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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工作制度【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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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干部教育处“四项监督制度”学习体会交流发言_经验材料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心得体会,演讲稿,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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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教育处“四项监督制度”学习体会交流发言

从内容上看,四项监督制度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们区别不同主体、从不同渠道共同指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这个主题,要求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很强。在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贯彻落实过程中,个人认为,还要充分考虑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制度的普及性。四项监督制度虽然主要规范党委(党组)一把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但对全体党员领导干部都有非常深远

、非常现实的警示和教育意义。从这个层面上讲,这四项制度应该让所有党员领导干部都知晓。要达到这个目标,需要通过用组织的手段进行集中学习或统一要求。

二是制度的专业性。组工干部是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组织者和实施者,这就要求对这个特定群体要提出更高的要求,不但要熟悉四项监督制度,还要能精通其条文和具体操作方法。如果能把四项制度的核心内容以关键词的形式反映出来,将对较快掌握四项制度内容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如对《责任追究办法》中关于应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的几种情形,可主要归结为“九不”现象:不个人指定、不临时动议、不超越常规、不个人决定、不突击调整、不超职数配备、不干涉部门执法、不造成恶劣影响以及不姑息放纵等。

三是制度的实践性。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四项监督制度规范的范围比较广,在具体执行时,还应该从我市实际出发,找准本地、本部门存在的重点问题来重点解决,如果“眉毛胡子一把抓”,可能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这要求我们在具体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前,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以便“对症下药”。另一方面,制度的执行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四项监督制度规定的新手段、新措施较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先就拿不准的事项作些有益的尝试,在摸索出相对较为科学、规范的操作规程后再面上推开,避免因操作不当引起当事人的不同看法,以利于更好地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关于这一点,也是考虑到四项监督制度中绝大部分是惩诫性内容,如因制度执行不当而违背制度制定的初衷将会得不偿失。所以,个人认为,对四项监督制度,既要大张旗鼓地组织学习和宣传,更要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力求不出差错和问题。

