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合同模板集锦(通用25篇)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鉴于甲方承包京珠国道主干线安阳至新乡段高速公路改建工程第三合同段项目工程,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材料规格及单价
钢材规格和生产厂家由甲方指定,价格及数量规格见后附表,本价格在合同签字生效日起25日内如遇市场价下调乙方价格同等幅度下调,市场价格上涨时甲方不予调整,还按本合同执行,钢材由乙方组织运输,钢材到甲方场地后由甲方组织卸货。
二、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应的钢材必须是甲方业主准入生产厂家的产品,并且复核现行国家的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出售的钢筋随车提供该批钢材的产品质保书以及相关资料。
三、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五日内完成甲方采购清单所需钢筋(采购清单见附表)。
四、甲方提供采购清单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提供钢筋采购清单,乙方按照甲方的采购清单供货。
五、运输及交货地点
运输由乙方负责,交货地点为:
六、计量方式
1. 螺纹钢:按钢筋理论单位重,计算重量(验尺);
2. 线材:按过磅计重,以甲方磅站计量为准。
七:结算方式
乙方每供货满 年月日: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为确保 合同(合同编号: )双方能够勤政廉洁地履行,规范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防止发生商业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证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经济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正当交易。
四、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第二条 甲方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具体办事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或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卡)、贵重物品和好处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或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或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或相关单位的宴请、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其配偶、子女、亲属参与负责的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或相关单位推荐分包人或供应商并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多算工程量、多结工程款,并从中收受回扣,谋取私利。
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因乙方拒绝本人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乙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关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或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或相关单位及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卡)、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等。
四、不准用黄、赌、贿等各种手段拉拢腐蚀甲方工作人员。
五、不准违反国家有关维护农民工利益的各项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由甲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诫勉;情节较重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并建议调离原岗位,不再从事相关工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乙方单位或个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收缴乙方交纳的质保金;情节较重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并取消乙方在甲方的合作资格。
第五条 双方约定如下事项:
1、本合同由甲方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举报电话:020-、020-617、020-6。
2、 双方其他约定: 。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 合同的一部分,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至年 月 日。
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甲方财务部门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各执副本一份。
甲 方: 乙 方:
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时 间:
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时 间: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项目需要,现向乙方采购餐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采购合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单价:
二、餐车主要技术指标、易损件清单附后。
三、交货时间、地点: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须将设备发货至交货地点并安装完毕。
四、验收标准:餐车到达甲方驻地一周内,乙方需派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操作、维护及管理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车辆使用、维修保养及安全注意事项,直至甲方人员熟练操作为止。同时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参照乙方承诺的并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测试,双方人员共同签字后视为验收合格。一旦发现到场货物与报价文件要求不符,甲方有权责成乙方重新发货。
五、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自交货验收之日起满两年或正常行驶60000公里,先到者为限。质保期内乙方无偿实行“三包”服务,若有零部件损坏,免费更换并实行“三包”服务。
2、质保期后,乙方对所售产品以成本价格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和配件供应。
3、其它条款参照乙方报价文件中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执行。
六、东风餐车的送货、使用及维护技术培训费由乙方承担,乙方需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正规车务手续文件,乙方需在车辆车头顶部加装黄色长排小警灯,车尾垃圾箱顶部后端左右各一个黄色小圆警灯,加装左右箭头灯。车厢内加装1P壁挂式空调一个(适合14m以内),驾驶室安装车内专用空调一个。
七、支付方式:货到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2个月内支付货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30天内支付。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编号: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数量
日常办公用品及耗材,具体产品型号、规格、产家或产地、数量详见下表:
备注:分批采购的,以订单最终结算为准。
第二条 合同价款
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单价应按照下面的价格条件计算:
1.甲方所采购的产品在一个季度内累计总价达到人民币 元时,在执行合同价格的基础上下调 %。
2.价格调整#
如果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超过 %时,甲乙双方可对价格条款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每季度(或 个月)结算一次;甲方在每季度(或 个月)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提供的发票及已确认的订单,在经过产品订单与验收单核实后,确认发生的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按实际发生的 季度(或 个月)的货款以 转账 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2.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条 包装及运输
1.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具体包装方式为: 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包装费和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期限
1.交货方式、地点:送货上门。乙方负责将商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地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
2.交货时间:一般送货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的时间为准,如遇甲方临时急需,乙方应即刻( 小时内)将所需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六条 验收
1.货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验收,产品的规格型号均以订单要求为准。
2.甲方收到产品的同时填写办公用品采购验收单,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同时将验收单副联交付乙方。季度(或月)结算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
3.对于更换或退货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的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第七条 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所提供所有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标准。如果产品质量标准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规定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第八条 售后及其他服务
1.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 小时内进行退换,对于退换货的情况双方需做好验收记录,以备结算时对帐。
2.常年供货情况下,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每批订单将指定专人负责跟单送货,送货人应遵守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应及时做好送货情况交接记录。
3.其他约定: 。
第九条 环保和安全要求
乙方承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和国家安全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于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对人身健康造成危害的,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产品瑕疵保证
1.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等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2.如果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质量瑕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换货必须是全新并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若换货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付款,应按逾期天数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额 %的违约金,但总额不超过一个季度合同总价的 。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数量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个季度总货款 %的违约金,一个季度出现延期交货 次以上或一个季度累计延迟交货 天以上的,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单方解除合同。
