) 委托方:(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就受托灌装加工饮料系列瓶装产品事宜,已平等协商,双方息愿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希共同遵守。
1.加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及商标
一、乙方所委托甲方加工的产品必须承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产品名称、外包装、标识)
二、乙方在委托甲方加工时必须出具具有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商标授理及证书和授权书、委托证明。
三、乙方所委托甲方加工灌装的产品商标见附表。
四、如乙方自己提供瓶、盖、抽检指标不达标,乙方承担责任。
2.加工费
一、甲方代乙方灌装加工乙方产品收取的各种品种的加工费见附表。
二、添加剂及包装物、原材料等按市场价的变动而增减。
三、产品包装、规格、商标、纸箱、瓶、盖由乙方提供的应在附表中表明。
3.结算方式
一、乙方下订单计划时,必须按订单计划的总货款加工费付予80%给甲方,余款在生产完成乙方提货时结清。
4.产品配方和加工规定
一、甲方保证配方中所使用的原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质量法?等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承诺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使用不合格原料而造成经济损失的所有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按确认样品验收货品。
三、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验收货品。
四、乙方承担自身产品的包装物(瓶、盖、包装标识、纸箱等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有关规定的责任。
五、甲方按乙方的计划通知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数量、包装等),尽快安排加工生产,具体时间通知乙方,但乙方必须具备首付款到位,包装物到位。(注:如遇停电、水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交货,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说明原因)。
六、甲方按计划生产出来的成品,乙方必须在出货当日起10天提货出仓,如超期不提货,乙方负责交仓租费,每平方米按10元/天收取,并付清余款。
5.产品验收及质量
一、甲方协助乙方在所在地的有关部门对产品进行不定期的抽样、送检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产品经由双方验收合格(外包装),方能提货出仓。
三、所加工的产品甲方确保在保质期内不出现卫生问题,如胀气、黑盖、颗粒无悬浮等,在市场或被有关部门检查发现有关质量问题(不符产品标准),如甲方生产过程造成的,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相关责任及直接的经济损失。因质量客户退货的运费由造成方承担,因质量受消费投诉,
乙方应及时反映甲方,经双方努力确认有费用后,由乙方协助处理有关赔偿事宜,乙方可凭被赔偿者的地方医院诊断书或身份证复印件及收款收据和消费者加有指纹的收据予甲方核算。
6.产品提货及销售
一、甲方发货必须收到乙方加盖公章或亲笔签字的传真或本人到场,也可以发信息,报提货车牌号,司机提货时必须将有效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留在甲方,否则乙方对甲方交付的货物不予确认,乙方有权追甲方不能交货的责任。
二、产品保持期内不属质量问题例如,销售不完和保管不善(如太阳晒裉色、雨淋、虫咬)及运输等破漏、变形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超保质期等一切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自理。
三、没有乙方授权,甲方不能将产品给第三方销售。
7.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权干扰或对甲方生产加工上的安排和生产的调度等行为。
二、产品名称及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要求备案的规定,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或对第三方造成侵权等造成甲方法律责任和相关规定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三、乙方产品商标、外包装、产品名称,不能有映射或近似其它品牌的侵权现象(例如:清火王、下火王、维生素饮料,不是植物果汁的果汁饮料等,产品商标中标识好委托单位、地址、电话,凡标识中印有奖售字样的必须按比例承诺,不能有欺诈行为)。以上的现象如有触犯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甲方必须按各类产品规定标准生产。
五、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需承担违约责任。
六、双方若有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双方订立合同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8.保密
甲乙双方应对其所知悉对方产品技术或生产工艺技术,以及经营动作的商业机密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违约方需承担一份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9.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另签定合同执行,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不属违约。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如有不尽事宜,另补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①双方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乙方的委托书一份,注册商标、使用授权书一份④其它附件
委托(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被委托(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大米,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产品名称:有机大米 规格:公斤 单位:袋 数量: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机产品标准
第三条 原村料的提供办法及产品规格、数量、质量
甲方提供产品的原料、产品包材,并负责产品原料及成品的运输。乙方负责农副产品的加工和包装,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及甲方提供的有机产品标准、有机产品质量手册、有机产品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并接受委托(甲)方全程监管、检验。被委托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隐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产品质量时,委托方有权要求减少价款或退货。
第四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参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由当事人双方商定。甲方承担生产和包装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按市场最低价格)。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 委托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被委托方所完成的产品。验收前委托方应当送检委托的产品,做出产品检测报告和有关质量证明。在保质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除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被委托方负责退换。
3. 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产品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六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 交(提)定作产品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
2. 委托方在被委托方仓库提货。
第七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包装由委托方自己负责承担。
第八条 结算方式:委托方提货付款,现金结算。
第九条 双方责任:被委托方只负责有机大米生产、包装,无权销售;委托方负责委托加工品的全权销售,并负责产品在市场流通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事故责任。
第十条 被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 被委托方无权销售委托加工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产品,委托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调换,并承担愈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委托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被委托方赔偿。
