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协议书(通用3篇)
甲方(供气方):
乙方(用气方):
为了明确供气方与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力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过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种类、性质
(一)用气方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为 ;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 ;燃气供应公司的地址为 。
(二)用气种类为液化气
第二条 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供气方通过瓶装供气方式,向用气方供气。
(二)供气质量
供气方提供的液化气必须合格,供气方因违章造成的事故由供气方承担。
(三)供气时间
供气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权力和义务
(一)供气方权力义务
1. 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2. 用气方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时,供气方有权中断供气。
3. 所供燃气达到国家规定的气体质量和压力标准。
4. 按照国家规定的计量和气价标准计量收费。
5. 正常情况下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钢瓶每四年检修一次,再后一次检验是三年,若遇特殊情况钢瓶在检验期未到或烂的厉害要进行强制报废或检验。
(二) 用气方权力义务
1. 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质量向用气方提供燃气。
2. 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供气方可提供有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得服务。
3. 用气方不得添装、更动、损害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4. 用气方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由用气方承担所有责任。
5. 严禁将液化气残夜倒在群众密集的地方,以确保人身安全。
6. 用气方应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燃气。
7. 用气方不得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
8. 用气方不得倒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
甲方(供气方): 乙方(用气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顺利进行,更为体现该工作的严肃性,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检查内容:
基础验收记录签字是否齐全,基础内是否设置积水坑,安拆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产权备案、使用登记牌是否在规定位置,安全操作规程牌、限载限人牌是否齐全;楼层防护门是否齐全有效。附着道数是否符合规定,五大限位是否齐全、可靠有效,标准节高强螺栓是否紧固,顶升操作平台防护设施是否安全可靠;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挤压现象,转动零部件和轮、轴、平衡臂卷扬机主绳等关键部位是否进行维护、润滑、保养,有无维修保养记录,安全钩安装位置是否正确有效,灵敏可靠。操作平台安全防护是否按规定设置,电动机和电器设备金属外壳是否做接零保护,是否符合JGJ46-20__规范要求。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符合国家标准三证齐全的设备、设备使用明书等有关资料,并且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允许使用的设备。
2、甲方负责设备检查的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地面安全警戒线设置,并派专人监护;为安全检查提供一个安全的作业环境,非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入作业范围内,否则出现安全事故由甲方完全负责。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自身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特种作业证书、健康证明、二代有效身份证。
4、检查所需费用根据双方协商,待检查完毕后由甲方支付乙方。
5、甲方必须在安全检查前,告知乙方其工作环境存在的危险因素,防止意外发生。
6、甲方有权了解知晓检查结果,并根据检查结果给有安全隐患的项目部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时、定措施限期整改。
7、甲方需要进行安全检查,需提前与乙方取得联系,以防耽误公司工作。
8、《安全生产法》中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及时为甲方提供安全检查应急预案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上岗证(复印件)。
2、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因违反安全规定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乙方负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证件及身体证明应真实有效。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因乙方提供虚***、证明而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安全检查时,乙方不得酒后工作;检查时非正规操作出现意外,一旦造成人身伤害,乙方负全责。
6、检查所需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及时到位。
7、乙方应按时交纳意外伤害保险,甲方不予承担。
8、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服从管理,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如实向甲方汇报,因乙方瞒报、漏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9、遵守《安全生产法》中的有关规定。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按协议条款执行,不得违约。乙方应按甲方合理要求既安全合理又规范的进行安全检查(雨、雪六级以上大风天严禁作业),服从管理。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各位租户:
由于近期天气干燥,即日起将进行安全自检和不定期检查。各租户要引起重视。对承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负责,如果发生火灾事故造成双方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由各租户负责赔偿。
《消防安全检查协议书》重点注意事项:
1、租户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如果装修、装饰,须事先书面通知房东,经房东同意并报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或施工。
2、租户禁止使用液化罐气和燃煤炉等危险品。
3、租户应做好日常的消防安全自检工作,并配合房东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检查。
4、房屋内、楼道楼梯上下禁止吸烟,严禁四处扔烟头。哪间门内门外发现有烟头罚款1000元。不服教育者请退租。为了大家的安全,请配合检查和严格遵守规定!
5、租户严禁在承租房屋内生产、经销、分装、储藏化学危险物品、液化气等危险物品。
6、租户严禁在承租房屋内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电热取暖器、热水棒、热水壶等易燃用品;私自使用出现危险,给房东和他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违犯规定者承担责任。
7、各租户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用电设备,使用的移动接线插座应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串接使用,如发现屋内插座有问题必须及时通知房东。
8、各租户在承租房屋内使用的设备不应超过供电线路及设施的额定负荷。
9、各租户使用各类充电器,用完必须拔下来,人离开房间后必须拔下断电。严禁人不在长时间插电。
10、各租户必须接受房东监督与检查,租户对房东指出的消防隐患或不因素,需按房东要求整改。
11、《消防安全检查通知》及《安全责任书》一式贰份,房东与租户执一份,自房东与租户签字之日生效,各租户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不得违反。
责任书与所签租房协议书同等效力,相互补充。
租户房间:租户签字:责任书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