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股票承销协议(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实效、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策划(咨询)项目
二、 委托项目进度
策划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1. 第一阶段:策划市场调查,包括商圈调查、目标人群调查、目标市场调查、产业链调查和竞争对手调查5个内容,并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定位,双方沟通达成共识后进入第二阶段,本阶段完成供双方沟通用的《 》的中期汇报演示文本,限期为自合同书生效之日起 至 个工作日。
2. 第二阶段:在甲方认可乙方对项目得出的定位主体的前提下,对定位策划有关内容作出进一步完善,完成《 》,限期为 至 个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 个工作日。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策划咨询费用为 元人民币( ¥ 元)。
1)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的50% 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 元)。
2)乙方完成项目一整体策划方案后,通过正式的演示文稿,向乙方当场做出演示讲解,甲方认可后 日内,甲方足额支付策划费余款人民币 元(¥ 元),乙方方能将《 》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去往甲方处进行策划(咨询)工作,往返路费甲方承担,在甲方处调查工作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指派专人(须书面制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五、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 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专人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策划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六、成果归属与冠名宣传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在保守甲方项目相关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对成果有冠名宣传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中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合同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仅视为达成策划意向;自甲方支付第一笔款项xx万元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省 市 区 街(路) 号 邮编:
电话: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邮编:
开户行: 账 号:
电 话:
签约地: 年 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适当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欲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股票发行”);
2、乙方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具有保荐和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
3、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人和承销商。
4、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将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行业规范以及本协议条款,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履行各项义务。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和承销
1、股票种类、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_________________元;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为准。
2、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承销方式采取代销的方式。
3、承销及保荐期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承销期限不超过90天。
保荐期间包括两个阶段:股票发行阶段和持续督导阶段。股票发行阶段自证券监管部门受理甲方的本次股票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至甲方股票发行完毕之日止;持续督导阶段自甲方股票发行完毕之日起计算,为甲方股票发行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乙方仍应当继续完成。
4、乙方保荐代表人的构成
乙方指派两名保荐代表人担任甲方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同时指定一名人员为项目协办人。
5、甲乙双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①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其已向乙方提供了包含甲方及其本次股票发行的全部实质性信息和资料;包含的所有陈述均真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成份;关于意见、意向、期望的陈述均是认真、适当地考虑了所有有关情况并基于合理的假设作出的,反映了合理的预期;不存在具有误导性的疏漏;自甲方上市以来的信息披露文件和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甲方的权益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损害的情形;甲方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②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乙方保证具有保荐及承销本次股票发行的能力;乙方指定甲方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为;乙方保证这两位保荐代表人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甲方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都具备对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资格(包括并不限于对证监会上报本次股票发行材料的资格);其已经证券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并列入保荐人名单,其在本协议中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已经证券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并列入保荐代表人名单,有权合法从事保荐工作;乙方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得担任甲方本次股票发行保荐人和承销商的情形;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持续具有从事保荐工作的资格,未被证券监管部门从保荐人或保荐代表人名单中除名。
6.保荐工作的内容与乙方的保荐职责
①乙方应当尽职推荐甲方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并应承担以下保荐职责:?对甲方及其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根据甲方的委托,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
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参与甲方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工作。?依法对股票发行文件进行核查,向证券监管部门出具保荐意见。
在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并承担下列工作:
组织甲方及其中介机构对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涉及甲方股票发行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指定保荐代表人与证券监管部门进行专业沟通;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工作。
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书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证券监管部门备案。协助甲方作出发行和上市时机、发行价格等有关事项的决策。
②在持续督导阶段,乙方应当持续督导甲方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针对甲方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应承担以下保荐职责:
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甲方资源的制度;
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甲方利益的内控制度;
督导甲方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与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并督导甲方有效执行;
督导甲方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督导甲方有效执行。
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督导甲方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持续关注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持续关注甲方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督导发行人与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避免同业竞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在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
③在持续督导阶段,乙方应持续关注以下事项:
甲方经营环境和业务状况,如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的变更等;
甲方股权变动和管理状况,如股本结构的变动,控股股东的变更,管理层、管理制度和管理政策的变化等;
甲方市场营销,如市场开发情况,销售和采购渠道,市场占有率的变化等;
甲方核心技术,如技术的先进性和成熟性,新产品开发和试制等;
甲方财务状况,如会计政策的稳健性,债务结构的合理性,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乙方为履行保荐职责所应关注的其他事项。
