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物业代理合同【合集3篇】

企业物业代理合同(精选3篇)

企业物业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牌及价格:

1.1乙方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后,向甲方申请加入“大开”木门区域经销经营体系,自愿接受甲方之经营理念,认同甲方的经营管理模式及产品定位。

1.2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市(县) 区(镇) 街(路) 号开办“大开”牌木门专卖店。符合 店要求,属于独家经营区域,并代理开设“大开” 牌木门系列产品特许代理商,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大开”牌木门系列产品特许代理商,可在该区域范围内,从事旋朝木业“大开”牌木门系列产品的销售与推广,并负责该区域市场的渠道供货与销售管理.

1.3 乙方享有旋朝木业全国统一供货价(详见价格表)。甲方若有价格变动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二.付款方式及发货要求:

2.1 乙方首次新店出样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捌仟 元整,方可享受代理商供货价。乙方购货需填写《订货协议》,负责人签字盖章加以确认。(见附件2)

2.2 乙方可选择银行汇票、电汇、现金等方式向甲方财务部所指定的账户支付货款,款到安排发货。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购销情况定期核对往来账目。

三.运输费用:

上海市订货运费:套装门免费送货,3套以上起送,由甲方负责送到乙方指定的本市地点。三套一下酌情收取一定运输费用。外省市订货:甲方负责办理发货事宜,负责送至乙方指定托运站,运费及包装费由乙方自理。

四.售后服务: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承担产品免费保修二年,终身维护的售后承诺。

五.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5.1 乙方需有50平方以上的经营场所,经销“大开”牌系列木门。

5.2 乙方需有从事木门或建材产品的经历,并具有独立策划的经营头脑。

5.3 乙方需一次性支付“大开”牌系列木门品牌加盟金: 元整。

5.4 乙方在未得到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跨区域经销“大开”牌系列木门。

5.5 乙方需开发本区域内的二,三级分销网点。

5.6乙方需遵守款到发货的原则。(以实际到账为准)

5.7 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来损害甲方的声誉与利益。

5.8 乙方积极对甲方的工作予以评价和投诉,从而达到互相统一的原则。

六.相关费用支付、返利及奖励政策:

6.1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门头招牌及专卖店的装修风格设计图。

6.2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门头制作费: 500 元整。(费用在货款中抵扣)

6.3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装修费:: 30平方—20xx元, 50平方3500元80平方7000 元整。(费用在货款中抵扣)

6.4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的出样木门,按供价的 8.5 折供货。(仅限新开张一次优惠)

6.5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统一的配套物品如:授权牌,X展架,工作服(2套),环保袋,认证资料,合同订单及产品宣传资料等。

6.6 提供“大开”木门新专卖店,开张策划活动方案,协助乙方做好开业的准备工作。

6.7 提供乙方产品广告宣传支持,按累积提货量,每扇门补贴 10 元计算 ,作为乙方在当地广告推广费用上补贴。(费用在货款中抵扣)

6.8 甲方支持乙方: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全年若完成总销售量 万元业绩指标,按实际回款金额 % 以货的形式返利给乙方。

6.9 甲方将提供乙方当地的各类工程信息及技术指导,协助乙方开发市场,促销宣传,加大推广品牌宣传力度。

七、订货、补货及调换

7.1 甲方提供之产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及甲方获得营销权之系列产品。

7.2 应提前将购货计划告知甲方,以便甲方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负责将货物发出,为乙方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视为产品交付,运费由乙方承担。

7.3 乙方每次补进货物金额多少不限,年进货量不得低于套装门 套。定制产品不退不换,如必要产品需更换货须提前通知甲方,在得到同意后方可发至甲方指定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退换货的运费由乙方负担;半年内不提出申请的视为已销售,则不享受该项服务;产品运输途中的风险,按法规由责任方负责。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日止,本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同意,乙方具有优先续约权。

九、合同终止与续约

9.1 乙方如中途要求解除经销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合同解除三日内乙方应负责摘除、销毁所有带有甲方商业标志的灯箱、门面牌匾、宣传画等,并拍照交由甲方备案。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赠品退还甲方,并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因不可抗力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导致乙方无法经营,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甲方可收回乙方所有不影响二次销售的产品,确保乙方安全退出。

9.2 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在该地区有优先续约权,无需再缴纳订货保证金。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续约时乙方需缴纳 仟元的管理费,甲方向乙方出具有效期为一年的〔续约证明〕,如乙方未获甲方〔续约证明〕,则视为乙方放弃,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有权在其区域内重新发展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

十、附则: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本合同操作过程中出现新的情况,双方可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副本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须严格遵守,若一方有违背合同之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10.3合同期内双方发生争执,应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可直接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4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物业代理合同 篇2

委托方:

受委托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

2、保洁费:________________

3、保安费:______________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________

5、维修养护费: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___%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

日期:

乙方签章:

代表人:

日期:

企业物业代理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地址:

电话:

受理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精诚合作、共创双赢的宗旨,双方达成为 属下商业部分(以下简称项目或该项目)提供全程商业策划及招商运作服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双方利益,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物业:

甲方委托乙方商业服务之物业为:位于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 的 商业项目,总商业建筑面积为地上约 平方米。地下20_平米(附件:项目物业总平面图)

