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持股协议书【汇编三篇】

技术持股协议书(精选3篇)

技术持股协议书 篇1

一、 目的:____________为激发员工积极性,留住好员工,给员工提供创业机会,使员工共同关注企业发展,建立促进企业发展的激励机制。

二、 股权设置与持股比例:____________

1. 公司以总资产 ________万元,折合股权 _______份,每股 _______元(或以净资产

________万元,折合股权 _______份,每股 _______元)。

2. 公司让出 股,占总股份 %(一般为1%~3%),让符合条件的员工参与持股,将公司股东分为原始股东和员工股东。

3. 本次股权调整仅为公司内部进行,以自愿入股为原则。股东按股权比例(一股一票、同股同利)享受经营决策权、分红权或其他收益。

三、持股范围:____________

1、本次股权出让对象为公司内部在职员工,且需满足以条件,不对非本公司人员出让。

1.1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

1.2对公司有特殊贡献或作用的员工或管理人员。

2、股权分配:____________

2.1普通员工可认购1( )个股权;

2.2骨干员工可认购2 ( )个股权;

2.3管理技术人员可认购3~4 ( )个股权;

或:____________按工作年限认购,如满1年认购1股,满2年认购两股。

四、资金来源:____________

1、员工用现金订购;

2、企业预借款给员工,每月从员工工资中按一定金额返还(或从分红中扣除);

3、银行贷款(企业可提供优惠利率);

4、公司奖励捐赠(只有分红权,没有表决权);

5、公司配股;

五、股份认购流程:____________

1、员工向公司原始股东提出认购申请;

2、依持股方案确认员工个人持股额;

3、员工缴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

4、缴纳认购款;

5、公司颁发《员工股权证明书》。

六、股份购回:____________

1、员工股东全部购股资金未兑清前,其股权由原始股东持有和所有。

2、员工持有股份在职期间不能退股、不转让、不交易、不继承。

3、员工股东离职时,其持有股份由原始股东按当时价格或每股净资产购回,并办理退股手续,不能向其他员工股东或非公司人员转让。

4、员工自动离职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优先赔偿公司损失,余额股权款由原始股东按离开时的当时价格或每股净资产退还。

5、公司奖励捐赠股权的,只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和分红,其离职时,享有股权由原始股东自行收回。

七、预留股权:____________

1、公司在员工持股总额中,应预留一定份额的股权(一般2~3%),以备后续符合相关要求的员工认购股份。

2、预留股权在员工认购前由原始股东持有和享受相关权益。

八、分红:____________

1、每年2月份,由公司根据上年度的纯利润(总销售额-总成本-税收)的4%( )做为红利进行分红,剩余利润部分为支付银行利息、计提股东基本金和增加投资,用于扩大再生产。

2、员工股东在股份认购一年内退股的,按认购当时的银行存款利率计算投资收益,同时退回本金。

3、因经营不善,公司当年度没有营利时,由原始股东按认购股份额的15%( )支付给员工股东做为投资收益。

九、员工股东权益:____________

1、参加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按股权比例进行投票表决;

2、按其股份取得股利;

3、监督公司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4、其他依公司章程享有的权益。

备注:____________员工股东由成立员工持股会,代表员工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技术持股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一、合作宗旨和目的:

为了促进高科技生物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高技术产业化经营和乙方公司上市工作,现甲方和乙方充分利用各自科技优势、投资优势、融资优势和品牌优势,共同进行_________的开发和应用推广工作,共同成立生物技术研究所。

二、拟成立研究所的基本情况:

1.研究所名称:_________

2.组织形式:_________

3.注册资金:_________

4.注册地: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6.职能和经营范围:_________

三、甲方出资条件及享有的权益条件约定如下:

1.甲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的投入。

2.甲方以其专有的技术投入研究所,如是专利或专利技术则需办理转移手续。

3.乙方同意甲方技术折成研究所股份____%,即乙方拥有研究所的____%股份。

4.甲方投入的技术必须达到以下条件:_________。

5.如甲方的技术无法办理转移手续,则甲方需为研究所工作满三年以上才可以拥有本条件第三款规定的完全股权,否则,依年份的长短计算,即甲方在研究所工作第一年实现股权拥有率比例为研究所总股权的____,第____年、第____年依此类推,未满____年以实际月份计算。

6.甲方每满____,于该年的会计年度末的最后____可以依据其拥有的____%股份权享有研究所的利润分成。

如不参加研究工作或拒绝参加工作则不能参与分成。

四、乙方以现金_________人民币出资,占有研究所____%的股份。

如果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五项规定,乙方将拥有甲方依约减少的股份。

乙方_________元注册资金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位。

五、甲方应根据勤励原则以其拥有的技术为研究所工作。

甲方到研究所工作的基本要求为:

