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监理合同范本(精选31篇)
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
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各执___份。
发包人:_______(盖章)监理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1996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制定
一九九六年六月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录
一、?合同协议书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词语定义
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3条?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第4条?监理范围
第5条?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7条?甲方的权利
第8条?乙方的权利
第9条?监理合同期
第10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2条?人员的更换
第13条?奖励与赔偿
第14条?转让与分包
第15条?违约、争议与_____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1条?词语定义
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4条?监理范围
第5条?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8条?乙方的权利
第9条?监理合同期
第11条?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3条?奖励与赔偿
第15条?违约、争议与_____
附加条款
附录:使用说明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个月(天),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词语定义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如下含义。
1.监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督与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进行监理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
3.甲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任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甲方代表:指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担本合同监理任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乙方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准的相应的监理资质。
6.监理机构: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组织。
7.总监理工程师:指经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被甲方认可的监理机构负责人。本合同中简称"总监"。
8.监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监理范围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双方外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10.天:是指日历天,即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1.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1.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例和行政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据的法规发生变化而引起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时,应按新的法规进行调整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
3.监理合同的书写或解释,以汉语为主导语言。若需使用其它语言作为辅助语言,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4.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3条?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1.甲乙双方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监理的范围内,_____行使甲方授予的职权,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监理依据
(1)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交通部及有关部门的规章;
(3)国家、交通部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依法签订的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5)工程设计文件。
第4条?监理范围
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列出乙方实施监理的工程规模、监理范围、工程界限、工程投资、总工期和监理工作阶段及内容等。
第5条?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任命其代表,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与乙方进行联系,并负责工程施工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在与第三方所签的工程合同中,应明确第三方必须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监督与管理。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当将乙方的工作范围、监理工程师的职权、联系办法、监理机构组成与总监姓名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6.在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按约定的监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术报告、工程变更、进度报表、总结报告及其它请示报告,甲方则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批,若因未及时批复而给工程带来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监理酬金。
第6条?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将监理机构组成、总监简历及主要监理人员名单提交甲方。总监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规划和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检查施工人员、船机、材料的进场情况,移交测量控制点并核验测量基线的准确性;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报告,签发开工通知书。
3.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建筑材料和构件是否合格,监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不安全的作业应责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对隐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时限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参与质量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检查处理结果。
4.检查施工进度与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当施工进度滞后于计划时,应要求第三方或提请甲方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计划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报请甲方同意后,签发工程变更通知。
6.控制工程费用,核实第三方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和工程量清单,签发付款凭证。
7.参与施工合同管理,审核索赔报告,协调各方关系,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8.在履约过程中,对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关工程的通知和各种报告,需要乙方审核、核对或确认后转交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查和转交,若因超过时限给工程带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应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及甲方对监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按合同专用条款所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监理_____。
10.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协助甲方组织工程验收。
11.审核保修期内工程保修与缺陷处理方案,检查实施情况。
1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术与经济资料,不得与第三方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关系。
1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后,应将甲方提供的设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
第7条?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派出的监理机构与监理人员进行审查,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2.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施工工艺进行认定,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批。
3.审批由第三方提交、经乙方审核同意的工程进度报表、工程量清单与工程价款。
4.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和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8条?乙方权利
甲方在委托的监理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对履约能力差的分包单位,乙方有权要求其整改,整改无效时有权建议甲方清退;对工作不力的现场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予以调换。
2.有权查阅本工程的全部设计文件、技术经济资料与批文,主持或参加本工程的有关业务会议。
3.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现场条件,在报经甲方同意后,可向第三方发出开工通知、停工通知与复工通知。
4.根据实际需要,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可对设计内容作局部修改,具体条款,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9条?监理合同期
1.监理合同期一般包括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本监理合同期起止日期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导致监理合同期延长,甲乙双方应按约定签定补充协议。
第10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若实际监理范围或监理工作量或监理合同期因故发生变化,双方均可提出合同变更请求并应签订补充协议。
2.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4天内予以答复。若同意变更要求,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不同意变更要求,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一方在接到对方变更要求后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变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则视为违约。
3.若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另一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终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违约方赔偿。?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作出答复;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协商统一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发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签订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
第11条?监理酬金与支付
1.甲方应按国家的监理_____规定,确认乙方的监理酬金,并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予以支付。
2.监理酬金的支付按监理合同期进行,不受工程施工实际进度的影响。(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外)。监理合同协议书签订后7天内,甲方应按总监理酬金20%~30%的数额,向乙方预付监理酬金;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酬金一般可为监理酬金总额的5%。
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规模、监理范围或监理期限发生的变化超过双方的约定时,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调整监理费。合同执行期间,若因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和费率调整等原因使工程费用增加,乙方的监理酬金也应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支付延期监理酬金。
5.乙方人员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若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的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时间计算。
第12条?人员的更换
1.若乙方确需更换总监和主要监理人员时,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监理人员的调换也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通知第三方。
2.若因乙方人员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调换人员,若情况属实,乙方应当予以调换。
3.若甲方需更换其代表,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13条?奖励与赔偿
1.奖励:
(1)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监理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较大时,甲方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乙方人员在监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省工程投资使甲方得到了经济效益,甲方应将节约部分的10%~30%奖励给乙方,具体标准和办法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赔偿:若因乙方人员工作过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经济损失,应向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额计算方法为:该单项直接损失_________监理费率(扣除税金)。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额(扣除税金)。
第14条?转让与分包
1.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除受监的主体工程外,乙方可将合同部分任务分包给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分包部分不能超过总监理任务的50%),但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将分包单位的名称、分包范围与分包内容报告甲方,甲方对此分包有确认和否决权。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在经济上甲方只与乙方发生关系,但甲方对乙方分包单位的工作有权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均视为乙方的违约。?4.乙方对外单位人员的聘任不视为分包。
第15条?违约、争议与_____
1.任何一方不执行本合同的规定,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或者提请双方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协商或调解无效,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向双方认可的或约定的合同_____机构申请_____;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终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1条?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适用的法规:
2.双方的权利、义务若因适用的法规变更而引起变化时,则双方的权利、义务需再约定的内容为:
3.辅助语言:
第4条监理范围
监理工程范围包括: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界限:?(5)工程投资:?(6)施工期:?(7)监理工作阶段及内容
第5条?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任命其代表,并向乙方提供所约定的外部条件包括:
2.甲方向第三方通知乙方监理工作范围、职权和人员的具体办法和日期:
3.双方约定的甲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提供的时间:
6.监理工作程序的约定:?甲方应在天内审批乙方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各类报告、报表的办法、期限和责任:
7.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监理费用的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6条?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乙方应在?年?月?日向甲方提交监理机构的组成、监理人员名单、监理工作规划及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8.乙方应在天内审查(或核实)各类报告、报表的程序、责任:
9.乙方应在天内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内容及有关专项报告的约定:
12.本工程需要保密的内容约定:
13.监理工程师现场设施返还甲方的办法:
第8条?乙方权利
4.对设计内容进行局部修改的具体标准和条件的约定:
第9条?监理合同期
1.本监理合同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月(或?天);
2.本监理合同期延长条件的约定:
第11条?监理酬金与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乙方的监理酬金(含预付款,进度款等):
3.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对乙方的监理酬金进行调整:?监理酬金调整的条件约定:
4.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延期监理酬金:
第13条?奖励与赔偿?1.奖励条件、标准和方法:
第15条?违约、争议与_____
1.违约处理方式的约定:
2.争议的具体解决办法的约定: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委员会,_____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附录:
范本使用说明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主要适用于全国水运工程(含合资或外资在国内建设的水运工程)的施工监理,包括港口、航道、船厂、防波堤、修造船建筑物、船闸、渠化及其配套工程。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和《合同专用条款》三部分。
(1)"合同协议书"是整个监理合同概括性的总汇,它以简练、概括性语言,将合同的要点写入协议书中,双方一旦达成协议,只要书写很少的文字即可签署合同。
(2)"合同通用条款"主要是依据交通部"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的精神,参照"菲"(fidic)条款并结合我国水运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而提出的施工监理合同标准条件,合同双方原则上应当遵守,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一般不作改动。
(3)"合同专用条款"是甲乙双方根据不同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对合同条款的一种完善与补充,如:工程中的具体内容,如工程规模,监理项目、工程造价、监理合同期、监理费用、特殊检测项目及费用、奖励条件等都应在专用条款中写明,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双方若认为需要,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以及附加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应当对应"合同通用条款"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
"第2条",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填写所适用的部门和地方的法规与规章。
