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担保协议书(汇总31篇)

关于担保协议书(精选31篇)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1

本担保协议书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两方在____________签订:

1、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委托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担保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以下理由:

(1)委托人拟与(以下称“贷款人”)签订关于的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

(2)委托人申请担保人为其开立上述借款合同项下以贷款人为受益人,金额不超过币元的保函(以下称“保函”),或者申请担保人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

一、定义

1、在本担保协议书,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下列术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法律:指中国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包括有权解释机关对上述各项所作的解释和说明)、条约义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和判例》;

反担保人:是指债务人以及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

反担保方式:是指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2、本担保协议书中的“年”、“季度”、“月”、“日”均指公历下的该年、该年度、该季度、该月和该日。

二、担保人同意为委托人向贷款人开具相关保函或者同意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

三、反担保

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下列一项或多项反担保方式:

1、经担保人认可的第三人,正式向担保人签发以担保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或者与担保人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

2、委托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抵押或质押给担保人,以作为其偿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委托人必须在本担保协议书签订之同时与担保人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且委托人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其中抵押物或质物的有关内容如下:

名称: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所有权:____________

所地: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

3、第三人(在委托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拥有的、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抵押或质押给担保人,以作为委托人偿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第三人必须在本担保协议书签订之同时与担保人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且第三人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其中抵押物或质物有关内容如下:

名称: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所有权:____________

所在地: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

4、委托人向担保人支付人民币元,以作为其偿付债务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委托人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本担保协议书项下的担保费用后返还给委托人。若委托人未依约按时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本担保协议书项下的担保费用,则担保人有权扣收该保证金以充抵上述款项。该保证金所生孳息归担保人所有。

5、委托人或第三人与担保人将另行签署下列一种或多种文件:

(1)反担保保证合同;

(2)质押合同;

(3)抵押合同;

上述文件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或经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实为真实和完整的副本:____________

1、委托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委托人的公司章程;

3、委托人全体现任董事名单及签字样本;

4、同意委托人签订本担保协议书的董事会决议;

5、委托人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书,以及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6、抵押物或质物的所有权证(若有抵押物或质物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7、第三人的相关资料。

五、声明和保证

委托人声明和保证如下:

1、委托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委托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权力签署和执行本协议;

3、委托人有法定的权力与贷款人签署合同,并且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合同;

4、委托人完全接受担保人向贷款人开立的保函条款;

5、委托人向担保人保证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6、委托人保证不使担保人因为委托人开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7、委托人保证履行与贷款人签署的合同;

8、委托人有义务及时向担保人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如:营业地址、法人代表、产权等的变更;诉讼事项;资金借贷;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委托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并且委托人保证接受担保人对担保期间内委托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及决策等事宜进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审,如果发生审计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对此予以积极配合。委托人保证将借款合同签署后第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报送担保人,以后按季度向担保人报送财务报表;

9、为抵消担保人向委托人追索保函项下的债务,担保人有权处分抵押物;

10、担保人不对贷款人提交的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文件所述之真实性负任何责任。

六、违约事件

以下各项构成违约事件:

1、委托人在本担保协议书签订后,未按本担保协议书的规定向担保人提供任何反担保方式,或者委托人向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不符合本担保协议书的规定;

2、向担保人签发以担保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的反担保人,或者与担保人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的反担保人未经担保人认可;

3、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担保协议书的规定与担保人签署抵押/质押合同;

4、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担保协议书的规定向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质物;

5、委托人或第三人虽与担保人签署了抵押/质押的协议书,但未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当上述情形发生时,均视为委托人违约。

当上述情形发生时,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时间,担保人可:(1)要求委托人继续向担保人提供经担保人认可的反担保保证人;及/或(2)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按本担保协议书的规定与担保人签署抵押/质押合同,继续办理抵押物/质物的合法登记手续;及/或(3)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补救行为,即以其拥有的其他财产抵押/质押给担保人,并办理相关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七、保函项下的索赔

当贷款人按保函或保证合同的规定向担保人索赔,且担保人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函或保证合同的规定,担保人迫于履行担保义务而为委托人垫款向贷款人支付时,担保人对委托人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委托人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委托人与任何单位签定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担保人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委托人收费外,还要按日垫款金额的1%(百分之壹)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委托人收取罚金。委托人必须在收到担保人追债后的柒日内,无条件地向担保人偿清全部垫款及应付罚金。

八、修改

委托人要求担保人修改保函内容时,或者修改担保人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须向担保人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贷款人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额/或保函展期的情况下,委托人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担保人的保障,否则担保人不能接受委托人的修改申请。

九、担保费用

委托人在此保证,在签署本担保协议书时,一定按照下列规定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担保基金及其它有关费用: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根据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期限收取担保费,按年率%(百分之)计收。

(2)担保费计费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收费。

2、担保基金:

(1)保基金以委托人年度经担保人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税后利润为基数,按____%(百分之整)比例计收。

(2)委托人在上述年度审计报告完成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应对确认的上述年度税后利润向担保人计提担保基金,如确有特殊原因,可以通过协商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上述年度审计报告完成之日起三个月。

(3)委托人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就上述年度税后利润向担保人提交担保基金,担保人对委托人下一年度的税后利润同样拥有提取不低____%(百分之整)的权利,并同时承担与上年度同样的责任与费用。

3、滞纳金

委托人应按时交纳担保费等费用。推迟交纳有关费用未获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按费用总额每天向委托人收取1‰的滞纳金。

4、逾期保费:

委托人应在借款合同到期日还清所有借款及相关费用,若逾期未还款,则应向担保人交纳逾期保费。逾期保费以委托人借款金额及利息等相关费用总额为基数,按年率3%(百分之叁整)每月计收,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推迟交纳逾期保费未获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按逾期保费金额每天向委托人收取1‰的滞纳金。

5、其它费用

担保人因开具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它费用(如,担保人在对委托人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等),由委托人支付。

十、适用法律

本担保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担保协议书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__________________市的法院提起诉讼。相应的判决对协议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一、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每份共______页,委托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公证和登记机关各执一份,经当事人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副本按需制备。

本协议于开首所述日期由下列两方正式签署。

委托人: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2

保证人一旦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就意味着其有代债务人履行主合同义务的可能,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按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在以下条件下保证人可以免责:

(一)因合同的意思表示有瑕疵而免责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实践中应把握:一是必须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主观上要有故意,如果仅仅是债务人一方有故意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或者保证人碍于主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情面,或者保证人受一方当事人的行政命令而提供保证的,均不能免除责任。二是必须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已经实施了恶意串通的行为,足以使保证人受骗上当。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各怀不同的目的,未经串通,由于保证人的过失而提供保证的,仍应承担责任。三是由于主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恶意串通欺骗保证人签订了保证合同的事实,且保证人无过错。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实践中应注意:一是欺诈、胁迫的主体只能是主合同的债权人,而不包括主合同的债务人,因为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签订的,主合同的债务人不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如保证人因受主合同债务人的欺诈、胁迫而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不能免除责任,否则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是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提供保证)完全是违背真实意志的,也就是说保证人对主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基础和内容完全不知或有重大误解的情况下提供的保证。但不包括半明半暗,“盛情”难却的情况。三是因第三人(包括债务人、保证人的上级主管部)的行政命令,甚至威胁而迫使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不能免除责任。那末债权人的上级所实施的指令行为迫使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能否免除保证人的责任。笔者认为根据担保法第30条第2项之规定,债权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所采取的欺诈、胁迫行为可视为是债权人的行为,保证人可以免责,因为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造成的后果也是相同的。

