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协议合同范本(精选17篇)
托修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并依据本协议所规定条款执行。
一、甲方为了保障单位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强化车辆的内部管理,将本单位车辆(数量、车型、车号清单附后)委托指定送到乙方进行维修、保养。
二、甲方车辆送修时必须填写报修单,填写清楚报修内容,并由甲方驾驶员签字后才能动工,甲方送修的车辆由乙方按照技术标准鉴定维修级别和项目合理安排维修。
三、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必须给甲方提供良好的优质服务,做到维修工期保证,维修质量保证,维修价格合理透明,及时完成维修任务。在材料采购正常化的情况下,小修车当天出厂,大修、二保或总成大修的车辆,维修出厂后一律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质保。
四、乙方要把预估维修费用报给甲方,甲方驾驶员有权对车辆的维修项目和部件进行质量监督,并提出异议。甲乙双方必须最终统一在技术规范条件下妥善解决。
五、乙方在合同期内,为甲方提供以下增值服务:
1、为甲方免工时费提供贵阳市区的车辆救援活动(肇事车、客运车、拖车费除外)。
2、为甲方免工时费提供更换机油、防冻液。
3、为甲方提供车辆年审、车辆保险业务。
六、在乙方对甲方长期维修的车辆,在结算时可以给予费用优惠(工时费优惠10%,材料费优惠5%)。
七、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发生的费用可以挂帐,每次维修清单需由甲方指定驾驶员签字认可,其他人签字无效,(甲方指定驾驶员为: ,每次维修时甲方驾驶员需出具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确认,如指定驾驶员变动,甲方需向乙方出具公函进行变更)。
八、为保证乙方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甲方应该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或维修费达到壹万元时到乙方处结算清楚,大修车应在接车时结算费用。如不能按时结算付款的,甲方不能享受优惠。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待执行过程中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执行。执行时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一、如发生合同纠纷,可向乙方公司所在法院提出上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托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车辆型号
车种________
车牌号________
发动机型号________
车型________
底盘号________
编号________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方式________
地点________
接车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方式________
地点________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_______)
四、材料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________天或行驶________________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______________转帐银行汇款:_____________期限: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修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电挂
开户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承修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电挂
开户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甲方:
乙方:
为加强车辆定点维修管理,保证甲方车辆的正常安全运行,甲、乙双方本着遵纪守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的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大修,乙方处维修,车辆发动机要做到每5000公里一次保养,底盘做到每个季度一次二级保养。甲方车辆有湘NC7916、湘D3221、湘N08421、湘NE3949、湘NOFF72、湘ND3248、湘ND3230、湘N9099A、湘ND7050、湘NA1060、湘N82019、湘NA2372。
2、甲方要做到按时结算。
3、甲方发现乙方对车辆维修偷工减料,材料以次冲好等情况,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接受乙方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礼品及其它馈赠。
5、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在乙方报销发票、开支费用和领取报酬。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对甲方车辆维修及时,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如甲方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经甲方公司领导批准或电话通知,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抢修。
3、乙方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
4、乙方提供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常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他使用寿命为(三个月)。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送红包、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6、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报销发票,开支费用和发放报酬。
二、修理程序和管理
(一)乙方不得随意接纳甲方驾驶员检修,必须由甲方驾驶员凭车辆报修单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进行修理,否则发生的修理费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二)乙方在修理期间,甲方驾驶员维修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乙方应按要求及时进行修复,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级维护当天完成,整车大修不超过一个星期,若整车做漆可延迟到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甲方车辆成乙方维修期间如发生违、事故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若如发现影响安全的部件损坏则立即更换,更换零部件单价价格在人民币壹佰元以上的在征得甲方
