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合同(精选3篇)
甲方(提供培训方):
机构名称:
办学地址:
审批机关:
登记注册机关:
办学许可证编号:
办学许可证有效期:
线上机构ICP备案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民非登记证/营业执照有效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接受培训方监护人):
学员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就读学校: 就读年级:
联系电话:
监护人姓名: 与学员关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健康成长规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适用对象
本合同适用受培训者(学员)一般为在校的中小学生。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取培训费用。甲方收取培训费用后应当及时向乙方开具正规发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向乙方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线上培训机构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
(二)甲方应当向乙方明示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学事项、退费办法、上课时间和服务承诺等内容,公开透明培训,接受社会监督,甲方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三)甲方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合其机构自身的培训管理制度并在甲方培训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照执行,以确保培训活动顺利进行。
(四)甲方开设培训项目符合国家及培训场所所在地有关规定,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甲方及甲方的教职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员传播、讲授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
(五)甲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配备与培训项目及培训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及实训设施设备,配备与培训类别、层次及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培训队伍,从事中小学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聘用的外籍从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加强对所聘用人员的管理,确保不出现打骂、猥亵、虐待等损害学员身心健康或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甲方应确保提供给学员的培训班次与学员所处年级相匹配,提供的培训安排与乙方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时间不存在冲突。
(七)甲方应做好消防、食品、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警处理机制,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每次培训课程结束后,甲方应确保学员被乙方安全接走,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甲方若改变培训方式,需双方协商一致。
(九)甲方应当依法保护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悉的乙方及学员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以其它不正当的方式使用乙方及学员个人隐私信息。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及学员的姓名、肖像、影像用于商业用途。
(十)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培训服务转让给第三方,不得擅自将学员转交给第三方机构进行培训。
(十一)甲方应当设置处理合同和服务争议的内设部门或者专员,甲方的客服电话为: 。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培训服务的权利。
(二)乙方对培训过程以及培训人员的从业背景和执教信息享有知情权。乙方可以通过公开课、学习报告等适当方式了解学员的学习状况,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方便,接受乙方监督。
(三)乙方应当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培训费用。
(四)乙方及学员应当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培训管理制度和课堂纪律,不得妨碍其他学员的正常学习活动。乙方应当自觉遵守培训场所的各种安全规定,不从事危害自身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当行为。培训期间如因乙方或学员的原因造成甲方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乙方及学员应当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对培训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对于甲方拥有知识产权的培训材料或者课件,乙方及学员除在正常学习过程中合理使用外,不得私自复制、散发、销售,不得通过互联网进行分享、扩散和传播。
(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课程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将听课凭证转让、出借给他人使用。
(七)如学员身体健康状况有特殊情形不再适合参与培训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可按照相关培训管理制度处理。
第四条 培训服务
(一)培训项目
课程名称: 班级编号:
课程顾问(经办人): 总课时数(节):
每次培训课时(节): 上课时间:
开课日期: 预计结课日期:
(二)培训要求
1.培训方式:
?线下培训 ?线上培训
?一对一(或一对 )面授
?大班额面授课(标准: 人-- 人)
?小班额面授课(班级限额≤ 人)?其他方式:
?最低开班人数 ,低于此人数可不开班;?本班开班不受最低人数限制。
2.是否指定授课教师:?否 ?是(指定教师姓名: ,指定教师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换);是否有教师资格证 ?有 ?没有
3.实际授课地点:
4.学员接送方式:
第五条 培训收费
(一)收费标准(人民币)
培训费用合计: (大写) (小写)元。
1.课时费:共计 元( 元/节)。
2.培训资料费: 元,
培训资料包括: 。
3.其他费用:
名称: 金额: 元,收费依据:
名称: 金额: 元,收费依据:
名称: 金额: 元,收费依据:
(二)付费方式(人民币)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付款:
1.?培训周期超过 个?月/?课时的,?培训费用金额超过 元的,
年 月 日之前支付培训费用的 %,计 元;
年 月 日之前支付培训费用的 %,计 元;
年 月 日之前支付剩余 %,计 元;
2.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培训费用;
3.其他方式 (说明)。
(三)付费渠道
乙方采取 ?现金 ?银行卡 ?支付宝 ?微信 ?其他 方式支付培训费用。甲方的培训费用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其他方式:
第六条 培训退费
(一)乙方在培训班正式开班前[ ]天或开班后[ ]?天 ?课时前提出退学的,有权要求全额退费。
(二)由于乙方的原因申请提前退学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种约定方式办理退费。
1.退还乙方未消耗课时所对应的培训费余额。
2.参加课程培训未达[ ]%者,退还乙方未消耗课时所对应的培训费余额;参加课程培训超过[ ]%者,退还乙方未消耗课时所对应培训费余额的[ ]%。
3.其他方式
(三)在办理退费时,对于已发放给乙方的培训资料的费用、已转付给第三方并无法索回的代收代支费用以及已向银行(第三方)支付的合理手续费用等,由甲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后,经协商,由 方承担。
(四)乙方所报班次低于最低开班人数不能开班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付的全部费用。
(五)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退费申请后 (≤2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退费款项支付给乙方。
(六)退费方式:按乙方缴费原路径或双方协商一致路径退回。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场所、教师等培训条件的,或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变更培训方式或培训教师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剩余培训费并支付剩余培训费[ ]%金额的违约金。
(二)由于甲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办学许可证过期,被吊销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被责令停业整顿等原因,无法继续向乙方提供培训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剩余培训费并支付剩余培训费[ ]%金额的违约金。
(三)甲方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中对培训师资和效果等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培训合同的订立以及课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相关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本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甲方所提供服务与上述相关说明和允诺不相符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剩余培训费并支付剩余培训费[ ]%金额的违约金。
(四)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转给第三方或将学员转交给第三方机构进行培训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剩余培训费并支付剩余培训费[ ]%金额的违约金。
(五)因甲方违约,双方就退费事宜书面达成一致后,甲方应于 (≤20)个工作日内将各项相关费用支付给乙方,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 ]%的标准(不超过万分之六点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逾期未支付培训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或中止培训服务,乙方需支付实际已培训天数的课时费,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 ]%的标准(不超过万分之六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乙方擅自将本合同课程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将听课凭证转让、出借给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拒绝为非学员提供培训服务。
(八)由于乙方的原因,无法继续接受培训服务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因战争、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按照实际消耗课时结算(或协商结算)培训费用。
第八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以下解决方式:
1.依法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 。
第九条 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下列补充条款进行约定。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其他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1.
