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网站合作协议书【通用3篇】

建立网站合作协议书(精选3篇)

建立网站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诚信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在敬业、诚信的基础上,以互相信任为前提,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与乙方联合经营网络销售业务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期限:乙方同甲方进行商务合作的期间为    ,期满后可以续约。

二、双方均有自主经营的网上宣传平台,利用一方提供的产品展开该平台的网上销售等商务活动。

三、合作方式

1、通过甲方自己网站以及现有资源对乙方销售平台进行推广,双方合作销售总额的15%作为甲方的销售分成。

2、甲方发展的下线、下线合作推广销售网站,乙方分配销售利润5%给甲方。

四、结算方式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销售分成为:在网上销售的所有商品实际价格的15%。

2、乙方按双方约定的日期,将以生成订单的商品销售额汇总,以实际销售价计算出已实销商品的售价总和,以清单方式提供给甲方。

3、甲乙双方约定的结算日期为每月的10日对账,20日之前结清上月的帐额。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针对乙方产品所设计制作的、且在网上发布的所有网页、信息等版权归甲方所有。

2、甲方保证在使用推广乙方销售平台和推广乙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对乙方其他销售平台及产品进行任何侵权。甲方有责任以有效之方式消除他人在网络平台对乙方的侵权行为,并责成责任人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应当在合同生效且乙方已完成整个提供所需资料信息后一周内制定安排推广计划,并且及时开始进行宣传推广。

4、甲方应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本合同依法终止后,甲方仍有义务保守乙方的商业、技术情报、资料秘密。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失效而无效。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在在与甲方协商后变更陈列产品的图片、种类、数量及描述。

2、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所售商品的图片和文字介绍,经常与甲方联系更新商品及服务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合法、真实及准确。

3、乙方商品及其他重要信息如有变动应当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在甲方网上平台进行销售、商务活动应当出具或提供必要的票据或由双方协商解决。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退换货情况,乙方将承担所有责任。因上述原因造成退款的,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本合同依法终止后,乙方仍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技术情报、资料秘密。本秘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失效而无效。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论哪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在守约方就此发出口头或书面通知15天内,违约方应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违约方不给予答复或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的,则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权选择终止本协议或继续履行本协议,但无论守约方作出任何选择,违约方均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八、责任条款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15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部分履行的合同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     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建立网站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手机:

公司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 定义

1. 酒店产品:指甲方提供的酒店查询、预订服务。

2. 机票产品:指甲方提供的机票查询、预订服务。

3. 乙方媒介:乙方网站、栏目及乙方联盟会员网站、栏目等。

4. 乙方联盟会员网站:与乙方网站建立合法合作关系,并得到乙方授权使用乙方内容的网站。

5. 合作渠道:包括线上渠道和/或线下渠道。

(1) 线上渠道:指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在乙方媒介中展示的,用于推广酒店产品及机票产品的网页或产品链接;

(2) 线下渠道:甲方向乙方提供,用于预订酒店产品及机票产品的电话 。

6. 合作渠道会员:合作期间,通过合作渠道预订酒店产品及机票产品并实际结账的客人。

7. 有效酒店交易额:合作渠道会员通过合作渠道订购酒店产品并支付完毕相关款项后的酒店交易总金额,该金额仅限酒店入住费用,不含餐饮、娱乐、酒水、通讯、加床及政府税金等其他费用。

8. 有效机票交易额:合作渠道会员通过合作渠道订购机票产品并支付完毕相关款项后的机票交易总金额,该金额不含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税及退废票、儿童票及婴儿票等款项。

9. 有效电话接听:拨打线下渠道指定的电话号码且甲方呼叫中心成功接听过的呼入电话。

10. 竞争活动:任何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供的服务相竞争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机票/酒店预订、机票/酒店预订分销系统、各种相关旅游包价产品服务等。

11. “书面”形式:包括纸面、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及在甲方指定网址公布(甲方指定网址为:___ 及/或后继、替代网站)。

12. “不可抗力”: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电脑病毒、___客攻击、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二、 双方承诺及保证

