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采购合同模板(精选25篇)
采购合同
需方:
供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
二、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严格要求尺寸标准。 2、无色差。
三、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订货20个工作日,数量按合同第一条。
四、交货地点及方式:
需方工地:南湖工业园索菲亚厂房
五、运输方式和费用:
1、供方负责运输产品运费及破损由供方承担,下车费由需方承担。
六、货款结算与支付:
1、需方订货应付订金拾万元整(¥100000.00)。 2、供方将货送到地结清所有货款。
七、违约责任:
违约方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环境的影响:_________
对使用、加工人的影响:_________
安全标识:_________
……
7.包装方式
防潮要求:_________
防晒要求:_________
抗震要求:_________
防灰尘要求:_________
防霉要求:_________
防锈要求:_________
防腐蚀要求:_________
外包装标识要要求:_________
……
第二条 运输
运输办理方:_________
运输费用负担方:_________
运输方式:_________
始发地点:_________
到货地点: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
第三条 交付
双方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并取得提取货物的单证,甲方将提取货物的单证交付乙方则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货物并且验收完毕则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货,提货装车(船)完成则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约定为:甲方当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条 风险转移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甲方负担,交付后由乙方负担。该风险的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第五条 所有权的转移
所有权的转移遵照以下第_________项执行
1.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2.货款完全结清前甲方保留对相当于未结清的货款价值的货物所有权,具体执行办法另行协商。
第六条 检验
自货物交付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
检验人:_________
检验技术手段:_________
检验方法:_________
检验合格的标准:_________
第七条 产品不合要求的补救措施
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上则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要求退货、要求更换,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下则乙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乙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八条 货款支付
支付方式:_________(可以约定使用银行转帐、支票、本票、汇票、现款等方式)
支付条件:_________(可以约定付款的条件以防范风险)
支付时间或者期限:_________
支付地点:_________
第九条 担保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_________元。
其他担保另立合同
……
第十条 责任
甲方履行不能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甲方迟延交货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甲方履行瑕疵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其他违约责任。
乙方履行不能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迟延受领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瑕疵履行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乙方迟延交付货款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其他违约责任。
因产品引起的侵权责任的承担依法律规定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情形a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
情形b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
……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情形a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
情形b_________免除责任:_________
……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债权债务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对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中关于产品本身以及其使用的技术方面的专用词汇的解释由甲方出具附件专门解释。附件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确定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四条
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前对产品向_________保险公司办理_________保险,保险费由方负担。
第十五条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批准之日即生效。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单据:
1.提货单
2.发票(VAT)
3.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4.其他单据
乙方应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单据:
1.汇票本票支票信用证\转帐凭单
2.……
第十七条 保护商业秘密约定
……
第十八条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合同签订地点是:_________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约时间(以最后签字盖章的为准):_________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项目需要,现向乙方采购餐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采购合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单价:
二、餐车主要技术指标、易损件清单附后。
三、交货时间、地点: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须将设备发货至交货地点并安装完毕。
四、验收标准:餐车到达甲方驻地一周内,乙方需派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操作、维护及管理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车辆使用、维修保养及安全注意事项,直至甲方人员熟练操作为止。同时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参照乙方承诺的并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测试,双方人员共同签字后视为验收合格。一旦发现到场货物与报价文件要求不符,甲方有权责成乙方重新发货。
五、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自交货验收之日起满两年或正常行驶60000公里,先到者为限。质保期内乙方无偿实行“三包”服务,若有零部件损坏,免费更换并实行“三包”服务。
2、质保期后,乙方对所售产品以成本价格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和配件供应。
3、其它条款参照乙方报价文件中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执行。
六、东风餐车的送货、使用及维护技术培训费由乙方承担,乙方需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正规车务手续文件,乙方需在车辆车头顶部加装黄色长排小警灯,车尾垃圾箱顶部后端左右各一个黄色小圆警灯,加装左右箭头灯。车厢内加装1P壁挂式空调一个(适合14m以内),驾驶室安装车内专用空调一个。
七、支付方式:货到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2个月内支付货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30天内支付。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约定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城区订立。
甲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湖北省宜昌市清波路1号
法定代表人: 丁焰章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为满足纳米比亚DR3608公路工程施工需要,甲方与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设备的有关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1、定义
1.1 “合同”是指双方签署的,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包括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投标及招标文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所有文件等。
各合同文件应互为解释,如有矛盾,按以下排列顺序解释,排序在前者效力优先:
(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各种会议纪要、双方协商同意的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同一序列合同文件,后签订者效力优于先签订者。
1.2 “合同价格”是指乙方按照合同全面而正确地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总金额。
1.3 “货物”是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保证正常运行的一切设备、备件、工具、图纸、资料及其它材料。
1.4 “服务”是指按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国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等技术服务,以及与供货有关的包装、运输等附随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最终安装、运行的地点在本合同中为纳米比亚DR3608公路项目现场。
2、合同标的
2.1 本合同下交付的设备为1套 ,设备清单见附件一。
2.2 配置清单见附件二。
2.3 备件清单见附件三。
2.4 随机资料清单见附件四。
2.5 随机工具清单见附件五。
2.6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特征见附件六。
3、知识产权
3.1 乙方保证,甲方在项目现场及所在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当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索赔时,乙方应向第三方提出其处理答复,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的和经济上的责任。
4、标准及要求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满足以下标准及要求:
ISO9001:20xx 。
5、合同价格
5.1 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与货物交付相关的国内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等技术服务以及包装、运输等附随服务的各项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5.2 以上合同价格为固定价并已含税,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考虑了合同履行期间的所有风险,承诺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6、付款
6.1 本合同项下的支付全部采用电汇方式。
6.2 首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货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
6.3 验收付款:货物验收合格确认无误后,付清70%的货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安排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港口。
(1)金额为100%合同价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含抵扣联,根据甲方要求开具);
(2)中英文装箱单两份;
(3)由乙方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两份(可附生产厂文件,若属安全防护用具需补充生产许可文件);
(4)商检换证凭条(若法定商检需要);
7、货物包装
7.1 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包装标准和有关国际惯例的规定,并充分考虑各国因国情不同而存在的文化差异以及相关禁忌和特殊规定,包装应均能适应海运、陆运及多次装卸要求,包装要牢固可靠、要防雨淋。对配件、散件和电气绝缘部件应采用防潮和密封装箱,对仪器仪表设备等应密封包装,并按设备型号分别包装,并有妥善的防震措施。对于刚度较小的杆件应加焊支撑以防变形。由于包装不良或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损坏的,所有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按国家有关标准标注货物的放置状态,大件或重要物件需标明吊装点和起吊方向。所有未装箱物件和货箱均应注明编号。所有标注均应按GB191-20xx《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规定用油漆喷/写在明显位置。包装箱外壁两侧应标明货物的唛头及箱体外形尺寸、共箱、第箱等,包装箱尺寸应控制在国内陆路运输要求范围内。货物包装要求见附件七。
7.3 货物运输唛头中应注明每件货物的尺寸、重量、每件的编号及总件数。唛头中收货人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唛头格式见附件八。
8、交货
8.1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立即开始准备合同货物(含设备、随机工具、备件、随机资料),并或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国内交货地点,交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8.2 本合同交货地点为:天津港。收货人及联系方式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8.3 本合同下的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本合同货物采用汽车运输。乙方应以人民币按照货物价值的110%,为运抵交货地点途中的货物办理“一切险”。
8.4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3日通过传真方式向甲方通知发货批次、装车清单、装箱清单及拟定的发货、到货日期。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起运。
8.5 货物发送时,乙方应按附件四要求提供2套随机资料(或复印件),乙方提供的资料均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制并符合ISO标准。1套资料随货物发项目现场,1套资料发如下地址及联系人: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106室 王印朋收 。
9、货物验收
9.1 验收:货物发货前甲方派人员到乙方处验收,由甲乙双方按照装箱清单对包装箱进行开箱抽检,验证乙方包装箱内的供货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验收人员应在验收单据上注明抽检包装箱号及箱中合同货物的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和计量单位等基本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也应记载在验收单据上,双方参与验收的人员需在验收单据上签字认可并办理交接手续,货物交接后的保管由甲方负责。货物验收合格,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瑕疵担保的法律责任。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正式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果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和规格、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应在1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且有权索取不符合约定部分的货款。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先行电话通知乙方并承诺在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日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认同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如乙方不派工作人员参与验收,甲方应制作验收记录,并在10日内告知乙方,该验收记录视为已被乙方认可。
9.2 甲乙双方对货物质量发生争议时,甲方可停止支付争议部分的货款,并与乙方协商提请具有相关检验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检测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经检测鉴定合格的,视为乙方交付无异议。经检测鉴定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更换,同时按照本合同第14条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0、备件及工具
10.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合同项下备件和工具的材料和信息。
10.2 备件和工具应与合同设备分开独立包装,包装箱上应清楚注明标记。
10.3 所有备件和工具在提供给甲方之前应系上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上述有关备件和工具的说明。
10.4 在合同设备供货后的三年内,乙方应以工厂提供零配件 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设备维修和维护所需要的备件。如果合同设备在上述期限前停止生产,则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采购足够的备件;在停止生产后,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1、技术服务
11.1货物发运前,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包括技术资料的提供、正确的使用及操作、简单的维修等。
11.2 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后,乙方负责在项目现场或在国内通过网络进行安装、调试、拆除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和安装、运行、维修、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并保证服务质量。
11.3 如乙方派出工作人员到达项目现场,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国内至现场差旅费、签证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乙方工作人员安排食宿,并提供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所在国境内的交通便利。
12、质量保证
12.1 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
12.2乙方应保证提交的技术文件、图纸的完整、清楚和正确,达到合同货物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要求。技术文件如有不准确或不完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进行更改或重新提供。
12.3在货物安装、调试期间,如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的缺陷或损坏,乙方应尽快免费更换和修复并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12.4本合同下主机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全部到达项目现场并正式验收合格后的6个月,其余配件的质量保证期按照乙方提供的质量保证书条款执行(只限国内),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包修、包换、包退责任。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货物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在该质量问题解决后重新计算(只限国内)。
