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合同(实用28篇)

供应合同(精选28篇)

供应合同 篇1

合同编号:136563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以__________出版社(以下简称“需方”)为一方,以__________美术博物馆(以下简称“供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合同宗旨:供方根据需方要求提供服务。

双方的义务:

供方的义务:

1、根据需方的要求选择博物馆珍藏的画家作品。

2、 提供需方选择的_____幅作品以供拍照。

3、 提供作品出版的一次使用权。

4、 提供序言和这些作品的学术信息。

5、 为需方摄影师的拍照工作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需方的义务:

1、 使用供方提供的资料要符合×版权法。

2、 不得将所拍作品用于本合同没有约定的其它用途。

3、 自带摄影师对作品进行拍照。

4、 向供方提供一套博物馆所提供作品反转片。

5、 向供方提供_____本样书。

6、 出版物使用中、俄两种文字出版。

7、 根据本合同第3款确定的数量和期限将款项付给供方。

付款数量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总金额按以下方法确定:

1、 选择作品和组织拍照_____美元。

2、 每件博物馆收藏作品的印刷版权费、序言及学术信息资料费_____美元。

3、 总金额: _____美元+_____×_____美元=_____美元

4、 该款项由需方分二次付给供方。

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将总金额的_____%汇往供方帐户。在作品拍照工作结束后_____天内将其余的_____%汇往供方帐户。能达成一致,应将其提交国际贸易仲裁法庭进行裁决。法庭的仲裁为最终裁决,双方必须执行。本合同为中文、俄文两种文本,一式二份,两种文本具有同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双方在履行完各自义务后,本合同则随之终止。

双方法定地址:

需方: 供方:

开户银行: p/c no

帐号: kop.cчet no

税号: bnk

总编辑: nhh

电话: 经理:

传真: 电话:

传真:

供应合同 篇2

供应合同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签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

需方:                           

供方: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日期

超欠幅度%

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1,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运输)办法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结算方式及限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少交而需方仍需要的,应按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每天误期货款的千分之三违约金。

(2)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根据供方所经营的品种,任意挑选,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允许退货。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经济责任:

(1)对无故变更品名,数量,不履行合同,给供方造成损失,应给付供方实际损失的千分之一赔偿金。

(2)对无故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取货,事前未声明,每延期一天,应承担每天迟取货款的千分之一违约金。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由审核机关查实证明,经政府批准,可以减轻或免于经济责任。

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可另订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年   月   日

需方(盖章)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供应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气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

用气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方与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方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为_________;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为_________;燃气供应站的地址为_________。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_设施,向用气方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方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lll74标准。

2.根据用气方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

3.供气方保证在_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_________衡;或者_________。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供需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方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用气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方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方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方维护管理。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一)供气方权利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2.监督用气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方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3.用气方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方收取滞纳金。

4.用气方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供气方有权中断供气。

5.供气方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方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方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方。

6.所供燃气达到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气体质量和压力标准。

7.按照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计量和气价标准计量收费。

8.正常情况下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钢瓶每四年检修一次,再后一次检验是三年,若遇特殊情况钢瓶在检验期未到或烂得厉害进行强制报废或检验。

9.及时做好压力表及管道保养与维修。

10.供气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重要的燃气设施所在地设置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11.制订、执行燃气设施和器具的安全使用、报修、报检制度,对用气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2.用气方应当按时交纳气费。逾期不交的,供气方可以从逾期之日向不交纳气费的用气方收取应交燃气费的3‰-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可以中止对其供气。

(二)用气方权利义务

1.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方提供燃气。

2.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3.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方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4.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5.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6.未经供气方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方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7.不得在户内放气,不得自己维修灶具及气瓶。

8.严禁将液化气残液倒在群众密集的地方,以确保人身安全。

9.用气方未经供气方批准,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气或者改变燃气使用性质、变更地址和名称。

10.用气方应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燃气。

11.用气方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

12.用气方不得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

13.用气方不得倒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

14.用气方不得擅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记。

15.用气方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报经供气方同意,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

供应合同 篇4

X公司(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

就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交易以及外购交易事宜签订以下的基本交易合同。

第1节 合 同

第1条(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

本基本合同规定了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交易及外购交易的基本事项,适用于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每一个交易合同(以下称“个别合同”),甲方和乙方应遵守并诚实履行本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本基本合同与个别合同之间产生矛盾时,除非甲乙之间明确表示个别合同优先适用以外,本基本合同优先适用。

第2条(个别合同的内容)

1.甲乙双方应在个别合同中注明定货日期、标的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到货检查及其他交货条件、以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日期、付款方式等,另外,如果由甲方提供原材料等时,还应注明该原材料的名称、型号、数量、交付日期、交付地点及其他交付条件、以及货款金额、单价、付款日期、付款方式等。

2.不受前款规定的约束,甲乙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可以事先对个别合同的部分内容另行规定。

第3条(个别合同的成立)

1.个别合同在甲方将记载有前条所述交易内容的订货单送交给乙方,乙方对此予以承诺后成立。

2.乙方对甲方的订货应在收到甲方订货单后 2天 内通知甲方是否予以承诺。此外,如乙方对甲方的订货提出异议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处理。

3.不受第1款规定的约束,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甲方可以通过将记录前条所述交易内容的电子记录媒介(光盘、软盘等)交给乙方,或将前条所述的交易内容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以代替订货单的交付。

第4条(个别合同的变更)

1.甲方或乙方认为需要变更个别合同的内容时,应立即通知对方,与对方协商后,可以变更个别合同。此外,变更个别合同时,应在该个别合同中更正该订货单等,或重新制作相关的书面资料。届时,甲乙双方对订货单等的变更或书面资料的制作等事项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2.因甲方责任引起个别合同变更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因乙方责任引起个别合同变更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3.乙方接到甲方因不得已原因必须变更交货期、交货数量等个别合同的内容的通知时,应迅速调整对应体制。但是,因该个别合同的变更而引起交货价格及交货期发生变动时,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变动要求,甲方应以诚意予以对应。

第2节 交货价格

第5条(交货价格)