1.组织_________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以能适应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

2.组织乙方为研究所招聘的技术人员进行相关技术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相关技术(2年内完成);

3.甲方在经营生产中需积极配合乙方;

4.甲方拥有的技术描写。

六、乙方拟将乙方公司上市,如乙方公司能够上市,乙方也同意将公司股份的____%送给甲方参股的研究所;如乙方公司未能申请上市,乙方也同时依前述比例赠送给研究所;甲方据其所在研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关权利。

乙方将本条规定____%的公司股权赠送给研究所,需甲方达到以下条件,否则,乙方无需承担上述义务:

1.甲方必须为研究所工作满_________年,实现乙方拥有总股权的____%,满_________年后,实现总股权的____%。

2.甲方由乙方聘任为研究所的主任,副主任由乙方委托,主任缺位工作时,有副主任行使主任之职。

前述工作的年限以聘书为准。

聘任的工作为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内容。

七、甲乙双方同意研究所租用乙方的场地为工作场地,乙方以市场价格为准收取租金。

八、乙方负责研究所的成立注册事宜。

研究所最迟不能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注册成立。

九、研究所为营利性机构。

甲乙双方对研究所的分红依据《公司法》的会计制度执行。

十、研究所的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双方共同聘任。

乙方有责任要求其委派的会计____月出具____份研究所的会计报表供甲方查阅。

十一、当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条件满足后,乙方必须依法对研究所进行分红和依法享有相关的股东权益(以整体的研究所作为股东)。

十二、研究所股份的转让需对方同意。

乙方不能在五年内要求退股或转让研究所的股份。

十三、甲方不能以其技术入股要求研究所或乙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乙方强制收购。

十四、甲方不得从事下列工作和进行其他同业竞争:

1.不得利用其技术与其他机构进行合作或进行营利性的工作;

2.甲方不得免费为其他营利性机构做相关技术性工作。

十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将支付守约方_________人民币的违约金。

十六、纠纷的解决途径:出现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持股协议书 篇3

委托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称“甲方”)

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以下称“乙方”)

见证人:(公司注册登记的另外股东)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设立[ ]有限公司及持有该公司股权事宜达成本协议。

现约定如下:

1.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自身名义为甲方处理,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处理以下事项:

(a) 以甲方所提供资金人民币[ ]万元作为出资与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共同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该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0%。

(b) 依本协议之规定,持有上述对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并依法律及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以下称“股权” ),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权,对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罢免权,对公司重大事务的表决权,对股利、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股东收入的收益权等。

1.2双方确认,于本协议订立日前,甲方已向为设立公司而开设的临时账户中划入资金人民币[ ]万元作为对公司的出资,该项出资已经验资机构确认,并记明为乙方对公司的出资。

1.3双方确认,在制定公司章程前,双方已共同向公司其他股东披露,且公司其他股东已明确知晓甲方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乙方仅为公司的名义出资人。

2.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甲方向为设立公司而开设的临时账户中划入出资金额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之日止。

3.公司事务报告与公司管理

3.1乙方应依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行使股东对公司,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的监督权,及时向甲方报告对公司经营有影响的各项事件。

3.2甲方作为公司之实际出资人,应依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做出以下各项决定

(a) 公司股东会召集;

(b) 公司章程修改;

(c) 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减、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d) 公司执行董事、董事、监事的选任或罢免;

(e) 公司股利分配方案;

(f) 转让以乙方名义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g) 对其他股东进行股权转让的同意与否,及是否行使优先权;

(h) 其他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或需股东决定事项。

3.3对甲方做出的上述决定,乙方应以股东名义向公司,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企业登记部门,及有关的第三方主张,以期实现甲方之决定。

4.股权收入的转移

4.1除非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外,乙方不得放弃任何可以或可能从委托持有股权上获得的股权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利、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

4.2乙方在取得与委托持有股权有关的股权收入后[ ]日内,在扣减相应税费后,应将其余额交付给甲方。

5.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委托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6. 责任界定

6.1因甲方自身做出的决定不适当、错误、或违法,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2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7.协议终止

7.1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此种情形下,乙方应当按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移转委托持有的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7.2如乙方完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之法定代理人、权利继受人,应当按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移转委托持有的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7.3如甲方民事权利能力灭失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应按甲方之权利继受人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权利之继受人移转委托持有的股权或甲方之权利继受人认可的股权收入。

8.其他规定

8.1如本合同或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双方均放弃追究对方过错的责任,且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方式向甲方返还委托持有的股权。

8.2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

8.3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对订立日前双方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事务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兹证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订立本协议。

甲方:(签 章)

授权代表人:

乙方:( )

见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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