12.5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材料缺陷而产生的质量问题负责。如果因上述问题导致货物发生损坏或不正常工作时,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更换或修复并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在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7日内发运甲方要求更换的货物或部件到甲方国内指定地点,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2.6对无法解决的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到达项目现场。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能及时到达,或在到达项目现场后30日内没有解决问题,则甲方可自行处理,由此造成的处理费用及甲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且此种处理不影响甲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在甲方自行处理仍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照14.3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3、环境与安全保证
13.1 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货物是由获得设计、制造许可的正规厂家生产,是成熟、可靠的机型,货物设计、制造本身不存在安全隐患,能够保证安全使用,货物的操作、维修环境应安全舒适,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
13.2 货物在使用过程中若因设计制造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对操作维修人员产生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3 乙方应保证货物制造所用的材料及包装材料符合国家及国际环保要求。
13.4 乙方应保证货物的抗颠震、振动、防尘、噪音及坚固性等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3.5 乙方应在使用说明中说明该货物在安装、操作、使用、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
13.6 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项目现场进行服务时,应遵守甲方项目现场的管理规定,听从甲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因乙方工作人员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违约责任
14.1 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甲方有权按合同价格以每日0.1%的比例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4.2 如果由于乙方责任所造成的货物修理或换货而使设备的运行时间延误,则乙方除承担修理或换货的义务外,还应按合同第14.1条的规定支付违约金,时间从甲方发现缺陷之日起至该缺陷消除之日为止。
14.3 在货物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由于乙方责任所造成的货物技术、性能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或存在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货物作贬值、全部或部分更换直至退货处理。在此情况下,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使用货物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使用不合格货物的所在工程的全部返工费用在内。
14.4 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减违约金或赔偿款。违约金或赔偿款的扣减不妨碍甲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也不免除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14.5 甲方未按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以欠付的当期货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
14.6.乙方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如果出现不良记录使甲方无法退税,由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5、不可抗力
15.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等事件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履行时,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2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送达给对方。
15.2 任何一方在违约(含预期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6、变更和修改
16.1 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在本合同的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2)交货地点;
(3)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
16.2 除了上述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需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协议。
17、合同解除
17.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第14.3条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的,或者经过检验检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
(2)乙方逾期交货达到30日的;
(3)乙方逾期交货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17.2 甲方无故不支付货款,超过30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第14.5条承担违约责任。
17.3 甲方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停建,或者施工承包合同被解除,或者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7.4 一方解除合同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该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
17.5 如果合同第15条所述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的实际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18、争议处理
18.1 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约定的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附则
19.1乙方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为非国税部门关注或预警企业的书面证明。
19.2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按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发送至对方。一方的联系地址、邮编、开户行及账号、电话等若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19.3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4 未经甲方同意,本合同不得转让和分包。
19.5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邮 编:150009
传 真:
签订日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地址:
邮 编:
传 真: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1. 目的
保证所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确认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认合同条款及内容的合理性,确认供需双方对合同规定的内容是否理解一致,确认在技术、质量、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等方面的履约能力,从而满足供需双方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各子分公司采购合同。
3.职责
3.1 集团采购部负责采购类购销合同样本的编制、修改;
3.2 各子分公司采购负责人负责组织采购合同的评审;
3.3 综合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合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4 各公司总经理负责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4.合同拟定
4.1 集团公司采购部门负责采购类购销合同样本的拟定;
4.2 各子分公司无权对合同样本进行修改,仅可按照已有样本内容填写相关信息;
4.3 对于合同拟定过程中需单独约定或所加特殊条款,需由集团公司采购部审批后方可执行;
5 合同评审
5.1 评审内容
(1)对方当事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产品质量的要求; (3)产品品种的要求; (4)产品数量的要求; (5)交付期限; (6)运输方式; (7)接受价格; (8)结算方式; (9)合同表述是否准确; (10)合同条款内容是否完备; (11)合同条款是否对抗法律法规; (12)特殊要求; (13)违约责任;
(14)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15)其他。
5.2 评审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物资的购销合同评审由各分公司采购负责人组织各公司总经理、工程部、财务部、综合部及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填写《采购合同评审记录表》。《采购合同评审记录表》需与签订的合同一同存档。
5.3 评审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燃气设计、施工相关标准、规范,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评审。
5.4 经一次评审不能确定,应再次举行相应等级的合同评审,直至产生决议为止。 6.引用文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6.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39)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及京外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039)。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05039)。
3.合同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4.2 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
4.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每年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8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采购情况报表》。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 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2)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 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7月31日。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经甲方查实,乙方设备设施或其它情况与投标文件严重不符的。
11.3.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3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4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需方:
供方:
因需方建设需要采购供方下列产品,经双方代表协商,双方本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相关事项订立合同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一、交货地点:,需方应提供能满足供方运输车辆通行的简便道路,道路基层必须平整密实,以确保供方运输车辆顺利通行。
二、交货日期及联系电话:需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供方,需方联系人
电话: 供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将甲方所需产品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供方应提前告知需方。
三、交接方式:供方供应的产品数量质量,以需方接收人在供方出具的票据单上签字确认为准。需方接收人: 需方接收人所签署的票据同样具有法律效果。
四、货款结算:
如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需方不能付清供方的货款,供方有权单方解除此合同,供方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另需方除付清供方所供货款外再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支付所欠供方货款的利息。
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请求所在地仲裁部门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单位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供货结束结清货款后自行失效。
七、其它约定事宜:
需方单位盖章: 供方单位盖章:
需方代表签字: 供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
2、在乙方订货后,甲方在乙方规定时间到货,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3、 甲方给乙方的产品价格(具体见报价单)如有调整(调升),甲方须提前一周向乙方声明。
4、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乙方:
1、乙方应配合把甲方所有的产品摆在吧台上作为展示,原则不少 瓶。
2、乙方每月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销售情况,并及时向甲方业务反应。
3、按照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在合同期内结算货款。
4、乙方购进的产品如果销售不畅,由甲方业务员协助销售。
二、配送及合作方式:
1、配送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应及时以甲方开出的出库单为凭据对账;
2、供货价格;
供货产品
规格
供货单件价
要求零售价瓶
备注
3、配送以挂量返利模式:月销售1*6献礼 件或月销售1*6五年
件,进行每瓶返利献礼 元或五年 元,保证不出货不低价;
三、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壹个月内,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须提前壹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四、违约责任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应提前联系,双方协商解决。
五、甲乙双方互利
1、甲方给乙方免费提供: ,以上赠品随首批进货同时到达。
2、乙方有产品需求须提前24小时之内与甲方业务联系,以免影响正常使用,否则出现其它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六、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备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 法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荣成市万隆国际和俚岛关家村关府城堡工程管材、管件的供货订立本合同。
一、 标的 数量价款:
1、乙方供应的管材、管件为威海华纳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实壁(螺旋)排水管(件)。
2、管材的价格按乙方报价(见附表)下浮55%计算。(详见双方确认的报价附表)
3、供货数量以甲方传真通知乙方的数量为准。
乙方确认的乙方传真号为:
4、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包含发票税率。(乙方根据实际款额给付发票)
二 、产品质量标准
1乙方供应的管材、管件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三、产品的交付期限交货地点
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供货通知5天内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工地。
四、验收方法
以甲方当地质监部门验收合格为准,二次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
1、乙方同意供应万隆国际和关府城堡项目的所有管材管件的货款全部由甲方开发的房产抵顶。
2、货到工地甲方质监部门先行检验,工程验收后,货款额度达到抵顶房款额度时,甲方可以给乙方办理楼房交接手续;双方同意终止履行合同时,乙方供货额度不足以达到抵顶房屋额度时,乙方现金补款;
乙方要求甲方预留的房号为: 房屋面积为: 房屋单价为: 总房款为:人民币
六、保证于赔偿
1、自工程验收合格移交至甲方之日起,乙方保修一年,保修期内由产品质量造成的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第三条的要求按时按地交货,甲方有权以如下方式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从迟交货第四日起每日支付甲方人民币20xx元违约金。上述赔偿不能解除乙方交货的责任,包括因迟交货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的间接损失。如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迟交货,乙方不负责任。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的应每日支付乙方20xx元违约金。
4、当甲方认为乙方供货速度不能保证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
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拒付供货的货款。
七、解决纠纷的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威海仲裁委会申请仲裁;
八、协议的解除
1、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需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2、非依法依约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人民币10万元的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双方签字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附件或补充合同,均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三页,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需方): 签订地点:
乙方(供方): 签订时间:
根据>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乙方供货材料名称、数量及单价:
说明:1、以上玻璃为常规版面(L>、>、>,材料发票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3、验收包括数量,型号规格及要求乙方递交的资料等。材料数量以甲方书面签收为准。
4、乙方收到定金后开始安排生产,并应在甲方正常付款情况下 天内将相应货物送至甲方交货地点。甲方如有质量异议应在收到货物30日内提出。
第五条 交货地点与交货方式:
交货时间: 根据甲方施工具体要求时间执行 交货地点: 溧水区白马镇 交货方式: 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现场验货 甲方收货签字人:
第六条 结算方式:
单价合同,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第八条 违约责任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 在甲方正常付款情况下,乙方逾期发货,甲方按照800元/天收取乙方滞纳金,甲方可在材料结算款中扣除。乙方无故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合同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
2、遇不可抗力事件延期交货的,可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相关事宜。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其进行补充或变更,补充或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两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配件商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的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销方式:
1.甲方根据需求,采用电话、传真或派人等方式向乙方提出配件采购计划;甲方向乙方发出采购计划时,应准确提供所需配件车型的17位编码、发动机型号、年款及零部件主要属性;如:名称、规格、编号、数量、颜色、方向、位置等。乙方在接到采购计划后,应及时准确的报出市场优惠价格,鉴于市场价格的波动,乙方提供的配件价格必须保证10天有效。
2.所需采购的配件需乙方订货时,甲方必须将订单以传真或书面形式转给乙方,乙方应按甲方的订单要求及时供货。如需外购订货,到货时间须向甲方说明,并征得甲方认可。出现超期供货现象,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3.甲方在接到乙方配件时,应根据乙方销货清单,对配件的包装、外观、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逐一验收,并在清单上签字,作为乙方向甲方结算货款的依据。如在验收时发现问题、当面解决。如过后有差错,由甲方承担。
二、配件退货及质量的问题处理方式:
1.甲方所购乙方配件验收无误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均不能退货,甲方不得因此而拖欠或拒付货款。
a.甲方收到货之日起超过7天;
b.电器部分零件.