(二)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

担保法第24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这里法条明确规定:一是尊重保证人的意思自治。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主合同提供保证是基于对双方的信任和主合同原有内容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对原合同进行变更,实质上是一项新的缔约行为,未经保证人同意当然不承担责任。二是强调形式要件。保证人对主合同当事人变更合同内容的行为是否认可必须有书面形式,仅有口头同意,即使有第三人证明也无效,保证人否认的仍可免除责任。三是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有约定,有授权或放弃自己的.监督权的,保证人不能免除责任。

(三)因主债务转移而免责

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实践中应注意:

1、债务转移必须合法有效,即符合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债务人转移债务未经债权人同意的,转让行为无效,保证人仍要承担责任。

2、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了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已转移部分债务可不承担责任。但对未转移的部分债务仍应承担责任。

3、保证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从一定意义上这种同意的书面形式是一份新的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限应从新计算。

(四)因超过保证期限而免责

保证期限为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它关系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行使或履行。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可分为二种,一是定期保证,即在保证合同中有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二是无期保证,即在保证合同中双方并未约定保证期限。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保证人均既可定期保证,也可不定期保证,但二者在保证期限上的免责条件是不同的。

1、一般保证

⑴一般保证的定期保证,在保证期限内债权人未行使诉讼权,即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但这里应注意二点,一是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限内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才承担责任,如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仅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未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即可免责。二是债权人在保证期限内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并提起诉讼,而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保证期限也不因此而中断,超过6个月,保证人免除责任。

⑵一般保证的无期保证,按照担保法第25条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这6个月内债权人未行使诉讼权,即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责任。

2、连带保证

⑴连带保证的定期保证,在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债权人未行使请求权,即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里担保法第26条第二款的规定,债权人必须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如果债权人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超过期限保证人仍可免责。

⑵连带保证的无期保证。根据担保法第26条规定债权人必须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请求权,即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免除责任。

(五)因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而免责

担保法第28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同一债权,如果既有保证,又有物权担保的,当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主债权未受清偿时,物权担保优先于债权担保而实现。如果债权人放弃物权担保,保证人可以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其保证责任。但这里应注意:一是物权担保与保证必须是针对同一债权。如果当事人约定担保的是不同的债权,或同一债权不同部分的,不能适用。如物权担保是主债,而保证担保的是孳息或违约金,就不能适用此规定。二是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必须有书面证据。三是保证人只就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范围内免除责任,对主债的其余部分仍应承担责任。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3

委 托 人: (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电 话: 传 真:

担 保 人: (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电 话: 传 真:

鉴于:

1.甲方拟与 (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 拟借款金额为(小写) (大写) ,借款期限 ,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应甲方请求为其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担保,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据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在甲方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条款并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确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并取得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 关于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为乙方接受和认可的反担保,其反担保措施为以下一种或数种形式 :

(1)以甲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甲、乙双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2)以第三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第三方与乙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自然人)与乙方签订不可撤消的、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应承担办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对抵押物/质押物进行保险、公证和律师见证)产生的一切费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

(1)甲方承诺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 %的风险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大写) ,付至乙方指定账号。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还贷或甲方还贷款已存于还款账户的相关证明的次日,将保证金返还给甲方或按约定划到还款账户充抵甲方部分贷款。

(3)如果甲方未按时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有相应证据证明甲方将会发生预期违约,乙方有权随时动用保证金减轻乙方的代偿责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偿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股权持有方式:

第三条 担保费用及其他费用

1.担保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以乙方承担的担保金额为基数,按照年费率 %收取,共计(小写) (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证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有权收取担保费并将其归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贷款银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无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证合同无效,该担保费不予退还。在甲方或反担保方提前违约或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担保费不予退还。

2.其它费用:

乙方进行代偿或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实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质押等风险控制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

第四条 甲方之保证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甲方具有签订和执行与贷款银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4.甲方对向贷款银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不存在任何潜在的争议。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因为其提供借款担保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7.甲方保证认真、及时、充分地履行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

8.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以下重大事项,包括:营业地址、法人代表的变更,任何诉讼、仲裁和行政争议程序,资金借贷,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

9.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予积极配合,提供检查所需报表和相应材料。

10.甲方保证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将每月的财务报表报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求报财务报表及说明。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规定或乙方认为必要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章程等有关文件、批件等相关资料以及与本次贷款和担保有关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12.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的股东构成和股权比例不得发生变化,不得将业务委托他人经营或管理,不得处置任何资产,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资产,不得怠于收回债权或怠于对债务人提起仲裁或诉讼。

第五条 乙方之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担保人按反担保措施对乙方的损失承担担保责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依法对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质押物等(包括股权及股权所代表的资产)行使处置权,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将放弃任何抗辩权,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交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文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5.乙方有权查阅甲方的财务报告及相关的经营业务状况和业务合同、协议等。

6.经甲方申请,乙方可自主将上述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条件交由甲方使用。

第六条 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承诺,其提供给乙方的一切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否则,乙方有权依法追究单独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责任。

2.因甲方或反担保人违约,致使乙方向贷款银行代为承担甲方的偿付义务,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对乙方的`该部分损

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有关人士的赔偿责任不因各自所任职务的终止而解除。

第七条 保证合同项下的索赔

1.甲方未按照贷款合同向贷款银行履行还款义务,使得贷款银行按保证合同规定要求乙方代为偿付,且乙方因履行担保义务而为甲方向贷款银行代为偿付后,乙方对甲方、反担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继承人享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甲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

2.乙方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收费外,还有权按日垫款金额的 ‰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违约金。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的追债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地向乙方偿清全部垫款、利息及违约金。

第八条 滞纳金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等。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甲方应按逾期费用总额的 ‰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 违约事项和责任

1.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即为违约。

2.如果甲方进入破产程序,或进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项下违约并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股东之间发生争议,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东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诉,即视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和预期违约。

3.在甲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事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等同于甲方贷款余额的资金存在乙方账户,否则,乙方有权诉诸法律。

第十条 乙方行使权利和救济手段的放弃

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若乙方未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或相应的救济手段,并不表示乙方最终的放弃,也不表示乙方默认甲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保证合同的修改

1.甲方认为需要对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进行修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及说明。无论相关修改是否有利于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须在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后,视为乙方同意相应修改,否则,所作修改无效。

2.如果修改内容中涉及增加保证合同金额和/或保证合同延期的情况,甲方还须增加和/或延长对乙方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反担保第三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质押物等),否则,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第十二条 法律的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须向担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4

致: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代理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

由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

银行作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银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代理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代理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代理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条的规定,在代理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代理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代理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

5.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

(1)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限或付款延期;

(2)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

(3)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出的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

(4)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的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的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

(5)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的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的责任;及/或

(6)任何如没有本项的条款将导致本担保书或担保人的责任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

但无论如何,如果代理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的义务和责任,代理人须得到担保人确认后该修改和/或变动方为有效。

7.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1)担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2)担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3)本担保书在贷款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担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4)担保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担保书都不会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担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违反或触犯担保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超越担保人借款或担保的权限(不论是受担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担保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贷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担保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6)没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担保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7)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8)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借款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担保人有不利影响;

(9)担保人已经向代理人及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担保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10)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11)担保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12)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担保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担保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13)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8.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担保书有效期内:

(1)第7条款所包含的每一项陈述与保证,就当时存在的事实与情况而言,在实质方面每一天都将是真实与正确的;

(2)担保人将以恰当及有效的方式维持和经营其业务;

(3)担保人将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本担保书签约日后担保人的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一百八十(180)天将担保人在该年度经审核的年度财务报表副本(连同有关的董事和会计师报告副本)交付代理人,上述副本须经担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证明为其各自原文的真实副本;

(4)担保人将迅速向代理人交付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可能不时合理要求的有关担保人的财务资料或其他资料;