3.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一个季度内出现 次乙方交货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为分批采购产品,以已结算合同价款作为合同总价)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采取合适的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后 日内向对方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书面证明文件。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可由双方友好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免除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选择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1. 仲裁委员会仲裁;
2.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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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1.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进一步约定合同条款的,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
经询价采购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和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鉴证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________项目____号的询价单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____号询价单
(2)乙方提交的报价单;
(3)售后服务承诺。
2.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详见乙方提供的报价单。
3.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单价详见卖方提交的报价单。
4.付款条件
本合同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后,由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心联系电话:________)支付货款。付款条件同询价单要求。
5.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为:____________;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 。
6.质量保证
卖方所提供货物未有特别约定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质量有缺陷,经查实后,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并按原价退还货款,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处罚。
7.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货物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甲方直接与乙方进行处理;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处罚。
8.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鉴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收到乙方提交的足额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由甲方,乙方,鉴证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或补充。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水泥采购合同
采购方(甲方): 合同编号:
供应方(乙方): 签订地点:
工程名称: 签订时间: 20xx年6月 8日
注:材料名称要填写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上表中材料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
数量以施工中采购方确认的实际进场数量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供应方供应的水泥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营口市检测中心检验及该工程被认定质检单位检验必须合乎国标要求。
第三条、通知送货方式:采购方以电话的方式通知供应方送货时间和数量。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地点:供应方负责送货至采购方工地,卸至采购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供应方在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担。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袋装水泥不得有破包。
第六条、技术文件要求:供应方应向采购方提供该批货物3天、和28天强度检验报告。
第七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数量验收:采购方在卸货地点以计袋的方式进行数量验收,并保证货随到随验。采购方可随时任意取20袋进行数量抽检,每袋水泥净含量50公斤,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 3 ‰ ;若抽检重量不够,必须等比例补齐所有已供数量的差额。
2、质量验收:采购方及时按规定取样送营口市检测中心检验及该工程被认定质检单位检验 进行检测,各项性能指标符合国标的要求视为最终合格。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按实际收到的合格水泥数量结算价款,每月25号结算一次,次月7号支付货款的 100 %, 供应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六条之约定提供强度检验报告,则采购方可以不支付本批次款项。采购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进行质量检测,如检测达不到国家标准,则采购方可以不支付本批次款项。
2、供应方按工程所在地税务管理部门规定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方见发票付款。发票开具及税金缴纳事宜按工程当地税收管理政策执
行。如因供应方发票开具不及时而影响供应方回收工程款及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供应方承担。如供应方向采购方出具虚发票,除按规定要求和时间
及时更换外,并根据发票金额处以5000~10000元/次的罚款;若供应方不能及时更换合法有效发票,供应方向采购方上交与发票等额的罚款,全部责任由供应方承担。
3、材料进场后立即验收入库,每月25号双方对帐,材料供完后15天内双方把帐对清,供应方不按月对帐或材料供完后逾期不对帐,采购方将不再予以结帐,以采购方的帐目为准,一切后果由供应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 若供应方不能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采购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2、 发生其它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问题时。
第十条、违约责任:
1、采购方检验不合格,供应方应及时将货物运出工地,采购方无保管义务。如供应方不能保质保量按期供货,影响采购方工程施工,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供应方负责全额赔偿和承担责任。
2、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所带来的损失 。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采购方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份数:本合同共五份,采购方四份,供应方一份。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供应方承诺在该工程施工期间,不得调价。合同单价包含材料费、运费及卸车费。
2、根据采购方物资管理规定,项目经理部开具的标准材料收据必须经三人以上(项目材料人员、项目责任工程师、分包单位材料员)签字方可作为结算依据,其他任何证明不作为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3、双方商定,供应方不得将因该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此种转让对采购方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
4、采购方项目经理为采购方驻工地代表,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但涉及工程签证、结算、付款等经济责任和质量、工期的事务必须经采购方代表初审并经采购方公司预结算部确认后方为有效。
5、因工程建设单位的原因使采购方无法正常支付材料款的,供应方应予以充分的谅解。
采购方(章):X公司 供应方(章): X有限公司 分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地 址: 地 址:
甲方(采购人): 合同编号: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点:
乙方在 组织的 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标通知书》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依据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
二、技术标准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
2、交付的产品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型号规格、质量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配置清单表、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一致。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三、交货时间:。 四、交货地点及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
六、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保期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2、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的售后服务详见投标书中售后服务条款。
七、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2、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产品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3、乙方对运输产品进行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具体事宜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结算方法及期限
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
2、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除另有规定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
3、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产品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应承担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应承担应付货款的银行利息。 十二、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本合同的其他组成文件: 1、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 2、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 3、
十四、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十五、违约终止合同
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除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外,一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六、破产终止合同
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十七、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
十八、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签订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签订时间: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
签订地点:
需方: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就项目购买外墙玻璃,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质量、数量、单价、总价及供货时间
1、需方以暂定金额约(大写)人民币向供方购买表一中本项目玻璃幕墙使用的双钢化LOW—E中空玻璃、双钢化LOW—E防火玻璃、钢化夹胶玻璃。(具体尺寸以项目部材料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规格型号、数量分批进场)