"第4条",写明"监理范围"时,一般要具体写出工程项目和它包括的总概算,单位工程概算所涵盖的工程范围应与总承包合同相一致。在写明监理内容时,首先要具体写明是哪个阶段或哪几个阶段的监理任务;其次要写明委托阶段内每项具体监理工作,以免遗漏。如果甲方还要求乙方承担一些咨询业务和事务性工作,也应当在本条款中详细列出。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概预算,编制标底,提供临时设施的设计等。
"第5条",在填写甲方向乙方提供或乙方自备的设施时,一般是指下列设备:(1)检测设备,(2)测量设备,(3)通信设备,(4)交通设备,(5)照相录像设备,(6)电算设备,(7)打字复印设备,(8)办公用房及设备,(9)生活用房及设备。
若甲方对乙方自备的设备进行补偿时,一般应写明补偿金额,其计算方法是:
补偿金额=设备使用期占折旧期的比率_________设备原值+管理费。
在监理期间,若有特殊的检测项目,双方应增加有关此方面的约定,并写明检测费用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金额。
补偿金额=设备使用期占折旧期的比率_________设备原值+管理费。
在监理期间,若有特殊的检测项目,双方应增加有关此方面的约定,并写明检测费用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金额。
合同编号:
委托人:
与监理人: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 桥改造工程 。
2、工程地点: * 区境内 。
3、工程规模:桥梁全长12米,宽5米 。
4、总 投 资: 。
第2条 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3条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包括补充合同)。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第4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5条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第6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本工程备案验收完成之日(工程施工监理期为日历日 天)。
第7条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三份,监理人三份。
委 托 人(签字并签章):
监 理 人(签章):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乙方工作岗位及职责:
1、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乙方负责甲方郭店供电所宿办楼建设工程质量监理。
2、熟悉工程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控制施工进度、保证质量要求。
3、严格执行现场监督旁站规定,按规范检查和签认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要及时提出,要求承包人纠正,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甲方。
4、监督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包括取样、试件制备、各种标准试验和检验试验。对任何有怀疑的试验结果,应进行证实试验,督促承包人整理各项试验记录、报告并分类归档。
5、按期现场核实和检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6、做好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
7、必须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
8、合同期间,对自己人身、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工作报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遣。
第五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代表(签):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合同签订须知:
未签合同先知法
劳动合同是约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行为以及处理今后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的每个环节,都需要劳动者有一定的法律常识,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都有哪些法律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据蔡法官介绍,我国有关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很多,其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最为全面,是规定劳动关系的主要法律。此外,有关劳动合同的法规主要有《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等。
合同形式、内容要合法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
合同细节仔细审查
劳动合同主要应包含下列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数。
遇事不明勤咨询
劳动合同的签订,涉及诸多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劳动者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会有许多不明之处,这时候向有关部门、有关人士虚心求教显得十分必要。
陷阱合同要警惕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千方百计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种种陷阱,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在合同中设立押金条款;采用格式合同,不与劳动者协商;在合同中规定逃避责任的条款,对于劳动者工作中的伤亡不负责任;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内容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等等。
发生争议办法多
目前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和途径很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自行处理。劳动者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也可以由劳动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仲裁是必须程序,人民法院只有在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时才受理诉讼。
委托人 与监理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 投 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 本合同标准条件;
3、 本合同专用条件;
4、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法定(委托)代表人: (签章) 法定(委托)代表人:(签章)
委托人:
监理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___(简称委托人),委托(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工程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
2.工程地点:___
3.工程等别(级):____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3、监理项目投资:
三、监理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
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___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监理大纲;
5、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委托人执壹份,监理人执壹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名)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名)
单位地址:
编码:_______
电话:_
电子信箱:
传真: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单位地址:_____
编码:
电话:
电子信箱: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方______与乙方______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条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第四条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五条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督促和检查。
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甲方应按附录c按时向乙方提供规定的设备、设施和材料。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
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
7、甲方应在特殊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
8、甲方依据附录d按时支付乙方监理费用。
第六条乙方权力与责任。
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谨慎与勤奋,必须按照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
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责任以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监理服务责任并发生费用,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按附录c按时自带规定的设备、材料和设施。具体使用协议在附录c中规定。
5、乙方必须按附录e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无理由地拒绝。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理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师。
6、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7、乙方有本监理项目的质量否决权、签发付款凭证权和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命令权。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报酬。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同书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扣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监理的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七条调解与仲裁。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双方同意由__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甲乙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九条甲方可视乙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
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条特殊条款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甲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乙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甲方,甲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监理服务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5、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6、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甲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9、违约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终止合同,按一般条款第九条的期限办理。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因甲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甲方负经济责任。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 元。
10、奖罚:甲方可视乙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资金在____ 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 元限度之内。
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乙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使用时受甲方监督。且立账备查。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录
一、 合同协议书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7条 甲方的权利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2条 人员的更换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4条 转让与分包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附加条款
附录:使用说明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个月(天),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全称)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第一章词语定义及解释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监理单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章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第三条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第三章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
第五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六条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第四章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九条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其中,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第十三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
第五章业主的义务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十七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术报告、图纸等工程资料。上述工程资料的提供方式、份数、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应在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业主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业主的决定。
第十九条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其赋予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应在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二十一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设备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有偿或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这些人员应被视同为监理机构的成员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对监理机构负责。
第六章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业主通过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单位以下基本监理权限:
(1)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
(2)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包括由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提供的设计)的核查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图纸及文件才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
(4)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认权;
(5)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
(6)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7)工程项目承建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
(8)按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
(9)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质量否决权、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权;
(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1)有独立处理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变更的处置权;
(12)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行使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凭证的审核和签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应支付工程款;
(13)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条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或被监理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应及时核实并评价,再与双方协商。当业主与被监理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提出书面处置意见。
第七章业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业主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业主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六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主要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业主对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第二十八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按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第八章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承担履行本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业主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用总数,具体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条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应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业主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果给监理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向监理单位进行赔偿。
第十章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期满终止。在监理过程中,如果业主要求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服务期,并续签合同服务期延长协议。
第三十六条由于业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条如果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合同需进行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监理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后,合同变更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变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将书面要求送达对方,以便对方有必要的考虑时间。
第三十八条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同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当合同一方认为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合同另一方发出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送达通知后28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此后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后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签约双方经协商后可对合同有关条款和文件作出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在监理合同服务期内,由于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业主提出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后,监理合同终止。已履行的监理服务部分按合同收取监理费用,未履行部分,经双方协商,对善后工作给监理单位一定的补偿。