(5)如发生任何事情从而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内的责任能力时,担保人将尽快通知代理人;

(6)担保人将维持与履行其在本担保书内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及确保本担保书的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时使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与任何上述批准有关的一切条款、条件与限制(如有的话);

(7)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设定抵押、或出售或转让(不论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也不论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内交易);

(8)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的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与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9)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将其营业性质作重大改变,不论这种改变是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及通过出售、转让、收购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该改变不会削弱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则无须经代理人同意,但担保人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代理人;

(10)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的请求)回购或减少其发行的股份或将其资本或资产分配给其股东。

9.本担保书由担保人独立承担责任。若有第三者为借款人向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出具担保书或抵押,则本担保书是完全独立及不受该等担保书或抵押影响。

10.担保人在此声明和承诺放弃要求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诉讼,或将抵押物先行变卖之权利。

11.担保人在此承诺,在贷款债务未还清以前,它不会行使及在此放弃因法定原因而拥有的代位权或向借款人(不论是否与本担保书下的责任有关与否)作出索偿。担保人亦不会与代理人和债权人在借款人的破产或清算的索偿中竞争,代理人和各债权人将优先于担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债款。担保人将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代理人和债权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担保所享有的权益和权利。如担保人违反本条款的规定所收的任何款项(不包括担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及律师费用),它将会以信托人的身份代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该笔款项以作为债务的持续担保。

12.如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任何解除本担保书或其他和解的协议,该担保解除或和解协议的条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债权人所出具之担保、或所支付的款项没有因任何有关破产、清算、关闭、解散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法律或法规而遭取消、禁止或减值。若代理人或任何债权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还任何有关债务的款项予付款人,担保人在此的责任将继续有效。而在计算担保人所应付的款项时,该些债权人曾经收过但要退还给付款人的款项将不计算在内。而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在本担保书解除后或和解协议签订后继续执行本担保书及向担保人追讨欠款。

13.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应付之一切款额必须如数支付给代理人及债权人,不得从中抵销或反索借款人欠担保人的任何款项,亦不得从中扣减现行的或将来的任何税项(代理人及债权人本身的总利润应课税项除外)或其他费用或预扣税。

14.凡按本担保书规定的应付款项,应以债务原币支付,如担保人以其他货币支付,应以可即时使用及自由兑换的货币,按代理人或各债权人当天汇率折算,汇予代理人或各债权人。

15.本担保书是持续性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并将连续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所欠之一切款项全部偿还给债权人为止。但是,担保人的担保责任随贷款额的归还而相应减少,并且在债务全部清还给债权人时解除。本担保书为附加保证,但不取代代理人和债权人现在或将来所持有的有关债务的任何其他担保及抵押品。担保人承诺及同意当代理人及债权人在追讨担保人欠款或执行本担保书时,代理人及债权人无须先追讨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诉讼,亦无须先对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担保作出处分或强制执行。

16.若担保书内某些条款在将来被宣布或被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法律上不能执行,该等条款应视作为并未列入本担保书内,而不影响本担保书其余条款之有效性。

17.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因追讨本担保书之到期款项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以全数偿还为准)及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赔偿。担保人承诺在代理人的书面要求下须即时支付和清偿该等款项。

18.

(1)本担保书对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对各当事人各自的继承人及受让人均有效和有约束力。惟担保人不得将本担保书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责任转让他人。

(2)如任何贷款人按贷款协议的条款,转让其于贷款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该贷款人也可将其于本担保书下的全部权益或有关部分同时转让予受让人,而在此情况下所有本担保书下所指的贷款人将包括该受让人。

(3)担保人于本担保书下所作之声明、保证、承诺及安排将不会受任何贷款人转让本担保书或贷款协议的权益所影响,任何贷款人名称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况亦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的责任。

19.

(1)本担保书项下须发出或提出的每一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用挂号邮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预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对方:_________。

(2)本担保书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如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由收件人签收后即为送达;)如用挂号信发出,在邮寄后两个工作天即为送达。

(3)除非代理人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就本担保书向另一方发出或提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及一方在本担保书项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约须以英文或中文书写。

20.

(1)除非代理人与担保人以书面签署确认,否则本担保书任何条款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2)代理人或债权人不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担保书规定的权利和权益均不会构成或被视为其对该等权利的放弃。而代理人或债权人在某次行使权利或部分的权利将不会妨碍或影响其日后行使其余的权利或权益。代理人或债权人可以同时行使,亦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权益和赔偿办法,故此将不会排除法律所赋予代理人或债权人的权利及其他赔偿办法。

21.本担保书受_________法律管辖并按_________法律进行解释。担保人和代理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任何法律行动或诉讼可在_________法院进行,并不可撤销地服从_________法院的管辖权。但这不损害或限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及担保人在担保人或其资产所在的任何管辖地区的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

22.本担保书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担保人及代理人各执一份。

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5

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下列第项原因,甲方委托乙方向债权人(具体情况见本协议第一条)提供信用担保。

1、申请银行贷款

2、申请银行信用证

3、申请银行承兑汇票

4、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5、工程招投标

6、工程履约

鉴于乙方是一家取得银行授信的专业担保机构,乙方同意在甲方满足本协议书要求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担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担保)事项

1.1本协议项下的担保种类为:

1.2本协议项下的担保债权人(名称全称及详细地址):

1.3甲方向债权人申请的事项获得债权人审核通过后,甲方与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授信合同或其它名称的合同/协议作为乙方担保的主合同。

1.4乙方担保的主合同项下主债务的本金金额为(币种)(大写)万元(小写)万元。

1.5乙方所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务,具体的范围以乙方与债权人之间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或其它担保文件之规定为准。

1.6乙方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期限为(年/月)。

1.7其它主要条款:

1.8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期间所发生的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保险费、抵押/质押登记费、见证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1.9甲、乙双方同意,如主合同、最终乙方向债权人出具的保证合同或保函或其他担保文件与本条所述之条款不一致,以该具体的主合同、保证合同或保函或其他担保文件之内容为准。

第二条担保费

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并根据乙方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期限和担保费率计收。

2.1本协议项下担保费率为担保金额的%,按年(年/月)费率计,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期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2.2乙方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期限为(年/月);

2.3担保费总额为万元;

2.4支付时间:本协议签订之时,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述担保费。若甲方分次支付担保费的,则甲方应在乙方向债权人出具保证合同或保

函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的担保费。

2.5若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出具担保前,甲方终止对乙方委托或甲方放弃融资行为的,则乙方有权从甲方已缴纳的担保费中扣取不低于%的款项作为担保业务受理费,其余款项退回甲方。乙方已经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或已向债权人出具其它担保文件,甲方分次使用融资或其它授信的,甲方放弃部分额度或甲方不具备使用相应额度条件的,乙方已收的担保费不予退还。

2.6逾期保费:甲方若未能按约履行乙方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或义务,导致担保逾期,则应向乙方交纳逾期保费。逾期保费以逾期被担保本金及利息等相关费用总额为基数,按(年/月)费率%每月计收,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延迟交纳逾期保费未获乙方书面同意的,乙方按逾期保费金额每天向甲方收取2‰(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三条保证金及其他反担保

3.1在乙方向债权人出具上述担保前,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账户内存入金额为(币种)人民币(大写)万元的保证金,作为甲方保证全面履行本协议各项义务的担保。

3.1.1作为保证金的该笔资金一旦进入上述保证金账户即视为已移交乙方占有,并已特定化,具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金质押性质。乙方对上述保证金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动用上述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直至乙方的担保责任解除时止。

3.1.2前述第3.1条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违约事件时,乙方有权将该项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扣收,甲方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本条款的约定不影响乙方依照本协议第八条之规定向甲方行使担保追偿权的数额和方式。