1.甲乙双方应综合考虑每个标的物的规格、数量、交货期、货款的支付方式、质量、材料价格、劳务费、运费、市场动态及适当的管理经费以及利润等,协商决定交货价格。

2.乙方在决定标的物的交货价格时,无论是新的订货还是继续订货,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交记载着需要研讨的前款规定事项的报价单。另外,甲乙双方对报价单的制作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3.甲乙双方在本基本合同有效期内,变更作为决定标的物交货价格的基础的第1款规定的事项等时,须再次对该标的物的交货价格进行协商。

第3节 交 货

第6条(交货期)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个别合同所规定的标的物的交货期。

2.乙方估计因质量异常、劳动争议或其他事由将引起标的物的交货拖延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处理。

3.因乙方责任致使标的物交货拖延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交付标的物时,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

第7条(交货、收货)

1.乙方应根据个别合同,添附甲方指定的单据后交付标的物。

2.甲方在乙方每次交货时接受标的物,同时,应向乙方提交书面的收货证明,以甲方接受标的物之时视为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但是,标的物需要进行到货检查时,以标的物到货检查合格之时视为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甲方完成该到货检查后应立即向乙方提交书面的收货证明。甲乙双方就有关收货证明书的交付事宜,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第8条(特别采用)

1.对于到货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标的物,甲方认为该不合格是因轻微原因所致,经甲方修理后可以使用时,与乙方协商后,可对该标的物的交货价格进行减价后予以接受,以接受该标的物之时视为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

2.前款所定的减价金额,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9条(风险承担)

1.标的物完成向甲方交付之前,非甲方责任而引起的标的物的部分或全部丢失、损坏或变质等时,由乙方负担因而所产生的损失。

2.对于到货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标的物,在甲方另行确定的时间内,甲方应作为善意管理人注意保管。但是,该期间内非甲方责任而引起该标的物的部分或全部丢失、损坏或变质时,由乙方承担该损失。

第10条(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除第18条第1款和第43条规定的情形以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完成向甲方交付标的物之时起从乙方转移到甲方。

第4节 质 量

第11条(质量)

1.鉴于向甲方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是甲乙双方之间的交易中重要事项之一,乙方在生产标的物时应给予万全的考虑,同时还应负责该质量符合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结构、功能、性能、安全性等质量要求。

2.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要求的内容等,在乙方开始制造或交付标的物之前,应通过以下各项图纸、规格书等进行相互确认。

(1)甲方借给乙方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以下称“购入规格书等”)。

(2)乙方取得甲方认可的图纸、规格书、样本等(以下称“交货规格书等”)。

第12条(质量保证责任)

1.标的物向甲方交付完成后12个月内发现标的物有瑕疵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向甲方交付替代品,或减少该标的物的货款,或修理该标的物,或负担甲方修理该标的物所需修理费,或代替交付替代品、减少标的物的货款、修理标的物或负担修理费的同时,直接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到的损失。但是,因甲方责任所引起的标的物的瑕疵不在此限。

2.标的物向甲方交付完成后12个月以后发现标的物有瑕疵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有偿地修理该标的物。但是,该瑕疵属于在通常的耐用期间因乙方责任产生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无偿提供替代品、或无偿修理该标的物,或负担甲方修理该标的物所需修理费,或负责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到的损失。

第13条(产品责任)

1.因标的物的缺陷导致使用标的物生产的产品或者标的物的用户等第三人(指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下亦同)遭受损失时,乙方应赔偿该损失。但是,发生以下的任意一项情况时,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1)根据乙方向甲方交付标的物时的最高水平的科学或技术性见解,无法认识到该标的物存在缺陷时;

(2)标的物的缺陷是由于根据甲方的设计要求所产生的,而且乙方对该缺陷的产生无任何过失时。

2.与使用标的物生产产品或标的物相关,该产品或标的物的用户等第三人遭受损害时,甲方认为该损害可能是由于标的物的缺陷而引起时,乙方应就原因的调查、损害赔偿金额的承担等事项与甲方友好协商解决。

3.在甲方向因标的物遭受损害的第三人赔偿其损失,且该损害是因标的物的缺陷而引起时,经与甲方协商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及所需其他费用。

第14条(维修零件的供给)

无论是在甲方向乙方订购标的物的期间,还是因使用标的物生产产品的生产结束或中止等、或标的物的销售结束或中止等而使甲方不再向乙方订购标的物以后,在甲方对该产品或标的物的用户负有供给维修零件的义务期间,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供给标的物及其零件。另外,有关供给期间、价格等详细内容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第5节 材料供给

第15条(材料供给)

1.原则上乙方应自主采购生产标的物所需材料。但是,特殊情况下,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可以有偿或无偿地向乙方提供其所使用的原材料、产品、半成品、零部件等(以下总称“供给材料”)。

2.乙方向其委托或外包部分或全部标的物生产的第三人(以下称“乙方委托方”)再提供供给材料时,应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同时,乙方应与乙方委托方之间办理再提供供给材料的手续,并向甲方报告。

第16条(供给材料的接受等)

1.乙方接受甲方每次提供的供给材料时,对需要检查的供给材料应立即检查。另外,对于不需要检查的供给材料以乙方接受该供给材料之时,以及对于需要检查的供给材料以检查合格之时,视为完成甲方向乙方交付供给材料。

2.乙方在前款规定的检查中或标的物的制造中发现供给材料有瑕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遵照甲方的指示处理。

第17条(供给材料的管理)

1.乙方应作为善意的管理者注意管理供给材料以及使用供给材料正在制造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为避免与其他物品混同,应在保管及帐簿上加以区分。

2.乙方未取得甲方的认可不得将供给材料用于制造标的物以外的目的,或将供给材料以及使用供给材料正在制造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向第三人转让、出借、担保等处分。另外,发现第三人有可能侵犯供给材料或使用供给材料正在制造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的甲方所有权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此类问题。

3.甲方在必要时经过事前通知乙方的工厂、办事处等以及乙方委托方以后,可以现场检查供给材料的保管状况及使用状况等。另外,乙方在同意甲方现场进行该检查的同时,应向乙方委托方通知该检查,协助甲方顺利进入乙方委托方进行检查,并为该检查的提供方便。