c.包装破损及零部件已安装过(零部件本身质量除外)。
d.乙方为甲方特殊订购的零件。
2.甲方在安装使用时,发现配件有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质量问题最终结果以质量鉴定报告为准。如是甲方保管安装、使用不当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承担责任;如不属于上述原因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通过订单或订货电话向乙方表达所需配件的质量要求,包括:型号 生产厂商 品牌等。乙方必须严格依据甲方要求供货。甲方发现乙方有以假当真,以次充好等欺诈行为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就该配件价值的双倍金额作为赔偿金。
三、结算方式:
甲方向乙方采购配件采用定期挂帐结算和限额结算方式,定期挂帐结算即每月1日或2日对上月帐,对帐无误后,甲方在当月十日内结清乙方货款。限额结算即当货款超过一万元时,甲方应及时结算乙方货款,如甲方到期或超过限额不能结款时,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还款延迟日期。延迟期限内仍不能结款,乙方有权终止继续向甲方供货,并按每天所欠货款的千分之三收取甲方违约金。
四、秉着自愿互利原则,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权益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供货不能保证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当甲方不能按规定结算,给乙方正常运作造成困难时,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其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议未果,应申请仲裁解决。
甲 方: 乙 方:配件商店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合同购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买卖双方自愿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供销合同并共同遵守:
┌──┬───┬────┬────┬───┬───┬────┬──────┐
│序号│名称│型号│规格│ 单位 │ 数量 │单价│ 金额 │
├──┼───┼────┼────┼───┼───┼────┼──────┤
│1 ││││││││
├──┼───┼────┼────┼───┼───┼────┼──────┤
│2 ││││││││
├──┼───┼────┼────┼───┼───┼────┼──────┤
│3 ││││││││
├──┼───┼────┼────┼───┼───┼────┼──────┤
│4 ││││││││
├──┼───┼────┼────┼───┼───┼────┼──────┤
│5 ││││││││
└──┴───┴────┴────┴───┴───┴────┴──────┘
(1)价格构成:
1.本合同合计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2.设备安装调试后,买方付清全部货款;
3.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货,超过期限,则需每天按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赔偿给卖方。
(2)质量、技术:
1.设备必须与所签定的型号相符。
2.符合制造厂家的出厂标准。
(3)供货方式:
卖方负责运输费用,并按买方约定时间送到指定位置。
(4)检验和交接:
设备抵达和拆包时,买卖双方须派代表在现场清点检验,签署并记录在案。
(5)安装和培训:
1.卖方提供要求,买方负责装修水,电及其他所需环境要求。
2.卖方负责在国内的设备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6)售后服务:以上设备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护。(备注:买方需使用卖方指定的耗材,否则,由此产生的机器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
(7)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或调节不成时,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合同编号:
设备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目 录
1、定义
2、合同的目的
3、价格
4、支付及支付条款
5、交货及交货条件
6、包装、标记及油漆
7、标准、检验与监制
8、质量和保证、索赔及罚款
9、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与保证
10、合同变更
11、税费
12、专利侵权
13、保密
14、不可抗力
15、仲裁
16、合同生效及其他
17、法定地址
18、合同格式
附件一:技术协议
附件二:提交文件(单证表)
附件三:总装箱单
附件四:资料清单1定义
在合同中,下列条款应被解释为:
a) “合同”指买方和卖方之间缔结的协议,即由两方签署的合同表格并包括所有附件、图纸、附录等文件;
b) “合同价格”指完满地履行合同义务后,所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 “货物”是指所有设备、机械、仪表、随机备品备件、工具、材料、手册及其它技术文件或其它按合同卖方应供给的物品;
d) “服务”是指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在安装、调试、试运转及质保期内提供技术指导、培训等按合同应由卖方承担的其它义务;
e) “买方”是指;
f) “卖方”是指;
g) “最终用户”是指顾客,即: ;
h) “发包方”是指 ;
i) “现场”是指货物安装和操作使用的地方;
j) “验收”是按技术文件及有关附件规定的方式和范围接受货物的程序和条件。 2合同的目的
2.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出售给买方设备和相关的服务(下称设备和服务)以及安全稳定运行所需的材料和备件以及由卖方提供的设备的组装、安装、试运转、正常操作和维护所需的有关技术文件。由卖方所提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性能参数等详见合同附件一,技术文件的内容在合同附件二中给予规定。
2.2 卖方应派遣其有经验的,身体健康的和能胜任的技术人员到合同现场,对所提供的设备安装进行指导,并负责对设备的调试、试运转及性能保证试验,提供所供设备的技术培训和维修等服务,并必须得到建设单位、投资方认可。(卖方负责安装时,此条款应修改)
2.3卖方对系统设备及仪表的完整性负责,所有系统的配置及要求详见技术协议,具体设备以施工图纸为准。3价格
3.1 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合同总价为:元整(¥ 元)。
3.2 合同总价中包括装卸费、运输费、各项税费以及服务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卖方负责安装时,此条款应修改)
4支付及支付条款
4.1 对合同规定的供货范围内的货款支付
4.1.1 预付款
合同签约 个工作日内且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并提交两年期备品备件清单后,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 作为预付款。
4.1.2 支付货款
4.1.2.1当合同内货物发货前,由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货款。
4.1.2.2当合同内所有货物到达现场,由买方确认(含检验合格)后,买方在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 货款。
4.1.2.3项目投产成功,合同设备经业主(顾客)现场验收确认后,买卖双方签订“最终验收证书”,买方在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货款。
4.1.3 合同余款
货款的作为合同余款和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4.2 支付方式
买方通过转帐或支票(含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卖方支付所有款项,卖方在收到每笔货款的同时开具等额的财务专用收款收据,收到 货款后卖方开具合同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交货和交货条件
5.1 交货地点: 。
5.2 运输方式: 。
5.3 交货期:。设备运到现场时间以双方协商的时间为准。如因买方要求,卖方可将交货期后延,延后期另议。在此期间卖方应对货物免费保管。
5.4 合同生效后10天内,卖方须向买方提交设备(材料)制造进度计划表,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采购、制造、检验、交货、包装、运输等。卖方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则应及时通知买方。
5.5 本合同设备的所有配件及备件与设备一并发货,所有货物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与责任均由卖方承担,买方为卖方在交货地点卸货提供便利。
5.6发货前30天卖方应通知买方派员赴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发货。如买方不能按时派员赴厂检验,应在发货前5日内通知卖方,并明确意见。
5.7 合同执行文件、发货准备文件、交货文件按合同附件二要求执行。
5.8 技术资料的提供
5.8.1 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图纸
5.8.1.1 卖方应在合同生效7日内对供货项目提交开展所需的技术文件和图纸,以满足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提供此项技术文件和图纸详见合同附件一。
5.8.1.2 卖方提交的所有技术文件和图纸应是完整和正确的,否则买方有权退回,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5.8.1.3 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图纸经买方检查,如认为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时,卖方接到通知后必须迅速修改直至买方认可。由于修改数据和图纸而拖延的时间由卖方负责,交货期不因此顺延。
5.8.1.4 买方审查卖方提交的技术文件和图纸,并不解除卖方应负责任。
5.8.1.5卖方应在货物装车完毕后1个工作日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装车日期、货物名称、数量、箱件号、总毛重、总体积、运输工具名称等通知买方。
5.8.1.6货物发运后10天内,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邮寄下列设备随机文件(要求按a4格式装订成册,一式6份)给买方,邮寄地址另行通知。
(1)产品合格证(其中正本一份)。
(2)产品检验记录(包括安装调试、测试、验收等资料)。
(3)所有外购设备、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和随机资料。
(4)操作、维修手册(内容包括安装、试车、操作及维修说明)、设备装配图(包括总装图、安装、维修所需的部件装配图、接线图、管线图等)和设备的易损件篇二: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
(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互利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双方实际,就本工程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设备采购及安装 资金来源:自筹 第二部分 设备采购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设备:二、产品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按下列第(1,2,3,4,5)项执行:
⑴按国家标准执行;⑵按企业标准执行;⑶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资料进行生产;⑷提供质保书;⑸质量三包。
三、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⑴运输方式:汽运;到达站(港):甲方施工现场。 ⑵费用负担:乙方负担。 四、验收依据方式:
⑴验收依据:乙方提供的①产品合格证;②装箱发运单。
⑵验收方式:①按甲方检验结果为准;②按乙方提供的甲方认可的合格证和质检报告验收。
五、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或方法: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不符合规定,应在 10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暂停付款,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10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随主机配件、备品、工具供应方法:按主机必配的资料、配件、工具、数量配备。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⑴合同签订后支付总价 30% 即 元,其中20%为定金,
10%为预付款;⑵发货前甲方支付总价 50% 即 元为提货款;⑶安装调试合格后30天内付总价10%即元;⑷留总价的 10% 为质保金,待设备使用一年或货到18个月(两者以先到为准)无质量问题后付清。⑸乙方须开具增值税发票,运杂费包含在货款总价内。
第三部分 设备安装
一、 安装工程内容及施工范围
1.1 安装设备的规格型号及设备重量表:1.2 安装范围:
1.2.1 机械部分:收尘器全部设备及本体所带的楼梯、平台和栏杆等零部件的安装。 1.2.2 电
气部分:由甲方负责安装。
1.2.3 设备调试:包括空载试车、联动试车、负载试车及试生产。
1.3 乙方免费提供工程中所有的技术服务及操作人员的培训;并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 二、 工期:
2.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开工报告为准,甲方在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并最终确定了开工日期后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组织人员实施安装不得延误。2.2工期一旦确定,乙方必须按期完成。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等,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征得甲方同意后工期可合理顺延。
2.3无故拖延工期者每拖延一天处以合同总价的0.5%罚金。(除不可抗因素外) 三、工程费用
3.1工程造价: 元(暂定,最终工程量和合同的工程量不一致时,工程造价按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四、费用支付:
4.1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工程开工、乙方施工人员按期进场后一周内支付总价的30%(¥ 元)作为工程预付款。
4.2安装结束经空载试车合格后2周内安装资料整理交付甲方后,付总价的65%(¥ 元)。此次付款前必须开全额安装发票交给甲方。
4.3留合同总额的5%作质保金(即¥ 元)。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满后无安装质量问题一次付清(无息)。 五、材料供应:
5.1施工中需要使用的辅助材料如氧气、乙炔、焊条等乙方自理。(也可以从甲方仓库中领用,乙方按实际费用支付)。
5.2施工机具乙方自理。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机具短缺时,甲方在可协调的公司范围内帮助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土建基础的交付及准备工作:
6.1工程开工前由甲方组织乙方和土建施工单位对工程基础进行交接验收。
6.2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完成“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即提供水源、电源等,以便乙方施工。电源至安装场地50米以内。施工用水、生活用水,承包方从发包方指定的阀门接管至各施工、生活地点,由施工单位安装水表。水表、水表检测费、管材及铺设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费用。施工用电由发包方安装总表,施工单位安装分表,施工配电箱、分表、线路发生的费用及电表检测费由承包方承担,总表、线路损耗由各施工单位按分表用量比例分摊,分表用量加损耗就是施工单位的总用电量。水、电价按实结算,并在工程款中由甲方代扣。
6.3甲方负责将设备零部件运至距安装基础50米以内。 七、工程验收
7.1验收标准按:
7.1.1技术协议中的的相关条款。
7.1.2制造厂提供的安装图纸资料及《设备安装、使用及维护说明书》的安装要求及规范。
7.1.3国家及行业的安装规范。
7.2隐蔽工程隐蔽前,乙方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质检部门到场检查并办理验收手续,然后方可继续施工,如果甲方接到通知24小时内未及时到场检验,乙方可自行检查隐蔽,并填写检验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7.3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交书面交工报告,甲方应在收到书面交工报告后一周内组织进行验收;设备空载运行连续72小时无故障即为空载验收合格,双方在交工验收书上签证盖章,设备正式移交甲方保管;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进行设备的负载调试。
7.4由于本工程中所有设备均由乙方提供,安装属于连带责任,所以属于系统工程。联动试
车及负载试车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完成,对本设备主体来说,仍应以乙方为主。系统工况满足设备技术协议规定的工况条件下,乙方应对整机的运行性能负责(含设备投料试机阶段发生的故障处理)。
7.5乙方对所装设备执行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保证期限自空载验收合格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出现的确属安装质量问题及设备问题由乙方免费负责维修;若属甲方原因造成的问题乙方协助处理,可合理收费。
7.6工程结束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将设备图纸、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变更文件等相关完整资料一式二份交给甲方存档。
八、工程管理
8.1乙方应提前两天申报出库计划并及时办理出库手续,出库后设备保管由乙方负责。 8.2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8.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厂纪厂规,坚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作到人走场清。
8.4乙方应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有关方面进行协调。
8.5甲方委派一名技术人员负责施工监理,并负责施工过程中与乙方的配合。8.6甲方提供的水、电费用结算方法:由甲方提供水、电源接口,由乙方负责安装由计量部门检验合格的计量表,安装前后各抄表一次,经双方签字认可,按照水费(1.64元/立方)、电费(枯水期:0.9674元/kw.h,丰水期:0.6872元/kw.h)进行结算,安装完工后到甲方有关部门办理结算手续,乙方施工所用的水、电费用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九、安全管理
