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委托代理合同汇编32篇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精选32篇)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1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受托方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二、委托方责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受托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不得委托受托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其他受托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受托方责任

1.在委托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工作。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实验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5.承担合同价款取得的相关税费。

6.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的设备材料及相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

7.其他应由受托方承担的义务。

四、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元,项目完成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1.委托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负责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受托方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受托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2

1.一般纳税人国税每月都要申报纳税,不像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一个季度一次申报纳税;每月的1-15号是申报纳税的时间,申报上月税金;申报纳税最好是开通税库银,这样就不用缴纳现金,之间网上扣缴税款。一般纳税人每月主要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预缴;

2.增值税申报

抄税:一般纳税人每月报税之前首先要抄税,抄税很简单,电脑上插入IC卡,进入【防伪开票】系统,找到【抄税】点击就可以了。

3.计算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就是我们开具的增值税票据税额金额总和,进项税就是我们收到的增值税票据税额总和!进项税票据一定要进行当月认证,未认证的票据是不能够抵税的。

4.填写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都是在网上申报了之后打印3份出来,交到税务大厅。增值税网上申报之前搜索【_网上申报系统】,输入纳税人税号和密码登陆进入申报就可以了,很简单的。

5.企业所得税预缴

企业所得税预缴每月都要预缴,分我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具体缴纳方式根据税务机关确定。企业所得税预缴也是在网上申报了之后交纸质资料到大厅就可以了。

6.如果你实在不清楚相关流程的'话,可以咨询你公司的税务专管员或者税务大厅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和其他有关资料。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出庭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在委托乙方时要明确授权范围,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后果由甲方承担。如委托代理合同与授权委托书代理权不同,以委托代理合同为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一、二审代理人。

第二条、因甲方通讯地址不详或变动,以及其他通讯方式不能及时与乙方保持联络,导致乙方承办的法律事务,无法及时与甲方沟通,从而丧失法定权利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及时将案件进展情况通知甲方。

第三条、甲方必须如实地向乙方代理人叙述案件事实,提交书面委托手续,提供有关证据,不得编造、隐瞒事实真相。否则,乙方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四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乙方除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费用外,不向甲方收取任何合同外的费用,乙方严禁代理人向甲方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乙方在此声明:乙方、乙方承办人不向甲方或其经办人作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如甲方对乙方承办人的某些分析或预测理解为作出了这种“承诺”,则该“承诺”无效,并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调查、收集、提交证据;

2、代为签署、提交、接收法律文书;

3、代为出庭;

4、代为接受调解、和解;

5、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撤回诉讼请求;

6、代为提起上诉;

7、代为协调司法鉴定机构关系;以及与诉讼活动相关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甲方向乙方支付一、二审代理费各————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以上费用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____元,一审判决后三日内支付____元;二审上诉后三日内支付____元,二审判决生效后支付____元;一审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或者甲方未另行委托乙方代理二审诉讼的,乙方不再收取二审代理费;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者原告撤诉的,甲方支付乙方一审代理费____元。如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以上费用,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办案的'差旅费、住宿费、打字复印费和调查取证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依据报销凭证实报实销。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本案本审审理终结之日止(包括判决、调解、自行和解、撤诉等)。

第九条、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合同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按指印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四条、本合同—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_

经办人:_______电话:_______传真: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_

经办人:_______电话:_______传真: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陆运等相关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陆运时,甲方应及时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船名、航次、提单号、场站、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最晚集港日期、货物品名及特别要求。

3、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应保证货物出境前已按照商检、海关规定办理相应的的报检、报关事宜。

4、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5、乙方收到甲方的托运单后,按照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均匀

6、乙方须每天早上将当天的运量、箱号、车号、司机联系方式、到达乙方工厂的.时间,书面提供给甲方,以便及早准备装箱发货。

7、因甲方运量是规律性的,乙方须早计划、早部署,尽能白天安排运输装箱,避免晚间作业。

8、费用标准,汽运费:_______

9、费用结算:每月1日双方认证上月所发生的费用,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税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天内付于乙方费用。

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执行中如果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提交仲裁部门。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自愿将合法资产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用于投资我国深圳、上海交易所的上市股票、基金及国债。现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金额:

投资资金由甲方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于20--年 月 日投入至证券营业部的以下投资经营帐户。该帐户内资金只作为甲方委托乙双方进行资产管理使用,结算及利润分配后归甲方所有。

户 名

资金帐号

上海股东帐户卡号

深圳股东帐户卡号

身份证号码

二、期限:

期限为12个月,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为避免甲、乙双方单方提取投资经营帐户上的资金或股票转托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 证券营业部队对合作帐户网和本协议的最终清算进行监管。

2、合作期内由乙方全权负责投资决策经营,但甲方对合作帐户上的持仓品种及总值状况有无条件的监督、检查权利,乙方须给予配合。

3、合作期间,乙方不得蓄意进行对倒或制造成交量的买卖。

四、结算及利润分配:

1、合作期满,经营帐户以现金结算。

2、合作期满,如经营帐户资金产生盈利,甲、乙双方按以下办法进行分配:

(1) 若赢利低于20%(含20%),甲方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若赢利大于20%,甲方将盈利的25%作为分成款两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本款之盈利系指:超过甲方投入经营帐户资金的部份)

五、在委托资产管理期内,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代理范围

1.□企业名称核准

2.□申请设立登记

3.□企业变更登记

(1)□名称变更

(2)□法定代表人变更

(3)□注册资本(资金)变更

(4)□股东或股权变更

(5)□住所

(6)□经营范围变更

4.□企业注销登记

5.□企业改制

6.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登记注册材料,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定金_________元,甲方领取“受理通知单”时,一次付清全部代理费用。

2.乙方接受委托,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上述代理登记注册事项,因登记材料或政策调整被核驳,需补交或及时修正,领取营业执照时限顺延。

3.乙方的责任:

(1)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保护甲方委托登记代理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护知悉的商业秘密;

(2)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登记注册材料齐备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业务;

(3)对甲方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业务,依约所收取的预付金,不预退还。

三、违约责任

1.合同一经依法签定,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遵守,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终止合同。

2.因甲方原因使合同不能履行,甲方预付金不能收回,并支付相应的`用金,因乙方违约,应全部返还甲方已付的预付金。

3.合同履行期间,因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不能继续履行的,委托代理合同自动解除,乙方已取得的预付金100%退还给甲方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有效期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代理合同费用

金额:_________元,预付:_________元,欠付:_________元。

六、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协商

2.□协会调解

3.□仲裁

4.□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事项

卫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环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经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划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商务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监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委开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纠纷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师作为代理人,根据《律师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同意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纠纷案的第 审代理人,同意该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性工作。

甲方指定 为甲方本次业务的联系人,负责与甲方的'通讯联络。联络地址及通讯方式为: 。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者利用律师的代理谋取非法利益时,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或协商解除本合同时,代理费按照代理律师已完成的律师工作量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甲方无故终止此合同的,代理费不退还。

五、本协议签订后,本次业务以本条第二款所列任何一种方式结案,则视为代理律师完成代理义务,以此代理合同所收代理费用均不予退还,但乙方无故终止合同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的除外。

本合同所称结案方式为调解、和解、裁定、判决、撤诉或撤回案件、自动履行等。

六、根据案件需要,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

A一般代理;

B特别授权代理:

1、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2、代为调解、参与和解;

3、代为提起反诉;

4、代为提起上诉;

5、申请执行;

6、收取或者转收执行标的;

7、代收法律文书等。

七、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 元。特殊事项或需要特别约定的另 行签订补充协议,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商丘市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需要委托人另行支付或据实结算。法律援助案件不得收费。律师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执行。代理费支付方式为: 。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第 审终结止。

九、本合同适用于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非诉讼案件办理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十、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在协商不成时提交商丘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

十一、此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8

第一节 合同订立前的说明、告知义务

第二节 委 托

第三节 保证金及其管理

第四节 交易指令的类型及下达

第五节 交易指令的执行与错单处理

第六节 通知与确认

第七节 风险控制

第八节 现货月份平仓和交割

第九节 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十节 费用

第十一节 合同生效与变更

第十二节 合同终止与账户清算

第十三节 免责条款

第十四节 争议解决

第十五节 其他

合同附件一 期货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合同附件二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授权书

