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合同范本汇编3篇

快递合同范本(通用3篇)

快递合同范本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新区韵达片区承包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片区和使用“韵达快运”的商标,期限为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 日止。期满后如需续签,双方协商决定,承包区域范围是 。

二、乙方承包后自负盈亏,经营所需人员、场地、设备及其它一切费用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三、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合法经营,不得超越范围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须做好下列事项:

1、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快件安全,不得故意损坏快件、盗窃客户财物,否则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销毁各类快件,否则按《韵达网络运营中心制度汇编》规定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可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协议。

3、乙方承包经营快递业务所产生的一切业务和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乙方必须遵守《韵达网络运营中心制度汇编》的各项规定及严格执行网络运营要求所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和服从甲方的统一的运营规范与业务指导。

五、签订协议之日乙方需缴纳下列费用:

1、遗失件风险抵押金元,该费用如协议期满,乙方不再续签,甲方确定乙方已处理好一切债权、债务和其它经济问题后予以退还;

2、“韵达快运”商标使用加盟费每年 _______________元,该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3、其它每月快件中转费、班车费、流量费等费用,乙方均需按甲方所制定的规定要求及时交纳。

以上所述应交款项,必须按时交纳,逾期不交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从其风险押金中扣除应交款项并可无条件收回“韵达快运”商标使用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待大同总公司结算快件派费后,按乙方实际派送量给乙方结算快件派费,并按总公司规定扣除相应的.税点。

七、本协议只限于甲、乙双方之间,与第三方不产生连带作用,一旦乙方因各种原因不能经营,自作主张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擅自分割转包自己所经营片区,甲方有权收回该地区韵达快运商标使用权,终止乙方在该地区韵达快递业务的合作关系。若乙方自己寻找转让对象,应事先将转让情况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主持下乙方与受让人签订协议。只有甲方参与才能确认乙方退出该区域,而受让人才能重新与甲方签订协议,作为甲方的新成员,否则甲方不予承认。

八、乙方必须做到无条件在所承包片区全境派送,且必须遵守派件时效,否则按《韵达网络延误件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乙方每日必须保证签收上传率(上传率90%),切妥善包管好每日的签收回单,并与每月月底交还给甲方。

九、甲、乙双方都不得随意终止协议,甲方中途未按协议规定终止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的损失。乙方由于自己原因中途提出终止协议,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十、甲、乙双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其他具体责任、处罚办法均按韵达总公司有关制度办理。

十一、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本着真诚、互惠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

甲方: 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 日

快递合同范本 篇2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从___年4月1日起至___年3月31日止。

2、试用期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早、晚分别对入港、出港的快递进行分件扫描、分件、打包、装车、押运等。

2、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无___。

3、如甲方要求乙方变动工作岗位,乙方要配合、支持甲方调动。

三、工作时间

标准工时制,即每日早上工作2-3小时,中午值班,下午至晚上工作7-8小时,每周工作7天,无休息日。

四,工资及其待遇

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_元/月;试用期满基本工资_______元/月。 乙方每做满一年后有加工龄工资,每月增加100元。 乙方每月全勤,设有月全勤奖100元。 甲方另外给乙方增设了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值班补贴。 乙方如有事情外出请假,早班请假扣30元,晚班请假扣80元。 乙方在职期间不得预支工资。 乙方在职期间甲方每月预留乙方400元工资,合同期满一次性发放。 乙方在职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如有发现按矿工处理,扣除当天工资(当月个人工资的平均数)。 乙方在职期间甲方提供工作服,甲方按每件上衣55元收取押金,在乙方工资里扣除,如若乙方做到合同期满离职只要退回工作服,不管新旧、破损甲方按原价回收。如提前离职乙方也需归还工作服,如无破损甲方按原价回收,如有破损双方协议。(以上条款工作服只限本员工穿着,如发现非本员工穿着一律回收工作服,并不于退还押金)。

10、 甲方提供乙方吃(早、中、晚三餐)、住(员工集体间,如夫妻双方就职尽量提供夫妻间)。

11、 每月工资甲方在本月15日之前发放,最晚15日。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福利待遇

