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采购协议(通用25篇)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长期、定点采购乙方食品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采购内容、价款、合同期限
1、本合同适用于供货单位供应食用米、面、油、杂粮、冷冻品、豆制品、肉及肉制品、禽、蛋、水产、蔬菜、水果等食品。
2、采购内容(具体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见表):
序号货品名称规格单价(元)数量(件)小计(元)
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买卖双方书面协商确认。非经书面协商确认,双方均不得以市场价格涨跌而拒绝供货、收货或要求调整价格。
3、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签约权。
二、货款结算方式、时间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可以现金、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2、货款按实际需要结算。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准时向指定地点供货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名确认后,双方核对金额无误,甲方以 (周/月/季度)等方式结算。
三、交货时间、地点和费用负担
1、交货时间: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向甲方交付所采购的全部货品。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出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送货,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3、在运输途中,未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前,发生货物损坏或遗失的风险或由于送货人员个人行为影响了货物质量等,所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及质量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食品、食材原料、调料,必须符合国家及当地的食品安全标准,若出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或换货,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其他相应责任。
2、在供货时乙方必须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如肉类制品必须是定点屠宰且经检疫为合格的,有检验检疫合格证。
3、乙方食材送达甲方后,甲方派人负责对所供进行过秤验收,经甲方验收无误后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定。并作为采购凭证,票据和凭证一并作为甲方做食品索票登记台账使用。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向甲方交付所采购的全部食品,按双方协议商定的条款做好售后服务;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交货,甲方有权索赔。
2、乙方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或流通)经营许可证等国家行业规定的行政许可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以上证件与法人身份证及送货人员身份证每年提供一份复印件给甲方。
3、乙方要有足够的货源,同等产品必须等同或低于市场价格,并保证向甲方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
4.若甲方因突发状况,急需增加食品时,乙方需全力配合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食品。
5、因乙方所供应的食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由乙方提供的食品引起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配合乙方把好货物验收关,如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迅速处理。
2、乙方提供的食品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与当月货款相等金额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供货商资格或解除供应合同:
2.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无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2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2.3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且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
2.5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以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要求的食品。
4、甲方应做好食品储存和冷藏措施,如由于甲方保存不当造成食品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按协议约定的付款条件,向乙方支付货款。
六、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其所供食品符合合同条款约定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七、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延迟付款超过两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三次(含三次)以上未及时向甲方送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延迟送货而造成的损失。
3、因乙方违反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4、因乙方向甲方供应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详细阅看,对合同内容予以全面理解,并已知晓甲方的现行和有权适时调整或修改的各类规章制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通讯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日期:
本合同签度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1、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
2、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3、合同价款:单价及总价。 (附)报价清单
二、双方责任
1、甲方在乙方定点购买办公用品,乙方应每季度为甲方无偿提供所供产品的报价单一份。
2、产品质量标准:乙方必须保证产品为原厂全新正品,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如有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无条件退换物品。
3、产品售后服务:乙方提供产品应按原厂商有关规定执行售后服务,原厂商提供保修时间不足,乙方应承担剩余时间的保修责任。
4、乙方所提供物品的规格由甲方决定。如乙方价格高于市场其他商户同类同质的物品价格,则甲方有权按市场最低价付款;乙方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如有此种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如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价格,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三、价格调整
1、每一个季度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报价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更新价格确认后,下一个季度起执行新的价格。
2、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四、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在接到甲方订单后,乙方须在2个工作日以内送到,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送货需与甲方协商,以协商后的期限内送到;如遇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或最短时间将甲方指定货物运到指定地点。
2、无论甲方所购买的物品大小、多少,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送货。产品应妥善包装,保证安全无损运抵现场,乙方承担运保费及产品交付前的一切风险
3、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
五、付款方式
甲方按季度用转帐方式支付,以甲方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出据17%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才予以付款。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一方可以向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肆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其中一方如需终止本协议,需提前10天告知对方。
八、争议及解决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协商不成,可直接向_______市相关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有关条列规定,经供需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确定供方为需方设备供应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肆万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小写¥:43935.00元),该款项包括本合同所含的产品货款、运输费用,该款项为需方应付给供方的全部费用。
三、技术要求:
产品质量按原厂正品标准。
四、供方的责任:
供方负责所供产品为原厂正品;以及符合需方的要求;供方保证所供产品均为未经使用过的全新产品,其质量、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参数、功能、质量标准、性能与本合同中所描述一致。
五、需方的责任:________人民币:(小写¥:43935.00元)。
六、保修及维修:
1:乙方对合同中设备具体保修条款依据设备中设备厂商提供的保修条款为准,并按厂商承诺标准执行。
2:台式机及笔记本质保三年。打印机质保一年。
3:人为因素、自然因素造成的硬件烧坏不在质保范围之内。
4:三年质保为三年免费质保;
5:保换期内应更换新品;更换新品不得低于原产品性能。
6:供方对所售电脑整机产品提供软件六个月,硬件一年上门服务。
7:超过质保期的产品,乙方有权利和甲方协调解决。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供方收到甲方所支付定金之日起七日内供方将货物送至需方指定地点。
九、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给供方货物定金壹万元(¥10000.00)供方根据交货时间按供货清单供货,供方在货物送至需方所在地。需方接收全部货物后一个月付清合同余款叁万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33935.00)。无论任何付款方式,供方没有收到全部货款的情况下,货物的所有权仍归供方所有。
十、供方违约责任:
