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合同模板集锦(精选19篇)
委托人: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性别),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
我们,委托人_______和_______系夫妻关系,我们是座落于辽宁省沈阳市_____区_______路____号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沈房权证____字第_______号,登记卷号:________)房产的所有权人,现因我们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场,特委托全权代替我们办理与该房产有关的如下事项:
1、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到--银行办理该房产银行(或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的一切手续,领取注销抵押凭证并到房产抵押部门(或担保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注销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代为签署《房屋抵押合同》,代为到房产抵押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手续、领取他项权利证、领取抵押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到房产抵押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注销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领取上述注销抵押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5、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代为办理该房产的产权交易、更名、过户、查档等与出售上述房产有关的一切事宜;
6、受托人有权代替委托人回答上述房产产权(或抵押)登记询问笔录并代替原房主签署房产承诺书;
7、如上述房产地址、面积与实际不符,受托人有权代为办理更改并领取地址、面积更正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证》;
8、代为办理该房产《土地使用证》的更名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9、代为到当地税务部门交纳该房产交易时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并在契税、营业税、个税、印花税等税费单上签字确认,同时办理、领取该房产的《契证》;
10、代为办理(或放弃)该房产二手房资金监管的一切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1、代为办理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土地使用证》的挂失、补办手续;
12、代为办理该房产室内的水、电、煤气、有线(数字)电视、宽带网、电话、物业、采暖等配套设施更名手续;
13、代为协助买房人办理该房产的银行交易--(或住房公积金--)手续,并协助买房人到房产抵押部门(或担保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担保)手续、领取他项权利证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代交各种费用、代为开立银行放款账户、代为收取银行放款、代为收取售房款;
15、上述房产如遇动迁,受托人有权代替委托人办理该房产的动迁(回迁)手续及相关事宜、代为签署《拆迁协议》、代为开立银行账户并领取动迁补偿款。
16、代为到房产部门办理该房产非金融抵押的一切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17、有关上述房产出售的未尽事宜,受托人可以全权处理。
本项授权为我们二人真实意思表示,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期间所签署的一切法律文件我们均予同意,其引发产生的相应权利和义务由我们承担。
委托期限:从即日起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0.x]-x-(x)-委-
致:深圳########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施工依据: 配合营销部顺利开放
3. 工 期: (填写工期及开工日期)
4.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执行。
5. 工程结算依据:本工程计价办法采用全费用总价包干:82293.16元(人民币:捌萬贰仟
贰佰玖拾叁点壹陆);计价项目及单价见报价单。
6.保 修: 按照合同第五条有关条款
7.付 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14天内支付时实际造价的80%,办理完毕结算后14天
内支付至结算造价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后14天内一次付清。(如无保修时,办理完毕
结算后14天内一次付清。)
8.违 约:由于被委托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按违约金 200 元/天处罚,处罚总金额
不超过本委托工程造价10 %;由于委托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9.其 他:本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被委托单位须在5天内申报工程签证单及相关资料,
28天内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否则,视为被委托单位经济权利放弃。
委托单位: 儋州恒########有限公司工程部被委托单位: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约代表(盖章):(工程部经理或主管领导签字) 签约代表(盖章):(被委托单位签字)
日 期: 年 xx月 xx日 日 期: 年xx月xx日 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填写工程名称,同上)
编号:
(填写委托编号,同上)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办理 工程的施工合同备案事宜。授权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 年龄:手机:
授权人(法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年月日
被许可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许可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授予甲方软件产品的使用权,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使用协议:
一、软件产品
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产品: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所许可的软件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所附文档的功能说明。
三、软件版权及使用权
本合同许可的是软件使用权,许可使用的软件产品版权属公司所有,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甲方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支付合同书上所列软件产品的全部软件使用许可费,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软件产品的合法使用权。
四、软件使用许可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软件使用许可费总计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
甲方按下述付款期限付款。如甲方以现金支付或未将款项支付至乙方银行指定账户,导致乙方未收到软件使用许可费,视同甲方未支付。
甲方于软件交付日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三个月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六、交货地点、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公司操作部所在地
2、交货方式:乙方上门安装。
七、限制规定
1、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产品,只限于甲方本身使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信息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的关联公司。
2、未经_________公司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将授予的软件使用权进行出租、销售、转让或非存档目的的拷贝及其他商业用途。
3、未经_________公司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对软件产品进行修改、反编译、反汇编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八、服务
1、本软件用户享有终身服务,服务内容为解决用户使用软件过程中由于软件自身出现的问题或操作不当等问题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2、如甲方因操作不当需乙方进行上门服务,则服务收费标准为_________元/人/天。
九、软件非保证范围
乙方所许可使用的软件产品,因下述原因引发的软件问题不在本保证的范围内:
1、甲方使用的第三方软件产品出错。
2、硬件或网络出错。
3、甲方使用非正版系统软件和数据库等。
十、权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之前,乙方应当保留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下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光盘及文档)的所有权利。
十一、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执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金额的20%.
