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精选3篇)

荒山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精选3篇)

荒山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继续经营、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期自______20__年日。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租。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双方已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协商解除。丙方与乙方约定,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大写:),按月支付,水费和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如:空调、热水器等)归乙方所有,并且乙方有权在不危及房屋安全和不破坏主体结构的前提下进行装修。

四、甲方加盟取得的相应权利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由乙方取得,甲方应全面地告知乙方因加盟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并应协助乙方与办理好相关变更手续。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甲方在转让前预收的服务费、会员费等须书面移交乙方并经乙方签字认可,未经乙方认可的均由甲方承担余额的退还义务。

六、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七、丙方承诺所出租房屋为丙方所有,如违反该承诺,丙方应向乙方支付六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乙方若经营不善破产或转让,需提前告知丙方;乙方若私自转让或出租,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日期

乙方签字:____日期:

丙方签字:____日期

荒山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2

三河市店铺经营权转让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租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门面转租给乙方。

二、甲方转租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转租期限

三、转让期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他费用

四、乙方付甲方转让费 元正。

五、租金按甲方原签定的租赁租金 元正。

六、卫生费、 水电费、 工商费、 管理费等一切的所有债务,在 年 月 日前由甲方负责, 年 月 日后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七、甲方

(一)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转租其它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原来的.转让费用双倍。

八、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一)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二)乙方每月应付清每月的租金及所有费用。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荒山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篇3

甲方(转让方):

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受让方):

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经发包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甲方于20__年10月28日与**省**市**乡**村*组(发包方)签订了《承包经营荒山合同书》,约定甲方承包经营发包方的荒山150亩。现甲方自愿将其中**亩荒山的承包经营权无偿转让给乙方,转让土地为农业用途。

转让土地情况

承包地块情况

地块名称

面积(亩)

等级

地类

四至

东:

西:

南:

北:

东:

西:

南:

北:

东:

西:

南:

北:

转让土地范围内的农作物、苗木、房屋、其他设施等的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承包经营荒山合同书》承包范围内的道路、水池、电力等设施转由乙方无偿使用。甲方保证转让土地范围内的农作物、苗木、房屋、其他设施等在转让乙方之前所有权为甲方所有,且承包经营权及承包土地范围内的农作物、苗木、房屋、其他设施不存在影响乙方权益的债务纠纷。

二、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让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将**亩荒山承包经营权无偿转让给乙方。转让土地范围内的农作物、苗木、房屋、其他设施等作价**万元(大写:**元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付款*万元(大写:*万元整);在**省**市**乡人民政府办理完毕合同鉴证之日向甲方付款**万元(大写:**万元整);剩余**万元(大写:**万元整)在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之日付清。

四、转让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承包经营荒山合同书》原件以及发包方同意本次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的书面材料交由乙方留存。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向**省**市**乡人民政府申请合同鉴证。

3.甲方须于办理完毕合同鉴证之日将土地以及转让土地范围内的农作物、苗木、房屋、其他设施等交付乙方。

4.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向**省**市**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

5.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获得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依法享有对转让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自主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等权利。

6.甲方依据本合同与发包方变更承包关系,与发包方及时签订新的承包经营合同

7.乙方依据本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与发包方确定新的承包关系,以承包范围为限按《承包经营荒山合同书》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与发包方及时签订承包经营合同。

五、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土地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甲乙双方承诺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有效,本合同在发包方组长见证下签定。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四川省简阳市丹景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鉴证方(盖章):**省**市**乡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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