④乙方应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对于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乙方应当就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对于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乙方应当就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对于需要披露的担保,乙方应当就担保的合规性、是否采取反担保措施等事项发表意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软件开发实施组织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乙方公司地址(如有搬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于上海市普陀区签订本合同。双方申X,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技术开发项目的内容等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包含软件开发、测试、安装和质量保证;该日期仅供参考,实际开始时间以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若因需求变动、优化完善产品或其它客观因素原因可能造成延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该期限(以下统称合同期限)
第三条整个开发周期分四个阶段:______________
3.1第一阶段(需求确认与设计),乙方提供全部UE原型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UI设计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期间甲方需提供给乙方所需要的相关文件(图片,文字,),若因甲方未及时配合提供相关文件和出现需求变更及反复修改导致延误超时,所延误的时间则按合同规定的总开发周期继续往后延伸,因延误超时导致的所有后果和责任,全权由甲方自行承担。(每三天正面互动),乙方提供全部UI交给甲方确认,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3.2第二阶段(封闭开发):第一阶段后,乙方进行程序封闭开发,开发时间:_______天,提交给甲方测试,时间为: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若因甲方未及时配合提供相关文件和出现需求变更及反复修改导致延误超时,所延误的时间则按合同规定的总开发周期继续往后延伸,因延误超时导致的所有后果和责任,全权由甲方自行承担
3.3第三阶段(软件测试):完成项目最终验收,项目测试至最终验收:___________天,交付时间: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若因甲方未及时配合提供相关文件和出现需求变更及反复修改导致延误超时,所延误的时间则按合同规定的总开发周期继续往后延伸,因延误超时导致的所有后果和责任,全权由甲方自行承担。
3.4第四阶段(维护)
1.维护一年
2.一年后如乙方继续为甲方提供软件技术维护服务,维护费则按照此项目开发总金额的百分之15%收取。
第四条任何阶段需求设计的变更都可能严重影响开发进度和大幅增加工作量;甚至造成项目进度不可控,最终可能会导致项目失败的风险。进入3.2阶段后甲方尽可能不变更需求和设计,如果确实需要变动应提前告知乙方,并协商一致后方可;乙方不承担任何变更造成的进度延时的责任和后果,全权由甲方自行承担;,若发生工作量的大幅增加甲方要支付额外费用,额外支付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在金额确定前乙方不得停止现有的工作进度;乙方若认为变动可能将带来工作量大幅度增加或严重影响开发进度导致不可控,乙方有权拒绝,如最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仅需支付乙方实际已发生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开发阶段的费用。
第五条合同履行地点是上海,乙方所有开发人员办公地点都在上海;乙方开发人员在上海可自行选择工作地点,但要保证和甲方产品需求设计人员的有效沟通;质量保证阶段乙方提供有效支持。
第六条乙方负责软件的开发实现,产品投入运行需要的原始数据、网络和硬件都由甲方提供。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现某个功能需要额外原始数据,甲方要负责尽快提供或者选择放弃该功能的实现。乙方不对甲方提供的原始数据正确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合法性负责或承担责任;也不对甲方提供的硬件或机房网络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负责。乙方有义务对软件数据的真实性给予甲方或负责人合理性的建议
第七条软件开发是人从事创造性的智力活动;乙方认真设计、开发编码并进行严格测试;甲方通过前期需求设计、全程严格管理和后期认真仔细的验收等手段,力争得到一个稳定满意的产品。这些工作都不能保证产品一定是没有bug的完美的产品;发现bug乙方要第一时间予以响应,分析原因,给予解决问题,如果涉及到需要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响应来共同解决。如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及时解决bug后,甲方不能以软件存在bug来对乙方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扣款、拖欠款项、威胁和起诉。如在发现bug后,乙方拒不配合甲方解决或者采取其他消极手段拖延时间,甲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等手段以达到将软件制作完善的要求
第八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及验收。
8-1、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总费用金额: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期间甲方若增加或变更需求产生的费用另计,合同约定项目开发完毕且一年维护期满后甲方若继续需要乙方提供支持和完善服务,费用则按照此项目开发总金额的百分之15%收取。
8-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8-2-1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三日内须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额的3%款项,作为预付款,若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付款,则按照甲方付款日为准,为项目启动日
8-2-2在项目UI设计稿确认后三日内须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额的3%款项,若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付款,则按照甲方付款日为准,为项目启动开发日,因付款延误超时导致的所有后果和责任,全权由甲方自行承担。
8-2-3在项目数据库后台管理开发以及项目开发完毕交与甲方测试后的三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额的3%款项,若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付款,则按照甲方付款日为准,为项目测试日,因付款延误超时导致的所有后果和责任,全权由甲方自行承担。
8-2-4在项目于由甲方验收结束后,甲方应三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额尾款的1%款项,若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付款,则按照甲方付款日为准,为项目交付日,因付款延误超时导致的所有后果和责任,全权由甲方自行承担。
3-3打款账户:______________
账户类型: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开户行:______________
验收
8-3-1乙方所开发的软件符合甲方呈乙方的书面要求及各项技术指标。
8-3-2包含本附件中双方所确认的功能。
8-3-3验收期限为1个工作日。验收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程序正常运行;b.方案中提到的功能全部实现;c.项目按时完成;d.源代码设计文档和源代码齐全;。
8-3-4验收合格,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签收,但甲方在乙方交付项目工作成果后1个工作日内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甲方验收后,乙方将系统架设到甲方指定的服务器上。
第九条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9-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1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各项技术指标及功能(详见附件一)。
9-1-2本合同标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9-1-3甲方拥有本合同标的软件、设计和源代码的所有著作权权利,乙方仅接受甲方委托进行开发,乙方不享有对于本合同标的项下软件、设计和源代码的任何著作权权利。
9-1-4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9-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2-1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进行开发设计。
9-2-2
1、根据软件设计为甲方提供培训和技术咨询。
2、开发完毕,乙方应将系统的所有文件、源代码等移交给甲方。
9-2-3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项目开发成果及开发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资料材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9-2-4依合同收取费用。
第十条: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软件必须是自行开发的,保证不是侵权软件,并依据需求功能说明文档进行开发,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的需求设计;乙方严格按照合同附件甲方提供的需求功能设计,项目开发期间甲方要求需求功能变动,乙方可根据甲方的需求变动大小与甲方协商费用与工期另计。乙方在开发过程中不得减少合同附件中甲方提供的需求功能,乙方在开发需求框架内不得恶意增加开发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包含的附件有:
1附件一:需求功能说明文档
第十六条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第九条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返还上述费用并应对甲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七条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前款权利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而消失。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第二十二条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