供方如不按期交货,每天支付合同总额的5%缴付罚款,罚款总值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若超过交货期五天仍未交货者,需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违约金。需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为肆万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
十一、需方违约责任:
1、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款项,应向供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支付合同总额的1%缴付罚款,罚款总值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
2、由于此批货物是供方专为需方而准备的,由于需方的原因中途退货,应向供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战争和其它双方都认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期履行合同,则合同执行的时间由于上述事件的发生作相应延期。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章后即行生效,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为便于运作,可采用传真方式签定合同,故签章后的合同传真件被认为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需方向用户销售本合同产品后,供方除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外,所有因本产品发生的经济纠纷,除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均与供方无关,应由需方与用户自行解决,供方一概不承担法律责任。
供方委托代表:
需方委托代表:
甲方:
乙方: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对食堂鲜肉等主要食品和佐料实行定点采购。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食堂在乙方定点购买鲜肉等主要食品和佐料等,食堂库管员验收入库。
2、乙方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并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
3、乙方提供的肉类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必须是县统一定点屠宰的猪肉。
(2) 必须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
(3) 肉类等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4) 乙方供给甲方的每批次肉应提供检疫证明
4、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送货到学校,不得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不得擅自改变各种食品材料的数量、价格和品种。如发现质量和安全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5、乙方所提供物品的价格和品质由甲方食堂分管领导、监管人员与乙方共同商定,价格应低于市场零售价,乙方可以根据市场变化适当涨跌,但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协定。
6、乙方必须本人或固定一人长期送货,不得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送货。
7、每月结算后乙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其中一方如需终止本协议,需提前10天告知对方。
本协议自20xx年8月29日至20xx年1月30日止,有效期一学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青树坪华国中学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甲方需采购的主要食品蔬菜做到定点、定摊。各定点、定摊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要为甲方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特签订本协议。
一、 乙方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进场交易证等),并及时提供食品检测的合格证。
二、 乙方认真配合甲方采购人员的工作,按时保质、保量送货到本店,做到食品新鲜,价格合理,不得弄虚作假,以次冲好,不得擅自改变各种食品的数量、价格和品种。
三、 依照《食品安全法》禁止下列食品送入本校。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四、 乙方必须是本人或固定一人长期送货,不得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送货。
五、以上几点,乙方必须遵守执行,如违反责任书,甲方立即取消乙方供货,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顾客或工作人员食物中毒等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本责任书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有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使搞好本次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定点协议采购工作,甲方、乙方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双方方就有关的定点协议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及供货范围
1、乙方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采购合同经甲方审核后,乙方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向采购人供货。
二、价格及交货期
1、凡甲方购买乙方______系列产品,均享受乙方给予的定点协议采购价,并由乙方送货上门
2、定点协议采购价格的制定原则:
(1)、乙方应提供最优惠的价格,切实让利于采购人;
(2)、乙方提供的定点协议采购价应低于市场平均价;
(3)、如乙方定点采购项目的市场价格调整,经双方协商后再做出定价。
(4)、乙方所报价格为贺州市同等产品最低货价,与交货有关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5)、乙方应按格式要求编制并报送《定点协议采购报价表》及其电子文档,确定供货价格;
(6)、协议期内,新出厂的.产品,按本协议中规定的方法确定供货价格;
(7)、交货时间按照乙方定点协议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执行,并在货源紧张时享受优先供货权。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1、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补充技术要求;
3、免费维修期不得低于行业标准。
4、提供售后服务的公司名称
5、联系人及电话
四、资金结算方法:
甲方应在每月___(1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一次。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并编制采购清单送甲方财务部备案。甲方应对有关单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按甲方财务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货款。
(由乙方提供指定帐户,由甲方直接转帐。)
五、履约保证金
1.乙方直接供货的,由乙方缴纳;
2.保证金额:___元。
3.保证金不计利息,协议期满后退还乙方。
六、权力与义务
甲方权力及义务:
1、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供货价格和服务承诺等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
2、甲方有义务保证通过定点协议采购的货物,仅用于甲方公司内部,不得流入其他市场。
乙方权力及义务:
1、乙方有权拒绝未通过甲方的采购人按定点协议采购价采购。
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购置的系列产品提供优质服务;
3、乙方有义务按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规定格式的《定点协议采购报价表》及其电子文档;
4、乙方应保存好所有的定点协议采购相关资料,随时接受甲方有关部门的检查。
七、协议生效及期限
1、协议在甲、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八、争议及解决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纠纷,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有异议,可直接向_______市相关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九、协议附件
本协议属有附件协议,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1、乙方的其他有关报价资料。
2、乙方合法经营证件副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39)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及京外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039)。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05039)。
3。合同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4。2 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
4。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每年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8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采购情况报表》。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 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2)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 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20__年7月31日。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甲方:
负责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招标项目,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协议”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协议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协议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2.适用范围
2.1本协议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
3.协议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1.1本协议条款;
3.1.2中央国家机关家具定点供应商履约细则(附件1)
3.1.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联系表(附件2)
3.1.4形成协议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甲方确认用户采购办公家具在定点供应商处采购,乙方按甲方要求在协议期内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4.2在协议期内,乙方有在“中央政府采购网()”参与网上竞价及有关产品维护的权利。