合同附件三-1 开户申请表(自然人)

合同附件三-2 开户申请表(法人)

合同附件四-1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自然人)

合同附件四-2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法人)

合同附件五 手续费收取标准

合同附件六 客户资信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尊敬的客户: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敬请您逐字逐句地认真阅读本合同的全部文件内容。本合同的所有内容都与您的利益息息相关。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本合同已于 年 月 日获得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本合同文本备案审查合格的通知( ),系本公司正在使用的最新文本。

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市场风险莫测务请谨慎从事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现向您提供本《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进行期货交易风险相当大,可能发生巨额损失,损失的总额可能超过您存放在期货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证金以及追加保证金。因此,您必须认真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是否适合进行期货交易。

考虑是否进行期货交易时,您应当明确以下几点:

一、您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假如市场走势对您不利导致您的账户保证金不足时,期货公司会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您追加保证金,以使您能继续持有未平仓合约。如您未于规定时间内存入所需保证金,您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在亏损的情况下被强行平仓,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您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的业务规则,如果您无法满足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业务规则规定的要求,您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根据有关规则被强行平仓,您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三、在某些市场情况下,您可能会难以或无法将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平仓。例如,这种情况可能在市场达到涨跌停板时出现。出现这类情况,您的所有保证金有可能无法弥补全部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

四、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您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可能无法继续持有,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五、由于非期货交易所或者期货公司所能控制的原因,例如: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故障等,可能造成您的指令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六、在国内期货交易中,所有的交易结果须以当日交易所或结算机构的结算数据为依据。如果您利用盘中即时回报的交易结果作进一步的交易,您可能会承担额外的风险。

七、“套期保值”交易同投机交易一样,同样面临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

八、如果您未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的规定,将可能会影响您的期货保证金的安全性。

九、利用互联网进行期货交易时将存在(但不限于)以下风险,您将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1.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及其它因素,可能导致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情况;

2.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存在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性,由此可能导致交易系统故障,使交易无法进行及行情信息出现错误或延迟;

3.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等原因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或不完全,从而使网上交易出现延迟、中断;

4.如果您缺乏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交易失败或交易失误;

5.您的密码失密或被他人盗用。

本《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无法揭示从事期货交易的所有风险和有关期货市场的全部情形。故您在入市交易之前,应全面了解期货交易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规则及期货公司的业务规则,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身体及心理承受能力(仅对自然人客户而言)作出客观判断,对期货交易作仔细的研究。

以上《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的各项内容,本人/单位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请抄写以上划线部分)

客户:

(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件要交易方式。

客 户 须 知

一、客户需具备的开户条件

客户应是具备从事期货交易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自然人开户须是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客户开户时,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实时采集并保存影像资料,包括:自然人投资者的头部正面照、身份证正面扫描件;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代理人头部正面照、开户代理人身份证正面扫描件、机构投资者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

客户须以真实的、合法的身份开户。客户须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客户须保证所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二、开户文件的签署

自然人开户的必须由客户本人签署开户文件,不得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开户手续。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机构客户开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开户文件。委托代理人开户的机构客户应向公司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开户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客户应明确经纪合同、开户申请表及结算帐户登记表等相关文件是开户必备法律文件,保证以上填写内容属实,并在填写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书面通知期货公司。

三、客户需知晓的事项

(一)知晓期货交易风险

客户应知晓从事期货交易具有风险。客户应在开户前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判断,应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二)知晓期货公司不得做获利保证

客户应知晓期货交易中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均为不可能或者是没有根据的,期货公司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共担风险。本公司不允许员工对客户做出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损失的承诺,或者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共担风险。

(三)知晓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客户应知晓期货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客户也不得要求期货公司或其工作人员以全权委托的方式进行期货交易。全权委托指期货公司代客户决定交易指令的内容。

(四)知晓客户本人须对其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客户代理人是基于客户的授权,代表客户实施民事行为的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客户名义进行的行为即视为客户自己的行为,代理人向客户负责,客户对代理人代理行为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五)知晓从业人员资格公示网址

有关期货公司期货从业人员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的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公示数据库进行查询和核实。

(六)知晓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的有关规定

为保障期货保证金的安全,客户应当知晓并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期货保证金存取的规定,应当确保将资金直接存入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告的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期货保证金的存取应当通过客户在期货公司登记的期货结算账户和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转账办理。

(七) 知晓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和结算资料的查询网址

客户可以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以下简称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了解有关期货公司的期货保证金账户信息以及期货公司为客户提供的结算信息。

(八)知晓从事中间介绍业务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客户应知晓只有取得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方可从事中间介绍业务。证券公司从事中间介绍业务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协助办理开户业务;

2.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不得代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交割,不得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代客户接收、保管或者修改交易密码,不得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提供融资或担保,不得利用客户的交易编码、资金账号或者期货结算账户进行期货交易。

对以上应知晓事项,客户不得以未知晓或未理解为由主张权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以上《客户须知》的各项内容,本人/单位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请抄写以上划线部分)

乙方:

(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期 货 经 纪 合 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节 合同订立前的说明、告知义务

第一条 在签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及《客户须知》,并充分揭示了期货交易的风险。乙方已仔细阅读、了解并理解了上述文件的内容。

第二条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所有条款,特别是有关甲方的免责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

第三条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委托甲方从事期货交易,保证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乙方声明并保证不具有下列情形: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四)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五)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如果以上声明部分或全部不真实, 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 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备置期货交易法律法规、各期货交易所规则、甲方业务规则等相关文件,并公开甲方从业人员名册及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资料供乙方查阅。乙方可以向甲方询问上述规则的含义,对于乙方的询问甲方应当详细解释。

第二节 委 托

第五条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乙方应当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乙方所选择的代理人(包括开户代理人、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均非甲方工作人员,代理人在乙方授权范围内所做出的任何行为均代表乙方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七条 乙方如变更代理人,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乙方是机构客户的,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在变更通知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三节 保证金及其管理

第八条 甲方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乙方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网站()查询甲方的期货保证金账户。

出入金方式要符合期货监管部门及甲方开户第九条 乙方的出入金通过其在开户申请表中登记的期货结算账户与期货公司在同一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的期货保证金账户以同行转账的形式办理。乙方的出入金方式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资金结算的有关规定。

告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账户权益状况和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

询甲方向安全存管机构报送入金通过其户,本人

第十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进行说明,必要时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乙方对其所做的说明及提供的证明文件负保证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交存的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除下列可划转的情形外,甲方不得挪用乙方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可用资金;

(二)为乙方交存保证金;

(三)为乙方支付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金;

(四)乙方应当支付的手续费、税款及其他费用;

(五)乙方解除质押时调减的保证金;

(六)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乙方可以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则以标准仓单、国债等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甲方应按照期货交易所规则的要求代为办理。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的规定、市场情况,或者甲方认为有必要时自行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比例时,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十四条 甲方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或者拒绝乙方开仓。在此种情形下,提高保证金或者拒绝乙方开仓的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十五条 甲方应当对乙方期货保证金账户的有关信息保密,但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为保障乙方保证金的安全,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要求,向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报送乙方与保证金安全存管相关的信息。

第四节 交易指令的类型及下达

第十六条 乙方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或书面等方式向甲方下达交易指令。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类型应当符合各期货交易所及甲方的相关规定。

乙方通过互联网下达期货交易指令,是指乙方使用计算机并通过互联网,包括甲方局域网络向甲方下达交易指令,进行期货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简称网上交易。

第十七条 乙方进行网上交易的,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以自己的交易账号(即资金账号)、交易所交易编码、交易密码等下达交易指令。交易密码是乙方的电子签字形式,凡是使用交易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同乙方的亲自委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乙方进行网上交易的,甲方交易服务器内的委托记录将作为甲乙双方核查交易指令合法、有效的证明。乙方同意,甲方交易服务器内的交易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中断的可能性,为保证乙方交易的正常进行,甲方为乙方提供备用下单通道,当乙方不能正常进行网上交易时,可改作电话方式或书面方式等下单。