十二、商业秘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十三、解决纠纷方式
所有由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此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十五、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起草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关于_____、_____代理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独家代理商。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1、产品相关情况
品名规格 供货价零售价
________g*___粒 ___盒/箱 ____元/盒
_________ml/瓶____瓶/箱____元/瓶
2、付款方式:电汇、现金、汇票
3、结算方式:乙方和甲方直接按供货价结算
4、合同标的额
本合同乙方首次进货量为(1)箱(盒),金额 元
年销售量(箱),年销售额(大写);
(2) 箱( 盒),金额元;年销售量(箱),年销售额(大写);
销售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5、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5.1如一年内乙方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下完成双方协定的条款,乙方同意自下一年度开始年任务自然增长____%,本合同可自然续签;如乙方未完成本合同协定的条款,经双方同意协商可根据所在区域的情况,调整任务量后续签或解除合同,其它约定不变。
6、首批进货额货款支付方式: 。
7、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二十日内,将首批进货款交达甲方指定账户(款汇出时请传真通知)。如延期十五日未交足约定款项,则视为乙方自然解除合同,解约后甲方有权对乙方原代理地区继续诚招独家代理商;
8、甲方对各代理商的代理地区执行区域货物编码管理;
8.1首批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日内发货;(以银行收到日为准)乙方以后进货应提前十天填报发货申请单并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款到后五日内发货(货运单传真给乙方);
8.2合同交货地为: 省市;到达合同交货地的长途铁路或公路运费、保险费由甲方负担(指火车或汽车到达该合同交货地点的费用),到达交货地后短途运费由乙方承担;
8.3乙方收到货后,若货物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日内向甲方提出质疑,并将承运的货物损失证明材料邮寄至甲方;
9、甲方产品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各地代理商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包括促销、优惠活动等)降低零售价格(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以杜绝不正当竞争;
9.1乙方应保证无串货,无违价行为;如发生串货、违价行为,乙方自愿接受处罚,若再次发生,取消其独家代理商资格;
9.2乙方有负责办理所代理区域内产品上市的相关手续的义务;对甲方产品有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的义务;
9.3有按照甲方要求按月、季上报销售统计表、代理商制订全年计划上报公司和新增或撤消销售网点登记表义务,并且终端不得断货;
9.4双方解除合同后,乙方退回所有相关文件、资料等,否则,甲方将按知识产权规定,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或在媒体上曝光;
9.5如乙方销售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和影响,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附则:1、本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首批货款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的修订内容写入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授权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演唱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是本合同约定歌曲的词曲作者并独立拥有作品的全部版权。乙方愿意有偿受让约定作品的版权。为此,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授权作品
1、歌曲名称:《______________》。
2、作品形式:甲方自己独立创作了上述歌曲的歌词、乐曲,并拥有该歌词、乐曲的版权。
3、甲方创作上述本作品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且甲方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4、本作品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通过发表、公开演唱、网络传播等方式公开。
第二条:授权内容
1、授权使用方式:
(1)乙方可在商业或非商业演唱会等各种场合以表演方式演唱作品。
(2)乙方可对其演唱录制音频和视频。
(3)乙方可对演唱制作、复制音像制品或DVD、VCD等数字制品并进行销售。
(4)乙方可授权广播、电视(含有线或无线电视、卫星电视、手机电视、IPTV等)、网络(含国际互联网、手机网络、广电网络等)、手机、手机彩铃等媒体或终端播映其演唱或音视频。
(5)乙方可授权他人在影视剧中使用其演唱或音视频作为主题曲、背景歌曲。
(6)乙方可制作为MV或MTV或卡拉OK形式并可授权KTV等经营场所经营和使用。
2、授权使用性质:
(1)在约定期限内对上述各项作品享有独占性使用权,即除乙方外,其他人(含甲方、作者、版权人)均不得以相同方式演唱和使用。
(2)在约定期限内对上述各项作品享有普通使用权,即除乙方外,其他人(含甲方、作者、版权人)均可以相同方式演唱和使用。
(3)转授权与分许可:乙方不可再授权他人或者分许可给他人使用,但在乙方对其演唱形成的作品进行使用时,可对他人进行相应授权。
(4)下游产品权利:在约定使用期限内,乙方将上述各项作品用于影视剧,或者制作为音像或数字制品和MV、MTV等形式作品,或者置入KTV系统中时,此类下游产品或作品形式均拥有独立权利,即使授权期限届满后,下游产品或作品仍可合法使用、发行、播映、销售,无须再另获授权或支付费用。
3、授权使用期限: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算。
4、授权使用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授权费用:
1、双方同意,本作品演唱授权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日内,将上述授权费用支付给甲方。
3、甲方指定账号(开户行:________,账号:________,户名:________)。
第四条:保证事项
1、甲方保证:其创作本作品时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本作品为原创之作品,甲方拥有完整版权,并保证乙方使用时不会构成对他人的侵权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整,并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2、在授权期限内,乙方可以其对本作品的演唱及相应制品申报参加国内外演唱评奖活动,所获奖项均归乙方,但其中所获歌曲及其词、曲“作者”类别奖项全部归甲方所有。
3、在授权期限内,乙方不得以本作品参加除演唱外的其他任何评奖活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守约方可以提出终止可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自己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作品或甲方对本作品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地址: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地址:
甲方:
乙方:
为使甲方产品全面推向市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双方信守。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代理产品名称:
2、代理区域:辖区范围内
3、代理期限: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满意可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二、双方责任、权利:
(一)甲方: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在市场销售合法总代理商,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总代理商。
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约定管理乙方代理区域的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区域内营销推广工作。
3、甲方保证乙方货款到账12小时内发出货品(特殊订货除外),并保证产品长期供应。
4、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证书和文件资料等。
5、甲方保证产品质量,对产品实行三个月内包换,一年保修,终身维护的质保承诺。
6、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进行销售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7、甲方授于乙方“代理授权书”并享受调价时的库存差价补偿与其它优惠措施。
(二)乙方责任、权利:
1、乙方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完善经营甲方产品的各项手续。
2、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依法经营,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授权代理事项,做好销售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经营,违反代理协议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贯彻,融汇甲方营销理念,接受甲方的业务培训,服从甲方的营销指导及考核。
4、乙方必须具备一批高素质的销售人员,在所属区域内,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与甲方同时进行网络化经营,并经常性,有针对性开展一系列的促销宣传活动。
5、协议生效后,乙方可以以甲方总代理或办事处的名义对外宣传。
6、乙方负责在代理区域内本产品的广告宣传及费用,设计光盘由甲方提供,依法办理产品有关宣传手续,做到合法经营。
三、总代理商从事的业务范围:
1、区域内二级代理商的建立。
2、区域内零售市场的建设,以及产品的批发,终端销售。
3、密切与工程商合作,或与房地产商及需求单位直接合作。
4、经常进行宣传促销活动。
四、代理条件:
1、乙方必须是注册合法的公司或经营单位,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的市场经营网络。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有关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工程施工资质证、销售许可证)。
3、乙方必须完成甲方对其区域规定的首批进货额,季度进货额。
4、签约后,乙方在半年内必须完成(50%以上)区域内的市场营销网络建设,
5、乙方与区域内代理商,二级经销商等所签订的合作协议由甲方、乙方、经销方三方共同签订,或乙方签订后报甲方备案。
6、乙方在区域销售运作中,应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经销价格体系进行网络销售,乙方供给二级代理商的供货价格按限定供货价的规定执行,乙方区域内零售价格最高不得超出甲方提供的XX年全国统一零售价,最低可以下浮10%,如需超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授权方可执行,否则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同时赔偿甲方为此造成的各种损失。但对于房地产工程的批量供货可由总代理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业务培训及营销指导内容:
(1)安业系列产品各项功能的操作及安装使用。
(2)甲方营销政策及营销思路的贯彻。
(3)市场网络建设、规划及销售人员队伍建设。
(4)通过多渠道开拓终端销售业务。
8、不得同时经营其它同档次品牌的同类产品,不然代理权自动取消。
五、代理数量及价格:
1、乙方首先支付2万元rmb货物订金,并可在订货金额内进行货物订购(三个月内),乙方每季度必须完成6万元rmb的进货额,全年必须完成25万元rmb进货额。(具体产品价格及品种见附件)
3、乙方承诺本协议签字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批货物订金2万元rmb,(甲方按4个月完成供货,每月为5000元rmb)如不按时付货款,本协议将自动失效。
4、甲方年终考核乙方年进货总额及市场网络建设情况,如按时完成年进货量及市场网络建设,甲方按乙方年进货总金额的5%给予返利,如超额完成年进货量,超额部分按7%给予返利。
5、乙方代理区域内所设的二级代理商,经销商,工程用户所需产品由乙方负责统一向甲方购进,或书面委托甲方向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托运。
6、从第二季度开始,若乙方提货量达不到本协议规定的每季度进货量的50%且市场网络建设达不到协议指标时则不享受区域总代理政策,乙方不得再以甲方代理商或办事处名义对外宣传。
六、其它事项:
1、乙方如自动放弃代理权或违约被甲方终止代理权,乙方所有产品不得低于甲方全国统一市场价格的5折销售。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在该地区销售的损失。
2、乙方售出的甲方产品在使用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应及时调查情况,在质保时间及围内的产品给于换货,并承担所有运输费用。
七、付款、运输方式:
1、乙方款到甲方账上,甲方即可发货,并告知运费价格。
2、运费由乙方负责。
八、宣传、技术支持:
1、宣传资料按乙方提货比例配送,并可提供宣传资料光盘供乙方大批量印刷宣传使用。
2、甲方提供代理授权书,技术培训资格证书。
3、甲方免费提供传喷画和培训手册。
4、乙方完成首批进货额时,如需派员到甲方进行技术培训时。交通自理,食宿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进行大工程项目同时,甲方可派员进行技术支持,交通费甲方自理,住宿由乙方负责。
5、提供工程设计方案和技术指导。
九、违约与仲裁:
1、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违约跨区销售,一经确认,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的额赔偿给甲方。
2、自乙方代理资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资格失效之日内,甲方不得再到乙方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如有违反,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数额赔偿给乙方。
3、在协议期内如发生分歧,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按《民法典》处理。
十、附则:
1、在甲方未设立产品总代理地区,为扩大销售量,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向该地区销售代理产品。
2、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可到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由提出方承担。
3、签订本协议时,乙双方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证书,企业有关资质证明。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和法规,_____________公司与受权者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2、_________________公司提供名为_________的动画片(以下简称为作品),由受权者以电视节目形式公开播映。
3、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是作品版权的拥有者。
二、受权者权限
1、在合同有效期内,_____________公司把在_________地区播映作品的权益,授予受权者。
2、受权者仅可通过合同指定的方式播映作品。
3、受权者审片同意之后,必须完整地播映作品。未经_____________公司书面同意,受权者不可更改作品的内容,包括音乐、文字、影像、图像、卡通造型、剪辑方式及色彩使用等。
4、受权者不可通过任何不属于合同授权的方式,销售、发行、制作、复制、翻译或传播作品的全部或部分。
5、受权者不可将此授权合同转让给第三者。
6、除了合同明确规定授予的权益,此合同不包括其它权益的转让。
7、在合同有效期内,受权者可以无限次播出上述作品,但必须将跟片广告同作品连带播出。
三、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授予的权益,从合同签署之日起的___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
2、除了不可抗力的因素,受权者必须在合同签署,并以审片最后通过日期为准后的_____个月内,完成作品的播映。送审工作由受权者在当地完成。
3、经双方商定,合同有效期可以延长。
四、播映授权的回报方式
1、受权者同意以贴片广告时间作为_______________公司提供其制作的_________节目播映权的回报方式。
2、在每次播出内容前提供_________秒广告时间由_______________公司自由支配。
3、_________公司将节目和广告内容一起录制在Betacam像带上,Betacam录象带的材料费、录制费和速递费_________元由受权者提供。
五、公司保证
1、_______________公司向受权者保证:
(1)作品是_________公司拥有版权的创意作品。
(2)作品没有侵犯他人的版权。
(3)作品没有违反其它协议。
(4)作品的内容不会引起任何刑事或民事纠纷。
(5)作品的内容健康,不会构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6)作品的内容符合中国国情。
2、若本条款第1项的各种保证不符实情而对受权者造成损失,_____________公司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有关损失。受权者可以终止合同。
六、受权者保证
1、受权者向______________公司保证,在播映作品之前,努力推广及宣传作品。受权者在合同规定的电视频道,日期及时间播映作品。
2、在作品推广的材料或影视广播上,显著展示或说明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名字和标记。
3、在作品推广的材料或影视广播上,显著展示或说明与作品内容有关的图像、形像及卡通造型。
4、若受权者违反上述保证的任何一项,对_________公司造成损失,受权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有关损失。_________公司可以终止合同。
七、作品的制作规格及播映说明
1、作品交付使用方式:由_________公司录制节目后交付受权者。
2、片集及片长:共_________集;每集_________分钟。
3、播映的电视台名称及频道:_____________________。
4、播映的日期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纠纷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若双方就合同条款的实施或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依法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若_________公司违反本合同明确规定应由_________公司承担的责任,受权者可以依法追究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
3、若受权者不能履行应由受权者承担的责任,_________公司可以依法追究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受权者向_________公司已经结算或尚未结算的所有款项不受影响。
九、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生效。合同的变更、补充、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此类文件经签署后,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应为打印或打字文体。任何手写体或涂改,均须双方在有关的位置上共同签字及盖章确认,否则不具任何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与乙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编号:( )20xx
合作协议授权书
(甲方):贵州友强商贸有限公司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税 号:
根据《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将“防治粉尘危害、预防尘肺病”为已任。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甲方“千水湾”牌个体防尘系列产品,签定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期限
自协议签订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终止。合作到期,如乙方履行了本协议第四条、第六条的约定内容,合作自动延续 壹 年。
第二条、经营产品
“千水湾”牌:阻尘鼻腔护洁液、防尘口罩、滤尘芯片等系列产品。
第三条、乙方经营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千水湾”品牌个体防尘产品在销商,全面从事该产品的销售、推广和服务。
2、乙方不能超越上述经营区域销售产品。
第四条、产品包销定额
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完成销售额 70 万元以上,本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采购3万元以上“千水湾”系列个体防尘产品(货款在乙方所交纳的壹拾万元保证金中扣除),逾期未采购,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第二次订货按甲乙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履行。
第五条、产品价格(见附件1)
第六条、结算方式: 订货时预付甲方
发货,余款收到货后30天内结清。 80%货款,款到后,按购货要约书地址
第七条、产品管理
1、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及企业标准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到达乙方时,乙方应对产品进行验收,产品有质量问题的7天内可以换货,产品没有质量问题的不能退换。
2、乙方应提前10天将下月《要货计划书》以传真告之,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产和供货。乙方每次购货时应填写《购货要约书》传真给甲方, 甲方收到《购货要约书》经审核其内容符合相关规定的,7个工作闩内将货品发出,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货品不发出。
3、乙方每次订货量不得少于3万元,甲方负责承担货物运输至乙方销售总部的火车或汽车运费。对于乙方要求空运、水运的,在扣除火车或汽车运费后的溢价数,或订货量少于3万元,由乙方承担相关运输费用。
第八条、市场管理
1、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圈定区域外的地区直接或者间接销售产品。
2、乙方承担圈定区域内的市场经营责任,发生事件甲乙双方切、同处理。
第九条、产品宣传
1、提升“千水湾”品牌知名度,促进双方经济共同发展,乙方应积极作好圈定区域内“千水湾” 品牌的宣传工作。
2、乙方在产品宣传时,应以甲方提供的图文内容为基本,不得另外虚构内容。
第十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按《合同法》主张权利。
2、甲方对其产品的质量提供保证,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根据有效鉴定结论承担或不承担相应责任。
3、甲方根据需要派人员协助乙方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技术培训服务。
4、甲方有权监督圈定区域内市场经营情况,保护乙方经营权利不受侵害。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忠实履行信托义务,积极努力落实产品销售目标。