9.1、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做到文明施工,遵守厂规厂纪。不得损坏施工现场周围的设施,如发生损坏则免费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9.2、安全施工,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乙方施工中的安全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
9.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制订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保障施工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应设置照明防护、警示标志,避免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应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同时按规定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处理。甲方应为事故现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乙方的现场作业全体人员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遵守厂规厂纪。如发现违规,除教育批评外,甲方按以下规定对乙方进行罚款(由项目经理交现款)。罚款不影响乙方承担由其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
9.3.1、施工现场人员不带安全帽,每人次罚款50元人民币; 9.3.2、焊工不带安全防护手套进行作业, 每人次罚款50元人民币; 9.3.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不穿工作服,每人次罚款50元人民币;
9.3.4、在高空作业无安全保护措施(如不系安全保护绳), 每人次罚款50元人民币; 9.3.5、现场吊装不按规范吊装的,每次罚款200元人民币;
9.3.6、氧气、乙炔瓶不按规定的距离摆放,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人民币; 9.3.7、不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程(比如偷漏电), 一经发现, 每次罚款500元人民币; 9.3.8、对于专业设备安装,不遵守相应的安全规范进行安全操作, 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0元人民币;
9.3.9、报废的机具进入现场施工,一经发现, 每次罚款300元人民币; 9.3.10、施工场地违章驾驶机动车辆, 一经发现, 每次罚款200元人民币。篇三:幼儿园监控购销合同
采购方(甲方): 合同编号:
供应方(乙方): 签订地点:
工程名称: 签订时间: 20xx年6月 8日
第一条、材料名称要普通硅酸盐水泥。材料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施工中采购方确认的实际进场数量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供应方供应的水泥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营口市检测中心检验及该工程被认定质检单位检验必须合乎国标要求。
第三条、通知送货方式:采购方以电话的方式通知供应方送货时间和数量。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地点:供应方负责送货至采购方工地,卸至采购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供应方在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担。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袋装水泥不得有破包。
第六条、技术文件要求:供应方应向采购方提供该批货物3天、和28天强度检验报告。
第七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数量验收:采购方在卸货地点以计袋的方式进行数量验收,并保证货随到随验。采购方可随时任意取20袋进行数量抽检,每袋水泥净含量50公斤,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 3 ‰ ;若抽检重量不够,必须等比例补齐所有已供数量的差额。
2、质量验收:采购方及时按规定取样送营口市检测中心检验及该工程被认定质检单位检验 进行检测,各项性能指标符合国标的要求视为最终合格。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按实际收到的合格水泥数量结算价款,每月25号结算一次,次月7号支付货款的 100 %, 供应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六条之约定提供强度检验报告,则采购方可以不支付本批次款项。采购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进行质量检测,如检测达不到国家标准,则采购方可以不支付本批次款项。
2、供应方按工程所在地税务管理部门规定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方见发票付款。发票开具及税金缴纳事宜按工程当地税收管理政策执行。如因供应方发票开具不及时而影响供应方回收工程款及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供应方承担。如供应方向采购方出具虚非正规发票,除按规定要求和时间
及时更换外,并根据发票金额处以5000~10000元/次的罚款;若供应方不能及时更换合法有效发票,供应方向采购方上交与发票等额的罚款,全部责任由供应方承担。
3、材料进场后立即验收入库,每月25号双方对帐,材料供完后15天内双方把帐对清,供应方不按月对帐或材料供完后逾期不对帐,采购方将不再予以结帐,以采购方的帐目为准,一切后果由供应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 若供应方不能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采购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2、 发生其它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问题时。
第十条、违约责任:
1、采购方检验不合格,供应方应及时将货物运出工地,采购方无保管义务。如供应方不能保质保量按期供货,影响采购方工程施工,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供应方负责全额赔偿和承担责任。
2、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所带来的损失 。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采购方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份数:本合同共五份,采购方四份,供应方一份。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供应方承诺在该工程施工期间,不得调价。合同单价包含材料费、运费及卸车费。
2、根据采购方物资管理规定,项目经理部开具的标准材料收据必须经三人以上(项目材料人员、项目责任工程师、分包单位材料员)签字方可作为结算依据,其他任何证明不作为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3、双方商定,供应方不得将因该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此种转让对采购方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
4、采购方项目经理为采购方驻工地代表,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但涉及工程签证、结算、付款等经济责任和质量、工期的事务必须经采购方代表初审并经采购方公司预结算部确认后方为有效。
5、因工程建设单位的原因使采购方无法正常支付材料款的,供应方应予以充分的谅解。
采购方(章):X公司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地 址:
供应方(章): X有限公司 分公司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地 址: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其它法令,法规,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须提供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产品名称、原厂编号、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等,如下图:所采购配件具体情况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5. 乙方应当在自己的产品上标注商品标识便于识别,标识样式、内容及产品编号按甲方的要求为准。
6.乙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以甲方月度订货传真或单据要求为准 ,本协议所指交货期限指乙方在甲方仓库交货的时间,逾期交货或提前交货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和违约造成的损失,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负责产品的运托手续,按甲方指定交货点的有关托运手续办理,乙方办妥托运手续视为产品已交付;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产品毁损、短缺问题,由运输公司或承运方负责赔偿,甲方对此概不负责,但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索赔事宜。
第五条:乙方收到货品后,按外观是否完整或是否短缺验收,若有异议在收货时立即提出,以便及时向运输公司索赔。
第六条:甲方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甲方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并附产品检验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若产品检测出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不合格产品。
第七条:产品的价格在本协议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第八条:甲方应在每月的10号前向乙方书面提供下一个月订货计划单,以便甲方组织生产。甲方临时追加订货计划,交货日期由甲、乙双方临时协商再定。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妥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订的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以上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协议期限自签订之日一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本协议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今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电脑,为友好合作,特定如下合同。
一、采购产品名称、价格。
甲方向乙方定购的电脑配置(详见附件:电脑配置单)。共计:壹佰贰拾台;单价为:贰千玖百元;总金额为:叁拾肆万捌千元。
二、产品的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配置供货,甲方按照配置单收货。
2、验收合格标准:所有产品部件均为合同附件之约定的部件。
3、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按照相应配件厂商质保标准提供免费维修、免费更换等无偿服务。
三、货款结算。
乙方将电脑备齐后,运送并安装到指定地点,由甲方清点验收,验收完毕后将电脑交付给甲方。甲方需在一个月内将货款付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和乙方应充分协商,制定本合同约定的机器配置。在配置确定后,若有任何调整意向,应及时乙方说明。如果乙方已经定货或者预付定金,则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有对电脑设备的采购建议和调整的权利,并有对乙方的工作的监督权。
3、甲方有按时交付货款的义务,如甲方因未及时交付货款导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种与数量
按双方约定的品种和数量订单执行。
二、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1、等级和质量:生猪必须是来自非疫区健康猪只,等级符合质量评级小组订单标准。
2、检疫办法: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
三、价格、货款结算
1、价格:以订单协商价格为准,结合出肉率适当调整。
2、货款结算方式:验收日第四个工作日付款。
3、收款人:开户行:
账号:
4、附件:需提供乙方证照和结算账户复印件备案。
四、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在订单约定日期工作时间交到甲方工厂。
五、违约责任。
l、乙方应如数交货,交货少于订单约定的,如甲方仍然需要,乙方应向甲方补齐少交部分。
2、如有改变乙方要提前告知甲方协商,影响甲方正常生产将计入乙方诚信记录。
3、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甲方有权拒收。
4、乙方交售的生猪品种、标准与约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
5、在甲方生产过程中发现乙方隐匿疫病、晚阉、喂饲、注水等不良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扣除,直至交有关部门追究乙方违法责任。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猪采购合同范文2
甲方(需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为了促进生猪、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
(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检疫办法。)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3.奖售办法: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收购或在合同期间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少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_________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于_________在_________签订;有效期限至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猪采购合同范文3
甲方(需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电话:
乙方(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电话: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为了满足生猪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的生活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
2、数量:;
3、单位:;
4、计量方法:。
第二条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验方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要求:;
2、产品的检验检疫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货款和结算方式
1、产品价格:;
2、总货款:;
3、结算方式:。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
第五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收购或在合同期间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价值的%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价值的%,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和饲养费;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偿付元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应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其它损失。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支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约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履行期间因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当事人一方应及时向阳花对方通报相关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或经相关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在履行要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其它约定事项: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定购以下商品。经双方友好协商,订制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品名、数量、价款。
品 名 规 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 注
合 计 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按甲方要求,在产品上印刷logo字样为合同附件,
三:按甲方要求,在产品上印刷logo方式为:
丝印 移印 烫金、银 压印 激光雕刻 贴牌 纺印
四:制作周期 天。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合同总金额的 %定金,金额为 元人民币,剩余货款甲方应在乙方货到之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全款。
六:交货方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
七: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取甲方定金后开始生产,如甲方中途改动设计,乙方有权推迟交货期。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上述各项条款未尽事宜一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 单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箱:
