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模板汇总(精选32篇)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居间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施工方直接洽谈,并最终促成甲方与施工方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义务协助施工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施工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在甲方与施工方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施工方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施工方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1、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施工方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总金额的1%,共计 元整。
2、甲方与施工方施工合同签订完毕,即刻支付乙方 元整,在施工方正常施工的一个月内,应向乙方支付 元整;剩余居间费从正常施工的第二个月开始,半年内付清,共计 元整。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相关费用)。
六、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编号: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 ,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职责:
1、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银行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 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 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
4、 居间服务费:甲方须在银行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贷款总额 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五、 违约责任:
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 银行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合同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
是终局的,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一)居间人的义务包括: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居间人促成交易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二)委托人的义务包括:居间人促成交易成立的,委托人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交易成立的,委托人不支付报酬,但可以支付居间人从事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
居间合同的基础是委托合同。居间合同的发生有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委托人主动找居间人。例如甲有一套房子要出租,他找到作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乙公司,乙公司在其公司登记的求租人中为其找到了合适的人选一丙,丙是作为求租房屋的委托人,甲和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乙公司收取中介费(佣金),按我国目前此类居间合同的交易习惯,佣金是由求租人支付。
第二,居间人主动找委托人。居间人往往信息灵通,例如甲知道某物在某地有卖,而急需购买此物的乙却不知道,甲向乙报告了订立合同的'信息,并为乙订立合同提供了媒介服务,使乙如愿在某地购买了他所需要的物品,由乙向甲支付一定数额的佣金。
以上两种居间合同的基础都是委托合同。第一种情形甲和丙都是乙公司的委托人,第二种情形尽管是甲先找的乙,但最终乙转化为甲的委托人,由乙向其支付佣金。
*公司
地址:
居间方: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居间方: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出卖人):_________
地址:
邮政编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委托人)(买受人):
地址:
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居间人):
地址:
邮政编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_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丙方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房地产基本情况如下:
所有权人_________;共有人_________;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位);
项目名称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对丙方的委托事项:
甲方欲卖出上述房屋寻找买受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要求等报告给买受人。同时,将买受人的情况报告给甲方。丙方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2、乙方对丙方的委托事项:
乙方欲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地段购买_________房屋_________套,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未开发土地(已挂牌成交),亩,委托丙方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乙方,以便促成乙方购买房屋的目的。丙方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第三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其中:房产买卖价为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土地转让价(人民币)大写:元整。(¥_________)]、
第四条丙方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丙方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双方自愿按合同标的_________%的比例由甲方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向丙方支付报酬:支付时间为乙方向甲方付款同台交割。
第五条丙方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丙方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
第六条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未开发地,人民币(大写)(¥)。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产权过户所需的税、费承担,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2)全部税、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如需要公证,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4、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将购房定金人民币(大
写)_________(¥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5、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_________方将房屋过户费用约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方将贷款所需费用约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开据的票据为准,(多退少补)。
6、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款扣除已交定金后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2)现金分期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将首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支付给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将扣除已交定金及首付款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7、如乙方拟定上述某项贷款遇到困难,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变更以下第_________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
(2)现金分期付款
第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
(1)该房屋权属清楚,不存在查封、抵押、出租、债权债务纠纷等影响转让的因素;
(2)向丙方出具的个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房屋权属证明及办理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甲方于房屋交付之前将房屋的水、电、煤气、采暖费、物业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有关费用全部结清(不包括安装费,仅指使用费)。如果不能及时缴清有关欠费,甲方愿意在取得全额房款时,将与欠费相等的保证金存放于丙方处,待甲方将欠费缴清后凭缴费发票取回保证金,若无法缴清欠费,甲方将以保证金冲抵欠费并授权丙方将保证金转付乙方(保证金不足冲抵欠费的,由甲方按实补足金额)。
2、在签订本合同________日内将办理该房屋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准备齐全。
3、甲方取得全部房款当日,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不再承担对该房屋的维修责任。
4、甲方应按照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丙方通知的时间亲自到现场核验身份及有关法律证件。
5、甲方应对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第九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其向丙方出具的办理房屋权属过户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于签订本合同_________日内将所需文件资料送交丙方。
2、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期付款。
3、乙方应按照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丙方通知的时间亲自到现场核验身份及有关法律证件。如果甲方满足第八条第一款第(5)项要求,乙方可接受其房屋并按_________及时支付购房款。
(1)交纳完过户税费后
(2)产权证办理完毕后
4、乙方应对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第十条丙方权利和义务
1、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提示甲乙双方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
2、甲方委托丙方收取乙方缴付的`购房定金及购房款,丙方在收款收据中应载明系代理甲方收取。
3、丙方对甲乙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出具的凭证应妥善保管。
4、丙方收到乙方全部房款、部分房款或首付房款(含资金托管)及甲、乙双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齐备三个工作日内,安排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按有关规定及丙方的通知,由_________方陪同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房。
5、妥善安排甲乙双方进行交接,提醒甲乙双方结清约定的费用。
第十一条丙方违约责任
1、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买卖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_________。
2、丙方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丙方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_________%。丙方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丙方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委托人违约责任
1、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丙方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丙方无法完成居间任务,且给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
(4)_________。
2、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已经向丙方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丙方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赔偿于丙方。
(4)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的;
5、当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四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丙方:
1、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五条保密
甲乙丙三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六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三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三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三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八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三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三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九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
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三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三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三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三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三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三方或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三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说的“居间”是指“媒介居间”,即居间人同时接受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委托,将有关订约事项据实报告给各方当事人,媒介居间人的报酬由交易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的行为。媒介居间人应该是具备经营房地产中介资格的、在我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本合同的委托人甲,是指具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出售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买受人情况的当事人;委托人已,是指欲购房屋的买受人委托居间人向自己提供房屋出卖人以及标的情况的.当事人。
三、本合同有关房屋买卖的具体条款,应该由委托人甲乙双方协商后自主填写,居间人不得干预(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居间人的报酬经与委托人双方协商确定后,由居间人在合同中填写。
四、从事居间活动的人员,属第二条中所指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是依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委托人与居间人签订合同前,对居间人的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中介资质等情况有知情权;居间人对委托人或对委托人之代理人的主体资格、委托人提供房源的所有权情况等有充分了解的权利。
六、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七、本合同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八、本合同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制定,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该文本的发放由以上两个机关共同负责,工本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1990)250号”通知执行。本合同文本未经制定单位同意,任何印刷企业不得擅自印刷或改变格式和内容进行印刷。
九、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青岛市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XX年6月21日
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出卖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本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人乙(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居间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依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玉皇山文化旅游景观园建设工程项目(北京延庆,以下称该工程项目),推荐给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转∕分包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
1.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与总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即视为乙方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甲方未签定分包合同以取得实质性施工权,则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开展与业主方和总承包方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分包权。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的真实可靠(但涉及项目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资金是否到位等重要信息,在乙方促成双方见面沟通后,由甲方自行向总包方或业主方咨询,乙方对其完整性、真实性等不具进一步核实义务,不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促成甲方能够如约进场进行实质性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居间服务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间报酬。
2.3乙方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为甲方协调争取并达成施工合同后,乙方仍有义务协助甲方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关系(前提是甲方已经及时地履行了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足额支付了相应的居间报酬。且如需乙方出差,其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协调)。
2.4 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乙方具体开展的渠道、方式、人物、过程等细节,不必向甲方汇报沟通,不属于本合同履行之前提条件。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所需要的各类资金的`筹措,并做好签定合同前所需的手续准备。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包单位所签订的分包施工合同。甲方应认真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遇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均不影响甲方对第3.2和3.3条的执行,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不得索还:
3.3.1甲方将此工程予以转包、分包或与第三方公司∕个人合作的;
3.3.2因甲方技术、资金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的;
3.3.3因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工程质量等问题,被业主方或总包方 勒令停工、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的;
3.3.4其它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工程停工、中止。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 “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应当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时本合
同立即生效。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
4.1本项目居间服务费为工程总造价的8 %(税后)作为酬金。甲方应无条件地按此标准,即项目签定的合同工程量 万元的 8 %计 万元(税后),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工程结算造价确认后,如因施工范围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最终结算价与原合同存有明显差异(上下超过±2%),最后一期居间服务报酬支付时可作相应调整,多还少补(但出现第3.3条之情形的,不予调整)。