由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致使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监理业务期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章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第四十三条常规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四条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到实付之日止,除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应补偿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五条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费用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通知,但业主不得拖欠其他无异议费用或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六条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所必须并经业主同意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十二章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七条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业主应按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所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合同争议,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可提交国家水电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在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应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试行)》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
录
一、 合同协议书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词语定义
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3条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第4条监理范围
第5条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7条甲方的权利
第8条乙方的权利
第9条监理合同期
第10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2条人员的更换
第13条奖励与赔偿
第14条转让与分包
第15条违约、争议与仲裁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4条监理范围
第5条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8条乙方的权利
第9条监理合同期
第11条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3条奖励与赔偿
第15条违约、争议与仲裁
附加条款
附录:
使用说明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个月(天),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单位全称)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词语定义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如下含义。
1.监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督与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进行监理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
3.甲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任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甲方代表:指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担本合同监理任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乙方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准的相应的监理资质。
6.监理机构: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组织。
7.总监理工程师:指经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被甲方认可的监理机构负责人。本合同中简称“总监”。
8.监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监理范围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双方外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10.天:是指日历天,即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甲方:
乙方:
根据《_____》、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及特征: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__________万元。
5、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监理依据
1、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_________。
2、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1995年颁发)。
3、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1996年颁发)。
4、《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及文件、招投标文件。
三、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监理方式:巡视监理
3、监理项目投资:__________万元。
4、监理阶段: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委托人的权利:
1、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
2、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3、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4、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_____和监理工作日记;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收回时间
保存保密要求
1
设计图纸
2
招投标文件
3
工程施工合同
……
五、监理人的权利
1、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
(1)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
(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
(3)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4)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
2、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3、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职称的现场工作人员;
4、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5、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委托人的义务
1、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
3、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问题做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4、与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
6、按本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7、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
8、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_____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做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做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
9、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
10、将投保工程险的_____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11、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
七、监理人的义务
1、在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其及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
2、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
3、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4、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5、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_____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_____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_____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6、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占、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到方法实施监理。
7、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
8、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_____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9、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10、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是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漏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八、监理服务酬金
1、监理正常服务酬金________万元包干,工程量增减不予调整。
1、第一次支付时间为进场签发开工令后_____天内,支付合同监理费的_____%;
2、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支付合同监理费的_____%;
3、在工程完工验收前,支付至合同监理费的_____%,剩余的_____%在完工验收后_____天内全部支付。
4、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
(1)由发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受到阻碍或延;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
(3)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4)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
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
九、保密要求
在本合同终止后_____年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十、合同变更与终止
1、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
2、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双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3、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4、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的即终止。
十一、违约责任
1、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除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支付服务酬金,除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_________元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
3、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十三、争议的解决
1、争议调解机构为:_____________。
2、_____机构为:___________市劳动_____委员会。
十四、其他条款
1、本合同书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2、在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并已取得中标通知书(或免标批文)之后,由监理单位携带有关资料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的质监站备案?。
3、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____份,监理人执____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录
一、 合同协议书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7条 甲方的权利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2条 人员的更换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4条 转让与分包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附加条款
附录:使用说明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个月(天),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全称)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条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条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本合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第四条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 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五条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督促和检查。
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终止合同。
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甲方应按附录c按时向乙方提供规定的设备、设施和材料。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
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
7.甲方应在特殊条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作出决定。
8.甲方依据附录d按时支付乙方监理费用。
第六条乙方权力与责任。
1.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谨慎与勤奋,必须按照监理的职业准则完成其全部职责。
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责任以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监理服务责任并发生费用,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按附录c按时自带规定的设备、材料和设施。具体使用协议在附录c中规定。
5.乙方必须按附录e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无理由地拒绝。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理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师。
6.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7.乙方有 本监理项目的质量否决权、签发付款凭证权和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命令权。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报酬。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同书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扣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监理的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八条调解与仲裁。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甲乙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条甲方可视乙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甲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乙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甲方,甲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监理服务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5.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6.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 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甲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9.违约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终止合同,按一般条款第九条的期限办理。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因甲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甲方负经济责任。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元。
10.奖罚:甲方可视乙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资金在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元限度之内。
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乙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使用时受甲方监督。且立账备查。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对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委托监理业务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监理工作和额外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法规和规章。
15、“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当事人。
第二条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
2、监理工作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事项所需要制定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监理合同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 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订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约定,都是以约定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二)工程监理
1、监理范围:本合同监理属于下列第_________项: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工程项目。
2、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工作关系。