4.3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对乙方设计的家具,用户应给予乙方参与竞价的机会。乙方按本协议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协议,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如乙方在供货协议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协议时,以供货协议为准。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协议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至少应满足以下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和“GB18584-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协议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协议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为方便用户采购订货,乙方同意将投标文件中《标准产品名录》和《推荐产品名录》中的产品、图片及其有关信息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投标价格在未经申请变更的前提下,一经公开不可随意调整。
4.8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在协议期内至少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9乙方应按双方协定填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验收单》。并于每月初前个工作日以EXCEL文档格式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月报表》报送甲方(传真:)。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协议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乙方不按协议规定填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验收单》和《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月报表》。
5.1.3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质量明显不满足定点采购、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协议规定标准的;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乙方其他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取消乙方下一协议期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具体要求见附件1《中央国家机关家具定点供应商履约细则》,签署本协议视作同意并承诺遵守本细则。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协议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协议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原履约保证金转为本期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协议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甲方将在本协议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协议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协议的终止
11.1本协议有效期至。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1.2.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
11.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2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协议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协议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协议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协议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协议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信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联络方式以附件2《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联系表》为准。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协议修改
16.1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16.2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协议生效
17.1除非协议中另有说明,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至。
17.2本协议中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本协议期满后,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与用户签订的供货协议,在其约定的协议期限内继续有效。
17.4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另两份备案。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需方:
供方:
甲、乙双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钢筋事宜,议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产品名称、品种、等级、数量、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钢筋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乙方的钢筋质量包括现场取样检验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包括1499.1-20《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1499.1-20《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等。
2、各种规格光圆盘条钢筋符合14981-20标准要求,钢筋直径正公差总体数量比例不超过30%。
3、钢筋标牌应完整,出厂检验报告应齐全。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油污;钢筋表面可有浮锈,但不得有严重锈蚀及锈皮;钢筋表面凸块和其它缺陷高度和深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
甲方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进场计划,乙方应按甲方书面通知进场计划按时交货。
乙方应在钢筋进场前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收货准备,提供卸货场地。
项目施工期约为:12个月。钢筋供货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的施工现场。
3、本合同联系人:________
4、本合同指定收货人:________
5、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工地,卸至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装、运、卸等费用。乙方在装、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其他责任自行承担,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该批货物的质量证明书和准用证,冷轧带肋钢筋还要提供原材料的质量证明书。
4、包装要求:钢筋应捆扎;钢筋每捆应挂有不少于二个标牌,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钢筋牌号和规格。螺纹钢应在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和直径。
第四条、钢筋检测和验收:
1、数量验收:
计量方式:全部钢筋过磅计量。甲方可采取点条法计算复核过磅重量,以现场过磅单数量为准,共同签认数量计量结果。
数量计量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完成。计量完成后,甲方与乙方应在入库单及送货单上签字,入库单及送货单上应明确收货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收货人姓名、单位等。甲方委托为指定收货人员,无指定人员签字的入库单及送货单无效。入库单一式四联,供货方执一联、甲方执三联;送货单一式三份,甲方二联、乙方一联。
凡经计量的钢筋,乙方必须将其在交货地点落地。凡进入项目施工现场的钢筋,除非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其运出项目施工现场。
2、质量验收:
甲方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对钢筋进行初步验收,包括生产厂家、外观、检验报告与型号对照等。对验收不合格的钢筋,甲方有权拒收。钢筋的现场验收应由运输车辆司机或乙方所派的指定人员、甲方的专职材料员、驻地监理共同参与。验收时,验收人员应对每批钢筋的质量证明书上的内容与实际货物进行核对,核实到货数量,并作相应记录,如发现情况异常,验收人员有权拒绝卸货,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材料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材料签收单上签名并盖项目部材料专用印章确认。
甲方应按国家标准、行业要求及时对钢筋进行取样检验。当出现检验结果不合格等异常情况时,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必须向甲方提供所供应规格钢筋的质量检测报告;
甲乙各自委派的材料验收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如果一方验收人员发生变更时,双方应及时用公函形式通知对方作相应的更改。这部分往来所产生的公函,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材料进场后,甲方按有关规范抽检,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若出现质量争议,以
第三方的检测报告为最终结果。如果鉴定为不合格,质检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将不合格材料运走。因材料质量造成甲方返工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返工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第五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委托分公司具体负责本合同的履行,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中需求、签收、结算、支付等合同约定甲方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
2、合同签署后,甲方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供本项目使用的钢筋需求计划,以便乙方组织货源。实施供应前,甲方需在每月____日前正式向乙方提交书面的月度以及各批次钢筋用量计划和具体供货需求时间,每批次计划实施前____天,甲方传真通知乙方;