4.2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在与业主方或总包方签订施工转∕分包合同后,甲方按照下表时间、数额要求分3次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税后,不需居间人开具任何发票)。
其中:①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均与业主方或总包方向甲方拨付工程款项同步。不论其款项性质(临建费、备料款、进度款等),在甲方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给乙方;
②每次付款时,如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报酬高于同批次业主方或总包方向甲方拨付的款项,其差额由甲方自行补足,不得以此为由拒付、延迟支付,否则按本合同第5.3条执行;
③每次支付具体帐号、方式等,由乙方指定,甲方无条件服从。
五、特别约定
5.1甲方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身、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甲方挂靠的公司、甲方绝对或相对控股的公司、甲方的股东或者甲方股东所投资的公司等。甲方承诺向乙方、业主方及总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是可查询、可验证的。
5.2在居间服务过程中,甲方为完成委托事项产生的居间费用,即使乙方最终未能完成居间服务,也由甲方自行独立承担。如果乙方居间成功,这费用也不从居间报酬中扣除。居间报酬如需纳税,由甲方承担,乙方所得居间报酬为税后的合法资金,拥有永久性支配和使用权。
5.3甲方取得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后,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自愿接受下列处治,并放弃一切抗辩和反诉权利;居间人可凭此合同依法冻结甲方公司的银行帐户及资金,采取停止工程施工等措施;本合同自动转为甲方公司欠居间人报酬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居间报酬并按该笔费用总额加收滞纳金(2‰∕日);按所欠居间报酬部分的二倍收取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4居间服务成功完成后,在工程建设期间,若业主方、总包方与甲方发生实施过程中一切执行纠纷或资金纠纷等,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
5.5本居间合同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其他相关义务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甲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或股东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
六、保密事项
6.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的财务信息、技术专利、经营信息等,也包括乙方对居间报酬的支配等。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书面协议约定的除外。
6.2保密期为五年。
七、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本工程项目由第三方获得,乙方未完成居间服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9.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之日起生效。
9.3本合同不得作任何修改,如其中一方合同有涂改、破损等,均以另一方完好的合同为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予以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附件
10.1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甲方公章予以确认。
10.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10.3授权委托书(如需)。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委托人:
居间人: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制定
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间合同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 ;楼房为 室 厅 卫;平房为 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 ;楼层: ;朝向: ;建筑面积: 平方米;月租金标准: 元;大致租期: ;房屋用途: ;其他条件: 。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 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 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 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 %(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 。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位置及权属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房产性质__________,证号为__________。
该房屋抵押情况:__________。
2.房屋附属设施及水电气表读数
水表:__________。 电表:__________ (其中峰数:__________谷数:__________)。气表:__________ 。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的续租要求。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总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2.双方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五、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宽带费、有线电视费、物管费(含公摊费用)__________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2.若需要电话及宽带,可由甲方代为申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所有权属甲方所有,若是乙方后来因需要添加的设施不属甲方所有
2.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应负责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任何债务纠纷;房屋共有人对出租该房屋完全同意,并同意由甲方全权处理。
5.在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确保房屋内的电器及所提供的各种设施性能完好。
6.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转移给第三人后,该第三人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并拥有原甲方的权利及义务。(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使用该房屋,但不得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
2.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若损坏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应负责照价赔偿。但因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4.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乙方不得转租房屋。
八、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须清点屋内设施,房屋内有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乙方自行拆除带走,并将房屋恢复原样。
九、押金及违约金
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在本合同到期时,房屋无损坏且各项费用结清后三日内退还给乙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需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3.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中止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及费用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4.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
1. 中介信息服务费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本合同月租金的50%,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中介信息服务费,即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按本合同月租金的50%,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中介信息服务费,即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壹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丙各执1份。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委托人:
居间人: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制定
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间合同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坐落: ;楼房为室 厅卫;平房为 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楼层:;朝向: ;建筑面积: 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 ;其他条件:。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 日内)支付。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码:
合同编号:
委托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居间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居间方受委托方的委托,双方就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写明委托事项的内容、范围等,例如,委托对方提供订约机会等情况)
第二条时间范围
(写明在什么期限内提供的.媒介有效)
第三条报酬
居间报酬的数额为元。计算方法为。支付方式为:。
风险告知:合同法规定居间不成功的情况下,居间费用可以由委托方承担,对此,一是由谁承担可以自行约定;二是承担的标准可以具体明确。
第四条保密条款
(写明需要保密的内容)
风险告知:合同法规定居间方有如实报告的义务,相比较而言,审慎审查的义务则对居间方的要求更加严格。可以根据具体居间内容,考虑居间事项的难易、居间报酬的高低等,具体明确居间方的义务层级。
第五条违约责任
第六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
居间人:(签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守信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提供订约机会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愿意委托乙方居间购买下列条件的房地产。
二、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2.1物业类别:□住宅□别墅□商铺□办公楼□厂房□其他:
2.2坐落(区域):
2.3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 室 厅 卫;
2.4总房款:人民币 元至 元内;
2.5装修标准: 附属配套设施:
2.6付款方式:购房:□需商业*款□需公积金*款□需商业与公积金混合*款□不需*款
2.7其他:
三、佣金支付
3.1佣金:佣金为所交易的房地产实际成交总价款的1%(最终交易的房地产可不受本合同第二条所限);
3.2甲方应于乙方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委托事项后,即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3.3甲方若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滞纳金为佣金的万分之五;
3.4甲方在看过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的房地产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完成买卖交易(租赁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面与出卖方(出租方)完成买卖交易(租赁交易)的,都应按照本协议
3.5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无法完全履行,乙方收取的佣金不予退还。
四、协议的`履行
4.1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4.2乙方应积极、努力为甲方寻找房地产信息,尽快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4.3为了尽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时,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或另外一方与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4.4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变更事项。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甲方在本协议中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是乙方寄发邮件或联系的依据,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所发出的任何书面邮件均视为甲方已收悉。
六、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为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居间合同样本三
出售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提供居间标的基本情况与价款
买方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 委托事项
1、卖方委托事项:卖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 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拨付)。
2、买方委托事项:买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 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证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款⑤抵押登记⑥土地使用证)。
第四条 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范围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的售房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提供银行抵押*款、公积金*款等事项的咨询服务;
6、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房价、付款方式等);
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9、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五条 居间服务时间
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到买卖双方签定关于上述房产《房屋转让合同》之日居间服务结束。
2、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至 居间服务结束。
第六条 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
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
3、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房屋转让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种类。
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七条 居间方权利义务
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买卖双方相关委托事宜。
2、居间方在促成《房屋转让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房屋转让合同》订立后,买卖双方不履行《房屋转让合同》的,居间方已收取的佣金不退还。非居间方过错买卖双方未能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必要费用。
3、居间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的委托,据实告之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
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
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
第八条 佣金收取
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如因买卖双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其他事项
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按买卖双方的约定进行划转。居间方设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
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资金结算按以下第 方式确定:
1、买卖双方商定使用居间方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帐户;
2、买卖双方商定自行结算。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 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买方、卖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买方、卖方交易的。
二) 三方商定,买方、卖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
5、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 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 项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按佣金额的 %,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买、卖、居间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买、卖、居间三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 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买 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共有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甲是指委托受托人丙出售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萎托人乙是指委托受托人丙买入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受托人丙是指为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三、委托人在委托有关房地产事务前,应查验接受委托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受托人丙)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人应予以配合。
四、订立本合同时,委托人甲、乙双方应当明确委托事项,详细了解与核对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的时间与付佣金的方式和数额,发生违约的退赔与补偿,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等。对受托人丙提供的咨询以及协商订立合同时发生疑问,可以向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征询或核查。本合同约定时或履行中,三方未尽事宜可通过本合同的"其它约定事项"予以补充约定。
五、本合同由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监制。
委托人甲(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乙(买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受托人丙(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并完成委托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将其位于_____市____区_____路(街)_____巷(里)____号(楼)__单元(门洞)_____层_____号_____权房屋,证号______,房屋结构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权转让乙方,乙方对上述房屋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房屋面积与地址以产权证为准)。为保障甲乙双方已达成的转让协议正常履行,委托人共同委托丙方提供以下______居间服务:
1、协助甲乙双方与银行签订履约保证合同(资金托管协议);
2、代收、代转房款及定金(预付款)等;
3、代办房屋___权过户手续;
4、代办房屋贷款手续;
5、代收、代缴过户税费及贷款费用;
6、代取产权证;
7、代办赎产权证、注销抵押;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为:自委托双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款项(含资金托管)齐备并置于丙方处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丙方将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代办赎产权证、注销抵押除外)。
第三条委托报酬
1、甲方应承担的委托报酬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元(¥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承担的委托报酬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委托丙方代办赎产权证及注销抵押手续报酬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产权过户所需的税、费承担,选择下列第_______项:
①甲、乙双方各自承担;②全部税、费由___方承担。
3、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如需要公证,费用由___方承担.