委托人:
执照号码:
税务登记号码:
乙方 单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箱:
委托人:
执照号码:
税务登记号码: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主体资格]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
二、[合同标的]
1、供应的商品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确认单》。在合同期内,调整商品及价格时,以双方确认的《购销商品确认单》为准。
2、甲方应当按《购销商品确认单》提交相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质量检验证明。有专利、注册商标标识的,还应提供国家颁发的有关证明。
三、[商品质量]
1、甲方供应的商品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2、甲方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3、商品若以甲方在订货前所事先提供的样品或双方在订货前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的,则必须与样品或约定的相符。
4、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保质期的。
5、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给予退货,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由乙方自身过错造成的除外。
6、因商品的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在甲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或由甲方直接给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贯彻国家食品、化妆品等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乙方可对甲方提供的商品进行次的定期抽检,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也可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商品在销售过程中由政府专门机构依有关规定进行的质量检验,如检验部门收取费用的,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双方共担,不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
由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商品,检后收集整理验后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上述检验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需提供政府专门检验机构合法收费凭证,并以凭证金额向甲方结算。
四、[包装、条码]
1、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外包装上显示注册商标或专利号的,应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2、乙方根据卖场情况就商品提出特殊包装的,甲方可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品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条形码,并经由乙方设备验证可用。如需乙方代编条形码的,应在本合同后附加代编码服务条款,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五、[交货及验收]
1、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双方约定地点,由________承担运输费用。
2、乙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__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自交付、验收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保证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内______%合格率,如在实际销售中发生该批次商品部分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对未销售的该批次商品实行______%退换货,同时甲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六、[退、换货]
1、考虑到商品的自然损耗和季节性差异,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商品退、换货率为______%,或在《购销商品确认单》中就不同商品约定不同的退、换货率。
2、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退换货书面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______天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______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天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3、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6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4、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拒绝退货: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毁损、变质或过期的;
(2)乙方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的。
七、[商品损耗]
甲乙双方都认同,商品在到达乙方后的仓储、上架、销售过程中存在着一定比例的自然损耗(不含乙方的自身过错)及质量抽检的样品损失,甲方愿意与乙方共同承担一定比例的损耗,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损耗为购销金额的______%。
八、[对帐]
1、对帐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______次,对帐日期为每月______日,对帐日______天。
3、双方按照确认的书面对帐单按时进行对帐,如因乙方原因在规定的日期不能提供对帐单的,在甲方开具发票后,乙方应当依据销售清单和本合同先行给付无争议部分的货款。甲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段对帐,可与乙方协商解决。
4、对帐日前天,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九、[结算]
乙方以下列方式结算货款:□现金□银行转帐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货到:□7天□15天□30天□45天□60天□天(国家规定的60天内);
十、[反商业贿赂约定]
甲乙双方均反对索贿、行贿及其它不正当交易行为。甲方承诺,不向乙方人员提供赠送礼品、现金、样品、餐饮等任何形式的利益。
若甲方被发现以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方式取悦乙方工作人员,以获取订单、更有利的价格、货架资源,或虚报送货量,或降低商品质量,或缩短付款
1.合同介绍
1.1甲方(采购方)
甲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1.2乙方(供应商)
乙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1.3合同目的
提示:说明甲方向乙方采购何种物品,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本采购合同。
2.术语、关键词解释
物品:
系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软件、硬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服务:
系指根据合同,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
3.采购物品说明
3.1采购物品及说明
3.2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4.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4.1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4.2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20%,即人民币(元),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4.3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时,将有关运输提单或自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40%,即人民币(元),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4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之后,甲方在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40%,即人民币(元),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5甲方和乙方应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5.交货与交货方式
5.1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日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5.2乙方应在交货前7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运完毕。
5.3甲方对乙方交付的物品,均应妥善接收并按设备储存的环境条件规定保管。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查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5.4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开箱检验。如设备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负责补足或修理,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6.安装、调试与验收
6.1乙方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日程完成“采购物品”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6.2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各种配合条件和所需称职的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
6.3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人员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测试,将验收测试情况记录在《采购物品验收报告》中。如果甲方发现采购物品中存在缺陷,双方应当视问题的严重性给出合适的处理措施。
(1)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严重的缺陷,则退回给乙方。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双方协商第二次验收的时间。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一些轻微的缺陷,则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的措施,双方协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验收。
6.3当所有的采购物品都通过甲方的验收后,双方责任人签字认可,采购物品正式交付给甲方。之后,甲方将验收款(见合同条款4.3)支付给乙方。
7.品质保证与维护
7.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采购物品”是全新的、技术是先进的、质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稳定可靠的、数量是完整无缺的。
7.2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采购物品通过验收之日起,系统软硬件保修六个月。本保证不包含由于甲方不当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后果。
7.3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进行维护或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依然负责对所售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其间产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设备保修期结束后一旦甲方要求进行升级和改造,乙方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7.4如果采购物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维护要求后,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严重技术问题,重大故障,需要现场维护,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
8.违约与赔偿
8.1甲方违约处理:
(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准时支付款项时,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设备安装顺延,乙方技术人员由此滞留在安装地点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8.2乙方违约处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准时交货,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设备部分货款的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9.保密
9.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技术资料、信息、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设计方案等知识产权及价格条款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方应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严密保守。
9.2除为了维护操作相关设备而需接触乙方有关技术资料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甲方有关人员外,甲方同意不向其他人员泄露乙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交换或泄漏乙方提供的上述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术资料”,如违反本条规定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负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经济损失。
9.3甲方的保密义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年(由双方商定)。
10.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10.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10.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10.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11.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11.2本合同的“采购物品”最终保证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但保密条款、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12.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及其修订本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合同及其修订本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12.3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2.4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13.合同确认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份,自合同各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需方: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就项目购买外墙玻璃,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质量、数量、单价、总价及供货时间
1、需方以暂定金额约(大写)人民币向供方购买表一中本项目玻璃幕墙使用的双钢化LOW—E中空玻璃、双钢化LOW—E防火玻璃、钢化夹胶玻璃。(具体尺寸以项目部材料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规格型号、数量分批进场)
2、本合同所采购物资的单价,指从玻璃原片采购、玻璃按本项目幕墙设计要求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进行深加工至玻璃成品达到合格产品出厂所发生的一切原材料及辅材采购成本和人工费用、包装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税金等供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为工地车板交货价格,合同签订后单价不再调整。
3、表一中材料数量为需方招标文件提供,如在施工中材料数量有所增加,供方按合同所签单价为需方提供材料,供方不再以任何理由增加材料单价。最终按实际到场数量结算。
4、材料供货期:总供货期六十天。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完成笫一批交货﹝交货量不少于20xxm2﹞,其余按双方签认的加工定货单供货时间要求为准,必须满足安装期內进度要求。
