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面油采购合同范本(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棕食品采购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甲方)食堂食用油,盐巴,干辣椒,调料,鸡蛋等定点向乙方采购,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采购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所需菜籽油,盐巴,干辣椒,鸡蛋,调料等单价不高于市场价。
2、供货期为合同签订于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需求量而定。
3、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食堂所需食品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按质按量供应。
4、乙方所供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取得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如涉嫌违法的,由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5、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一月结算一次。即乙方于当月供货,次月凭正式发票到甲方报帐结算。
6、违约责任:
(1)供应商送交的货物称量必须与食堂口头或书面通知的重量一致
(2)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送交食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3)由于乙方所食品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7、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对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8、其它
(1)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期间,未尽事谊协商解决。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
按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米面油政府统一采购精神,县城关粮库(乙方)为我校(甲方)食堂米面油定点采购单位,根据《中华人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一、供货产品
甲方向乙方采购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生产用大米、面粉和清油,大米品牌:_____,单价:_____;面粉品牌:_____,单价:_____;清油品牌:_____,单价:_____。
二、供货方式
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食堂米面油采购时,甲方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按质按量供应。
三、经营许可
乙方所供米面油须取得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清真食品准营证、商标注册证等各类证件,同时要提供该批米面油的检验报告单,并承诺向甲方供应的米面油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即一月结算一次。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_____个星期内开出正式发票,并于次月_____日到甲方报帐结算。
五、违约责任
(1)供应商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验收时抽样_____%过秤,如发现有不足秤的
(偏差_____‰视为正常误差),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如累计出现三次不足秤的,按该批货不足额的2倍扣除。
(2)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送交米面油或所送米面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3)由于乙方所供米面油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七、其它
(1)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协商,本着诚信、平等、公平的原则,制定以下经销合同:
第一条质量指标详见《材料单》
第三条验收方法:以材质单的指标为准
第四条付款及结算办法:分批结算,在指定油库付款提货。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地点:
2、交货日期:由乙方与客户确定;
3、每天1000—50000吨以上供应。
4、具体的操作程序:
(1)与客户先签订好销售合同;
(2)进行第一批油品销售时,先由客户根据每天购买的数量在银行开出银行承兑汇票,交给乙方核实后,乙方即开出增值税发票及本单位提货单,可以全国提货。以上为首次交易,以后即随时付款,随时开单、提货。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使用者,按质论价。不能使用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的罚金。
(3)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价值总值3%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中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贷款总值3%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如延期三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
(4)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一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5)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除货物质量或数量问题外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30%的补偿金。
第九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