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购销合同范本(精选6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镍矿运输工程
二、工程地点:从山东省莱州市_港装运镍矿到滨州市_港;
三、工程范围:甲方负责提供货物、装卸货及有关堆舱、绑扎、装卸费、平舱费等。乙方提供散杂货运输船舶。
四、装卸方式:装船和卸船由甲方负责,由于装卸方式不当造成乙方船体损坏,甲方须承担乙方所有损失。
五、合同价格和计算方式:
1.运输单价为RMB _元/吨
2.运输单价随市场的行情调整而调整需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合同签定一个银行工作日承租人付出租人保证金人民币_万元,保证金于合同签定满三个月退还承租人。运费按每船平舱时结算运费的60%,余款40%运费船舶抵达卸货港前一次性付清,滞期费、运费在卸货前付清,以航海日志,银行单证为准。如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适逢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甲方应提前付清运费,或提前备妥运费,以确保按合同及时付款。所有运费,现金转帐,开发票。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合同期限内若发生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因素时,期限自动顺延,合同期限内进行调整时,必须提前10天告知对方。
八、乙方提供__艘_吨运输船(满载吃水不超过4.3米)为甲方承运镍矿(附船舶号及有关行船手续复印件)。根据甲方计划分批调整,甲方应提前10天告知乙方变更后计划,直到合同结束,调船令下达后甲方同时提供航海坐标,乙方租运船只于_ _日内到达甲方指定港口。
九、工程量:合同期运输约_万_吨镍矿,均上不封顶。
十、甲方责任: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而定
1.甲方按工程进度安排乙方运送合格的货物,并承担调整运料时间,确保乙方顺利进行。
2.甲方必须派驻相关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办理协调相关运料,验收手续,及与港口管理部门协调等相关问题,并支付相关费用。
3.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有权滞留与所欠费用相当数量的货物,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负责上船保护措施,装卸货时因甲方操作所引起的船体损坏、船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伤亡,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与乙方损失。
5.甲方负责装卸两港疏港,装卸时间计算:船舶抵装卸港锚地各6小时起算,装卸两港时间可合并使用,不可抗力除外。如船舶到达装卸港锚地超过24小时而不能装卸货,滞期费按20__元/天/船计算。
6.甲方如不按合同结算运输款,除支付合同规定款项外,还应按逾期天付所欠款项总额每日2%的滞纳金.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有权滞留与所欠费用相当数量的货物.
十一、乙方责任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而定
1.乙方必须根据合同及时安排船只运送镍矿,到达甲方指定码头。否则,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船舶不到位造成的责任跟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因国家政策、自然灾害(以海事局通知为准)等不可抗力特殊情况例外。
2.乙方应具备各项船舶运输手续,保证船舶证书齐全并真实有效,保证船舶设备良好。因手续不全或者其它乙方的原因造成停工停运,责任以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保证有足够船只承担运输任务。如发生有船只短缺、擅自退场等事项,乙方应及时调配其他船只补充运力,确保运输任务完成。
4.乙方在船舶营运期间,如因自身因素造成船只,人员安全问题责任自负,与甲方无关。
5.由于本合同提前签订,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实际抵装时间可能提前或推迟,一旦受载期可能产生变动,乙方将及时通知甲方。
十二、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无故终止,如有任何一方违约,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无故终止,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则赔偿对方人民币_万元,并立即终止运输合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与未尽事宜,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以进行诉讼。诉讼地为当地海事法院,由败诉方承担相关的诉讼及律师费用。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双方必须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履行完毕自行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分执二份。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若通过传真签定本合同则视为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钨和稀土矿资源,确保全省钨和稀土矿开采总量严格控制在年度配额指标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要求,及时书面通知乙方20__年度65%钨精矿和稀土氧化物指标________吨。
第二条 甲方依法保障乙方开采钨和稀土矿资源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工商、税务、安监等部门的合作,为乙方提供良好的钨矿生产、经营环境。
第三条 乙方必须在国家和省下达的配额指标内进行生产。不得超配额指标开采,不得将开采配额指标进行转让。
第四条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矿产品销售凭证制度,不得销售无销售凭证的钨和稀土矿产品,不得将产品销售给无钨和稀土矿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不得收购非法开采的钨和稀土矿产品。
第五条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钨和稀土矿生产、销售台帐月、季报制度,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钨和稀土矿生产、销售情况如实报送当地市、县国土资源局。
第六条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矿区范围、期限、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进行开采,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充分和合理利用资源。不得以承包等形式擅自将采矿权转让给他人。
第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超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生产。每超过1吨(不足1吨,按1吨计算),交甲方违约金10万元;