2、本合同所采购物资的单价,指从玻璃原片采购、玻璃按本项目幕墙设计要求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进行深加工至玻璃成品达到合格产品出厂所发生的一切原材料及辅材采购成本和人工费用、包装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税金等供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为工地车板交货价格,合同签订后单价不再调整。
3、表一中材料数量为需方招标文件提供,如在施工中材料数量有所增加,供方按合同所签单价为需方提供材料,供方不再以任何理由增加材料单价。最终按实际到场数量结算。
4、材料供货期:总供货期六十天。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完成笫一批交货﹝交货量不少于20xxm2﹞,其余按双方签认的加工定货单供货时间要求为准,必须满足安装期內进度要求。
二、质量要求1玻璃的技术指标及说明
1、本工程所用玻璃幕墙采用LOW—E中空玻璃,其节能性能控制指标如下:传热系数K≤2。6W/㎡,遮蔽系数Se≤0。5,可见透射比≥0。68。
2、本工程所有玻璃加工外形尺寸,工艺和质量要求均按现行国家规范。玻璃材料要求应按《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xx第3。4章节进行检测。
3、低辐射镀膜玻璃采用真空磁控溅射离线法生产工艺。
4、中空玻璃技术性能按《中空玻璃》GB11944—20xx的要求,采用双道密封结构,一道密封采用丁基热熔密封胶,二道密封采用硅酮耐候胶(隐框玻璃幕墙及开启扇为全隐框结构胶粘结固定时,中空玻璃二道密封必须采用硅酮结构胶)应符合《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JC/T914—20xx的规定。
5、本工程所使用的钢化玻璃均需经过倒棱磨边处理。
6、必须在原厂合片。注胶厚度按国标要求。防火玻璃采用铯钾玻璃。
7由于本工程玻璃有部分弧形玻璃,要求内弧玻璃和外弧玻璃的色差要控制在肉眼看不见的范围内;同时保证同一部位的弧形玻璃弧度和半径一致,否则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三、产品验收标准
1、玻璃验收标准《镀膜玻璃第2部分:高透光、低辐射镀膜玻璃》GB/T18915。2—20xx《平板玻璃》GB116414—20xx《幕墙用钢化玻璃和半钢化玻璃》GB17841—20xx《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15763。2—20xx《中空玻璃》GB/T11944—20022、胶类验收标准《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JC/T914—20xx《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JC/T486—20xx《建筑窗用弹性密封剂》JC485—20xx《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xx《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20xx《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3、每批货物运至工地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组织业主、监理、设计单位等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进入其他程序,供应商提供本批次材料出厂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进场报验。
四、运输
需方委托供方代办运输,运输方式:汽运;发运地点:;到达地点;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承担。
五、包装
1、产品包装采用木箱包装。供应的材料按玻璃加工单原有编号标注在玻璃正面;
2、按玻璃品种、规格、种类分别包装,包装箱应有明确标识,玻璃与玻璃之间要有软物隔离,应有规格、品种及数量清单。在产品运至施工现场落地之前所发生的损毁由供方承担。
六、质保期限、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
1、供方免费提供负责现场的咨询工作及对施工人员在技术方面的培训。
2、质量保修期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十年。
3、售后服务: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因供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发生问题,造成的维修、材料费、人工费由供方承担,免费更换。保修期内因日常维修发生的费用,供方按成本价收取。质量保修期外,若产品发生问题,供方配合及时更换。造成的维修、材料费、人工费或因日常维修发生的费用,供方按成本价收取。
七、风险承担:
需方收到产品前由供方承担;产品落地后由需方承担。
八、付款:
结算一次,批结批送。最后一批发货前,定金充抵货款,双方对账后结清货款予以发货。
九、合同的变更:
合同生效后,需方如要求变更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等,由双方另行商定;如需增加或减少产品数量,产品单价执行本合同单价。需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的,收货人应在供方发货前7天书面通知供方,并承担代方因此多支出的费用;如货物已交运,则合同不得变更。
十、双方责任:
1、供方按需方要求将物资运至施工现场后,需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供方货款。
2、供方未按所承诺交货日期执行,延期按合同价每天3‰处罚。
3、需方未按所承诺时间付款的,延期按合同价每天3‰处罚。
十一、纠纷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事项:
1、工程项目所需产品资料(合格证、检测报告)随车发到。
2、本合同壹式份,需方份,供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4、招标文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份,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订立补充协议。
需方(章):
供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大米、面粉、食用油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文
件,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就乙方给甲方供应大米、面粉、食用油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供应物及价格
价格不做任何调整。
二、合同供货期:
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合同供货期内所有货物甲方审核无误后在20日前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三、每批大米、面粉、食用油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送货,乙方须按期、按量供应,送货时乙方负责免费将货物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四、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的货物供应,保证质量,不得以假充真
保证向甲方供应的大米、面粉、油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乙方在送货时保证所配送货物是包装无破损、商标完整清楚的合格产品,且离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同时需提供本批次货物的检验报告单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六、甲方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质量不合格,卫生不达标、超过保质期、无标签、无检验报告单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物进入我院。
七、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为月结,即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当月供货期满后,根据实际供应量开出正式发票,并于次月10日前到甲方报帐结算,
八、甲方应按时给乙方结算货款,如无特殊原因,超过10日(即次月30日)还未支付,乙方有权中止供货。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甲方有权退回货物,乙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每次甲方在乙方货款中扣违约金500元。
2.乙方若未能按期、按量为甲方配送大米、面粉、食用油,每次扣违约金500元,连续3次或累计5次未能按期、按量为甲方配送,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3.乙方所配送大米、面粉、食用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视为未能按期、按量配送货物。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十一、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如有纠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同*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于20xx年**月**日在乙方公司就双方20xx年进一步合作的方式及相关事项进行了会谈,在公平公正、平等友好的气氛下双方交换了意见并达成了以下共识:
第一条 总则
本合同为框架协议,其条款适用于依据本合同所签订的所有采购订单(以下简称“订单”)。本合同及其附件(订单格式)以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采购订单组成甲、乙双方之间唯一的、完整的合同。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订单存在不一致,应以订单为准。订单未规定的内容以本合同规定为准。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放弃均须有书面记录,并且有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司公章方为有效,否则均视为无效。
第二条 产品范围(以甲方提供的产品目录为准)
第三条 交易原则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限内,当第三方销售或采购条件相同时,优先向对方销售或采购。
第四条 本协议按以下原则确定产品价格
双方原则按框架协议协商一致的价格执行。因市场因素导致该价格浮动超过3%,甲乙双方对产品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新的产品价格。
第五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 质量标准按 执行。
(1)执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 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2)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执行。
(3)按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4)按每笔采购单中质量标准执行。
2.乙方对质量负责期限:在 个月的保质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
3.乙方向甲方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质量保证书。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支付方式按执行
1.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采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结算。
2.每月20日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采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结算后,并由乙方开具相应发票后,甲方于次月20日前付款。
3.每月20日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采购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结算后,并由乙方开具相应发票后,甲方于90个自然日后滚动付款。
第七条 标的物的交付时限
1.原则上自甲方将订单交付乙方起,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将订单所属物品送至协议或订单约定的地点进行交付。
2.加急订单自甲方将订单交付乙方,且乙方接受订单后48小时内送至本协议约定的地点进行交付。
第八条 标的物的运输方式
常规订单由乙方委托第三方物流或自行送至协议约定的地点。
第九条 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
1.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迟延交付的,由造成迟延交付的一方承担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五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验收方式:按 执行。
⑴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交付后 个工作日内(验收期),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和/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⑵甲方自行提货的,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后的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由甲方所在地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按 执行。
1.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
