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通用3篇)
甲方:____
乙方: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完成之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A、劳动合同期为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B、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2个月;C、3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6个月;D、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或期限不满3个月的,无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工作地点在______。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变更乙方工作地点。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变更其工作岗位:
1、根据甲方经营管理的需要变更岗位的;
2、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调整岗位的;
3、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或绩效考核情况需要调整岗位的;
4、乙方因患病、休产假导致原工作岗位被其他员工替代的;
5、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岗位的。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企业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实行月工资制,乙方第一年每月基本工资为______元。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变更其工资标准:
1、乙方岗位发生变更调整的;
2、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需要调整的;
3、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或绩效考核情况变化的;
4、其他情况确实需要调整工资标准的。
第八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九条 甲方未安排加班,乙方自愿加班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加班报酬。
第十条非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若乙方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甲方只支付生活费。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的,甲方不必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
五、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法律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企业自身情况,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自觉遵守。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三条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额赔偿。
六、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 根据乙方的申请,由乙方自行购买社会保险,甲方将社会保险单位应承担部分以现金的形式和工资一起支付给乙方。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十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
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九条 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规章制度违法,损害乙方利益的;
4、因欺诈、胁迫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年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应当妥善移交工作及掌管的甲方物品,以此作为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及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不办理解除或终止合同证明,不办理离职手续:
1、给甲方造成损失未承担的;
2、违约金未支付的;
3、工作未交接的;
4、掌管有甲方物品未交还的;
5、负责的货款未收回的。
6、其他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民发(1999)129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地方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必须载明:全体合伙人自愿出资举办、从事的行(事)或业务领域、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接受业务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_________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_________________,应载明住所的详细地址,如:_______市_______县_______街_______巷_______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须具体明确,如果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中有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并领取执业许可证的,则必须载明:本单位已经_________(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并领取了_________许可证,业务范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事务执行
第七条各合伙人对执行本单位的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本单位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置本单位的财产;
(二)制订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三)改变本单位的名称;
(四)入伙和退伙;
(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担任本单位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第八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1名(或者数名)合伙人作为合伙负责人执行本单位事务,对外代表本单位。
合伙负责人违反章程规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本单位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九条合伙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全体合伙人会议;
(二)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三)开展本单位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四)决定本单位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辞退;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单位事务由合伙负责人执行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但有监督合伙负责人,检查其执行事务的情况。
第十一条合伙负责人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本单位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本单位事务所产生的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二条合伙人为了解本单位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和财务状况,有权向合伙负责人要求查阅相关材料。全体合伙人就本单位有关事项作出决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
第四章入伙、退伙
第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署同意本单位章程的意见。
第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第十五条合伙人在不给本单位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必须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六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末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三)执行本单位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全体合伙人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七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本单位债务,与其他合伙入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八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合伙人的出资;
(二)政府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本单位经费必须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二条对本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经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修改的章程,须在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完成宗旨任务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全体合伙人决议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审查同意。
第二十五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二)章程规定的宗旨任务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三)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四)全体合伙人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合伙人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全体合伙人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全体合伙入决议通过。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上海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号_____楼
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录用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员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及《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年。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乙方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工作岗位与任务
1.经考核现甲方聘任乙方在公司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岗位_________________工作,根据乙方专长和工作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安排。
2.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并接受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
3.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三条工作时间与报酬
1.甲方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甲方为国家交通特殊行业,因岗位工作特点(生产),如需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应服从公司需要。
2.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和工作岗位,确定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元/月,正式聘用期本岗位工资为______元/月(人民币)。
3.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
第四条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成绩突出者嘉奖晋级,违纪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条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1.对具有本市劳动手册和符合上海市规定的员工,甲方按上海市规定的基本标准为其缴纳三金(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及失业金)。对原先无工作单位的外省籍员工购买社会综合保险,同时办理员工团体意外人身保险,不另报销医疗费用。
2.法定假日为有薪假期。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续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协议:
(1)甲方因机构变化,原岗位撤消,无适合岗位安排,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终止合同;
(2)本合同订立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已修改;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合同期满,双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违约责任详见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双方可以续订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或予以除名:
(1)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试用期间不合格者;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经教育屡不悔改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4)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4.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因疾病,合同期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
5.乙方主动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各种专项培训费用,乙方应当归还甲方,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元。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