第二十条乙方通过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交易时按照资金账号、交易密码下达交易指令。乙方同意,只要二者相符,相应的交易指令就视为乙方下达。

以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保留原始交易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甲方的录音记录将作为甲乙双方核查交易指令合法、有效的证明,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乙方以书面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交易指令单的填写应完整、准确、清晰,并由乙方或者乙方指令下达人签字(及/或盖章)。

第二十二条乙方约定下列密码为初始交易密码及资金调拨密码 (首位不为零的六位数字),为确保安全,乙方必须在首次入金前即更改这两个初始密码,并全权管理本人的密码。由于乙方未做更改或管理不善造成密码泄密所带来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第五节交易指令的执行与错单处理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应当包括乙方账号(或交易编码)、品种、合约、数量、买卖方向、价格、开平仓方向等内容。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交易指令,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期货交易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性。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发出交易指令后,可以在指令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全部或部分成交的,乙方则应当承担交易结果。

第二十五条 由于市场原因或者其他非甲方所能预见、避免或控制的原因导致乙方交易指令全部或者部分无法成交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错误执行乙方交易指令,除乙方认可的以外,交易结果由甲方承担。

第六节通知与确认

第二十七条 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有交易、有持仓或者有出入金的,甲方均应在当日结算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账户权益状况和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报告。

乙方同意在没有交易、持仓及出入金时,甲方可以不对乙方发出交易结算报告,除非乙方特别要求。

第二十八条 为确保甲方能够履行通知义务,乙方及时了解自己账户的交易情况,双方同意利用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作为甲方向乙方发送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的主要通知方式。

甲方应在每日收盘以后,及时将乙方账户的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发送到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乙方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接收甲方发出的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

第二十九条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网址为,乙方可通过该网址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乙方登录查询系统的用户名为,乙方登录查询系统的初始密码为。

乙方应遵照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有关规定,及时修改密码。

第三十条 由于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只保存最近2个月的投资者账户信息;在乙方销户以后,查询系统也会相应取消对乙方的查询服务,因此,乙方应及时将接收到的结算报告或通知书打印或者下载保存。

第三十一条 由于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与甲方采用的交易结算系统不同,甲方着重提示乙方应注意二者在格式、公式、概念上的区别,以免对交易账户的状况产生误解,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甲方结算系统与查询系统的主要差别在于:

查询系统同时提供逐笔对冲和逐日盯市两种结算方式可供选择,甲方结算系统采用逐笔对冲结算方式,建议客户在查询系统中查询结算报告时盈亏计算方式选择“逐笔对冲”。

逐日盯市方式下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 ×卖出量]+ ∑[(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 ×买入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 ×(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

逐笔对冲方式下平仓盈亏=开仓价与平仓价之差×成交量×交易单位

浮动盈亏=当日结算价与开仓价之差×持仓量×交易单位

第三十二条 除采用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作为主要通知方式外,甲方同时采用以下辅助通知方式向乙方发送每日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单独调整保证金通知等文件:

(一)登录“中辉期货交易系统”进行查询;

(二)到甲方营业场所自取。

第三十三条乙方有义务随时关注自己的交易结果并妥善处理持仓,如果乙方因某种原因无法收到或者没有收到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应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30分钟向甲方提出,否则,视同乙方收到当日交易结算报告。乙方提出未收到交易结算报告的,甲方应及时补发。

乙方在交易日开市前30分钟未对前日交易结算报告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对交易结算报告记载事项的确认。异议应由乙方本人或其授权的结算单确认人以书面方式(传真或当面提交)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及时处理所收到的书面异议。

第三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向乙方发出除单独调整保证金之外的调整保证金通知:

1、 网站公告 (网通:/电信:)

2、 交易系统

对于单独调整保证金的情况,甲方通过电话或交易系统进行通知。

第三十五条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节通知方式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确认后方可生效。否则,由变更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变更方负责。

第三十六条 乙方对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确认,视为乙方对该日及该日之前所有持仓和交易结算结果、资金存取的确认。

第三十七条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交易结算报告的记载事项出现与实际交易结果和权益不符的,乙方的确认不改变乙方的实际交易结果和权益。对于不符事项,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原始财务凭证及交易凭证另行确认。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方式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的,甲方应当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可以将发生异议的持仓合约进行平仓或者重新执行乙方的交易指令。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一方承担。

第三十九条 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甲方有过错的,除乙方认可外,甲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根据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决办法,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七节风险控制

第四十条 乙方在其持仓过程中,应当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情况,并妥善处理自己的交易持仓。

第四十一条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

风险率= × 100%

其中:交易保证金总额=∑(结算价×历史持仓手数×交易单位×保证金比例)+∑(当日开仓价×开仓手数×交易单位×保证金比例)

客户权益=上日结存±平仓盈亏±出入金±持仓盈亏-手续费

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

第四十二条当乙方的风险率大于100%时,甲方将于当日交易结算报告中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在开市后立即自行平仓。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部分或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可用资金≥0。

根据合同第六节、第七节内容,乙方应知晓盘中也可能出现必须追加保证金的情况。在遇市场急剧变化,致使乙方交易时间内风险超过约定的风险率(即风险率大于100%)时,甲方可以不再履行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的义务,乙方应当自行查询并及时追加,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部分或全部持仓强行平仓,直至乙方可用资金≥0。

第四十三条 在期货交易所限仓的情况下,当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数量超过限仓规定时,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按照期货交易所的限仓规定对其超量部分强行平仓。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结果。

第四十四条 在期货交易所或结算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甲方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未经乙方同意按照期货交易所或结算机构的要求和甲方相关规则对其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结果。

第四十五条 当甲方依法或者依约定强行平仓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产生的结果。由甲方执行强行平仓的甲方将增收强平手续费。

乙方要求变更本节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五条约定的第四十六条 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同意不以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为由向甲方主张权益。

第四十七条 甲方强行平仓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条件并有过错的,除乙方认可外,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或者根据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决办法,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四十八条 由于市场原因导致甲方无法采取强行平仓措施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九条 甲方在采取本节规定的强行平仓措施后,应在事后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乙方。

第八节现货月份平仓和交割

第五十条 乙方申请实物交割的,应当在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前三个交易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乙方申请实物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五十一条 乙方申请实物交割的,应当在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保证金或者有效的标准仓单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或票据,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凭证、票据的真实性。

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乙方未下达平仓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保证金、凭证或票据的,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未申请交割,但在进入交割月份仍持有期货合约或进入交割月份后建立持仓的,如交易所依据交易规则进行了强平或配对,造成违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十二条 交割通知、交割货款的交收、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的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五十三条 乙方进行股指期货交易的,最后交易日闭市后所有未平仓合约均自动进入交割程序,交割按交易所和甲方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第五十四条 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应当按照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相应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甲方应当协助乙方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套期保值头寸的确定以期货交易所批准的为准。

第九节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五十五条 甲方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或者网站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信息及与交易相关的服务。

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能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要求甲方对其交易亏损承担责任。

第五十六条 甲方可以以举办讲座、发放资料及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乙方有权向甲方咨询有关期货交易的事项,甲方应予以解释。

第五十七条 乙方应当及时了解期货监管部门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法律、法规和规则,并可要求甲方对上述内容进行说明。

第五十八条 乙方有权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了解自己的账户情况,甲方应当给予积极配合。

第五十九条 有关甲方期货从业人员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http;//)的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公示数据库进行查询。甲方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提供必要的设备,以便乙方登陆中国期货协会网站查询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公示信息。

第十节 费用

第六十条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期货交易和交割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按照双方约定的《手续费收取标准》执行。

第六十一条 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向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代付的各项费用及税款。

第十一节 合同生效与变更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为机构客户的须加盖公章),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期货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甲方有权依照上述变化直接变更本合同与此相关部分的条款,变更或补充条款优先适用。

根据上述情况的变化,甲方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的变更或补充,以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方式及在甲方营业场所、网站公告等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或补充协议于该协议发出十日后生效。变更与补充协议生效之前,乙方有权与甲方进行协商。

