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化肥采购合同(通用8篇)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肥料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买方对肥料的基本要求: 单位:元/
编号肥料名称肥料登记证号或备案证号牌号/商标含量/型号生产许可证号包装规格生产日期产地数化肥销售合同范本量单价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第二条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第三条 肥料类型: □复混(合)肥 □有机肥 □配方肥 □有机无机肥 □叶面肥 □单质肥 □其他.
第四条 卖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 □《商标注册证明》 □《生产许可证》 □《代理销售授权书》 □《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 □《经营许可证》 □其他 .
第五条 包装及存储条件: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卖方支付(□定金/□预付款) 元,剩余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为: ;选择由买方支付定金的,因买方违约解除合同,则定金不予返还,因卖方违约解除合同,则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 ;交货期限: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第八条 验收:
买方应在卖方交货后 日内进行验收;其中肥料包装必须注明肥料名称、企业名称、产品批号、有效成份及含量、重量、生产许可证号、肥料登记证号和注意事项等,并应另附说明书,阐明产品性能、用途、实用技术、使用方法等,产品合格证上还应注明生产日期、有效期;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验收要求: .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肥料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或第八条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2、肥料不符合第二条质量标准或外包装明示含量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3、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其他: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肥料购销合同书范本合同范本。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
第四条 包装标准: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六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化肥属于_______
第七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______
第八条 运输方式和到达站(港)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供方 需方 鉴(公)证意见:
供方(章): 需方(章):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邮编: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邮编:电话: 传真:
甲方因造林需要,特向乙方采购桉树专用肥料(以下简称“采购物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规格、数量、质量标准及总价款
采购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质量标准、包装要求及总价款如附件一所示。
第二条 交付日期
乙方应于甲方首次提货前完成全部采购物资的生产,并于起三十日内分批次将采购物资交付于甲方。
第三条 交付地点
交付地点:________乙方负责将采购物资分批次送至交付地点,由甲方清点确认并签字后,视为该批次采购物资的交付。采购物资的装车事宜由乙方负责,卸车事宜由甲方负责。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验收及验收标准
(一) 总体质量验收
乙方最迟于
2甲乙双方指派专人至工厂仓库按正常质量抽检办法共同取样封样,样本各三份,封样后由甲方送至第三方有资质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第一次检验)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经第三方检验后,不符合附件一质量标准,乙方有异议的,甲乙双方各提供50%的封存样本,由乙方送交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检验(以下简称第二次送检),甲方配合,检验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经第二次检验为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经第二次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对该检验结果,甲乙双方不得存有异议。自乙方知悉第一次检验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有异议而未进行第二次送检的,视为乙方对第一次检验结果无异议。
检验不符合附件一质量标准的,视为全部采购物资不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采购物资,并要求乙方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采购肥料而支付的货款差价、运输费、劳务费,以及因施肥延迟而造成的生产损失等),若乙方不能或不愿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抽检
总体质量验收合格后,乙方在到每批次采购物资后进行抽检,货款,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批采购物资,乙方对此有异议的,可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方法再次检验,若仍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该批采购物资及剩余批次的采购物资,并要求乙方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一切损失(规定同上),若乙方不能或不愿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三)数量验收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交付的`采购物资后及时组织验收并由甲方指定的接货人在交货单据上签字确认。
(四)甲方的验收不免除乙方的质量保证责任。
第五条 付款期限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30 %作为定金,甲方拒不履行交货义务或违约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所付定金不再退还,乙方拒不履行付款义务违约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双倍返还定金,若双方均未违约终止本合同,定金转为货款。
每批次采购物资经甲方抽检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次采购物资货款的 50 %。甲方于收到最后一批采购物资并抽检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剩余货款。
各类款项汇至乙方下述银行账户即为支付:
开 户 行:
户 名:
银行账号/卡号:
乙方收到每批次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该批货物金额的正式发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天需按应付款项的1‰向乙方计付违约金,迟延3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后直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甲方未付清上批次货款的,乙方有权拒绝继续发货。