4.对于甲方另行规定日期时的供给材料的库存状况(包括乙方及乙方委托方保存的用于正在制造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的供给材料),原则上乙方应从该日起2天内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另外,甲乙双方对于该书面报告的制作应适用于第3条第3款的规定。

5.乙方在供给材料发生丢失、损毁或变质等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如果该丢失、损毁或变质等情况是因乙方责任所引起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修理该供给材料,或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供给材料的损失。因此而发生交货期拖延时,应适用第6条的规定予以解决。

6.因使用供给材料生产的标的物交货完毕、制造结束或中止、或规格变更等原因而产生剩余供给材料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示处理。

第18条(供给材料的所有权)

1.无偿供给材料及使用无偿供给材料以及乙方尚未支付货款的有偿供给材料正在生产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有偿供给材料的所有权,在乙方向甲方付清该有偿供给材料的货款时从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6节 付 款

第19条(货款金额的确定)

1.每月(25日)作为结算日,乙方应在( 5 )日内就标的物的货款金额,制作成既定格式的明细数据或明细表,并通过传送或交付的方式将其通知给乙方。

2.甲方对前款通知的内容有异议时,应自明细数据发送之日或明细表记载的发行日起( 5 )日内,通过电子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甲乙双方应对有关资料互相进行核对,并在( 5 )日确定货款金额。

3.在前款规定的期间内甲方未提出异议时,该期间届满之时,则视为乙方认可明细数据或明细表中的债权以及费用请求。但是,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可以与乙方对前款规定的期间届满后所提出的异议进行协商后予以处理。

第20条(标的物货款的支付)

甲方应根据甲乙双方之间另行确定的方法,月结( 60 )日向乙方支付接受乙方交付的标的物的货款。

第21条(有偿供给材料货款的支付)

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之间另行确定的方法,向甲方支付接受甲方交付的有偿供给材料的货款。

第7节 有效期限

第22条(有效期限)

本基本合同有效期限从 20xx 年 1 月 1 日开始到 20xx 年 12 月 31 日为止有效。但是,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任何一方未提出变更本基本合同的内容或不再继续本基本合同的书面通知时,本基本合同将以同一条件继续延长一年,以后亦同。

第23条(合同结束后的措施)

1.本基本合同因期满或解除而终止时,乙方应根据第29条将模具等返还给甲方,另外,将购入规格书等以及无偿供给材料、所有权尚未从甲方转移给乙方的有偿供给材料、以及基于第18条第1款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的正在制作的标的物、半成品及成品立即返还给甲方,同时,无任何异议地协助甲方进入乙方的工厂、办事处等取回这些物品,以及协助甲方顺利地取回存放在乙方委托方的该些物品予以全力协助。

2.本基本合同因期满或解除而终止、或因个别合同解除而终止后,第12条、第13条、第14条、

第32条、第33条、第34条、第36条、第37条、第38条及本条规定内容仍继续有效,甲乙双方要基于该些条款继续履行债务。

3.本基本合同因期满或解除而终止时,本基本合同对于仍继续存在的个别合同仍然适用。

第24条(过渡措施)

1.本基本合同签订之前,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买卖交易及有关外购交易的基本合同(以下称“旧基本合同”),自本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失效。

2.本基本合同同样适用于基于旧基本合同甲乙双方之间缔结的个别合同。

第8节 协议解决

第25条(合意管辖)

因本基本合同和个别合同所发生的权利、义务纠纷,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26条(协议解决)

有关根据本基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产生疑义或本基本合同及个别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

本基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供应合同 篇5

供应合同(建设工程材料)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项目部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目的和背景条款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_________工程所需的 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交货地址:_________

2.2供货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3.1数量(m3) ;单价(元/m3) ;货款金额(万元) ;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3.2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

第四条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结算方式:

4.2约定的结算期限:

4.3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但签字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办理。

4.4每月_________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字手续。

4.5付款方式和期限:

第五条质量标准和验收

5.1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5.2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5.3 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6.2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 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_________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3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

8.4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8.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法以下表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电话

甲方

乙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非因质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当承担退货价金1%的惩罚性违约金,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考虑到业方计价的滞后性,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六个月内的违约责任。

9.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10.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0.2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附以下附件: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应合同 篇6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甲方(幼儿园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送餐方公章):_____________

甲方因管理需要将食堂外包给乙方,经双方讨论协商,达成一致,特制定协议书条款如下:

1. 乙方同意给幼儿园每日送早餐、中餐、点心餐,期限为一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终止。

2. 在送餐期间,税金、执照、卫生、防疫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也负责按时送餐至制定地点。

3. 乙方负责送饭途中的人身及车辆的安全和费用。

4. 乙方在送餐期间内,应考虑周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如不能保证正常用餐,师生意见大,反应强烈,甲方有权采取应急措施,并单方面终止合同。

5. 甲方负责统计准确就餐人数,并按时提供给乙方。

6. 甲方负责把每日早餐、午餐、点心餐的费用:每人每学期 _________ 元,支付给乙方。

7.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卫生、设施设备、采购的原料、食品质量及经营与管理,如以上方面出现问题,可要求乙方及时整改,达到餐饮卫生标准为止。

8. 乙方在经营方面做到食品保质保量,不采购三无原材料,不采购腐烂变质原材料。不出售生冷、上顿剩余食品,在就餐方面出现食物中毒、财物损坏或丢失等问题,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情节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并立即解除合同。

9. 甲方正常执行教育教学活动或节假日安排,做好餐厅内部及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

10.乙方在送餐期间内,遵章守法,积极维护学校声誉,做好餐厅内部及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

11.乙方在送餐期限内不得擅自转包或降低食品质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2.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并在送餐期限内共同遵守本协议。

13.本协议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盖章后生效。

幼儿园法人: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

承包法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

供应合同 篇7

用油单位:

供油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经济合同法》有有关燃油的法规,使用柴油双方就供用柴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严格执行此协议规定。

一、 乙方有配送加油车,负责向甲方指定的地方提供并运输柴油并且在甲方需要的时间内随叫随到,保证持续正常的供油不间断。

二、 乙方提供并运输的柴油必须达到国家标准的柴油质量,保证在任何时间都不能结冻。

三、 由于柴油价格的波伏不稳定,乙方提供并运输的柴油价格不得高于陕西省市场价格。(市场倒挂除外)