主管车辆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由此产生的安全问题全部由甲方负责。
(五)修理完毕后,乙方及时出具维修单,经甲方驾驶员确认,同时甲方对维修内容和质量严格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立即无偿返修。更换的零部件经甲方驾驶员带回公司,以便确认。
三、更换材料有:
波箱大修包、1/4齿包、电磁阀、钢片包、波泵、油控、三元催化等,乙方保证所更换材料为正厂产品。
四、结算方式
所在车辆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到甲方财务部门统一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本次费用共计人民币肆万伍仟玖佰捌拾伍元整(¥月45985.00元)
五、合同有效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六、其它
1、合同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甲方(托修方):
乙方(承修方):
双方本着互助互利,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服务范围、内容及方式
1、 对本文第一条约定的车辆进行汽车维修。
汽车维修是指汽车修理和汽车维护。汽车修理具体为整车修理(大修)、总成修理、小修和专项修理;汽车维护具体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每次汽车维修的具体内容依据甲方送修员签字确认的“车辆维修派工单”或“施工单”确定;
2、 乙方为甲方提供急修、抢修、上门服务等维修服务方式。
第三条:收费标准
3、 维修价格的组成:
汽车维修费用=乙方对外公布的结算工时定额总计31.5 + 标准材料售价总计0.9 4、 抢修抛锚车的费用按乙方公布的价格收费。
第四条:送修手续
按上海市汽车维修行业核算标准,甲方享受标准每工时35元的9折即每工时31.5元的优惠; 按上海市汽车维修行业核算标准,甲方享受标准市场材料零售价(不高于当时的市场价)的9折优
1、乙方接收待修车辆时,甲方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固定在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18项安全检测单》“随车附属物检查”栏目中,乙方在竣工交车前负有保管责任;
注:《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在乙方公司称为“18项安全检测单”简称“18项安检单”,其性质同《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一样。
2、乙方接收待修车辆至竣工交付甲方前,除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外,不得擅自动用该车。若有违反的,乙方承担赔偿油料、养路费等直接损耗;造成车辆损坏或报废的,负责修理并赔偿损失。
3、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或“施工单”(以下均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送修员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4、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上述派工单约定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5、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乙方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应当交甲方自行处理。但涉及环保的危险废弃物,由乙方按有关规定统一处理。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配件(原厂配件是指汽车生产厂及指定配套厂以其商标生产销售的配件),确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副厂配件(副厂配件是指符合相关质量标准要求,但非汽车生产厂及指定配套厂以本企业商标或名义生产销售的配件)的,且乙方保证车辆能正常安全行驶的情况下,应事先告知甲方单位,在取得甲方同意,方可采用,但车辆的关键部位如:转向系统、刹车系统、传动系统、灯光系统等禁止采用副厂配件。
2、乙方所维修的车辆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汽车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3、质量保证期从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算起;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以返修后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重新算起。
4、在质量保质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相关证据的,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因同一故障或经乙方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联系其它修理企业,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六条:竣工验收
1、交付时间: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级维护一般不超过10小时,整车大修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整车做漆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 交付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车辆时,乙方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在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上签字或签章。乙方未签发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注:1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第三条之规定机动车维修合格证必须由有检验员合格证的从业人员才能签发此证;
2 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车辆的维修必须经过本公司二类维修店的检验员验收。
第七条:结算与付款方式
1、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交付甲方当月在乙方处所发生的维修明细帐目即当月全部上海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上海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和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注:关于上海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上海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乙方目前情况下只能采用上海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上海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手工版清单。
