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品购销合同范本(通用4篇)
甲方(卖方):家居饰品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
一、基本情况:
二、 质量标准:每件艺术品样式、材质、规格等均要与在甲方店内
观看实物为同一物品。
三、 付款方式:现金或银行卡转帐
四、 运送:甲方负责运送,运送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交货时
督促乙方对物品的各项指标进行核对,如乙方发现问题需当场提出,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运送过程中发生的损坏由甲方承担。
五、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乙方规定的时间规格交货(交货时间
以全部货款到账的三日内为准),每延误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
六、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
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
同执行期间双方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购销珠宝首饰等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156380元(壹拾伍万陆仟叁佰捌拾元整)。
二、付款方式:乙方现行给予甲方支付定金6300元,待甲方将货物交付乙方后。乙方一次性将剩余货款150080元已转账方式全部付清。
三、付款日期:乙方先于20__年5月3日前向甲方付定金陆仟叁佰元后,甲方需所有货品包装好交付于乙方。乙方收到货物后,最晚不超过7月3日付清剩于150080万元贷款。
四、产品由甲方负责包装并装车,车费由乙方负责。 五、经济责任:(1)甲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伍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而造成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壹的罚金。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伍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付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贷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壹的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贷款总值千分之值得罚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伍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贷款总额千分之伍的罚金。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伍的`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购货方(甲方):_________ 供货方(乙方):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向承德市钰轩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购深圳“周大生”品牌的珠宝产品,就相关情况特订立以下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三、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邮寄回乙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四、付款方式及周期: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货款汇款入到乙方银行账户。
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款后,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如不能按时发货,应提前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货款。
七、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八、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一、甲方:
乙方:
二、向承德市钰轩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购深圳“周大生”品牌的珠宝产品,就相关情况特订立以下合同。
三、 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按合同第二款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提货;如在提货前发现有严重损坏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甲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邮寄回乙方,详细所列货物品名、数量。
四、 付款方式及周期: 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货款汇款入到乙方银行帐户。
五、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六、 违约责任: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款后,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如不能按时发货,应提前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退还货款。
七、 其他约定事项:
八、 合同有效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承德市钰轩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盖章)
开户行:中行世纪城支行
账号:
地址:地址:承德市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0
邮编:x0 邮编:06x0
日期:201x-03-27日期:201x-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