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范本集合(通用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下,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程概况
1、工程名称:轻型钢架棚
2、工程地点:镇平工业园区,华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范围
1、面积:________________
2、承包方式:甲方出资,乙方承包工、料含土建。
3、工程造价________元/㎡,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元。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总造价30%,柱子立起再付40%,验收后再付25%,剩余5%工程完成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5、土建工程结束后开始施工,________天交工。(备注:除不可抗拒外因素)。________年内保证维护正常使用。
6、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应由乙方全部投入保险,如发生工伤事故等事宜,由乙方从保险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甲方负责水、路两通及其费用,负责外围治安秩序,乙方负责按施工图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工期与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间,电费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协调。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心系列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的心系列产品。
2、所有委托加工的心系列产品,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生活用纸心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要求进行生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
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
第三方,亦不可授权
第三方代为加工。
4、包装印刷样式由甲方负责提供,由乙方制作。
第四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XX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订货甲方先付乙方总订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八条:仲裁原则 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X): 代表人: 电话:____日期:
乙方(盖X): 代表人: 电话:____日期:
订立合同双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或传真:
线材加工厂:(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或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订立钢材加工合同,具体合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委托乙方加工钢筋(线材、盘螺),钢材(线材、盘螺)由甲方负责购买,甲方购买钢筋前,甲方购买进的钢材由乙方负责加工,其内容调直成型。
第二条:加工钢材的规格:6-10线材和8-10三级钢盘螺。 甲方施工工程地点:
第三条:甲方每购进(按过磅重量)一吨钢材给乙方,乙方加工后按理论重量返还一吨钢材给甲方。
第四条:计算方式:甲方购进钢材给乙方按实际过磅重量计算。乙方加工后给甲方的钢材以国家理论重量计算。
第五条:验收规定:甲方必须指定专人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人应及时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核对,并当场在送货单上签字。如有异议,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进行重新核对。双方以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字的送货单作业结算凭证。如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
现与乙方的供货单不符,按不相符部分的钢筋重量在供货单中双倍量扣除,作为乙方对甲方不负责任的罚款。
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为:
第六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由乙方自备运输车送往工地现场,加工钢筋由乙方自行上下车。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甲方负责收货人指定地点。
2、根据甲方工程进度的需要,甲方所需钢材必须提前5天购进给乙方并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加工供货,乙方应在4天内将加工好的钢材送到甲方工地;施工现场因变更、料单错误等特殊原因,钢筋量在2吨内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6小时内及时加工到现场,成品钢筋进场时,并提供该批钢材的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质量复检证书原件,以便甲方报监。
第七条:经济责任
甲方使用由乙方加工的每批钢材,乙方必须按国家规范及地方相关规范进行加工,如不合格,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由此被建设单位扣除的履约保证金等损失。乙方未经同意,延迟送货,影响甲方工程进度,乙方应当赔付甲方所受的损失,并承担各方损失引起的连带职责。
第八条:乙方可以不违备有关行业标准的前提下,可对所需加工钢筋做适当延伸,以做为其所得利润。
第九条:如建设方或上级检查严禁使用此种外加工的钢材,此责
任均由乙方出面沟通,花费由乙方承担,若阻力较大无法使用外加工钢材,刚双方合同终止,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退回。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本工程结束后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代理人: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