2、甲方须在每月5日前结清上月所发生的所有维修等费用;
3、甲方支付的维修费以银行划账方式付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称:上海元征爱思开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第五支行 开户账号:310010752
第八条:双方责任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要求。
2、乙方应及时开具并交付甲方增值税发票及全部《上海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如延期开具或交付发票及上海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甲方可推迟支付。
3、甲方应于约定日期及时付清所欠款项,否则乙方有权按日收取所欠款项0.5%的违约金;
4、对于维修施工单上无甲方送修员签名确认的维修业务,甲方可拒付。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全部或部分维修工作委托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的1日内,应当将车辆退回给甲方;若因乙方转托行为造成甲方车辆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 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确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期限增加约定维修费用的,应当按以传真形式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将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甲方接到通知后2天内应当给予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7、 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必要的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
第九条:保险代理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与乙方约定:
1、 乙方按各保险公司所规定车辆保险费的最大折扣打折办理甲方车辆保险业务。
2、 甲方委托乙方修理的事故车,在证照、证单齐全的情况下,乙方协助办理理赔业务,(只限车辆损坏)。
3、 按揭车的折扣,另行商议。
4、 车辆续保,在保证甲方享有保险费用最大折扣的前提下,乙方对选择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享有优先权。如客户有特定要求,可协商。
5、 在保险业务代办过程中,发生的必要费用(如停车、验车等各规费、杂费)由甲方承担。
6、 在保险理赔业务代办过程中,甲方有义务配合和协助乙方理赔人员办理保险理赔业务。
第十条: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从20xx年03月2 日起,20xx年03月02日止。双方应友好合作履行协议条款,若须变更或终止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受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另行补充修改。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车辆型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修费总金额(大写)(其中工时费)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_______天或行驶_______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_______转帐______银行汇款______期限_____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经济合同仲裁_______法院起诉______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
3.本合同维修费是概算费用。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4.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承修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5.承、托修方签订本合同时,应以(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依据。
注:本合同一式份。承、托修双方各一份,维修主管部门各份。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甲方: 乙方:
为加强车辆定点维修管理,保证甲方车辆的正常安全运行,甲、乙双方本着遵纪守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的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大修,乙方处维修,车辆发动机要做到每5000公里一次保养,底盘做到每个季度一次二级保养。甲方车辆有湘NC7916、湘D3221、湘N08421、湘NE3949、湘NOFF72、湘ND3248、湘ND3230、湘N9099A、湘ND7050、湘NA1060、湘N82019、湘NA2372。
2、甲方要做到按时结算。
3、甲方发现乙方对车辆维修偷工减料,材料以次冲好等情况,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接受乙方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礼品及其它馈赠。
5、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在乙方报销发票、开支费用和领取报酬。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对甲方车辆维修及时,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如甲方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经甲方公司领导批准或电话通知,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抢修。
3、乙方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
4、乙方提供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常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他使用寿命为(三个月)。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送红包、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6、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报销发票,开支费用和发放报酬。
二、修理程序和管理