3、实施供应时,若甲方因故对申报批次计划有变动要求时,应在到货前天传真告知乙方,以便确认此批次计划的调整。如该批次计划的钢筋已发货,甲方应积极配合并予以签收,而不应拒收,但甲方仍可就已签收钢筋与乙方协商调换事宜,涉及费用双方协商;
4、原则上甲方需求的钢筋乙方应在钢筋需求期限内供应完毕;若因甲方原需求超出该供应期,甲方必须提前________天以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调整供应计划;
5、当钢筋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钢筋的供应能力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进度需求时,甲方将有权做出如下决定,乙方对此不得存在异议:
⑴对已进甲方仓库的不合格钢筋清理出场,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⑵甲方重新外购钢筋以保证施工进度的需要,外购部分的到场单价高出乙方供应综合单价部分,从乙方钢筋款中扣出以补偿甲方;
⑶若经甲、乙双方采取措施后,仍无法满足合同要求时,则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合同违约终止所产生的未结算货物,除不合格品由乙方负责清理出场外,合格材料的结算,由双方另立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6、按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负责甲方指定的项目钢筋的运输与供应,并负责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手续、费用;
2、乙方所提供的钢筋的质量必须符合本合同第2条的技术要求,必须满足甲方现场施工的设计要求和施工要求。所供此批钢筋的质量证明书上的内容必须与实际货物相符,保证产品质量达到质检部门检验标准,并合符国家环保要求;钢筋捆扎整齐,钢材质量证明书和送货单一并随货同行;不合格品不得用于甲方工程,不合格钢筋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日期: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单位复印机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财政部关于中央单位________复印机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品目、型号、数量、时间及金额
二、保修期:依据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条款。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
1、装箱单。
2、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提出异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经济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________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授权公司投诉;
3、向财政部投诉;
4、提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授权公司投诉电话:________
财政部投诉电话:________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须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财务部门章)供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作、互助、互利的原则的原则下,为了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每次所购食品的安全卫生、保质保量,坚决杜绝“三无”产品和未经检验、腐烂变质的食品进入幼儿园,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定点向乙方_________超市购买学校幼儿所需的食品。
二、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安全技术标准,具有相关部门的质检报告,货品包装完整,标识清楚,不得掺假。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要当日的登记报告。必须在保质期内保持新鲜。
三、若出现因乙方供应的食品引起的中毒事件,所有后果全部又乙方负责承担,并且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甲方的损失补偿。
四、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期为一年,从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自_________起开始生效。
本合同一经签字,既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单方任意变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方:单位公章
负责人: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询价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供需双方同意就_________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纸张定点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品项目、品牌、规格、型号、等级、单价
_________。
第二条供方质量及服务承诺
1、协议中规定的合格产品。
2、承诺普通纸达到下列要求:、白度:80度以上;、定量不超过规定允许偏差的±0.5%;、规格不超过允许偏差的±0.5%;、使用长网纸机生产的产品;、其他以国家技术指标为准,国标没有规定的以企业技术指标为准。
3、承诺在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送货上门。保证用户的正常工作。
4、承诺对办公纸张完好性负全责。如发现提供的纸张有破损、规格及型号不符或其它原因无法使用的,供方在接到使用单位通知后小时内予以退换,并承担退换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供方在协议签订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供货;地点:_________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供方缴纳的每包件_________元履约保证金,在协议履行结束后退还。
第五条货物验收
供方对送达的普通纸必须在外包装上注明产品的具体名称、规格及单价。使用单位根据供方提供的《政府采购提货单》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单价及总额进行验收,并在《政府采购提货单》上签字。
第六条货款支付
市级采购采用先发货,后付款形式。供应商必须出具由税务部门监制的货物销售统一发票。并凭签字后的《政府采购提货单》和发票向供应商按月以转帐或银行委托收款等方式支付货款。
第七条统计报送
供方应根据采购人提货情况,按季编制《政府采购统计表》,送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一份。《政府采购统计表》必须注明产品的具体名称、规格、单价及总额。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方在协议规定时间内不能供货的,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部分项目不能按期供货的,供方需负相应责任。
2、供方提供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任意抬高或变相抬高供应价格等不符合本协议标准的产品,需方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终止本协议;情节严重的,禁止供方2年内进入_________市政府采购市场。造成使用单位经济损失的,供方需赔偿经济损失。
3、供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被使用单位投诉和其它单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则每次供方应以履约保证金的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供需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的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下列文件均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需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采购方):________
乙方(供应方):________
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电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采购标的及价款
1、甲方向乙方采购电脑的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采购电脑的品牌、型号、配置、数量、单价、总价等详见下表:
二、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2、乙方交货时间:
3、乙方交货地点:
4、乙方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并承担送货费用。乙方采取合理、安全的方式将电脑送至交货地点,并当场进行安装、调试,使电脑能正常使用。
三、产品的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
5、验收标准:
(1)乙方电脑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如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应符合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如无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应符合行业标准。
(2)单证齐全:乙方电脑应有产品(选配件)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3)乙方向甲方说明电脑的配置,核对电脑配件品牌、型号,开箱检验(如甲方要求),正确调试,保证电脑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甲方确认,当面向甲方交验电脑,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
6、售后服务及质保:
(1)乙方对其所提供的电脑产品及各选配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向甲方提供质保服务。
(2)自乙方交付电脑之日起x日内,电脑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或其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形,甲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甲方要求退货时,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自乙方交付电脑第x日至第xx日内,电脑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甲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甲方要求换货时,乙方负责x日内为甲方调换新的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电脑;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时,负责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电脑,差价由乙方负担。
甲方选择退、换货或修理的,乙方应当上门履行退、换货、修理服务并自担费用。
(3)自乙方交付电脑第xx日起至三包有效期届满前,电脑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形,乙方负责及时上门免费维护、修理,最迟不超过12小时,并保证修理后的电脑能正常使用天以上。
(4)质保期届满后,电脑出现不能正常使用情形,甲方要求乙方继续维修的,乙方应当为甲方上门提供后续维修服务,且收取的维修费用或硬件更换费用按市场价或乙方门店价(两者取其低)的%优惠收取。