1. 有合法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服务,且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权利签署本协议。

2. 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本协议所计划之商业行为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中国法律。

3. 不会在各自及其他媒介(包括网站)上进行不利于对方影响的陈述或报道。

4. 不会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亦不会泄露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5. 不会向对方及与本合作有关任何第三方的雇员/工作人员(包括政府机构职员,以下同)直接或间接、在账外暗中支付任何佣金、报酬、回扣、款待、礼品等不当利益,亦不得就上述事项达成任何安排。

三、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双方合作的需要,给乙方开放登录甲方指定网址后台的权限,以用于乙方下载合作渠道推广代码、查看合作渠道产生的订单及佣金、获悉最新甲方促销活动及合作条款变更等信息。

2甲方有根据约定付款的.义务。

3甲方有权决定合作渠道中的内容,且所有由合作渠道产生的酒店、机票预订服务及产品均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具有所提供服务及产品的最终解释权。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在乙方媒介中宣传/推广合作渠道,并配合甲方在旅游高峰期(如春节、十一、暑期等),在合作渠道上大力推广甲方产品,以达到双方满意的营销效果。

2乙方媒介不得展示/刊登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和内容,亦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商标专用权等),且乙方有责任对乙方联盟会员网站的经营及内容进行审核和管理,以确保乙方联盟会员网站的合法性。

3乙方支付给乙方联盟会员网站的佣金比例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佣金比例。

4乙方应指定相应商务、技术人员经常与甲方进行沟通和协调,除保证合作渠道的正常运行外,就推广宣传、页面调整及其他技术合作方面的工作进行沟通和推进。

5乙方不得申请、注册或使用带有“艺龙”“龙”“元素或与其相似、类似或易混淆的任何类型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域名、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及地址名称等),且不得使用与站近似的网页设计/版式或其它鲜明的品牌特征;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受影响。

6若乙方于本协议签署日前已申请、注册或使用上述艺龙知识产权,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上述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甲方;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受影响。7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通过本协议授权其使用的一切内容。

五、佣金及结算

(一)佣金

1酒店产品佣金甲方根据每月通过合作渠道产生的有效酒店交易额确定乙方享受的返佣比例。每月有效酒店交易额(单位RMB元)010000(含)(含)(含)100001以上佣金比例5678例如年月日31日,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渠道产生了有效酒店交易额15000元,则酒店产品佣金为RMB150006900元。

2机票产品佣金每月有效机票交易额的3甲方的电话专线服务费用双方同意自乙方佣金中(包含酒店和机票佣金)扣除甲方提供专线电话接听的服务费用,佣金扣除金额每月有效电话接听总数2元。

3乙方应提供有效的收款账户信息,因联系信息或付款信息错误或不完整而导致汇款被退回或取消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甲方有权从乙方佣金中扣除。

(二)结算

1双方按自然月为周期结算佣金;但一个或连续多个结算周期内酒店/机票的应付佣金累计未达到RMB100元时,则顺延至下个月结算。

2甲方于每月十五日如遇公众节假日自动顺延将上一个月酒店/机票预订、有效电话接听数量以及佣金情况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每月二十七日前予以核对并向甲方回复确认邮件,如甲方在二十七日前未收到乙方任何的回复邮件,视为乙方确认全部信息。

3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双方依据如下条款对佣金进行结算

1当酒店/机票佣金总额≥RMB100元时,则甲方对未支付部分佣金进行支付;

2当酒店/机票佣金总额

3在终止日后的60日内,由于乙方原因未及时与甲方核对佣金数额并进行结算,亦未能于终止日前以书面形式对延迟结算进行解释或说明的,视为乙方同意放弃本协议项下未结佣金,甲方有权拒绝逾期佣金支付的请求。

(三) 支付

1. 乙方照甲方提供数据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抬头为“艺x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服务业发票后30个工作日支付酒店产品的佣金,在收到抬头为“北京艺x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的服务业发票后30个工作日支付机票产品的佣金。