(一)乙方不得随意接纳甲方驾驶员检修,必须由甲方驾驶员凭车辆报修单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进行修理,否则发生的修理费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二)乙方在修理期间,甲方驾驶员维修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乙方应按要求及时进行修复,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级维护当天完成,整车大修不超过一个星期,若整车做漆可延迟到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甲方车辆成乙方维修期间如发生违、事故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若如发现影响安全的部件损坏则立即更换,更换零部件单价价格在人民币壹佰元以上的在征得甲方
主管车辆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由此产生的安全问题全部由甲方负责。
(五)修理完毕后,乙方及时出具维修单,经甲方驾驶员确认,同时甲方对维修内容和质量严格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立即无偿返修。更换的零部件经甲方驾驶员带回公司,以便确认。
三、更换材料有:
波箱大修包、1/4齿包、电磁阀、钢片包、波泵、油控、三元催化等,乙方保证所更换材料为正厂产品。
四、结算方式
所在车辆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到甲方财务部门统一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本次费用共计人民币肆万伍仟玖佰捌拾伍元整(¥月45985.00元)
五、合同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其它
1、合同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甲方:(行政事业单位)
乙方:(定 点 企 业)
按照《如东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办法》的规定,甲方选定乙方为本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的定点维修企业,并与乙方本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本(不得另行附表)在乙方定点维修的有关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维修保养的时间
车辆维修、保养从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二、维修保养的范围
(一)车辆的维修范围为汽车的正常维修和日常保养,包括车辆二级以下(含二级)保养、小修、更换易损耗件、汽车年检保养、轮胎更换、汽车打蜡等。
(二)合同项下的车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的维修,不在本合同规定的维修范围内,但由于乙方修理质量原因所致的情形除外。
三、结算方式
(一)甲方对乙方所定点维修保养的合同项下的汽车实行 结算方式。 维修的价格必须在《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费用参照表》的限额以内。
(二)乙方于每个季度的第三个月的25日前将本季度发生的日常维修费用等连同验收单一并报县财政监管部门审核(各费用段内维修费按序时进度平均折算),第四季度具体资金结算方式按县财政监管部门规定执行。按实维修的须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
四、服务要求
(一)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汽车的日常维修保养项目,应做到随进厂随修理,当日完成维修(特殊情况除外)。
(二)本合同项下的汽车因长途行驶发生故障而不能进厂维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后,应及时做出派员或就近维修的决定并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维修材料费及工时费由乙方承担(属日常维修保养范围),其中涉及该车的清障费、罚款、甲方的食宿费等,则由甲方自负。
(三)特殊车型因乙方无能力进行检测修理的,则乙方须与甲方协商处理,对需要有关特约维修厂、日常非大修范围的维修,其维修材料费、工时费等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则由甲方自负。
(四)车辆出现返修,应优先安排修理,并查明原因,如属于维修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属于甲方问题,则费用由甲方自理。
五、维修保养要求
(一)乙方修理的车辆符合汽车维修行业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
(二)乙方确保车辆维修保养中所采用的零配件的纯正和质量,严禁使用伪劣的零配件。完善维修相关手续,车辆重要零配件的领取,应有用户代表、当车驾驶员的签字,乙方不得采用以钱或物代替零配件的不正当的'手段,损害甲方的利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必要时,有权牵头组织物价及技术监督部门对乙方所购进的用于本合同项目的汽车维修配件的质量和价格等进行抽查,并可以将抽查情况向甲方通报。
(三)乙方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做好车辆的定点维修档案和财务管理工作。按照车辆维修档案和财务列单要求完整有序地对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进行维修登记。
(四)本合同已包含汽车轮胎的更换,轮胎的更换原则上为5万公里一套。一般情况下,轮胎的更换必须跟原车轮胎的品牌、规格、型号一致。更换轮胎必须由车主单位主管领导、驾驶员和定点企业有关人员组织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后方可实施更换。
(五)汽车打蜡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六、违约责任
(一)为了保证乙方能按时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任务,乙方愿意按维修承包费总额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该款在年终时凭用户的支付通知办理结算手续。
(二)甲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的,按逾期支付维修费的 5%比例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三)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如被发现有二次出现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任务,或维修保养质量低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按实赔偿。
(四)乙方应重严格把关。出厂时,乙方必须确保车辆保养合格,并附检验合格单。
(五)其他约定事项:
七、合同纠纷处理
(一)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如东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办法》为准。
(二)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出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县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报县财政监管部门一份备案。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见证方:(盖章)