从干部教育处的自身职能出发,下一步我们将在党校主体班和各类专题培训班中做好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等方面工作,同时积极配合部内牵头处室做好对特定对象的相关专题培训,并下大力气抓好处室自身的学习,对四项监督制度进行再学习、再研究,力求学得深、弄得懂、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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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全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_组织人事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部长,人事,全文共 6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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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六届五次全会的要求和部署,回顾总结近年来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并就我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作出部署,为培养造就一支适应苍南跨越式发展、建设“平安苍南”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证,为全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综合性的试点成果。 今年4月以来,全国、全省和全市相继召开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对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部署,同时中央集中出台了“5+1”文件,省委也出台了5 个文件。全省会议提出,在湖州、金华2个市及苍南等9个县(市、区)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在全市会议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鞠建林专门就我县如何开展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我县大胆探索、积极改革,为系统地推进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累经验。这些重要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为我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明了方向。县委对今天的会议非常重视,县委常委会先后两次专门听取汇报,就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会议精神,推进我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一是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实行了县委全委会、常委会任免县管干部及乡镇、县机关部门党委(党组)任免中层干部“票决制”,在县域范围内,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党内用人民主决策机制。二是健全干部培养教育机制。实行了科(局)级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和选拔科(局)级后备干部“联动制”,把任职资格考试作为确定科(局)级后备干部必备“硬件”,为干部选拔任用设立了知识“门槛”。三是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强化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定实施了《县直机关和乡镇领导干部管理监督若干意见》,进一步健全了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责任追究制、试用期制和中层干部轮换(轮岗)制、岗位聘任制等九项制度。同时,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这些富有成效的改革探索,不仅有效地促进了全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而且在匡正用人风气、端正用人导向上开了新风。总的讲,大家对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认识越来越高,思路越来越明,步伐越来越快,措施越来越强,行动也越来越积极主动。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还有不少不适应或不完全适应的方面,主要是识人视野还不够开阔,选人渠道还不够多样,岗位职责还不够明确,评价标准还不够科学,干部退出机制还不够健全,等等。个中原因,有认识不到位、行动不自觉的问题,有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完善的问题,有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有一个从总体上来讲不规范、不配套的问题。因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乘势而上、加大力度,抓住关键、找准难点,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巩固成果、提供经验,使我县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的进展。 第一,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次中央、省委出台的文件以及我县正要实施开展的试点工作方案,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和要求,既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又改进了党管干部的方法;既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的积极性,又引导广大党员和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既有利于提高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程度,又坚持依法办事,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化水平,等等。这些都顺应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大趋势,有利于加快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 第二,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十六大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9月份即将召开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主要议题也是研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政绩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央和省委出台的这些文件,就是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要求,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行总体设计、分步到位,整体推进、配套运行。贯彻落实这些文件,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有利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使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使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惩处,形成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的浓厚风气;有利于建立完善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促使领导干部把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牢固群众观有机地统一起来,自觉落实到行动中去,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有利于形成培养、吸引和用好各类人才的科学机制和良好环境,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委和政府的各项事业中来,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和总揽全局的能力。 第三,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是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的关键所在。最近,县委先后召开了建设“平安苍南”动员大会和县委六届五次全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平安苍南”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作出了全面部署。这些都是县委根据省、市委的要求,针对苍南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而作出的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好县委这一重大部署,坚定不移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苍南跨越式发展,关键是要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应该说,我县干部队伍总体素质较好。但也有少数干部精神状态疲软,缺乏攻坚破难的信心和措施,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干部队伍活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一靠思想政治建设,最近县委决定集中3个月时间在乡镇和县直机关部门领导班子中开展“树立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树立牢固群众观,创为民、务实、清廉好班子”教育实践活动,就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二靠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就是要通过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灵活的选人用人机制,揭开干部任用工作神秘封闭的面纱,变少数人选人为多数人选人,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使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实践证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既是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和发展的动力,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势在必行,行在必改,改则必活,活则必新。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我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我县试点工作的总体安排,这次试点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正常退出等配套制度体系,形成改革的规范效应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并在人事制度改革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激发公务员队伍的活力,为全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综合性的试点成果。 第一,抓制度体系,明确试点工作任务。要按照省、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提出的“三个层面、四个重点”的主要任务,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对于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要下大力气抓好贯彻落实,努力使我县成为全省执行落实干部人事制度的示范点;对于经过实践检验确属比较成熟的做法和经验,要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及时形成制度,适时出台,努力使我县成为全省完善规范干部人事制度的先行点;对于亟待解决而难度比较大的一些问题,要深入调研,积极探索,进行攻关突破,努力使我县成为全省探索创新干部人事制度的试验点。重点抓好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和正常退出三个环节的配套制度建设,努力形成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干部工作制度体系。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一是要执行落实好五项制度:即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干部制度;县委全委会、常委会任免县管干部和乡镇与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任免中层干部“票决制”;科(局)级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和选拔科(局)级后备干部“联动制”;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干部考察预告制度。二是要完善规范好五项制度:即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中层干部岗位聘任制;党政机关中层干部定期轮换(轮岗)交流制度。