第六十四条 除本合同第六十三条所述情况外,如需变更或者补充本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或者补充协议。变更或者补充协议经甲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甲方公章,乙方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或补充协议优先适用。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未列明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则、甲方相关业务规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处理。

第十二节 合同终止与账户清算

第六十六条 甲乙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合同的解除对已发生的交易无溯及力。

第六十七条 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一天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未在此期间内自行清理账户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新单交易指令及资金调拨指令,乙方应对其账户清算的费用、清算后的债务余额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第六十八条 乙方可以通过撤销账户的方式终止本合同。但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撤销账户:

(一)乙方账户上持有未平仓合约或存在交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

(二)乙方与甲方有未清偿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乙方与甲方有交易纠纷尚未解决的。

第六十九条 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应将乙方持仓和保证金转移至其他期货公司,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十条 甲方、乙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当办理书面销户手续,签署《销户确认书》。乙方签署本合同一年以上未入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两年以上未交易并且帐户内资金少于1000元,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同时将剩余资金划入统一帐户,乙方从统一帐户内办理出金。

第十三节 免责条款

第七十一条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七十二条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三条 由于通讯系统繁忙、中断,计算机交易系统故障,网络及信息系统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四条 由于互联网上黑客攻击、非法登陆等风险的发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节 争议解决

第七十五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选择提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注:请在选项前□内打√并填写有关内容,在非选项前□内打×):

□ 提请太原市有关仲裁委员会仲裁;

□ 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同意本合同诉讼管辖地为太原市。

第十五节 其他

第七十六条 甲方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时办理乙方登录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投资者查询系统的相关事宜。

第七十七条 甲乙双方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以及相关附件,其权利义务只涉及甲乙双方。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甲方工作人员的身份活动,通过网上交易或其他形式开展期货经纪业务或其他活动。若因乙方过错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

第七十九条 《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客户须知》、《开户申请表》、《手续费收取标准》、及其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签字: (签字、盖章)

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初审人:审核人:

合同附件一

期货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一、指令下达人

代理权限:委托 作为本人/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单位下达交易及交割指令。

委托代理人(签字留样):

身份证号码:

二、资金调拨人

代理权限:委托 作为本人/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单位下达资金调拨指令。

委托代理人(签字留样):

身份证号码:

三、交易结算报告确认人

代理权限:委托 作为本人/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单位对交易结算结果进行确认。

委托代理人(签字留样):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

(签字、盖章):

时间:

合同附件二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授权书

本单位现正式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码: 与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及有关开户文件,办理期货交易开户手续,并全权处理与贵公司的委托代理事宜。凡一切与委托有关的行为都是本单位意愿之体现,本单位将负全部责任,绝无异议。

被授权人签字(留样):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三-1

开户申请表(自然人)

会员名称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会员号上海期货交易所0274大连商品交易所011郑州商品交易所0202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自然人开户申请(申请人填写)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业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从事过期货交易是

从事期货交易的目的保值

投机

指定下单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资金调拨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结算单确认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本人有能力承担风险,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同意开户记录(会员填写)

投资者交

易编码上海期货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中金所

审批意见:

会员盖章: 负责人签字: 审批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三-2

开户申请表(法人)

会员名称中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会员号

上海期货

交易所0274大连商品交易所0011郑州商品交易所0202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法人开户申请(申请单位填写)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营业执照号(正本)

税务登记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范围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是否从事过期货交易是

从事期货交易的目的保值

投机

其他

开户代理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指令下达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资金调拨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结算单确认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本单位有能力承担风险,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同意开户记录(会员填写)

投资者交易编码

上海期货

交易所

大连商品

交易所

郑州商品

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审批意见:

会员盖章: 负责人签字: 审批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四-1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自然人)

投资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期货经纪

合同编号

投资者在期货公司的内部资金账户

投资者电

话或手机

联系地址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

户名开户银行编号结算银行名称(明确到具体开户网点)期货结算账户账号是否开通银期转账(Y/N)是否开通网上银行(Y/N)

声明:以上为本人登记的用于期货交易出入金的银行结算账户,本人在公司的出入金均通过以上账户办理。

投资者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合同附件四-2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法人)

开户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开户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

话或手机号码

期货经纪

合同编号

投资者在期货公司的内部资金账户

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

户名

(全称)开户

银行

编号结算银行名称(明确具体的开户网点)期货结算

账户账号是否开通银期转账(Y/N)是否开通网上银行(Y/N)

声明:以上为本单位登记的用于期货交易出入金的银行结算账户,本单位在公司的出入金均通过以上账户办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名:

法人投资者公章:

合同附件五

手续费收取标准

部门: 密码:

客户账号

姓名

交易所商品交易单位交易手续费(单边)

州小麦10吨/手

棉花5吨/手

白糖10吨/手

PTA5吨/手

菜籽油5吨/手

早籼稻10吨/手

连豆粕10吨/手

黄大豆10吨/手

黄玉米10吨/手

豆油10吨/手

塑料5吨/手

棕榈油10吨/手

PVC5吨/手

阴极铜5吨/手

铝5吨/手

天然橡胶5吨/手

燃料油10吨/手

锌5吨/手

黄金1000克/手

钢材10吨/手

平今仓: 收取 / 免收 / 其他:

合同附件六

客户资信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客户名称: 资金帐号:

1、对期货的了解程度。 □了解 □一般 □不了解

2、收入状况。 □良好 □一般 □较差

3、是否有过不良资信记录。 □是 □否

4、资金来源是否合法。 □是 □否

5、参与期货交易保证金范围内的盈亏对正常生活或经营的影响程度。

□较高 □一般 □低

公司业务人员应对第1、2款达不到“一般”或第5款为“较高”的客户进行劝导其不要参与期货交易,对有过不良资信记录的客户不予开户,对期货不了解的客户对其揭示期货风险后方允许其开户。

劝导过程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估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查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专业的律师代理诉讼;

2、乙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3、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代理其参加诉讼活动,乙方予以同意;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采用方式代理本案,并指派律师为甲方与 纠纷案的第 审代理人。

1.2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

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3、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案的,应当经乙方同意。

第二条 代理工作范围

2.1、乙方的代理工作包括下列事项:整理诉讼证据、撰写诉讼文书,根据诉讼需要到工商、房屋、土地等部门查询、调查档案、参加法庭审理;

2.2、根据案件需要及案情进展和所出现的不同情况,乙方应为甲方提出诉讼保全、申请鉴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方案及撰写相关法律文书。

2.3、根据案件需要甲方办理的调查取证、诉讼保全、文书递交及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配合法院调查取证、代缴诉讼及其他费用等不属于乙方工作范围,但上述工作需要出具文书的应由乙方撰写并交与甲方。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义务

3.1.1、 甲方必须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向乙方提供为办案所需要的文件及背景资料和有关证据并保证前述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1.2、为乙方办案律师出具办案所需的诉讼法律文书并在需要时加盖印章。

3.1.3、不再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或任何第三方办理本合同的委托事项。

3.1.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诉讼当事人泄露乙方身份及委托诉讼协议内容。

3.2、乙方的权利义务

3.2.1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3.2.2、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3.2.3、及时向甲方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

3.2.4、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情况和本案的进展情况。 本案本审终结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报告案件的最终结果。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第四条 代理费用

4.1、根据《吉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吉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涉案金额、所需时间、同行业收

费标准等因素,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交纳代理费人民币 元,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依案件的处理结果作为收费依据的,另行订立收费协议

4.2、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a、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b、长春市市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

c、 翻译费、档案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d、为履行诉讼程序而支出的各项费用;

e、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费用。

4.3、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a、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b、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c、甲方作为原告或反诉人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或为代理案件做了实质准备工作,而甲方撤诉的;

d、案件在庭前通过调解、和解的;

e、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五条 委托代理权限

乙方律师的委托代理权限分为一般诉讼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 特别授权代理包括:

a、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b、进行和解或调解;

c、提起上诉或反诉;

d、申请执行;

e、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f、签署、送达、接收法律文书。

G、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权限

乙方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依据上述内容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6.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6.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退还代理费:

a、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b、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6.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收取的代理费: a、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b、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c、甲方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条 通知及送达