3、建设监理: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1)本合同生效时,发包方向监理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2)工程进度过半时,发包方向监理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50%(不含定金)。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监理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4)如果发包方在规定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方补偿应支付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4、工程监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 建设监理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监理合同书
3、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补充文件
4、合同条款
5、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6、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一切文件。
第六条 监理方权利义务
(一)监理方义务
1、向发包方报送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工程范围内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建筑机械、设备经营活动。
2、监理方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技能,为发包方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发包方实现合同预定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3、监理方使用发包方提供设施和物品属于发包方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发包方,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保密资料。
5、监理方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6、监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7、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承担一定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监理方不得与所监理工程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其他利害关系。
9、监理方与承包方串通,为承包方谋取非法利益,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应当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工程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工作职业规范,公正、及时地处理监理事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监理方权利
1、发包方在委托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方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确认权与否定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发包方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
(7)报经发包方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方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方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期限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监理方在发包方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发包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发包方批准时,监理方所作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发包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方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建议。
3、在委托工程范围内,发包方或第三方对对方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方提出,由监理方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发包方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方应根据自己职能,以独立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事实材料。
第七条 发包方权利义务
1、实施监理前,项目法人应当将委托监理单位、监理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2、发包方应该负责工程建设所有外部关系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发包方应当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免费向监方提供与工程有关为监理方所需要工程资料。
4、发包方应当在约定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6、发包方应当将授权监理单位监理权限,监理机构主要成员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中予以明确。
7、发包方应当为监理方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写作单位、配合单位名录。
8、发包方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签订权。
9、发包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需求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权。
10、监理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11、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
12、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八条 监理方责任
1、在监理方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期限,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期。
2、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义务。如果因监理方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向发包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数(除去税金)。
3、监理方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4、监理方向发包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发包方各种费用支出。
5、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当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计算方法: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九条 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义务,如果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方造成经济损失。
2、发包方如果向监理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监理方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发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影响及时通知发包方。由此增加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酬金。
3、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方应当立即通知发包方。该监理业务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超过42天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4、发包方如果要求监理方部分或全部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内通知监理方,监理方应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当发包方认为监理方无证当理由而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致命其未履行义务通知。若发包方发出通知后21天内每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5、监理方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单据,而发包方又未对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4点已暂停执行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监理方可向发包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6、监理方由于非自己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时间和酬金。
7、合同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权利和应当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奖惩
1、监理方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处罚,并可处以罚款。
(1)未经批准而擅自开业;
(2)超出批准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3)转让监理业务;
(4)故意损害项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2、监理工程师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1)假借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事监理工作;
(2)出卖、出借、转让、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单位兼职。
3、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4、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5、由于监理方合理话建议而使发包方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其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颁布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需发包方决策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签署人是发包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签署人是监理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损失。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全部通知以及双方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方可采取公告送达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 合同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原则、合同目、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监理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乙方工作岗位及职责:
1、自合同约定之日起,乙方负责甲方郭店供电所宿办楼建设工程质量监理。
2、熟悉工程条件、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控制施工进度、保证质量要求。
3、严格执行现场监督旁站规定,按规范检查和签认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要及时提出,要求承包人纠正,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甲方。
4、监督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包括取样、试件制备、各种标准试验和检验试验。对任何有怀疑的试验结果,应进行证实试验,督促承包人整理各项试验记录、报告并分类归档。
5、按期现场核实和检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6、做好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
7、必须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
8、合同期间,对自己人身、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工作报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调遣。
第五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3、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人: 监理人:
鉴于委托人拟委托监理人对 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实施监理,且监理人同意接受该委托。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1条 本协议书中的措词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含义相同。
第2条 监理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 2.2 工程地点: 。 第3条 监理服务范围
第4条 工程建设目标:
4.1 质量目标: 。 4.2 安全目标: 。 4.3 进度目标: 。
4.4 投资控制目标: 。 4.5 环境保护目标: 。 第5条 合同总价
5.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价款构成详见本合同附件。
5.2 合同总价包括基本监理费和考核金两部分,基本监理费和考核金的金额及支付见专用条款。
第6条 合同组成文件 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协议等文件。 6.2 协议书。
6.3 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函(如果有)。 6.4 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 6.5 合同通用条款。
6.6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如果有)。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下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第7条 监理人承诺严格按照建设监理的职业准则和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8条 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9条 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条件见专用条款。
第10条 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监理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甲方:
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 (监理人名称) (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 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等别(级):
4、总投资(人民币,下同):万元
5、工期: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3、监理项目投资:
4、监理阶段: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 元,由发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监理大纲;
7、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
录
一、 合同协议书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词语定义
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3条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第4条监理范围
第5条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7条甲方的权利
第8条乙方的权利
第9条监理合同期
第10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2条人员的更换
第13条奖励与赔偿
第14条转让与分包
第15条违约、争议与仲裁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4条监理范围
第5条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8条乙方的权利
第9条监理合同期
第11条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3条奖励与赔偿
第15条违约、争议与仲裁
附加条款
附录:
使用说明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个月(天),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单位全称)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词语定义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如下含义。
1.监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督与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进行监理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
3.甲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任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甲方代表:指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担本合同监理任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乙方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准的相应的监理资质。
6.监理机构: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组织。
7.总监理工程师:指经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被甲方认可的监理机构负责人。本合同中简称“总监”。
8.监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监理范围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双方外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10.天:是指日历天,即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1.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合同模板格式规范图片: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租房合同模板个人简单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合同模板下载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监理项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合同模板________工程项目的__合同模板大全__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
第二合同模板简单条期限费用
服务期限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租房合同没到期退房押金退吗__月。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条条款定义
1.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建设监理合同模板下载试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甲方负责。
3.本合租房合同怎么写同书所指的工程监理范围与内容在附录b服务范围与内容中详细说明。
4.本合同书所指的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在附录d中详细说明。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合同模板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租房合同写好的范本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第四条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租房合同电子版本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单位应按本合同书特合同模板大全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租房合同范本简单版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 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合同模板怎么制作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租房合同写好的范本等变化合同模板格式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五条甲方的权力与责任。
1.甲方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租房合同模板程进行督促和检查合同模板格式规范图片。
2.甲方若认为乙方履行合租房合同范本简单版同不力严重影合同模板下载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主要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合同模板怎么制作。