四、货款支付
7、乙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电脑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当在xx日内支付全部合同款。
8、甲方将合同金额支付至乙方下列账户:
开户名:________
账号: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五、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9、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供货。如因电脑品牌、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退货、调换或修理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10、乙方有在合同规定的售后服务时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
11、因为乙方电脑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瑕疵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
六、争议的解决
13、因电脑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委托具有合法鉴定资质的单位或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电脑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瑕疵,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鉴定费、律师费等由乙方承担。
14、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今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电脑,为友好合作,特定如下协议。
一、采购产品名称、价格和规定。
1、甲方向乙方定购的电脑(一体机),共计_____台(配置详见附件;电脑设备配置单),单价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品的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配置供货,甲方按照配置单收货。
2、验收通过标准:所有产品部件均为协议附件之约定的部件。
3、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的品质问题,甲方可前往联想维修站进行免费维修、免费更换等无偿服务。已方仅出售电脑,不做售后维护,请甲方再次确认。
4、人为损坏和其它非自然缘故造成的电脑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不予免费质保,但可以提供相关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软件或系统故障也不属于乙方维修范围。
三、货款结算。
1、 协议签署后,甲方首先向乙方交定金__________元整;
2、 乙方将电脑备齐后,运送并安装到规定地点,由甲方清点验收,验收完毕后甲方将货款___________元整一次性付给乙方,乙方同时将电脑交付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和乙方应充分协商,制定本协议约定的机器配置。在配置确定后,若有任何调整意向,应及时向乙方说明。
2、若货已发出,甲方不得退货、批量更换等。
3、甲方有按时交付货款的义务,如甲方因未及时交付货款导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配置单向甲方供货。如出现定制的配件型号无货或数量不齐时,则应及时向甲方说明协商调整,如因乙方单地方问题而出现有品种、数量、规格、品质不符合协议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现实费用。
2、已方仅出售电脑给甲方,但不包括安装、测机及售后维护,请甲方再次确认。
六、交易方式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采购方(学校,甲方):
供应方(供货企业,乙方):
根据大通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大通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协议》,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采购内容
甲方向乙方采购学校食堂用米、面、油、肉、蛋、面点、蔬菜、调味品等食材,双方协商确定具体食材、品牌、价格、数量(附表1《大通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明细表》)。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
(一)供应商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
(二)乙方所供米、面、油等要新鲜,须不过期、不变质、不腐烂、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三)乙方所提供的肉、蛋等必须无毒无害、新鲜、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必须经动检部门检验合格。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出售病、死肉、注水肉。鸡蛋要新鲜,无破损,不变质,不过期。
(四)乙方所提供面点必须新鲜、完整、口感好;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防腐剂等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物。
(五)乙方所供蔬菜农药残留检测须符合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无公害蔬菜标准,肉眼观看不能有腐败变质、有杂质等污染。
(六)乙方所提供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原料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七)供应回族地区的食品必须为宗教部门批准的有“清真”标识的清真食品。
(八)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送交定购食材或所送食材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无条件及时调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九)若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甲方名誉损失,乙方除赔偿甲方损失外,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并澄清事实承担全部责任。
三、供货期限
本合同从 年 月 日开始,暂定一学期,结束日期以放寒(暑)假日期为准(与学校教学时间同步)。
四、供货方式
每批食材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按质按量供应。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送货到各供货地点(附表2: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货情况统计表)。甲方负责验看相关证件,并负责验收食材质量、过秤,做好进货登记,当场索证索票,做好记录。
五、结算方式
甲方以转帐方式付款。采用先供货后付款的方式,按月结清所有款项。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一个星期内(节假日除外)开具正式发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六、其它款项
(一)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执行退出机制,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
(三)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国家规定的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产品质检报告等相关证件。肉类、蛋类食材要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蔬菜要提供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所有证件、票据(包括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县营养办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对我校食堂蔬菜实行定点采购。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食堂在乙方定点购买蔬菜,采购事宜全权由甲方采购员______________专人负责,食堂库管员______________验收入库。
2、乙方须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交由甲方留存,同时须向甲方交付供货安全质量保证金 ________元,如无违约行为在协议解除时一并退回。
3、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蔬菜质量可靠,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并相应扣除违约金。
4、乙方所提供的蔬菜品质必须达到新鲜、质优、无变质腐烂、无残留农药等质量要求。同时要求乙方在价格上要给予优惠,须低于或等于市场价。可以根据市场变化适当涨跌,但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新的价格。乙方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如乙方有此种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相应扣除违约金。
5、付款方式:甲方用现金支付,以甲方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出据收款收据,甲方才予以付款。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其中一方如果需要终止本协议,需提前_______天告知对方。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医院
乙方: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物资有限公司
为加强医院管理,减少医院开支,锅炉用煤实行定点供煤,根据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_____县__________医院煤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招标,通过招标用煤为_______________ 吨,每吨现行价格暂定为_________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供煤地点及供热范围
(一)煤炭必须由乙方送到甲方指定煤场
(二)供应范围:_________________门诊楼、病房楼、120急救中心、沿街楼、1#宿舍楼、2#、3#、4#宿社楼、手术室、产房、供应室、洗衣房随时供暖。
第二条供煤期限及质量
(一)供煤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下午时至年月日下午时。
(二)供煤质量: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所供煤炭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约定,采暖期内,在乙方对甲方原供暖系统认可的情况下,根据建设部供暖标准,室内温度16℃以上。
第三条煤炭定价及结算方式
(一)煤炭价格根据市场行情调整,由甲乙双方每月末调查一次,确定实际煤炭价格,市场行情每吨价格波动±5%(含±5%)内不再调整,波动幅度超过±5%,其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或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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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甲方根据用煤情况按调查的现行市场价格每月结算一次,次月付款。合同终止后于次月全部结清,否则承担2%的利息。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甲方提供供煤。