7.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

7.2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邮寄、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7.3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无论对方是否签收。

7.4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并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第九条 争议的处理

9.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效力

10.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1.1本合同于双方在如下日期签署于吉林省长春市

11.2本合同由双方共同负责解释,任何一方无权单独作出解释,即本合同文本是在双方共同磋商下作出,其不为任何一方格式样本。

11.3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终结包括:法院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以及庭外和解等)之日止。本案其他程序中甲方继续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的,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及支付相关费用。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律师事务所账户

户名: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笔记本电脑进行了详细的考察,确定购买该笔记本电脑,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买该型号笔记本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购买的笔记本单价为________元/件(大写:________),共计________件,总价款共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3.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并于甲方在收到货物的同时一次性付清乙方购货款共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

2)甲方可以选择付款方式如下:

现金支付 □; 银行转账 □。

如果甲方在货物送达时没有付清余款,又没有经过乙方同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货物在从订货期间至送达甲方期间的所有费用和损失,并且乙方有权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货物送达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乙方有权收取合理的费用。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处取得该物品。

5.乙方单方面对代理甲方所购买物品的承诺

1)保证所有货物是原厂、原装,保证全新。但除特别情况和说明外,例如赠品等。否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所有款项。

2)包换:自购买之日起____日内,所购商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选择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进行更换。在此期间的所有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在____日之后的____日之内,乙方应尽最大可能帮助甲方进行调换货物,但是乙方不保证能调换。如果能够调换的情况下,以一日____/____收取折旧费用,____日之后概不调换。

6.乙方单方面对于售后的承诺

1)免费保修一年。在此期间甲方不需要承担保修的任何费用,但必须备份好自己硬盘里的数据,乙方对于文件的丢失概不负责。在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情况下,除人为原因外,甲方需要承担笔记本电脑送到厂家售后部门的费用,一般为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2)特殊情况除外。但以上保修都是在所购买笔记本电脑的厂家的保修范围之内,如果厂家的保修范围之外的损害,请甲方自行向厂家进行协商,乙方会尽最大努力保证甲方的利益。

3)乙方只负责有质量问题的机器的售后服务。

4)甲方自行升级BIOS请自己承担风险,即乙方不负责对甲方自行升级BIOS所导致的机器任何非质量问题提供相对应的售后服务,升级BIOS请勿更改机器序列号等信息,否则甲方若因此得不到售后服务,乙方也不承担责任。

5)个人更换配件的机器,只对机器上的原配部件负责保修,如果因为更换的配件导致原配件损坏的不负责保修。

6)所购笔记本官方拒绝保修的机器不负责保修(官方会给出书面恢复,说明是人为引起的非机器质量问题)。而且此种情况下送达于售后的费用需要由甲方承担。

7)坏点保修请参考生产厂家关于坏点的保修规定。

8) 其他任何笔记本官方保修规则上标明的不负责包修的事项也不负责保修。

9)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保修机器承诺,只在官方保修地点保修,不私自更换配件。

10)请勿私自拆开机器,请勿撕毁机器背后螺丝上的标签,有以上行为的表示自动放弃乙方的承诺。

7.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凡是由于甲方所造成的,或者是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机身的易碎保修贴、销售卡发生模糊、撕毁、涂改的;

2)包换期内发生商品外观磨损及附属配件缺少的;

3)非承担保修责任的第三方拆动、改装、改版造成损坏的;

4)由人为原因造成的机器损坏,外力碰撞,坠落,入水,受潮,发霉等其他原因造成损坏的;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

6)由水灾、火灾、雷击、战争等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

8.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9.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特别说明,以上所有乙方单方面做出的承诺不包括甲方与产品的供货商以及生产商的关系,甲方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求供货商以及生产商提供更好的更长期的承诺和服务。乙方不干涉甲方的这种自由。以上承诺仅仅只是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承诺。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或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____________在下列第________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

1、刑事侦查;

2、审查起诉;

3、一审;

4、二审;

5、再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与甲方之间系 __________________关系。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得向乙方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就本刑事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侦查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帮助人时,应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其提出申诉和控告。

2、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时,应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辩护意见,出庭为被告人辩护。

3、在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害人、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刑事申诉案件的当事人的代理人时,应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出庭参加诉讼。

4、乙方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调查取证。

5、乙方应依法忠实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甲方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内容除外:(1)甲方或者当事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2)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3)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必须披露的信息和资料。

7、乙方不得对本刑事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

8、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9、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

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10、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

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

2、差旅费

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收取差旅费:

(1)乙方与甲方约定包干差旅费的,乙方收取差旅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预收差旅费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预收差旅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凭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与甲方据实结算,实报实销。

3、律师服务费、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六条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有效期

1、律师在侦查阶段担任法律帮助人的,委托事项于侦查机关侦查终结时止。

2、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的,委托事项于检察机关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时止。

3、律师在审判阶段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的,委托事项于审判机关作出判决或终结审理的裁定时止。

4、律师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刑事自诉案件或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的辩护人、代理人的,委托事项于案外和解、不起诉、撤诉、调解结案、判决、终结审理的裁定、驳回申诉时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第六条 补充条款

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联系方式

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甲方如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处理: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持______份,乙方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甲方(公章):

代表:

日期:

代表: 日期: 乙方(公章)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证券营业部):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双方声明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的情形。

2.甲方保证在其与乙方委托代理关系存续期内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3.甲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风险揭示书》,清楚认识并愿意承担证券市场风险。

4.甲方同意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5.甲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有关乙方的免责条款。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具有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必要条件,能够为甲方的证券交易提供相应的服务。

3.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委托方式为准。

4.乙方遵守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二章开设资金账户

第三条甲方应亲自开设资金账户

甲方在开设资金账户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同名证券账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第四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账户。

第五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条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代理甲方领取分红派息;

5.应甲方要求提供其账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清单;

6.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证券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

乙方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

第十五条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账户。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的;

2.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

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责任、乙方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

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因江阴市体育中心项目北京____有限公司及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合作期间有债务纠纷需要向甲方支付,甲方应收账款为892679元,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委托追款协议如下;

1、甲方在北京____有限公司享有债权892679,如乙方两个月内使甲方收到该款892679元(含通过江阴市建设局及重点工程办公室使甲方收到该款),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92679元(乙方免开律师服务税票)。

2、如甲方收款后3日内不向乙方付款,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付清余款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6万元。

3、在甲方不付款时乙方有权通过德州德城法院管辖受理本合同纠纷。

4、乙方收款方式如下:

收款人:仝吉红

银行卡号:

开户银行:

5、如甲方未在两个月内收到上述款项,但是也未书面取消乙方的代理关系,本协议依然有效。

6、本协议双方均有义务对本协议内容保密,如泄露给双方法定代表人之外的`第三方应当赔偿合同对立方利益损失10万元。

7、担保人为甲方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8、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有限公司担保人:

代理人:

乙方;____法律服务所

代理人:

日期: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1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纠纷一案,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本案。经双方协商,订立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与甲方与 纠纷一案的一审、二审、执行程序的诉讼代理人。

二、经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第2项: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代理(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提起反诉或者上诉,代为进行和解),乙方可代收执行款项。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代理律师陈述案情,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资料。乙方只接收与委托事项有关材料或证据的复印件,原始材料和证据原件由甲方自行保存。诉讼中如需要出示原件时甲方应及时出示,否则因未出示原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乙方接受委托后,若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提出无理要求,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还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乙方已垫付的办案费用。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权限提供法律服务,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为甲方保守秘密。

五、按照有关规定和双方协商,本案实行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本案前期所有办案费用均由乙方垫付。待案件胜诉(包括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款项执行到位后,甲方按照如下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万以内的部分免收代理费, 万元部分按30%标准支付代理费,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50%的标准支付代理费。代理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从代收执行款项中直接予以扣付。

六、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则甲方应当按起诉标的额的30%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鉴定、评估等费用由 方负担。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双方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制作内容

包括文案策划,后期剪辑,特效包装等,以上内容以双方沟通确认的制作脚本为准。

二、制作周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制作费及费用支付方式:

1、制作费

合同内制作内容制作总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

2、付款方式:转账支付;

开户行:

账号:

名称:

3、支付期限

双方签定正式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定金,金额为总款项的30%,计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甲方通过样片并支付金额为总款项的40%,计人民币______拾元整(¥______),甲方终审通过样片并支付金额为总款项的30%,计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

四、甲乙双方责任

1、双方签定正式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视频制作所需的甲方资料,并为资料的完整、正确性负责。如未及时提交详细资料或文件或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乙方相应顺延交片时间;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规格向甲方交付制作成果;

3、甲方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对制作方案或设计提出修改调整意见,必须于每个阶段性工作进行之前向乙方提出,乙方根据意见做出相应的调整,如若甲方在此之前不提出意见,乙方有权按原方案进行制作;为使工作更加有利地开展,甲方需积极配合,尽早提出意见;

4、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仅用于甲方要求的影视片制作,不得外泄或用作其他用途,否则属乙方违约,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应椐实赔偿;

5、合同履行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所有视频的最终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用于商业用途必须通过甲方书面同意。

五、双方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支付制作费,甲方从应付制作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制作费的1‰偿付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提交成果,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按赔偿经济损失为制作费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承担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返还已收取的全部制作费。

3、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还预付款,同时甲方需支付乙方已制作部分的费用。

六、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即生效。双方认为如有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2、每个阶段的成果确认单,甲方签字认可后,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率。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面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16

购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电话/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笔记本电脑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笔记本电脑,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买该型号笔记本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购买的笔记本单价为____________元/件,共计_____件,总价款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

3.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并于甲方在收到货物的同时一次性付清乙方购货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可以选择付款方式如下:

现金支付,银行转帐。如果甲方在货物送达时没有付清余款的情况下,又没有经过乙方同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在货物在从订货期间至送达甲方期间的所有费用和损失,乙方并有权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货物送达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乙方有权收取合理的费用(______元内)。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处取得该物品。

5.乙方单方面对代理甲方所购买物品的承诺:

(1)保证所有货物是原厂,原装,保证全新。但除特别情况和说明外,例如赠品等。否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所有款项。

(2)包换:自购买之日起1日内,所购商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选择同型号同规格进行商品更换。在此期间的所有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一日之后七日之内,乙方能尽最大可能帮助甲方进行调换货物,但是乙方不保证能调换,如果能够调换情况下,以一日__/____收取折旧费用,七日之后概不调换。

6.乙方单方面对于售后的承诺:

(1)免费保修一年。在此期间甲方不需要承担保修的任何费用,但必须备份好自己硬盘里的数据,乙方对于文件的丢失概不负责。在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情况下,除人为原因外,甲方需要承担笔记本电脑送到厂家售后部门的费用,一般为________________元。

(2)特殊情况除外。但以上保修都是在所购买笔记本电脑的厂家的保修范围之内,如果厂家的保修范围之外的损害,请甲方自行向厂家进行协商,乙方 会尽最大努力保证甲方的利益。

(3)乙方只负责有质量问题的机器的售后服务。

(4)甲方自行升级bios请自己承担风险,即不负责对甲方自行升级bios所导致的机器任何非质量问题提供相对应的售后服务,升级bios请勿更改机器序列号等信息,否则导致的得不到售后服务,也不负责保修。

(5)个人更换配件的机器,只对机器上的原配部件负责保修,如果因为更换的配件导致原配件损坏的不负责保修。

(6)所购笔记本官方拒绝保修的机器不负责保修(官方会给出书面恢复,说明是人为引起的非机器质量问题)。而且此种情况送达于售后的费用需要由甲方承担。

(7)坏点保修请参考生产厂家关于坏点的保修规定。

(8)其他任何笔记本官方保修规则上标明的不负责包修的事项也不负责保修。

(9)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保修机器承诺,只在官方保修地点保修,不私自更换配件。

(10)请勿私自拆开机器,请勿撕毁机器背后螺丝上的标签,有以上行为的表示自动放弃乙方的承诺!

7.在以下情况下凡是由于甲方所造成的其中之一,或者是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机身的易碎保修贴、销售卡、发生模糊,撕毁,涂改的;

(2)包换期内发生商品外观磨损及附属配件缺少的;

(3)非承担保修责任的第三方拆动、改装、改版造成损坏的;

(4)由人为原因造成的机器损坏,外力碰撞,坠落,入水,受潮,发霉等其他原因造成的个人失误;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

(6)由水灾,火灾、雷击、战争等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

8.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签订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17

甲方(投资者)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海股票帐号:_______深圳证券帐号:___________

乙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双方声明

第三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同名证券账户卡,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开户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前款所述资料引起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其资金账户。

第五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时,应同时自行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以下统称密码)。

甲方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修改密码。

第三章交易代理

第六条甲方可以通过第二条第三项约定的委托方式下达委托。

第七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 接受并忠实执行甲方下达的委托;

2, 代理甲方进行资金,证券的清算,交收;

3, 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4, 代理甲方领取红利股息;

5, 接受甲方对其委托,成交及账户资金和证券变化情况的查询,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清单;

6, 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7, 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规定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八条甲方进行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甲方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甲方进行自助委托,必须输入正确的密码。

第九条当甲方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时,甲方可以变更其未成交的委托。

第十条甲方应在委托下达后三个交易日内向乙方查询该委托结果,当甲方对该结果有异议时,须在查询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质询。

甲方逾期未办理查询或未对有异议的查询结果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办理质询的,视同甲方已确认该结果。

第十一条当甲方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双方需另行签定有关协议。

第四章资金存取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享有资金存取自由。

甲方从乙方提取资金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另有指令,乙方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通过乙方柜台存取资金。

甲方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存取资金,但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方式由乙方依法提供,其含义由乙方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通过乙方柜台提取资金的,应提供取款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并输入正确的资金密码。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证券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取款手续。但当甲方资金账户出现大额异常变动时,乙方有义务予以关注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报告。

第十五条甲方提取资金每笔数额,每天存取次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当第十三条第二款所指的其他资金存取方式无法进行时,甲方应在乙方柜台办理资金存取手续。

第五章变更和撤销

第十七条当甲方重要资料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甲方撤销指定交易,需另行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九条除非甲方有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违约情形,甲方可随时撤销其在乙方的资金账户。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不纠正的,乙方可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1, 乙方发现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证件严重失实;

2, 乙方发现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 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乙方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需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撤销委托代理关系通知后应到乙方办理销户手续。

在甲方收到乙方撤消委托代理关系通知至甲方销户手续期间,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买入委托指令。

第六章甲方授权代理人委托

第二十三条甲方开设资金账户后,可以授权代理人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及相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甲方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前条所述事项时,应当签署有关授权委托书,并向乙方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有关代理人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甲方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地应当在乙方,但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可除外。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交乙方备案。

第二十六条甲方在授权委托有效期内变更授权事项或中止授权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到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前,仍执行原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而受理其代理行为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与甲方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章甲乙双方的责任及免责条款

第二十八条乙方郑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码的保密。

任何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委托均视为有效的甲方委托。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密码失密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对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法定有权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担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甲方应妥善保管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因他人伪造,变造资金账户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有过错的,应由乙方先予承担,再依法追偿相关损失。

第三十一条当甲方遗失证券账户卡,身份证,资金账户卡时,应及时向乙方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前已经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二,三十三条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甲方损失可能的进一步扩大。

第三十五条乙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忠实地向甲方提供信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自行承担据此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当双方出现争议时,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

(1) 协商;

(2) 提请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

(3) 向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4)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 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九章机构户甲方

第三十七条当甲方是机构户时,开设资金账户,按如下程序办理:

1, 依法指定合法的代理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 提交甲方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预留印鉴和密码。

第三十八条甲方以现金存入的,必须以现金方式支取。

甲方以支票存入的,必须以支票方式支取。

甲方账户不能与任何自然人账户相互划转资金。

甲方不能通过乙方柜台存取现金,也不能以自助方式存取资金。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甲方有关税费。