(二)、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每天交付采购物资,不得延迟,乙方迟延交付3天以上的,每迟延一天需按当批次应交付采购物资的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后直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经收到的货款(扣除乙方已交付货物的抵顶部分);如因乙方迟延或拒绝交货而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总体质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规定同上),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乙方不能或不愿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规定同上)并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合同总货款的10%;抽检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规定同上),乙方不能或不愿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次及剩余批次采购物资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规定同上)并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未能按约定交付的采购物资货款的10%。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包括非因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火灾、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因乙方怠于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的损失扩大部分,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
(三)、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时间延误的,延误的交付期间相应顺延或由双方协商;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失去意义的,则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负赔偿责任。
(四)、因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或发生与本合同的履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如一方将该争议提交另一方后的30天内该争议无法通过此方式获得解决,则需提交到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各方陈述及保证
(一)、其依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且其设立已获得所有必要的许可和批准;
(二)、其拥有充分的能力和权力签订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
(三)、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自然人或授权代表人已被充分授权签订本协议并使其受本协议约束;
(四)、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协议各项规定应成为其法定的、有效的和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方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签署: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遵守。
1、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有机肥,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如下: 有机肥(鸡粪肥)19.8吨20xx元/吨=39600元 有机肥25吨1800元/吨=45000元 有机肥(腐殖酸钾)3.2吨3300元/吨=10560元 合计金额: 95160 元。大写: 玖万伍仟壹佰陆拾元整 。
2、 乙方需保证甲方所购有机肥规格合格、数量足量,保证肥料外包装完整、不含其它有害物质、无虫卵等。
3、 双方所签订肥料价格为运至甲方种植基地价格。(包含肥料费、 运输费等各种费用)。
4、 质量标准按市场常规标准执行,肥料运至甲方,由甲方 人员员验收,并开具收料单据。 若肥料不合格,甲方拒绝收货,由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自行处理货物。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行号: 开户行行号: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税号: 税号:
年 月 日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邮编: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邮编:电话: 传真:
甲方因造林需要,特向乙方采购桉树专用肥料(以下简称“采购物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规格、数量、质量标准及总价款
采购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质量标准、包装要求及总价款如附件一所示。
第二条 交付日期
乙方应于甲方首次提货前完成全部采购物资的生产,并于起三十日内分批次将采购物资交付于甲方。
第三条 交付地点
交付地点: 。乙方负责将采购物资分批次送至交付地点,由甲方清点确认并签字后,视为该批次采购物资的交付。采购物资的装车事宜由乙方负责,卸车事宜由甲方负责。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验收及验收标准
(一) 总体质量验收
乙方最迟于
2甲乙双方指派专人至工厂仓库按正常质量抽检办法共同取样封样,样本各三份,封样后由甲方送至第三方有资质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第一次检验)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经第三方检验后,不符合附件一质量标准,乙方有异议的,甲乙双方各提供50%的封存样本,由乙方送交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检验(以下简称第二次送检),甲方配合,检验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经第二次检验为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经第二次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对该检验结果,甲乙双方不得存有异议。自乙方知悉第一次检验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有异议而未进行第二次送检的,视为乙方对第一次检验结果无异议。
检验不符合附件一质量标准的,视为全部采购物资不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采购物资,并要求乙方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采购肥料而支付的货款差价、运输费、劳务费,以及因施肥延迟而造成的生产损失等),若乙方不能或不愿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抽检
总体质量验收合格后,乙方在到每批次采购物资后进行抽检,货款,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批采购物资,乙方对此有异议的,可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方法再次检验,若仍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该批采购物资及剩余批次的采购物资,并要求乙方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一切损失(规定同上),若乙方不能或不愿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三)数量验收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交付的采购物资后及时组织验收并由甲方指定的接货人在交货单据上签字确认。
(四)甲方的验收不免除乙方的质量保证责任。
第五条 付款期限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30 %作为定金,甲方拒不履行交货义务或违约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所付定金不再退还,乙方拒不履行付款义务违约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双倍返还定金,若双方均未违约终止本合同,定金转为货款。
每批次采购物资经甲方抽检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次采购物资货款的 50 %。甲方于收到最后一批采购物资并抽检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剩余货款。
各类款项汇至乙方下述银行账户即为支付:
开 户 行:
户 名:
银行账号/卡号:
乙方收到每批次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该批货物金额的正式发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天需按应付款项的1‰向乙方计付违约金,迟延3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后直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甲方未付清上批次货款的,乙方有权拒绝继续发货。