三是要探索创新两项制度:县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提名考察人选的实施办法;科(局)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在干部管理监督方面,一是要执行落实好四项制度:即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谈心谈话制度、干部诫勉制度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二是要完善规范好三项制度:即乡镇驻村干部双向选择制度、乡镇联片驻(联)村工作责任制和乡镇干部考评及奖惩制度。三是要探索创新一项制度:即科(局)级领导干部问责制。在干部正常退出方面,要完善规范好一项制度:即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调整制度;探索创新一项制度:即科(局)级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的有关规定。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要探索创新二项制度:即要建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和制定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不在岗人员管理办法。 第二,抓探索创新,明确试点工作重点。在巩固和完善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我县的综合改革试点要重点抓好以下八项工作。一是建立县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探索规范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工作。为科学合理地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程序,实行县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对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工作进行调研,探索规律,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改进民主推荐方法和程序,以切实解决民主推荐中存在的拉票现象、以票取人等问题。二是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对部分空缺领导职位实施公开选拔。推出10个领导职位参加市县联合公选,其中面向全市的3个,面向全县的7个。8月10日上午,市里将召开全市联合公选工作动员会,对联合公选工作进行全面部署,10月份结束。三是在县机关和乡镇选择若干个试点单位,试行中层干部跨部门、跨乡镇竞争上岗和交流工作。四是按照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在灵溪镇开展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苍南县科(局)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暂行办法。五是建立科(局)级领导干部问责制和科(局)级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的有关规定。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运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对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同时,加强对科(局)级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的管理,制订出台有关规定。六是建立符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在全面实行全员聘用制的基础上,深化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通过竞争择优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合理流动,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七是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按生产要素和实现效益进行分配,在有条件的单位实行结构工资、项目工资、兼职兼薪、年薪制和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试点。八是加强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退居二线和在编不在岗人员的管理,对科(局)及以下公务员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的,原则上给予办理离岗退养。离岗退养期间,工资福利、奖金享受本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如果继续愿意上班的,要服从组织安排,服从所在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不允许在岗经商办企业,否则按照《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鼓励公务员自谋职业,所有担任正副职科(局)级调研员一律改任主任、副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 第三,抓统筹安排,明确试点工作步骤。我县这次试点工作,安排一年时间(2004年5月-2005年6月),分四个阶段:一是制定方案阶段(5月—6月):这个阶段的工作已经完成。主要是开展调研,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听取有关意见、建议;专题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汇报试点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研究、制订《苍南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并上报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二是组织发动阶段(7月份):分层次组织学习中央办公厅、省委组织部文件及省、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会议精神;梳理、修订和出台有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和制度;并召开动员大会,具体部署我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三是全面实施阶段(2004年8月—2005年3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有:开展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推出部分职位参加市、县联合公选;实行中层干部跨部门、跨乡镇竞争上岗和交流工作;开展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工作课题调研;制定出台“县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在灵溪镇开展科(局)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试点工作,研究建立干部政绩考核办法等;建立科(局)级领导干部问责制,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运用;建立符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的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退居二线和在编不在岗人员的管理,建立人员退出机制。四是总结提高阶段(2005年4月—6月):主要是写出试点工作总结,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有关制度规定,汇编成册,规范干部工作流程,形成比较科学规范、系统配套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 三、加强领导、统筹指导,积极稳妥地抓好试点各项工作的落实 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思想观念、工作方法、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全面创新,涉及到各种利益的调整,各方面都很关注,也比较敏感,时间紧,任务又重,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一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实践表明,越是改革到深处,推进的难度就越大,党委(党组)就越要高度重视和支持。为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县委成立了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我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章方璋担任,成员由县委副书记徐强中、张建树、苏庆明和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林晓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林晓峰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立民、温兴华、尤有光、陈绍华任副主任。组织人事部门是党委、政府主管干部人事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是党委、政府的参谋部、决策部、把关部,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中负有统筹安排、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的重要职责,要努力当好参谋和助手。同时,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牵扯到方方面面,仅靠组织人事部门去推动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要在县委的领导下,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推动试点工作的攻坚合力。 二要注意引导,营造氛围。改革是一场革命,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必然涉及到一些干部的升降去留,关系到广大干部的切身利益。这些干部产生一些不同的想法、议论和疑虑是在所难免的,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一定要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围绕在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实、做好、做到位。要引导广大干部从大局出发,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要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的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好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试点工作的经验,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观念,坚定改革的信心,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要积极稳妥,务求实效。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从实际出发,区分轻重缓急,坚持把改革的力度、推进的速度与党员、干部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要充分利用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这个平台,对改革中一些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只要大方向正确、看准了的,就可以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同时,要坚持自上而下的推动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尊重群众的意愿和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干部人事工作是具体的、实实在在的,我们既要态度坚决、积极主动,又要循序渐进、稳妥有序,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抓下去,切实走出一条不断深化,整体推进的路子来。 同志们,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事关党的执政能力的增强和执政地位的巩固,事关我县跨越式发展战略的实现,事关“平安苍南”的创建,是形势所需,任务所逼,发展所求。我们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求真务实,精心运作,把我县的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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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基层工作人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个人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基层工作人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个人自查报告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造就高素质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农村基层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发展基层民主,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必然要求。