2、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根据质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鉴定结论,甲方承担责任。
3、乙方受到窜货或者假货侵害时,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处理。
4、乙方不得将圈定区域经营权转让、转包、租赁给其他组织或个人。
5、乙方不得用其他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生产、仿冒甲方的产品。
6、乙方应有一定的产品库存量,并及时向甲方传递本地区的市场动态信息。
7、乙方销售需遵循区域客户集团采购进货模式, 以客户集团采购总采为主导,没有集团总采购的,以区域为准,不得提出异议进行干扰。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2、协议期内乙方累计6个月产品包销定额完成率,低于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数量的40%以下时,且后续增长率评估低于10%,或市场出现空白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负责的经营区域,重新进行市场拆分布局。
3、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履约行为,山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
4、乙方必须对甲方银行信息保密,泄露甲方银行信息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终结
本协议终结后,乙方应无条件将甲方所属物品、文件、资料退还甲方。 第十四条、双方其他约定:
1、甲方规定每项产品的最低销售价,乙方不得低于该销售价进行销售,违者给予销售金额的30%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终止乙方的合作协议,乙方并承担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
2、贵州省各区域间不得串货销售(除第十一条第7项外),违者按串货销售的金额全额罚款,此款归所属区域代理商,网络销售必须遵循本协议条款。
第十五条、限制性条款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执行董事以外,双方其他签约代表,必须向对方提交有加盖本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没有授权委托书的人员,不具有签约代表资格。所签订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
1、如遇原材料价格较大涨幅,甲方有权对产品价格做适当调整(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会谈纪要或传真?汇签形式确定。
3、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所列附件(产品价格表、购货要约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协议在履行中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发生争议时应尽最人努力善意解决。确实不能达成一致时,一方可提起诉讼(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
6、在合同期内超额完成包销定额,超额部分按超额销售收入二级代理价(不含税部分)的2%给予乙奖励。
甲方:贵州友强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主任
地址:长沙市劳动西路377号
电话:
传真: 邮编:
e–mail: 鉴于甲方合法拥有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且该注册商标已被评为 商标;
鉴于乙方致力于商标(国内驰名商标和省级著名商标)维权专项法律服务,且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能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维护甲方的商标合法权益;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商标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商标维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商标合法权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侵犯和损害甲方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商标合同的违约行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条: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即乙方有权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证据公证;代为提起诉前赔偿
请求,进行调解;代理行政投诉;代为提起诉讼;
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成员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标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方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
第三条:代理方式
1、乙方的维权案件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假冒商标产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商标维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含诉前调解)结案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乙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或败诉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因败诉或不能执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垫付费用的,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甲方不需支付给乙方,而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律师费用
1、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赔偿金总额的 %;
2、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的其它合理诉讼费用; 3、甲方在侵权人承担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乙方应获得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4、乙方专项法律顾问费用根据甲方的商标维权法律服务需求和乙方维权实际效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串通第三方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单方终止对乙方的委托和单方终止对乙方转委托的授权,并有权追究乙方和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的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应当将掌握的商标侵权信息及其他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信息及时通报给乙方。甲方对提供的权利来源等证据材料及其它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将要求乙方维权的商标产品样本提供一份给乙方,以便乙方进行对比和识别假冒商标产品。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乙方对甲方委托维权的商标具体特征享有知情权;
(2)乙方对甲方所掌握的商标侵权线索享有知情权;
(3)乙方对甲方所知晓的有利于乙方商标维权的其他情况享有知情权。
2、乙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方式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商业信誉,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损害甲方利益;
(2)乙方应当将在商标维权过程中掌握的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给甲方;
(3)乙方应当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条:特别约定
1、甲方应当在其生产的商品的外包装或商品上标注乙方的名称和维权电话,以利于乙方开展维权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应当在上为甲方的注册商标产品进行宣传,发布甲方的商标维权信息。
3、乙方与侵权人进行诉前调解或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时必须在诉前调解或调解协议达成前就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应当将所有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诉前调解书送交甲方存档备查。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不得与侵权人私自达成调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权人的财物。无论是判决或调解(含诉前调解)的执行,均必须先将侵权人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和承担的其他合理诉讼费用执行到甲方指定帐号上(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致:东营东亚信鸿置业有限公司
我司与贵公司经友好协商就东营市东亚原香小镇项目二期户门供应、安装工程合同事宜已初步达成合作意向,现我公司委托(职务)经理(姓名)徐呈奇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代表我公司与贵公司签署 东营市东亚原香小镇项目二期户门供应、安装工程合同受委托人(姓名)徐呈奇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代为签定合同、协议等内容)。经受委托人签署的任何书面文件对我公司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我公司将严格遵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委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受委托人(签字):
日期:
甲方(许可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甲方为一家经营文化娱乐产业的公司,其开发的 项目取得成功,乙方为了发展经营与甲方相类似的项目,需要借助甲方的经营模式和相关知识产权内容。因此,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甲方以授权使用许可的方式与乙方进行合作,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授权使用许可合同
第二条 使用许可授权
甲方通过一揽子的授权,将其商标、作品、商业秘密、商号等使用权利授予乙方,具体的授权内容由本合同其他部分予以规定。
第三条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2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第四条 使用许可费
本合同为一揽子授权合同,各项使用许可的费用(报酬)合计为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万),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本条所述之使用许可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方指定账户为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款项后,均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部分 商标许可