第四十条甲方的委托凭证是指其柜台委托所填写的单据,非柜台委托所形成的乙方电脑记录资料。

第四十一条乙方必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凭证等资料。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修订,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行业规章办理.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根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登记公司的规定如需修改或增补,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将由乙方在其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日内不提出异议,则公告内容即成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所指的通知方式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外,可以是书面送达通知或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自公告在指定报刊和乙方经营场所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至第十九,二十条所指情形发生。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18

委托人(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与 事务,特委托乙方的律师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办理该事务的代理人。

第二条 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恪守职业道德,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三条甲方必须真实、全面地向律师叙述事由和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四条 根据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

此外,甲方还应向乙方律师提供办理该事务的必要的便利条件,并承担乙方律师赴市外异地(外市)处理该事务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向有关部门支付的办理该事务所必须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仅因乙方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应退还所收的代理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 本协议有限期限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事务处理完毕。

第七条如一方要求变更上述协议条款,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委托方: 受托方:

(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

(律所地址: ,电话: )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1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因江阴市体育中心项目北京____有限公司及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合作期间有债务纠纷需要向甲方支付,甲方应收账款为892679元,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委托追款协议如下;

1、甲方在北京____有限公司享有债权892679,如乙方两个月内使甲方收到该款892679元(含通过江阴市建设局及重点工程办公室使甲方收到该款),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92679元(乙方免开律师服务税票)。

2、如甲方收款后3日内不向乙方付款,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付清余款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6万元。

3、在甲方不付款时乙方有权通过德州德城法院管辖受理本合同纠纷。

4、乙方收款方式如下:

收款人:

银行卡号:

开户银行:

5、如甲方未在两个月内收到上述款项,但是也未书面取消乙方的'代理关系,本协议依然有效。

6、本协议双方均有义务对本协议内容保密,如泄露给双方法定代表人之外的第三方应当赔偿合同对立方利益损失10万元。

7、担保人为甲方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8、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理人:

乙方:

代理人: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20

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委托与代理甲方办理房屋该(物业)个人住房贷款之法律事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事务所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作为甲方办理上述有关手续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之事项为:

1.就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事宜解答申请人之法律咨询;

2.指导申请人正确填写《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购房借款申请书》,并准备相关申请文件;

3.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4.为申请人之借款资格出具法律意见书;

5.申请人借款申请被银行接受后,安排申请人签署《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协议及相关协议文件;

6.在申请人签署《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时,安排申请人签署与该合同相关的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7.代表申请人在房地产抵押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抵押物的期得权益抵押登记、正式房地产抵押登记以及质物需办理登记的出质登记手续;

8.在办理上述手续时,代收并代为缴付政府部门收取的登记规费。

三、乙方应保证其指定之律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认真、负责、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托之事项。

四、甲方在此保证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种证件、文件(包括复印件)均为合法、有效,并保证其支付该物业之房款来源合法。

五、甲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之同时按甲方申请借款额的‰向乙方支付代理费,计元人民币。

六、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第四、五条规定之义务,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手续之事项,且所收代理费概不退还。

七、乙方指定之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之义务或无故终止代理甲方委托之事项,甲方有权要求返还全部或部分代理费。

八、如甲方在借款申请仍未获银行批准之前终止与发展商签订的购房契约,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五条所收之代理费不予退还。

九、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与银行之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被终止或被解除,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五条所收之代理费不予退还。

十、本协议自甲方有权代表及乙方指定律师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月日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____市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裴

地址: 地址:____市____区建国路88号

现代城4号楼1007室

电话: 电话:0108X0051邮箱: 邮箱:bb163.c 传真: 传真:010X00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为其亲属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等,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涉嫌罪名) 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律师、辩护人。

第二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结止。委托事项的结案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移送审查起诉、撤销案件;

2、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取保候审、移送起诉、不起诉;

3、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做出一审判决。

第三条 委托权限

1、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件情况;

2、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3、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辩护;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同意,律师费为 万 仟 佰 元正( 元 ),甲方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1、乙方律师办理受托案件在________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复印费,由甲方选择如下方式支付:

( )由乙方律师垫支,甲方以实报实销的方式在结案当日支付给乙方;

( )甲方以包干形式一次性支付 元作为乙方律师的工作费用;

2、乙方律师办理受托案件在________区内发生的交通费、复印费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的向乙方律师叙述案件事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的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合理合法;

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委派执业律师具体承办接受委托的案件;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受托案件,尽最大努力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

4、乙方律师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安排律师助理完成辅助工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委托事项完成之前,非因乙方律师过错,甲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用不予退还;若此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数额支付律师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并要求甲方按每日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费的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

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4、在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但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以及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或拖欠律师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代理事项以本合同

第二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式结案后,本合同终止,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案件事实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用。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按

第二条规定完结为止。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____市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2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石家庄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___________人。

第三条 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长 (日/月)。

(三)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

第五条 租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 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执_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经纪代理人:

时间: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23

委托代理合同

重庆市_________所(19?)民/经/行/非字第?号

(甲方)因

一案,现委托重庆市第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第?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_____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_____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重庆市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665X5666

一九?年?月?日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24

移民申请委托代理合同

移民申请委托代理合同

协议由_______________(简称申请人)与_____商业移民顾问公司达成本协议,旨在确认申请人业已指定本公司为其_____移民申请独家代理。____________商业移民顾问公司受委托就下列指定服务全权代理申请人:

投资移民;创业移民;长期商务签证(商业移民);企业雇员移民;商务考察签证;各类上诉。

本协议总服务费us$____________(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此服务费不含申请人需要付给第三方的费用,如移民局签证申请费英语课程费商业计划费定居信息费办理各种公证的费用体检费通讯费及其它费用(如公司注册费用购买生意费用等)。

*注:若申请人在_____境内付款,以纽币计算,需交付____%的_____消费税。若在境外付款以美元或者等值美元的人民币,不需要交消费税。协议条款:

a._____商业移民顾问公司的责任及义务

1.向申请人提供签证申请的咨询服务,针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2.针对具体申请案例,指导申请人及时正确地准备移民局需要的各种文件及公证材料,代理申请人填写各种申请表格,建立相关的档案,起草法律陈述材料,并向移民局递交移民申请;

3.聘请_____注册会计师及时为申请人设计商业计划,审理财务报告;

4.督促申请之进展,与移民局保持联系,并及时通知申请人有关移民局处理申请的进度;

5.协助申请人获得所申请的签证;

6.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保密,未经申请人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申请人的资料;

7.免费提供入境接机安顿及办理各种定居手续的服务;

8.若申请不成功退回申请人已交的服务费,但签证申请费通讯费及商业计划费等第三方收取的费用概不退回。

9.本协议服务范围是协助申请人得到签证原则批准,原则批准后申请人若要求我公司协助转移投资资金则需另外收费,具体费用将根据客户资金转移的具体要求而定。

b.申请人的责任及义务

1.及时准确地提供申请移民所需要的护照完整文件公证及各种情况;在申请过程中,如遇移民局要求补充材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需要补充的材料;

2.申请人需对其提供的一切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应        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交付相关的费用;

4.申请人保证对_____政府在健康英文品行方面的要求承担全部责任;

5.未经双方协商不得中途终止本协议,如申请人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应赔偿_____商业移民顾问公司所应收取的服务费的____%;

6.由于申请人本身的原因导致申请不能继续或被拒签,已交付的款项概不退回。

c.付款

1.本协议生效后,申请人需先支付签证申请费通讯费等需要支付给移民局及第三方的费用共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公司即开始办理申请人的移民申请;当移民签证原则批准后,申请人需在____天内支付_____商业移民顾问公司服务费___________美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2.申请人的签证获得原则批准后,无论是否移民__________都必须缴纳此服务费。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

____________商业移民顾问公司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移民申请委托代理合同

移民申请委托代理合同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25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出租居间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出租位于北京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月租金。

房屋用途:__________,对承租人条件要求: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个月零天。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所有权证书或证明甲方对该房屋依法享有处置权的其他证明。

2、甲方不是产权人的,应出具产权人的书面委托书。

3、甲方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4、甲方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6、委托期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乙方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收费票据。