(二)甲方新增供热面积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三)甲方对现有的供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避免跑冒滴漏。
(四)甲方负责煤炭的管理,如发生丢失现象,甲方负责追回。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现有的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对新增供热面积乙方有权在供热之前对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三)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甲方提供用煤。
(四)监督甲方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甲方超量、超使用范围供热。
(五)乙方有义务提供每月的煤炭价格。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保证供应,如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由违约方付给对方总价额20%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二)因政策性取消单位煤炭供暖,合同自行终止。
以上是关于物资定点采购合同的相关解答。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招标项目,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协议”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协议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协议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2.适用范围
2.1本协议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
3.协议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1.1本协议条款;
3.1.2中央国家机关家具定点供应商履约细则(附件1)
3.1.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联系表(附件2)
3.1.4形成协议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甲方确认用户采购办公家具在定点供应商处采购,乙方按甲方要求在协议期内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4.2在协议期内,乙方有在“中央政府采购网()”参与网上竞价及有关产品维护的权利。
4.3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对乙方设计的家具,用户应给予乙方参与竞价的机会。乙方按本协议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协议,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如乙方在供货协议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协议时,以供货协议为准。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协议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至少应满足以下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和“GB18584-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协议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协议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为方便用户采购订货,乙方同意将投标文件中《标准产品名录》和《推荐产品名录》中的产品、图片及其有关信息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投标价格在未经申请变更的前提下,一经公开不可随意调整。
4.8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在协议期内至少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9乙方应按双方协定填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验收单》。并于每月初前 个工作日以EXCEL文档格式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月报表》报送甲方(传真: )。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协议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乙方不按协议规定填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验收单》和《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月报表》。
5.1.3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质量明显不满足定点采购、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协议规定标准的;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乙方其他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取消乙方下一协议期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具体要求见附件1《中央国家机关家具定点供应商履约细则》,签署本协议视作同意并承诺遵守本细则。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协议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协议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原履约保证金转为本期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协议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甲方将在本协议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协议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协议的终止
11.1本协议有效期至 。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1.2.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
11.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2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协议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协议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协议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协议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协议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信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联络方式以附件2《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联系表》为准。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协议修改
16.1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16.2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协议生效
17.1除非协议中另有说明,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至 。
17.2本协议中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本协议期满后,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与用户签订的供货协议,在其约定的协议期限内继续有效。
17.4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另两份备案。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附1:中央国家机关家具定点供应商履约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各定点家具供应商的履约管理,保障家具质量及售后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定点范围内各类别(木质类、钢制类)的家具供应商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对各定点家具供应商的考核实行分数考核制,采用扣分惩处及加分鼓励的办法,优胜劣汰。依据下述规定扣分直至可能会同有关部门取消定点资格,加分有助于保证定点供应商资格。定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得分将影响其参加下一次定点项目的评审得分。
第三条 本期定点期间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质量抽检,抽检不合格者费用由定点家具供应商承担。质量抽检工作由采购中心组织专家及有关机构进行。
第四条 采购中心每年对每个家具供应商抽取(或采用网上平台)5个以上项目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满意程度分别为满意、基本满意、合格、较差四类,采购中心将依据调查结果进行考核。
第五条 各定点家具供应商应根据分类,按照电子验收单和统计报表格式,每季度报送业务报表,采购中心将依据报表完整性、时效性等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
第六条 每年随机抽检不少于5个各定点家具供应商承接项目的报价,并组织专家及有关机构了解相同水平其它家具供应商的报价(不少于3家),采购中心将根据报价对投报明显不符合市场平均水平价格的供应商进行惩处。
第七条 扣分细则。经查实,出现以下情形者每次扣十分:
抽检过程中发现,家具质量差,不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
投标或报价时响应履约时间,但未能及时供货的;
服务质量较差,遭采购单位投诉的;
经价格调研,如果项目的价格高于其它家具供应商报价的平均价30%的;
采购人满意度调查中,满意率(包括满意和基本满意)低于80%的;
根据每季度各定点家具供应商的承接业务量报表,每一类业绩排名后10%(家数取整数)的。
经查实,出现以下情形者每次扣五分:
(1)所承接的项目未填写或未及时填写电子验收单的;
(2)未按照要求报送定点统计月报表的;
(3)未能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免费设计或咨询的。
第八条 加分细则。经查实,出现以下情形者每次加十分:
采购人满意度调查中,满意率(包括满意和基本满意)100%的;
根据每季度各定点家具供应商的承接业务量报表,每一类业绩排名前10%(家数取整数)的;
能主动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免费设计或咨询,并得到采购人书面表扬的。
第九条 警告与除名。采购中心将每月对各家具供应商的扣分情况进行统计。各定点家具供应商如累计扣分达到30分的,采购中心将予以警告;每半年对所有定点家具供应商得分汇总,各包排名后10%(家数取整数)的供应商或分数累计超过-50分的,将通过向有关部门申请,可被除名。
第十条 递补。按照除名的供应商数量,通过补招等方式进行递补。
