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房产析产合同书(精选3篇)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委托乙方,由甲方出资,以乙方名义购买指定房产(以下简称代持房产),该代持房产的所有权及相应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享有。
1.就乙方代持房产事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报酬人民币(大写) (¥ 元),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2.乙方因代理甲方购房及代持房产事宜支出的合理交通费、通讯费由甲方承担。
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甲方无需就委托购房事宜向乙方支付其它费用、报酬。
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委托代持房产合同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代持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房产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代持房产信息:
房产地址:
房产总价:人民币 元
房型与面积:
(以下称代持房产)
2.截止本协议签订时的付款与签约安排: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与 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该类文件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及承担。
(2)涉及代持房产的费用(定金、首付款等)共计人民币 元(以实际金额为准),均系由甲方实际支付(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支付或通过任何一方账户支付)。乙方对此无异议。
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协议签订之前或之后乙方取得(即以乙方名义购买、登记)的上述所列房产,均视为代持房产,均视为由甲方出资购买。甲方无需另行提交出资或购买的证据。
1.因乙方违约,或因乙方原因导致代持房产被处分或导致甲方无法行使对代持房产的权利,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同时包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如导致甲方无法追回代持房产的,应另外按代持房产的当前市场价值对甲方进行赔偿。同时如果乙方因违约行为取得收益,该收益应归甲方所有。
3.根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或报销费用的,逾期超过5天的,每超过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 0.0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本合同或主张代持房产的相关权利。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为父母子女关系,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房产析产协议:
第一条:该协议中析产房产概况如下:
(一)该析产房产位于 ;
(二)该析产房产是在甲方原所有权证号为 房产的基础上翻新加盖的房屋(原房产平面图及四至范围见附件)
(三)该析产房产的土地使用面积大约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物有正方上下二楼六间,南房上下二楼六间。
第二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将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析产房产正房上下二楼六间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所有权项下的所有相关权利归乙享有),南房上下二楼六间所有权归丙方所有(所有权项下的所有相关权利归丙享有),甲方自动放弃协议中所述析产房产的所有权。
第三条:因该析产房产属农村小产权房屋,且该析产房产是在甲原有房产的基础上翻新加盖的,因政策原因不具备重新(变更)登记的条件,在办理重新(变更)登记条件成就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丙双方办理相关手续。
如在未办理重新(变更)登记前,本协议约定的析产房产被征用拆迁的,征用后房屋拆迁补偿款,乙、丙各方就各自在此析产协议中分得部分享有完全所有权。
第四条:甲方保证在该析产房产协议签订前,该房产无产权纠纷,并不受他人追诉。甲、乙、丙各方均应保证,在该协议签订后一直到房屋产权重新(变更)登记或拆迁手续办理完毕期间,该房产不因自身原因受第三方追诉,如因本协议中任何一方原因,使其它方无法享有该析产协议中分得房产所有权及项下相关权利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未经其他方同意,本协议中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协议中约定的不属于自己部分的房产进行抵押、转卖或进行其他涉及所有权及所有权项下相关权利的处分行为,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向受损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方各执一份,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人声明:本人已知悉并同意位于 的房产(包括屋内装修、电器家具等))系由 实际出资购买并拥有所有权, 仅为名义代持,本人同意对该房产不主张权利;如需变更过户,本人将予以配合。
签名确认:
年 月 日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出租房屋的四至界限;东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结构。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按________结算,由乙方在每____的____日前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________。
三、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用房使用。
四、房地产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责任。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五、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施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另行签订合同,并报房屋所在分房地产管理所备案。
3.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地产,应提前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七、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担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并报房地产管理所备案。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二、未合同一式五份。甲忆双方各执一份,三份送房地产管理所。
十三、双方约定的事项: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甲方享有代持房产的所有权,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包括:
(1)对代持房产占有、使用、出租、收益及处分的权利;
(2)取得与保管代持房产的购房合同、相应证件、发票、资料、钥匙等;
(3)承担由代持房产产生的税收、物业费用等费用, 及代持房产使用中产生的其它费用;
(4)支付购买代持房产的款项,包括购房款及房贷还款、佣金、抵押费、保险费等与房屋有关的所有费用支出;
(5)在任何时候,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将代持房产变更登记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方名下,或办理相关抵押登记等,乙方应予配合,相应费用由甲方负责。
(6)除非另有特别约定,代持房产中的装修、家具、设备设施均为甲方所有,甲方无需另外提供购买出资的凭据。
2.乙方对代持房产的权利义务,按如下处理:
(1)乙方不享有代持房产的所有权,不得对代持房产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出借、抵押及赠与。
(2)乙方有义务将本协议代理购房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子女及配偶),保证其利害关系人不得主张代持所有权利。
(3)根据本协议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如乙方作为代持房产名义持有人承担或支出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