4、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将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______)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5、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_______方将房屋过户费用约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元(¥______),____方将贷款所需费用约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元(¥______)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开据的票据为准,(多退少补).
6、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款扣除已交定金后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元(¥______),
口 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2)现金分期付款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乙方将首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支付给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乙方将扣除已交定金及首付款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元(¥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 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3)商业贷款
乙方申请商业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贷款年限为____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______)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 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4)公积金贷款
乙方申请公积金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元(¥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乙方需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 元(¥______) 口 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5)组合贷款
乙方申请组合贷款,其中商业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 元(¥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_年;公积金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年。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
口 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如乙方拟定上述某项贷款遇到困难,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变更以下第______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
(2)现金分期付款
(3)公积金贷款
(4)组合贷款
第五条赎产权证
1、甲方以贷款方式购买其委托出售的房屋,现甲方尚欠银行购房贷款,甲方自愿出资赎产权证。
甲方以贷款方式购买其委托出售的房屋,现甲方尚欠银行购房贷款,经协商由乙方出资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为甲方赎产权证还清贷款(赎产权证金额以甲方贷款银行结算为准),赎产权证款冲抵房款。赎产权证后甲方需保证其房屋可以办理过户,否则由甲方退还乙方已付银行贷款,甲方按合同约定另行承担违约责任。
2、待甲方还清贷款、房屋抵押注销后,甲乙双方办理过户(贷款)事宜。
3、甲方委托丙方办理还贷款、撤抵押、房屋过户手续,并与丙方办理上述事项的委托公证,公证费由_____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
(1)该房屋权属清楚,不存在查封、抵押、出租、债权债务纠纷等影响转让的因素;
(2)向丙方出具的个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房屋权属证明及办理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配偶、家庭成员和共居人同意出售该房屋,且不得隐瞒婚姻状况;
(4)如该房屋正在出租,甲方必须出具承租人放弃购买该房屋的声明书和同意搬迁保证书;
(5)甲方于房屋交付之前将房屋的水、电、煤气、采暖费、物业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有关费用全部结清(不包括安装费,仅指使用费)。如果不能及时缴清有关欠费,甲方愿意在取得全额房款时,将与欠费相等的保证金存放于丙方处,待甲方将欠费缴清后凭缴费发票取回保证金,若无法缴清欠费,甲方将以保证金冲抵欠费并授权丙方将保证金转付乙方(保证金不足冲抵欠费的,由甲方按实补足金额).
(6)甲方应于房屋交付乙方前将户口迁出。若有困难,乙方同意甲方自即日起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并且在甲方领取房款时,将户口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元,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待户口迁出后,由甲方到丙方处领取押金,若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2、甲方已缴纳的煤气气源费、维修基金在该房屋出售后不再退给甲方,并将票据交付乙方,若甲方票据丢失需调档提供相关证明,因调档产生的费用由_____方承担。经甲乙双方协商,未曾缴纳的煤气气源费由____方承担,未曾缴纳的维修基金由____方承担。
3、在签订本合同______日内将办理该房屋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准备齐全。
4、甲方取得全部房款当日,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不再承担对该房屋的维修责任。
5、甲方应按照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丙方通知的时间亲自到现场核验身份及有关法律证件。
6、甲方应对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其向丙方出具的办理房屋权属过户及申请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于签订本合同____日内将所需文件资料送交丙方。
2、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期付款。
3、乙方应按照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丙方通知的时间亲自到现场核验身份及有关法律证件。如果甲方满足第六条第一款第(5)项要求,乙方可接受其房屋并按
_______及时支付购房款。
(1)交纳完过户税费后(2)产权证办理完毕后
(3)银行放款后(4)甲方倒房后
4、乙方应对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第八条丙方权利和义务
1、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提示甲乙双方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
2、甲方委托丙方收取乙方缴付的购房定金及购房款,丙方在收款收据中应载明系代理甲方收取。
3、丙方对甲乙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出具的凭证应妥善保管。
4、丙方收到乙方全部房款、部分房款或首付房款(含资金托管)及甲、乙双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齐备三个工作日内,安排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按有关规定及丙方的通知,由______方陪同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房。
5、妥善安排甲乙双方进行交接,提醒甲乙双方结清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5)项约定的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三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委托方拒绝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或提供虚假的证件的;
(2)委托方未按照丙方通知的时间到现场核验身份的;
(3)委托方拒绝支付办理委托事项所需费用的;
(4)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某方利益的;
(5)其他过失影响某方交易的。
2、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定金退还乙方,另支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义务的,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款______‰的滞纳金,并支付丙方委托报酬。
3、丙方履行合同第二条时,每逾期一日,丙方支付委托报酬的____%作为滞纳金,赔偿委托方。若因委托方不配合而导致手续延误,丙方不承担责任。
4、委托方因《房地产买卖契约》或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丙方应无息代保存房款及有关文件资料,直至委托方达成有关处理意见或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做出生效判决、裁定,丙方将根据委托方的一致意见或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处理房款及有关文件资料。
第十条合同变更与终止
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由三方协商变更协议。无法达成变更协议的,须继续履行本合同;若无法继续履行则合同终止,由违约方按合同第九条承担违约责任,甲乙丙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解决:
①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地址: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甲方(产品供货方):
乙方(居间方):
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产品销售居间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居间事项
甲方为产品的制造商,并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安装、调试、维护)。为拓展市场,甲方许可乙方为其产品联系合适的购买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与购买方沟通,促成甲方与购买方订立产品买卖合同,协助甲方向购买方收取合同价款。
第二条 居间地域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提供居间服务限定于省市行政区域内,如业务需要超出前述区域,乙方应当向甲方申请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三条 居间期限
1、居间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共计年。居间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如继续合作,应当重新签订居间合同。
2、居间期限届满,乙方居间促成甲方与购买方订立的合同仍然在履行之中,或者被延续(续签)、重新签订的,乙方仍然享有基于该合同的居间权益,履行对该合同的居间义务。
第四条 居间报酬
乙方通过居间服务,促成购买方与甲方订立并履行产品购销合同(以下简称购销合同),甲方按照以下标准和方式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1、居间报酬为购销合同确定的产品销售价格的15%。
2、为支持乙方初期开展业务工作,居间业务开展的第一年(自本合同
签订日起,次年对应日止)里已签订购销合同并支付甲方50%以上合同价款的,甲方按购销合同确定的产品销售价格5%给予乙方奖励。
3、购销合同确定的产品成交价格高于甲方标准定价的,超出部分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若成交价格需要低于甲方标准定价的90%时,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沟通,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4、购买方支付的购销合同价款到账后,甲方按照到账金额的15%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约定的第一年奖励在第一年期限届满时核算并一次性支付乙方。
5、乙方为自然人的,居间报酬为税前收入,如需要依法缴纳税金,甲方在支付居间报酬时予以扣留代缴;乙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在收到报酬(奖励)的10个工作日之内必须提供发票。
第五条 居间开支
为配合乙方居间服务,甲方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以及乙方联系的客户对甲方及产品进行考察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产品定价
1、甲方拥有产品价格制定权、发布权,乙方在居间服务中严格执行该价格,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调低价格。
2、甲方产品标准定价为:低温系列产品:12.6万元(尾部烟道、脱硝);高温系列产品:14.6万(高过.高再.折焰角.水平烟道)。
3、甲方有权依据市场情况,调整乙方居间服务区域的产品标准定价。甲方调整价格后,将新的价格通知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邮寄地址或者电子邮箱,乙方自收到次日即执行新价格。
第七条 排他约定
1、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乙方居间服务区域内自行开展业务,但在乙方申报居间服务的相对方后,甲方不得与该相对方开展业务。
2、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乙方居间服务区域内再许可 人开展居间业务,但各个居间人不得恶性竞争损害甲方利益,在居间服务相对方发生一致时,应当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协商不成的由甲方公平解决。
3、本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在其居间服务区域内接受第三人委托,就与甲方同类的产品开展居间服务。
第七条甲方其他义务
1.向乙方全面、真实地提供甲方及其产品的宣传资料、技术标准、售后政策、经营业绩等。
2.及时向乙方通知有关产品组合、价格、技术、服务、传播等方面政策的调整,回复并采纳乙方的各种合理建议。
3、为乙方开拓市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时(如及时、合理安排技术人员配合乙方工作),配合乙方合理接待客户,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成功合作客户的情况,结合乙方需求安排客户进行考察。
4、严格履行与购买方签订的购销合同,避免给乙方造成负面影响。
第八条 乙方其他义务
1、维护甲方商业形象和合法权益,合法开展居间服务,在居间服务中遵守甲方的营销政策和价格政策(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甲方许可范围内调整产品价格并报经甲方同意)。
2、通过乙方居间服务签订的购销合同,乙方应当按甲方制度规定及时配合催收赊销欠款,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3、按照甲方要求,为客户提供优质、周到的居间服务,如涉及产品技术、售后服务方面,应当及时请求甲方予以支持,以保证客户需要和维护甲方及其产品商誉。
4、定期将居间服务的全局和具体项目业务开展情况,向甲方全面、真实通报,尤其是具体项目的居间服务开展情况,应当取得甲方确认。
5、在居间服务期间,保守获得的甲方业务信息和商业秘密,不得将信息、秘密泄露给包括竞争对手在内的第三人。