3.1.3若甲方未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中约定的债务或义务,则乙方有权直接从该保证金账户中扣收款项以赔偿给乙方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甲方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

3.1.4若甲方在未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中约定的债务或义务的同时,又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事项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在主合同中的相关责任的同时,另行追究违反本协议的其他相关责任。

3.2在乙方向债权人出具上述担保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反担保方式:

3.3上述反担保方式的反担保合同或协议将另行签订,并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的约定与具体的反担保合同或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具体的反担保合同或协议的内容为准。

3.4甲方保证乙方为上述反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权利。若甲方对提供的上述反担保物在本协议签订前或签订之后有重复抵押/质押、再抵押/质押、转让、转移、赠与、互易、抵债、出租或其他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则乙方将通过有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条文件的提供

4.1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或开立保函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原件,或经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实为真实和完整的副本。其中,第1项文件原件在乙方验证后退回给甲方,但仍需保留所验证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甲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甲方最近一个月的企业工商信息单;

3、甲方的公司章程;

4、甲方全体现任董事名单及签字样本;

5、同意甲方签订本协议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6、甲方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书,以及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7、抵押物或质物的所有权证(若有抵押物或质物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8、第三人的相关资料。

第五条声明和保证

5、甲方声明和保证事项如下:

5.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2甲方保证合法经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其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不得污染环境、不得损害人类身体健康;

5.3甲方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权利签署和执行本协议;

5.4甲方有法定的权利与债权人签署合同,并且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合同;

5.5甲方完全接受乙方向债权人开立的担保条款;

5.6甲方向乙方保证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5.7甲方保证不使乙方为甲方的担保事由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5.8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约定的融资用途及范围内使用融资款项;

5.9甲方保证按约履行与债权人签署的合同或协议;

5.10甲方保证按时足额缴纳有关抵押或质押物的任何税费,保证维护抵押物的完整及良好状态并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5.11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如: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产权(股权)等的变更;诉讼或仲裁事项;资金借贷;改制或重组;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

5.12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经营状况或财务状况检查,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完成保后监管工作。甲方保证将借款合同签署后第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报送乙方,以后按(月/季)度向乙方报送财务报表;

5.13为抵销乙方向甲方追索保证合同或保函项下的债务,乙方有权处分抵押物或质押物。

5.14乙方不对债权人提交的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文件所述之真实性负任何责任。

5.1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出借、转移、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企业资产清单上所列的财产。

5.16在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经乙方书面认可的足额抵押、质押反担保情况下,甲方不得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或者与其他第三人作出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

5.17如甲方违约,甲方授予乙方在网络和媒体上对甲方及甲方股东和公司高管等的违约事实进行披露的权利。

5.18在乙方为甲方担保期间,乙方有权对情况进行监管,具体的监管方式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保证合同或保函的修改

6.1甲方要求乙方修改保证合同或保函内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债权人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担保展期的情况下,甲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乙方的反担保保障,以及另行向乙方支付增加担保金额或延长期限的担保费用。否则乙方将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6.2对本协议项下担保事项的修改需经过乙方书面同意,经乙方书面同意后的修改方可有效。

第七条违约事件

7.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以下各项情况均为违约:

7.1.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任何反担保方式,或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不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7.1.2向乙方签发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的反担保人,或者与乙方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的反担保人未经乙方认可;

7.1.3甲方或第三人未按本协议的规定与乙方签署抵押/质押合同;

7.1.4甲方或第三人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抵押物或质物;

7.1.5甲方或第三人虽与乙方签署了抵押或质押的协议书,但未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

7.1.6甲方未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或乙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债务或义务;

7.1.7在乙方担保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对外担保或对外投资的行为;

7.1.8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其他款项;

7.1.9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规定将乙方所担保的借贷款项挪作他用;

7.1.10甲方发生重大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件;

7.1.11甲方停业/歇业、破产、解散、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7.1.12甲方违反其作出的声明承诺及其他义务的;

7.1.13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

7.2当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发生时,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时间,乙方可以同时采取以下全部措施或者部分措施:

(1)乙方有权单方将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全额扣收;

(2)要求甲方继续向乙方提供经乙方认可的反担保人;

(3)要求甲方或第三人按本协议的规定与乙方签署抵押或质押合同,继续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合法登记手续;

(4)要求甲方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补救行为,即以其拥有的其他财产抵押或质押给乙方,并办理相关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

(5)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依法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保证合同或保函项下的索赔

8.1甲方保证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或义务。

8.2当债权人按主合同或协议项下保证合同或保函的规定向乙方索赔,且乙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证合同或保函的规定,乙方迫于履行担保义务而为甲方垫款向债权人进行代偿支付时,乙方对甲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甲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

8.3如甲方未按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务或义务而使乙方向债权人承担主合同或协议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款项的代偿担保责任,则甲方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1)甲方应当向乙方偿还上述全部代偿款项;

(2)甲方应当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上述代偿款项的利息(从乙方实际向债权人支付代偿款项之日起计算至甲方实际偿还乙方上述款项之日止);

(3)甲方还应按乙方已支付代偿款项总额以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即:违约金=乙方已代偿的款项总额×2‰×乙方实际垫款天数)。

8.4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追偿通知后的五日内,无条件地向乙方清偿全部代偿款项以及应付利息与违约金。

8.5因甲方违反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或协议的约定而使乙方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甲方除承担本协议第八条第三款的责任外还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债权人对乙方采取诉讼或仲裁,或与乙方和解的过程中,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应当由甲方承担。

(2)乙方因向甲方追偿代偿款项而产生的实现债权(追偿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应当由甲方承担。

8.6如甲方未按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务或义务而使乙方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乙方有权选择甲方所提供的反担保方式(本协议书第三条所约定,具体内容以反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中的全部或任何其中一项或同时几项要求甲方或第三人承担第一反担保责任。

8.7如甲方未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或义务而使乙方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则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将其违约事实及相关情况向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政府机关、新闻媒介、网络传媒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以不限定的方式进行信息披露,甲方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九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按以下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壹)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贰)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协议生效、终止

10.1本协议按以下规定的方式生效:

10.1.1甲方(委托人)是自然人的,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后生效。

10.1.2甲方(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甲、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后生效。

10.2本协议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十一条附则

11.1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1.2乙方不需要甲方的同意,即可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发生上述转让情形时,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继续向受让方履行债务或义务。

11.3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公证或见证或登记机关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每一条款均进行了研究分析及充分理解,签

约各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6

资产担保协议书

担保编号:_________

担保权人:_________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甲)担保权人拟投资于_________(“项目企业”的名称和主要业务地);_________(乙)作为这一投资安排的一部分,担保权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业已与_________(东道国)政府缔结了_________(担保协议的名称),其核准副本业已提供给多边机构;_________(丙)担保权人业已向多边机构申请担保与这一投资及其担保协议有关的某种非商业风险;以及_________(丁)多边机构,经东道国政府的同意,业已同意按以下所规定的条件,提供该担保;有鉴于此,有关各方协议如下:

第1条通则

有关各方特此认为多边机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担保产权投资通则(下称“通则”)的一切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且有同样效力,如同它们完全规定于合同之中,(须经本附表的修改)。这里所用字母开始大写的术语定义于通则之中。

第2条担保投资

担保投资应是担保权人由于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资取得这些股份)所取得的项目企业_________(普通)股份;但这一股份数必须调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类似指标和根据以下第6条所规定的备用担保纳入本合同担保的附加股份。

第3条担保

在与本合同条款保持一致的情况之下,并考虑到根据第7条所支付的保险费,多边机构同意赔偿担保权人在担保期限由于下列任何风险发生的直接结果所承受的有关担保投资或其收入任何损失额的_________%(“担保百分比”):