3.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合同模板图片,应由甲合同模板下载方最后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甲方应按合同模板大全附录c按时向乙方提供规定的合同模板怎么制作设备、设施和材料。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
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合同模板格式规范图片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
7.甲方应在特殊条租房合同怎么写款中双方订明的期限内,对由乙方提交甲方决策的报告租房合同范本简单版、文件等作出决定。
8.甲方依据附劳动合同模板录d按时支付乙方监理费用。
第六条乙方权力与责任。
1.合同模板格式规范图片乙方拥有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并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技能、谨慎与勤奋,必须按照监理租房合同模板 个人的职业准则完合同模板格式规范图片成其全部职责。
3.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责任以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租房合同模板 个人承担;超出监理服务责任并发生费用,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合同模板简单方承担费用。
4.乙方按附录c按时自带规定的设备、材料和设施。具体使用协议在附录c中规定。
5.租房合同没到期退房押金退吗乙方必须按附录e规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及项目监理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无理由地拒绝。甲租房合同怎么写才能合法有效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理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并确认总监理工程师。
6.监理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租房合同电子版本。为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该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监租房合同模板理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合同模板下载乙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合同模板怎么制作。
7.乙方有 本监理项目的质量否决权、签发付款凭证权和开工、停工、返工和复工命令权。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是其关于本合同书的唯一报酬。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合同书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扣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监理的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承包等单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八条调解与仲裁。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租房合同写好的范本理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双方同意由合同模板格式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租房合同怎么写,甲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担租房合同模板个人简单违合同模板怎么制作约租房合同没到期退房押金退吗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第十合同模板下载条甲方可视乙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与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合同模板图片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合同模板格式规范图片,甲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租房合同书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乙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甲方,甲方应增加合同模板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合同模板大全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租房合同书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监理服务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租房合同写好的范本议。
5.合同签发合同模板大全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合同模板大全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合同模板格式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6.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
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合同模板图片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甲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租房合同电子版本后归还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决合同模板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9.违约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终止合同,按一般条款第九条的期限办理。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因甲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甲方负经济责任。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支付__合同模板格式__方违约金:____元。
违反合合同模板下载同____条,_合同模板格式规范___方支付____方违约金租房合同没到期退房押金退吗:____元。
违反合同____条,_合同模板下载___方支付_租房合同怎么写才能合法有效___方违约金:____元。
违反合同____条,____方合同模板格式规范图片支付____方违约金:____元。
10.奖罚:甲方可视乙方工作成租房合同书效进行租房合同怎么写才能合法有效奖罚。资金在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元限度之内。
为租房合同没到期退房押金退吗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乙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合同模板怎么制作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租房合同没到期退房押金退吗定,乙方使用时受甲方监督。且立账备查。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租房合同怎么写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租房合同样板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租房合同模板 个人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合同模板格式规范(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
受托方:
1.合同概况
1.1.合同名称:#1机组B修和#2机组C修监理
1.2.工程地点:
1.3.工程期限: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检修结束机组并网发电并结算完毕止。检修工期计划于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年___月___日截止。(具体开工时间已调度通知为准,业主提前1周告知)
2.监理范围
关铝热电#1机组B修、#2机组C修标准项目(汽机、锅炉、电气、热控、化学、除灰、燃料、水工专业及安全监督)的全过程的监理。(详见检修项目单)
3.监理依据
3.1关铝热电#1机组B级检修、#2机组C级检修管理文件;
3.2行业标准和业主提供的资料文件;
3.3经审核批准的检修文件包、质量验收卡等;
3.4业主批准执行的标准、规程
4.监理的质量验收规定
4.3监理严格贯彻ISO9001系列标准,采取“事前指导”--审核检修文件包;“中间检查”--检修过程跟踪验证;“修后试验验证”--修后设备再鉴定。质量监理按文件办事,一切以数据说话,以技术记录为客观依据。质量监理采取“有言在先、有法可依、过程跟踪、随时纠偏”的工作模式。
4.2检修过程按照质量计划对关键工序进行现场跟踪、检查、验收、鉴定,发现问题及时纠偏,代表业主按检修质量程序,对施工单位检修质量进行现场跟踪。
4.3监理中“H”点验证的程序:本次大修监理负责对三级验收中的“H、W”点进行验证。对于电厂验收的“H”点,在该工序完成后,经过检修公司内部规定程序验收合格后,通知指定验收人员,并会同监理人员进行现场验证,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检修工作。本次大修,对质量监督点的现场验证实行预约制。应提前2小时通知验收人员(以书面通知时间为准)。电厂验收人员会同监理人员进行验证,监理人员和电厂验收人员分别在相应的签字栏中签字。
5.人员配置
监理负责人1名,专业监理14名,共15人。
6.双方职责
6.1委托方职责:
6.1.1委托方负责涉及本次检修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工作,满足开展监理工作所提供的外部条件。
6.1.2负责按监理单位要求提供所需要的设备资料、设计资料,或者提供现场工作配合。
6.1.3与受托人做好协调工作,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受托人提供与设备检修工程有关的监理工作所需的资料。
6.1.2委托方向受托方提供现场办公地点、办公桌椅、网络和厂内电话资源。
6.2受托方职责
6.2.1受托方应按约定派驻资质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
6.2.2受托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公正地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6.2.3任何由委托方提供的供受托方使用的设施和物品在监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应将设施和剩余物品完好归还委托方。
7.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7.1本合同总金额按照监理人员数量及监理时间来计算,为不固定总价合同。根据招标估算费用为人民币540000元整(大写:伍拾肆万元整,提供服务类发票),实际结算价以最终结算审核为准,结算价含税为每人每日800元。
7.2进度款:乙方进场开展工作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及收款收据,甲方在收到后15日内办理审核及支付进度款200000元整(大写:贰拾万元整)。
7.3结算款:工作完成、项目完工验收已办理、资料已移交,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审核后提交全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后15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0.本合同书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委托方:(章)受托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工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监理服务期 。
本合同一式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 _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a. 参阅通用条件
1.l.l项目
例:项目名称、立项证明、项目情况
1.1.1工程
例:工程地点、工程造价、工程概况。
2.5业主财产
例: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尚未使用的
物品的交接办法。由监理单位负责上述移交工作时,相应费用的计算方法。
2.6保密
例: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关于本项目或本工程予以保密的资料内容和保密期限。
4.1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
例: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应根据其所承担责
任的比例向业主赔偿。
赔偿金=受损工程的相应监理费x监理单位应承担责任的比例
4.2业主的赔偿责任
例: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监理单位的经济损失,应据实向监理单位
赔偿。
赔偿金=监理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
4.4赔偿的限额
例: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
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为监理合同金额的 ____%(建议比例5%~io%),当达到
此限额时,业主有权单方面中止监理合同,并没收监理单位的履约担保全。
业主的累计赔偿限额:
业主据实赔偿监理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
4.5.2履约担保
业主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多种监理单位的履约担保方式。
例:担保书格式或保证金形式、担保时间、担保金额(占监理合同金额的比例,建议
比例5%~10%)
4.6.2业主要求的保险
例:保险的种类、保险的期限、业主的条件。
5.2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例;进场期限、完成监理服务时间、缺陷责任期、退场期限等。
5.4.4物价变动的补偿办法
例;业主对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因物价变动而导致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减,予以或不予弥
补(扣除)及其计算方法。
6.2.1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期限
例:自监理合同附件c中二、4规定的业主支付日起算;
当地资币_____日
外币______
对过期应付款项的补偿利率:
每日_____‰
6.3货币
例:业主支付监理服务费用的货币种类、比例、汇率等。
7.2语言和法律
例:监理合同的主导语言。
监理合同所遵循的法律。
7.3奖励
例:业主在提前工期、优质工程、节约投资和监理单位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监理
单位的奖励办法:
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提前工期奖励办法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优质工程奖励办法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节约投资奖励办法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7.5.2版权
例:未经业主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出版的资料内容。
8争端的解决
最终解决争端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问法院起诉。
例:双方在此一致同意遵守本仲裁规则,并放弃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力。
仲裁规则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b. 修正、补充或删除通用条件的条款
双方可根据各自不同的项目特点和环境,针对通用条件中不适用的条款,在此对其予
以修正、补充或删除,并在执行过程中以专用条件为准。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原 年 月 日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达成本补充协议条款,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1监理内容:乙方承担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从项目开工到竣工验收项目交付期间本项目建筑主体及售楼中心的所有土建、安装、装饰、总平景观、道路等施工内容以及管网、电力通讯通道、路灯照明、景观、绿化等及其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管理。
2监理期限:
2。1监理期限从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竣工并办理完成相关的备案手续,完成所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监理工作内容后终止。
2。2监理包干费用的计算期限(即现场监理期):各部分监理起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名单及具体要求详见本协议附件3。
4监理工作的相关要求:
4。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工作标准进行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具体的工作内容、标准及时限详见附件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作标准》。
4。2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附件3所列的监理人员名单组建本项目监理班子。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具有签字权力、经建设主管部门注册批准的人员,监理员及其它监理工作人员不在其列,必须单独配置。人员配置同时应满足各阶段各专业监理工作需要,满足现场工程进度需要。乙方监理人员进场时须向甲方代表提交以下在本工程项目任职的监理人员的证明文件(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身份证等A4幅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要求如下:
4。2。1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全国监理工程师、八年以上工作经历)。
4。2。1。1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重要验收、重要监理例会及甲方通知的重要会议时必须到场参与。
4。2。2专业监理工程师(工程师以上职称,有监理资格证书,六年以上工作经历)。
4。2。3监理员(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有监理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4。2。4乙方须对监理人员的资质及经历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乙方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4。3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定为,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
4。4对不合格的监理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更换的监理人员须经甲方认可。
4。5乙方须按附件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作标准》的时限及时回复、确认相关文件(含记录、材质证明、合格证明、请款报告等),承担由于检查、批准不及时而造成工期进度的延误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须回复的有关内容,及向甲方通告有关工程进度、质量的信息。
4。6如每周工程进度计划的关键工序及形象进度延误可能会导致影响总控计划执行时,乙方须将检查情况及采取的措施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7工程施工中如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的事故,须在事故发生的2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进行现场取证。
4。8乙方编制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安全监理内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细则)必须报甲方确认批准。乙方监理人员须按甲方确认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以及按甲方要求的工作标准严格进行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具体的工作内容、标准及时限详见附件 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作标准》的工作时限要求。
4。9本补充协议
第4。8条的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考核依据。
5监理费用:
5。1本工程监理包干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该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从事本工程监理项目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含节假日),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加班费、现场监理设备费、现场监理设备使用费、分户验收费、交通费、办公费等涉及本项目监理的全部费用。
5。2甲方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具体施工范围,调整后的范围及对应的监理费用、付款方式、监理期限等以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为准,如协商不成,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本项目监理单位,且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5。3若本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 个月内未开工,则监理工程的监理费总价失效,监理费用甲方双方另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甲方有权另行选择监理单位,且3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5。4超过本协议