根据上级要求加强个人的廉政教育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新形势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的重要性,认识到“为民、务实、清廉”的重要性,认识到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过认真反思,深刻自查,现将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领会《规定》重要内容

农村基层干部应当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为民奉献;应当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应当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应当正确履行职责和自觉接受监督,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应当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党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提出"从严治党,必须全面贯彻于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切实体现到对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中去。"这些重要思想和基本观点,体现了我们党加强廉政建设的一贯方针,反映了党对从严治党认识的不断深化和理论上的丰富发展,是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根本保证。

做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我牢记肩头的责任,在千头万绪的实际工作中,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始终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不正之风当作大事来抓,从严要求自已,确实管住自己,管好自己的家人;对员工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通过学习,努力提升自身素质

参加工作以来,在上级领导的大力帮助下,我结合工作实际,一方面狠抓业务,开拓进取,另一方面强调政治理论学习,全方位铸造锻炼培养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学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

三、领会精神实质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既要从大事抓起,又要在细微之处坚持。“打铁须得自身硬”。做为一名基层干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属做好的自己首先做好,一年来,日常工作中我能够严格执行乡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在广大群众的监督、参与和支持下做好了相关工作,能够对照《规定》中“八个禁止”和“ 22个不准”,结合自己实际情况查找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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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村干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1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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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职责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用心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县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村干部,是指各村的村支两委班子成员。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干部由乡党委、政府负责监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办法

第四条:各村级组织要保证正常运转,所有村干部要做到随喊随到。严格村干部的请假制度,因事因病支部书记(村主任)请假3天以上、其他村干部请假5天以上的,要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汇报,由党政办做好登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村干部要服从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驻村干部的指导;及时准确传达党委政府的会议精神,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分配的工作任务。

任期内,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党委、政府给予免职或责令辞职,不辞职的给予停职,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理。从处理之日起,报县财政停发其村干部待遇,并按规定不得享受离任村干部的各项优待政策。

1、违法犯罪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3、私分、贪污、挪用钱物;或拒不执行村级财务管理规定,造成村内群众反响强烈的;

4、决策失误或严重失职造成所在村经济发展环境极差、社会治安混乱、安全事故多发、群体上访频繁的;

5、拉帮结派、制造矛盾,致使班子内部不团结造成工作瘫痪的;

6、不履行工作职责,或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理解其他安排的;

7、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或因生活作风问题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

8、对抗上级的政策和决议,拒不理解乡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在公共场所打架斗殴,谩骂领导,酗酒闹事,无理取闹,情节恶劣的。

9、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不假外出连续15天以上,其他村干部不假外出连续20天以上的。

10、连续两年在村级礼貌绩效考核中排行全乡末名的;或适用上级制订的一票否决政策应予以免职的;

第六条:所有村干部要持续通讯畅通,乡里召开各类会议,任何村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要做好笔记。迟到一次从年终补贴中扣10元,缺席一次扣30元(落实到人头)。

第七条:鼓励村干部在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招商优环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给予必须的奖励。

第八条:建立村主要领导述职制度,每年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应向乡党委、政府作一次述职报告。

第九条:严格执行村务、党务公开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会计、出纳分设,各村到乡领款至少有两名以上村干部到场。村级财务每年集中会审四次以上,村级纪委委员要参与村级财务会审,审查签字把关。财务会审结果要透过必须的形式向群众公开,并及时向村账乡代管办报账。对不能及时上报村级账务的村,乡里一律停拨该村所有下拔资金。

第十条:村干部任职期间除享受上级的补贴外,年终各村绩效工资与工作业绩挂钩。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共xx乡委员会、xx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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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_组织人事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部长,人事,全文共 1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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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昨天,中组部、人事部召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就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引进竞争机制、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部署。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的必然要求,标志着我们党的干部人事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这一重大政治责任。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以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发现、培养、选拔、使用、考核、监督等各个环节的有效机制和科学方法,根据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坚持“三支队伍”一起抓,使各项改革配套进行,整体联动,相互协调,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对于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要下力气抓好贯彻落实;对于经过实践检验确属比较成熟的做法和经验,要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及时转化为法规性文件,适时出台;对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中,亟待解决而难度又比较大的一些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力争取得新的进展。要在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同时,以完善公务员制度为重点,推进机关人事制度改革;以创新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和激励约束机制为重点,推进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重点把握好四个问题:一是必须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始终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要通过改革,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使真抓实干、政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使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惩戒,形成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的浓厚风气,形成培养、吸引和用好各类人才的科学机制和良好环境。二是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遵循干部人事工作规律,做好全面准确地考察、客观公正地评价、有的放矢地培养、人尽其才地使用、持续有效地激励和严格及时地监督干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三是必须正确处理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扩大民主和依法办事三者之间的关系,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康有序地推进。四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稳妥地实施。要充分认识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从能够办得到的事情入手,循序渐进,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务求实效。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关键是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领导。这些年来的实践表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党委(党组)认识的高度和重视的程度。一个地方和部门的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思想重视、领导有力,这个地方和部门的改革力度就大,效果就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各级党委(党组)一定要从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出发,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周密安排、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加强监督、狠抓落实,不断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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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习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心得体会_学习廉政准则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领导,部长,全文共 1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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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心得体会