2.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并负责对甲方免费进行 小时的技术培训。
第十二条 担保方式:按 执行。
1.无担保。
2.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权利包括:
⑴在保证向对方当事人销售/采购本协议规定的产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销售/采购相应产品。
⑵按本协议的规定接收产品或收取货款。
2.双方义务包括:
⑴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协议项下有关产品销售/采购的具体联络、计划安排、供求平衡、执行、协调等工作。
⑵按本协议规定交付产品或支付货款。
第十四条 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的有效期可以延长,自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至 20xx年 **月**日
2.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于合同正常终止日前的*个月内,向对方当事人发出终止本协议及终止何时生效的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3.如甲方无法方便地从第三方获得乙方销售的某种产品,且根据本协议乙方应在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4.在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终止达成一致以前,本协议任何一方发出的终止本协议的通知,将不会影响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⑴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⑵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 七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一个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本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
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做出补救,如违约方未在该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对违约行为做出补救,则守约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协议。守约方仍有向违约方求偿和其他法律允许的权利主张的权利。
2.乙方未按期交付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延迟交付标的货款金额0.1%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十五日的,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交货而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标的数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完全履约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甲方有权拒收和/或要求更换和/或终止合同,乙方仍须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内,如标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因标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仍由乙方承担。
5.甲方未按期付款,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将未付款项所发生的利息付给乙方。
6.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向甲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
4.保密: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属于双方经营活动内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允许不得对外泄露。
5.安全规定:乙方进入甲方厂区需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6.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上海雄闻乐器有限公司
乙方:
事由:
乙方于年月日于甲方处订购品牌,
立式钢琴台型号生产编号:,色光,
琴体价格:人民币。付款方式:。
保障:
1.甲方给予乙方叁年的免费保修,半年内琴音板断裂、键盘严重变形、钢琴表面油漆大面积脱落,无法修复,弦轴大量松动导致音准无法固定,无故反复断弦,钢板断裂等情况可退换货。
2.如用户对所购琴不满意,任何时候都可以按照租琴结算,具体租金根据琴型号编号决定。
3.正常使用与保养条件下,三年内可包底价回收。
4.补充:
赠送:琴凳 琴帘 琴键呢 擦琴布 脚垫 踏板套
送货地址:
甲方:上海雄闻乐器有限公司乙 方:
电话:手 机:
地址:电 话:
签章:
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略)。
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在参考国家《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所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如表7-7所示。
表7-7 所购材料的具体情况
二、质量技术要求及验收方法
1. 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检验报告》及经设计师确认的材料封样样板。
2. 特殊材料还要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使用该项材料的文件。
3. 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按产品质量标准或封样样板验收。
三、供货方式
1. 交货时间:年 月 日。
2. 交货地点:
3. 送货人: ;电话:;传真:。
4. 收货人: ;电话:;传真:。
5. 运输方式及费用:货到工地后由甲方组织人员卸货。
6. 包装要求及费用: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
五、乙方要为甲方提供最优惠的价格,不得对甲方有关人员给予回扣或变相回扣,如违背本条,甲方将取消合同或不支付材料余款。
六、供货方必须取得收货方数量、质量双签字的有效单据(即《入库单》)。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
2.甲方按合同规定接受材料,组织卸货。
(二)乙方责任
1.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费用。
3.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4.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乙方所在地的仲裁部门仲裁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若此合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将授权书附后,方可签订合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数量
日常办公用品及耗材,具体产品型号、规格、产家或产地、数量详见下表:
备注:分批采购的,以订单最终结算为准。
第二条合同价款
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单价应按照下面的价格条件计算:
1。甲方所采购的产品在一个季度内累计总价达到人民币元时,在执行合同价格的基础上下调%。
2。价格调整#
如果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超过%时,甲乙双方可对价格条款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1。每季度(或个月)结算一次;甲方在每季度(或个月)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提供的发票及已确认的订单,在经过产品订单与验收单核实后,确认发生的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按实际发生的季度(或个月)的货款以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2。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包装及运输
1。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具体包装方式为: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包装费和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期限
1。交货方式、地点:送货上门。乙方负责将商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地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
2。交货时间:一般送货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的时间为准,如遇甲方临时急需,乙方应即刻(小时内)将所需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六条验收
1。货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验收,产品的规格型号均以订单要求为准。
2。甲方收到产品的同时填写办公用品采购验收单,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同时将验收单副联交付乙方。季度(或月)结算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
3。对于更换或退货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的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第七条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所提供所有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标准。如果产品质量标准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规定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第八条售后及其他服务
1。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小时内进行退换,对于退换货的情况双方需做好验收记录,以备结算时对帐。
2。常年供货情况下,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每批订单将指定专人负责跟单送货,送货人应遵守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应及时做好送货情况交接记录。
3。其他约定:。
第九条环保和安全要求
乙方承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和国家安全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于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对人身健康造成危害的,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产品瑕疵保证
1。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等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2。如果乙方所售产奇在任何质量瑕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换货必须是全新并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若换货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付款,应按逾期天数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额%的违约金,但总额不超过一个季度合同总价的。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数量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个季度总货款%的违约金,一个季度出现延期交货次以上或一个季度累计延迟交货天以上的.,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单方解除合同。
3。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一个季度内出现次乙方交货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为分批采购产品,以已结算合同价款作为合同总价)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采取合适的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后日内向对方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书面证明文件。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可由双方友好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免除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选择下面第种方式解决:
1、仲裁员会仲裁;
2、甲方所在地的人民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附则