(二)、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每天交付采购物资,不得延迟,乙方迟延交付3天以上的,每迟延一天需按当批次应交付采购物资的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后直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经收到的货款(扣除乙方已交付货物的抵顶部分);如因乙方迟延或拒绝交货而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总体质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规定同上),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乙方不能或不愿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规定同上)并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合同总货款的10%;抽检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规定同上),乙方不能或不愿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次及剩余批次采购物资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规定同上)并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未能按约定交付的采购物资货款的10%。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包括非因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火灾、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因乙方怠于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的损失扩大部分,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
(三)、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时间延误的,延误的交付期间相应顺延或由双方协商;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失去意义的,则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负赔偿责任。
(四)、因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或发生与本合同的履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如一方将该争议提交另一方后的30天内该争议无法通过此方式获得解决,则需提交到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各方陈述及保证
(一)、其依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且其设立已获得所有必要的许可和批准;
(二)、其拥有充分的能力和权力签订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
(三)、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自然人或授权代表人已被充分授权签订本协议并使其受本协议约束;
(四)、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协议各项规定应成为其法定的、有效的和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方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签署:
甲方:代表:日期:(公章)
乙方:代表:日期:(公章)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巴东县官渡口镇陈向坪村需采购柑橘肥(纯硫酸钾有机无机复混肥),经申请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同意自行采购,现与巴东县同德农资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供货条款。
第一条 采购数量质量
1、甲方向乙方采购纯硫酸钾有机无机复混肥43吨。
2、肥料质量须达到国家肥料质量标准。
3、肥料包装,内袋为塑料膜,外袋为国家工商总局认可的正规包装袋。能防水、防潮、不易破损。包装上须注明品名、有效含量、计量等内容。单包计量为40公斤,正负0.1公斤。
第二条 供货事宜
乙方负责将肥料储存至乙方仓库,甲方自行安排车辆到乙方仓库提取货物,由乙方与村代表及负责人共同清点数量。当场填写肥料收货单,甲方负责协调运回甲方所在地以及分发至农户的有关事宜。
第三条 交货地点时间
甲方采购纯硫酸钾有机无机复混肥43吨,乙方交货仓库地点为巴东县信陵镇万福路八号(三道桥老宣恩转运站仓库),交货时间由甲方自行安排。
第四条 肥料价款
经甲、乙双方治谈,纯硫酸钾有机无机复混肥每吨价2800元,43吨合计价款1204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零肆仟元整。
第五条 付款办法
乙方按照供货时间、质量要求将所有肥料供货完毕,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单以及国家正规发票,甲乙双方均无任何异议后,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以上合同义务,违约方应按合同价款的2%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供货方若不能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不能正常支付该货款,供货方将保留申诉的权力。
第七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采购方: (章)
供货方:(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签订为期______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_____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就是农药化肥采购合同的回答。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买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卖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农资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标的总价:捌佰叁拾万元整
第二条 标的物的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 包装标准
标的物包装必须牢固,卖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买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买方负担。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不得缺损。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仓库;交货期限:60天内;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买方应在卖方交货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其中标的物包装必须注明标的物名称、企业名称、产品批号、有效成份及含量、重量、生产许可证号、标的物登记证号和注意事项等,并应另附说明书,阐明产品性能、用途、使用方法等,产品合格证上还应注明生产日期、有效期;。
第七条 付款方式 买方应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前向卖方支付合同款95%。余下5%待卖方货送齐买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标的物经验收不符合
第二条或
第六条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2.标的物不符合
第一条质量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3.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1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声明及保证
(一)买方:
1.买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卖方:
1.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卖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3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需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