签订日期:
委托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家天下物业维修工程
1.2 工程内容:家天下物业所指定的维修工程
第2条 质量等级:合格
第3条 协议价款与支付
3.1 承包方式: 甲方把开发商不能处理的维修工程或者物业本身不能处理的工程承包给乙方。
3.2 工程价款:
3.2.1 本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乙方会同甲方有关部门进行市场询价或比价确定。
3.2.2本工程图纸外的工程量增减,由乙方会同甲方代表及有关单位签证认可,结算时一并计入。
3.2.3乙方保证在施工期限内完工,每迟一天交工按工程价款的1‰扣款。
3.3付款方式:
3.3.1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至工程款的95%,留5%作为工程保修保证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性结清。
3.3.2本工程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不含税,如果需要发票,按3.475%的税率开发票。
第4条 甲方工作及其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将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按计划进行考核,提出相关意见,并且甲方也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等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的地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4.2 若乙方未按时整改或不听从甲方意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或进行安全整改。
第5条 乙方工作及其权利和义务:
5.1 工程量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预算的内容进行施工,必须保质保量,若未按要求进行施工,则扣除相应的工程款。
5.2 保证施工期间作到文明施工,不得乱堆乱放施工垃圾,保证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整洁,保证工完场清,保证清洁卫生符合有关规定,承担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损失和罚款。
5.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作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若因违反操作规程出现人身伤亡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4乙方接到甲方的安全整改通知后,乙方应按时整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整改检查。施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范、标准执行。
第6条 质量及验收:
6.1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6.2 本工程施工应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进行,若故意违章操作,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7条 竣工验收
7.1 工程完工后,双方会同使用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以技术方案核定单和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准。
7.2 工程完工验收,乙方必须作到工完场清。
第8条 保修期
8.1 保修内容、范围:按国家现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
8.2 保修期限:
8.3 保修时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三日内即派人修理,三日内没有到场维修,甲方委托其它单位或自行修理,费用直接在保修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补足。在保修期服务中,乙方应及时认真,不得推诿、扯皮,否则甲方也可直接使用保修、保证金自行维修。
第9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9.1 协议生效: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 协议终止:结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第10条 协议份数
此协议共 份,甲方各执 份,乙方执 份,由甲方送有关部门。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维修车辆
1.车牌号
2.发动机号
3.颜色
4.车型
5.vin代码/车架号
6.行公里数
第二条维修类别与项目
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方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维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乙方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四条维修价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xx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维修预算费用:xx元,大写:。其中:工时费xx元,大写:;材料费xx元,大写:。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车辆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车辆时,甲方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乙方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xx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xx公里或xx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xx年xx月xx日前,交付地点为。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乙方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乙方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乙方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转账□其他□。
3.付款期限:。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乙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可按每逾期一天xx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对车辆有权留置,并可按每逾期一天xx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方接到通知后天内应当给予答复。
