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二手车交易协议(通用3篇)
出卖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属于本人所有的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重型自卸货车一辆出售给乙方。车号为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车辆识别代号为______________。现双方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标的车辆为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重型自卸货车。车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见上。价款:标的车辆售价为贰拾壹万伍仟元整(¥215000元)。
二、付款方式
车款由乙方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付款壹拾捌万元整(¥180000元),其余35000元由乙方为甲方拉砂抵顶。
三、证照手续的'过户与办理
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为王某某。现双方同意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不变,车辆不办任何过户手续。日后乙方如果需过户,甲方应提供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标的车辆的交付使用和相关费用的承担
车辆及其手续(行车证、车辆的户口手续、车辆附加费购置发票、保险费发票等)的交付期限为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购车现金时交付。车辆交付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交通违章罚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后的所有费用及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车辆交付乙方后,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因为和他人的债务纠纷导致车辆被保全或扣留,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车辆停运损失和驾驶员的误工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联系人:
委托代理人:
姓名:
住所:
证件号: (身份证/驾驶证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联系人:
委托代理人:
姓名:
住所:
证件号: (身份证/驾驶证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见证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联系人:
经出卖人和买受人自愿协商,自愿请 公司见证帮助本二手车交易。为此,交易人双方承诺如下:
第一条出卖人对下列二手车享有财产所有权,并保证该二手车没有任何形式的担保:
原车辆所有人:
品牌:
车型:
公里数:
使用年限:
车架子号:
发动机号:
牌照号:
行车执照:
购车发票号及购车发票复印件:
是否发生过事故:
是否设定过担保:
是否缴齐商业保险:
办理过户登记所需的其它材料:
第二条经交易人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同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价格成交。
第三条交易人双方一致同意将约定的成交价格全部价款交付见证人帮助保管。见证人于收车验收合格后将全部款项交给出卖人。
第四条在见证人的见证下,买受人已经对该二手车进行验收;出卖人应将该二手车及其过户所需的全部资料在交付二手车的同时交付给买受人。交货时间为: ;交货地点为: 。买受方应当于交货之日起 日内验货,验收不合格的,应当于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 日内提出异议。如果买受方不在约定的期限内进行验收的或者验收之后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
第五条见证人见证交易人双方自愿商定,于 年 月 日共同依法办理该二手车的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见证人保证并承诺按 网站公布《团购条件》规定,履行见证帮助的职责,并承担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本协议是交易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团购条件》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交易人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第八条交易人双方承诺并保证各自承担《团购条件》及本《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本协议签署于见证人住所地: 。
第十条双方约定过户登记日前与该交易二手车相关的税费,全部由 担负;过户登记日后的税费由 担负。
第十一条 如果出卖人不按照协议的约定交货的,或者是货物不符合协议的约定的,应向买受人支付不符合约定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如果买受人不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货款的,应向出卖人支付未支付货款总额 %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工作日,是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周六、周日在内的正常工作日期。交易行为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周六、周日休息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或周六、周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与该二手车过户登记相关的费用,全部由 自行担负。
第十四条当事人就本协议项下的相关事宜产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 份,各当事人各执 份,自 之日起生效,各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人/出卖人之代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买受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见证人(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买方:
卖方: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就汽车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
二、付款方式、期限
三、交货时间、方式、地点
四、验收方法
五、其他约定事项
1、买方自提车及公路代运,按交货期款到后发车。
2、卖方代运,以卖方委托铁路起运日为交货期,货款及运杂费等发车后向买方办理托收承付。
3、卖方为买方代运和代押运的汽车,卖方除向买方核收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外,每辆另收厂内吊装费和押运费 元/辆。
4、产品质量:按卖方规定的出厂检验标准。如发生质量问题,按卖方有关规定实行“三包”。
5、单价内不含车辆购置附加费。
六、违约责任:卖方逾期交货(铁路运输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应向买方付违约金 元/辆。买方逾期提货,按到期合同货款的 %向卖方付违约金 元/辆,并付 %利息(月息)。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需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具修订或撤销的协议书。一方因故要求变更合同,应在交货期前45天以函(电)向对方协商。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为副本(副本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