2.
3.
4.
5.
第十条 生效方式
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双方采用合法有效的电子签名方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合同正本连同补充条款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
1.甲方服务项目说明与教学安排;
2.甲方培训收费标准;
3.甲方培训退费办法;
4.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接受培训方监护人签字):
甲方代表(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校服的材质、规格、数量、价格依据本合同签订的订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校服的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执行以下第 项质量标准:
1.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2.其他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应当具备以下质量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识。
三、校服的样式与封样
1.校服的样式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设计。
校服的样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等最终由甲方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应当免费制作校服样衣。
3.甲乙双方应将经确认的样衣封样保存。封样时,双方应当将样衣在密封的包装上标注“样衣”并加盖公章,并各自保存。
四、校服的生产加工与首次送检
1.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样衣,组织生产加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合格的工艺生产加工,确保校服的质量及安全。
3.乙方应当在校服出厂前,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交货。
五、校服的交付
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乙方应在年 月 日前交货,并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 。
2.交货通知:乙方应在交货前 日内,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收货安排。
3.运费承担:运费由 方承担。
4.包装规格和包装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需包装捆扎牢固,并在外包装上清楚注明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甲方名称。
六、校服的验收与二次送检
1.乙方交付校服时,甲方应对产品数量、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进行查看,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封样样衣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
乙方应当出具本批次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
2.验收异议
甲方如对乙方所交付的产品数量、产品质量等存有异议,应在乙方交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解决。3.二次送检 依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双方确认:甲方在校服发放前将乙方交付的校服进行抽样,送交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乙方同意服从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结论,并承担相应的后果。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收到货物并完成货款确认,且提交货款等额的发票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2.甲方于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全部价款。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确认校服样式的,乙方有权延迟生产加工的时间,所造成交货延误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总价款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产品数量短缺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 日内补足,逾期未能补足的,乙方除补足短缺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短缺校服价款 %的违约金。
7.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第三方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追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付价款,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十、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1.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署后,由甲方负责将本合同交至 区教育局备案。
3.本合同签署后,由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申报至 区质监局。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年 月 日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广州市黄埔区区属学校学生校服定点生产资格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货物清单
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下表中所列货物:
序号校服名称、内容用料要求(产品等级均为一等品)
重量均指每平方米克重计量
单位单价生均
数量
如甲方要修改或变更校服的,必须提前一年通知乙方。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包括服装的物料购置、设计、制作、运输、包装、检验、纳税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甲方不须另付任何费用。
合同总价每年根据附件1所签订的金额确定。
三、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供货合同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技术要求
1、货物为 广东育仁服装有限公司 全新设计制造,无任何走纱、走线、次货现象出现,选用的面料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均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一等品的要求。
2、适用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服装行业现行的规范以及《关于印发广州市学生校服质量技术要求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 ]11号)、《关于对广州市学生校服质量技术要求的补充通知》(穗教发[20 ]38号)。
3、所提供的货物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不变形、耐洗、耐磨;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其质量必须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的质量标准要求。
4、乙方对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两年。在保证期内,如校服非因甲方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履行补购、换购等义务,并承担因补购、换购而产生的实际费用。
5、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
五、合同货物包装、交货
1、合同货物的包装
由乙方负责每套校服一个胶袋包装。
2、合同货物的交货
乙方交货时间:用户指定时间
乙方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3、合同货物交付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数量、号型规格,按班别学生姓名为包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服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校服至交货地点前的运输、保管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验收
1、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作验收依据的校服样板及上述供货标准由甲方进行验收。
2、质量不符合此次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验收。
3、个别质量或尺寸规格不符的货物,必须在报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退换。
七、售后服务
1、乙方须以书面形式承诺服务及质量保证,并负责现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校服的款式与颜色根据学校的要求,校服面料的质量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供应单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的中标价格。
2、乙方所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两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 个工作日内履行补购、换购,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属于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属于人为损坏的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
3、对个别特殊身材的学生,乙方应提供上门量体定做服务,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作出服务响 个工作日内提供货物,并不增加收费。
八、税收缴纳地点
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必须在货物销售地缴纳中标合同项下货款的有关流转税(即开具货物销售地发票)。
九、付款方式(仅供参考)
合同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交付,验收合格后,以人民币方式结算,乙方须提供以下资料: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甲方公章)。
(4)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
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及资料齐全情况下的一个月内完成货款的支付。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十一、索赔
1、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二、违约与处罚
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超过10天以上,30天以内未交货的, 或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上报黄埔区教育局,并按《供货协议》条款处理。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4、乙方超过交货时间30天仍未能交付货物的,由甲方上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并按本次招标文件规定,取消供货资格。
十三、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十四、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十五、其它
1、本合同正本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黄埔区教育局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3、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学校(盖章)
乙方:
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