甲方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乙方,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其它约定
1.。
2.。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桂林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确定__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做为甲方的定点维修单位,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诺甲方的车辆随到随修,保证质量,并提供24小时救援服务。
二、乙方保证为甲方车辆维修更换的零部件为原厂部件,如发现假、劣品,按2倍赔款。
三、乙方对甲方维修车辆合理收费,并免费提供检测服务。
四、乙方对甲方维修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返修率控制在5%以下。
五、委托维修方式:
1、甲乙双方履行委托维修单制度,甲方委托维修单一式两份,由甲方负责人_________对维修项目签字确定,并留存一份,甲方托修人持委托维修单到乙方进行车辆维修(另一份委托维修单乙方留存)。
2、乙方严格按甲方委托维修单所列维修项目进行维修,维修项目变更需经甲方负责人认可同意(电话或其它方式)并在委托维修单上注明(《委托维修单》见附件)。
3、乙方将甲方车辆维修完毕,经甲方托修人验收合格,且确认结算单无误后,签字确认。
4、乙方将甲方托修人签字确认的结算单(其中一联)及委托维修单复印件交给甲方托修人,交由甲方留存。
5、乙方凭甲方托修人确认的结算单及甲方负责人确认的委托维修单与甲方结算。
结算方式:每月或维修费用达到5000元以上结算一次。
六、如甲乙双方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诉诸法律。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支持、互利互助的原则,经协商特制定如下车辆定点修理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优先安排修理乙方车辆,并提供节假日、夜间加班抢修服务。
2、必要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市区内上门抢修、免费拖车服务,市区外拖车协商计费。
3、定期免费为乙方提供车辆安全检查(每季或根据乙方需要),在修车辆免费洗车、吸尘服务。
4、经乙方委托,代办车辆行驶证年审:营运证年审、季审、技术评定等业务:代缴政府规定的税收和费用:办理车辆保险的购买及肇事车辆索赔。
5、在修车如需更换500元以上的贵重零件,甲方要事先征得乙方主办人员同意方可更换。
6、为乙方设立车辆修理和技术档案,提供技术咨询,为乙方安排保养计划,使乙方车辆按时保养,以免失保,影响车辆的素质和完好率。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将所属车辆共另附上所属车辆登记表。
2、为甲方提供完备的办理车辆年审、季审、二保等证明证件手续。
3、为处理旺、淡季关系,便于甲方安排生产,乙方如无特殊情况,按甲方计划将车辆送甲方保养和维修。
三、验收标准。
按国家和市交委车辆修竣验收标准,特殊情况双方另外协商。乙方需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车辆交接和验收把关工作。
四、收费标准。
以市交委及市物价局核准的规定标准收费,或双方协商价格收费。
五、结算方式。
凭乙方指定司机或者负责人签字认可的维修凭证,以现金或银行转帐形式每结算一次。
六、质量处理。
竣工出厂的车辆乙方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在保修期内(发动机大修10000公里或三个月:中修3000公里或一个月,二保为20__公里或10天:小修为500公里或5天)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给予返修。属乙方使用操作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并由双方在平等互谅的情况下进行友好协商。
甲方厂长质量投诉电话:
七、其它约定条款: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日起至年月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托修方:
承修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
汽车维修合同
托修方: 有限公司 承修方: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承修方承担托修方营运客车维修,签订维修合同如下:
一、维修的范围
托修方的营运客车的二级维护作业。
二、承修方权利义务
(一)承修方应具备与维修项目相匹配的车辆维修资质和设施设备及维修人员,应按照国家标准,原厂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质量要求维修车辆。
(二)承修方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汽车,因承修方提供的配件原因造成维修质量问题的,承修方应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三)承修方对维修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时应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填写诊断检验单,并进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该检验的各项性能指标不低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要求。
(四)按托修方要求的时间交付修竣车辆并向托修方提供维修车辆的有关资料及使用的注意事项。
(五)当托修方车辆行驶中出现故障需急救时,应及时出现场
实施急救所发生的费用由托修方自行承担。
(六)承修方对汽车进行维修竣工质量检验,所产生的检测费由托修方承担,经检验合格的,由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签发《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检验不合格的,进行返修至质量签发并签发《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返修产生的全部损失(包含可得利益损失)和维修费用及检测费用全部由承修方承担。。
(七)承修方在维修中换下的配件、总成、竣工交车时应交给托修方自行处理,但对环保有影响的废弃物品,在征得托修方的同意的情况下,由承修方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处理。
(八)承修方对维修竣工的车辆实行质量保证,在托修方合理使用、正常维护的情况下,出现的维修质量问题,凭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承修方负责包修,免返修工料费和工时费,在原维修类别期限内修竣交托修方。
(九)按双方约定收取维修费,并向托修方提供相关部门制定的维修工时、维修费。
(十)承修方应当爱护托修方的车辆和/或其它财产,在承修期间造成托修方的车辆和/或其它财产损失的,赔偿托修方的全部损失,包括停运损失和因停运导致的其它损失。
(十一)承修方在承修期间给托修方的人员或/和第三人或/和承修方的人员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修方自行承担。
(十二)承修方应当保守托修方的商业秘密。
(十三)承修方特别承诺:
承修方深知承修的托修方的营运客车的质量,关系不特定乘客和驾驶人员的生命安全,承诺当本着对人的生命财产负责的理念和质量优先的原则来履行本合同。
三、托修方权利义务