二、质量要求1玻璃的技术指标及说明
1、本工程所用玻璃幕墙采用LOW—E中空玻璃,其节能性能控制指标如下:传热系数K≤2。6W/㎡,遮蔽系数Se≤0。5,可见透射比≥0。68。
2、本工程所有玻璃加工外形尺寸,工艺和质量要求均按现行国家规范。玻璃材料要求应按《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xx第3。4章节进行检测。
3、低辐射镀膜玻璃采用真空磁控溅射离线法生产工艺。
4、中空玻璃技术性能按《中空玻璃》GB11944—20xx的要求,采用双道密封结构,一道密封采用丁基热熔密封胶,二道密封采用硅酮耐候胶(隐框玻璃幕墙及开启扇为全隐框结构胶粘结固定时,中空玻璃二道密封必须采用硅酮结构胶)应符合《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JC/T914—20xx的规定。
5、本工程所使用的钢化玻璃均需经过倒棱磨边处理。
6、必须在原厂合片。注胶厚度按国标要求。防火玻璃采用铯钾玻璃。
7由于本工程玻璃有部分弧形玻璃,要求内弧玻璃和外弧玻璃的色差要控制在肉眼看不见的范围内;同时保证同一部位的弧形玻璃弧度和半径一致,否则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三、产品验收标准
1、玻璃验收标准《镀膜玻璃第2部分:高透光、低辐射镀膜玻璃》GB/T18915。2—20xx《平板玻璃》GB116414—20xx《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GB17841—20xx《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15763。2—20xx《中空玻璃》GB/T11944—20022、胶类验收标准《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JC/T914—20xx《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JC/T486—20xx《建筑窗用弹性密封剂》JC485—20xx《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xx《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20xx《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3、每批货物运至工地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组织业主、监理、设计单位等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进入其他程序,供应商提供本批次材料出厂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进场报验。
四、运输
需方委托供方代办运输,运输方式:汽运;发运地点:;到达地点;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承担。
五、包装
1、产品包装采用木箱包装。供应的材料按玻璃加工单原有编号标注在玻璃正面;
2、按玻璃品种、规格、种类分别包装,包装箱应有明确标识,玻璃与玻璃之间要有软物隔离,应有规格、品种及数量清单。在产品运至施工现场落地之前所发生的损毁由供方承担。
六、质保期限、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
1、供方免费提供负责现场的咨询工作及对施工人员在技术方面的培训。
2、质量保修期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十年。
3、售后服务: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因供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发生问题,造成的维修、材料费、人工费由供方承担,免费更换。保修期内因日常维修发生的费用,供方按成本价收取。质量保修期外,若产品发生问题,供方配合及时更换。造成的维修、材料费、人工费或因日常维修发生的费用,供方按成本价收取。
七、风险承担:
需方收到产品前由供方承担;产品落地后由需方承担。
八、付款:
结算一次,批结批送。最后一批发货前,定金充抵货款,双方对账后结清货款予以发货。
九、合同的变更:
合同生效后,需方如要求变更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等,由双方另行商定;如需增加或减少产品数量,产品单价执行本合同单价。需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的,收货人应在供方发货前7天书面通知供方,并承担代方因此多支出的费用;如货物已交运,则合同不得变更。
十、双方责任:
1、供方按需方要求将物资运至施工现场后,需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供方货款。
2、供方未按所承诺交货日期执行,延期按合同价每天3‰处罚。
3、需方未按所承诺时间付款的,延期按合同价每天3‰处罚。
十一、纠纷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事项:
1、工程项目所需产品资料(合格证、检测报告)随车发到。
2、本合同壹式份,需方份,供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4、招标文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份,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订立补充协议。
需方(章):
供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为了推动食用菌产业快速发展,维护菌种生产者 (以下简称甲方)和菌种消费者 (以下简称乙方)的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必须在需要菌种之日前6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书,说明需要菌种种类、数量。
二、乙方在向甲方递交书面申请书时必须向甲方缴纳所需菌种资金60%的定金,同时,双方签订《菌种购销合同书》。
三、乙方本次向甲方订购 食用_菌种250000袋(瓶),共计金额750000.00元,大写:柒拾伍万元整,缴定金400000大写:_肆拾万元整,需用菌种时间为_20xx年8月20日,下欠的35万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菌种款在乙方拉运菌种时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四、甲方必须按照菌种制作规程为乙方提供无污染、合格的栽培菌种,保证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原则不供应原种,如果确实有需用原种生产的,应根据原种接袋数量确定价格。
五、菌种是易污染产品,乙方必须现场查看清楚,出库以后造成的污染和变质老化,甲方不负责任。
六、甲方如果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乙方如果违约,预缴定金全部没收,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账号: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二零一 年月日
合同编号:
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范本,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甲方委托 (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名称) 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号]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及合同价格
附:1、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为依据填写,并对真实性负责,如虚假或不实填写,甲方保留终止该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2、交货期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准,原则上在20xx年12月15日之前。
二、交货方式、交货地点
2.1交货方式:
2.2交货地点:
三、供货清单
3.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
(供货清单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准,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需变更,须经过项目使用单位书面同意后再报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
四、付款方式与条件
货物交货付款
货物付款方式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准。请各中标人按照要求选择付款方式,并填写。签订合同时,按照要求核查付款方式。
(必填项)甲乙双方协商,选定的货物交货付款方式是
4.1一次性全部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的货物价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的正式发票。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4.2有尾款的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的货物价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国家税务机关监制的正式发票。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余款 %的货物价款,作为货物的质量保证金,在月后,乙方所供货物无质量问题前提下,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
五、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5.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满足以下质量要求
(若无特殊质量要求,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5.2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5.3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标准规定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如无相关标准的,双方约定的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包装材料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4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5.5 乙方货物质量保证期(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准)为。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责任: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退回货物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六、验收
6.1 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6.2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配件(含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随机工具等交付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6.3 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五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五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6.4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五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合同约定的尾款。
6.5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五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7.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7.2 乙方伴随服务/售后服务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为准。但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的售后服务不得低于下列标准:
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四十八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 四十八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7.3 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八、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九、 违约责任
9.1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百分之__五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七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9.2 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换货、修理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金额。
9.3 乙方明确表示不能交货的(逾期七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9.4 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支付合同总价 二十 %的违约金。
9.5 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9.6 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9.7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五 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9.8 其它:_______________。
9.9 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十、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转让
11.1 对合同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合同一方须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11.2 任何对合同条款的变更或修改均须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1.3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二、不可抗力条款
12.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和修改等。
甲方:
乙方:
时间:
甲方(需方):河北中矿矿业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
乙方(供方): 签约时间:
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暂由乙方临时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规格柴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备注:型号、数量以实际加油型号及数量为准,并经双方现场签字认可。
二、卸货地点及要求:
在甲方提前一日通知乙方送油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数量将柴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确保甲方机械的正常运转。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以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为准。
四、验收标准:
每次送油时,甲、乙双方指定专人对柴油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如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并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当月由于乙方单次计量仪器有误,导致加油量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本次加油不足部分补齐;如一个月内累计发现三次计量仪器有误且给甲方造成损失时,按照当月三次计量缺少的比例,在月度累计结算时,甲方将以3倍的补偿扣除乙方结算货款并终止合同。
五、付款方式:
甲方以现金、支票、转账等乙方认可的方式付款,结算周期按甲方工程计量拨款周期支付。付款时乙方须为甲方提供有效燃油发票
六、其他责任事项:
在柴油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丢失、消防、运输安全等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由修改合同方赔偿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如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甲方(采购单位)电话:
乙方(供货单位)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长沙县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
食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成交价格:(元)
鲜活农产品 肉类 干货 大米燃料 水电
(采购物品在名称前打勾)
每次当面按质量当面结算
第二条 食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食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2、乙方按生产厂家的规定与甲方要求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免费服务。
3、乙方售后响应时间: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月30日。
4、如因乙方食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否则,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各项损失费用。
第三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按甲方通知时间为准;交付地点:甲方所在地。