1。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进一步约定合同条款的,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协议期限,自月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托代理人(签字):
或其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 电话:
地址: 传真: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邮编:
供方: 电话:
地址: 传真: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邮编:
为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规,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一、订货数量、名称
1、货名:北京天宇酒店客房用家俱(明细见合同附件--各种房型家俱清单、图片);
2、数量:共计39套,以合同附件上所列为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总金额33万元整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圆整人民币);
2、明细上所列西式a、西式b套房沙发共4套,供方大幅让利给需方。
三、付款方式:
1、预付货款总金额的20%,即6.6万元人民币(陆万陆仟圆整人民币),预付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支付;
2、货到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款总金额的75%,即24.75万元;
3、余款5%作为保修金,如无质量事故,6个月后即付。
四、质量要求:
1、家俱材料要求见合同附件,以合同附件为准;
2、家俱五金件以北京301宾馆中的实物为准;
3、其中合页为dtc(合资),抽屉滑轨为二节滑轨(合资)和进口自滑轨,拉手为铝合金和青古铜(合资),床垫为活力加强型床垫或强力加强型床垫(十年免费维修,终身保修);
4、其中电视柜上要求放转盘,床头为插式床头,床脚带万向轮;
5、家俱设计、制作严格按国标设计、制作,产品达到优良。
五、交货方式:
1、单人间、标准间、商务间共33套家俱,于20xx年3月30日货到银川世纪大厦(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2、豪华套间、中式套、西式套间共6套家俱,于20xx年4月10日前货到银川世纪大厦。
六、运输、安装
1、货物运输由供方负责,运费由供方承担;
2、货物安装由供方负责,安装费由供方承担;
3、货物运输、安装过程中如有损伤,均由供方承担责任,损坏无法修补的应更换。
七、品质保证
1、产品保修壹年,从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
2、终身提供有偿维修、上门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
3、维修应在需方通知供方后一周内解决问题。
八、验收方法:
1、需方严格按照合同及附件上所列材料、规格款式验收;
2、供方在生产过程中需方可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并为检查提供方便,积极配合;
3、验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供方要积极改正,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九、违约责任:
1、供方:
(1)按合同、合同附件上规定的数量、材质、规格、颜色、品牌、生产供货,如违约,供方必须向需方支付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
(2)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供货,每延迟一日,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额5%的违约金;
(3)违反合同、合同附件上的其它事项,每项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2、需方:
(1)按合同、合同附件上的规定检收货物,不得在生产过程、货物到达后提出不合理要求,供方有权拒绝;
(2)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每拖延一日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3)违反合同、合同附件上的其它事项,每项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及其它事项: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3、本合同金额货种特指人民币;
4、双方发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定地仲裁机构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需方(章): 供方(章):
需方法人代表: 供方法人代表:
买方:
出卖人:合同编号:
买受人: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以上单价为含税价,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并且含运费。
三、交货地点:
四、验收标准:以买受人验收合格为准,如存在质量问题,拒绝验收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买受人有权提出更换或退货。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并且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后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六、如遇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可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责任。(如出卖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严重的问题,买受人有权退货,并解除该合同)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盖章生效。
出卖人名称: 买受人名称:
公章: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人:委托人:
电话: 电话: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甲方):北京金鹰包装制作有限公司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供货单位(乙方):北京宝翔包装纸品有限公司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模具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模具的名称:C6388纸浆模塑模具一套,包括吸浆成型模具一组及热压定型模具一组。
2、出产单位:
商标:
3、模具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模具的包装标准:
第三条 模具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乙方送货,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运输方式:__________。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4、交货期限:20xx年 月 日以前将模具交付甲方
第四条 模具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模具的价格:6000元人民币/套;
2、模具货款的结算:模具交付甲方,待验收合格后,甲方现金给付模具费。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模具图纸及该图纸的电子文档(如附件)。
第六条 模具的工艺要求:模具图纸如附件。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总货款的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模具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
根据模具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模具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双方另行协商履行期限,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如甲方因生产需要,要求增加该模具数量,其价格另议。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双方本着诚原则签定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址: 签约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荣成市万隆国际和俚岛关家村关府城堡工程管材、管件的供货订立本合同。
一、 标的 数量价款:
1、乙方供应的管材、管件为威海华纳塑胶有限公司生产的实壁(螺旋)排水管(件)。
2、管材的价格按乙方报价(见附表)下浮55%计算。(详见双方确认的报价附表)
3、供货数量以甲方传真通知乙方的数量为准。
乙方确认的乙方传真号为:
4、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包含发票税率。(乙方根据实际款额给付发票)
二 、产品质量标准
1乙方供应的管材、管件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三、产品的交付期限交货地点
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供货通知5天内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工地。
四、验收方法
以甲方当地质监部门验收合格为准,二次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
1、乙方同意供应万隆国际和关府城堡项目的所有管材管件的货款全部由甲方开发的房产抵顶。
2、货到工地甲方质监部门先行检验,工程验收后,货款额度达到抵顶房款额度时,甲方可以给乙方办理楼房交接手续;双方同意终止履行合同时,乙方供货额度不足以达到抵顶房屋额度时,乙方现金补款;
乙方要求甲方预留的房号为: 房屋面积为: 房屋单价为: 总房款为:人民币
六、保证于赔偿
1、自工程验收合格移交至甲方之日起,乙方保修一年,保修期内由产品质量造成的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第三条的要求按时按地交货,甲方有权以如下方式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从迟交货第四日起每日支付甲方人民币20xx元违约金。上述赔偿不能解除乙方交货的责任,包括因迟交货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的间接损失。如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迟交货,乙方不负责任。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的应每日支付乙方20xx元违约金。
4、当甲方认为乙方供货速度不能保证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
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拒付供货的货款。
七、解决纠纷的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威海仲裁委会申请仲裁;
八、协议的解除
1、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需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2、非依法依约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人民币10万元的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双方签字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附件或补充合同,均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三页,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供方:签约地点: 需方:签约时间:
一、质量要求:供方须提供质保书或货产品化验单,其品质应符合以下要求:Fe≥68%、Sio2≤6%、AL2O3≤0.06%、P≤0.05%、货物以干基计算
二、Sio2、AL2O3含量每增加0.1%、扣减2元/吨;S、P每增加0.01%,扣减2元/吨;Fe含量低于68%时,每低0.1扣减2元/吨,如果Fe含量高于68%时,每高于0.1%增加2元/吨。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需方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 。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以需方过磅为准,货物运至需方院内后,需方在供方的监督下进行取样化验,如供方货物不能达到上述约定的确质量要求,需方有权按第二条款约定从供方货款中予以扣除,如果对化验结果有异议,应在化验单出来当天提出并送权威部门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算依据,提出异议方应承担皂民的复检费用。
六、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凭需方付磅单位、化验单位结算。七、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签约地法院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友好协商。
供方: 合同编号:20xx-1-15 需方:徐州市兴谭炉料厂签订日期:20xx年1月15日 质量商定标准: 签订地点:徐州利国
数量:
事项说明:
一、提交地点及数量:供方指定货场。每月2500吨。 二、运输及费用承担: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 三、合理计算方式:以需方计量为准,供方来人监磅。 四、验收标准:以需方化验为准,双方共同取样。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现汇结算,20xx年3月15日前结清货款。 六、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双方友好合作,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有效期: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 九、其它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帐号:帐号:电话:电话:
甲方: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京台高速公路b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乙方:建瓯市小桥镇万源碎石场
法定代表人:张庭希
法定代理人:白洪有
合同签订地:建瓯市小桥镇霞抱村
鉴于甲方承建的京台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的需要,在不违反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一些简称总合同)约定的前提下,由乙方负责供应工程所需的地方性材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为甲方供应工程所需的地方性材料:水稳碎石。
1、此综合单价为碎石不含税出厂价,国家规定的税收由甲方负责缴纳,不含运输费出厂后的所有运费由甲方负担。合同总价万元整。
2、乙方在场负责成品碎石的装车。19.5-31.5mm的密度为1.46吨/方,9.5-19.5mm的密度为1.46吨/方,4.5-10mm的密度为1.46吨/方,0-5mm的密度为1.6吨/方。
三、供货时间
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提前1天书面通知为准,月度供货数量甲方有权视工程需要及现场存储情况进行调整,乙方应予配合。
四、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1、乙方供应材料质量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应写明具体规范名称及标准编号)的要求,若甲方对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同时还应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引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应由甲方决定是否用新标准或新规范,对此甲乙双方应予理解并承担其风险。
2、乙方供应材料应符合业主招标文件中有关材料条款的规定:并均应达到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满意。
四、货物数量、单价
1、供货数量:供货数量为甲乙双方商定的最低供货数量,甲方应全部承销在此数量内,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采购碎石否则应赔偿乙方的损失,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2、货物单价:指材料出产价格。含:材料使用及恢复费、矿产资源费、出厂加工费、管理费。
五、货物运输与验收
1、运输方式
具体运输方式由甲方负责,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既由甲方承担。
2、验收
乙方负责供应甲方所需材料到达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或料场,并通知甲方人员进行验收。甲方通过对材料的外观、数量、质量进行验收。甲方验收合格的材料数量以地中衡称量数量为准。
六、结算方式
1、乙方应按甲方的施工配合比均衡供应各档碎石,以满足甲方施工需要。若存在较大不均衡供料情况,则偏差部分不予计量结算。
2、乙方货款结算人应为合同指定结算人,乙方货款结算人于每月25日凭甲方签认的并经甲方审核无误的过磅单,到甲方材料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该笔结算走完公司oa办公系统流程后货款在次月15日前结算清楚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货。没按时付清货款的属于甲方违约。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指定的收款银行为:银行帐号为: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的按每日千分之五计算违约金交付给乙方并承担乙方的所受的损失。
2、乙方逾期供货的,应根据逾期供货的货款,按每月千分之五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当乙方连续或累计超过天的供货数量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数量时属于违约,甲方有权变更采购材料数量,并终止合同。
4、当乙方所供材料质量无法达到规定标准时,属于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九、其他事项
1、乙方在生产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乙方应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应保证甲方收料人员在收料过程中秉公办事,不得对其行贿、腐化,不得因双方分歧滋事,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视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同时,乙方应监督甲方人员是否向乙方索取非法报酬,如有甲方人员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贿,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领导举报。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的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京台高速公路b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乙方:建瓯市小桥镇万源碎石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年月日
合同编号:
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范本,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甲方委托 (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名称) 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号]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及合同价格
附:1、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为依据填写,并对真实性负责,如虚假或不实填写,甲方保留终止该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2、交货期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准,原则上在20xx年12月15日之前。
二、交货方式、交货地点
2.1交货方式:
2.2交货地点:
三、供货清单
3.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
(供货清单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准,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需变更,须经过项目使用单位书面同意后再报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
四、付款方式与条件
货物交货付款
货物付款方式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准。请各中标人按照要求选择付款方式,并填写。签订合同时,按照要求核查付款方式。
(必填项)甲乙双方协商,选定的货物交货付款方式是
4.1一次性全部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的货物价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的正式发票。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4.2有尾款的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的货物价款。(若乙方有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货款时予以扣除)。
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国家税务机关监制的正式发票。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余款 %的货物价款,作为货物的质量保证金,在月后,乙方所供货物无质量问题前提下,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
五、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5.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满足以下质量要求
(若无特殊质量要求,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5.2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5.3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标准规定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如无相关标准的,双方约定的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包装材料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4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5.5 乙方货物质量保证期(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准)为。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责任: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退回货物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六、验收
6.1 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6.2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配件(含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随机工具等交付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6.3 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五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五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6.4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五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合同约定的尾款。
6.5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五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7.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7.2 乙方伴随服务/售后服务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为准。但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的售后服务不得低于下列标准:
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四十八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 四十八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7.3 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八、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九、 违约责任
9.1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百分之__五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七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9.2 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换货、修理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金额。
9.3 乙方明确表示不能交货的(逾期七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9.4 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支付合同总价 二十 %的违约金。
9.5 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9.6 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9.7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五 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9.8 其它:_______________。
9.9 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十、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转让