第2。2条约定的现场监理期限的监理费用按以下方式收取:超期一月以内(含一个月)的,免收超期期间的监理费及相关费用,减期一月以内(含一个月)的,不扣减期间的监理费及相关费用,超期/减期一月以上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相应增加/扣减的监理服务费。
6合同价款支付:
6。1付款方式: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
6。2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付款金额相等的合法、有效的其他服务业专用发票。
6。3付款比例:〔参考条款〕
6。3。1每部分的监理人员进场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部分监理费总价的 %作为预付款;
6。3。2每部分施工至±0。00,且基础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部分监理费总价的 %,此时该部分的预付款转为该部分合同价款的一部分;
6。3。3每部分施工至主体封顶,经甲方及政府质监部门主体验收通过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部分监理费总价的 %;
6。3。4每部分设备安装、总平工程完工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部分监理费总价的 %;
6。3。5每部分工程竣工并经政府部门综合验收通过,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完竣工资料、完成竣工备案,双方办理完本合同财务决算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工程结算造价的85%,同时扣除《财务决算书》中乙方应缴纳(含甲方代扣部分)的款项;
6。3。6每部分内部验收一次合格(移交客户部分合格率为 90%)经甲方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至该部分结算总价的95%;
6。3。7每部分工程交房后6个月内,监理范围内无质量投诉,经甲方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该部分余款。
6。4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或办理结算过程或结算办理完毕中,根据审计初审结果或甲方初审结果确认实际付款比例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的,乙方同意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 10 个日历天内退还超付款项,乙方逾期退还的,应向甲方支付该笔款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7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按本协议相关条款实施甲方权利,对乙方的监理工作进行监督及管理。
7。2甲方应及时确认乙方报送的方案及文件。
7。3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事关本项目监理工作的配合。
7。4甲方有权享有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履行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8乙方的权利义务
8。1乙方依据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工程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检验评定标准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的监理。
8。2乙方须全程参与配合验收(含分户验收)相关事宜。
8。3严格按《监理规划》和甲方批准的本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及附件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作标准》对本协议约定的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工作。
8。4对本工程项目按甲方批准的工程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和质量控制要求进行监理。
8。5按“热情服务、严格监理”的监理宗旨对项目进行监理。
8。6及时对承包商提交的相关资料(记录、材质证明、合格证明等)进行确认。具体的确认时限详见相关附件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作标准》。
8。7监理工程师须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如甲方发现其监理不具备协议约定的资质将视为违约。
8。8项目常驻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周(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40 小时/周),且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工。驻地监理工程师如因特殊情况离开施工现场,应提前告知甲方代表,并由总监根据实际情况对人员进行适当的临时调配,以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
8。9组织召开现场例会,编写和发布例会纪要。
8。10按协议附件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作标准》开展工作,并接受甲方每月一次的考核。
8。11乙方应在施工单位请款报告上签字确认,确认时限详见附件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作标准》。
8。12乙方在本工程的保修期间有义务和责任会同甲方处理施工质量问题及其他遗留问题。
8。13乙方保证每月对现场监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指导。
8。14乙方监理部所有人员与甲方一起统一打卡上班。
8。15乙方有权享有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履行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9违约责任:
9。1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协议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次应付未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9。2乙方未全部完成附件1规定的监理工作,应减收相关部分的监理费。造成损失或工程延期的,还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但赔偿总额不超过本项目监理包干总价。
9。3乙方工作人员与承包方、分包方、材料设备生产(供应)方串通,恶意损害甲方利益的,按实际损失的贰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项目监理包干总价,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4乙方必须按照附件3的监理人员名单组建本项目监理班子,并对监理人员的资质及经历的真实性负责;如名单中的监理人员未到岗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名单中的监理人员或名单中监理人员的资质、经历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每发现一次按监理包干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5乙方监理人员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工。无故旷工按¥5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6乙方未执行每周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9。7乙方对施工单位放纵,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未跟上工程进度而冒险施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500元/次;由此引发上级主管部门或媒体通报,给甲方声誉造成影响,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3000元/次。
9。8乙方未在附件1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监理工作,每发现一次按下列方式处置:
9。8。1未造成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按监理包干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8。2造成经济损失但未延误工期的,除按监理包干总价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实际损失,但总额不超过本项目监理包干总价;
9。8。3造成经济损失并延误工期的,除按监理包干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实际损失,但总额不超过本项目监理包干总价。
9。9甲方组织内部验收时发现的渗漏(由于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防水渗漏),每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整。有旁站要求的重要关键部位的施工,甲方发现乙方未进行旁站监理的,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整。
9。10甲方组织的内部验收中户内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低于 85%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整。
9。11乙方未按附件1规定实施监理工作,未发现或及时发现工程中的安全、质量隐患6或发现后未及时报告,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本工程出现安全、质量问题,每发现一次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置:
9。11。1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较小,经发现后能及时得以纠正的,按监理包干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11。2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经发现后需进行局部返工、修复,未造成总工期延误的,除按监理包干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实际损失,但总额不超过本项目监理包干总价;
9。11。3承包方未按图纸、规范要求实施工程的,一经查定,或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并延误工期的,除按监理包干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实际损失,但总额不超过本项目监理包干总价。
9。12凡在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存于甲方的履约保证金,或监理包干总价,或其他任何利益中直接扣除,且甲方对未能扣除的部分有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10履约保证:
10。1本协议签订时,乙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整)转为本协议履约保证金。
10。2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监理工作全部完成并提交监理归档资料后28天内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11奖励:
11。1乙方及时发现了图纸中的问题,避免工程重大损失的,甲方予以适当奖励。
11。2乙方严格按本附件1实施监理工作,工作成绩显著,所监理的本工程质量优良,获得“天府杯”以上奖项的,甲方予以适当奖励。
11。3在监理过程中,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甲方接受,降低了工程成本,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按实际产生经济效益的3%进行奖励。
12关于送达
12。1乙方的通邮地址为 ,乙方必须保证该通邮地址为有效通邮地址,能接收一切邮件,且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凡甲方有相关事项需要以邮件形式通知乙方的,以上述地址为准。
12。2凡甲方有相关事项需要以邮件形式通知乙方的,均以特快专递送达。乙方的通邮地址在四川省内的,甲方向邮局或其他经营邮递业务的机构投递后经过三日的
7(以邮戳为准),视为送达;乙方在四川省外中国境内的,甲方向邮局或其他经营邮递业务的机构投递后经过五日的(以邮戳为准),视为送达。
12。3乙方的联系电话号码为 ;联系传真号码为 ;乙方应保证上述话机,传真机有专人值守,不得随意销号,停机。
12。4甲方以上述电话号码联系乙方的通话当时即产生通知效力;甲方以上述传真号码联系乙方的,甲方传真发出后30分钟即视为甲方已将相关事宜通知了乙方。
13其他约定事项
13。1本补充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如原合同与本协议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未提及的条款均按原合同执行。
13。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协议以及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均具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协议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作标准
附件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附件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人员名单
附件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人员配置要求
附件5:建设工程委托监理现场抽检和联合取样清单
附件6:监理工作考评表
附件7:反商业贿赂协议
甲 方: (盖章)
代 表:
乙 方: (盖章)
代 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施工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等别(级):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____万元
5.工期: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新打机井____眼,新建生产桥____座、清淤治理沟渠____条共计____km,疏浚土方____万立方米。
3.监理项目投资:
4.监理阶段: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____自____年月至____年月
(四)监理服务酬金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____(大写),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监理大纲;
7.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____(七)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壹份;副本 份,委托人执____份,监理人执____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与监理方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监理方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 信息系统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信息系统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信息系统工程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本合同标准条件(第二部分);
2. 本合同专用条件(第三部分);
3. 本合同附加合同条款(第四部分);
4. 实施监理方案和内容(第五部分);
5.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方向委托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的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方向监理方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方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______份,监理方_____份。
委托方 单位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月日: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
一、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1条“定义与解释”,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的全部文件,即: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件A、附件B、附件C以及其它补充文件或附件。
二、协议书由系列文件组成,其中的其它文件和其它附件是指签约双方一致同意增加列入监理合同的文件或附件,签约时必须在协议书中具体写明。协议书所包括的文件之间如果出现矛盾,按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1.2.3条的规定,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而与该文件在协议书中的排列顺序无关。
三、签约双方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6.2.1条和监理合同附件C中,约定业主问监理单位支付监理服务费用的期限和方式;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提供工作条件的期限和种类。
四、签约双方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约定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在监理会同专用条件第5.2条中,约定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有关期限。
五、双方签约时确定的协议书终止日期,如果在履约过程中发生变化,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此日期进行调整。
六、签约双方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协议书副本份数,也可约定协议书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效力,当两者出现矛盾时,以正本为准。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1.1.6 “第三方”应主要理解为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实体或个人,即“承包人”。
1.1.7如果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了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时的职责和权力,此时监理合同应包括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中的全部文件。
2.2.1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履行的正常的监理服务必须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明确规定其监理服务形式、范围与内容。
2.2.2改变监理合同附件A规定的监理服务形式,或超出其范围,或增加其内容,双方应通过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监理单位履行或提供监理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附加的监理服务,是监理单位的义务,监理单位不得因其属于附加而加以拒绝。
2.3.1 “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是我国公路行业推行监理制度以来总结的监理工作原则;监理单位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提供监理服务,体现了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是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服务属于技术服务的范畴,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各类适合的或监理合同中指定使用的专业技术规定;鉴于国内目前尚未制定统一的监理行业工作准则,因此提出“按照国际惯例公认的行业工作准则”履行监理服务,并在监理合同附件A第五条中将国家、交通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监理法规列为监理服务的依据;国内各地或不同项目对监理单位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差异较大,在监理合同附件A第四条中应对此详细规定并加以适当说明。
2.3.2 “该合同文件必须成为本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是指: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全部文件,以及针对孩合同文件与监理合同文件之间的矛盾而编制的补充文件,必须列入监理合同协议书中的第二条并同时列入监理合同附件A中的第五条。
2.4.1主要监理人员一般是指专业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以上的监理人员,其资质材料应包括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简历以及一般情况并附上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工作培训证书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的影印件。
2.4.2监理单位指定的授权代表一般应是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负责人。
2.5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和重要物品,一般是由业主提供且产权归业主;但也有由承包人提供或要求监理单位自备的情况,此时必须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写明修正条文。
3.2业主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的与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其内容与数量,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监理合同附件B第一条中约定。
3.4业主指定的授权代表,一般应是在项目所在地负责监理工作的人员。
3.5习惯做法是通过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向第三方明确监理单位的职责范围和权力;特别要注意的是,关于监理单位职权的补充和修正文件也必须列入工程承包合同。
3.7如果业主已在监理合同中,要求监理单位将监理服务所需的辅助工作人员的费用列入监理费用报价中,则此项监理服务应作为监理单位正常的服务。