2. 不能按时交付产品,应当偿付不能交付产品部分价款总值的30%的违约金。
3.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 委托方应销售全部委托方加工产品,中途变更定作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中途废止合同,偿付被委托方的未履行部分产品价款总值的30%的违约金。
3.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被委托方提供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被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被委托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产品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委托方应当偿付被委托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 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产品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被委托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产品的,被委托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应收货款、保管费后,退还给
5. 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提货,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被委托方偿付违约金。
6. 无故拒绝接收定作产品,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产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被委托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委托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委托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被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委托加工合同发生纠纷时,当呈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糖包加工项目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1)委托加工品种、规格及费用:
2)质量要求:
a)番茄沙司:按甲方牌番茄沙司(10g/包)质量生产,产品执行标准:SB/T 10459《番茄调味酱》;包装物:符合BT 28118-20__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要求。
b)白砂糖:韩国进口白砂糖,符合GB317《白砂糖》一级要求;包装物:符合食品用包装用淋膜纸和食品用塑料包装袋要求。
3)订货数量:乙方订货每次每一个品种必须要达到50箱以上。
第二条包装物:
1)乙方需提供小包图案样版给甲方,说明设计要求,打样经双方确认后生产制作。
2)包装版费:
a) 10g番茄沙司:铝箔复合膜按乙方确定的样版,每一种颜色收版费500元,此为一次性收费,由乙方承担。
b) 7g白砂糖包:淋膜包装纸版费按乙方确定的样版,共5个颜色,每一种颜色收版费500元,此为一次性收费,由乙方承担。
c) 320g×25白砂糖、7g×25白砂糖、10g×25番茄沙司三款复合袋包装版费:按乙方确定的样版,每款6个颜色,每一种颜色收版费700元,改版另收费,由乙方承担。
d)上述制版费共计人民币18100元整。
3)包装物订金:此包装物为乙方专用物品,甲方不得自行使用。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30000元给甲方作为包装物制作订金。双方不再合作时,乙方需把甲方工厂内的包装物用完,否则甲方扣掉余下的包装物费用后把剩余订金退还乙方。
4)包装物营养成分表检测费用:
a)根据GB 7718-20__《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10g×25椰嘉番茄沙司预包装标签设计需加营养成分表(基本五项),甲方根据乙方产品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将产品送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中心检测,获得营养成分检测报告后,方能对包装物定版,检测周期10工作日,检测费用680元,由乙方包装物订金中扣除,按乙方订货数量以1元/件方式返回到包装物定金中返完为止。
第三条付款方式:
1)按款到发货的原则
第四条交货方式:
1)托运方式:甲方承担工厂至深圳市内托运站的短途运费,长途运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收到首批货款后,25个工作天内完成交货(交到托运站,完成托运手续)。以后返单乙方提前7个工作日下单即可(以款到甲方帐户算起)。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及工厂自检的检验报告。
2)乙方要求甲方提供乙方委托产品第三方资质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甲方按乙方要求送检,检测费用从乙方包装物定金中扣除,按乙方订货数量以1元/件方式返回到包装物定金中返完为止。
经甲方确认,为保质期内有产品质量问题的,15天内退换货,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由于运输过程中造成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保管不当等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非质量问题,甲方不予退换货。因此产品由甲方为乙方订做专用,如发生有关商标法律法规的问题,一切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所签订的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款识为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为他人生产或提供。按本合同要求生产的产品由乙方负责销售,甲方不得擅自销售。
第六条验收标准
1)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及质量指标,甲、乙双方以此作为验收标准。
2)乙方在甲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品。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2)如甲方擅自生产或销售带有甲方商标款识的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甲方应立即停止,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后果和损失。
3)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发出通知单,或未及时提供包装物料,造成交货延迟,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加工合作期内,如因原材料价格等情况的`变化致使上述价格需进行调整的,提议方应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若双方在30日内就上述价格调整的事宜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而无需为其行使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权利而向对方支付任何性质的补偿、赔偿或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
1)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__年7月11日至20__年7月10日止,生产期限以乙方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九条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依法交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开户账号:
开户行:
代表:代表:
现因甲方:深圳市x有限公司
委托乙方:进行SMT深加工,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基本事项
二,合作内容:由甲方提供一应加工材料、文件、钢网或样件,乙方负责将元件甲方的SMT加工要求:按照我方的要求,经SMT深加工,焊接在电路板上,经严格检验、防震包装后交付甲方。
1,基本要求:按照行业规范,SMT要求焊接可靠,不得有虚焊、漏焊(除非缺料特别声明),“短路”、“元件反向”、“悬空”、“歪斜”、严禁“错焊”等电气故障现象发生。2,焊点要求:甲方的产品属于模块IC产品。要求100%焊接可靠,为防止虚焊发生,焊点应尽可能做到饱满、圆润。
3,加工整洁干净:电路加工如受到“助焊剂”污染严重,应清洗干净。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材料保管:甲方将加工物料一旦交付乙方签收后,乙方立即具有保护和代为看管的责任和义务。一旦出现遗失、破损等现象,乙方应在结算时或者出现问题后一周内,按实际金额全额赔偿或者采购同型号、同品牌的相同材料交付甲方。详细情况以当日该批次BOM清单为准!
