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承包合同书(通用3篇)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提高鱼塘经济效益,甲方现将2号、3号、4号鱼塘与乙方进行合作养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作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2号、3号、4号鱼塘共计18亩与乙方进行合作养殖。
第二条 合作期限为五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第三条 合作金和交纳方法:实行先交合作金后使用原则,鱼塘每年合作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每年的合作金应于当年5月10日前一次性交纳完毕。考虑到第一年合作养殖为试验项目,养殖所需水电费由甲方负责。从20xx年5月1日起,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在合作期间,乙方合作养殖鱼塘用水、用电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要安全用电,抽水、增氧等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用电电费乙方向甲方缴纳。如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鱼塘用途
1、甲方提供鱼塘与乙方合作养殖,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乙方不得在鱼塘周围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 乙方合作的只是鱼塘的水面,鱼塘基面使用权仍属甲方,乙方只能作暂时使用。在合作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基地需要开发使用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乙方在接通知30日内必须交出鱼塘,乙方应缴的承包款则按发出通知当日减收一个月计算。如乙方接通知30天后未交出鱼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作任何补偿。如需修筑塘基的由乙方自行维修整治,但合作期满后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第七条 乙方在合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无偿收回鱼塘:
1、乙方擅自将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合作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作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合作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合作金(包括部分拖欠)达10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在合作期间,如要转让给他人,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转让。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完成全部合作金并经得甲方同意,才能终止合同,另甲方有权没收未履行合作金作为补
6、其他有关解除协议的情形。
第八条 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进行合作养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合作权。
第九条 风险责任
1、养殖行业所涉及的生产许可、卫生许可、税务、工商等一切相关事项的办理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到的一切法律事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在合作期间,各项投资,自负盈亏,或因生产经营不当所发生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购买农业保险,否则一切事故、灾害及人为造成的损失,及在合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协议。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准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正常经营使用,双方在没有违约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如有违约,任何一方必须承担责任及赔偿另一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若中途提前解除合作协议,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全部合作金。
第十一条 补充协商部分
1、甲方为乙方生产及技术人员提供食宿,并按规定收取乙方伙食费;
2、乙方养殖的水产品,甲方具有优先选择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优先供应甲方。甲方需缴纳水产品费用。
3、乙方养殖技术人员需无偿为甲方提供养殖技术服务。
第十二条 纠纷的处理办法:诉讼程序。
第十三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协议。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合作养殖开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 代表人: _ 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村前有一口小水塘,承包给乙方搞养殖业。
具体承包事项如下:
一、承包期。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包期暂定 年。
二、承包金。
乙方按每年向甲方交纳承包金壹佰元,承包金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承包甲方水塘后,由乙方自主经营。
甲方村民在干旱期间保持水塘水深1米以上。
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后双方共同遵守,若有变更,需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单方无权毁约。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聘用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受聘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鉴于甲方业务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种养殖一体化生产劳务。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周,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周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报酬
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2500元/月、生活补助500元/月,共计3000元/月。
2、甲方不支付乙方前3个月工资作为押金,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工作范围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安排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龙虾基地生产、日常家禽养殖、蔬菜种植、水稻种植)。
第四条 工作时间
采取不定时工作制,具体工作和休息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情况适时安排。乙方请病假事假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将按日扣发工资,在合同期内,病假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连续病假事假不得超过3天。超过或未经甲方同意而擅离职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六条 生病及事故责任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工作期间因病或非工负伤的,医疗及相关费用自理,医疗期内不能继续工作的,甲方不支付劳务费,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周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应先申请仲裁,如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