2、乙方负责食品的运送;负责提供食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与乙方当面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
4、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发票和其他应具有的单证;
2) 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要求。
第四条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2、结算方式: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食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监督与管理
1、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先征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并送其备案。
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 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附则
1、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附件:
采购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1 采购执行
1.2采购合同评审流程(生产材料及办公)
1.2.1目的
降低经营风险,保证购买性价比更好的原材料,确保原材料的保质保量按期交付,规范采购合同评审流程。
1.2.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经采购部购买的原材料,经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合同。
1.2.3职责
1.2.3.1部门岗位职责
采购部职责
依据采购计划,询价、议价,编写采购合同审批表,签订合同。
法务专员职责
审核合同条款
技术部职责
审核采购材料技术规范
财务部职责
审核采购材料价格
1.2.4 IT支撑
注:1、原材料采购合同由生产部长、副总经理评审(玻管用原材料由总工评审),总经理批准。
2、设备仪器类采购合同由开发部长、生产部长、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评审,总经理批准。 3、备件类采购合同由开发部长、生产部长评审,总经理批准。
4、基建和行政类合同由综合办主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评审,总经理批准。
5、评审人因出差可由指定人员电话委托代签,但出差回来后必须由本人补签,若没有按照此评审表要求进行评审的,经办人业绩考核5分。
6、评审单内容经办人必须填写完整,否则办公室拒绝盖章。
甲方:蓬莱博展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协商内容如下:
一、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通过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此协议受法律保护,不得违反。
1、乙方为甲方提供蔬菜类产品约50种左右,供货价格乙方承诺在成本价格上加价0.2元/公斤—0.4元/公斤,必须保证为市场最低供货价格。
2、乙方必须保证供货产品的质量,对形状严重不规则、霉烂、不新鲜等可能会影响销售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或进行相应折扣收货数量及价格。
3、甲方保证每次订货量不低于100公斤(非单品采购量);若低于100公斤,每发生一次甲方需支付乙方10元运输补偿。乙方承诺每次订货量配送到货率不低于98%。
4、甲方需在进货前一日的下午16:00前向乙方提供进货明细。
5、乙方保证货物在订单收取日的次日上午的8:00——8:30之间配送到甲方门店。有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送货的必须提前通知,通知时间为当日订单收取日下午17:00前。未提前通知按订单进货金额的15%-30%进行对乙方的处罚(第一次按15%,第二次按20%,第三次及以后按30%)。
6、甲方有权派专门的市调人员对送货当日的批发市场进行市调,每发现一次同等质量蔬菜乙方供价高于当地批发市场甲方有权按调查的当日批发价下浮10%给乙方结算并扣除由于进货低于100公斤而产生的费用。
二、结算方式:
甲方需每30天与乙方结算一次货款(若销货额较好,乙方资金周转困难时,可申请提前支付部分货款),支付方式为转账或支票。乙方需在中国建设银行开户。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户名:__________
乙方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运费负担:
运费由乙方承担,单次订货量低于100公斤甲方给予乙方10元运输补偿。
四、合同纠纷的解决:
首先应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合同起止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若乙方为个人,则签字摁手印)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蓬莱博展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20xx年 月 日 20xx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山东蓬莱
《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适用于按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完成光伏电站备案,向公用电网供电的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签订购售电合同。
本购售电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购电人:,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输/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税务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
售电人:,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本合同所指光伏电站(阵列)(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税务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
双方提供联络通信及开户银行信息如下:
购电人名称:
收件人:电子邮件:
电话:传真:邮编:
通信地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售电人名称:
收件人:电子邮件:
电话:传真:邮编:
通信地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鉴于:
(1)售电人在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兆瓦(MWp)的光伏电站(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售电人在拥有并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兆瓦(MWp),本合同为期兆瓦(MWp)的光伏发电站。
(2)光伏电站已/将并入购电人经营管理的电网运行。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章定义和解释
1.1 本合同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 光伏电站:指位于由售电人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兆瓦(电站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一,光伏电池阵列地理分布图详见附件二)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本合同为期兆瓦,装机容量为兆瓦的发电设备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备。
1.1.2 年实际上网电量:指售电人每年在计量点输送给购电人的电量。电量的计量单位为兆瓦·时(MW·h)。
1.1.3 年(月)累计购电量:指本合同第4.1款规定的购电量的全年(月)累计。
1.1.4 购电人原因:指由于购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购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5 售电人原因:指由于售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售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6 计量点:指附件三所示的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点。一般情况下,计量点位于双方产权分界点;不能在双方产权分界点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安装位置。
1.1.7 紧急情况:指电网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断面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
1.1.8 技术参数:指附件一所述的电力设施(包括光伏电站设备和并网设施)的技术限制条件。
1.1.9 发电功率申报曲线:指光伏电站在发电功率预测的基础上,向电网调度机构申报的发电计划建议曲线。
1.1.10 工作日:指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如约定支付日不是工作日,则支付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1.11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
1.2.5 本合同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2章双方陈述
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
2.1 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2 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4 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3章合同双方的义务
3.1 购电人的义务包括:
3.1.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购买售电人光伏电站的电能。
3.1.2 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运行、维护有关输变电设施,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1.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实施电力调度及信息披露,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有关用电负荷、备用容量、输变电设施运行状况等信息。
3.1.4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向售电人提供启动光伏电站电池阵列及其他必需的电力。
3.2 售电人的义务包括:
3.2.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购电人出售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电能。
3.2.2 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统一调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调度规程运行和维护光伏电站,确保发电机组的运行能力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则的要求,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3 按月向购电人提供光伏电站可靠性指标和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提供设备缺陷情况,定期提供光伏电站检修计划,严格执行经购电人统筹安排、平衡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电池阵列及公用系统检修计划。
3.2.4 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经营直接对用户的供电业务。
第4章电力电量购销
4.1 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全额保障性收购。
4.2当电网能够全额消纳光电时,电网调度机构根据光伏电站发电功率申报曲线下发调度计划曲线。
4.3当电网输送能力不足或其他电源没有富裕的调峰、调频能力,无法满足光伏发电时,电网调度机构根据输送能力或调峰能力空间制定下发调度计划曲线,光伏电站应严格执行电网下达的调度计划曲线。实际发电能力可能超出电网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计划曲线,应报告电网调度机构,由调度机构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确定。
第5章上 网 电 价
5.1 上网电价
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光伏上网电价为:元/(MW·h)。
其中,购电人结算电价即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确认的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为:元/(MW·h);可再生能源补贴为:元/(MW·h)。
5.2 电价调整
合同期内,如遇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上网电价,按调整后电价标准执行。
第6章电 能 计 量
6.1 计量点。
光伏电站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计量点设置在以下各点(详见附件三):
(1);
(2);
(3)。
6.2 电能计量装置及相关设备。
6.2.1 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及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
电能量远方终端是指具有接收电能表输出的数据信息,并进行采集、处理、分时存储、长时间保存和远方传输等功能的设备。
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是指能够实现对远方数据进行自动采集、分时存储、统计、分析的系统。
6.2.2 电能计量装置按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xx)进行配置。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不得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不得接入任何形式的电压补偿装置。
6.2.3 电能表采用静止式三相四线多功能电能表,原则上按主副表配置,准确精度为0.2S,《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22部分:静止式有功电能表(0.2S级和0.5S级)》(GB/T 17215.322—20xx)和《多功能电能表》(DL/T 614—20xx)要求。电能表配有不少于两个标准通信接口,具备数据本地通信和(或通过电能量远方终端)远传的功能,并接入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具有负荷曲线、零点冻结、失压记录和失压计时、接受对时命令、失压断电等事件记录功能,对于影响计量的电表事件,应能够以计量数据质量码的形式随计量数据上传至电能量远方终端和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具有辅助电源,且辅助电源优先供电。
电能量远方终端的技术性能应满足《电能量远方终端》(DL/T 743—20xx)的要求,支持《运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传输规约 第102篇:电力系统电能累计量传输配套标准》(DL/T 719—20xx)通信协议,能够采集电表中负荷曲线、零点冻结值、告警事件等电表中形成的数据,并传送至主站和当地监控系统;具有接受唯一主站对时命令功能,能够给电能表发布对时命令。支持双平面网络通信方式,支持拨号通信方式,可至少同时与两个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通信;兼容性好;具有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非授权人进入。
如果电能表的功能不能完全满足本款要求,则电能量远方终端必须具备电能表欠缺的功能。
6.2.4 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或购电人负责在光伏电站并网前按要求安装完毕,并结合电能数据采集终端与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进行通道、规约和系统调试。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由合同双方依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xx)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业已运行的电能计量装置,参照本款要求,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对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性能及管理状况进行技术认定;对于不能满足要求的项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限期完成改造。
6.2.5 在同一计量点应安装同型号、同规格、准确度相同的主、副电能表各一套。主、副表应有明确标志。
6.2.6 在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同一计量点,应安装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电能表,电能表应满足第6.2.3款的要求。
6.2.7 电能计量装置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检定并施加封条、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拆封、改动电能计量装置及其相互间的连线或更换计量装置元件。若一方提出技术改造,改造方案需经另一方同意且在双方到场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并须按第6.2.4款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6.2.8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安装具有双向计量功能的计量表计,分别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
6.3 上网、用网电能计量装置原则上按照产权分界点或按照双方约定付费购买,其安装、调试和日常管理和维护由双方约定。
6.4 电能计量装置的检验。