四、 甲方负责按甲乙双方当时协议的价格支付乙方油费,当乙方配送柴油达到壹佰万元时,由甲方结清油款。如不能及时结清油款则视甲方违约,并按总油价的8%收取违约金。

五、 如在甲方需要的时间,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给甲方使用,视乙方违约,并按总油价的8%收取违约金。

六、 协议有效期内,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柴油价格进行调整,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如甲乙任意一方自行调整油价,未经甲乙双方同意,甲乙双方协商后自行解约,同时甲方必须结清乙方的油款。

七、 如果甲方施工车辆因燃油(柴油)质量出现故障,经国家检测属柴油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开发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 当乙方在正常供油情况下,甲方故意找事,为难乙方,乙方有权停止供油,同时甲方必须结清乙方的油款。

九、 合同期限,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到甲方工程结束止。

十、 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 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经协商未能达到一致的可报请仲裁机关仲裁,也可以向直辖区的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十二、 本协议壹式叁份,每份共两页,甲乙双方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应合同 篇8

需方:

供方: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运输)办法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结算方式及限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少交而需方仍需要的,应按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每天误期货款的千分之三违约金。

(2)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根据所经营的品种,任意挑选,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允许退货。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经济责任:

(1)对无故变更品名,数量,不履行合同,给造成损失,应给付实际损失的千分之一赔偿金。

(2)对无故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取货,事前未声明,每延期一天,应承担每天迟取货款的千分之一违约金。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由审核机关查实证明,经政府批准,可以减轻或免于经济责任。

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可另订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年 月 日

需方(盖章)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供应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需方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供方

┌───┬────┬──┬──┬──┬──┬────┬─────┐

│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日期│超欠幅度%│

├───┼────┼──┼──┼──┼──┼────┼─────┤

│││││││││

├───┼────┼──┼──┼──┼──┼────┼─────┤

│││││││││

├───┼────┼──┼──┼──┼──┼────┼─────┤

│││││││││

├───┼────┼──┼──┼──┼──┼────┼─────┤

│││││││││

├───┴────┴──┴──┴──┴──┴────┴─────┤

│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

1,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运输)办法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结算方式及限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少交而需方仍需要的,应按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每天误期货款的千分之三违约金。

(2)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根据供方所经营的品种,任意挑选,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允许退货。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经济责任:

(1)对无故变更品名,数量,不履行合同,给供方造成损失,应给付供方实际损失的千分之一赔偿金。

(2)对无故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取货,事前未声明,每延期一天,应承担每天迟取货款的千分之一违约金。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由审核机关查实证明,经政府批准,可以减轻或免于经济责任。

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可另订附件。

本合同一式份,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年月日

┌─────────────────┬────────────────┐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

│││

│年月日│年月日│

├─────────────────┼────────────────┤

│签证机关(盖章)││

│││

│││

││年月日│

└─────────────────┴────────────────┘

供应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xx]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应合同 篇11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标的、数量、交货及合同有效期

1.1 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单价、金额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附件“货物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1.2 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计数,实际供货数量以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

1.3 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个月)。

1.4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公制。

2.价格

2.1 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2.2 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超合同暂定总额 时,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单价已包含各种税费、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安装、保险、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交货地点交货。

2.3 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不论实际数量大于或小于合同预计数量,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按2.4、2.5条执行。

2.4 单价:按合同规定的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货物清单上的单价固定不变。

2.5 货物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3.履约保证金

3.1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 元)。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十(10)天内交到甲方财务部。

3.2 在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任何一项义务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违约金和其任何损失。

3.3 履约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完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一个月内将无息退回。如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履约保证金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余额退回。

4交货时间

4.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按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中的货物(包括数量增加部分),按甲方的要求分批供货。

4.2乙方接到甲方的当批交货通知后, 2天内将当批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

4.3交货时必须携带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物资编码、名称、型号规格、厂家/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和本合同编号)及本合同;并同时开具有效发票(发票顾客名称为: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且注明本合同编号)

5. 支付

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采用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

5.1按合同单价和乙方实际送货数量,且每批货物通过质量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一次。

乙方需先提交下列完整单据:

1)乙方出具的金额为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的有效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经甲方签收的送货清单。

6. 专利权

6.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则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7. 交货地点

7.1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紫薇花园绿化工程工地。

7.2广州市内甲方指定的其它地点。

8.包装和装

8.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8.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8.3 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9. 质量标准

9.1 按货物清单要求验收,甲方专业人员验收。

9.2 绿化苗木必须是假植苗,假植半年以上。

10. 验收与质量保证

10.1验收标准

a)、甲方对货物制订的检验标准。

b)、以经甲方确认货物清单要求的标准作为对货物的检验标准。

10.2 检验方法

a)、甲方专业人员验收.

b)、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产品进行检验。

c)、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支付。

d)、采取使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10.3 质量保证

a)、乙方保证合同物资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b)、合同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七天内负责更换,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c)、履行乙方在其投标书中的服务承诺。

11. 违约索赔与赔偿

11.1 误期索赔

11.l.1 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若乙方未能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到货期交货,且延迟超过两周,甲方有权对超过两周以后的延期追索违约金。该违约金应是延迟交货的货款以每满一周2%计算,一周为七个自然天,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误期索赔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货物总价的5%。如果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货时间可相应延长。如果乙方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或由于乙方延误导致其应支付的违约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限额时,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补救上述失误或疏忽,并负责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质量索赔

11.2.1 乙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如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适,甲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 乙方同意甲方退货,并将货物被拒收前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所需的费用。

2) 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成交价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补缺陷部份,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4) 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甲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1.3 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果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超过违约金,乙方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

11.4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及其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并不得因此影响交货期。

11.5 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因其过失(合同项下的过失、侵权或其他)直接对甲方设备或财产造成的物质损失或损害,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2.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各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各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

12.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 合同变更与修改

13.1 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格、交货时间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提出。

13.2 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变更提供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13.3 除了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4. 争端的解决

14.1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14.2 诉讼地为广州。

14.3 法院的判决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4 诉讼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另有判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4.5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 合同解除和终止