6、乙方明白其非甲方职工,与甲方不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不得以甲方职工、受委托人身份代表甲方签署任何文件,或者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乙方在居间服务中的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均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根据违约的严重程度,依法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方因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间接损失),承担守约方主张权利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
第十条 送达地址
1、甲方的邮寄地址为 ,电子邮箱为 ;乙方的邮寄地址为 ,电子邮箱为 。
2、合同一方有权选择向邮寄地址或者电子邮箱发送文件,并依法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履行中,甲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为代表人,代为签收有关文件。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行使管辖权。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三方充分协商,依据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丙方委托,负责就江华县水口移民工程一事(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丙方参加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向丙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若最终促成丙方中标并与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建筑工程合同,则视为乙方完成了委托事项。
二、甲方义务
2.1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场地、付款、邀标程序和编制相关资料;负责标书的编制。
2.2 甲方负责筹备所有资金、工程监管等各项要求。
2.3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丙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
2.4 如果居间成功,则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三、乙方的'义务
3.1 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信息,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3.2 乙方在甲方参与招投标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3.3 丙方中标后,在丙方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该协调好甲方施工中非因丙方过错而发生的与建设单位之间经济纠纷,促进工程顺利进行。
3.4 该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后,乙方应该配合丙方共同追回工程余款。
四、丙方的义务
4.1 乙方对甲方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和义务追讨。
4.2 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全部或部分居间报酬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用等)时,丙方应无条件地向乙方立即支付债务人甲方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丙方与甲方、建设方的合同必须复印一份给乙方。
五、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5.1 本项目首期居间报酬为:丙方中标后十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居间报酬,按工程量提取1.5,第二次甲方拨款再付0.5%。
5.2 剩余居间报酬为:发包方与丙方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后,待工程结算未有增加工程再按比例提取。工程量以审计结果的工程量为准,剩余居间报酬为工程结算造价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丙方应随着项目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的进度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除首期居间报酬外)。丙方应该无条件从建设单位每次拨付工程款金额中抽付百分之一(1%)作为居间费付给乙方,并在建设单位拨款到施工单位后五日内必须转付到乙方账上。
5.3 丙方应将居间费支付至乙方以下指定账户:
乙方账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六、违约责任
6.1 依据5.1条,如丙方逾期支付首期居间报酬,则丙方应按逾期天数每天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10000)的违约金。
6.2 若乙方未按前述约定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应承担丙方及施工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合同终止
乙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本合同履行完毕时,本合同终止。
八、丙方保证责任
8.1 丙方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8.2 保证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居间费、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或仲裁费用)、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与实现债权有关的费用。
8.3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事项
10.1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10.2 本合同一式四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及丙方(保证人一)共同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丙方(保证人一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居间人: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_%或者(大写)______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_____元。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居间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鉴(公)证意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办理位于____市____区 土地(以下简称“土地转让项目”)转让签约的各项事宜,引荐甲方和该土地的使用权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土地转让项目的重要信息,并由乙方促成甲方最终取得该土地开发建设权。
第二条 转让土地的慨况描述
1、土地座落:
2、土地面积:
3、土地用途:
4、土地现状: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2、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土地转让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土地转让单位所签订的合同。甲方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为此,乙方应协助甲方直接与土地使用权人就土地转让事宜进行各种商务谈判,但谈判内容的最后决定权归属于甲方。
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3、合同期除非甲方明确表示放弃或有其他行为表明拒绝签约的,否则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促成其他第三方签订合同。
4、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转让土地项目的信息,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转让土地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如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6、乙方向甲方提供拟转让土地的图纸、拆迁安置户的拆迁安置情况(包括住户、商铺、写字间),需保证所有拆迁安置户全部按期搬离;保证土地达到挂牌条件;协助甲方对土地的摘牌。
7、保证甲方取得土地后房屋开发的容积率不低于
8、乙方在甲方与土地转让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土地转让合同,那么在甲方与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土地的转让手续搬离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土地转让单位的关系。“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土地使用权单位未签订书面的有关合同的,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五条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规划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0平方米;帮助甲方取得规划条件的.审核通过。
2、本项目居间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
3、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取得土地挂牌后日 内向乙方支付40万元整;在甲方取得全部土地的摘牌后 日内结清剩余40万元。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第六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 年 月 日前,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 诚信原则
1、在本合同委托期和有效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
2、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3、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九条 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甲方从应付乙方的居间报酬中,按居间报酬支付时间代为扣除8%的税费。甲方代扣税费后,乙方因收取居间报酬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
2、甲方与土地转让方对于合同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
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甲方经营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人): 江华县人民政府移民局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封 克 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住址: 丙方(保证人一): 黄峻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三方充分协商,依据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丙方委托,负责就江华县水口移民工程一事(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丙方参加该项目的公开招投标,向丙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若最终促成丙方中标并与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建筑工程合同,则视为乙方完成了委托事项。
二、甲方义务
2.1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场地、付款、邀标程序和编制相关资料;负责标书的编制。
2.2 甲方负责筹备所有资金、工程监管等各项要求。
2.3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丙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
2.4 如果居间成功,则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三、乙方的义务
3.1 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信息,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3.2 乙方在甲方参与招投标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3.3 丙方中标后,在丙方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该协调好甲方施工中非因丙方过错而发生的与建设单位之间经济纠纷,促进工程顺利进行。
3.4 该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后,乙方应该配合丙方共同追回工程余款。
四、丙方的义务
4.1 乙方对甲方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和义务追讨。
4.2 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全部或部分居间报酬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用等)时,丙方应无条件地向乙方立即支付债务人甲方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丙方与甲方、建设方的合同必须复印一份给乙方。
五、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5.1 本项目首期居间报酬为:丙方中标后十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居间报酬,按工程量提取1.5,第二次甲方拨款再付0.5%。
5.2 剩余居间报酬为:发包方与丙方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后,待工程结算未有增加工程再按比例提取。工程量以审计结果的工程量为准,剩余居间报酬为工程结算造价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丙方应随着项目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的进度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除首期居间报酬外)。丙方应该无条件从建设单位每次拨付工程款金额中抽付百分之一(1%)作为居间费付给乙方,并在建设单位拨款到施工单位后五日内必须转付到乙方账上。
5.3 丙方应将居间费支付至乙方以下指定账户:
乙方账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六、违约责任
6.1 依据5.1条,如丙方逾期支付首期居间报酬,则丙方应按逾期天数每天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10000)的违约金。
6.2 若乙方未按前述约定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应承担丙方及施工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合同终止
乙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本合同履行完毕时,本合同终止。