甲方提供乙方意外保障保险。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八、本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到期如不续签的可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无故解除合同,但是甲方允许乙方请假,最长1个月,如有特殊请况可延长假期, 请假期间甲方不发放乙方任何工资。

3、乙方在职期间如因病离职,需医院证明和书面离职文件,经甲方同意方可离职,每月预留工资400元协商退回。

4、乙方在职期间如长期无请假不到岗或未经同意擅自离职,每月预留工资400元不予以退回。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九、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违约情形及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调解及仲栽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对仲栽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快递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xx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保证其具有快递业务经营资格,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物流(速递)服务,在上海市签订如下合同本合同包括:

1、 本合同文本

2、 附件一:货物运输时效表

3、 附件二:货物运输价格表

4、 附件三: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1.1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1.2 服务区域:甲方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加义务

2.1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

2.2 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3将乙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4 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2.5 如果乙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甲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

2.6 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对于乙方的查询请求,当甲方的网平台无法自行查到货物信息或信息不准确时,对于乙方的查询请求,甲方应自查询当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乙方。查复期满未查到邮件的,甲方应按第六款的规定予以赔偿。

2.7 如遇需转寄EMS的情况,接收货物时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后转寄;

2.8 及时向乙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前提是并不影响乙方货物按时送达基础上),甲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乙方的处理办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乙方。

2.9接照双方约定定期提供货物运输信息统计报表给乙方。

2.10 为乙方免费提供货物面单、信封、塑料包装袋;等其它必要的包装物品。

2.11出现送达地址或收件人(收件单位)等信息错误等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改正后,按照乙方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或收件人(收件单位)等信息重新送达;乙方末及时通知的,甲方应及时将货物退回乙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如果托运易碎、易渗漏货物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需要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有义务提供此类服务,相关费用同乙方承担。

3.2 乙方应认真填写相关详细信息给提供给甲方,如果乙方提供了错误的`信息,在收到甲方的改正通知后应及时改正并书面通知甲方。

3.3 不得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禁运品;

3.4 乙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a. 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b.错报超重货物重量

c. 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3.5 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4.1 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

a. 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b. 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许可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4.2 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乙方;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5.1 每月21日前,甲方提供上个月结算清单明细交由乙方核对,乙方同在收到明细单之日起3日内核对完毕并予以确认;

5.2 在双方费用核对(算)确认后,由甲方依据费用总额开具正规发票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的当月 20日内将双方确认的款项全额支付给甲方;

5.3 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6.1 乙方须为500元以上货物支付保费,保价费率5%,最高保价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6.2 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遗失或毁损,甲方负责赔偿。价值500元以上货物,甲方应按照保价金额向乙方赔偿。事后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应提供协助。

6.3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承担同于货物错运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7日以内,每延误1个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减免七分之一,延误超过7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全免因甲方延误交付货物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到达目的地的3个工作日以内以及法定节假日产生的顺延及延误不算在内。

6.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风暴、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a.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b.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c. 货物的合理损耗;

d. 甲方在运输过程中,上海境内耗损小于或等于1%无需向乙方赔偿,江苏浙江境内损耗小于或等于3%无需向乙方赔偿。

e. 甲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快件的遗失和损坏(包括但不限于函件、合同、印刷品等)应按照乙方的进价赔偿。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同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协议不成的,应向本合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执行各自末尽的权利,履行各自末尽的义务。

第八条: 知识产权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产品上使用对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 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它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将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营业信息。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末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十条:诚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 其它

11.1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

11.2 快递详情单及快递详情单背面《契约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3 因乙方提供的地址错误、变更未通知甲方原因导致另乙方的通知无法送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另一方投递之次日视为送达日

11.4 甲乙双方的联络方式以本合同所记载的电话、通信地址为准。若对方的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的10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若不能按时提供方式信息应承担由于提供通信地址不准确而导致无法收到对方发出通知的一切责任。

11.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1.6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7 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合规定的双方应履行而尚末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甲方:上海全峰快递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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