(1)转移限制;

(2)征用;

(3)违约;或

(4)战争和内乱。

第4条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应开始于代表多边机构签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结束于_________或根据通则第七章终止本合同的任何一个较早的日期。

第5条担保货币

多边机构和担保权人根据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应用_________(“担保货币”)进行。

第6条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

在任何情况之下,根据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赔偿总额都不得超过_________(“担保额”),除非根据通则第29条,经担保权人请求,在不超过_________(“备用担保额”)的数额的条件下,这一数额才得以增加,并且,在通过第30条所规定的情况下应予减少。

第7条保险费

在担保期限,担保权人应向多边机构以担保额的_________%加上备用担保额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险费。

第一年度的保险费应是_________(数额),并应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后的年度保险费应在合同日期周年或在此之前支付,并且,应根据这类保险费日期生效的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计算。

第8条会计原则

就本合同而言,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或有关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应根据_________(国名)所公认的会计原则编制。

第9条违约期限

就违约担保而言,通则第9条款所指定的期限应是担保权人就不执行或违约求偿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后的_________年。

第10条担保确定性申请表的保证

担保权人理解,多边机构缔结本合同的依据是作为附表附于本合同之后的担保确定性申请表中的信息和陈述。

担保权人表示并保证,在其签署本合同之日,这类信息和陈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准确的和完全的;但是,这一保证不得扩展到有关预测和估计的错误,如果:

(1)在上述日期,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都不知道这类错误,或者,即使他们十分谨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这类错误;并且

(2)当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知道这一错误时,担保权人迅速向多边机构通报。

第11条仲裁

在与通则第3.1节所规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况之下,有关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端都应根据通则第3条所指定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程序应在_________(城市和国家)进行。

第12条地址

下列地址应是为通则第6条的目的而规定的:担保权人:_________,多边机构:_________。

第13条生效

本合同应在合同日期生效。

有关各方,通过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签署本合同,以资证明。

担保权人(盖章):_________多边机构(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表:对通则的修改(略)

附表:担保确定性申请表(略)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7

_________有限公司:

本保证人_________自愿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债务人)完全履行其与贵司已订立的或/即将订立的所有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你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立本担保书,向你司保证下列各项:

一、 保证责任范围:保证债务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应向你司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你司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 保证责任期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 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四、 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 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付清或由保证人代为付清本担保书项下的所有款项前,不向债务人追偿。

六、 保证人同意,在接到你司通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时,本担保书继续有效,受让人享有与你司同等的权利,而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七、 本担保书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 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签字)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附:保证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8

借款方: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____ 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 万元,用于____ 。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 ‰,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 ‰,逾期贷款加计利息%,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9

委 托 人: (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电 话:

传 真:

担 保 人: (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电 话:

传 真:

鉴于:

1.甲方拟与 (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 拟借款金额为(小写) (大写) ,借款期限 ,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应甲方请求为其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担保,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据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在甲方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条款并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确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并取得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 关于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为乙方接受和认可的反担保,其反担保措施为以下一种或数种形式 :

(1)以甲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甲、乙双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2)以第三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第三方与乙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自然人)与乙方签订不可撤消的、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应承担办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对抵押物/质押物进行保险、公证和律师见证)产生的一切费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

(1)甲方承诺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 %的风险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大写) ,付至乙方指定账号。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还贷或甲方还贷款已存于还款账户的相关证明的次日,将保证金返还给甲方或按约定划到还款账户充抵甲方部分贷款。

(3)如果甲方未按时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有相应证据证明甲方将会发生预期违约,乙方有权随时动用保证金减轻乙方的代偿责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偿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股权持有方式:

第三条 担保费用及其他费用

1.担保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以乙方承担的担保金额为基数,按照年费率 %收取,共计(小写) (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证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有权收取担保费并将其归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贷款银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无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证合同无效,该担保费不予退还。在甲方或反担保方提前违约或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担保费不予退还。

2.其它费用:

乙方进行代偿或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实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质押等风险控制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

第四条 甲方之保证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甲方具有签订和执行与贷款银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4.甲方对向贷款银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不存在任何潜在的争议。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因为其提供借款担保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7.甲方保证认真、及时、充分地履行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

8.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以下重大事项,包括:营业地址、法人代表的变更,任何诉讼、仲裁和行政争议程序,资金借贷,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

9.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予积极配合,提供检查所需报表和相应材料。

10.甲方保证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将每月的财务报表报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求报财务报表及说明。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规定或乙方认为必要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章程等有关文件、批件等相关资料以及与本次贷款和担保有关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12.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的股东构成和股权比例不得发生变化,不得将业务委托他人经营或管理,不得处置任何资产,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资产,不得怠于收回债权或怠于对债务人提起仲裁或诉讼。

第五条 乙方之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担保人按反担保措施对乙方的损失承担担保责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依法对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质押物等(包括股权及股权所代表的资产)行使处置权,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将放弃任何抗辩权,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交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文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5.乙方有权查阅甲方的财务报告及相关的经营业务状况和业务合同、协议等。

6.经甲方申请,乙方可自主将上述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条件交由甲方使用。

第六条 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承诺,其提供给乙方的一切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否则,乙方有权依法追究单独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责任。

2.因甲方或反担保人违约,致使乙方向贷款银行代为承担甲方的偿付义务,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对乙方的该部分损 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有关人士的赔偿责任不因各自所任职务的终止而解除。

第七条 保证合同项下的索赔

1.甲方未按照贷款合同向贷款银行履行还款义务,使得贷款银行按保证合同规定要求乙方代为偿付,且乙方因履行担保义务而为甲方向贷款银行代为偿付后,乙方对甲方、反担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继承人享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甲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

2.乙方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收费外,还有权按日垫款金额的 ‰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违约金。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的追债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地向乙方偿清全部垫款、利息及违约金。

第八条 滞纳金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等。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甲方应按逾期费用总额的 ‰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 违约事项和责任

1.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即为违约。

2.如果甲方进入破产程序,或进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项下违约并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股东之间发生争议,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东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诉,即视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和预期违约。

3.在甲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事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等同于甲方贷款余额的资金存在乙方账户,否则,乙方有权诉诸法律。

第十条 乙方行使权利和救济手段的放弃

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若乙方未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或相应的救济手段,并不表示乙方最终的放弃,也不表示乙方默认甲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保证合同的修改

1.甲方认为需要对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进行修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及说明。无论相关修改是否有利于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须在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后,视为乙方同意相应修改,否则,所作修改无效。

2.如果修改内容中涉及增加保证合同金额和/或保证合同延期的情况,甲方还须增加和/或延长对乙方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反担保第三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质押物等),否则,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第十二条 法律的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须向担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终止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登记机关、公证机构等执 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为促进甲方及乙方的业务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同 公司签订的 担保合同,甲方同意并决定提供再担保。经甲、乙双方研究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再担保范围

甲方同意对乙方同 公司签订 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乙方担保义务提供再担保。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再担保服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的要求。

第二条担保责任承担比例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 种方式承担担保责任:

1、连带保证:甲方对乙方所承担的担保责任以再再担保方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成数分保:甲、乙双方按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其中甲方承担 %的担保责任,乙方承担 %的担保责任。

3、3、溢额分保:乙方承担该笔担保业务的担保限额为 万元(大写 万元),超过担保限额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4、超额赔款担保:乙方该笔担保业务的代偿额度为万元(大写 万元),超过代偿额度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5、 。

6、以上方式的组合运用。即 。

二、履约保证金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担保额%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存入乙方提供的专用账户,并经甲方确认。

第三条再担保费用

再担保费用原则上在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收取,甲方根据承担担保责任比例收取相应比例担保费。在本再担保事宜中,甲方收取的再担保费用数额为 万元(大写 万元)。