八、丙方保证责任
8.1 丙方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8.2 保证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居间费、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或仲裁费用)、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与实现债权有关的费用。
8.3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事项
10.1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10.2 本合同一式四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及丙方(保证人一)共同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
丙方(保证人一签字):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手机:
乙方(居间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手机: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依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玉皇山文化旅游景观园建设工程项目(北京延庆,以下称该工程项目),推荐给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转∕分包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
1.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与总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即视为乙方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甲方未签定分包合同以取得实质性施工权,则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义务
2.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开展与业主方和总承包方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分
包权。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的真实可靠(但涉及项目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建设资金是否到位等重要信息,在乙方促成双方见面沟通后,由甲方自行向总包方或业主方咨询,乙方对其完整性、真实性等不具进一步核实义务,不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促成甲方能够如约进场进行实质性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居间服务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间报酬。
2.3乙方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为甲方协调争取并达成施工合同后,乙方仍有义务协助甲方协调好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的关系(前提是甲方已经及时地履行了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足额支付了相应的居间报酬。且如需乙方出差,其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协调)。
2.4 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乙方具体开展的渠道、方式、人物、过程等细节,不必向甲方汇报沟通,不属于本合同履行之前提条件。
三、甲方义务
3.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所需要的各类资金的筹措,并做好签定合同前所需的手续准备。
3.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总包单位所签订的分包施工合同。甲方应认真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遇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均不影响甲方对第3.2和3.3条的执行,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不得索还:
3.3.1甲方将此工程予以转包、分包或与第三方公司∕个人合作的;
3.3.2因甲方技术、资金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的;
3.3.3因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工程质量等问题,被业主方或总包方 勒令停工、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的;
3.3.4其它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工程停工、中止。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 “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应当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时本合同立即生效。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服务费:
4.1本项目居间服务费为工程总造价的8 %(税后)作为酬金。甲方应无条件地按此标准,即项目签定的合同工程量 万元的 8 %计 万元(税后),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工程结算造价确认后,如因施工范围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最终结算价与原合同存有明显差异(上下超过±2%),最后一期居间服务报酬支付时可作相应调整,多还少补(但出现第3.3条之情形的,不予调整)。
4.2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在与业主方或总包方签订施工转∕分包合同后,甲方按照下表时间、数额要求分3次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税后,不需居间人开具任何发票)。
其中:①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均与业主方或总包方向甲方拨付工程款项同步。不论其款项性质(临建费、备料款、进度款等),在甲方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给乙方;
②每次付款时,如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报酬高于同批次业主方或总包方向甲方拨付的款项,其差额由甲方自行补足,不得以此为由拒付、延迟支付,否则按本合同第5.3条执行;
③每次支付具体帐号、方式等,由乙方指定,甲方无条件服从。
五、特别约定
5.1甲方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身、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甲方挂靠的公司、甲方绝对或相对控股的公司、甲方的股东或者甲方股东所投资的公司等。甲方承诺向乙方、业主方及总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是可查询、可验证的。
5.2在居间服务过程中,甲方为完成委托事项产生的居间费用,即使乙方最终未能完成居间服务,也由甲方自行独立承担。如果乙方居间成功,这费用也不从居间报酬中扣除。居间报酬如需纳税,由甲方承担,乙方所得居间报酬为税后的合法资金,拥有永久性支配和使用权。
5.3甲方取得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后,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自愿接受下列处治,并放弃一切抗辩和反诉权利;居间人可凭此合同依法冻结甲方公司的银行帐户及资金,采取停止工程施工等措施;本合同自动转为甲方公司欠居间人报酬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居间报酬并按该笔费用总额加收滞纳金(2‰∕日);按所欠居间报酬部分的二倍收取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4居间服务成功完成后,在工程建设期间,若业主方、总包方与甲方发生实施过程中一切执行纠纷或资金纠纷等,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
5.5本居间合同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其他相关义务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甲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或股东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
六、保密事项
6.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的财务信息、技术专利、经营信息等,也包括乙方对居间报酬的支配等。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书面协议约定的除外。
6.2保密期为五年。
七、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本工程项目由第三方获得,乙方未完成居间服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7.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7.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9.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之日起生效。
9.3本合同不得作任何修改,如其中一方合同有涂改、破损等,均以另一方完好的合同为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予以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附件
10.1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甲方公章予以确认。
10.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10.3授权委托书(如需)。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居间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省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弃渣运距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百万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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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个月内,应向乙方支付*元整;在正常施工的两个月内,应支付;剩余施工合同金额从正常施工的.第三个月开始,根据甲方每月取得的验工计价款,按%的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五日内全部结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差*等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 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工程居间合同范文篇四
委托方(承建方):
委托方(法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第四百二十四条、第四百二十六条、第四百二四七条之规定,经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业主单位:
3、工程内容:
4、工程价量:
二、委托方与业主正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含劳务承包合同,协议书等)之后,委托方同意支付居间人居间费用等,其居间费用按以上工程量总额 提取。居间费所有税费由委托方承担支付,支付方式按工程进度比例走。
三、居间人的居间费在委托方与业主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当日支付 .后续款支付方式按工程进度拨付比例按季度支付。(先期支付款项在居间费中扣除)
四、若居间从中促成委托方与业主方签订合同或协议成立,居间人的任务完成,委托方(承建方)签订施工合同后,在进场过程中,无论发生任何事故,如资金问题、安全问题等均与居间人无关。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其居间费用,如委托方在与相关方签约的前后变更人员或推荐其他人接手该项工程,委托方亦应按其约定履行支付居间费用。
五、如委托方不按时或不支付居间费给居间人(受托方),居间人(受托方)有权直接扣押和处理委托方(承建方)在施工现场所有设备,并且特此合同项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支付、委托方(承建方)放弃进行抗辨,另按每日5‰的费率赔偿。居间人(受托方)也有权委托业主方或总承包方(相关方)在委托方(承建方)承建项目的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内代扣给居间人(受托方)。
六、本合同与施工合同(含劳务承包合同,协议书等)同时履行,如委托方与总承包方未签订上述工程施工合同(含劳务承包合同、协议书等),本工程居间合同自然失效。本合同空格内手填写部份与其它部份与打印字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居间人只给委托方出据居间费用收条,不出据发票。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方、居间人各执二份,经双方负责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生效,居间费用支付完毕后失效。
委托方签字(盖章): 居间人(受托人)签字:
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地点:20xx年xx月xx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自有合法的工程承接资质,甲方委托乙方为该公司寻找工程项目;乙方亦获知了甲方的上述意愿,乙方愿意接受委托。 双方愿意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计划承接乙方接洽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甲方委托乙方为该公司承接的项目进行预审核,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合适的工程项目,并尽可能促成甲方以分包、总承包等合法方式进行工程项目承接,其受托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该公司的相关情况,但甲方书面确认为是商业秘密的除外。
2.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乙方应尽可能向甲方及时、真实地报告有项目发包意向的第三方的情况。
4.乙方在前期办理本受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将由甲方承担责任。
5.乙方仅为甲方和上述公司的居间方,不为甲方和上述公司签署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债权
债务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居间报酬与费用
1.若乙方促成有发包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承包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总额的百分之五(5%),即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作为乙方酬金,(该项目所产生的营业税由方承担,若该居间费所产生的所得税由甲方承担);该酬金包含其它相关居间、咨询、应酬费用。酬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或个人账户划账;