第五条 授权许可使用的商标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的商标为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具体的商标标识、使用范围等详细信息见附件)
第六条 许可使用的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是 。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商标的时间范围是 。 同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注册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为限。
第七条 监督和备案
甲方有权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服务场所或载体上标明乙方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甲方负责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商标许可向商标局备案。
第八条 使用许可的性质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为普通许可,同时乙方不能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甲方有权自己或授权除乙方以外的第三人以与乙方相同的使用地域和方式使用本合同涉及的注册商标。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确保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并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
2、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乙方不得超出注册商标核定的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商标。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款规定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撤销相应的商标使用许可,对于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
3、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积极的予以配合;甲方发现乙方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低劣,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撤销相应的商标使用许可,对于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
4、乙方的商品或服务在使用甲方的商标过程中,如造成对消费者或其他第三方的侵害,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在相同或相似类别注册与甲方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否则甲方有权撤销相应的商标使用许可,对于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
6、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被行政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一切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乙方应对甲方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部分 著作权许可
第十条 许可的作品
截至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将其享有著作权且在 公开或发表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商号设计、招牌、建筑构造、设施布局、特有雕塑、动漫卡通人物雕像、制服、广告设计等)授权乙方使用。(具体作品目录详见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授权使用的范围和方式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作品的地域范围是 。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作品的时间范围是 。 乙方使用甲方作品具体方式为原样复制,即在被授权使用的地域内且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将甲方作品原样复制再现,除此以外,乙方不得以其他方式使用甲方的作品。甲方对其作品享有的其他著作权权利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的除复制权的其他权利),如以后乙方需要使用的,需另行由甲方授权许可。
第十二条 使用许可的性质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作品的许可为普通许可,同时乙方不能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甲方的作品。
甲方有权自己或授权除乙方以外的第三人以与乙方相同的使用地域和方式使用本合同涉及的甲方作品。
第十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原样复制使用甲方的作品过程中,不得歪曲、篡改甲方的作品。
2、乙方不得使用与甲方作品相近或相似的作品。
3、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作品或与甲方作品相近(或相似)的作品作为商标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商标管理机关申请商标注册。
4、乙方应依法使用甲方的授权作品,不得将甲方的作品用于违法、低俗、淫秽和违反社会道德的服务、商品、包装或装潢之上,如因乙方的违规使用导致被行政机关处罚的,所有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
5、乙方将甲方的作品用于产品生产、产品包装、产品销售、广告宣传的,乙方应事前将产品和广告样品送甲方检查,甲方书面同意的,乙方才可以实施。
6、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作品在图书或报刊上出版,如乙方要在经营场所中或市场推销中使用宣传手册的方式使用甲方作品的,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才能实施。
7、乙方如果要利用甲方作品进行表演的,表演场所限定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不得将该表演制作成录像制品对外销售、赠送或作为附属物对外搭售、赠送。
8、乙方如果要利用甲方作品制作录音或/和录像制品的,这些制品只能在乙方经营场所内使用,该制品不得对外销售、赠送或作为附属物对外搭售、赠送。
9、乙方在使用甲方作品过程中,应标明"甲方授权使用"的字样。
10、甲方应保证其授权乙方使用的作品是受法律保护的作品。
11、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撤销许可,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部分 商业秘密利用许可
第十四条 许可的商业秘密
甲方许可乙方利用的商业秘密是指: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商业经营模式、企业管理模式、营销模式等)。(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十五条 许可利用的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利用甲方商业秘密的地域范围是 。 甲方授权乙方利用甲方商业秘密的时间范围是 。 乙方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的方式为:以与甲方相同的利用方式、目的、对象和经营范围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利用甲方授权的商业秘密。
第十六条 许可的性质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商业秘密的许可为普通许可,同时乙方不能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甲方有权自己或授权除乙方以外的第三人以与乙方相同的使用地域和方式使用本合同涉及的甲方商业秘密。
第十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授权乙方利用的技术秘密具有可操纵性,并能有效实施。
2、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将商业秘密的内容交付给乙方,如乙方需要甲方派人员培训的,培训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一致的,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乙方应依法安全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过程中,对消费者、员工或其他第三方造成伤害或损失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
5、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其他第三方。乙方必须与其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员工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有效保密,如甲方的商业秘密经由乙方员工泄露给第三方,视为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如因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导致甲方的商业秘密被有关机构的人员获悉的,同时乙方没有过错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必须在事前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6、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撤销许可,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部分 商号许可
第十八条 商号许可
甲方将其合法使用的商号许可乙方使用。(具体商号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十九条 商号许可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商号的地域范围是 。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商号的时间范围是 。 乙方利用甲方的商号是必须在商号前加上乙方的企业全称。同时乙方应以与甲方相同的利用方式、目的、对象和经营范围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利用甲方授权的商号。
第二十条 许可的性质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商号的许可为普通许可,同时乙方不能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甲方的商号。
甲方有权自己或授权除乙方以外的第三人以与乙方相同的使用地域和方式使用本合同涉及的甲方商号。
第二十一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确保商号的有效性。
2、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商号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
3、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甲方商号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积极的予以配合;甲方发现乙方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低劣,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撤销相应的商号许可,对于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