第四条相关的职责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清算、破产等情形而导致主体、经营方式等变更时,均应提前4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主体承担。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住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的,应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并不因此而影响其承担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严格遵守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违约方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任何一方被司法机关宣告破破产,或被行政机关责令撤销,自破产宣告之日或撤销生效之日起协议终止。本协议终止,另一方有权要求破产或被撤销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3、任何一方被其他债权人并且非因担保责任所涉诉讼或/仲裁或/因此被法院(仲裁机构)做出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的裁决或/被法院做出强制执行的裁。

决时,双方可协商决定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终止后,另一方有权要求出现上述情形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4、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约定。

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地点: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 签订的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 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12

物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物业抵押法律关系成立后,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折价、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物业抵押担保协议书样本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债务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

1.乙方原欠_________公司人民币贷款本金_________元及其利息未偿还,后_________公司将该债权转至甲方名下。

2.为担保该债权之实现,乙方得甲方同意,自愿将其两处物业转让甲方,故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让与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担保物

乙方用作让与担保的标的`物为两处写字楼中_________个单元_________平方尺物业(后附位置图及权属合约)。

1._________写字楼_________个单位共_________平方尺(其中四楼10个单位a、b、c、d、e、f、g、h、i、j座共_________平方尺;九楼8个单位a、b、c、d、e、f、i、j座共_________平方尺;十二楼3个单位b、c、d座共_________平方尺);

2._________写字楼_________个单位_________平方尺(即六楼11个单位d、e、f、g、h、i、j、l、p、q座_________平方尺)。

第二条 产权之移转

基于前述乙方物业现仍挂在_________名下,乙方负责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办理更名手续,转至甲方名下。

第三条 债务履行再展期

上述担保物业暂不作偿还贷款处理,在本让与担保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月内,若乙方履行债务完毕,甲方应当将该物业返还乙方;若其未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债务,则甲方有权处分该物业并优先受偿。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包括未履行)前,乙方须自行妥善保管担保标的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享有该担保物收益。与此同时须保证担保物完好无损并接受甲方检查。

2.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前,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出租)处分该担保物。

3.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之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权利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再提供相应之担保。乙方不提供担保的,甲方可以提前拍卖或者变卖让与担保物并优先受偿。

4.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或担保物未作清偿前,乙方所欠甲方前述贷款不停止计息。

第五条 风险承担

本合同担保物未作清偿或为甲方实际占有前,担保物之意外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担保物之处置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年之债务履行再宽展期届满后乙方未履行债务的,乙方同意甲方聘请有关评估鉴定部门对担保物进行估价,并由甲方优先受偿,乙方放弃对该甲方聘请之评估部门及评估价的异议权。乙方也可得甲方同意以物抵价。担保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包括费用)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清偿。

第七条 费用负担

甲方就本合同担保物优先受偿前,该担保物所生或所涉一切税费等概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八条 其他

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包括未履行)前,乙方出现解散或破产之情形,本合同担保物不列入清算范围,其时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担保物。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13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姓名(以下简称丙方): (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丙方自愿为乙方与甲方达成的代理协议提供担保。甲方同意丙方作为乙方不履行职责时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的保证人。经协商一致,甲、乙、丙三方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协议。 一、担保内容:

1、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2、乙方造成货物去向不明的;

3、乙方擅自收取货款,未上缴公司私自挪用的;

4、乙方人为原因使业务费用不到位的;

5、乙方人为原因导致甲方固定资产严重流失的;

6、乙方蓄意破坏甲方营销网络的;

7、乙方不辞而别或解除代理关系时未按照甲方要求交接工作的;

8、乙方有违法、犯罪记录而向甲方隐瞒的;

9、乙方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依法律规定应承担民事责任但不限于民事责任的。

二、担保期限:

保证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至甲、乙双方代理协议终止并经双方开具无遗留问题确认书时止。

三、担保方式:

丙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也可要求丙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特别约定:

担保责任期间,丙方与乙方之特殊关系(含亲属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丙方之担保责任,但若丙方丧失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乙方则有义务落实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担保人。

五、本协议若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得到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由甲方注册所在地法院受理。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未尽事宜,可订立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14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乙方提出的创业方案和项目,甲方已经审查批准,同意给予创业基金贷款,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本款为无息贷款。

第三条 贷款期限

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50%。签订合同_______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

第四条 乙方保证将贷款用于经甲方批准的创业项目,在收到贷款_________个月内,开展项目运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实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乙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对项目运作经营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个月内,按期按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甲方有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罚则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算利息,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

第七条 合同生效前提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认可的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额列支事业单位人员即丙方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合同规定,将按照合同第七条处罚。

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后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15

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码:

住所:

联系方式:

甲方代理人:

证件类型及编码:

住所:

联系方式:

负责人: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于年月日与甲方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自愿为甲方代理人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现乙方因原因向甲方提出解除原《保证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从年月日起解除乙方对代理人的保证责任,原《保证合同》同时终止。

二、自甲方同意乙方解除担保责任之日起年内,如甲方发现代理人在原乙方为其提供担保期间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保险代理合同约定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仍应在原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代理人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1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现甲方用座落于_____(面积:_____)的房屋在银行按揭贷款,须经乙方担保。为了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在贷款期限内,甲方必须每月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如出现连续三个月没有归还银行贷款本息,乙方将无条件通过公证处(甲方委托_____)办的'《委托公证书》处理甲方房产,以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本协议书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配偶(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17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 所属分支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相关部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在乙方处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设立贷款合同,甲方作为贷款合同的借方,乙方作为贷款合同中贷方,合同金额为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合同约定日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借据号: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作为丙方分支机构的员工,丙方在设立贷款合时为甲方出据相关手续证明,同时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基于以上鉴于条款所述,签约三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特议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信守。

1、丙方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资格,有能力、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

2、丙方完全了解甲方在乙方处设立贷款合同时所涉及到的条款内容,为甲方提供保证完全出于自愿。

3、本协议正式生效后,甲方应积极履行贷款合同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按约定利率于每月1日—10日期间偿还贷款利息,到期后一次性偿清本金,任何违反贷约合同中约定及保证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甲方应立即偿清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如甲方无力偿还所欠款项,丙方有责任代甲方清偿在乙方处所有欠款,丙方法定代表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有协助催缴清偿借款及承担还款责任的义务,同时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补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偿清在乙方处的借款后,本协议可以自偿清之日起自行解除。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签约双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经三方签章后成立,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相关部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与北有*公司(以下简称“北*信托”)于20xx年月日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北*信托将价值2400万元的伽玛刀治疗系统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出租给乙方。乙方特向甲方申请为该笔贷款提供设备回购保证担保。

为保证此项业务顺利进行,防范风险,制订以下协议:

一、乙方将承租的伽玛刀治疗系统用于与208医院合作开办伽玛刀治疗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乙方与医院以分成的方式对中心利润进行分配。乙方保证将获得的中心盈利首先用于归还租金,并按照甲方要求将有关资料交甲方备案。

二、甲方为乙方进行的上述融资租赁提供设备回购保证担保,担保手续费以与乙方对中心盈利进行分成的方式获得。担保手续费的具体计算方式为:_

1、融资租赁期限内,乙方每月获得的中心盈利在归还融资租赁租金后的剩余部分的50%为担保手续费。

2、融资租赁业务结束后至中心开业的第六年年底,乙方每月获得的中心盈利的15%为担保手续费。

担保手续费自中心开业后的第四个月开始,每月支付一次。

三、乙方承诺其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乙方在经营中的对外融资、归还贷款及内部资金往来等应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19

债务人:_________有限公司

担保人:

本保证人_________自愿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债务人)完全履行其与贵司已订立的或/即将订立的所有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你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立本担保书,向你司保证下列各项:

1、保证责任范围:保证合同中的债务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因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应向你司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你司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保证责任期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保证,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4、当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或者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付清或由保证人代为付清本担保书项下的所有款项前,不向债务人追偿。

6、保证人同意,在接到贵公司通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时,本担保书继续有效,受让人享有与你司同等的权利,而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7、本担保书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8、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签字):

签发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20

甲方:________小额信贷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丙方:________________(反担保人)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乙方申请小额贷款进行审查,现甲方同意为乙方在借款________万元提供担保,丙方为反担保人.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为了确保借款能按时归还,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协仪:

一、甲方将定期不定期对乙方借款后的资金运营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乙方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真实情况.

