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行政复议答辩书可以用反问句吗(精选3篇)
申请人:_陈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男
住所:武汉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被申请人:武汉市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__________街办事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武汉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大道附_____号
法定代表人:樊_____职务:______主任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作出的《关于陈__________废品处理的处理意见书》不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本案中,__________街办事处依据《信访条例》作出《关于陈__________废品处理的处理意见书》的行为,对申请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不产生实质影响,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申请人对__________街办事处作出的处理意见书不服,可以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查、复核。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政复议答辩书是在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针对复议申请人提出的复议请求以及复议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反驳的一种法律文书。
行政复议答辩书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机关名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针对复议申请人于___ 年 ___ 月 ___ 日提出的复议要求和理由,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复议机关)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以上就是关于行政复议答辩书可以用反问句吗的解答。
行初字第 号
原告 (写明起诉人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 (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 (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 (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 (写明被诉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 (写明姓名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 (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 (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 (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 (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 (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原告 不服 (行政机关名称) 年 月 日 字第 号 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写明到庭的的当事人、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概括写明被告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内容及其事实与根据,以及原告不服的主要意见、理由和请求等)。
经审理查明, (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 (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就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理,进行分析论述)。依照 (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六种情况:
第一、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写:
“维持 (行政机关名称) 年 月 日 字第 号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为的,写:
“一、撤销 (行政机关名称) 年 月 日 字第 号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二、 (写明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如果是不需要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此项不写。如果是确认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原告合法权益而须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和交付时间等。)”
第三、部分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写:
“一、维持 (行政机关名称) 年 月 日 字第 号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第 项,即 (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 (行政机关名称) 年 月 日 字第 号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第 项,即 (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 (相对撤销部分写明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如果是不需要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此项不写。如果是确认被告侵犯原告合法权益而须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和交付时间等)。”
第四、判决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写:
“责成被告 (写明被告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内容和期限)。”
第五、判决变更行政处罚的,写:
“变更 (行政机关名称) 年 月 日 字第 号处罚决定(或复议决定),改为 (写明变更后的处罚内容)。”
第六、单独判决行政赔偿的,写:
“被告 赔偿原告 (写明赔偿的金额、交付时间,或者返还原物、恢复原状等。”〕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人民法院。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 月 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