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菜收购协议(精选3篇)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平等协商,特订立________亩蕉藕基地种植的保护价收购合同。
(二)种植要求: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对种植基地进行科学管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用量,确保基地的环保质量,产品达到无公害标准。
(三)鲜淀粉质量要求:过滤布目数≥80日、湿杂质≤1%、砂石≤0.5%、干淀粉含量≥60%,色泽白或略带_____,无霉变。收购时对质量有异议,可送质检部门检测裁定。质量不达以上标准甲方有权拒收。
(四)收购价格:经双方商定蕉藕鲜淀粉收购保护价格定于每吨 元人民币;鲜蕉藕的保护价为每一百市斤 元,以村为单位统一进行收购(范围控制在 亩以内/村)。如果收购时市场价低于保护价,甲方按保护价向种植户收购;市场价高于每吨 元人民币时,乙方可向市场出售。在同等市场价格甲方享有优先收购的权利。
(五)收购范围:甲方保证乙方收购协议范围内的______亩蕉藕粗加工的鲜淀粉任务,不收购本基地以外的淀粉。
(六)收购地点:根据双方协商,定点定期收购;收购期限 ___年__ 月 __ 日至 ___年_ ___月_____日。
(七)货款结算方式:采用现金结算,钱货两清。经乙方同意,也可采用银行结算方式。
(八)违约责任: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__%(5%—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 __%(5%—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不种或改种其他品种或少种合同约定品种的面积,应承担差额部分货款总值的 __ %(5%—20%)违约金;乙方在产品收获时,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承担自行出售部分或不肯出售部分货款总值的 %(5%—20%)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者提交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供方: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
需方:______
为加快优良紫菜品种的推广,促进我县紫菜品种的更新换代,提高养殖紫菜的产能和品质,建立紫菜养殖加工一体化产业体系,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品种
供方应需方要求养殖“申福1号”紫菜品种,养殖面积______亩,供方所需紫菜苗种由供方按每亩______元向需方购买,搪苗前付清。
第二条 养殖及采割要求
供方应根据紫菜养殖的合适时间采用插杆式方式养殖紫菜,并自觉接受需方技术指导。在紫菜采割期内,供方应在紫菜生长至______公分时采割,并保证将所采割的紫菜全部供给需方,不得自行销售或加工。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如需方因生产能力不足,主动要求供方延期采割,导致产品超过规定标准的,则不受本条限制。
第三条 产品计量、定价,交货地点及方式
鲜紫菜采用机械脱水计量,脱水时间不少于某___分钟,脱水后价格为每公斤_____元。交货地点为需方生产地,并由需方在交货地点进行验收。紫菜养殖地至交货地的运输由供方承担。
第四条 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紫菜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出具收购凭证,作为货款结算依据,需方应在______天内,通过银行转帐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五条 供方的违约责任
1、在紫菜采割期内,供方若将需方提供的品种所养殖的鲜紫菜自行销售、加工的,或其提供的鲜紫菜无正当原因明显少于某殖面积所能提供的紫菜数量的,其自行销售、加工部分所取得的收入归需方所有。
2、供方不得夹入其他紫菜品种或杂物,供方如故意掺杂,造成需方未能及时投料生产,导致加工设备闲置,供方应赔偿需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供方采割的紫菜超过规定标准,需方如仍愿意收购的,可予以打折,折扣率由需方确定。如需方认为供方的紫菜已无法加工生产,需方有权拒收,并可向供方收取超标紫菜总价值的20%的赔偿金。
第六条 需方的违约责任
4、需方无故拒收供方提供的鲜紫菜,应向供方支付拒收货款总值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5、需方未按协议规定期限付款的,应每日按延期付款金额的0.05%,按日计算滞付金。
6、需方不及时提货或运输已采割的紫菜,或不及时验收计算,导致鲜紫菜变质的,应全额赔偿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气候原因,导致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提供的紫菜品质下降或可交货的数量减少,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可免除违约责任。供方采割的紫菜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 ______需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代表______
电话 ______电话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准备收购、贮藏乙方以鱼晓为代表的共26户果农的红富士苹果,有关果品收购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收购合同:
一、面积及数量:
乙方26户果农共76亩果园,苹果总产量约25万斤。
二、质量标准:
果面达到“五无一净”(无病虫果、无水锈斑痕、无腐烂药害、无雹伤及碰压裂伤、无枝磨日灼、果面干净),果形端正、颜色鲜艳(红度大于85%)、口味纯正。
三、收购时间、地点及办法:
收购时间: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
收购地点:乙方果园
收购办法:甲方收购优质红富士苹果,先由乙方按质量标准分级初验,再由甲方复验,以甲方验级为准。
四、收购价格及结算办法:
收购直径75mm以上红富士苹果2.3元/斤,此价格不受季节及市场因素影响,收购时甲方需先给乙方付款80%,剩余20%待甲方苹果基本销售结束,年底前一次付清。
五、甲方责任:
提供果品包装箱、发泡网等包装材料,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农户家中按照合同标准收购苹果,验收装箱,及时按比例给乙方支付苹果款。
六、乙方责任:
乙方26户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甲方收购数量,不乱贴商标,不得私自毁约销售,否则视同违约处理,支付违约金贰拾万元。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果业服务中心一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