11.1 对合同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合同一方须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11.2 任何对合同条款的变更或修改均须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1.3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二、不可抗力条款
12.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法规的变更和修改等。
甲方:
乙方:
时间: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公司业务需要,新添监控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愿达成以下采购合作条款:
一、采购概况
1、 采购名称:2、 送货地点:
二、采购明细
现将具体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参数数量如下:
视频监控改造预算清单表
三、工程造价、付款方式
1.工程总金额(人民币)元(详见第
二项设备清单及单价表)
2.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 合同款。
四、供货期限
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后 十 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为甲方送达此次采购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五、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施工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六、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七、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 1 年。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外)。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八、约定事项
1、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
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直至提交甲方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需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规范购销行为,保护双方权益,明确双方责任,经供需双方协商,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PVC线管 规格:____单价:___
PVC排水管 规格:____单价:_____
PPR冷水管 规格:____单价:_____
实际数量以双方公司收货单为准,供方所供管材到工地后需方出具收货单,如市场价格有所调动,供方需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二、 交货时间、地点。
供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需方材料计划,需方应提前2天通知供方,供方将所需管材运到工地后,经验收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卸货。如因产品不合格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三、 货款支付
每月20号核对本月供应量,经核对无误后25号结算本月材料费。
四、 违约责任
供方如不能按期供货,造成需方经济损失,为每拖延一天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的10%作为违约金的损失,需方如不能按约结算货款,应支付不能结算每天按货款的10%作为违约金
五、 合同中止、解除、终止。
如果供货方不能按需方提供的规格、尺寸和数量及时提供货物,需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切合作事项,并且带来的损失由供货方负责一切损失,如因需方资金不到位,供货方可以终止合同,并限制供货,按违约条例执行,双方依约履行完合同义务,本合同自行终止。
六、 争议的解决
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照法律规定依法解决
七、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
有效
八、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供方单位:_____需方单位:______ 签订日期:_____签订日期:______ 地点:_______ 地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 代表人: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身份证号:______工地负责人电话:_____
管 材 销 售 合 同
合同编号:
本合同由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金牛路海马工业园(二期)M-22的海口通达排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需方”)与广州万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方”)于X年 1 月 1 日在海口市双方平等、公正、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而成,本合同依《合同法》为基本合同,并作为双方专项合同及结算依据之一。同时,双方都有为对方严格保密的义务。
第一条:产品图号、名称、数量、价格
以上价格包含供方将合格产品交付至需方的一切费用;适用费率:17%增值税。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严格按需方的技术标准、图纸要求、质量体系及有关补充规定的文件执行。 如有质量异议,应在到货15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供方。由双方确认后及时解决。若因供方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需方一切损失,将由供方全部负责赔偿。
第三条:交货
1、地点:需方生产车间的指定地点。
2、交货方式:采用准时制交货方式 ,不得提前或迟后,范围在二日内,
否则,由于供方的原因而造成需方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第四条:包装
1、 包装方式及单位装箱数量应经需方认可或确认。包装箱上应注明零件名称、图号、数量等有关产品的相关信息。
2、 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周转箱可回收,纸箱及其他包装物不回收。
3、 每批供货时必须附上产品合格证、材料检验报告和供货数量清单,并按规定的方式流传相应的书面文件。
第五条:支付
1、结算周期:月结(每月底双方对账,同时需方按供方的入库数量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
2、支付时间及方式:结算后三个月内付款,单次付款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以银行承兑支票支付,但累计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第六条:有效期本合同自X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至 年 12 月 31 日终止。
第七条:预示量:需方应在每月25日前下达次月订单给供方,以便供方备料排产,同时把再次月的预示量告知供方。
第八条:如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超过本合同价格10%以上,双方可再友好协商成交价格。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供货数量以需方验收入库数量为准。
2、需方采购订单,需经双方加盖公司合同印章有效(传真件有效),并与本合同共同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合同法规执行,同时双方应本着平等、互信、互利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签名盖章后生效。
供方: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需方:海口汽车排气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岭东路号 地址:海口市路海马工业园(二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其它法令,法规,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须提供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产品名称、原厂编号、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等,如下图:所采购配件具体情况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5. 乙方应当在自己的产品上标注商品标识便于识别,标识样式、内容及产品编号按甲方的要求为准。
6.乙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以甲方月度订货传真或单据要求为准 ,本协议所指交货期限指乙方在甲方仓库交货的时间,逾期交货或提前交货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和违约造成的损失,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负责产品的运托手续,按甲方指定交货点的有关托运手续办理,乙方办妥托运手续视为产品已交付;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产品毁损、短缺问题,由运输公司或承运方负责赔偿,甲方对此概不负责,但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索赔事宜。
第五条:乙方收到货品后,按外观是否完整或是否短缺验收,若有异议在收货时立即提出,以便及时向运输公司索赔。
第六条:甲方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甲方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并附产品检验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若产品检测出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不合格产品。
第七条:产品的价格在本协议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第八条:甲方应在每月的10号前向乙方书面提供下一个月订货计划单,以便甲方组织生产。甲方临时追加订货计划,交货日期由甲、乙双方临时协商再定。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妥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订的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以上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协议期限自签订之日一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本协议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今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电脑,为友好合作,特定如下合同。
一、采购产品名称、价格。
甲方向乙方定购的电脑配置(详见附件:电脑配置单)。共计:壹佰贰拾台;单价为:贰千玖百元;总金额为:叁拾肆万捌千元。
二、产品的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配置供货,甲方按照配置单收货。
2、验收合格标准:所有产品部件均为合同附件之约定的部件。
3、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按照相应配件厂商质保标准提供免费维修、免费更换等无偿服务。
三、货款结算。
乙方将电脑备齐后,运送并安装到指定地点,由甲方清点验收,验收完毕后将电脑交付给甲方。甲方需在一个月内将货款付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和乙方应充分协商,制定本合同约定的机器配置。在配置确定后,若有任何调整意向,应及时乙方说明。如果乙方已经定货或者预付定金,则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有对电脑设备的采购建议和调整的权利,并有对乙方的工作的监督权。
3、甲方有按时交付货款的义务,如甲方因未及时交付货款导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甲方: 乙方:(中标人)
甲方货物类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编号:,项目编号:),乙方已经中标,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款,经过友好协商就该项目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 合同项目清单
备注:各项器材必须符合整体配套使用要求。
2. 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万x仟元整,即rmb¥:x元,合同总价包括货物及配套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工具、图纸等的提供)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为固定不变价,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3. 合同组成
技术规格、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报价文件、中标通知书、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解释的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4. 技术要求