15.1 合同自然终止

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15.2 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违规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如果乙方

1) 在二十八天内未能遵守本条款的通知,或

2)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转让合同或将整个合同项目分包出去,或

3) 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收到法院对他发出的宣告破产并指定破产财产管理人的命令或与债权人达成有关协议,或为了其债权人的利益在财产管理人、财产委托人或财务管理人的监督下营业或停业清理;或

4) 由于乙方违约而导致违约金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最高限额。或

5)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

6)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或

7) 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投标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干扰甲方、评委的招标、评标等行为。

15.3 定期评估不合格时的终止:甲方每半年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评估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

15.4 合同的终止都不应损害合同规定的甲方或乙方的任何其它权利或权力。

15.5 如乙方违约违规合同终止后,甲方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应商(承包商)完成本合同项目,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收回完成本合同项目所招致的所有额外费用。

15.6 如果甲方根据本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7 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索偿要求后三十天内对甲方作出赔偿。

15.8 由于乙方未尽责任或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6.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

17. 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

18. 主导语言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 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

20. 其它

21.1 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21.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1.3 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1.4 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贰份。双方各执正、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电话: 电话:

供应合同 篇1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确保甲方负责施工的工程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委托乙方供应路面基层用碎石、石屑、粗砂。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材料规格:

甲方根据工程需要采购乙方合格的碎石和砂,碎石规格为6mm~37.5mm碎石,其中10mm~37.5mm占碎石比例不低于70%;石屑为0.5mm;粗砂为水洗砂,含泥量低于5%。碎石质量及规格甲方定期抽查,如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要求乙方供应符合规范要求材料。

二、材料数量:

1、碎石约: m3 2、石屑约: m3 3、粗砂约: m3

三、材料单价:甲方从乙方处采购足够的碎石、石屑、粗砂运至施工拌合场,经双方协商,以实际丈量方量为准,该单价为最终单价,不随市场价调整,乙方中途不得要求加价,如违约,需支付甲方违约金 万元整,由甲方在材料费中扣除。

四、结算支付方式:

1、银行转账支付。

2、甲方根据实际材料收方数量支付乙方材料费的50~60 %,工程竣工验收后3月内付清剩余款项。

五、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有相关河道管理部门颁发的河道采砂许可证并附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以保证其采石、砂的合法性。同时,乙方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乙方必须于5月31日前备足相应数量碎石、石屑、粗砂供甲方拌合开工用。材料供应过程乙方必须确保甲方碎石、石屑、粗砂供应数量,不能因为材料供应数量影响甲方施工。

2、涉及到材料所在地河道管理的一切事宜,应由乙方自行出面协调。甲方不参与河道管理部门的协调,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工程进度不受干扰。

3、乙方对甲方支付的材料费必须提供宝鸡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出具的正式收据(收据上有宝鸡市财政局、农业局监制章)。以上三条要求,由于乙方不能满足材料数量造成的甲方机械设备怠工等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费用由甲方在材料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同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其它事宜:

1、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2、本合同受《合同法》保护和约束,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共同遵守。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材料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应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甲方将承建织金县珠藏镇织河煤矿片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二期)工程的水泥材料供应承包给乙方。根据《合同法》有关条款,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单价及质量要求

水泥P.C32.5(到工地价): 元/t(按乙方提供样品验收),并保证每批水泥检验合格。

二、验收方式

以现场甲乙双方实际收方为准,每袋水泥重量必须保证50±1.0Kg,若发现水泥重量不够,就按5.0元/袋罚款。

三、货款的结算

1、甲方预计和乙方采购P32.5;甲方先向乙方交纳定金 万元,乙方按照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水泥供应计划向甲方提供水泥,乙方的水泥到场后,材料员清点完数量后,在甲方的供货单上签字认可,甲乙双方据此结算。

2、水泥价格随市场价格上涨20元/t或下浮20元/t按原定价计算,如果超过20元/t双方各自重新定价。

四、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1、 水泥技术标准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2、 乙方所交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同意使用,应重新定价;甲方不能使用的,乙方应立即清除干净,并承担因此而延误工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 乙方一定要做到保证质量、保证货源、随叫随到,如质量与样品不符合且有两次不能使用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水泥供应不及时,每延误一天罚款 元/天。

4、 每进一批水泥,水泥合格证,检验报告,3d强度报告和发票必须齐全,随水泥一起进场,资料不齐全将不接收水泥。

五、此协议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以双方签字生效。

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补充合同形成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以材料供应完毕后,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供应合同 篇14

需方: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日期

超欠幅度%

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1,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运输)办法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结算方式及限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少交而需方仍需要的,应按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每天误期货款的千分之三违约金。

(2)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根据所经营的品种,任意挑选,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允许退货。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经济责任:

(1)对无故变更品名,数量,不履行合同,给造成损失,应给付实际损失的千分之一赔偿金。

(2)对无故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取货,事前未声明,每延期一天,应承担每天迟取货款的千分之一违约金。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由审核机关查实证明,经政府批准,可以减轻或免于经济责任。

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可另订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需方(盖章)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日

签证机关(盖章)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日

供应合同 篇15

甲方:酒泉市宝洁餐具消毒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让消费者用餐用上消毒碗、放心碗,让碗关爱消费者的健康,是我们大家的心愿。本着一切为用户创造健康,和双方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遵守国家现行有关食品卫生法,食(饮)具消毒卫生管理规范,并接受了卫生餐饮具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保证消毒餐具卫生质量的达标。如有不达标的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全权负责。

3、提供相关部门的相关文件复印资料,以便乙方作为推广使用消毒碗具的宣传和依据。

4、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思想。努力为乙方做好服务工作,从而达到满意的效果。

5、有义务调整待用碗的比例,以确保“放心碗、消毒碗”的保质期。

6、负责消毒碗的收送、盘底、清查、复核和结算工作,并收取配送货物的押金_____元。

二、乙方责任:

1、应配合遵守政府部门、卫生部门、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配合甲方做好消毒碗的使用、管理等工作。

2、根据用量,合理调配,合理存量。原则上天送天用。防止保质期失效。

3、餐具、餐具箱发生丢失、遗失和人为损坏,按价向乙方索赔(按每只碗3元),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赔。

