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担保合同范本【三篇】

担保合同范本(精选3篇)

热担保合同范本 篇1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人民币/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

从20____年____月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为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付息方法:

1、借款利息为____月息,即每月____元。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双方设定每月1日为付息日。若1日为周末或节假日则相应顺延。

四、借款偿还:

1、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____年。

2、借款合同履行三个月后,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甲方未能按合同还本付息,属甲方违约。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借款加收____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热担保合同范本 篇2

甲方(担保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递真理:__________

基本存款:__________

账户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递真理:__________

为保证第项下的债权乙方与债务人(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的(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提供担保,甲乙双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有担保主债权的类型和期限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是由债务人处理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约定的业务而形成的主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担保范围

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是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和复数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信费、律师费等。)以及主合同所有债务人应付的其他费用。

三、担保方式

3.1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的债务人不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在履行还款义务时,如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索赔,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的担保),乙方有权选择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优先权权利,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对乙方的保证责任不由任何其他方承担影响担保的,担保责任不由乙方向任何其他担保人主张或执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是前提。如果乙方以任何理由放弃或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应提出要求要约的担保及担保顺序的变更导致上述事项担保下的优先受偿权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会被免除或减少。

3.3如果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权提供担保,并不意味着该部分债权将被清偿为相应减少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的担保金额范围内对主合同进行担保该项下的未清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四、保证期

4.1甲方的保证期为独立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4.2前款所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每笔债务的到期日;还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提前到期的日期。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其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并有合法担保人资质和偿付能力,自愿承担和履行担保责任。

5.2甲方保证本合同由甲方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签署。经本级主管部门或甲方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主管机构批准,并取得有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甲方及其资产的任何约束力。本条款或协议不得违反甲方与其他人签订的任何担保协议、其他协议及任何其他权利,甲方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协议和承诺的内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晓并同意主合同的所有条款,并自愿向主合同债务人提供担保,保证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连带清偿义务。

5.6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出自身的担保能力。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和监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将在以下方面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合资、兼并(或合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解散(或撤销)、重组和解。乙方应在自身制度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担保责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经宣布关闭整改后关闭。自身制度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如被宣告解散(撤销)、被申请重组、破产等。发生足以危及乙方正常经营和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10甲方变更住所、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服务声明和其他信息。

6.2主合同项下主合同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如果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债务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为此进行赔偿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合同的效力

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要合作经确认无效,甲方应承担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九、合同的转让、修改和终止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无需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十、争端的解决

10.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失败,双方选择通过以下方式解决问题: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如果双方选择的上述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不一致,则选择主合同以选择的争议解决方法为准。

十一、补充规定

1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没有书面通知就改变了。当乙方被亲自通知时,乙方根据本合同所包含的信息发送给甲方的所有文件应被视为已经送达。

1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1.3甲方、乙方和乙方的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的相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乙方已采取合理措施提请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充分说明相关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条件都有清晰的理解对的理解没有异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热担保合同范本 篇3

甲方(财产保全申请人):

乙方(财产保全担保人):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为防止日后胜诉后难以执行或无财产可执行,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财产保全担保,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保证

甲方在人民币元范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果甲方的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需要赔偿,乙方应在上述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保证期

保证期间自甲方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保证之日起至法院解封乙方被保证财产之日止(包括因撤诉、调解、判决而终止的案件)。

第三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就上述担保服务事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的财产保全担保费。

2、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应向乙方全额支付上述财产保全费。

3、如果法院因乙方以外的原因未能查封或冻结被申请人的任何财产,或者法院裁定驳回甲方的财产保全申请,乙方应在解除担保责任后退还担保费。

第四条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甲方应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2、甲方应按约定时间支付担保服务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具有与乙方签订和执行本合同的全部合法权力。。

4、若甲方在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时出现错误并造成损失,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诉讼以外的方式向损失方确认赔偿内容;

5、甲方应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抄送乙方备案。

第五条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乙方向甲方保证具有诉讼保全担保资格。

2、乙方应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3、乙方应在上述担保对象的额度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财产保全担保措施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被申请人应向乙方索赔,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后,甲方应无条件承担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乙方向甲方付款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还款之日止,甲方每天按乙方预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六向乙方支付利息。

2、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将不退还已收取的担保费,未支付部分有权要求支付。

3、自案件审理终结之日起,甲方应向法院申请解除乙方的担保责任,并在收到法院解除保全的裁定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条争端的解决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签署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和解除,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年_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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