二、甲方因工作关系,需要乙方参与与配合与小额担保贷款相关的活动,乙方在不影响其他经营的情况下,应给予积极配合。

三、乙方取得借款后,应按其申请的项目守法经营,若决定改变原经营项目,需提前向甲方提供新的项目可行性计划书,经甲方许可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撤销担保并会同经办银行收回其借款。

四、乙方在借款期间变更其经营地址、家庭地址及通讯号码应在应在变更后五日向甲方书面告知。

五、作为反担保人丙方变更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同时,应及时了解掌握乙方的情况。

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应按时归还借款。

七、作为反担保人丙方,对乙方在字第号借款合同条款内到期不能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本息,负有直到本息付清为止的连带清偿责任。

八、本协议为不可撤消的保证书。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本协议自乙方与经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生效。

信用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21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债权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_________

乙方(债务人):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法定代表人:

丙方(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

本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市订立:经甲方、乙方和丙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 年 月 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种类)贷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用于___,还款期限至 年 月 日止,利率按月息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略)。

第二条 甲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乙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相同。

第三条 乙方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利息。

第四条 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对乙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丙方承担责任。丙方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代偿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乙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货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乙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由乙方及丙方负责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及丙方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甲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甲方加收___%的利息,并可以从乙方及丙方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当乙方及丙方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乙方、丙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3.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包括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十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保证担保借款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二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22

此文件为有关责任的豁免、权利的放弃、风险的承担和赔偿的协议。通过填写此文件,你已经完全获知和理解以下的条款和内容。你放弃了某些的法律权利,包括向本次活动策划人和同队成员提起诉讼的权利。请仔细阅读此协议。特别说明:本次活动为非赢利性质自助游活动,不是商业活动,也不是旅行社组团旅游,全程遵循“自助,互助,AA,环保”的原则。

一、风险的承担

我自愿参加此次活动。我理解、我必须同意和签署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方可参加本次活动。我知道本次活动的策划者、组织者只是活动的联系人,并不是职业的领队、向导或有许可证的急救人员。我知道他和同行的队友可能并没有参加过户外领队的课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训和经验。我知道他们并不对我安全负责。

二、关于豁免责任,放弃权利和赔偿的协议

1.我参加此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徒步、露营、登山、负重远行、攀冰、山路乘车、滑雪等,在此我同意:如果因为参加此活动(包括途中)和在活动中使用装备活动中,造成本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我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

2.我理解户外活动风险:a)可能对身体和精神方面都有严酷的要求;b)可能包括在崎岖地带和恶劣天气中进行活动;c)可能远离救助和医疗服务,所有救援和医疗的费用将由我自己承担;d)可能面对真实的风险而受到伤害,甚至死亡。这些风险包括跌坠,落石,冰崩,雪崩,闪电,过河,失温,霜冻,冻伤,咬伤,刺伤,犬咬,野兽袭击和各种意外;e)装备可能会缺陷,而这些缺陷可能会导致我受伤甚至死亡。我清楚获知活动计划的联系人无法全面预见该活动中所有的风险和不利,我理解以上所列的风险并不完全含括了此次活动中的所有可能的风险,并且同意免责和放弃权利的协议并不仅限于以上所列的风险中。

3.我自愿参加这些活动和使用活动的装备,理解并清楚知道身体活动和装备的使用潜在危害,可能造成本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我同意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伤害的风险,甚至死亡的.风险,并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

4.我理解我能够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我的风险:注意环境,注意我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注意所有与安全相关的衣物和装备的适用状况,和只参加哪些自己精神和身体能力之内的活动。

我明知,本人的安全是我个人的责任和取决于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断。我同意和保证,如果任何时候我相信条件是不安全的,那么我会立刻中断活动的进一步参加。

5.在此次活动中,如果由于我的行为和我的参加而导致了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个人伤害,我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6.我参加活动中,我个人的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财产损失,活动联系人和其他成员不承担赔偿责任。

我同意,一旦签署,此责任豁免协议将生效。

由我以下签署,我保证:

我已经阅读和理解以上声明和其条文;

我理解参加此次户外活动相关的风险;

我承担由于参加此次户外活动而随之来的全部责任,如法律规定不能

免责部分,我自愿放弃获得赔偿的权利;

我已经年满18岁。

活动联系人(签名):

成员签名(网名加真实姓名):

签名日期: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2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为了企业的发展及筹措资金的便利,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和协作的基础上。甲方为乙方提供单方担保,并签订融资(贷款)担保协议如下:

第一条、担保的最高金额

甲方在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万元的范围内为乙方与其债权人签订的融资(贷款)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上述融资(贷款)可以是在本协议书的有效期限内分批进行的。上述担保的实现以甲方在乙方债权人提供的保证合同(或最高额担保合同)上签章为准。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的方式为抵(质)押

根据双方签订的抵(质)押合同,乙方以本公司如下资产及权益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1)、房屋、土地:

2)、机器、大型设备、运输设备:

3)、银行汇票、本票、公司股票、债券:

4)、其他担保方认可的可以抵(质)押的财产:

乙方承诺如出现未及时还款的情况,债权人追究甲方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情况的,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将上述抵(质)押物变卖来弥补甲方损失。

第三条、担保的期限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在担保期限及担保限额内,应债权人要求及时提供资料(公司财务报表、报告、企业简介及其它,签订担保合同)。

2)、对于本协议范围内的担保融资(贷款),乙方必须自行、及时偿还融资(贷款)款项。如出现债权人追究甲方责任的情况,则乙方除返还甲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款项外,另需向甲方支付上述代付款项总额的3%的违约金。上述代付款和违约金应当在甲方支付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支付,延迟每日加收万分之三滞纳金。如乙方未及时偿还上述代付款及违约金或无力偿还的。甲方有权变卖乙方提供抵(质)押的资产、权益来弥补损失。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3)、对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与债权人主合同发生变更,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4)、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定期或随时提供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财务核算、统计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本企业进行定期或随时的检查、了解和监督。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已抵(质)押给甲方做反担保的财产。

7)、乙方机构若发生分立、合并、重组、变更等情况,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变更后的机构应与甲方重新落实用作反担保的资产及权益,并重新签订抵(质)押合同。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确认,为合法有效地签署本协议,双方及其签署人员均已经完成了合法必需的或议事、或授权、或决议等程序;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编号: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24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工资:_________________

被担保金额:_________________

一、担保人__________愿意为__________作欠款担保。

二、被担保人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未结款。签订欠款协议。欠款违约协议。在此期间如果被担保人无力偿还其欠款。我__________自愿偿还被担保人的欠款。并付违约金。

三、担保人概况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四、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_________________

五、担保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人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设立营口市浙商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章公司设立

第二条 各方一致决定在xx市设立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注册地址:

第四条 公司的名称为: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的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拓展业务,推进创新,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率,为各方创造经济效益,为国家经济发展做贡献。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第四章 出资各方

第八条 出资方为:

(一)

(二) ;

(三)

第五章 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

第九条 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

第十条 出资人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

出资人出资额所占比例

万×%

万×%

万×%

第十一条协议签订后各方办理出资手续。

第六章 股权的转让

第十二条投资担保公司的股份可依法转让,但主发起人所持股份自投资担保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所持股份两年内不得转让。投资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股份,在任期内不得转让。

第七章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各方的权利:

(一)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额行使表决权;

(二)依据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转让股权;

(三)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五)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六)公司依法终止后,有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权;

(七)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八)公司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各方的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缴纳各自所认定缴的出资额;若未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应向已足额缴纳的.出资的出资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五)有义务参加出席股东会;

(六)有义务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提供必要的方便;

(七)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章 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

第一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本协议的各方为公司的股东。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26

抵押人:

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

鉴于债务人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____》,现债务到期,因债务人资金困难,无法按照主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合同货款,甲方作为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担保。

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设定抵押的房产如下:

第二条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为乙方主债权,

第四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并且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抵押房产。

第五条抵押房产由甲方占用与管理。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房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负责抵押房产的安全与完好,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如果抵押房产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使抵押房产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房产,或在7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抵押期间,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由乙方负责保管,除上述证件外,甲方还需向乙方提供办理房产抵押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第六条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则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产,清偿债务。

处理抵押房产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七条除非另有约定,抵押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费用,包括税费、财产保险、公证、登记等费用。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10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到昆明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抵押期间,抵押房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债务,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的房产作重大改装,减损其价值或改变其用途。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和债务人各执壹份,登记机关留存壹份。

甲方

住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乙方

住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27

(合同编号: )

甲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借入方):

身份证号/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向甲方借入一定数额的币资金,为此,达成如下合同:

一、借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甲方通过本合同向乙方出借币万 元整(小写:万 元),用于支持乙方的日常经营活动。借款期限个月,具体借款本息的清偿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处理。

乙方同意以年利率24%,按照其占用甲方资金的天数向甲方计付利息。

二、借款用途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借入甲方的上述资金,属于流动资金借款,仅用于乙方投入其控股的X公司生产经营使用。

如乙方将上述借入资金用于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用途或者用于从事违法活动,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单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三、借款资金的划付与本息的清偿

为保障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偿付,乙方同意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担保措施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如下银行账户,一次性划付本合同约定借款资金;乙方收到款项同时,向甲方出具收到借款资金的《收据》。甲方向乙方划付借款资金的汇出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的起始日。

户名:

开户行:

账户:

乙方同意每两月结算支付甲方利息一次,具体为每第二个月的31日前支付甲方利息。乙方应在距借款期限届满前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甲方鼓励乙方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则按照乙方实际占用甲方资金的天数计收利息。

四、税费承担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税负,按照中国税法承担;涉及的资金汇划费用,由汇出方独自承担。

五、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拖欠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计付违约金。

六、担保

A(身份证号: )、B(身份证号:)、C公司(下称“C公司”),愿意为乙方的借款清偿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共同保证担保,即本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未获全部清偿的,甲方除可以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债务外,还可以向A、B、C公司之一或全部主张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

A、B、C公司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不以要求甲方先行执行或处分乙方自身提供的物的担保为前提。

A、B、C公司各自的保证范围均为:本合同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耗费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间均为自上述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七、争议解决

就本合同条款包括就担保条款的履行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未有效果的,应将争议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 诉讼解决。

八、文本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出借方):乙方(借入方):

保证人: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署于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28

担保协议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 方(担保方):

住 所:

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基本账户开户行: 账 号:

乙 方

住 所:

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方(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期限

1.1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范围为 ,期限自 20__ 年 12 月 4 日始至 20__ 年 12 月 31 日止。

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2.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 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甲方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对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其保证责任的承担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提供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益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3.3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保证期间

4.1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方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方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5.2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5.6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担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监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或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整、和解和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的三十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重整、破产等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5.10若甲方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6.2主合同债务方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债权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为依约还款的,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九条、合同转让、变更与解除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在本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移给第三方的,无须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方式解决:

□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如双方选择的上述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选择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准。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1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1.3本合同项下采用□方式进行选项时,在□内打√表示该条款适用,打×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11.4本合同甲方 份、乙方 份及 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11.5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甲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29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确保丙方能够在 年 月 日前履行还款约定,经甲乙丙方协商同意,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资产作抵押为丙方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甲乙丙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抵押标的(物):

乙方以其(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项目经营权益) (产权号: )设定抵押(附抵押物明细)。

第二条、抵押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乙方保证对抵押物或项目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抵押物或项目的权属证明文件。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抵押物,不得重复抵押,如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乙方应当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甲方债权未得到清偿前,发生抵押物毁 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保证不向甲方做虚假的或误导性的陈述,甲方一旦发现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均可随时终止合同的履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设定抵押的一切财产拥有第一抵押权和第一留置权。如丙方还款期限届满仍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有权通过处理乙方抵押物或接管、转让抵押项目的经营权益并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元。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3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为了企业的发展及筹措资金的便利,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和协作的基础上。甲方为乙方提供单方担保,并签订融资(贷款)担保协议如下:

第一条、担保的最高金额

甲方在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万元的范围内为乙方与其债权人签订的融资(贷款)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上述融资(贷款)可以是在本协议书的有效期限内分批进行的。上述担保的实现以甲方在乙方债权人提供的保证合同(或最高额担保合同)上签章为准。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的方式为抵(质)押

根据双方签订的抵(质)押合同,乙方以本公司如下资产及权益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1)、房屋、土地:

2)、机器、大型设备、运输设备:

3)、银行汇票、本票、公司股票、债券:

4)、其他担保方认可的可以抵(质)押的财产:

乙方承诺如出现未及时还款的情况,债权人追究甲方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情况的,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将上述抵(质)押物变卖来弥补甲方损失。

第三条、担保的期限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在担保期限及担保限额内,应债权人要求及时提供资料(公司财务报表、报告、企业简介及其它,签订担保合同)。

2)、对于本协议范围内的担保融资(贷款),乙方必须自行、及时偿还融资(贷款)款项。如出现债权人追究甲方责任的情况,则乙方除返还甲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款项外,另需向甲方支付上述代付款项总额的3%的违约金。上述代付款和违约金应当在甲方支付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支付,延迟每日加收万分之三滞纳金。如乙方未及时偿还上述代付款及违约金或无力偿还的。甲方有权变卖乙方提供抵(质)押的资产、权益来弥补损失。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3)、对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与债权人主合同发生变更,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4)、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定期或随时提供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财务核算、统计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本企业进行定期或随时的检查、了解和监督。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已抵(质)押给甲方做反担保的财产。

7)、乙方机构若发生分立、合并、重组、变更等情况,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变更后的机构应与甲方重新落实用作反担保的资产及权益,并重新签订抵(质)押合同。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确认,为合法有效地签署本协议,双方及其签署人员均已经完成了合法必需的或议事、或授权、或决议等程序;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担保协议书 篇31

出借人:身份证号:

借款人:身份证号:

保证人:身份证号:

乙方因投资资金尚未回笼等原因,不能如期偿还___年___月___日与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借款,需向甲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甲方经审查,同意乙方延期还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各项:

一、乙方根据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流动周转资金借款人民币应于_____年___月___日到期。截止到_____年___月___日,上述借款本息尚未偿还,现约定延期到_____年___月___日偿还。

二、延期后的借款利率,按原《借款合同》中约定利率执行。

三、延期后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以及有关事项,仍按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四、展期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继续履行,保证期间自本协议约定延期到期之日起贰年。

五、本协议从甲、乙各方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借款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份,由甲方乙方执有,保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保证人: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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