4、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就餐健康与安全,乙方不得将消毒碗重复使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按10元/只作为甲方利益形象损害赔偿。并有义务协助执法部门作执法处理。

5、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把我公司的餐具摆上桌面,否则作为乙方违约,将停止配送消毒碗,并保留追诉违约责任的权利。

6、乙方必须与我方收送员配合,签收送碗数、收碗数和丢失数,做到数据准确,便于双方结算服务费和丢失赔偿费。

三、供应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四、本合同有卫生监督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法人(签字盖章):党磊 乙方法人(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应合同 篇16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现原材料供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地及质量

甲方所供原材料为混凝土用碎石,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乙方生产要求。如不符合乙方生产要求,乙方将拒绝收料卸车。

二、交货地点、计量与价格: 碎石由甲方运至乙方新立搅拌站料场计量交货,(沙、石按照双方约定的比重进行计算)。交货价格为每立方78元,如因市场价格变动,需调整供应价格的,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调整。

三、供货时间及供量:

供货时间自20xx年4月29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每天供应量按新立搅拌站生产量需求送货。如连续两天送货量不能满足搅拌站生产,乙方有权取消甲方供货资格,安排其他供应商取代。

四、贷款结算方式:

自20xx年3月1日起甲方需铺底50万元至本合同期满方可结算,以后每送料达50万元时,结算一次货款。 甲方送货量达到结算金额时,应提供新立搅拌站原始入库单至乙方成本部进行方量核对并出具对账单,经采购部确认价格后,填写付款申请单到财务部结算。

五、其他约定:

1、甲方不按规定时间送货或送货量不能满足生产,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损失(损失金额在贷款中直接扣除)。

2、乙方不按约定时间结算货款或不按结算金额付款,给甲方资金周转造成困难不能正常供应的,应按实际损失支付10%违约金。如果安排其他供应商供货,乙方必须给甲方结清全部货款和铺底资金。

3、当事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的时间内继续履行合同,可全部或部分免去该方责任。

六、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并另行补充协议,方为有效。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以申请仲裁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站长:

电话:

年月日:

供应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为了让消费者用餐用上消毒碗、放心碗,让碗关爱消费者的健康,是我们大家的心愿。本着一切为用户创造健康,和双方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遵守国家现行有关食品卫生法,食(饮)具消毒卫生管理规范,并接受了卫生餐饮具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保证消毒餐具卫生质量的达标。如有不达标的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全权负责。

3、提供相关部门的相关文件复印资料,以便乙方作为推广使用消毒碗具的宣传和依据。

4、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思想。努力为乙方做好服务工作,从而达到满意的效果。

5、有义务调整待用碗的比例,以确保“放心碗、消毒碗”的保质期。

6、负责消毒碗的收送、盘底、清查、复核和结算工作,并收取配送货物的押金_____元。

二、乙方责任:

1、应配合遵守政府部门、卫生部门、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配合甲方做好消毒碗的使用、管理等工作。

2、根据用量,合理调配,合理存量。原则上天送天用。防止保质期失效。

3、餐具、餐具箱发生丢失、遗失和人为损坏,按价向乙方索赔(按每只碗3元),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赔。

4、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就餐健康与安全,乙方不得将消毒碗重复使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按10元/只作为甲方利益形象损害赔偿。并有义务协助执法部门作执法处理。

5、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把我公司的餐具摆上桌面,否则作为乙方违约,将停止配送消毒碗,并保留追诉违约责任的权利。

6、乙方必须与我方收送员配合,签收送碗数、收碗数和丢失数,做到数据准确,便于双方结算服务费和丢失赔偿费。

三、供应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四、本合同有卫生监督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法人(签字盖章):乙方法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应合同 篇18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工程建设所需的沙石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沙石。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种类、型号、数量,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24小时内将该沙石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

3.单价:中砂105元/立方米,石子95元/立方米,毛石85元/立方米;如果价格上下浮动在五元之内双方不作调整,价格变幅较大时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4.沙石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当日内通知甲方,否则该批沙石的质量视为合格。经双方确认沙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同时甲方在24小时内换送合格沙石。

5.付款方式:以月为单位按80%支付,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后自动失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合同 篇19

需用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乙方承担甲方承包工程的石料供应,按甲方通知的石料要求供料至甲方指定的施工位置。

3、单价的确定:乙方送至甲方工地的石料以每平方 元计算。

4、甲方提前 小时向乙方提出供应计划,石料到现场,有人负责验收,并指挥车辆就位。

5、乙方按要求的时间提供石料,因乙方供应不及时造成工程延误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石料结算:石料按方数支付,乙方供应甲方石料 方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供石料货款。

7、若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货款,乙方有权在告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石料供应,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责任、损失。

8、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9、若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所有价款结算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供应合同 篇20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市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中国_________公司A级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等相关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供货性质、数量、供货时间

第二条单价沥青单价

①沥青出厂价

②运费

③乙方服务费。其中:

①沥青出厂价__________元吨。

②运费,运费运价__________;里程。运价执行________元吨___________;公里。里程以实际公路运输里程为准。

③乙方服务费:____________元吨。

第三条质量标准、验收方法依照交通部道路石油沥青GF40-规范执行。沥青到货时,随车附带出厂合格证与对应的完好铅封,缺一不可。由甲方在沥青交付时对质量进行检测验收。合格甲方卸货。否则应拒绝卸车,并及时通知乙方。无论任何情况下,甲方卸车即视为认可乙方所供应该车沥青的质量。甲方检测验收的时限为货到之日起12小时内。如果检测结果合格,甲方应当在货到之日起36小时内卸完沥青,否则,自货到之时后36小时起,甲方按照每车每24小时__________元的标准应向乙方支付押车费。不足12小时的按照每车_______元计算,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的按照每车_________元计算。对于甲方提出的'沥青质量异议,乙方接到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共同完成:

①现场封存车辆→

②取样→

③送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进行检验→

④检验结果确认的全过程工作。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出具的检测报告载明的检验结果作为沥青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最终依据。如果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甲方负担因沥青检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检测费、差旅费、押车费等。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则由乙方承担,乙方并负责退货及处理其后的39;一切事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沥青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即,以乙﹑丙双方书面确认的、业经实践证明能够提供客观、公正计量服务的计算机构或计量衡重点出具的衡量计量单上载明的沥青实收净重为准。

第四条包装、运输方式、费用负担及供货保证包装为散装。全部采用沥青专用保温罐车(汽车)通过公路运输的方式运输。运输组织由乙方负责。运费由甲方承担,已含在沥青单价中。除非有免责事由(如道路阻断﹑封闭﹑交通管制﹑运输途中车辆出现无法继续行驶的故障等),乙方保证所供应沥青按照甲方指定日期到达。

第五条交付地、收货人交付地:____________收货人: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结算

1、付款方式,先款后货

2、甲方预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3、结算,结算时沥青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量为准,结算时货款多退少补,乙方并向甲方提供合法的货款发票和运费发票。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变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权利、义务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情形应当承担的责任:供货时间、供货数量、供货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致使甲方停工或无法按计划正常冬储沥青的赔偿因此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20%。没有按照约定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异议的视为质量不合格;

2、甲方违约情形应当承担的责任;不(拒绝、拖延、推诿)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或支付押车费等应当支付的款项的承担应当付款总额的20%违约金。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限检测验收视为质量不合格不按照约定配合乙方处理所提出的质量异议的视为质量不合格

3、其他;除上述本条

1、2款列举的情形外,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部分的20%的违约金。违约一方还应承担对方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条其他约定由于中燃油政策变动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战争),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自通知之日起,乙方应将扣除已供沥青价款后多收取的沥青款及相关费用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甲方,甲方应将计算已收到乙方供应的全部沥青价款减去滚动支付的总额后少支付的沥青款及相关费用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安全与环保责任乙方对所供产品可能引发的安全与环保责任随产品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工程所需主要建筑材料交由乙方购买并负责运输到场,各类材料暂定价格详见下表:

二.乙方材料的配送应紧密配合甲方工程进度,若乙方配送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

三.乙方提供的材料须经甲方收料员验收,质量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方可签收,否则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砂石料应按甲方验收的质量要求配送,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签收,且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在购买运输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付款方式:乙方材料款达 30 万元,甲方按乙方材料的70%支付,余下的30%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六.砂石料以上所定价格为暂定价,如市场行情有波动,甲乙双方可协商重新定价。

七.合同约定期限自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5月30日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应合同 篇22

甲方: (购货力)

乙方: (供货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以合同责任制形式承包给乙方组织车辆承担完成供砂任务,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订购数量与单价

①、乙方向甲方供应中粗砂,单价元/立方米,价格随市场变动。

二、质量与要求

乙方供应砂的中料砂必须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要以对样板供应)。

三、付款方式

乙方必须每月结清一次原材料及运输款给乙方,(按运输过磅单净重除1.55/方计量)。甲方将乙方的的原材料及运输款转账入乙方委托的账户)。

四、运输方式

乙方自提,甲方不承担运输及任何事故责任。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按经济合同执行。

六、解决合同争议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当的、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月至 月止。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应合同 篇23

供应单位:_________________

用气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供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和用气单位使用。

2.供应单位:是指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并取得北京市燃气经营许可的液化石油气供气企业。供应单位名单可登录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

3.用气单位:是指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建筑工地、旅游行业企事业单位、教育和医疗机构等单位用户。

4.如用气单位租用供应单位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请使用《北京市液化石油气钢瓶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5.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可通过检查液化石油气钢瓶三项标识进行初步辨识(相关内容以质监部门有关规定为准)。包括:

(1)出厂钢印标记:钢瓶出厂时应在钢瓶上标明生产日期钢印。

(2)钢瓶检验标记:钢瓶投入使用后,须按照“15kg以下(含15kg)钢瓶每4年检验一次,50kg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的规定,在质监部门指定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机构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在角阀处安装钢瓶检验环。

(3)注册登记钢印代码: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前应在质监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将每支钢瓶唯一的12位注册登记代码在质监部门备案,并在钢瓶上打印钢印。12位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的前3位为在质监部门备案的充装单位编号,中间2位为所充装气体代码(液化石油气为38),最后7位为钢瓶流水顺序号(由各钢瓶充装单位根据钢瓶数量排定)。

6.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机构:是指已取得相应资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机构,可登录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查询检验机构名单。

7.购气凭证:是指用气单位在供应单位购买液化石油气的凭证,凭证上需注明供应单位名称、购气时间、购气量、钢瓶注册登记代码等信息,并加盖供应单位公章(红章)。

8.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9.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本合同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对本合同文本中带“□”的选项,凡甲乙双方约定选择的,在“□”内打“√”。

10.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签订本合同时应慎重。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应表述清楚,无需约定的请写明“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或在横线上打“×”。

北京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合同

供应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用气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用气事宜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 _________________ kg规格的钢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乙方主要用途为 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供气方式

(一)供气时间:乙方每次应提前通知甲方所需液化石油气的数量,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在 ___ 小时内及时将乙方所需数量的液化石油气送达合同约定的供气地点。

(二)供气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供气充装:甲方供应的液化石油气应使用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充装。

第三条 供气质量

甲方应保证向乙方供应的液化石油气气体质量和充装量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和安全技术要求。

第四条 供气价格及结算

(一)甲方有权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向乙方收取用气费用,价格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如遇政府价格管理部门调整液化石油气价格的,按照调整后的价格确定供气价格。

如遇市场采购成本发生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供气价格;但如调整后的价格超过合同定价

___ %的,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乙方选择终止本合同的应向甲方出具书面声明。

(二)双方结算以每次供气时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购气凭证为依据,并按照下面

第 ___ 种方式办理:

1.每月 ___ 日结算一次价款。最后一批在本合同终止时结清。

2.甲方供气达到 _________________ 时,甲乙双方结算一次价款。最后一批在本合

同终止时结清。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支付方式和期限:

1.乙方应采取以下方式与甲方结算:□支票 □现金 □其他: ______ 。

2.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安全查验

(一)甲方应设置安全检查人员对乙方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和供气系统定期进行全面安全巡检,乙方应设置相应的验收人员。双方应互相提供安全检查人员和验收人员的身份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未经双方确认不得任意更换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