(一)托修方向承修方交付维修车辆时,应自行保管车内可移动贵重物品及相关证件。固定在汽车上的附件、设备按要求填写诊断检验单,承修方在竣工交车前对此负有保管责任。
(二)托修方应向承修方提供承修车辆型号、牌照号、发动机型号和发动机编号及车架编号,并按双方约定及时送修车辆和收竣工车辆。
(三)应向承修方提供送修车辆的有关情况(包括送修车辆需修部位的类别、技术质量要求等)。
(四)车辆经检验合格,托修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结算维修费用并接车。
(五)托修方自备配件的,应当提供配件合格证明,因自备配件原因造成的维修质量问题,托修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无论是托修方自备配件还是委托承修方购配件,配件费用均由托修方承担。
(六)若承修方未按规定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托修方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七)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需要托修方提供协助的,托修方应当履行协助义务。
(八)承修方应按照不超过《四川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97版)以及成都市汽车二级维护工时定额最低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为结算价的95%,维修保质期按国家行业规定。
(九)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下列收费不按本条前项的约定执行,而按下列约定标准执行:一级维护(6-9米)100元,(9-14米)120元;二级保养6-8米380元/台次、8-10米420元/台次、10-14米480元/台次,发动机大修普通四缸机1600元、六缸机2200元、发动机大修电喷四缸机2200元、六缸机2800元。小修按国家规定定额工时费8元/小时计算;维修保质期按国家行业规定。
如维修行业执行的价格有变动时,双方另行共同商议,但双方未达成一致的,承修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条件执行。
(十)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结算维修费用。
(十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所属车辆的车型、车牌号、驾驶员名单后,由乙方建立用户档案进行车辆详细维护跟踪管理。
(十二)乙方凭甲方出据的派修单为甲方提供车辆各级维护、日常小修、现场施救、大修作业、事故定损维修等,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级维修业务。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派修单项目进行维修,维修项目确定后维修清单由甲方驾驶员或指定代表签字认可。乙方将严格按照派修单规定内容进行维修作业。
甲方:
乙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付清单有效)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企业技术标准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机械部分包修壹年,电器部分保修陆(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区路1258号/(□自提、□供方发送、□委托供方代办托运)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公路、□铁路)运输。到站:运费由需方负担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包装如有损坏、缺件,需方凭"铁路破损记录"或"货物运输回执"向供方提出赔偿。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不回收。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凭发货单验收,到货10天之内,供方凭需方函件、传真处理货物异议事宜。
九、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随机备品、配件见装箱单。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违约责任:如拖欠货款,则按法律规定支付违约金。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供方所在地法院受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执三份,需方执一份。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需方不得以其它货物抵货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制定以下十项基本守则,维修技工应将其付诸于每天的工作实践,有助提供快捷、可靠的服务质量。
一、职业形象
1、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卡。
2、务必常穿工作鞋。
3、务必经常保持工作服,工作鞋清洁。
二、小心处理车辆
1、务必使用座位套、保护板垫和地板垫。
2、在驾驶顾客车辆时要细心。
3、在顾客车内不可抽烟。
4、不得使用顾客车内音响、电话等。
5、勿将垃圾和零件箱留在车内。
三、整齐与清洁
1、保持车间(地面、工具箱、工作台、测量工具、测试工具等)整齐清洁,勿堆放不必要的杂物,把东西放置整齐。经常打扫、冲洗、擦拭。
2、工作时,车辆要在指定工位摆放。
四、工作安全
1、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小心烟火,不得在车间抽烟。
五、计划与准备
1、确定“主要事项”(顾客要求维修的主要原因)
2、务必明白顾客的要求和车间主管指示,尤其注意返修原因。
3、查明故障,如果需要额外维修工作,要报告领班或车间主管。
4、要制定工作计划(工作程序和预防措施)。
5、检查料库有无所需零件。
6、只做排工单上所列明事项。
六、工作质量高进度快。
1、使用合适的专用维修工具和测试工具。
2、文明生产做到油水、零件、工具三不落地。
3、依据修理手册工作,切勿凭臆测工作,无把握之事应向领班或主管请教。
4、若某些工作需要去做,而未在排工单上列明,要向领班或主管报告。
5、充分利用一切培训机会,不断掌握最新技术。
七、按预定时间完工
1、随时检查自己能否按时完工。
2、如果认为要提前或延迟完工、或需作额外工作,要通知领班或主管。
八、完工后的检查工作
1、确认主要维修项目已完成,确保所有其它事项也已完成。
2、保证修后车辆至少与修前同样干净。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甲方:
乙方:
按照《如东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办法》的规定,甲方选定乙方为本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的定点维修企业,并与乙方本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本
(不得另行附表)在乙方定点维修的有关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维修保养的时间
车辆维修、保养从20xx年1月1日起20年12月31日止。
二、维修保养的范围
(一)车辆的维修范围为汽车的正常维修和日常保养,包括车辆二级以下(含二级)保养、小修、更换易损耗件、汽车年检保养、轮胎更换、汽车打蜡等。
(二)合同项下的车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的维修,不在本合同规定的维修范围内,但由于乙方修理质量原因所致的情形除外。
三、结算方式