第十一条 各定点家具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将报财政部直接取消其定点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取消其下期参加定点家具供应商投标的资格。涉嫌违法的交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投标或报价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或蓄意填报不实情况的;
未经同意将定点业务转包、转让给其他经营者或提供贴牌产品的;
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二条 各定点家具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中心在管理过程中的各项合理要求,否则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分直至取消其定点资格。
第十三条 采购中心有权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 起执行。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有关条列规定,经供需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确定供方为需方设备供应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肆万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小写¥:43935.00元),该款项包括本合同所含的产品货款、运输费用,该款项为需方应付给供方的全部费用。
二、需方向用户销售本合同产品后,供方除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外,所有因本产品发生的经济纠纷,除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均与供方无关,应由需方与用户自行解决,供方一概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技术要求:
产品质量按原厂正品标准。
四、供方的责任:
供方负责所供产品为原厂正品;以及符合需方的要求;供方保证所供产品均为未经使用过的全新产品,其质量、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参数、功能、质量标准、性能与本合同中所描述一致。
五、需方的责任:人民币:(小写¥:________43935.00元)。
六、保修及维修:
1:乙方对合同中设备具体保修条款依据设备中设备厂商提供的保修条款为准,并按厂商承诺标准执行。
2:台式机及笔记本质保三年。打印机质保一年。
3:人为因素、自然因素造成的硬件烧坏不在质保范围之内。
4:三年质保为三年免费质保;
5:保换期内应更换新品;更换新品不得低于原产品性能。
6:供方对所售电脑整机产品提供软件六个月,硬件一年上门服务。
7:超过质保期的产品,乙方有权利和甲方协调解决。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 供方收到甲方所支付定金之日起七日内供方将货物送至需方指定地点。
九、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给供方货物定金壹万元(¥10000.00) 供方根据交货时间按供货清单供货,供方在货物送至需方所在地。需方接收全部货物后一个月付清合同余款叁万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33935.00)。无论任何付款方式,供方没有收到全部货款的情况下,货物的所有权仍归供方所有。
十、供方违约责任:
供方如不按期交货,每天支付合同总额的5‰缴付罚款,罚款总值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若超过交货期五天仍未交货者,需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违约金。需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为肆万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
十一、需方违约责任:
1、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款项,应向供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支付合同总额的1‰缴付罚款,罚款总值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
2、由于此批货物是供方专为需方而准备的,由于需方的原因中途退货,应向供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战争和其它双方都认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期履行合同,则合同执行的时间由于上述事件的发生作相应延期。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章后即行生效,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为便于运作,可采用传真方式签定合同,故签章后的合同传真件被认为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脑及显示器一事达成共识,该协议如下:
第一条 采购产品名称、配置要求及数量。
1、电脑型号为________数量共计为________台。
2、显示器型号为________数量共计为________台。
第二条 采购产品的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每台电脑及显示器的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合同总价款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款,且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四条 交货日期
乙方收到甲方货款后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产品的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配置供货,甲方按照配置单规定的标准验货。
2、乙方承诺在开出购货发票后十天内,如果电脑出现严重故障,在取得产品生产商维修站的换机检测报告后,提供免费更换产品服务。
3、产品质量及技术要求按产品生产厂商所提供标准。
4、保修及维修日期、标准按产品生产厂商提供标准执行,具体见保修细则( 详见合同附件一)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则按逾期付款部分金每日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交货则按合同价款总额每日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则
1、本合同的'附件,作为合同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执行日期: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利州区教育局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精神,为了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保证学校食堂糕点采购质量,减少中间环节,节约成本,提高师生生活质量。经行政研究决定,通过市场价格论证,考察后确定乙方为我校糕点定点采购单位,根据《中华人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品种及价格
现烤制糕点:什么糕点0.00元/500g;什么饼0.00元/个
二、供货方式
1、甲方在当天时间用电话通知方式或其他方式向乙方下达次日的采购订单,乙方须按照订单要求供应糕点。
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采购订单后,于次日7点50分之前现烤制出糕点,并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包装糕点,甲方亲自前往提货,现场检验货物质量、数量,甲方概不负责送货。
三、食品质量与要求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等各类证件,甲方查验后提交复印件存档。同时必须提供该糕点的检验报告单等资料
2、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要求,供应甲方现烤制的糕点和包装糕点。
3、乙方提供的糕点必须卫生、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不存在过货现象,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相关规定。
4、乙方供应的糕点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若市场价格有变化,乙方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或电话告知的方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再对价格进行调整。
四、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即一月结算一次。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一个星期内根据供货清单开具正式发票,并到甲方报帐结算。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所提供糕点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师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一切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2、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终止乙方的供货权,甲方另行定点采购。如终止供货权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如乙方未按在规定时间内结算报账,责任由乙方自负。
六、合同解除
当出现以下事项时,甲方以电话方式或其他方式通知乙方,立即解除合同:
1、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2、在供货期间内,不能满足甲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3、乙方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给予处分时。
4、甲方不需要糕点时,也可解除合同。
5、乙方不诚信经营时。
七、合同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当地地方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保存三份(校长办公室、财务办、总务处各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招标项目,确定(乙方)为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协议”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协议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协议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2.适用范围
2.1本协议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
3.协议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1.1本协议条款;
3.1.2中央国家机关家具定点供应商履约细则(附件1)
3.1.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联系表(附件2)
3.1.4形成协议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
甲方确认用户采购办公家具在定点供应商处采购,乙方按甲方要求在协议期内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4.2在协议期内,乙方有在“中央政府采购网()”参与网上竞价及有关产品维护的权利。