(二)甲方安全检查人员在每次供气时,应对乙方的供气系统和钢瓶进行试漏等必要的安全检查,并由甲乙双方的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三)乙方应在每次供气时检验钢瓶上出厂钢印标记、钢瓶检验标记和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等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对标记、代码有问题的钢瓶有权拒收。

(四)甲乙双方应分别建立专用交易登记台帐,记录每次供气时涉及的供用气双方名称、供气时间、钢瓶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甲方安全检查内容、运输企业名称、运输人员姓名和运输车辆号牌等相关信息,并由甲乙双方的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签订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充装许可证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相关复印件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红章)。

(二)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液化石油气和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甲方有权拒绝充装技术档案不在己方的钢瓶。

(三)甲方在每次交易时应向乙方提供合法的购气凭证。

(四)甲方负责钢瓶的维护和保养,并对钢瓶安全全面负责。甲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定期对乙方的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和相关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指导乙方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并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定期将钢瓶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五)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规定使用液化石油气、危害液化石油气设施安全的行为时,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记入用户档案,发现乙方的燃气设施存在隐患的,应书面告知乙方及时消除。

(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液化石油气。

(七)乙方有权向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举报发现的非法违法供气行为。

(八)乙方应在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及其设施和用气设备,并对室内燃气设施及用气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当乙方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者用气设备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及时通知甲方检查维修。

(九)乙方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

(十)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方式和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用气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供气质量不合格、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供气、每次供气时未进行试漏等必要的安全检查和未定期进行巡检等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在正常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情况下,如因甲方提供的钢瓶及其安装出现问题影响用气的,由甲方在 ___ (时间)内负责更换、修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三)乙方应按时支付用气费,逾期不支付的,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支付款额 ___ ‰的违约金。逾期支付达 ___ 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违反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管理和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隐患,并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五)乙方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连续 ___ 月/日(时间)未要求甲方供气的,需书面说明原因,否则视为从第三方进气,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且有权按照50kg钢瓶每月 ___元、15kg钢瓶每月 ___ 元、5kg钢瓶每月 ___ 元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七)其他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有关部门调解,也可以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向 ___ 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效力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 _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或至乙方申请终止用气时止。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双方也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 年 ___月 ___日 日期: ___ 年___ 月 ___ 日

供应合同 篇24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签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运输)办法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结算方式及限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少交而需方仍需要的,应按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每天误期货款的千分之三违约金。

(2)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根据所经营的品种,任意挑选,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允许退货。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经济责任:____________

(1)对无故变更品名,数量,不履行合同,给造成损失,应给付实际损失的千分之一赔偿金。

(2)对无故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取货,事前未声明,每延期一天,应承担每天迟取货款的千分之一违约金。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由审核机关查实证明,经政府批准,可以减轻或免于经济责任。

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可另订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方(盖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需方(盖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证机关(盖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供应合同 篇25

供方:_____

需方: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数量、型号、价格:____________

注: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按原厂质量标准包装

第三条验收方法:货到验收

第四条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式:预付定金20%,余款结算后提货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自取

2、交货地点:________。

3、交货日期:自合同生效期内____日

4、运输费:由需方自负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____供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

开户银行:____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号:____

签订地点: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应合同 篇26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签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

需方:

供方: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日期超欠幅度%

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1,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运输)办法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结算方式及限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少交而需方仍需要的,应按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每天误期货款的千分之三违约金。

(2)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根据供方所经营的品种,任意挑选,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允许退货。

(3)其它:_______________需方经济责任:

(1)对无故变更品名,数量,不履行合同,给供方造成损失,应给付供方实际损失的千分之一赔偿金。

(2)对无故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取货,事前未声明,每延期一天,应承担每天迟取货款的千分之一违约金。

(3)其它:____________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由审核机关查实证明,经政府批准,可以减轻或免于经济责任。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可另订附件。

(4)本合同一式 份,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年 月 日

需方(盖章)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供应合同 篇27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三期食堂及学生宿舍工程需要, 决定由乙方富民宇泰商贸有限公司供给建筑材料, 甲、 乙双方本着 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 定,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数量及价款

甲方在建设工程中需用乙方供给的建筑材料,供货量初步商 定,钢材 650 吨,折款为 318 万元;水泥 5600 吨,折款为 212 万 元;砂/石 86000m,折款为 215 万元;免烧标砖 325 万块,折款为 585 万元。外墙砖 73900 O,折款为 170 万元.如果由于其他原因 致使供货量不足量,按照实际的供应材料款额计算。 材料名称 钢材 水泥 砂/石 免烧砖 外墙砖 计量单位 吨 吨 方 块 平方米 数量 单价(元) 4800 380 25 1.8 23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货物质量

1、乙方供给甲方的建筑材料,材料质量需按建筑材料质量标 准执行, 以现场所进的材料进行检验, 并附有原产品检测报告及合 格证,抽验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使用。

2、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建材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对所供应建 材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三、交货方式

乙方对其供应的建材应由汽车运输至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

1、 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当及时供货以保障甲方的正常施工, 如有交货延误,

2、 应承当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甲方验收货物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料单。

4、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可直接供应甲方下属的各项目部。

四、货款支付

1、货款支付方式为人民币 结算。

2、自甲方接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

一个月内乙方根据当月实 际供料的数量, 凭甲方所出具的收料单开出发票, 甲方在六个月内 将货款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乙方对于其提供货物的质量、 数量以及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等 必须符合甲方的施工要求, 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 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货物总价款的 1%的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 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

八、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供应合同 篇28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签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

需方:

供方: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运输)办法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结算方式及限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少交而需方仍需要的,应按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每天误期货款的千分之三违约金。

(2)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根据所经营的品种,任意挑选,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允许退货。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经济责任:

(1)对无故变更品名,数量,不履行合同,给造成损失,应给付实际损失的千分之一赔偿金。

(2)对无故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取货,事前未声明,每延期一天,应承担每天迟取货款的千分之一违约金。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由审核机关查实证明,经政府批准,可以减轻或免于经济责任。

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可另订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年 月 日

需方(盖章)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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