(二)将钨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转让给他人。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每转让1吨(不足1吨,按1吨计算),交甲方违约金1万元;
(三)将钨矿产品销售给无钨和稀土矿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每销售1吨(不足1吨,按1吨计算),交甲方违约金1万元;
(四)收购非法开采的钨矿产品。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每收购1吨(不足1吨,按1吨计算),交甲方违约金1万元;
(五)不报送生产、销售资料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报送资料弄虚作假的,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影响国土资源部门信息通报工作的,交甲方违约金5万元。
第八条 甲乙双方违反法律规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合理有序地开采大理石,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的矿口大理石开采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起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工资结算方式:乙方开采出来的大理石交付甲方验收后,大料每立方价为32 0元,小料每立方为260元(小料未出售不结算)3个立方以下的边角料由乙方自行出售,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甲方先垫付每人每月生活费用300元,零用钱100元,第一板料未开出来之前,甲方按80%结帐给乙方(含生活费、零用钱、材料费、借支等在内)。第一板料开出来后,甲方应按100%结帐给乙方(含生活费、零用钱、借支、材料费在内)。库存石料如年底前没有卖出去,甲方必须验收结算付款给乙方,如乙方开采后在一个月内元一块料出售,乙方可以适当向甲方借支一些。私自离职蹉工资不予结算,解聘离职工资源共享如数结算。
五、验收规格:大料长不少于2.3米,宽不少于1.6米,高不少于1米,小料应不少于3个立方。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矿山开采的机械设备,乙方必须爱护矿山财产。机械高备人为造成损坏,由乙方负现修理或者换新。自然损坏的,由甲方负责。钻杆以旧换新,人为造成断裂由乙方负现,自然断裂由甲方负责。
2、今年内乙方必须在甲方矿口打两板料,第一板按双方口头协议处理。第二板打进去六米,位置约定:东与水沟为界,西与第一板侧面的板面为界。如乙方今年内未完成两板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每立方30元的违约金。如乙方完成两板料,每超一立方甲方必须奖乙方30元。
3、矿口开采所需工人甲方不负责,全部由乙方雇请,工资、福利由乙方与工人自行协商,甲方不负责、不干涉。
4、甲方必须及时供应乙方开采所需的柴油、爆破材料等,所需费用甲方垫付,每月进行一次结算,所垫付的材料费,甲方可以在结算时一并扣除。如因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乙方停工,甲方应适当赔偿乙方的损失。不论乙方用多少钱的材料,甲方一次性补乙方1000元材料费。
5、为降低甲方的风险,甲方出资为乙方及其工人购买意外保险一份,双方同意以后保险金归甲方享有。如乙方及其工人中途离职,甲方所交保险费则由乙方负责,甲方可以在结算时扣除。
6、乙方中途离职或本合同履行完毕时,应将各种矿山设备和生活用具(见清单)如数交还甲方。
7、为保证安全生产,严防各种事故发生,乙方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持证施工,在拉石料下山时必须有甲方言主管人员在场。
8、如石料有火节、白蛋需要炸毁,必须甲乙双方派人在场,甲方应按两方补壹方的钱结算给乙方(指做好了的大料和小料)。
9、合同生效后,第一次矿口废石、土的清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以后的清理工作则由双方共同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存档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快阿坝州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尽快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按照《阿坝州矿产资源管理实施意见》和《阿坝州矿产资源作价入股矿山企业股利、股息收缴管理实施细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共同协商,就______________矿资源作价入股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入股时间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办理的采矿许可证年限止。
第二条 入股方式
甲方实行资源开发补偿收益作价入股与乙方联合开发。
第三条 注册资本及入股金额
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利用矿产资源作价入股______________公司,入股比例为该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___%,甲方获得相应出资人权益。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入股比例为_______%,乙方获得相应出资人权益。
第四条 红利分配
(一)次年3月31日前召开股东会,决定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确定利润分配方案后,矿山企业应于5个工作日内缴纳矿产资源作价入股股利、股息;
(二)甲方红利按每年矿山(以______________为最终产品)利润的_______分配,财务会计核算按国家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核算;
(三)年度财务资料,由乙方保管,甲方监管,每年财务报表经中介机构审计,由乙方填报申报表和相关资料,经州国土资源局和州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复核后分红;
(四)甲方所得的分红,由乙方汇入阿坝州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五条 甲方保证及承诺
(一)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采矿权报批相关事宜;
(二)甲方尊重乙方与当地人民政府签定的协议,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第六条 乙方保证及承诺
(一)乙方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规范运作;
(二)乙方根据矿山的用工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当地用工;
(三)乙方在开采矿产资源期间,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防治污染环境,每年按企业销售收入的_______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
第七条 其他
(一)甲方可向乙方派出生产、财务等管理人员;
(二)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开发权,否则转让无效;
(三)因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要,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按国家届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处理;