(一)甲方对乙方所定点维修保养的合同项下的汽车实行结算方式。维修的价格必须在《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费用参照表》的限额以内。
(二)乙方于每个季度的第三个月的25日前将本季度发生的日常维修费用等连同验收单一并报县财政监管部门审核(各费用段内维修费按序时进度平均折算),第四季度具体资金结算方式按县财政监管部门规定执行。按实维修的须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
四、服务要求
(一)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汽车的日常维修保养项目,应做到随进厂随修理,当日完成维修(特殊情况除外)。
(二)本合同项下的汽车因长途行驶发生故障而不能进厂维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后,应及时做出派员或就近维修的决定并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维修材料费及工时费由乙方承担(属日常维修保养范围),其中涉及该车的清障费、罚款、甲方的食宿费等,则由甲方自负。
(三)特殊车型因乙方无能力进行检测修理的,则乙方须与甲方协商处理,对需要有关特约维修厂、日常非大修范围的维修,其维修材料费、工时费等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则由甲方自负。
(四)车辆出现返修,应优先安排修理,并查明原因,如属于维修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属于甲方问题,则费用由甲方自理。
五、维修保养要求
(一)乙方修理的车辆符合汽车维修行业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
(二)乙方确保车辆维修保养中所采用的零配件的纯正和质量,严禁使用伪劣的零配件。完善维修相关手续,车辆重要零配件的领取,应有用户代表、当车驾驶员的签字,乙方不得采用以钱或物代替零配件的不正当的手段,损害甲方的利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必要时,有权牵头组织物价及技术监督部门对乙方所购进的用于本合同项目的汽车维修配件的质量和价格等进行抽查,并可以将抽查情况向甲方通报。
(三)乙方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做好车辆的定点维修档案和财务管理工作。按照车辆维修档案和财务列单要求完整有序地对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进行维修登记。
(四)本合同已包含汽车轮胎的更换,轮胎的更换原则上为5万公里一套。一般情况下,轮胎的更换必须跟原车轮胎的品牌、规格、型号一致。更换轮胎必须由车主单位主管领导、驾驶员和定点企业有关人员组织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后方可实施更换。(五)汽车打蜡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六、违约责任
(一)为了保证乙方能按时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任务,乙方愿意按维修承包费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该款在年终时凭用户的支付通知办理结算手续。
(二)甲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的,按逾期支付维修费的5%比例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三)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如被发现有二次出现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任务,或维修保养质量低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按实赔偿。
(四)乙方应重严格把关。出厂时,乙方必须确保车辆保养合格,并附检验合格单。
(五)其他约定事项:。
七、合同纠纷处理
(一)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如东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办法》为准。
(二)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出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县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报县财政监管部门一份备案。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2、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3、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4、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第四条合同费用
甲乙双方商定:
按国家审计标准为定额,所做项目以另行清单为主。
付款方法:由甲方验收完工后一次性结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支持、互利互助的原则,经协商特制定如下车辆定点修理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优先安排修理乙方车辆,并提供节假日、夜间加班抢修服务。
2、必要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市区内上门抢修、免费拖车服务,市区外拖车协商计费。
3、定期免费为乙方提供车辆安全检查(每季或根据乙方需要),在修车辆免费洗车、吸尘服务。
4、经乙方委托,代办车辆行驶证年审:营运证年审、季审、技术评定等业务:代缴政府规定的税收和费用:办理车辆保险的购买及肇事车辆索赔。
5、在修车如需更换500元以上的贵重零件,甲方要事先征得乙方主办人员同意方可更换。
6、为乙方设立车辆修理和技术档案,提供技术咨询,为乙方安排保养计划,使乙方车辆按时保养,以免失保,影响车辆的素质和完好率。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将所属车辆共另附上所属车辆登记表。
2、为甲方提供完备的办理车辆年审、季审、二保等证明证件手续。
3、为处理旺、淡季关系,便于甲方安排生产,乙方如无特殊情况,按甲方计划将车辆送甲方保养和维修。
三、验收标准。
按国家和市交委车辆修竣验收标准,特殊情况双方另外协商。乙方需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车辆交接和验收把关工作。
四、收费标准。
以市交委及市物价局核准的规定标准收费,或双方协商价格收费。
五、结算方式。
凭乙方指定司机或者负责人签字认可的维修凭证,以现金或银行转帐形式每 结算一次。
六、质量处理。
竣工出厂的车辆乙方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在保修期内(发动机大修10000公里或三个月:中修3000公里或一个月,二保为20__公里或10天:小修为500公里或5天)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给予返修。属乙方使用操作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并由双方在平等互谅的情况下进行友好协商。
甲方厂长质量投诉电话:
七、其它约定条款: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 日起至年月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