2.付款时间:甲方与第三方签订承包合同并收到首期工程预付款后,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三(3%),即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作为居间首期款,其余2%(合同总价)的居间费,根据发包方工程进度按比例分两次支付,所收款以收据为凭。
3.若乙方未能促成上述承包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其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其它相关必要费用(如出资方或乙方的差旅费、接待费、考察费、应酬费、咨询费及其它隐性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1.委托期限届满,约定目的未能实现而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将自动解除;
2.本合同约定目的已经实现,乙方收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酬金后,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本合同将自动解除;
3.委托期限届满之前,不论任何原因,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4.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约定目的不能实现的;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实际产生的费用(如出资方或乙方的差旅费、接待费、考察费、应酬费、咨询费及其它隐性费用),因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时支付相应费用,若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则视为违约行为,则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总额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乙方协助甲方签订合同后则视为已履行完居间义务。
第六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能力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相关手续均已办妥并真实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需有法人委托授权书),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甲方保证自有资质的真实性及合法性。
乙方:
1.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合法公民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它商业或企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担保业务有关或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快递、传真、E-mail、手机短信、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讯方式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或短信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通知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①.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合同签署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履行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
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印):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受人(甲方):
居间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有意向购买房屋事宜,经过初步协商,双方都认为有继续协商的必要和实际成交的可能,故起草并签署该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居间标的物
乙方将座落于上海市区路弄号室的房屋推荐给甲方:
(一)房屋权利人,房屋性质:,结构:;
(二)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实际可使用面积平方米,具体包含。
(三)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四)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五)出卖人(房屋出售方,下同)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由乙方在第六条中予以一一列明。
(六)该房屋内的户口情况;
(七)其他:;
乙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完全属实,且没有遗漏。
第二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该房屋的真实情况及出卖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介绍给甲方,并将与该房屋有关的重要事实如产权性质、产权有无争议、户口情况等在本协议中列明,重要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若在与出卖人谈判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本合同约定居间服务费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应积极努力的做好居间介绍,协调双方意见,尤其是房屋价格、房款支付方式及日期、登记过户时间、房屋交付、附属设施归属等,若因上述事实买卖双方未达成一致导致交易未完成,乙方无权收取任何费用。
3.乙方应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贷款、签订买卖合同、登记过户、产证办理、房屋交付等相关工作,待房屋产权转移至甲方名下,办理出产权证书,且完成房屋交付并办理完交付手续,即视为乙方居间完成。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自乙方完成所有居间义务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应付的所有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约定:
乙方居间服务费按照成交房屋合同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收取,在时由甲方向乙方预付,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约定的所有的居间服务和义务之日起三日内,该笔预付款始转为居间服务费,此前,该笔预付款的所有权仍为甲方所有。
2、居间未完成时预付款的退还:
在签订本协议后若买卖双方无法对买卖条件达成一致,或甲方因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不符合购买条件或非因甲方原因无法完成交易或合同无法履行完毕时,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告知后3天内将预付款全部返还给甲方,否则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诚信原则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如果甲方未通过乙方就该房屋而与出卖人私下自行成交,则甲方仍应按照第4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约定数额的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房屋交易相关事实
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将该房屋固定装修,维修基金,煤气初装费,有线初装费,随房附送给甲方。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中介方):
一、居间事项:
逸涛半岛三期嘉苑别墅工程的其中217栋别墅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工程施工总分包权。
二、居间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
应当按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依法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并顺利的按施工总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约定的内容开工后,收到工程进度款时本合同才生效,反之则无效自动终止该合同。合同生效后甲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费:
1、当乙方协助甲方取得该工程施工总分包权,甲方愿意支付乙方人民币捌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2、付款方式:
1)、该居间费在甲方第二次收到工程进度款时,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人民币贰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2)、该居间费在甲方第三次收到工程进度款时,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人民币贰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3)、该居间费在甲方第四次收到工程进度款时,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人民币贰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4)、该居间费在甲方第五次收到工程进度款时,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人民币贰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三、甲方责任和承诺:
本居间合同生效后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的其他相关承诺和居间不相抵触,独立执行,是甲方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致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因公司股权或法人等变更影响,始终有效。
乙方促成甲方与该幅土地使用权所有者谈判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不得私自或另行委托其它代理人、居间方与乙方介绍的该工程发包人进行工程承包相关事项;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视为乙方完成代理委托,甲方同意无条件支付乙方中介费人民币捌拾万元正(税后),作为对乙方的补偿;并同意对此补偿费放弃所有法律权利及话语权。如是次乙方为甲方介绍的施工总分包合同不成功,在半年之内,甲方同意不接触由乙方介绍的该工程发包人(广州南沙建安);如有任何接触该工程施工,皆视为乙方的中介行为成功论,甲方同意无条件支付乙方中介费人民币捌拾万元正(税后),作为对乙方的补偿;并同意对此补偿费放弃所有法律权利及话语权。
四、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有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甲方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身、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甲方绝对或相对控股的公司、甲方的股东或者甲方股东所投资的公司等。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居间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委托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负责就 项目(以下简称“该工程项目”),向乙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引荐乙方和该项目的招标单位洽谈,协助乙方投标,并最终促成乙方与招标单位签订该。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 乙方与招标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仅为乙方提供的信息,或为乙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居间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 项目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金额的39;5%。
2、居间成功后,乙方应在收到
第一笔工程预付款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的50%,并在收到
第二笔工程预付款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50%居间报酬。
3、乙方应以 的方式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活动费用的承担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甲方为完成委托事项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 作为居间活动费用。居间人促成施工合同签订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并从居间报酬中扣除;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甲方有权不向乙方返还居间活动费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并保证其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2、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要求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及居间活动费用。
3、居间成功的,则由乙方全面履行和招标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乙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利益和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经营信息、生产信息、技术信息、财务信息等。
2、双方不得以其在签订居间合同或实施居间行为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实施对另一方不利的任何行为,否则因前述不利行为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要求不利行为的实施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居间事项完成的、居间事项已无法完成的、居间事项的完成已无意义的或居间期限届满的,本合同终止。
3、因不可抗力等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本合同终止。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2、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或居间活动费用的,乙方应当按日以逾期未付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相关的违约金。