4、乙方的商品或服务在使用甲方的商号过程中,如造成对消费者或其他第三方的侵害,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登记与甲方商号相同或近似的商号,否则甲方有权撤销相应的商号使用许可,对于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
6、乙方在使用甲方商号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被行政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一切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乙方应对甲方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号或与甲方商号相近(或相似)的标识用于申请注册商标。
8、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撤销许可,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部分 其他许可
第二十二条 其他许可
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还需要前述条款规定之外的许可,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以书面方式予以许可,相关许可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七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0 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30日,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逾期未更正超过30日,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八部分 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特许标识、作品、商业秘密、商号及其他甲方授权乙方使用项目。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甲方授权使用的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设施、设备,或清除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本合同约定的授权使用有关的任何标识、作品。
第九部分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十部分 其他约定
第三十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三十一条 联系信息与送达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双方同意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三十三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从合同(如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人:
受委托人: 身份证号:
现委托受委托人 在我公司与 签订省内旅游合同,现授权________全权负责合同签订事宜。
特此授权
本次合同只适用于保险报销使用
年 月 日
甲方:
地址:
乙方:×有限公司
地址:××市路城×室
鉴于:
1、 甲方是本协议项下授权节目之完整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合法拥有者。
2、 乙方是拥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唱片发行公司,适于本协议项下授权节目的出版发行。
3、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享有著作权及邻接权的录音录像制品《 黄贞伊原声碟 》之事宜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授权内容
1、 授权节目:《 》(暂定名)之所有影音制品,曲目见附件一。
2、 使用载体: cd 。
3、 使用方式:乙方享有授权节目之专有复制、发行权和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4、 授权区域: 中国大陆地区 。
5、 授权期限: 三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第二条 关于节目复制发行:
1、 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授权区域内的专有复制、发行权。
2、 甲方负责在协议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向乙方提供质量完好的 cd-r 格式的母盘。
3、 甲方负责提供报批、封面设计、发行、宣传所需之全部资料,如设计图片、文案、表演者的相片、签名、录音录像花絮片段、mtv宣传碟及甲方的商标样图等。
4、 甲方承诺在提供母盘的同时向乙方免费提供该授权节目的 5 首主打歌曲的mv(时间长度约为 30 分钟/首),以供乙方宣传使用。
5、 依照音像行业的惯例,乙方有权在该授权节目之出版物上合理使用甲方的全部商标,亦有权合理使用甲方商标用于该授权节目之必要宣传。如有乙方不得使用的商标,甲方应向乙方作书面通知并附付该商标的样图。否则,视为默认许可使用。甲方保证许可乙方使用商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若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6、 乙方负责授权节目的出版报批、生产、复制及封面包装的设计、印刷、上市发行、营销宣传。
7、 乙方可在授权节目之封面、海报及电视、网络、电台、多媒体、通讯、平面杂志等宣传渠道中使用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但仅限于本协议目的之用途。
8、 授权节目上市发行后,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成品共计 50 张,但甲方不得将其作任何不合理使用或用于任何营利性商业用途。
9、 在授权有效期内,如发现有侵犯该授权节目之著作权、邻接权的行为,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向侵权者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甲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三条 关于信息网络传播
1、 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乙方有权与提供移动增值服务的公司(下称sp商)或电信运营商合作,通过提供电信增值服务,供终端用户付费使用mobile device点播或下载该授权节目。
2、 授权使用的业务范围为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电信增值服务业务种类。
3、 出于电信增值服务的需要,乙方有权许可合作第三方对该授权节目进行数位化编译或重置,但此用途仅限于本协议项下之电信增值业务。
4、 自乙方开展该等业务之时起,乙方将定期向甲方通报信息网络传播的授权使用情况,并将每三个月与甲方结算一次信息网络传播业务的收益。
5、 结算方式为扣除合作之sp商的运营成本、收益分成及电信运营商的通道费、代收信息费(代收信息费的比例依据电信运营商的执行标准)后,每月信息费净收入由双方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方 50 %,乙方 50 %。乙方届时提供的收益报表及相关凭证将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6、 如因合作之sp商或电信运营商迟延结算的原因致使无法按时提供收益报表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收益结算期限顺延,乙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保证条款
1、 甲方保证对授权节目享有合法、完整的著作权及邻接权,并保证对其提供的设计资料及商标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甲方担保确有授予乙方行使本协议约定事项的权利,其许可乙方使用并不构成对相关著作权人、邻接权人及任何第三人的侵权。
2、 为履行本协议之所需,甲方保证将应乙方要求出具该授权节目之完整的版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节目之歌曲的词曲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及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使用证明等(见附件二)。
3、 甲方保证在授权期限内不再将授权节目之任何载体形式的出版、发行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或授权给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
4、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范围、方式和期限使用授权节目内容。
5、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版税支付方式向甲方按时支付足额的版权使用费。
第五条 版费结算
1、 支付标准:甲方按保底销售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制作成本费用,即版费,具体标准如下:
其中:
a) cd 版费:甲方以 元/张的成本支付乙方,乙方负责生产成品并通过乙方销售渠道进行销售。
b) 甲乙双方按照销售利润分成,即甲方得50%,乙方得50%。
2、 结算方式:
a) 自合同签订生效的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b) 自双方对该授权节目之设计定稿确认的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c) 自该授权节目上市发行之日7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d) 该授权节目实际销售回款超过保底总额后,每三个月向甲方结算分益。
3、 自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须依约在中国大陆地区以人民币向甲方交付著作权使用费。甲方应于收款的同时根据每次收款金额向乙方开具等额正式发票。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对涉及双方任一方尚未向第三方公开的数据和信息,双方须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接触或了解到的对方未公开的数据和信息,亦须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有关数据和信息。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如有违约或延迟或不履行本协议条款而导致相对方发生损害时,违约方不但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守约方损失的一倍计算。
2、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保证条款之重大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无须事先征得违约方同意,即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 如因前款违约行为造成对第三方侵权损害的,违约方还应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经济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2、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明文件,并应尽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60天或存在明显无法恢复履行本协议情况的,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第九条 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 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提前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各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2、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取得出版发行审批的行政批文之日起生效。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壹年。