4.1. 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必须符合合同附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标准及国家有
关环保要求;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相关国家或行业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4.3. 进口货物必须具备有效的原产地证明、报关手续、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口渠道证明;国产货物必须具备有效的出厂合格证。
5. 合同货物交货及验收
5.1. 交货期
5.1.1.交货期:
5.1.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涉及到货物尺码、颜色等问题请提前与甲方联系并确认;交货验收时乙方必须有技术人员到场进行培训,否则出现货物缺少或丢失接收单位不承担责任。
交货联系人: 电话
测试验收
5.2.1.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移交所有资料、工具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验收调试合格报告书一式5份。
5.2.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后延。
5.2.3.货物在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2.4乙方交货时应将所供货物经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货物鉴定证书、使用许可证、用户手册、产品合格证、保修手册、有关图纸、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一并交付给甲方。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具体内容见本合同6.3.5条)、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完整交付器材及本款规定的资料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2.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和派往甲方进行服务人员的人身险和其他有关险种,以及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5.3. 甲方有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4. 验收争议:甲乙双方在验收是否合格有争议时,由采购人邀请其他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下称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果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为质量合格并且达到实物样品的标准,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所有费用由采购人负担;如果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为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实物样品的标准,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担,并且以后所有第三方检测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承担因质量不合格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承担一切后果,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乙方保证货物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货、全新且未使用过的,所有权没有任何问题的(即不存在资产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货物所有权的事宜),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要符合本合同及合同第3条所包括的资料的要求。
6.2. 以书面形式提供货物原厂家承诺的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全部设备(含内部辅助设备或配件)不少于一年的质保服务,质保期自甲乙双方代表在货物交付后的验收合格报告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投标承诺或生产制造厂家提供的质保期超过本款要求,按乙方投标承诺或生产制造厂家的质保期执行)。
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货物质量、安装问题及由此引起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赔偿或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派员在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质保期后,由乙方提供两年的免费保修服务。保修费用计入合同总价,乙方只收取材料费。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方法使用而引致货物故障损坏;
(2)甲方擅自改装货物;
(3)各种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坏。
6.3. 货物交付使用后以书面形式承诺维修服务,实行终身维护:
在质保期与保修期内,乙方必须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甲方故障报告电话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在紧急情况下,故障货物在8小时无法维修时,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货物规格、型号、档次、价格的备用货物给用户,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6.3.1.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全部货物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向甲方收取费用,但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货物厂家因货物发生质量问题需要成批召回维修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3.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3.3.保修期内,乙方应负责货物运行的稳定性。
6.3.4.乙方应于验收后向使用方提供项目各项详细验收报告、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并提供完整的硬件技术资料。
6.3.5.技术文件:包括验收报告、技术文档、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含纸介质和光电介质),进口货物必须提供中文操作使用说明书。
6.4.乙方应建立质量跟踪档案,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向甲方进行现场(或电话)回访,以保证货物的正常高效使用,并以售后服务情况记录及甲方使用单位的反馈意见作为质量保证金退还凭证。
6.5.依据法律规定或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断是否有质量问题的依据,无需鉴定;确需鉴定的,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检测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6.6.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7. 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每笔款项由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如下: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交付、验收合格后,乙方凭以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
(3)乙方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
(4)验收调试合格报告书(加盖验收单位公章)
在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依据上述资料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期满一年时支付余下%质保金。
8. 保密条款
8.1. 未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涉及货物的任何保密资料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或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
8.2.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的甲方秘密(包括业务信息在内),同样负有保密责任。
8.3. 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保密期限:永久(除非甲方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期间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
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2天内将无法克服的技术因素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9.3. 进口货物由于出口国限制出口导致不能供货、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本采购项目不能继续实施,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
10. 索赔
10.1. 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将根据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检测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或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
(1)甲方拒收货物,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赔偿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零件、部件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0.2. 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按照10.1条款履行权利后,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索赔的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1. 违约责任
11.1. 甲方逾期付款,每拖延一天按拖欠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给乙方,最高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货物总价的5%。
11.2. 乙方逾期交货,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最高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货物总价的5%。
11.3.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11.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11.5.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能交货,除了按11.2条款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赔偿金外,还必须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10天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如果上述赔偿金额仍不足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
11.6. 由于财政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延期交货的理由。
12. 合同解除和终止
12.1.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行为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12.2. 本合同履行完毕,自然终止。
13. 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交由邵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4. 其他
14.1. 本合同一式 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份,乙方 份,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期为准。
14.2.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义务。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4.3. 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附件2 技术文件(包括图纸、手册等)。
14.4. 货物的技术规格、性能指标、培训计划及售后服务方案等以招投标文件为依据。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