4.1 4.2 4.3 4.4以上各条款均属于签订经济合同要素之一的罚则。鉴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情况比较复杂,签约双方必须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相应条款中,约定具体的赔偿办法和有关事宜。
4.5合同的任何一方原本必须向另一方就履行监理合同提供一定的保障条件,但考虑到目前国内社会主义币场经济体制尚未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和外界干扰因素较多这一具体情况,本条使用的限制程度用词为‘应’和‘可’。
46台同双方均应在自愿的基础上,办理各类保检事宜,以降低履行监理合同时用能发生的风险否则后果自负。
5本条目规定了监理合同生效、终止、变更、暂停、中止、转让和分包的条件,其中重点是变更、暂停与中止监理合同的条款。
变更监理合同具有一个前提并分为两类。第5.4.1条规定:必须在签约双方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变更监理合同;第5.4.2条规定:业主要求改变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形式、范围与内容时,此类变更导致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的附加服务;
第5.4.3条规定:非监理单位原因致使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时,此类变更导致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的附加服务。
暂停监理合同分为两种类型。第5.5.1条规定:非监理单位原因导致监理单位不得不暂停监理服务时,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的附加服务;第5.5.2条规定:业主要求监理单位暂停监理服务时,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构监理单位的附加服务。暂停监理服务很有可能导致中止监理合同,第5.5.4条规定:上述暂停监理服务如已超过6个月时,监理单位有权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相应程序,单方面中止监理合同。
中止监理合同可分为三种类型。第5.5.1.2条规定:非监理单位原因导致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监理单位有权单方面中止监理合同;第5.5.3条规定:当监理单位严重违约(例如监理合同协议书第四条)时,业主有权单方面中止监理合同;第5.5.4条规定:
当业主严重违约(例如监理合同协议书第三条)时,监理单垃有权单方面中止监理合同。
第5.3.5条规定:监理合同的中止不等同于合同失效,不得损害签约双方根据监理合同应有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
5.6正常情况下,监理合同不得转让,原则上也不允许分包。
6监理单位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的费用,基本上可划分为二类,其一是根据‘监理合同附件A确定的正常服务费用;其二是根据’补充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费用。业主计算监理服务费用的方法和范围,向监理单位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均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明确规定。
7.1虽然业主与监理单位分别是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并且在履行监理服务期间有可能出现上下级关系,但究其根本而言,双方是一种合同关系。合同双方都必须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开展工作,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享有特权而歧视另一方。
7.2考虑在通用条件第6.3条中,要求在专用条件中规定,业主支付监理费用的货币种类和比例。
7.4监理单位受业主的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必须始终做到公正与廉洁,并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自觉地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A本条目下各条款中所列举的例子,仅供参考。签约双方应根据项目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参阅监理合同通用条件中的相应条款,从真编写监理合同专用条件A部分。
2.5如果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履行监理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和重要物品,是由承包人提供且产权归承包人。则应首先通过监理合同专用条件B部分,对通用条件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正,然后在本条款中写明有关事宜。
4.1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了业主的经济损失,其范围可能较广且不易确定。按照惯例,监理单位一般仅对因其明确责任而受到损害的工程给予赔偿。
4.4赔偿限额可考虑多种方法,例如按照对等的原则确定:监理单位向业主赔偿的累计极限金额是:相关项目或工程的全额监理服务费用乘以监理单位的责任比例减去已交税金;业主向监理单位赠偿的累计极限金额是:相关项目或工程的全额监理服务费用。
4.5.2鉴于国内当前情况下银行在提供履约担保时的各种制约,建议业主在此条款中,考虑多种方法予以变通。
5.5.4对于监理合同期限较短(例如一年以内)的项目,可以不考虑物价变动对监理服务费用的换响;而对于监理合同期限较长(例如两年以上)的项目,则业主宜按照物价指数法对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进行调整。
6.2.1业主向监理单位支付监理服务费用的期限,按惯例为28日。
7.3业主根据项目或工程的实际情况,既可以设立单项奖也可以设立综合奖还可以设立某些特定目标奖对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的优异成绩给予奖励。
8双方在此只可约定一种解决最终争端的方式,如果约定仲裁方式,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一方,不可再向法院提出上诉。
B签约双方根据项目或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在此处对监理合同通用条件中不适用的条款进行修正或删除,对缺少的条款予以补充。按照惯例,当合同通用条件与合同专用条件之间出现矛盾时,以合同专用条件为准。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附件A
一、监理服务的形式由两部分组成。在第一部分中,提出对监理单位的资质、监理服务的主要方式和监理服务过程中的工作隶属关系等原则要求;在第二部分中,提出对监理服务机构的设置、人员工作计划的安排和主要人员的资质等具体要求。
二、在监理服务的范围中主要阐述本次监理服务所包括的工程范围和工作范围,并具体规定监理服务的性质、目的和主要工作目标。
三、监理服务的工作内容首先应参照的规定进行归纳,然后再根据项目和工程的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四、业主应根据监理服务内容中所规定的各项具体监理工作,对监理单位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划分给予准确的界定。
五、所有与监理服务有关的合同正式文件、修汇或补充文件,都是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的依据必须在本条目中明确列入。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附件B
一、根据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的实际需要,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内容、份数及期限。
二、为了顺利地履行监理会同,业主应对监理单位就项目或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合约和安全等重大问题所提交的书面请示,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对各类问题给予书面答复的期限。
三、业主应当利用自身的优势,在项目所在地向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以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使监理单位能够较为顺利地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双方在此约定由业主负责办理或协助监理单位办理的各项事宜。
四、为了支持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的设施、设备和主要物品的品种、数量和相应的最迟提供时间、允许使用时间以及使用、维修费用的开支办法。如果上述设施、设备和主要物品由第三方提供,则应根据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的规定办理,并在本条款中写明相关事宜。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备全部或部分上述设施、设备和主要物品,则必须在本条款中增列业主对监理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的办法。
五、为了配合监理单履区行监理服务,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免费派遣的辅助监理服务的工作人员的种类和数量,以及双方对此类人员的管理方法。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行聘用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员,则应在本条款中增列业主对监理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的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附件C
一、1计算监理服务费用的方法很多,如:费率法、人年资法和总额法等。推荐使用的方法是费率法,即:按照监理服务范围所包括的工程合同价额,确定相应的监理服务合同资率(参照部颁规定费率),测算初始的监理服务合同价额;按照工程合同结算价额乘以监理合同费率确定最终的监理服务结算费用。如果监理服务工作量基本无变化而监理服务最终结算费用低于监理服务初始合同价额,则应当按照监理服务初始合同价额结算。
2.业主应通过与监理单位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委托监理单位提供附加的监理服务。计算附加监理服务费用的方法,原则上应在正常监理服务费用计算办法的基础上确定、由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情况比较复杂,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时,应确定监理单位提供附加服务其相应费用的计算方法。另外,建议业主在监理合同中,要求监理单位将法定节、假日和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费用列入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将此项监理服务作为监理单位正常的服务。
二、业主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及时支付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应当得到的监理服务费用,是业主极为重要的合同义务。按照惯例,业主在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和收到监理单位的履约担保后,即应向监理单位支付一定的动员预付费,并在以后的日常支付中,按照动员预付费与监理服务费用总额的比例分期扣回;业主应根据监理合同规定的办法,按月向监理单位支付监理服务费用;监理服务费用的结算可以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在签发工程交工证书之后完成动员预付费和监理单位对业主给予赔偿(如果有)的扣回,结算相应工程的监理服务费用并向监理单位返还一定比例的履约担保金;
第二步是,在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立证书之后,扣回全部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应扣回的款项(如果有),结算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用和全部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应支付的款项(如果有)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剩余的履约担保金。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
一、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1条“定义与解释”,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的全部文件,即: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件A、附件B、附件C以及其它补充文件或附件。
二、协议书由系列文件组成,其中的其它文件和其它附件是指签约双方一致同意增加列入监理合同的文件或附件,签约时必须在协议书中具体写明。协议书所包括的文件之间如果出现矛盾,按监理合同通用条件第1.2.3条的规定,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而与该文件在协议书中的排列顺序无关。
三、签约双方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6.2.1条和监理合同附件C中,约定业主问监理单位支付监理服务费用的期限和方式;在监理合同附件B中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提供工作条件的期限和种类。
四、签约双方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约定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在监理会同专用条件第5.2条中,约定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有关期限。
五、双方签约时确定的协议书终止日期,如果在履约过程中发生变化,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此日期进行调整。
六、签约双方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协议书副本份数,也可约定协议书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效力,当两者出现矛盾时,以正本为准。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1.1.6“第三方”应主要理解为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实体或个人,即“承包人”。
1.1.7如果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了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时的职责和权力,此时监理合同应包括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中的全部文件。
2.2.1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履行的正常的监理服务必须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明确规定其监理服务形式、范围与内容。
2.2.2改变监理合同附件A规定的监理服务形式,或超出其范围,或增加其内容,双方应通过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监理单位履行或提供监理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附加的监理服务,是监理单位的义务,监理单位不得因其属于附加而加以拒绝。
2.3.1“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是我国公路行业推行监理制度以来总结的监理工作原则;监理单位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提供监理服务,体现了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是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服务属于技术服务的范畴,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各类适合的或监理合同中指定使用的专业技术规定;鉴于国内目前尚未制定统一的监理行业工作准则,因此提出“按照国际惯例公认的行业工作准则”履行监理服务,并在监理合同附件A第五条中将国家、交通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监理法规列为监理服务的依据;国内各地或不同项目对监理单位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差异较大,在监理合同附件A第四条中应对此详细规定并加以适当说明。
2.3.2“该合同文件必须成为本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是指: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全部文件,以及针对孩合同文件与监理合同文件之间的矛盾而编制的补充文件,必须列入监理合同协议书中的第二条并同时列入监理合同附件A中的第五条。
2.4.1主要监理人员一般是指专业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以上的监理人员,其资质材料应包括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简历以及一般情况并附上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工作培训证书及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的影印件。
2.4.2监理单位指定的授权代表一般应是监理单位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监理服务的负责人。
2.5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和重要物品,一般是由业主提供且产权归业主;但也有由承包人提供或要求监理单位自备的情况,此时必须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写明修正条文。
3.2业主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的与监理服务有关的资料其内容与数量,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监理合同附件B第一条中约定。
3.4业主指定的授权代表,一般应是在项目所在地负责监理工作的人员。
3.5习惯做法是通过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向第三方明确监理单位的职责范围和权力;特别要注意的是,关于监理单位职权的补充和修正文件也必须列入工程承包合同。
3.7如果业主已在监理合同中,要求监理单位将监理服务所需的辅助工作人员的费用列入监理费用报价中,则此项监理服务应作为监理单位正常的服务。
4.14.24.34.4以上各条款均属于签订经济合同要素之一的罚则。鉴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情况比较复杂,签约双方必须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相应条款中,约定具体的赔偿办法和有关事宜。
4.5合同的任何一方原本必须向另一方就履行监理合同提供一定的保障条件,但考虑到目前国内社会主义币场经济体制尚未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和外界干扰因素较多这一具体情况,本条使用的限制程度用词为‘应’和‘可’。
46台同双方均应在自愿的基础上,办理各类保检事宜,以降低履行监理合同时用能发生的风险否则后果自负。
5本条目规定了监理合同生效、终止、变更、暂停、中止、转让和分包的条件,其中重点是变更、暂停与中止监理合同的条款。
变更监理合同具有一个前提并分为两类。第5.4.1条规定:必须在签约双方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变更监理合同;第5.4.2条规定:业主要求改变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形式、范围与内容时,此类变更导致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的附加服务;
第5.4.3条规定:非监理单位原因致使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时,此类变更导致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的附加服务。
暂停监理合同分为两种类型。第5.5.1条规定:非监理单位原因导致监理单位不得不暂停监理服务时,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为监理单位的附加服务;第5.5.2条规定:业主要求监理单位暂停监理服务时,因此而增加的监理服务工作量,应作构监理单位的附加服务。暂停监理服务很有可能导致中止监理合同,第5.5.4条规定:上述暂停监理服务如已超过6个月时,监理单位有权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相应程序,单方面中止监理合同。
中止监理合同可分为三种类型。第5.5.1.2条规定:非监理单位原因导致全部监理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监理单位有权单方面中止监理合同;第5.5.3条规定:当监理单位严重违约(例如监理合同协议书第四条)时,业主有权单方面中止监理合同;第5.5.4条规定:
当业主严重违约(例如监理合同协议书第三条)时,监理单垃有权单方面中止监理合同。
第5.3.5条规定:监理合同的中止不等同于合同失效,不得损害签约双方根据监理合同应有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
5.6正常情况下,监理合同不得转让,原则上也不允许分包。
6监理单位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的费用,基本上可划分为二类,其一是根据‘监理合同附件A确定的正常服务费用;其二是根据’补充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费用。业主计算监理服务费用的方法和范围,向监理单位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均应在监理合同附件C中明确规定。
7.1虽然业主与监理单位分别是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并且在履行监理服务期间有可能出现上下级关系,但究其根本而言,双方是一种合同关系。合同双方都必须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开展工作,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享有特权而歧视另一方。
7.2考虑<公极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对中外合资或外方贷款项目的适用性,因此要求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指明,监理会同使用的语言或主导语言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
在通用条件第6.3条中,要求在专用条件中规定,业主支付监理费用的货币种类和比例。
7.4监理单位受业主的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必须始终做到公正与廉洁,并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自觉地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A本条目下各条款中所列举的例子,仅供参考。签约双方应根据项目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参阅监理合同通用条件中的相应条款,从真编写监理合同专用条件A部分。