2,爱惜材料。甲方提供的物料为电子材料,体积小但是价格昂贵,乙方在加工时应当特别嘱托员工爱惜,特别是陶瓷件易碎品,注意轻拿轻放,因此损坏超过千分之二时,应当按照实际价格在加工额中赔付甲方。
3,材料损耗:加工时按照行规,允许千分之五以内的材料损耗。贵重材料,如IC、大功率及高压三极管,及其他国际品牌器件,损耗超过该范围时,乙方具有同样赔偿的义务(按实价在加工款中扣除!),应当乙方在清点物料数量时应准确、特别是贵重材料的清点应到位。大部分廉价材料不必一一详细点数,以节省时间。廉价器件包括常规片状电阻、电容等50只以下的数量出入不必计较,
4,明确要求、严格把关:乙方应有相应的工程技术部门,在加工前,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识别(必要时进行测试)、抽验,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图纸或其他文件,对产品的加工要求做充分的了解,在对元件及其位置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大批量贴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询问确认,不得擅自作主,影响产品质量。一旦发现批量“错贴”,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破损费、误工费等等。
5,提前通知原则:乙方在加工中发现问题(如部分物料上锡不佳、缺料等现象),应提前通知甲方及时补料或者提出解决办法,以免耽误交货时间。
6,人工补料:人工补料是发生“错贴”的主要原因,对产品的质量存在极大的隐患,
乙方需严把质量关,防止此现象发生。
7,分类标记:鉴于电子产品的多样性,不同的材料在贴装后需要分类标记的,乙方应当一样在货箱及出货单中标记清楚。否则应当赔付甲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8,按时交货: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按时交货,超时每一天,需按照每天5%的标准扣除加工费用。
9,质量承诺: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质期为:三个月。在此期间内,乙方因自身加工存在的质量问题负有如下三包责任:电路及元件严重损坏和遗失一周内包赔、焊接不良三天内包返工、损耗超标结算时包补偿。
10,物料退还或保存:加工完后,乙方应在结算时及时将结余材料及其他相关物件、文件及时归还甲方,或者获得甲方许可出单保存。
11,保密责任: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包括BOM清单、工艺图纸、钢网等物件均具有保密责任。加工完毕应及时返还甲方或经甲方同意及时出单保存。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任何材料、资料交付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当赔付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时提供相应的材料、技术图纸等交付乙方。
2,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及时配合甲方解决生产当中存在的问题。
3,按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乙方应得的加工费用。超时每一天,需按照每天5%的标准补偿乙方。
四,运费承担:发料运费由负责。加工完后半成品的发运由:负责。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后立即生效。作为长期合作伙伴,该合同长期有效!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出现纠纷,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约定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路费等等!
甲方(委托方)盖章
名称:
经办人/联系人:
地址:
签订日期:
乙方(加工方)盖章
名称:
经办人:
签名:
电话: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貂皮及生貉皮鞣制,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貂皮及生貉皮的鞣制,质量标准以甲方要求为准,价格双方按照同期市场价格为标准。
第二条
1、 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
2、 乙方提供加工品的质量标准要求。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后验收货物。
4、 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把乙方设计的生产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5、 甲方负责货物的往来运费。
第三条
1、 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加工活动。
2、 按照甲方确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加工,正常损失不超过1%,非正常损失由乙方按照同期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3、 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要求用于其他需求者。
4、 严格遵守甲方商业秘密。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遵守货到付款,采取银行结算。
第五条
1、 乙方未按照甲方生产质量标准加工的,按同期市场单价赔偿甲方。
2、 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物价值30%的违约金。
3、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限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另补充说明,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字号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设计方案。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品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生产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9000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或减少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向乙方支付总货款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经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____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每天应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如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按甲方定金十倍数额赔偿甲方。
4、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10%的违约金。
5、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赤峰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烧酒精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
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能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能力的也应提前半年告知对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计算;
2、酒糟价格:以每公斤元计算;
3、酒精价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吨价格4,500元计算;
4、总价结算: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返回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以每一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辅料,糟烧酒精质量指标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须符合国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五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协议签订日:
协议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