3、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盖 章: 盖 章:
甲方(供销人):
地址:电话:
乙方(经销人):证件名称及号码:
地址:电话:
合同签订地:
甲方为专业的量身订做整体橱柜、衣柜、书柜、滑动门等系列家具的生产厂家,并创办了“瑞枫家居”品牌,用以全国连锁经营。为扩大品牌知名度,开拓市场,特授权乙方为中国省市的区域经销商,在经销期间,乙方必须守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经销条件。为促进品牌市场竞争力,维护品牌声誉,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经销产品范围:“瑞枫”品牌的壁柜门、隔断门、衣柜、书柜、橱柜、内置格架等相关产品。
二、经销地区:以区域为限。
三、乙方加盟条件及形式
1、乙方在甲方所授权上述区域以“瑞枫家居”品牌形象设立专卖店或零售店。
2、乙方经营场所内的样板必须为甲方(有偿)提供的样板货品(取消授权后不得摆放甲方样板货品)。
3、乙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只经营瑞枫品牌壁柜门、隔断门、柜体、橱柜、内置格架等相关产品。
4、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定后1月之内,即在所授权区域内开设“瑞枫集成家居”产品专卖店或零售店(店址及电话),如在此期限内乙方还未开设专卖店的则视作乙方自动弃权。
5、瑞枫壁柜门、隔断门等产品所需散件及所有配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柜体、边框、轨道、顶底轮及五金件必须从甲方采购,否则将一律认定为假冒瑞枫产品,并不得在瑞枫集成家居系统专卖店内销售。同时甲方有权取消其经销资格。
6、产品的零售价格:乙方应维护市场售价,以保护品牌形象(由甲方提供零售价,附后),其市场零售价不得低于甲方提供零售价目的百分之二十。
7、销售额度:乙方的开店启动期为三个月(自本协议签属之日起),三个月后乙方应每季度完成不少于10万元的订单额度,并保证第一年度总销售额度达到50万元;第二年起每年销售额不得低于80万元。
8、乙方代理区域为省会城市或直辖市时,一年内开立专卖店不少于2个,其旗舰店实际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00㎡;代理区域为地级城市时,一年内开立专卖店不少于2个,旗舰店实际使用面积不得少于80㎡;所有店面必须统一形象进行装修。
9、品牌保证:乙方必须交纳10000元保证金作为押金;交纳10000元作为加盟费。甲方未收到相关指定区域加盟费和保证金时,本授权合同无效。
10、若乙方违犯(包括但不限于)本条第1至9款任一款之规定,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使用“瑞枫家居”品牌;同时,乙方须立即停止使用“瑞枫”商标、样本、标识等。
四、甲方给予乙方的市场支持:
1、乙方新开店面的免费店面平面设计方案、门楣MO、店内宣传海报MO等CI宣传资料。
2、免费提供店员及测量、安装人员的培训工作。
3、免费提供经营期间的营销策略及技术指导。
五、进货价格及奖励政策:
1、乙方的进货价格以甲方现市场零售价的折计算,具体见附表。此价格不含测量、设计、运费、安装费及税费。
2、若乙方完成双方事先商定的全年定货任务以上的部分,甲方给予乙方2%的返点奖励(以同等价值的货物形式)。
3、若乙方未达到甲方规定的年销售量,甲方有权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撤消乙方的特许经销权,停止向乙方供应“瑞枫”产品。
保留乙方的经销权,但可以另行授权该区域符合条件的其它经销商经销“瑞枫”产品。
六、双方责任及产品的质量保证:
1、乙方负责接单、上门测量、设计出图及产品的安装、售后服务。
2、甲方负责按乙方传真或E-mail的图纸或尺寸,按时按质将货品交付乙方指定的武汉货运公司并尽快通知乙方;甲方正常出货期为10到15天。
3、在经销期间,因甲方或乙方单方面原因导致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过错的,按双方责任先后及导致后果大小按比例分担。
4、乙方从甲方采购的瑞枫品牌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货物后3天内向甲方提出,经甲方鉴定确属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补偿,补偿方式原则上以货物替代为主。运输途中造成损坏不在索赔范围之内。
七、定单之确认:本协议所订购商品,其数量、价格及装运期等均在每笔交易中以电话或传真形式逐笔确认;
八、付款:甲乙双方采用先付款后生产的方式逐笔结算。因时间关系,甲方以乙方传真至甲方工厂的订货图纸为依据进行下单生产,图纸一经下单不得再行更改,否则应承担改图引起的费用。乙方应在传真订单后尽快将全部货款打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并立即通知甲方进行生产,因
乙方款项不到位引起的误工期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品牌维护:乙方必须积极推广并维护甲方品牌的社会声誉,保证售后服务。乙方必须在专卖店内或宣传资料上以文字形式显著标明“瑞枫”品牌产品的防伪标识及投诉电话,以利客户识别;客户投诉每年不得超过3次,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以假冒伪劣产品替代甲方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作以下之一处理:
1、甲方处以乙方罚款20xx元或罚没乙方保证金20xx元(该保证金应及时补足),直至取消乙方经销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解除本协议,收回经销权,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乙方有义务每隔3个月向甲方详细报导市场情况及消费者意见,并常提供市场上其他同类商品的样品、价格、销售情况及广告资料等供甲方参考。:
十一、广告宣传费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自行承担在上述地区的一切广告宣传费用,并且:当乙方代理区域为省会城市或直辖市、一级城市时,其每年投入的广告宣传费用不能低于元;当乙方代理区域为地级城市时,其每年投入的广告宣传费用不能低于元;乙方宣传所用的图样及内容须事先经甲方同意。若甲方认为有必要做全国性或乙方代理区域的媒体广告时,乙方必须配合并按比例分摊广告费用。
十二、协议有效期: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自年起年月日至年月日,若乙方一年内未违约本合同可顺延一年;如双方不同意续约,任何一方应在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果一方不按此协议条款履行,另一方有权中止合同。双方合同终止后,乙方有义务按时按质完成原由乙方经手“瑞枫”品牌产品的售后服务约定时,甲方负责退回保证金给乙方。
十三、仲裁: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争执,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应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同等有效。双方签署的售货确认书、传真件或设计图纸同等有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同等有效。
甲方(供货人):乙方(经销人)
代表:代表:
年月日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
1、 甲方是本协议项下授权节目之完整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合法拥有者。
2、 乙方是拥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唱片发行公司,适于本协议项下授权节目的出版发行。
3、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享有著作权及邻接权的录音录像制品《 黄贞伊原声碟 》之事宜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授权内容
1、 授权节目:《 》(暂定名)之所有影音制品,曲目见附件一。
2、 使用载体: cd 。
3、 使用方式:乙方享有授权节目之专有复制、发行权和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4、 授权区域: 中国大陆地区 。
5、 授权期限: 三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第二条 关于节目复制发行:
1、 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授权区域内的专有复制、发行权。
2、 甲方负责在协议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向乙方提供质量完好的 cd-r 格式的母盘。
3、 甲方负责提供报批、封面设计、发行、宣传所需之全部资料,如设计图片、文案、表演者的相片、签名、录音录像花絮片段、mtv宣传碟及甲方的商标样图等。
4、 甲方承诺在提供母盘的同时向乙方免费提供该授权节目的 5 首主打歌曲的mv(时间长度约为 30 分钟/首),以供乙方宣传使用。
5、 依照音像行业的惯例,乙方有权在该授权节目之出版物上合理使用甲方的全部商标,亦有权合理使用甲方商标用于该授权节目之必要宣传。如有乙方不得使用的商标,甲方应向乙方作书面通知并附付该商标的样图。否则,视为默认许可使用。甲方保证许可乙方使用商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若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6、 乙方负责授权节目的出版报批、生产、复制及封面包装的设计、印刷、上市发行、营销宣传。
7、 乙方可在授权节目之封面、海报及电视、网络、电台、多媒体、通讯、平面杂志等宣传渠道中使用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但仅限于本协议目的之用途。
8、 授权节目上市发行后,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成品共计 50 张,但甲方不得将其作任何不合理使用或用于任何营利性商业用途。
9、 在授权有效期内,如发现有侵犯该授权节目之著作权、邻接权的行为,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向侵权者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甲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三条 关于信息网络传播
1、 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乙方有权与提供移动增值服务的公司(下称sp商)或电信运营商合作,通过提供电信增值服务,供终端用户付费使用mobile device点播或下载该授权节目。
2、 授权使用的业务范围为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电信增值服务业务种类。
3、 出于电信增值服务的需要,乙方有权许可合作第三方对该授权节目进行数位化编译或重置,但此用途仅限于本协议项下之电信增值业务。
4、 自乙方开展该等业务之时起,乙方将定期向甲方通报信息网络传播的授权使用情况,并将每三个月与甲方结算一次信息网络传播业务的收益。
5、 结算方式为扣除合作之sp商的运营成本、收益分成及电信运营商的通道费、代收信息费(代收信息费的比例依据电信运营商的执行标准)后,每月信息费净收入由双方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方 50 %,乙方 50 %。乙方届时提供的收益报表及相关凭证将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6、 如因合作之sp商或电信运营商迟延结算的原因致使无法按时提供收益报表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收益结算期限顺延,乙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保证条款
1、 甲方保证对授权节目享有合法、完整的著作权及邻接权,并保证对其提供的设计资料及商标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甲方担保确有授予乙方行使本协议约定事项的权利,其许可乙方使用并不构成对相关著作权人、邻接权人及任何第三人的侵权。
2、 为履行本协议之所需,甲方保证将应乙方要求出具该授权节目之完整的版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节目之歌曲的词曲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及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使用证明等(见附件二)。
3、 甲方保证在授权期限内不再将授权节目之任何载体形式的出版、发行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或授权给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