6.4.1 电能计量装置的故障排查和定期检验,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承担,双方共同参加。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6.4.2 任何一方可随时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以外的检验或测试,检验或测试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进行。若经过检验或测试发现电能计量装置误差达不到规定的精度,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若不超差,则由提出检验的一方承担。
6.5 计量异常处理。
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发现电能计量装置异常或出现故障而影响电能计量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和双方认可的计量检测机构,共同排查问题,尽快恢复正常计量。
正常情况下,结算电量以贸易结算计量点主表数据为依据;若主表出现异常,则以副表数据为准。如果贸易结算计量点主、副表均异常,则按对方主表数据确定;对方主表异常,则按对方副表数据为准。对其他异常情况,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根据失压记录、失压计时等设备提供的信息,确定异常期内的电量。
第7章电 量 计 算
7.1 上网电量或用网电量以月为结算期,实现日清月结,年终清算。双方以计量点计费电能表月末最后一天北京时间24:00时抄见电量为依据,经双方共同确认,据以计算电量。用网电量计量事项由供用电合同约定时,遵循供用电合同的`约定。
7.2 结算电量数据的抄录
7.2.1 正常情况下,合同双方以主表计量的电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副表的数据用于对主表数据进行核对或在主表发生故障或因故退出运行时,代替主表计量。
7.2.2 现场抄录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远方终端投运前,利用电能表的冻结功能设定第7.1条所指24:00时的表计数为抄表数,由双方人员约定于次日现场抄表。
7.2.3 远方采集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双方同意以该系统采集的电量为结算依据。若主站管理系统出现问题影响结算数据正确性,或双方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采集的数据不一致,或售电人未配置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时,以现场抄录数据为准。
7.3 电量计算
7.3.1 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为光伏电站向购电人送电、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出电量(正向)的累计值,上网电量的抄录和确认应当在次月5日前完成。
因购电人穿越功率引起的光伏电站联络变压器损耗由购电人承担。
7.3.2 用网电量
用网电量为光伏电站启动调试阶段或发电量无法满足自身用电需求时,电网向光伏电站送电的电量。用网电量为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入电量(反向)和所有启备变压器输入电量的累计值(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7.4 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分别结算,不能互相抵扣。
第8章电费结算和支付
8.1电费计算
8.1.1电费以人民币结算,电费确认应当在电量结算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8.1.2上网电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上网电费=上网电量×对应的上网电价(含税)
其中,购电人承担的上网电费=上网电量×对应的结算电价(含税),此处结算电价为当地燃煤火电脱硫标杆上网电价或政府价管部门认可的结算价格。
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承担的上网电费=累计购电量×[上网电价元/(MW·h)-购电人结算电价元/(MW·h)]
8.2 电费结算
8.2.1 双方按第7.2条完成抄表后,按照双方约定,售电人向购电人报送上网电量。购电人按月填制电费结算单,售电人确认并根据电费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
8.2.2 售电人根据购电人确认的《电费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送交给购电人。购电人收到正确的《电量结算单》、《电费结算单》和增值税发票原件后,分两次付清该期上网电费:①上网电费确认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上网电费的50%;②上网电费确认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该期上网电费剩余的50%。
若购电人因故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清上网电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0.3‰~0.5‰加收违约金。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具体约定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加收违约金。逾期天数从第二次支付截止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
8.2.3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承担的上网电费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8.3 计量差错调整的电费支付
根据本合同第6.5条约定,由于计量差错,购电人需向售电人增加支付款项或售电人需向购电人退还款项的,由合同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在次月电费结算中一并清算。
8.4 用网电费的支付
用网电费的支付根据本合同第7.3.2款计算的光伏电站用网电量,按国家价格有关部门电网目录电价核算电费,光伏电站应在下一个月内支付。光伏电站与当地供电企业另行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应按照该合同的约定支付用网电费。
8.5 违约金、补偿金的年度清算
对于没有按月结算的违约金、补偿金等,合同双方应于次年1月底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清算工作。
8.6 付款方式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应付另一方的任何款项,均应直接汇入收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银行账户,或选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结算方式支付相应款项。当收款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开户银行或账号时,汇入变更后的银行账户。
收款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银行账户应与本合同提供的或书面变更后的相同。
8.7 资料与记录
双方同意各自保存原始资料与记录,以备根据本合同在合理范围内对报表、记录检查或计算的精确性进行核查。
第9章不可抗力
9.1 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9.2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应对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信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应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9.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给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9.4 如果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9.5 因政府行为、法律变更或电力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售电人或购电人不能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售、购电义务,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快协商解决。必要时,适当修改本合同。
第10章 违约责任
10.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购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
10.3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售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
10.4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非违约方应立即通知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尽快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和请求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违约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认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0.5 在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1章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11.1 光伏电站并网所需的各项政府批文均已签署且生效;若属于特许权招标的项目,该项目特许权协议已生效。已签署并网调度协议。
11.2 本合同在11.1前提下,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3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1.4 在本合同期满前个月,双方应就续签本合同的有关事宜进行商谈。
第12章适用法律
12.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3章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
13.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生效条件同第11.1及11.2条。
13.2 售电人和购电人明确表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无权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所有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
13.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同意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变动;
(2)国家能源管理机构颁布实施有关规则、办法、规定等;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3.4 合同解除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的,则另一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日后终止本合同:
(1)一方破产、清算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2)一方电力业务许可证被撤销、撤回、吊销、注销,或光伏电站首次并网后未在能源监管机构规定时间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3)一方与另一方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承担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4)双方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终止;
(5)由于售电人原因,光伏电站持续日不能按照本合同安全发送电;
(6)由于购电人原因,购电人持续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接受电力电量;
(7)双方约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事项:。
第14章争议的解决
14.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能源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选择以下第条处理:
(1)双方同意提请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5章其他
15.1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5.2 合同附件
附件一:光伏电站技术参数(略)
附件二:电站光伏电池阵列地理分布图示(略)
附件三:电站主接线图及计量点图示(略)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正文与附件之间产生解释分歧时,首先应依据争议事项的性质,以与争议点最相关的和对该争议点处理更深入的内容为准。如果采用上述原则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则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合同目的协商确定。
15.3 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所有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所进行的任何讨论、谈判、协议和合同。
15.4 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帐单、资料或文件等应发往本合同提供的地址。当该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发往变更后的地址。
15.5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5.6 文本
本合同共页,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分别送
能源监管局/办备案。
购电人(盖章): 售电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签订采购合同的注意事项:
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审查采、供货双方的基本情况
在采购谈判正式开始之前,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等。如果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的真实身份。若出面签约的是某业务人员时要注意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委托证明,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特别应注意在涉外商贸谈判中,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开,若与子公司谈判,不仅要看母公司的资信情况,更要调查子公司的资信情况。因为母公司对子公司不负连带责任。
二、严格审核采购合同主要条文
当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以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谈判所涉及的数量、质量、货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都必须严密、清楚,否则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特别应注意:
(一)签订的合同对商品的标准必须明确规定。
签订合同时,双方对买卖商品的名称必须准确而规范。对所购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免所交货物因质量不符合所想要采购的标准而引起纠纷。
(二)交货地点应明确
签订合同时,要写明交货地点,保证货物能够及时签收,避免丢失货物,尤其是在跨国采购时应注意。
(三)接受货物时间应明确
为了避免所采购的产品因过期等原因失去原有的使用价值,在采购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货物到交货地点后采购人的收货时间。
三、合同必须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
采购合同双方应就违约事项约定解决方式以及法律责任,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约定在违反合同事项时支付违约金。
办公室用品采购合同范本(1)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具体见采购清单,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在同等商品中,乙方应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给甲方,具体价格见清单。价格调整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一般送货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甲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以最短时间将所订商品送到指定地点。
四、办公用品送到甲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数量进行清点,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仍应负责更换或退货,或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价格折扣。
五、每个月结束后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发票及甲方签收的送货回执单,经甲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每月结算一次。
六、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商品为原厂产品,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和有关质量标准,如不符甲方有权退货。
七、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
八、如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提供商品或提供的商品有瑕疵,每出现一次承担 元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其它约定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办公室用品采购合同范本(2)
买方名称: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名称: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