3、乙方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的施工合同金额,否则须按施工合同实际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生效后,任意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在前述违约金支付完成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九、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应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贴息方企业(甲方):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居间方代表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之规定,乙方(居间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促成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手工填写,甲方视为接受、同意并合法。以下均同)合作的银行与保险公司就协议存款合同的成立。如果甲方合作银行接受并与之订立协议存款合同的,甲方应当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如果与甲方合作的银行没有在乙方提供的保险公司和资金方订立合同,无需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第二条 居间期限:
乙方提供的保险公司和资金方居间服务长期有效,甲方合作银行或其他指定银行的分阶段和分次数协议存款,都视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甲方在与保险公司和资金方联系时,不得越过乙方直接联系,除非有乙方出具的书面同意函。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就乙方提供的保险公司和资金方不得与任何人或单位再次签署本次协议存款的居间合同。随着本合同约定的继续进行的阶段一直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期限:
甲方根据其与合作银行在本居间期限内订立的协议存款_______亿元人民币合同,居间费用为存款额度的 %(税后),合计应该支付给居间方的居间报酬为_______万人民币。在该合同规定的.居间期限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甲方应当在保险公司协议存款资金到达甲方合作银行当日,按照到款资金同比例支付居间方报酬。
第四条 居间报酬的支付方式:
甲方在存款协议签订后,保险公司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协议存款全部额度,甲方应按当日实际存款数目同比例同台交割的方式支付居间费用。
甲方以现金转账形式分别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转账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在该合同签订的居间期限内有规避合同行为或者不在合同规定的支付时间内进行支付行为等违约行为,则应当向乙方(居间方)支付实际应当支付的金额外,再加上每天5%的违约赔偿金额,同样要以现金方式按应缴金额比例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同时乙方有权通过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通知甲方合作银行终止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之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时生效执行。
第八条 本居间合同与对应的协议存款合同支付居间方报酬到位情况。本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 本合同因主合同(指协议存款合同)不成立,甲、乙(居间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上述条款都是双方意愿真实表示,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方各执两份,各方签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甲(出租方):
居 间 方:
委托人乙(承租方):
依据我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网络店铺租赁合同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提供居间网络店铺的情况)
委托人甲的网络店铺具体情况如下:
店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店铺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员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创建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情况(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网络店铺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二条 (租赁费用与租赁期间)
(一)租赁期间
委托人甲、乙共同商定,网络店铺的租赁期间为 个月,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需延长租赁期间,双方应当提前____日重新签订书面合同。
(二)租赁费用
委托人甲、乙共同商定,店铺的租赁费用采用下列第( )种支付方式:
1、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租赁费用;
2、先付后用,付___押一。
委托人甲收款后,应提供给委托人乙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人甲的权利义务
1、委托人甲对所提供店铺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帐号、密码、身份资料等信息及资料)保证其真实性,且来源合法;
2、委托人甲在租赁期间不得使用、修改会员帐号及密码,也不得有转移帐号内资金的行为;
3、委托人甲在租赁期间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利用店铺出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委托人乙的正常交易活动;
4、租赁期间,委托人甲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店铺,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店铺所有人与委托人乙继续有效;
5、租赁期间,委托人甲出售店铺,须在2个月前书面通知委托人乙;
6、租赁期满,委托人甲在办好交接手续时应当退还委托人交纳的押金。
(二)委托人乙的权利义务
1、委托人乙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以及本人电子照片(800600像素);
2、委托人乙在租赁期间内不得违反店铺所在网络平台规则;
3、委托人乙在租赁期间内不得转租、转借承租店铺;
4、租赁期间,委托人甲出售店铺,委托人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5、租赁期满,委托人乙必须及时向委托人甲移交店铺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帐号密码等资料;
6、租赁期满,委托人乙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7、租赁期满,委托人乙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租赁期间所掌握的店铺资料或客户资源)影响店铺的后续经营。
第四条 (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
三方商定,因本合同已经包括了网络店铺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故不再另行签订网络店铺租赁合同。委托人甲、乙同意,居间方促成本合同成立,等同于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网络店铺租赁合同,并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佣金:
(一)居间方促成本合同成立的,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
1、按该网络店铺______________(月租金计)_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促成本合同成立的,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
1、按该网络店铺______________(月租金计)_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二)本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甲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委托人乙有权解除合同:
1、委托人甲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第
(一)款第1项之约定;
2、委托人甲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第
(一)款第2项之约定;
3、委托人甲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第
(一)款第3项之约定。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甲有权解除合同:
1、委托人乙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第
(二)款第1项之约定;
2、委托人乙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第
(二)款第2项之约定;
3、委托人乙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第
(二)款第3项之约定;
4、委托人拖欠租赁费用累计2个月以上(含2个月)。
(四)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四)甲、乙双方商定,如发生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情形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守约方无法证明实际损失多大,双方同意直接推定守约方的经济损失为押金数额,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间,店铺每获得一个差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店铺每获得一个中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元。前述两项违约金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押金数额的两倍。
(六)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间,店铺如因违规导致被处罚,由乙方承担以下责任:
1、如店铺被永久封号,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六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2、如店铺被屏蔽,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3、如店铺被限制发布商品,或者被限制发送站内信,或者被限制社区功能,或者被公示警告,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半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七)甲、乙双方商定,如发生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第
(二)、
(三)款约定情形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守约方无法证明实际损失多大,则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如委托人甲为违约方,必须双倍退还已收的押金与已收但未使用的租赁费用;
2、如委托人乙为违约方,委托人甲有权不退已收的押金与已收的租赁费用。
(八)本合同不同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如发生冲突,则以较重者为准。
第七条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申请仲裁;
2、向居间方住所地人民(____市____区人民)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补充条款(如无,请直接删掉本条)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上海X有限公司
居间方(乙方): (身份证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就委托乙方居间促成位于上海市之股权收购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拟出售位于上海市资产,现特委托乙方作为居间人促成该资产权属的成功交易,交易方式为资产所属企业上海X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第二条 资产概况:
(1)资产名称:
(2)资产四至:东至江宁路,南至昌平路,西至陕西北路,北至海防路;
(3)资产占地总面积㎡,建筑面积为㎡(容积率: ),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商业办公综合用地。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做好促成该资产出售事宜的相关配合工作,包括配合甲方收集、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信息、资信证明以及应由资产受让方提供的各种文件、信息及甲方出售该项资产所需的各种文件等。
2、甲方应配合乙方收集提供出售该项资产所需的各种文件、资料、信息。
3、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并且甲方保证给予乙方的居间费用不被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所知悉。
4、甲方承诺一旦该资产的`正式转让合同签订,并按照正式转让合同实际收到合同首期款项后,甲方即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居间报酬的义务。
5、乙方应积极认真地把甲方介绍给资产买方,并及时沟通情况。尽力促成该资产的成功交易。
6、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委托方与出让方签署合同以后,无论资产转让协议各方是否再变更、终止合同,委托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第四条 居间报酬、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1、凡是甲方、甲方的关联公司与乙方所引入资产受让人签订正式的股权资产转让合同,即视为乙方已经按约完成居间服务。
2、双方经协商确定,该项居间服务的居间方报酬为:甲方与资产受让方合同最终交易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计取,居间报酬合同税费由居间人承担。
3、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在甲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资产股权转让合同,并在甲方收到转让合同首期款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额乙方居间报酬。
4、甲方将居间报酬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由该帐户所有公司乙方向在收取款项前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真实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具体帐户在居间报酬支付前,乙方书面告知甲方。
第五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居间成功后,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居间报酬,则甲方除应履行支付该居间报酬外,还应从逾期之日起就延迟支付金额按每日千分之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委托方甲方与受让方签订该资产的正式转让合同后,需同时告知居间方乙方。如委托方甲方未告知居间方乙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资产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及构成委托方甲方与受让方双方实际交易合同的,居间方乙方均有权利依照本协议获取居间报酬。
3、乙方对本合同履行期间获知的甲方公司商业秘密、甲方与资产受让方签订的合同内容等均负有保密义务,若乙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赔偿。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七条 其他约定条款