4.3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对乙方设计的家具,用户应给予乙方参与竞价的机会。乙方按本协议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协议,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如乙方在供货协议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协议时,以供货协议为准。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协议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至少应满足以下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和“GB18584-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协议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协议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为方便用户采购订货,乙方同意将投标文件中《标准产品名录》和《推荐产品名录》中的产品、图片及其有关信息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投标价格在未经申请变更的前提下,一经公开不可随意调整。
4.8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在协议期内至少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9乙方应按双方协定填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验收单》。并于每月初前个工作日以EXCEL文档格式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月报表》报送甲方(传真:)。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协议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乙方不按协议规定填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验收单》和《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月报表》。
5.1.3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质量明显不满足定点采购、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协议规定标准的;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乙方其他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取消乙方下一协议期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
具体要求见附件1《中央国家机关家具定点供应商履约细则》,签署本协议视作同意并承诺遵守本细则。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协议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协议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原履约保证金转为本期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协议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甲方将在本协议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
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协议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协议的终止
11.1本协议有效期至。
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1.2.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
11.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2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
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协议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协议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协议书写应用中文。
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协议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协议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的方式发出。
如果以专人送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信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联络方式以附件2《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联系表》为准。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协议修改
16.1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16.2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协议生效
17.1除非协议中另有说明,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至。
17.2本协议中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本协议期满后,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与用户签订的供货协议,在其约定的协议期限内继续有效。
17.4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另两份备案。
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按照达川区教育局关于全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采购精神,经公开招标(甲方)食堂大米定点向乙方采购,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采购学校食堂学生食用大米,大米品牌: ,单价不高于同类大米市场价。
2、供货期为合同签订起至20xx年7月1日,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需求量而定。
3、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学生食用大米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保质保量供应。
4、乙方所供学生食用大米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取得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各类证件,同时要提供该批大米的检验报告单。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5、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一月结算一次。即乙方于当月供货,次月凭正式发票到甲方报帐结算。
6、违约责任:
(1)供应商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
(2)乙方未能按期保质保量送交大米或所送大米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3)由于乙方所供大米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7、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对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8、其它
(1)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期间,未尽事谊,协商解决。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按照达川区教育局关于全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采购精神,经公开招标(甲方)食堂大米定点向乙方采购,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采购学校食堂学生食用大米,大米品牌:______,单价不高于同类大米市场价。
2、供货期为合同签订起至____年7月1日,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需求量而定。
3、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学生食用大米采购时,甲方提前1天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保质保量供应。
4、乙方所供学生食用大米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取得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各类证件,同时要提供该批大米的检验报告单。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5、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一月结算一次。即乙方于当月供货,次月凭正式发票到甲方报帐结算。
6、违约责任:
(1)供应商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
(2)乙方未能按期保质保量送交大米或所送大米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3)由于乙方所供大米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7、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对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8、其它
(1)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期间,未尽事谊,协商解决。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供货方):
甲方因学生食堂需要,经校委会、总务处等研究决定确定乙方为________定点供应单位。为互守信用,确立双方义务,签订协议如下:
定点供应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协议期间,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供应方必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证,并向甲方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乙方需从正规渠道采购原材料。
2、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料等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保质保量、准时、价格合理。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
3、由于乙方提供货物因质量问题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等安全问题,乙方应负全责。
4、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定点采购。
二、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1、做好供货单位的资格审查,配合乙方认真把好货物验收关,如有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迅速处理。
2、在乙方严格履行协议的条件下,甲方应及时付款。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