(注:委托物业面积最终以政府部门出具测绘报告为准)。

二、合同期限:

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止,乙方需全部负责统筹所有商业面积策划及招商。合同期满后双方视情况再另行协商是否续约,合作方式另议。

三、双方的合作形式:

乙方负责商业项目独家全程策划及招商代理。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在签订第二家商业代理公司。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保证该项目的出租合法性,申办有关租赁之法律批文,并为该项目之成交客户依政府部门认可之程序办理租赁登记手续。向乙方提供招商使用有关该项目的法律批文副件或复印件,并保证一切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 提供该项目的建筑平面图、装修标准、各铺位招商面积、《商品房租赁合同》范本等有关文件资料;

3、 为提高工作效率,甲方对乙方人员提交的有关方案及书面文件进行签收确认,如有修改意见应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否则乙方视作甲方已确认接受。

4、甲方指定一名负责人专门与乙方配合解决招商及策划中的问题,该负责人代表甲方意见并在现场行使甲方权利。对乙方报请同意的商家协议进行最后的审核,并拥有对有关合同条款的最终修改批准权。

5、项目现场提供招商办公室供乙方使用(办公、洽谈)。并提供基本的办公条件,包含:直线电话壹部、传真机一台、复印机打印机一台(可共用)、电脑壹台、饮水机一台、项目组现场办公桌椅每人一套等。合同有效期内的办公运作费用、办公耗材由甲方承担费用。

6、 如项目招商中涉及异地操作及洽谈连锁商家,须安排工作人员出差,则由乙方事先向甲方提出出差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票据如实报销。

7、 甲方负责安排财务工作人员统一收取商户的全部租金和定金;

8、 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有关招商服务费用;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签订合同后3日内甲方支付首笔款项,乙方确认首批服务费到帐后,3日内派出具备专业经验的项目组,进行全面商业策划及招商工作。

2、 乙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在招商现场行使职权,在双方协议框架内拥有对招商、策划、人员管理等具体事务的处置权。

3、乙方专案小组人员每周与甲方召开一次例行工作会议进行工作汇报。对招商及策划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并解决落实。

4、乙方在招商过程中需按甲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宣传和招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客户作任何形式的书面承诺或约定,否则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乙方负责促成所有意向租赁该项目的客户之洽谈、签约。

6、乙方的招商活动不得损坏甲方利益、形象,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有关资料保密,并自觉维护甲方其他方面权益。

7、如因甲方工程、工期、证件手续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于合同约定时间开业的,责任不在乙方,双方可以就延期问题进一步协商实施方案,并双方协调安排好已经签约商户。

8、乙方现场工作人员与甲方不属于劳务用工关系,乙方现场人员的工资、生活、交通、通讯、福利、保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9、主要内容:

1、乙方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招商工作,包括本地招商及外埠招商。

2、乙方建议参与研讨、制定招商政策、招商策略、招商条件。

3、乙方拟订业务招商工作计划,包括时间计划、进度计划等,由甲方确认后实施。

4、乙方协助确定招商目标、业态组合、经营品项等。

5、乙方协助规范业务招商合同、相关审批单及有关附件。

6、乙方协助组织召开品牌招商会、答谢会。

7、乙方协助组织进行当地及外埠招商工作。

8、乙方协助组织进行商户洽谈及签约工作。

9、乙方协助监督进行商户进场二次装修。

10、乙方协助组织对甲方进行商业管理知识培训。

五、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1、市场调研提供执行方案费:

项目前期市场调研、产品整体规划定位、提交可行性方案。本项目按双方在各服务阶段的工作内容免收取发展商服务费用。

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预支付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给予我方做项目前期启动资金,我方即派出有关工作组赴项目开展项目调研、商业经营定位、规划定位、建筑设计建议等执行方案。

2、招商代理费用:

2.1收费标准:乙方成功让客户与甲方签署招商租赁(租金方式)合同,甲方同时收取客户订金并签订正式合同后视为招商成功,乙方成功出租部分按合同平均月租金水平的贰个月标准(不含免租期)向甲方收取招商租赁服务费。(可扣除预付的壹拾万元款项)

2.2乙方成功让客户(特殊品类)与甲方签署招商联营(扣点方式)合同,甲方同时收取客户订金后视为招商成功,乙方成功招商联营部分为该物业该楼层的租金平均值向甲方收取招商服务费。

2.3付款方式:每月乙方于10日前将上月乙方成功出租的本项目物业成交额与甲方核对、确认(客户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缴纳合同期相关费用即算成功出租),甲方于当月15日支付乙方招商租赁服务费。

2.4 若客户已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后,因甲方合同违约原因而退房的,乙方已收取之相关服务费不予退还。

2.5若乙方所签订合同中有高出市场行情较多的情况下甲方则视情况给予额外奖励。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期向乙方支付有关款项,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千分之三的滞纳金,超过30天则按甲方违约处理,甲方除支付应付费用的情况下并向乙方补偿相应的损失;

2、 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享有保密义务。

3、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的规定,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整)

七、合同终止和变更

1、代理或委托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本合同终止后,甲方需按合同规定结清相关费用与乙方。

八、争议解决方式

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修改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补充合同。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发生纠纷,双方在合同签约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起诉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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