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账款担保合同【实用3篇】

应付账款担保合同(精选3篇)

应付账款担保合同 篇1

在生活中很多交易过程中,都会需要合同作为保障。常见就是租房或者在工作中签订的劳动合同。想想如果没有合同作为约束对方的条件,那不是做什么都会法律保障其权益也会受到损失。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 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邮编:_____传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应付账款担保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银行签订的《联合担保合同》,并其他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以确定各方权利与义务,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关于免责声明

该笔联合担保贷款在贷款期限内形成的一切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以及因该笔贷款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乙丙三方各自承担贷款风险,即三方不追加担保、反担保责任,各自承担各自贷款风险,偿还贷款义务互不牵连。

第二条关于甲、乙、丙三方权利和义务

甲、乙、丙三方自愿将各自房产、存款、公司以及其他形式财产作为抵押,并实行“直接债务人履行债务义务”原则。甲、乙、丙三方在联合担保期限届满之时,当有一方或两方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另两方或一方有权将其名下房屋及其他财产交予银行,已还清三方联合担保贷款及追偿所产生的相关给用。

三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应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及承担相关给用;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由三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通过通州区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三条本协议与《银行联合担保合同》独立存在,互不影响其效力。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当事人各方法定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财产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财产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_

应付账款担保合同 篇3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三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甲方同意乙方申请和担保方的担保提供 贷款。

第二条 借款期限:此项借款使用期为________年 个月,自 起至 止。

第三条 借款用途:为 。

第四条 借款利息:月息 ‰,年息 %;或比照中国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____月浮动。甲方按半年(季)结息一次。如乙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成变更计息办法,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计算办法计算,并通知乙方。

第五条 乙方办理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申请书、贷款借据,提出用款和还款计。

第六条 借款偿还:乙方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额内按还款计划以为资金来源偿还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担保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期、按额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还款付息责任。无论借款经过延期或已经逾期,或乙方出现任何情况,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担保方仍然负有担保责任,直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止。

第八条 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按期按额向乙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乙方2‰的违约金。乙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甲方支付2‰的承担费。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挤占挪用贷款,其挤占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3。乙方不按期归还贷款,甲方有权从乙方或担保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如需延期,乙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向甲方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甲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39;贷款,按逾期贷款办理。

第九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

第三方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甲方偿付贷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乙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规定的条件。

2。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乙方或甲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凭证、使用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附则本合同一式 份,经借、贷方和担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X后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担保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盖X)法定代表人:(盖X) 法定代表人:(盖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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