(四)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任何一方对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告知对方有关情况,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轻造成的损失;
(六)矿山企业亏损,甲方不参与分红,也不承担亏损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若需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方能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的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余作为各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之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供需双方供应原料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合同。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规格、质量要求和供货时间
1、 产品的名称:矿粉
2、 产品质量要求:符合GB/T18046—20__规定;
3、 产品的供货时间: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1日止;
4、 月供货量300吨。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 交货数量:以需方开具的磅单为依据。
2、 产品的计量单位:吨
3、 计量方法:以需方的电子磅秤称重为准。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产品的包装方式为散装。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方法和交货地点
供方负责将产品送达需方并泵送输入需方指定筒仓。
第五条产品的交货时限
供方应于收到需方的电话要货通知起40小时内送达。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
供方价格为1000元/吨,该价格是供方送达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交货点的送到价,且为暂定价,如遇到价格调整,以厂方调价函为依据,双方予以确认。任何一方不接受该价格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终止日起一个月内结清余款。
第七条货款的结算程序与支付,款到发货。
第八条产品的质量及验收方法
需方按GB/T18046—20xx标准进行验收,供方必须按需方规定提供《质量保证书》。
第九条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5‰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供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供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如路政扣车,交警扣车,雾大雪天,厂方停电检修,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并根据情况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有关违约金、赔偿费的支付
供方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费和各种经济损失,需方有权从应付而未付给供方的货款中自行扣减;需方按合同规定应偿付的违约金,在违约责任认定后1个月内支付结清。
第十二条 购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供需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其他
供方的车辆进入需方单位,必须遵守需方规定。
第十四条 解决争议方法
需方与供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需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
需方:
日期:
供方:
需方: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需方向供方购买镍矿期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描述:
新议价或索赔违约金。
二、价格调整:
1、若镍含量等于,单价不做调整;
若镍含量大于1.80%,每增加0.01%,单价增加人民币10.00元/湿吨,调整比例不足0.01%时,按比例计算; 若镍含量低于1.80%,需方有权拒收或重新议价。
2、若水分等于,单价不做调整;
若水分大于35.00%,每增加1.00%,单价减少人民币10.00元/湿吨,调整比例不足1.00%时,按比例计算; 若水分低于35.00%,每降低1.00%,单价增加人民币10.00元/湿吨,调整比例不足1.00%时,按比例计算。
三、结算方式:
1、需方在日前支付人民币 作为合同保证金给供方。需方在货物到港后 天内付清总货款。若分批提货,保证金只能冲抵最后一批货款。供方在收到需方总货款后两个工作日内给需方转移相应货权。若需方未能按期付款,供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该批货物另行销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供方有权没收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供方损失时,供方有权向需方追偿损失。如遇行情下跌,供方有权随时要求需方追加保证金,需方应在接到供方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补足。
2、货物采取原票原转,以装货港的INTERTEK或SGS出具的品质证书及重量证书为初步结算依据。货物的品质及重量以卸货港SGS出具的品质证书及重量证书为最终依据。
3、在需方付清货款及具有卸货港SGS出具的品质证书及重量证书后,双方做最终结算,货款在最终结算后十五天内多退少补并开具17%增值税发票。
4、需方自提,货到港口后天为免费堆存,超期后如有产生堆存费,堆存费由需方承担。放货后相关费用由需方承担。
5、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交付时转移,但货物的所有权在需方未付清货款之前仍属于供方。
6、若需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需方须向供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供方
损失的,供方仍有权进行追偿。
四、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订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它事项: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应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或修改协议,在本合同上不得有任何修改或添加,否则,被修改或添加的条款无效。
2、合同未涉及的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供方银行账户资料:
供方:
需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