2. 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的,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付款前代扣相关个人所得税。

3. 乙方仅向甲方提供中国境内的汇款方式,甲方不承担向中国境外的佣金支付义务,且甲方付款货币为RMB。

六、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接到守约方的通知后应在10日立即纠正其违约行为;否则,除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外,违约方亦应承担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的一切损失。

2. 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第二条“声明与保证”条款,则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 若乙方网站或乙方联盟会员网站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则乙方应及时纠正或制止,甲方亦有权终止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与乙方联盟会员网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5.之约定,视为严重违约,除甲方有权停止支付相关款项、终止本协议外,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RMB壹拾万元(¥100,000.00)作为违约金,并应立即将所申请或注册的相关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甲方;情形严重的,甲方保留将相关事宜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的权利。

5.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6.7.或第七条2之约定,除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外,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RMB壹拾万元(¥100,000.00)作为违约金。

七、 保密和非竞争

1. 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信息内容用于本协议之外任何其他目的,且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由于本协议所获知的对方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

2. 甲方为乙方酒店及机票预订的独家合作伙伴,乙方承诺不与任何从事竞争活动的企业开展相同或类似合作。

八、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如需对本合作协议中任何条款进行变更的,只需提前15日在甲方指定网址上进行公示,而无需以其他方式另行告知;在甲方指定网址发布通知15日后,乙方的在线接受或继续履行此协议即视为同意更新后的内容。

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可以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3. 如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产生任何交易,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不适用自动顺延条款。

4. 本协议终止后,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终止前所产生的任何或全部义务仍然有效。

九、 其它

1. 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均应诉讼至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如在有效期届满前的15日内,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依此类推;协议顺延的,视为开始新的合作期间,重新计算有效期。

3.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取代双方以往一切关于乙方分销甲方酒店或机票业务的口头或书面约定。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月日

建立网站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

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为了利用_____________网站在全国的网络优势,扩大当地旅游产业和名优土特产的对外宣传,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精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

1、乙方作为平台的技术服务提供方,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

2、甲方平台与乙方平台进行集成,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

3、乙方提供其客户服务系统作为用户统一的咨询、投诉受理中心。

4、乙方负责平台业务整体的市场策划、推广、媒体宣传等,在乙方对甲方产品的宣传和推广中,与甲方协商确定其产品的优惠定价、折扣比例等。甲方全力配合乙方的推广活动。

第二条、合作项目

乙方可使用甲方_____________网站,网址:_____________,为所在地的旅游特产行业和商家提供服务。甲方可使用乙方_____________网站,网址:_____________,为甲方及其合作伙伴提供服务。

第三条、合作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需续签,双方应在本协议到期前____个月内协商,否则视为终止协议。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甲方媒介中宣传推广合作渠道,在合作渠道上大力推广乙方产品,以达到双方满意的营销效果。

2、甲方媒介不得展示、刊登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和内容,亦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商标专用权等),且甲方有责任对甲方网站的经营及内容进行审核和管理,以确保甲方网站的合法性。

3、甲方应指定相应的商务、技术人员经常与乙方进行沟通和协调,除保证合作渠道的正常运行外,就推广宣传、页面调整及其他技术合作方面的工作进行沟通和推进。

4、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甲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乙方通过本协议授权其使用的一切内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双方合作的需要,为甲方开放指定网址后台和权限,以用于甲方下载合作渠道推广代码、查看合作渠道产生的订单及佣金、获悉最新活动及合作条款变更等信息。

2、乙方有权决定合作渠道中的内容,且所有由合作渠道推广的产品均由乙方提供,乙方具有所提供服务及产品的最终解释权。

3、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他缺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乙方保留随时更改上述免责及其他条款的权利。

第六条、收益分配

电商网站运营的收益分配:协议期内,乙方运营的______________网站所得的相关收入,甲方获得其中的_____%;乙方获得其中的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中途退出合作,需提前____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本协议。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八条、其他

1、如果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者及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时,不应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得妨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权利或优先权之行使。

2、本协议以中文制成,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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