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场地使用协议(精选11篇)

商场场地使用协议(通用3篇)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及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

7.2出现下列情形时,视为乙方严重违反商场管理规定:

(1)每周推迟或提前结束营业3次的;当月累计推迟或提前结束营业超过6次的;每周停止营业2次的;当月累计停止营业超过4次的;

(2)违反本协议对摆放区域的使用约定的;

(3)超过允许摆放面积、超用途使用摆放区域的;

(4)乙方将摆放区域全部或部分提供给第三人使用的;

(5)本协议有其他约定的。

乙方出现上述情形时,甲方将向乙方出具《违规经营告知书》,乙方未在《违规经营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或者累计出现2次违规情形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收回乙方所使用的摆放场地使用权。所交费用不予以退还。本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乙方时解除,乙方有异议的,异议期为7日。

7.3摆放场地使用权收回后,乙方须在2日内将场地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或按现状返还甲方,恢复原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期限届满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导致甲方收回摆放场地使用权的,乙方拒不返还的,甲方或物业公司可以采取移走乙方物品的方式阻止其继续占用,因此产生的费用及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7.4乙方逾期返还摆放区域的,应按每天人民币    元/m2的标准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返还期间的占有使用费,并承担此期间物业服务费、商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等。

7.5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赔偿甲方产生的损失,甲方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行政处罚、甲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为索赔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等全部费用。

第三条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满一月为一期。

第八条其他

8.1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8.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一方按照下列通讯地址向对方发出的各类书面文件,以快递形式寄出的,寄出5日后视为收到;以邮件、电话、传真、短信、QQ、微信形式发出的,发出当天视为收到;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工作人员签收视为收到。当下列联络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按本协议地址发出的书面文件,一经发出即视为已收到,由此产生的损失变更方自行承担。甲乙双方如因协议产生争议提起诉讼的,下列通讯地址亦可作为法院司法文书送达地址。

甲方

邮寄地址:        。

邮箱:       。

QQ/

乙方

邮寄地址:        。

邮箱:       。

QQ/

特别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认真阅读并充分了解所有条款含义,并按乙方要求对所有条款予以了说明;乙方确认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前,已经充分阅读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知晓所有条款的含义并愿意自觉履行。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代理人:

乙方:

代理人:

商场场地使用协议 篇4

商场场地使用协议

甲方(出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六条对摆放区域的使用要求

6.1乙方在摆放区域内不得设置广告牌、广告位或其他设施,不得对摆放区域进行装修、添附。

6.2乙方在使用租赁场地的过程中,应遵守甲方及物业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物业公司公布的或向乙方不定时发出的管理规则、守则、指引及与管理有关的各项通知等。

6.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做好扰民防范工作,不能影响周边居民及其他租户的正常生活经营,出现投诉应服从甲方及物业公司的协调管理。

6.4乙方应当负责外摆区域卫生、及时清理各类生产垃圾,每日结束营业后须将垃圾集中投放至指定垃圾收集处;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消除消防及其它安全隐患,不能占用消防通道,注意保护甲乙方顾客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因乙方原因对上述人员造成的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6.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区域的用途,不得将区域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与他人交换使用、允许他人以乙方名义使用本合同租赁区域或者将租赁区域及基于该租赁区域的经营项目向第三人承包、分包、联营、入股、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让与第三人经营等。

第一条租赁区域情况

甲方提供位于:    号的场地给乙方使用,具体区域的大小和位置由甲方划分。

第五条物业服务

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租期内,乙方外摆区域由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乙方使用区域产生的水电费、卫生或垃圾清运费,乙方应按时按实际发生额向代收代缴单位缴纳。因乙方不按规定缴纳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按照拖欠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条相关费用

4.1费用收缴:

场地使用费:        ,乙方使用摆放区域产生的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2其他费用:人民币(大写)       (¥   元)

4.3支付方式:               。

4.4履约保证金

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履约保证金,待乙方按约定交还场地后无息退还。乙方使用租赁场地期间如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物业管理规定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

商场场地使用协议 篇9

出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闲置空场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详见双方核对的图纸)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自_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_______年

