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安全协议书(通用3篇)
各位家长:
大家好!
为了帮助您的孩子顺利完成寒假作业,根据___________规划方案,经___________研究决定,集中对___________年级共计招生_____名学生,编为_____个辅导班,选聘辅导教师,为他们提供无差别的寒假作业课业辅导,使他们度过一个有益、充实而安全的假期。为保证在辅导期间孩子的人身财产安全,特要生和家长明确以下要求。
一、辅导时间安排
1.辅导分为两个阶段,每阶段连续辅导_____天,中间休息_____天,到__________结束。
2.作息时间:上午_____到校,中午_____放学;下午_____到校,下午_____结束并打扫卫生,_____放学。
二、学生辅导期间安全协议
1.家长要时刻教育学生提高警惕,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杜绝一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有效地保护自己。
2.家长要教育孩子不携带剧毒、易燃、易爆、尖锐利器及其它危险品进入辅导班。
3.家长要监督孩子按时上学和回家,有事或有病时一定要由家长写请假条(或由家长亲自打电话说明原因),并保证孩子不在路上逗留、不追爬车辆,不去有危险的地方玩耍。如果您的孩子在辅导期间有1天旷课或3次以上迟到行为,则取消辅导资格。
4.对于及路途较远的学生,家长应该全程、亲自、按时接送孩子上学、回家,以免孩子在上学或放学路上发生意外;其他孩子家长应该教育自己的孩子与参加辅导的邻近的孩子一起结伴而行。
5.学生在辅导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伤害人承担相应责任;他人故意侵害学生的,由侵害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学生在辅导班外的安全(包括未到班时)由学生自己和家长负责。
6.辅导期间,原则上谢绝家长来访。辅导期间有事请假,必须由家长亲自或电话请假,如果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带离,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辅导班概不负责。
7.协议有效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8.其它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生签字:__________(同意)
家长签字:__________(同意)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大学生安全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院团委XX年工作计划,今年院团委将继续开展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三方经充分协商,就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中的安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三方应共同遵守日照职业技术学院XX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甲方做好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组织协调和安全教育工作.
三,丙方应协助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患方案.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和丙方开展的安全教育.
四,乙方在实践过程中应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溺水,防意外事故等,若因乙方不慎而危及人身安全,产生一切后果应有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以上条例经双方协议签字之日起,即可执行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丙方: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大学生安全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
乙方:
使用项目:使用时间:
使用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
为保障乙方便捷地开展学生活动,甲方向乙方提供大学生活动中心的使用权,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签署并遵守以下协议.
甲方:
1.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商议时间准时到位.
2.中心工作人员使用设备,用电时需小心谨慎,并负责妥善保管中心内部一切设备,对损坏的设备应及时登记上报.
3.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必须热情,友善,并尽力配合使用单位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于活动结束监督使用单位进行相应的工作.
乙方:
1.使用单位在使用期间负责大学生活动中心的一切财产安全和防火安全,如活动结束后发现有财产损失或其他安全事故发生,皆由活动使用方承担.
2.为保证活动的安全,使用单位(部门)必须需自行与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协调大中型活动举办中涉及的安全防范事宜.参加活动的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本中心周边道路.使用单位必须按按本中心观众席位数组织安排人员,不得超员,并组织观众有序进退场.会场内需保证各消防通道的畅通,会场空气的流通.禁止在通道中摆设任何有碍通行的物品.
3.使用单位在借用大学生活动中心期间,应维持中心原有布置不被破坏,如确实需要变动相关布置需征得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并于活动结束后恢复原样.
4.使用单位在借用大学生活动中心期间,应保证中心内全区域禁烟,禁止使用明火及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险物品入内;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乱接电线;除发生火灾,禁止动用消防设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舞台布置.
5.使用单位在使用中心设备时应小心谨慎,如有出现器材损坏,使用单位应照价赔偿或负责维修.
6.使用单位在中心举办的活动必须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登记审批表)中的申请事项相符,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停止使用,并予以相应处罚.
7.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以上条款,若违反其中条款,将取消该单位当年申请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的资格.
本协议经双方认可,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代表签字(盖章):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明确学生安全行为规范,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明确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学生的在校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本协议。
一、学校责任:
(一)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做好学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内学生生活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学校必须定期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情况进行分析,辅导员必须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的情况。
(四)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学生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五)学生人身和财产发生一般伤害后,学校要及时调查处理,根据当事人和他人的过错,责令其赔偿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习用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8、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9、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责任: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学生应向家长告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生遇到困难及发现安全隐患,应向有关部门或老师报告。学生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以下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收藏使用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的。
4、到卫生状况不良的私人饭馆就餐,造成食物中毒的。
5、因酗酒、吸毒、贩毒、参与打架斗殴、敲诈勒索、聚众闹事、非法传销等活动,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6、到社会营业性娱乐场所(舞厅、茶座、酒吧、夜总会等)陪吃、陪跳、陪唱,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7、违反规定到江、河、湖、海、池塘、水库中去洗澡、游泳的。
8、违反教室、宿舍和其他场所管理中消防、用电的规定,使用蜡烛、酒精炉等明火工具;使用“热得快”等不安全电器或私接乱拉电线;在寝室吸烟,无人寝室电源没关等引发火灾或触电,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9、在无人野外或夜间单独出行,盲目听信他人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10、外出活动租用私营车辆或乘坐无牌无证、资质不合格和超载的车船,不遵守当地交通法规的。
11、观看、下载、传播反动、淫秽书籍和音像图片,利用计算机网络、手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行各种违法违纪活动的。
12、学生参与邪教、迷信等活动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学生及家长已被学校告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采取相应措施的。
(五)违反学校严禁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规定,造成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受到损害的。
(六)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学生因不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或不按要求活动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损失的。
(七)学生个人及学生团体擅自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未按程序进行审批,未按学校规定进行的。
(八)学生私自到校外找工作的。
(九)学生攀爬校内建筑、围墙、树木或安全设施,造成人身伤害的。
(十)学生在校外参加实习、实训,违反操作或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
三、其它责任:
(一)其他责任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学生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人身、财产和安全事故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学生因自己的过错,遭受损害和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自己的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损失的,由过错学生承担责任。
(五)根据本协议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负责赔偿。
(六)凡是事故责任由学校以外的其他单位、个人承担的,学校不再给予学生经济补偿。
四、其它:
(一)本协议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____份,学生本人及所在系各____份。
(四)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
(五)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字盖章):_____学校____院系
系负责人: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学生或家长签字):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