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养合同模板锦集(通用3篇)
本合同三方当事人
委 托 方(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简称乙方):
管 理 处(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三方就 海富花园 (物业名称)公共机电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深南东路1021号 ;物业类型: 住宅 ;
占地面积: 7072 平方米;建筑面积: 78908 平方米;
其中住宅: 78020 平方米;商 场: 无 平方米;
写 字 楼: 无 平方米;地下 室: 900 平方米。
其它须说明情况: 无 。
第二条 委托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内容、范围约定
1、 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故障维修、中修、大修以开元国际《设备管理手册》定义为准。
2、 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中修、大修周期以开元国际《设备管理手册》规定的周期为准。
3、 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标准应不低于开元国际企业标准Q/KYGJ60001~60031-20xx《房屋设备保养标准》所规定的要求。
4、 委托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级别、范围协议条款见合同附表《委托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内容、范围一览表》。
5、 本合同委托服务内容不包含设备的中修、大修及更新改造,若甲方有需求另行签定委托合同。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壹 年。自 20xx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年 12 月 31 日止。
第四条 甲方、丙方权利、义务
1、 除合同第二条已明确委托乙方负责的工作外,其它工作均由丙方负责。
2、 甲方及丙方有根据开元国际企业标准对乙方服务过程及效果进行监督、检查、评分的权利,亦有检查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劳动纪律、仪容仪表等是否符合开元国际标准的权利。若乙方达不到标准要求,甲方有要求乙方整改返工,扣减乙方服务费,直至解除合同的权利。
3、 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设备技术资料的义务。
4、 甲方有审核、批准乙方分包特殊分项的权利。
5、 丙方有向乙方无偿提供必要用水用电接驳点及梯子、台钻、冲击钻等大型工具的义务。
6、 丙方有按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的义务。
7、 丙方有为乙方开展工作给予适当、必要配合的义务。
8、 乙方维修养护过程中若须更换设备配件,若配件由丙方支付费用,则丙方有权对其进行审批、验证。
9、 合同没有明确应由甲方承担的其它权利和义务均由丙方承担 。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负责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维修养护内容,合同以外的服务内容丙方可以采取口头委托,乙方应及时完成,经甲方审核后由丙方支付服务费用。
2、 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有将部分特殊分项分包的权利
3、 乙方有提供不低于开元国际企业标准服务的义务。
4、 乙方有要求甲方、丙方作适当、必要配合的权利。
5、 乙方有权要求丙方管理处按期付款
6、 乙方有就约定服务范围内的保养、维修工作制定保养计划、作好维修保养记录的义务。
7、 乙方有监督、检查丙方负责的本合同委托服务范围外的维修保养工作质量的权利。
第六条 质量安全要求
1、 乙方服务质量符合开元国际企业标准,接受开元国际楼检评分,评分(服务范围内的得分率)应达到 95 分以上,少一分扣减1%的月维修保养费。
2、 乙方服务质量满足市优、省优、国优考评要求。
3、 乙方必须保证维修保养(第三条规定的)工作期间乙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的安全。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费用
1、 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机电设备维修、养护费按甲乙丙三方核定的设备维修、养护单价逐项计费。
2、 按月支付,每月合计人民币肆万捌仟玖佰叁拾伍元整(¥48935.00) 。(详见《委托维修保养服务内容、范围一览表》)。
3、 乙方在维修养护工作中所耗用的辅材(不构成设备实体的材料。如清洗用的汽油、棉纱等)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甲方不再支付。
4、 维修养护过程中更换的配件,一次维修配件价格合计低于150元的,由乙方支付,高于150元的,由丙方支付。
5、 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机电设备维修养护费调整须另行签定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因乙方原因造成丙方服务质量未达标或引起业主投诉,一经证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并根据投诉问题严重程度扣减乙
方1-10%月服务费(扣减标准由甲方核定)。
2、 因丙方负责范围内的维修养护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乙方服务质量不达标,由丙方负责。
3、 如因甲方配合不利等原因造成乙方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经济补偿。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及甲方管理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 表: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代 表: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代 表:
年 月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长安马自达汽车保养点的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
一、乙方为甲方的车辆提供优质、快捷的保养服务,确保甲方的客户满意度。
二、乙方优先安排甲方车辆的保养业务。
三、车辆保养时,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保养卡》进行保养,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保养材料,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甲方客户费用。
四、乙方从事保养服务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自身安全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需承担由于乙方而引起的客户索赔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保养结束,乙方需对甲方车辆免费清洗。
七、结算价格:常规保养X元/次,机油三滤X元/次,洗车X元/次(主要只试驾车和商品车的外观清洗)。
八、结算方式:每季度结算,乙方应将《保养卡》每季度1日之前送交甲方,甲方应在15日内将车辆保养产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九、本协议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一方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建筑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
二、维修保养范围:乙方负责下列第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技术服务。
1、消防供配电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供水设施;
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泡沫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8、防排烟系统;
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0、应急广播系统;
11、消防专用电话;
12、防火分隔设施;
13、消防电梯;
14、细水雾灭火系统;
15、干粉灭火系统;
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7、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8、灭火器;
19、其他建筑消防设施:
三、维修保养期限: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核查乙方维修保养机构资质证书和现场维修保养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2、按规定配备值班和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
3、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并及时通知乙方修复。
4、根据需要及时组织更换建筑消防设施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5、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甲方应当明确是否继续与乙方签订维保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2、根据维修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2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3、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4、每年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测试。年度检查测试报告应当按规定送达甲方。
5、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6、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发挥作用;对故障零部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7、对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维保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导致未发现设施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通知乙方修复,擅自违规操作造成故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维修保养、检查测试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2、向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郝井波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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