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购销合同范本(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其它有关法律这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多次充分协调,特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需用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株,单价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元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株,单价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株,单价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元
以上苗木合计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二、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1、供苗时间: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上上述苗木,具体交货日期由甲方在上述时间内自行确定,但需提前两天通知乙方。
2、交货地点和方式,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达到第一条规定的要求。
四、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五、违约责任及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调节,仲裁不能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签章)
20_年_月_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交易、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等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信息
产品名称:
签约地点:
合同执行期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律的规定或双方的特殊约定。甲方保证按照乙方提供的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或者用户手册配置、使用、安装并维护本合同项下采购的产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导致乙方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三条 产品交货及验收
1、乙方供货时须按报价单详细填写所有产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3、交货时甲方应对合同约定产品进行检验,如有异议应于收货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符合合同约定。
4、乙方配合甲方进行产品所需的系统调试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测验收,非标定制产品的验收标准,按双方确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 报价及结算
1、乙方所供的产品价格依据所附报价单执行。产品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2、结算方式:甲方在收到产品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全额货款至乙方指定账户,延期支付货款乙方有权收回产品并要求甲方支付30%违约金。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就变更事项双方应订立补充合同。
2、合同中一方有以下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
①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拒绝收货给乙方造成损失。
②乙方供货的产品有质量缺陷,经甲方通知后未在有效期内及时更换。
第六条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本合同产品质保维保期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个月。如由于乙方责任需要更换或修理部分的质保期从再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为_____个月。
2、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对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及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甲方如有需求或询问可随时电话预约,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
3、甲方在乙方所购消防器材均免费送货上门;换药、维修的灭火器乙方上门提取,换药、维修后及时送还到甲方。
4、甲方须严格按照灭火器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保管、储存灭火器;经常检查压力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或压力表低于绿线区必须 及时重新充装维修;必要时可通知乙方指导。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中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签订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
2、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书面证明,经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延期执行合同。
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发产品有不合规格、不符合质量要求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办理收货手续,并要求甲方更换合格产品。
2、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更换,但甲方非正常使用或人为原因导致的除外。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所有因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标的物型号、数量为准。
3、报价单及其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电话: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红岩金钢重型自卸货车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自己的红岩金钢重型自卸货车(车牌号码:,发动机号:,车架号:)一辆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乙方应在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转让款,由甲方出具收据为准。
三、该车自实际交付给乙方之日起(自年月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
四、本协议签订前,该车所发生的有关纠纷及债务由甲方负责。本协议签订后,该车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及债务(包括并不限于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甲方向乙方交付转让车辆后,车辆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
六、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已经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确认该车状况良好。
七、该车自实际交给乙方之日起(自年月日)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鹤庆县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