2、免租期为自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月__日。

3、甲方须于___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的使用权。

第三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四条 租金

租金第一年至第四年元每亩),第五年开始每年按年租金的10%递增直至合同期结束。租金实行半年支付制,以现金为租金支付方式;每期支付__个月的租金,本协议生效后乙方须于_________年月 日前先付_________元的租金,自第_个月开始支付第_________期租金,以此类推。

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第五条 保证金

是否收取保证金由双方协商约定。

第六条 保险

1、是否对租用场地投保由双方协商约定。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其他。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租赁期间因场地使用产生的所有税费。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6、乙方在租用场地内自行建造的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及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可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7、乙方可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自行规划租用场地并可以在租用场地内建设自用临时建筑。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进行违法经营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2)逾期__六十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

(3)违反协议其他有关约定的。

(4)其他。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交付场地,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三十天内仍未交付的。

(2)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严重影响乙方致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及利息。

第十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水电等费用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费用1%的违约金。

3、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场地,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_一千元,累计不超过_2个月的租金。

4、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十五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5、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十五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作为对甲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甲方可以不予补偿。

6、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2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_60__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场地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7、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因政府规划等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收租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场地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场地内乙方自建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

2、乙方对租赁场地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场地,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场地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场地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三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1、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_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三十______日内将己方物品搬出租赁场地,乙方逾期___三十______日拒不搬出己方物品的视为乙方放弃对该物的所有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滞留于租赁场地的乙方物品。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对租赁场地进行改造增加的添附物可与甲方协商作价处理。如双方无法达成合议则由乙方在交还租赁场地前自行拆除添附物,甲方不予补偿,因拆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选择适用)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选择适用)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选择适用)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选择适用)

第十五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十五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三十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乌鲁木齐市沙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租赁期限内场地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权利不受影响。

2、在租赁期限内因场地本身问题造成乙方或者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侵权责任。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_________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_________份。

甲方(章):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商场场地使用协议 篇10

展场经营单位(下称“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展场单位(下称“乙方”):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主体

1.1 甲方系依法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展览场地租赁经营权的法人。

1.2 乙方系本合同约定的展会的主办单位。

第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生效。对依法需经政府部门审查的展会,本合同应自展会取得政府部门审查批准后生效。

第三条 租赁场地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于________,总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的场地(下称“租赁场地”),用于乙方举办________(展会全称)。

第四条 租赁期限

4.1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天。

其中:进场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展览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撤离场地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2乙方每日使用租赁场地的时间为上午_________至下午_________。乙方和参展商可以在前述时间之前_________小时内进入展馆,在前述时间之后_________小时内撤离展馆。

4.3乙方需在上述时间之外使用租赁场地,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超时使用租赁场地的,应向甲方支付超时使用费用。双方应就具体使用与收费标准协商约定,并作为合同附件。

第五条 展览服务

5.1 租赁期间双方可就以下方面选择约定租赁费用范围内基本服务:

1)照明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清洁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验证检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安保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监控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咨询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上述基本服务之外的服务或向甲方租赁各项设备,应与甲方协商,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费用,具体内容和收费标准应列明清单,作为合同附件。

第六条 租赁费用

6.1 租金的计算如下:

场地类型

租金/平方米/天

面积(平方米) 天数 共计

展览室内场地

人民币/平方米/天或美元/平方米/天

人民币或美元

展览室外场地

人民币/平方米/天或美元/平方米/天

人民币或美元 总计

人民币或美元

6.2 如果租赁场地实际使用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则租金根据实际使用的总面积作相应的调整。结算方式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6.3 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

支付日期

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天内

年月日(进场日期前天)

年月日(进场日期前天)

展场租费比例

应付款人民币或美元

人民币或美元

人民币或美元

人民币或美元

6.4 所有支付款项汇至如下帐户:

以人民币支付: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美元支付:(按支付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swiftco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5对依法须经政府部门审查的展会因无法获得政府部门批准导致本合同无法生效的,乙方应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按照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补偿金。甲方在扣除补偿金后如有剩余租金,应返还乙方。

解除合同时间

补偿金

租赁期限前 个月以上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 个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 个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 个月