1、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如果委托方与居间方所提供的出让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即使本合同委托期满后壹年以内,委托方在没有书面告知居间方之前,不应与该出让方进行单方面协商并签订任何转让协议、服务协议、合作协议,否则视为乙方完成了居间工作。
2、有效期内,居间方乙方未能促成委托方甲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委托方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居间方乙方任何费用。
3、正式股权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居间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不影响委托方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居间方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4、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两份,委托方一份,居间方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居间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房屋承租居间合同书样本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或者(大写)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元。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居间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鉴(公)证意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沅江市水立方大酒店室内装修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参加该项目一标或分期多标的装饰工作,向甲方提供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进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建设单位就该工程项目的任一工程标段签订了专业 承包施工合同。
二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招标信息及文件,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正常施工。
3,乙方在甲方参与洽谈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谈判工作、若居间成功,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提供甲方作为投标人证明其具备承担该工程项目的能力,及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规定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与相关资料,负责合同的起草。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负责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与乙方无关,甲方应在施工过程中保证质量,进度,并得到建设单位的签字认可。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支付金额的 8% 1天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4,甲方须自行承担在投标过程中有关履约保证金,标书制作,联终运作等全部费用。
四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方应按该工程项目一标或多标合同与建设单位竣工结算总金额的6%支付居间费用。
2,居间成功后,施工队进场后十日支付合同款的40 %居间费用,其余随建设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按60 %比例支付居间费用,在甲方施工完工7天内,应全部支付完合同居间费用,余下合同款外,待甲方与建设方结算完后一次性支付完。
3,甲方以现金支付居间费用。
五 居间费用。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甲方付去的劳务费用。
六 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作出不利对方的任何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 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
2,居间成功后,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由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 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合同争议,协议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 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见附件),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用途:▁▁▁▁▁▁▁▁▁▁;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
▁▁▁▁▁▁▁▁▁▁▁▁▁▁▁▁▁▁▁▁▁▁▁▁▁▁▁▁。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房屋基本情况一览表
房屋所有人:▁▁▁▁▁▁▁▁▁▁▁▁▁▁▁▁▁▁▁▁▁▁▁▁▁▁▁▁
房屋坐落:▁▁▁▁▁▁▁▁▁▁▁▁▁▁▁▁▁▁▁▁▁▁▁▁▁▁▁▁▁产权证号(其他权属证明):▁▁▁▁▁▁▁▁▁▁▁▁▁▁▁▁▁▁▁▁▁▁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该楼房总层数:▁▁▁▁▁▁;本套房屋层数:▁▁▁▁▁▁▁朝向:▁▁▁
户型: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
月租金标准:▁▁▁▁▁▁▁▁大致租期▁▁▁▁▁▁▁▁
装修情况: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具体为:▁▁▁▁▁▁▁▁▁▁▁▁▁▁▁▁▁▁▁▁▁▁▁▁▁▁▁▁▁▁▁▁▁▁▁▁▁▁▁▁▁▁▁▁
有线电视接口□;防盗门□;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空调□;上下水□
家具清单:▁▁▁▁▁▁▁▁▁▁▁▁▁▁▁▁▁▁▁▁▁▁▁▁▁▁▁▁▁▁▁▁▁▁▁▁▁▁▁▁▁▁▁▁▁▁▁▁▁▁▁▁▁▁▁▁▁▁▁▁▁▁▁▁▁▁▁▁▁▁▁▁▁▁▁▁▁▁▁▁▁▁▁▁▁▁▁▁▁▁▁▁▁▁▁▁▁▁▁▁
电器清单;▁▁▁▁▁▁▁▁▁▁▁▁▁▁▁▁▁▁▁▁▁▁▁▁▁▁▁▁▁▁北京市房屋出租居间合同▁▁▁▁▁▁▁▁▁▁▁▁▁▁▁▁▁▁▁▁▁▁▁▁▁▁▁▁▁▁▁▁▁▁▁▁▁▁▁▁▁▁▁▁▁▁▁▁▁▁▁▁▁▁▁▁▁▁▁▁▁▁▁▁▁▁▁▁▁▁
其他:▁▁▁▁▁▁▁▁▁▁▁▁▁▁▁▁▁▁▁▁▁▁▁▁▁▁▁▁▁▁▁▁▁▁▁▁▁▁▁▁▁▁▁▁▁▁▁▁▁▁▁▁▁▁▁▁▁▁▁▁▁▁▁▁▁▁▁▁▁▁▁▁▁▁▁▁▁▁▁▁▁▁▁▁▁▁▁▁▁▁▁▁▁▁▁▁▁▁▁▁▁▁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见附件),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用途: ;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 。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 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 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 。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 %(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 。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的,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的,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两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哈市____区____街/路____小区____栋/座____单元____楼____门,面积____的房产一处出租给乙方,甲方保证对该房屋合法所有,并具有出租的权利,乙方已了解甲方房屋情况并认可甲方幸有所有权和出租的权利。
第二条:该房屋的的租赁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条: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共计租金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该房屋的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个月房租,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五条:合同交付房屋前,一切费用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租期内该房屋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如因正常损耗的维修义务由出租方承担,否则合同期后应等价赔偿。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卖方):
乙方(居间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柴油交易居间合同:
一、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方(居间方)受甲方(委托方/卖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卖方 (以下简称丙方)达成柴油购销合同的成立;
2、甲方与丙方订立柴油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3、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洽谈中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协议后与丙方订立合同且达成交易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4、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协议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需要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继续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终止;
5、本合同中提及的柴油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的柴油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柴油购销合同”字样;
6、甲方与丙方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协助甲方与丙方双方协商约定;
7、乙方不对甲方与丙方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担保,甲方应严格执行与丙方所签订的合同;
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一年;
2、合约期满前一个月甲方与乙方均无终止此合同意向时,本合同自动生效一年,有效期持续保持一年,其后亦同;
3、若甲乙中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本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1、首次居间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甲方根据其与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购销合同税后实际应支付给乙方居间费用(税后)RMB 元/吨,总额为(税后)RMB 万元,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准;
2、支付时间:甲方在每批柴油检验合格且提油后的四十八小时内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银行法定休息日除外),逾期二十四小时支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系数为:总佣金的5‰/天(但总金额不超过RMB 万元 );
3、支付方式:一次性、现金支付(也可用转账)
4、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双方购销合同的成立,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居间费用;
5、如丙方未能履约向甲方提供柴油,则甲方无需支付条款中相应的居间费用;
三、保密内容
甲方对于支付乙方居间报酬的相关事宜以及居间报酬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等要给予完全的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四、责任条款:
1、甲方作为居间费用支付人保证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居间费用,并确认以不可撤销的承诺在本合同的约定下支付此居间费用;
2、支付居间费用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将以双方同意的方式执行。本居间费用保护责任将从合同开始或执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内保持有效性。
3、甲方与丙方后续签订的交易合同应该给付乙方的居间费用,由甲乙双方再行商定,但不得低于首次RMB 元/吨(税后)。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有延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间合同之居间费用总额5‰/天标准的违约责任金(但总金额不超过RMB 万元)。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继续供货,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因丙方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
2、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均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3、甲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同前)所获得的由乙方提供的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乙方商业机密,一旦甲方泄露,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RMB 万元,另乙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不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纠纷由本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
七、合约生效
本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并附甲方与丙方签定的合同复印件后方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电话: 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盖章:
日期: 地址: 电话: 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开户银行: 账号: 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