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庙合作协议(精选3篇)
甲方:(施工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合同条例422条和426条之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我方同意乙方提供的中慧普光化工有限公司18.6万吨氟化生产线工程项目的承接,就具体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合同协议如下: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量:总造价亿
四、工程款:到业主方看相关资料后,签订总承包合同,以最终签订合同价款为准。(最新定额:一级一类取费标准)
甲乙双方义务:
1.乙方负责该项目前期所有的联系、洽谈、协调等工作并承担前期所有业务费用,确保甲方与工程发包方签订工程承包正式《施工合同》甲方同意按所签定的工程量总额的%付给乙方等人,作为乙方等人的固定包干股份收入,并于甲方每期收到款项的第二天下午四点之前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上。
2.该收入为乙方合法股份收入,我们将按乙方指定所有中介费账户及卡号汇入相应款项,甲方承诺乙方各种税费代交代扣缴纳个人股份的20%,如发生漏税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按发包方付款至总工程款%时向乙方支付清。第一次付款时支付乙方,甲方金额总额的%支付乙方万,甲方收到预付款总额的%支付乙方万,其余按工程进度款支付。余下部分分三次收到进度款后支付(即每次%),帐外资金合计金额。
3.甲方对工程项目具体施工、机械调配、人员安全、生活保证、财务支出、利润盈亏等负责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连带责任。
4.此协议与大合同同步生效,甲方代表签字日起生效,是不可变更、不可撤销永远有效的法律文书。此协议属于甲方所签订的工程合作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在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企业改制、法人变更、单位名称变更、现场项目经理调离或合同转让,都不影响本协议继续有效执行,只要甲方与发包方施工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履约后,甲方就无条件支付乙方的利润所得。
6.工程竣工后,如发包方给甲方增加工程量而继续施工,其工程增加部分甲方仍需按此协议要求支付乙方应得的利润部分。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从甲方与发包方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之日起生效。网签具备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 乙方:
甲方法人: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完善______寺作为旅游风景区的功能,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创造和谐社会,甲、乙双方本着尊重历史,尊重宗教政策的原则,拟对位于______寺进行投资并承包经营管理,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经营期限
双方约定对______寺的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承包价款
1、承包款总计______元人民币。
2、自本协议生效后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剩余______元在乙方经营满______年后的第一年度内支付______元,______年后的第二年度内支付______元,______年后的第三年度内支付______元。
三、产权归属
______寺的产权归甲方所有,在承包期内,本协议项下的经营权归乙方所有。承包期满前______个月,再由甲、乙双方协商续签协议事宜。
四、承包经营范围
______寺内的香、蜡烛、佛珠、佛像、玉器、法器、手链等佛器、僧衣、僧帽、居士服、尼衣、尼帽等着装服饰,凡与佛教及寺庙有关的商品均由乙方进行销售。
五、承包经营场所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______寺现有的__________房屋及仓库无偿归乙方经营使用,如后期再设店面进行经营,由乙方投资建设。建成的店面由乙方单独使用。
六、双方在承包期间的权责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不得干涉乙方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发包给第三方,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
(2)甲方在乙方允许的时间段内对乙方的财物进行监督管理,即所有的经营物品的购买、销售的账目纳入甲方的财物管理范围。
(3)乙方经营过程中因政策因素和主持的更替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经营的,甲方承诺根据乙方的投资成本及利率标准在月息一分的基础上返还给乙方的投资和利息,并且乙方有权在甲方所有的经营收益中优先扣取上述费用。
2、乙方的权利义务
承包期内,乙方享有本协议项下的物品经营的专有权、物品的管理权,乙方有权根据经营状况收回乙方的财物管理,由乙方自主对经营范围的账目和经营进行管理。所有的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承包费,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承包款的万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______个月未付清应付的承包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不得解除本协议。如因甲方主持更替及其他任何原因单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并返还甲方已付的承包费。
八、纠纷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有权向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地址: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了完善______寺作为旅游风____区的功能,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创造和谐社会,甲、乙双方本着尊重历史,尊重宗教政策的原则,拟对位于______寺进行投资并承包经营管理,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经营期限双方约定对______寺的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承包价款
1、承包款总计______元人民币。
2、自本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剩余______元在乙方经营满________年后的第________年度内支付______元,________年后的第________年度内支付______元,________年后的第________年度内支付______元。
三、产权归属______寺的产权归甲方所有,在承包期内,本协议项下的经营权归乙方所有。承包期满前______个月,再由甲、乙双方协商续签协议事宜。
四、承包经营范围______寺内的香、蜡烛、佛珠、佛像、玉器、法器、手链等佛器、僧衣、僧帽、居士服、尼衣、尼帽等着装服饰,凡与佛教及寺庙有关的商品均由乙方进行销售。
五、承包经营场所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______寺现有的__________房屋及仓库无偿归乙方经营使用,如后期再设店面进行经营,由乙方投资建设。建成的店面由乙方单独使用。
六、双方在承包期间的权责及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不得干涉乙方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发包给第三方,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
(2)甲方在乙方允许的时间段内对乙方的财物进行监督管理,即所有的经营物品的购买、销售的账目纳入甲方的财物管理范围。
(3)乙方经营过程中因政策因素和主持的更替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经营的,甲方承诺根据乙方的投资成本及利率标准在月息一分的基础上返还给乙方的投资和利息,并且乙方有权在甲方所有的经营收益中优先扣取上述费用。
2、乙方的权利义务承包期内,乙方享有本协议项下的物品经营的专有权、物品的管理权,乙方有权根据经营状况收回乙方的财物管理,由乙方自主对经营范围的账目和经营进行管理。所有的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七、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承包费,每逾期____日按逾期承包款的万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______个月未付清应付的承包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不得解除本协议。如因甲方主持更替及其他任何原因单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并返还甲方已付的承包费。
八、纠纷解决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有权向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