已付租金的 %

第七条 场地、设施使用

7.1 乙方应在租赁期开始前_________天向甲方提供经双方共同选择约定的下列文件:

1)一式_________份的设计平面图,该平面图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电力及照明的用量,每个区域容量的布置图及分布供应点位置;

b.电话位置分布图;

c.用水区域或用水点;

d.压缩空气的要求和位置;

e.卫星电视/internet设置图;

f.甲方展馆内部及其周围红线范围内的其他布置设计。

2)一份与展览有关的活动的时间表,包括展览会、开幕仪式、进馆、撤馆、货运以及设备使用等的时间。

3)一份参展企业名录和工作人员数,并请注明国内和国外参展商。

4)一份使用公共设施的内容,包括设备、家具、礼仪设施、贵宾室和其他服务。

5)货运单位和装修单位名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6)所有参展的展品清单,特别需要注明的是有关大型设备、大电流操作的展品及会产生震动、噪声的展品清单。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为展览进行搭建、安装、拆卸、运输及善后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进行上述活动时不得影响其他承租人、展览者在公共区域的活动。

7.3乙方不得变动或修改甲方的展馆的布局、建筑结构和基础设施,或对其他影响上述事项的任何部分进行变动或修改。在租赁场地的租赁期限内,乙方如需在甲方展馆内的柱子、墙面或廊道等建筑物上进行装修、设计或张贴,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许可。

7.4 租赁期间,双方应保持租赁场地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和畅通。乙方负责对其自身财产进行保管。

7.5 甲方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场地中没有租借给乙方的场地,但不得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场地。

7.6 乙方对租赁期限内由乙方造成的对租赁场地、设施和公共区域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7.7 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展览同期举办,登记大厅、广告阵地、货运通道等公共区域将由有关各方根据实际的租赁场地按比例共享。

第八条 保证与承诺

8.1 甲方保证与承诺:

1)确保乙方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租赁场地。

2)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3)在甲方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租赁场地时,保证进入人员持有甲方出具的现行有效证件,并在进入前向乙方出示。

4)协调乙方与同期举办的其他展览单位之间对公共区域的使用。

5)配合乙方或有关部门维护展会秩序。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乙方保证与承诺:

1)在租赁期前_________天取得举办展会所需的工商、消防、治安等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交甲方备案。

2)在进场日期前_________天向甲方提供_________份展位平面图。

3)不阻碍甲方人员因工作需要持有甲方现行有效证件进入乙方租赁场地。

4)租赁期限届满,在撤离场地日期内将租赁场地恢复原状,返还向甲方租赁的物品并使其保持租赁前的状况。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在甲方建筑物内进行广告发布。发布广告如果涉及需要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则负责申请办理相关审批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不能获得政府部门批准而导致展览无法如期举办,则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6)对乙方雇员或其参展者在租赁期内对甲方实施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责任保证

9.1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参展商之间的争议。在乙方与参展商发生争议,且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争议双方可共同提请甲方出面进行调解。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主持调解。调解期间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愿继续接受调解,甲方应立即终止调解。甲方的调解非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调解不成的,调解中任何一方的承诺与保证均不作为确认争议事实的证据。在调解中,甲方应维护展会秩序,乙方应配合甲方维护展会秩序。

9.2乙方应于租赁期开始前三十天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租金总额的30%向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支付责任保证金,以保证乙方在与参展商发生争议并出现下列情况时承担相应责任:

1)争议双方经和解达成协议,乙方承诺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2)经审判或仲裁机关调解,争议双方达成调解,乙方承诺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审判或仲裁机关对争议作出终审或终局裁决,乙方被裁决构成对参展商合法权益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3 乙方在支付责任保证金后三天内应向甲方提供责任保证付款凭证。

第十条 知识产权

乙方为推动其展览进行对甲方名称、商标和标识的使用,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保留追究乙方侵权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条 保险

11.1 乙方应在进场日期之前向保险公司投保展馆建筑物责任险、工作人员责任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将甲方列为受益人之一,并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复印件。

11.2 保险公司的理赔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方有下述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12.4条向甲方主张违约金:

1)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租赁场地,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2)未按本合同第5.1条提供基本服务,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3)未按本合同8.1(5)条维护展会秩序,致使展会因秩序混乱而无法继续进行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 乙方未按期支付到期租金,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付至实际付款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12.3 乙方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12.4条向乙方主张违约金:

1)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场地租金、设备租赁、额外服务及超时场地使用等各项应付费用,经甲方催告后______天内仍未支付的;

2)国际性展会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变更展题,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3)未按8.2(1)条规定向甲方提供办展所需的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4)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或标识,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5)未按本合同9.2条支付责任保证金,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4 本合同12.1、12.3条规定的违约金列明如下:

违约行为发生时间

违约金

租赁期限前 个月以上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 个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 个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 个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租赁期届满

已付租金的 %

以上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就超额部分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2.5守约方根据12.1、12.3条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在违约行为发生后_________天内书面通知违约方,否则视为守约方放弃合同解除权,但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和赔偿责任。

12.6甲方违约的,应在收到乙方解除本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返还乙方已付租金,并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的,甲方应在乙方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已扣除乙方应付违约金后的剩余租金返还乙方。

12.7 除本合同12.1、12.3条约定外的其他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变更与解除

13.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与解除。

13.2 国际性展会变更展题,须取得政府审批机关的批准,并向甲方提供。

13.3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方应提前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相对方应于收到通知后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变更或解除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反本条规定提出协商变更或解除的,相对方有权拒绝。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于一方向另一方书面提出请求后立即举行。如在提出请求后三十天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5.1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发生了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

15.2 本合同15.1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以下范围:

1)自然原因引起的事件,如地震、洪水、飓风、寒流、火山爆发、大雪、火灾、冰灾、暴风雨等;

2)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封锁等。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3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通报不可抗力详尽情况,提交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程度的官方证明文件。相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不可抗力发生方,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不可抗力发生方对合同的处理意见

15.4 在展会尚未开始前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应当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费用应当返还,双方均不承担对方的损失赔偿。

15.5 展会进行中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应当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费用应当按_________返还,双方均不承担对方的损失赔偿。

15.6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需迟延履行的,双方应对迟延履行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双方对迟延履行无法达成一致,应按15.4、15.5条规定解决。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及其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第十七条 附件及效力

双方同意作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是本合同重要且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时生效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信息披露

甲方可以网页等形式对外公布本合同约定的展览会名称、馆号和展览日期等相关信息。乙方若调整展会名称、展览日期等内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对外公布的展会名称、展览日期与乙方调整后的不一致,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保密

双方对基于本合同获取的相对方的办展资料、客户资源等商业信息均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非相对方书面同意,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该等信息。

第二十条 通知

本合同规定和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联络均应按照收件的一方于本合同确定之地址或传真发出。上述联络如直接交付(包括通过邮件递送公司递交),则在交付时视为收讫;如通过传真发出,则在传真发出即时视为收讫,但必须有收件人随后的书面确认为证;如通过预付邮资的挂号邮件寄出,则寄出七天后视为收讫。

第二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或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该区域仅作为摆放场地使用,可以售卖的物品包括               。使用过程中,乙方不可随意改变其用途和售卖内容。

2.2乙方所使用摆放场地仅允许经营便携类商品,摆放区域内禁止搭建任何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或者临时性的、永久性的建筑,禁止在摆放场地范围内或周边私自摆放桌椅或其它休息设施用于食客就餐。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拆除、恢复原状,乙方拒绝配合整改的,甲方有权收回摆放场地使用权,并自行委托第三人拆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禁止在摆放场地前方、摆放场地附近、商场出入口或其它地方放置各类广告立牌、展架等设施设备。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拆除、恢复原状,乙方拒绝配合整改的,甲方有权收回摆放场地使用权,并自行委托第三人拆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4摆放区域营业时间为每天       至       。乙方负责摆放区域的安全、卫生、消防责任,遵守商场管理规定。

2.5甲方可以根据经营状况随时宣布摆放区域使用到期,收回摆放区域使用权,甲方不因此向乙方承担任何补偿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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