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制造设备购销合同书(三篇)

医疗器械制造设备购销合同书(通用3篇)

医疗器械制造设备购销合同书 篇1

甲方:中国 公司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中 国 公司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见证人:

国籍:

身份证号/护照号:

住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于 年 月 日在 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从 年 月份起至 年 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品 套(件),计总值(大写) 万美元。

品号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价:

交货日期: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 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 份,副本 份);发票(正本 份,副本 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 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 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 %。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 进出口总公司对 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乙方同意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底止,提供 机器 台,准备设备 台,以及测试仪器 台,附配件 套等,计总值 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 机器, 年 月交货。

2. 机器, 年 月交货。

3.其他设备, 年 月交货。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 年 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向乙方提供产品的,应向乙方支付( 币) 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向甲方交付设备的,应向甲方支付( 币) 违约金。

第四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 国 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五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六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七条本合同以中、 文书写,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执 份,各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见证人(签字):

医疗器械制造设备购销合同书 篇2

销货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购货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

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

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

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

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

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

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

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

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_________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_________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_________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

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_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_________年内(贵重商品在_________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_________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_________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

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_________日内作出答复,要在_________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_________元以下、残损在_________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

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

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_________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两者选一)

销货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医疗器械制造设备购销合同书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格力 中央空调设备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设备价款:

合同总额: 大写: (另附详单)

二、产品质量保证

1、 乙方提供的产品均为格力品牌。 乙方所供产品保修期为18个月(以开具有效发票之日为准)或首次开机一年(以安装调试记录为准),以先到期为准。

2、 甲方收到产品后如有异议必须在一周内向乙方提出申述。乙方将按有关规定妥善答复并加以改进。超过申述时限时,甲方不得以其他未列入本协议责任范围内的理由要求乙方接受退款或者降价。

3、 由以下原因而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 甲方因存储不当造成的产品腐蚀及损耗

(2) 甲方不按规定指示或在不被认可的工程标准下进行工程安装

(3) 甲方在未经乙方认可的情况下擅自维修或使用不当

(4) 甲方在维修时使用不合适或不合格的替代材料

三、责任承担

1、乙方不需承担因甲方设计及安装不当或使用单位因使用不当等原因引起的相关责任。

2、 甲方不需承担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四、 付款方式:

五、 解决纠纷方式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如需诉讼解决双方约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 其他

a)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b) 双方同意以上所列的各项协议内容,并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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