2.5如果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履行监理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和重要物品,是由承包人提供且产权归承包人。则应首先通过监理合同专用条件B部分,对通用条件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正,然后在本条款中写明有关事宜。
4.1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了业主的经济损失,其范围可能较广且不易确定。按照惯例,监理单位一般仅对因其明确责任而受到损害的工程给予赔偿。
4.4赔偿限额可考虑多种方法,例如按照对等的原则确定:监理单位向业主赔偿的累计极限金额是:相关项目或工程的全额监理服务费用乘以监理单位的责任比例减去已交税金;业主向监理单位赠偿的累计极限金额是:相关项目或工程的全额监理服务费用。
4.5.2鉴于国内当前情况下银行在提供履约担保时的各种制约,建议业主在此条款中,考虑多种方法予以变通。
5.5.4对于监理合同期限较短(例如一年以内)的项目,可以不考虑物价变动对监理服务费用的换响;而对于监理合同期限较长(例如两年以上)的项目,则业主宜按照物价指数法对监理单位的监理服务费用进行调整。
6.2.1业主向监理单位支付监理服务费用的期限,按惯例为28日。
7.3业主根据项目或工程的实际情况,既可以设立单项奖也可以设立综合奖还可以设立某些特定目标奖对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的优异成绩给予奖励。
8双方在此只可约定一种解决最终争端的方式,如果约定仲裁方式,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一方,不可再向法院提出上诉。
B签约双方根据项目或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在此处对监理合同通用条件中不适用的条款进行修正或删除,对缺少的条款予以补充。按照惯例,当合同通用条件与合同专用条件之间出现矛盾时,以合同专用条件为准。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附件A
一、监理服务的形式由两部分组成。在第一部分中,提出对监理单位的资质、监理服务的主要方式和监理服务过程中的工作隶属关系等原则要求;在第二部分中,提出对监理服务机构的设置、人员工作计划的安排和主要人员的资质等具体要求。
二、在监理服务的范围中主要阐述本次监理服务所包括的工程范围和工作范围,并具体规定监理服务的性质、目的和主要工作目标。
三、监理服务的工作内容首先应参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
的规定进行归纳,然后再根据项目和工程的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四、业主应根据监理服务内容中所规定的各项具体监理工作,对监理单位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划分给予准确的界定。
五、所有与监理服务有关的合同正式文件、修汇或补充文件,都是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的依据必须在本条目中明确列入。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附件B
一、根据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的实际需要,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内容、份数及期限。
二、为了顺利地履行监理会同,业主应对监理单位就项目或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合约和安全等重大问题所提交的书面请示,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对各类问题给予书面答复的期限。
三、业主应当利用自身的优势,在项目所在地向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以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使监理单位能够较为顺利地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双方在此约定由业主负责办理或协助监理单位办理的各项事宜。
四、为了支持监理单位履行监理服务,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的设施、设备和主要物品的品种、数量和相应的最迟提供时间、允许使用时间以及使用、维修费用的开支办法。如果上述设施、设备和主要物品由第三方提供,则应根据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的规定办理,并在本条款中写明相关事宜。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备全部或部分上述设施、设备和主要物品,则必须在本条款中增列业主对监理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的办法。
五、为了配合监理单履区行监理服务,双方在此约定业主向监理单位免费派遣的辅助监理服务的工作人员的种类和数量,以及双方对此类人员的管理方法。如果要求监理单位自行聘用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员,则应在本条款中增列业主对监理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的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附件C
一、1计算监理服务费用的方法很多,如:费率法、人年资法和总额法等。推荐使用的方法是费率法,即:按照监理服务范围所包括的工程合同价额,确定相应的监理服务合同资率(参照部颁规定费率),测算初始的监理服务合同价额;按照工程合同结算价额乘以监理合同费率确定最终的监理服务结算费用。如果监理服务工作量基本无变化而监理服务最终结算费用低于监理服务初始合同价额,则应当按照监理服务初始合同价额结算。
2.业主应通过与监理单位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委托监理单位提供附加的监理服务。计算附加监理服务费用的方法,原则上应在正常监理服务费用计算办法的基础上确定、由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情况比较复杂,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时,应确定监理单位提供附加服务其相应费用的计算方法。另外,建议业主在监理合同中,要求监理单位将法定节、假日和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费用列入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中,将此项监理服务作为监理单位正常的服务。
二、业主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及时支付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应当得到的监理服务费用,是业主极为重要的合同义务。按照惯例,业主在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和收到监理单位的履约担保后,即应向监理单位支付一定的动员预付费,并在以后的日常支付中,按照动员预付费与监理服务费用总额的比例分期扣回;业主应根据监理合同规定的办法,按月向监理单位支付监理服务费用;监理服务费用的结算可以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在签发工程交工证书之后完成动员预付费和监理单位对业主给予赔偿(如果有)的扣回,结算相应工程的监理服务费用并向监理单位返还一定比例的履约担保金;
第二步是,在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立证书之后,扣回全部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应扣回的款项(如果有),结算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用和全部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应支付的款项(如果有)向监理单位返还全部剩余的履约担保金。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委托的监理服务和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服务的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工程总投资: 二、词语限定
本合同协议书的相关词语含义与通用条件、专用条件中的定义相同。
三、合同文件组成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协议书; 2.中标函或委托书; 3.监理投标函; 4.通用条件;
5.专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A——服务范围和内容;
附录B——委托人提供的人员、设备和设施; 附录C——收费金额和支付。
7.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附录A中约定范围内的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附录B中约定为监理人开展正常的监理工作提供相应的设备、设施和人员,并按附录C中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监理服务费用。
五、服务期限
本合同附录A中约定的服务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完成。
六、合同的订立及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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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年 月
第一部分前言
委托人(下称甲方):
监理人(下称乙方):
1、 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
(4)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5)完工时间:[ ]年[ ]月[ ]日
(6)总投资:
(7)设计单位:
(8)施工单位:
2. 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三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3.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4. 监理工作的内容:
5、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第二部分 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经双方确定合同总价款:RMB: [ ]元,大写人民币: [ ]。经审计最终审计合同费用如超出合同价格,则乙方承诺按此合同价格执行;如最终审计费用低于合同价格,则按审计价格执行。
2 甲方按电汇或支票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
3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均通过下列乙方指定的银行及账号。本合同存续期间,乙方若遇结算银行及账号变化,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前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引起损失由其自己承担。
乙方账户名称: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银行帐号:
4 甲方应按下列的方式和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1 工程完工款
合同签订后十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60%,计RMB: ,大写人民币:
4.2初验款
甲方应于工程初验合格后并收到乙方提供的下列第①、②项单据十(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计RMB:[ ],大写人民币:[ ]。
① 由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初验合格证书一份;
② 由乙方盖章并载明付款金额的付款通知一份。
4.3终验款:
甲方应于工程终验合格后并收到乙方提供的下列第①、②、③和④项单据十(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计RMB:[ ],大写人民币:[ ]。
① 由甲方和乙方签署的终验合格证书一份;
② 由甲方委托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该工程结算审计报告一份。本工程结算审计审减额应在本次付款金额中扣除。
③ 本工程结算审计审减率超过1% 部分的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具体由建设单位从工程款中代扣代转。
④ 由乙方盖章并载明付款金额的付款通知一份。
5 合同各方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与支付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各方分别承担。
6 发票的提供:乙方在第一次向甲方提示付款的同时,将合同总额100%的商业发票提供给甲方(或每次向甲方提示付款的同时,提供相应合同额的商业发票)。如因乙方提供发票延迟而导致甲方付款延迟,甲方有权拒付款且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 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 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加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五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六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享有以下权利:
(1)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 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 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 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因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八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十九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一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三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四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八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一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二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不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四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六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八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三十九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一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争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石家庄仲裁机构仲裁。
合同自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以中文制定,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附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法人授权委托书
3、双方确认的工程量表
4、合同工程量、价格汇总表
甲 方: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管理,规范监理市场行为,促进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是指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由建设单位将所签订的合同文本报具有该工程项目管理权限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验、存档的活动。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实施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
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监理企业承揽工程监理业务后,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
《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内容:
(一)委托监理的业务范围和内容;
(二)监理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违约责任;
(五)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六)对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式;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合同》的签订应当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工程监理企业留存需要,其数量不得低于3份。《合同》应当执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同时必须载明工程监理服务取费的内容。取费低于《规定》最低标准的,合同无效。
第七条建设工程监理费实行专户管理。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企业签订《合同》后,应当将确定的监理费用一次性打入指定的银行专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进行监管,并按建设单位确定的工程进度向工程监理企业支付。但最终工程的监理费用应当以工程监理企业所监理工程的造价为基准,进行结算。
第八条建设单位与工程监理企业自签订《合同》10日内,应当填写《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与《合同》以及向指定的银行账户缴费的凭证一起报具有该工程管理权限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第九条监理合同备案时,具有工程管理权限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查验下列内容:
(一)监理企业在资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承担业务;
(二)合同文本填写规范、有效;
(三)监理取费符合《规定》要求;
(四)已向指定账户打入监理费;
(五)项目人员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
第十条符合备案要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合同的封面上标注明确的标识。
备案后的《合同》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登记表》,建设单位、工程监理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各留存一份。
第十一条备案后的《合同》内容有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重新进行备案。第十二条 银行专户的设立、监理费用的监管和支付办法,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实施。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已签订监理合同但未正式开工的工程项目依照本办法协商调整。
委托单位: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及条文,承担_________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兹就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规模为:_________
2、合同总价_________元。其中工程设计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土建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安装工程监理费用_________元,合计监理费_________元。
3、责任期限:从基本设计(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开始计算起,至_________装置通过_________小时运行后6个月。
4、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基础),协商解决。
(1)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通用条款;
(2)甲方/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附件,即:本章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本章附件b-甲方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本章附件c-报酬和支付。
(4)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5、考虑到下文提及的甲方对乙方的支付,乙方在此向甲方承诺将遵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
6、甲方在此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承担责任,按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7、乙方不得将属于甲方产权内的财产、土地、房屋、设施对外转让、出租、变卖。乙方临建拆除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包含在质量保证金之
中),施工队伍人员完全撤离电厂并将各种房屋,土地归还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
8、乙方拉运材料,设备离开_________时,应经甲方批准同意;甲方材料节余部分应完全归还甲方。
9、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所建的各种生活,生产临建拆除后,必要时乙方应恢复原来的功能和原貌。
10、未尽事宜,双方根据需要,经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合同。
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提交监理总结,结清监理报酬后自然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正本要求每页小签),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双方各执五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