第五条 佣金及其他费用

1、佣金标准按照甲方与承租人实际成交的一个月租金计算。

2、甲方与承租人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时,即向乙方支付佣金。

3、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佣金。

4、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或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上述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隐瞒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应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此房屋由乙方独家代理,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间自行出租或通过其他中介机构(含个人)出租此房屋。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需要补充协议、确认书、委托书等附件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详细填写,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或对我们的服务有不满之处时,请您在第一时间拨打监督投诉电话:,我们将及时为您协调解决。

甲方名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名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26

甲方: (何之子特别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 (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身份证号码:

执业(或资格)证号:

现甲、乙双方就何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达成如下委托协议:

1、在受害人何伤残等级维持一个九级、一个十级不变的情况下,甲方应获得的赔偿金和乙方应获得的报酬作如下特别约定: 诉讼(含审理、执行程序)终结后甲方应获得赔偿责任方(含肇事司机刘奶奶及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内的保底现金人民币玖万 元(不含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产生的住院费、检查费、医药费、治疗费等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以及鉴定、评估费用),超过保底金额玖万 元人民币之外的部分(应从中剔除已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及鉴定、评估费用),双方五五分成,甲方不再支付其它律师服务费。若赔付总金额(剔除已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及鉴定、评估费用)低于玖万 元人民币则按第2条支付同等金额代理费。

2、若受害人何伤残九级不成立,乙方仅收取甲方诉讼代理费人民币伍仟 元整。

3、诉讼终结后,付款方式为赔偿方(肇事司机刘奶奶及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甲方,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4、因本案诉讼产生的'费用(含一、二审及再审),包括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查档费、文印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伙食费、鉴定费等一切合理必要支出费用由乙方支付负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5、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6、诉讼期间,因甲方有合理怀疑且不满意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甲方可随时终止代理关系,因诉讼已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不得因此向甲方举张任何权利。

7、本协议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本协议内容不得添加、涂改,自双方签字(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 _________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处理________事宜。现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协议,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现双方一致同意解除上述签订的代理协议书

第二条、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代理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同时,本协议也作为收据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据。

第三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时所花费的费用及其他开支计共计人民币______元,由甲方承担。(注:甲方已经交纳)。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生效时,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终止,甲方自行承担解除委托代理之前未完成事宜的相关法律后果,并保证不再纠缠相关负责人员,甲乙双方之间不在存在任何未了结事宜。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协议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条、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协议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__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28

甲方(受托方):

乙方(委托方):湖北博创工艺美术有限公司(即将更名为:湖北博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代理《消费导报》在 的发行业务。

二、《消费导报》是湖北博创工艺美术有限公司免费向读者发行的周报。甲方按乙方要求完成《消费导报》的发行任务。发行方式为在甲方所管理的区域设立免费索取点。免费索取点包括

共 个。

三、乙方按甲方实际发行数量,以每份0.1元人民币的价格(以客户回访名单为准)与甲方结款。付款方式为 。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指派专人负责发行事宜。

2. 收货后一日内将刊物分发到指定免费索取点,保证每份报纸直接到达每个读者手中。

3. 发行《消费导报》任务数量为 份/每期。

4. 剩刊退回乙方,由甲方下次分发刊物时收回并交于乙方。

乙方责任

1. 乙方将《消费导报》送到甲方;

2. 保证每期《消费导报》是国家合法出版物。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2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委托与代理甲方办理房屋该(物业)个人住房贷款之法律事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事务所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作为甲方办理上述有关手续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之事项为:

1.就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事宜解答申请人之法律咨询;

2.指导申请人正确填写《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购房借款申请书》,并准备相关申请文件;

3.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4.为申请人之借款资格出具法律意见书;

5.申请人借款申请被银行接受后,安排申请人签署《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协议及相关协议文件;

6.在申请人签署《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时,安排申请人签署与该合同相关的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7.代表申请人在房地产抵押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抵押物的期得权益抵押登记、正式房地产抵押登记以及质物需办理登记的出质登记手续;

8.在办理上述手续时,代收并代为缴付政府部门收取的登记规费。

三、乙方应保证其指定之律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认真、负责、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托之事项。

四、甲方在此保证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种证件、文件(包括复印件)均为合法、有效,并保证其支付该物业之房款来源合法。

五、甲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之同时按甲方申请借款额的‰向乙方支付代理费,计元人民币。

六、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第四、五条规定之义务,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手续之事项,且所收代理费概不退还。

七、乙方指定之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之义务或无故终止代理甲方委托之事项,甲方有权要求返还全部或部分代理费。

八、如甲方在借款申请仍未获银行批准之前终止与发展商签订的购房契约,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五条所收之代理费不予退还。

九、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与银行之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被终止或被解除,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五条所收之代理费不予退还。

十、本协议自甲方有权代表及乙方指定律师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30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在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各项经济法规的前提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财务工作,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财务工作,乙方在协议期限内,为甲方提供财务代理。乙方委派_________为甲方服务。

第二条、委托费用

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为甲方负责代理记账并报税,月代理费_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将经营中的财务信息资料全面及时的提交给乙方,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性。

2、按照协议约定的代理费标准按时支付酬金。代理费为3月一结,于每3月初10内支付。

3、甲方因故须解除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财务交接准备工作。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用______________作帐,恪守会计准则及职业道德,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2、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及时准确的做出财务报表,按时报税。

3、接受甲方的监督,为甲方提供正确的会计指导。如甲方经营过程中遇到会计方面的疑难问题,应及时予以解答。

4、协助甲方的工商、税务年检等财务工作,配合税务稽查,搞好企业与税务的'关系。

5、对财务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应及时通报甲方,在取得协商一致的意见后,进行帐务处理。

6、协议终止时按规范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7、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延期报税或账务问题所产生的滞纳金或罚款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保密约定

何一方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若因为乙方服务质量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协议,经乙方确认并同意终止协议后,乙方将剩余服务费用退还甲方。若甲方无故终止协议,乙方视其违约,不退还剩余服务费用。

3、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记账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协议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或会计核算不实,涉税文件处理不当,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乙方对上述责任事项享有最终的说明解释权。

第七条、争议纠纷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______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地履行该仲裁裁决。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期满如继续委托代理财务工作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不另签协议。

2、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31

(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的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缴纳费用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回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乙方: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简易委托代理合同 篇32

购买方(甲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对___________手机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手机,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买该型号手机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购买的手机单价为_______元/件,共计_____件,总价款共计¥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元,并于收到货物的同时一次性付给乙方购货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甲方可以选择付款方式如下:现金支付,银行转帐。如果甲方在货物送达时没有付清余款的情况下,又没有经过乙方同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在货物在从订货期间至送达甲方期间的所有费用和损失,乙方并有权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货物送达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乙方有权收取合理的费用(_____元内)。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处取得该物品。

5.乙方单方面对代理甲方所购买物品的承诺。

(1)保证所有货物是原厂,原装,保证全新。但除特别情况和说明外,例如赠品等。否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所有款项。

(2)包换:自购买之日起1日内,所购商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选择同型号同规格进行商品更换。在此期间的所有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一日之后三日之内,乙方能尽最大可能帮助甲方进行调换货物,但是乙方不保证能调换,如果能够调换情况下,以一日_____收取折旧费用,七日之后概不调换。

6.乙方对于货物的保修承诺

对于非人为损害手机提供至少三个月的保修,对于甲方购买的_______这台机器提供____个月的保修承诺。

7.在以下情况下凡是由于甲方所造成的其中之一,或者是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机身的易碎保修贴、销售卡、发生模糊,撕毁,涂改的;

(2)包换期内发生商品外观磨损及附属配件缺少的;

(3)非承担保修责任的第三方拆动、改装、改版造成损坏的;

(4)由人为原因造成的机器损坏,外力碰撞,坠落,入水,受潮,发霉等其他原因造成的个人失误;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

(6)由水灾,火灾、雷击、战争等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

特别说明,以上所有乙方单方面做出的承诺不包括甲方与产品的'供货商以及生产商的关系,乙方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求供货商以及生产商提供更好的更长的承诺,服务。乙方不干涉甲方的这种自由。以上承诺仅仅只是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承诺。

8.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签订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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