4、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范围、方式和期限使用授权节目内容。
5、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版税支付方式向甲方按时支付足额的版权使用费。
第五条 版费结算
1、 支付标准:甲方按保底销售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制作成本费用,即版费,具体标准如下:
其中:
a) cd 版费:甲方以 元/张的成本支付乙方,乙方负责生产成品并通过乙方销售渠道进行销售。
b) 甲乙双方按照销售利润分成,即甲方得50%,乙方得50%。
2、 结算方式:
a) 自合同签订生效的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b) 自双方对该授权节目之设计定稿确认的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c) 自该授权节目上市发行之日7 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 30 %
d) 该授权节目实际销售回款超过保底总额后,每三个月向甲方结算分益。
3、 自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须依约在中国大陆地区以人民币向甲方交付著作权使用费。甲方应于收款的同时根据每次收款金额向乙方开具等额正式发票。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对涉及双方任一方尚未向第三方公开的数据和信息,双方须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接触或了解到的对方未公开的数据和信息,亦须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有关数据和信息。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如有违约或延迟或不履行本协议条款而导致相对方发生损害时,违约方不但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守约方损失的一倍计算。
2、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保证条款之重大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无须事先征得违约方同意,即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 如因前款违约行为造成对第三方侵权损害的,违约方还应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经济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2、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明文件,并应尽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60天或存在明显无法恢复履行本协议情况的,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第九条 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 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提前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各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2、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取得出版发行审批的行政批文之日起生效。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壹年。
3、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盖 章: 盖 章:
日 期: 日 期:
甲方:______________厂
乙方:______________商场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就乙方销售甲方的______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销售甲方的产品,并负责所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甲方对售出的______产品实行三包服务,乙方按照甲方售后准则执行售后服务。
二、乙方与甲方的合同拟订,由甲方负责起草,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在市场运行中,乙方与甲方应加强互通信息,相互支持。甲乙双方须签订完整系列产品的合同,保持甲方
产品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不得把其他厂家的产品配在甲方产品上出售。
三、乙方享受甲方产品优惠价。从x x x x年x月x日起,让利的比例按甲方x年x月份的销售价目表为准。乙方对甲方产品要保持、发展相当的市场份额,年基本回款任务____万元。
四、付款方式。乙方对甲方的货款结算方式为: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在一周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 %,甲方按合同要求准备货物,在双方确认发货前乙方将余款一次性结清,甲方不予乙方留有任何形式的质保金。
五、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要对甲方所订合同的往来账目负责,及时清理货款。乙方人事和管理分工如有重大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于双方合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六、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乙方应积极宣传、推广、应用甲方的_产品,维护甲方的信誉和经济、技术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热情为用户服务。不得假冒甲方注册商标或仿制甲方_产
品,也不得销售伪劣假冒产品,不得损坏甲方的企业形象,否则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的有效期为xx年。期限满后,如双方需要,可继续协商签订。
八、合同的终止与违约责任。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可由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电话:
账户:
电话:
X X X X年X月X日
鉴(公)证机关意见(章)
经办人:(签名)
X X X X年X月X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作品题目:
2、使用范围:
3、著作权:
属于提供照片的甲方。甲方应保证提供照片著作权完全属于甲方本人,因为甲方提供照片的著作权而引起的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使用权限:
在以上使用范围的一次使用。
5、使用限制:
使用者无权行使下列权利:
(1)将照片另行出租或出售予第三者使用;
(2)将照片用于制造任何对社会,国家及人民有妨害的用途;
(3)将照片以赠品或其他方式出售;
(4)将照片以可能造成甲方或任何对象名誉上损害的不当方式使用。
6、稿费标准:
7、其他:
除本说明所规定之内容外,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为解释。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和法规,_____________公司与受权者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2、_________________公司提供名为_________的动画片(以下简称为作品),由受权者以电视节目形式公开播映。
3、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是作品版权的拥有者。
二、受权者权限
1、在合同有效期内,_____________公司把在_________地区播映作品的权益,授予受权者。
2、受权者仅可通过合同指定的方式播映作品。
3、受权者审片同意之后,必须完整地播映作品。未经_____________公司书面同意,受权者不可更改作品的内容,包括音乐、文字、影像、图像、卡通造型、剪辑方式及色彩使用等。
4、受权者不可通过任何不属于合同授权的方式,销售、发行、制作、复制、翻译或传播作品的全部或部分。
5、受权者不可将此授权合同转让给第三者。
6、除了合同明确规定授予的权益,此合同不包括其它权益的转让。
7、在合同有效期内,受权者可以无限次播出上述作品,但必须将跟片广告同作品连带播出。
三、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授予的权益,从合同签署之日起的___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
2、除了不可抗力的因素,受权者必须在合同签署,并以审片最后通过日期为准后的_____个月内,完成作品的播映。送审工作由受权者在当地完成。
3、经双方商定,合同有效期可以延长。
四、播映授权的回报方式
1、受权者同意以贴片广告时间作为_______________公司提供其制作的_________节目播映权的回报方式。
2、在每次播出内容前提供_________秒广告时间由_______________公司自由支配。
3、_________公司将节目和广告内容一起录制在Betacam像带上,Betacam录象带的材料费、录制费和速递费_________元由受权者提供。
五、公司保证
1、_______________公司向受权者保证:
(1)作品是_________公司拥有版权的创意作品。
(2)作品没有侵犯他人的版权。
(3)作品没有违反其它协议。
(4)作品的内容不会引起任何刑事或民事纠纷。
(5)作品的内容健康,不会构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6)作品的内容符合中国国情。
2、若本条款第1项的各种保证不符实情而对受权者造成损失,_____________公司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有关损失。受权者可以终止合同。
六、受权者保证
1、受权者向______________公司保证,在播映作品之前,努力推广及宣传作品。受权者在合同规定的电视频道,日期及时间播映作品。
2、在作品推广的材料或影视广播上,显著展示或说明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名字和标记。
3、在作品推广的材料或影视广播上,显著展示或说明与作品内容有关的图像、形像及卡通造型。
4、若受权者违反上述保证的任何一项,对_________公司造成损失,受权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有关损失。_________公司可以终止合同。
七、作品的制作规格及播映说明
1、作品交付使用方式:由_________公司录制节目后交付受权者。
2、片集及片长:共_________集;每集_________分钟。
3、播映的电视台名称及频道:_____________________。
4、播映的日期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纠纷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若双方就合同条款的实施或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依法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若_________公司违反本合同明确规定应由_________公司承担的责任,受权者可以依法追究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
3、若受权者不能履行应由受权者承担的责任,_________公司可以依法追究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受权者向_________公司已经结算或尚未结算的所有款项不受影响。
九、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生效。合同的变更、补充、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此类文件经签署后,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应为打印或打字文体。任何手写体或涂改,均须双方在有关的位置上共同签字及盖章确认,否则不具任何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与乙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