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柜台承包合同(通用3篇)
甲方:____家住____市____镇____村
乙方:____家住____市____镇____村
甲方拟在市镇____村原老房基上建房一幢,并以包清工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拟建房坐北朝南,砖混结构,甲方现已基础完工,铺设好水泥板,交由乙方施工,房屋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共____层,房屋建成按实量面积计价。
第二条:凡甲方建房所需材料由其提供,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承办;乙方承揽施工(包建房)采用定额计价形式计价报酬:凡是泥水工、木工以及临时工等工作全部发包给乙方管理施工。
第三条:乙方施工范围房屋整体框架结构,落成后,里外墙面粉刷完毕,房屋结构由甲方提供。计价价格为____元/每平方米,其中砖匠工按____层计算每平方米为____元;木工按____层计算,每平方米为____元(第一层至第三层按实量面积计算,屋顶按第三层的'一半计算)。
第四条:质量要求建筑尺寸均匀整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标准施工,如需改变结构或作修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完工时间为本合同签字后起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落成。
第六条:付款方法按施工进度计算,第一层至第三层付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万____千____百元整),房屋落成完工验收合格后付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万____千____百元整),余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万____千____百元整)作为房屋质量保证金,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无质量问题即付清余款。
第七条:甲方要求乙方对所有施工人员(包括砖匠工、木工)等技工人员一律持证上岗,并对所有施工人员参加人生安全保险,施工中应积极采取安全措施,确实抓好安全生产,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如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手印):_______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下称甲方)
承包人:(下称乙方)
保证人:(下称丙方)
为了更好地开展超市经营服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的超市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合同标的
甲方将座落在 的超市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根据本协议书约定享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
乙方对甲方所有的超市的现状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经营甲方的上述超市,并保证合法经营。
甲方将经营超市所需的证照提供给乙方保管使用,乙方应当按照经营正当经营,并切实维护甲方的商誉。
二、 经营方式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
三、 承包期限
1、 承包期限为__年,即从20xx年_月_日起至20xx年_月_日止。实际承包期限自甲方移交之日起算。
2、 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协议书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书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 承包金及缴纳
乙方承包经营的年承包金为______元,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承包金: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经营证照
1、 甲方于本协议签字之日将超市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交给乙方,证照清单详见附件。
2、 上述证照乙方经营期间由乙方保管,证照的年检工作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3、 乙方应在本协议书解除或终止之日将有效证照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 消费卡(券)
乙方同意甲方此前已发放的消费卡(券)可在乙方经营期间可继续使用,持卡(券)者在持甲方消费卡(券)至乙方消费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
七、担保或保证金
丙方自愿为乙方在本协议框架类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丙方提供担保的期间为二年。
或
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_____元,乙方违约的,乙方无权主张保证金,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及时退还保证金。
乙方缴纳的保证金由甲方保管期间,不计收利息。
七、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承包金。
2、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超市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在确认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处于适用状态,能够满足乙方正常承包经营需要时予以接收(详见移交清单)。
3、 甲方将超市设备设施管道等的线路图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经营过程中负责维护保养。
八、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金。
2、 乙方应当合法经营。
3、 乙方应当爱护超市设备设施,适时维修和保养。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用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确需适当调整超市装饰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协议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将调整后的装饰等无偿地移交甲方享有。
5、 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与甲方无关,涉及甲方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7、 乙方不得以甲方超市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九、 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书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______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
十、 其它
1、 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2、 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折价取得该部分设备设施。
3、 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十一、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担保方:
年月 日
发包方:金沙县供销社塑料编织袋厂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涂 平、刘华明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位于城关镇罗马街河滨路147号的县供销社大楼后面的小车停放位,乙方自愿申请承包使用16个小车停放位。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为十年,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
二、承包费第一年为人民币41600元、第二年为人民币43200元、第三年为人民币44800元、第四年为人民币46400元、第五年为人民币48000元、第六年为人民币49600元、第七年为人民币51200万元、第八年为人民币52800元、第九年为人民币54400元、第十年为人民币56000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凭甲方收据乙方以现金方式付给甲方第一年承包费41600元,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第六年、第七年、第八年、第九年和第十年的承包费分别于20xx年5月31日、20xx年5月31日、20xx年5月31日、20xx年5月31日、20xx年5月31日、20xx年5月31日、20xx年5月31日、20xx年5月31日、20xx年5月31日前凭甲方收据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小车停放位,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在承包期间:
(一)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小车停放位,乙方在改造时,必须先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改造,改造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与甲方共同制定车辆进出管理制度,保证双方停车位的通道24小时畅通,随时可以自由出入;超出承包车位的停车位,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二)车位车棚的保养维护由乙方负责维修,所停放车辆的一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因甲、乙双方中的一方管理不善,造成对方车辆在一天内多次不能正常出入或停放,责任方要赔偿受损方当天的损失。
五、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承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合同期满如乙方不愿或未取得承包权,乙方必须将承包的小车停放位完好无损的交回甲方,且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六、争议解决办法:因本合同发生争执,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金沙县供销社塑料编织袋厂 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金沙县供销社合作社联合社在证人签字:
20xx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