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这表明,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也映射出党和政府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坚定信心。新准则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作出了新的规范,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和52个“不准”,不仅涉及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也涵盖了党员干部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人际交往等方方面面。我的学习体会是:

一、要细读《廉政准则》原文

《准则》共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制定《准则》的依据;第二部分是总则:简明地阐述了《准则》颁布的目的和意义;第三部分是廉洁从行为规范(共八条),系统地归纳为八类禁止52项不准;第四部分是实施与监督(共六条),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为本准则的贯彻实施主体,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级党委(党组)如何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应如何自觉接受监督,违反《准则》应承担的责任也作出明确规定。第五部分是附则(共四条)。明确了《准则》适用和参照范围等。

二、要对照新旧准则进行学习

对照《准则》与《准则(试行)》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不同:一是内容丰富、充实了。《准则》中规定了八类禁止52项不准,而《准则(试行)》只规定了六类禁止30项不准。新增的两类禁止是《准则》的第七条(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第八条(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此外,对保留的其他六类禁止行为作了补充和修定;二是参照执行的范围扩大了。《准则》中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列入参照执行范围。《准则(试行)》中国有特大型、大型企业中层以上、国有中型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公司制的大中型企业中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或者由国有投资主体委派(包括招聘)的党员领导干部、选举产生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党员领导干部、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干部是列为适用范围。《准则》中把县(市、区、旗)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也列为参照执行范围,而《准则(试行)》中没有列入。三是明确了可制定具体规定的单位。《准则》第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可以依据本准则,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可以根据本准则,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为新增内容,原《准则(试行)》没有规定。无论是在禁止性行为规范上的精炼规定,还是实施与监督上的制度创新和适用上的准确详实界定,都体现了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标志着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约束,已从过去较宽泛性的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纵深推进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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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领导,部长,个人,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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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五、公司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保密。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公司党委、行政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公司党委、行政及纪委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组织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一次。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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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提高干部底线思维能力是政治职责_党建党委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党团党建,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党工团,全文共 4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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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干部底线思维能力政治职责

底线思维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也是做好领导工作的重要战略策略和十分紧要的领导艺术。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领导干部是党执政兴国的中坚力量。如何提高底线思维能力,是新时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和崭新课题,也是领导干部提高政治能力的重要内容和职责要求。

1、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职责

所谓底线,就是不可逾越的界限,是事物发生质变的临界点。一旦底线被突破,就会产生难以估量的危害,酿成难以承受的后果。所谓底线思维能力,就是客观地设定最低目标,立足最低点,争取最大期望值的能力。当前,我国形势总体上是好的,党中央领导坚强有力,意识形态领域态势积极健康向上,经济保持着稳中求进的态势,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前进道路上面临的挑战和风险也不少。这些挑战和风险,既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既有内部的,也有外部的,既有显性的,也有隐性的,呈现出值得关注的特征。

一是多样联动。正如指出的,“面对波谲云诡的国际形势、复杂敏感的周边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我们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既聚焦重点、又统揽全局,有效防范各类风险连锁联动”。

二是复杂易变。“当前,世界大变局加速深刻演变,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增多,我国外部环境复杂严峻”,“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

三是后果攸关。一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其引发的许多后果将是我们难以承受的。然而,少数领导干部缺乏底线思维,对困难估计不足、对风险评估不够,事到临头仓促应战、乱了手脚,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领导干部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每一项工作都是有底线的,都不能出问题也出不起问题。能否把底线思维运用于实践之中,既是谋划和推动工作的职责所在,也是检验领导干部能力素质的重要标尺。

2、强化忧患意识,切实做好应对风险挑战的充分准备

就底线思维而言,其核心价值指向便是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把形势想得更复杂一点,把挑战看得更严峻一些,做好应对最坏局面的准备,这是提高底线思维能力的入手处和着力点。忧患意识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周易》中讲,“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可保也”;孔子云,“君子忧道不忧贫”;孟子曰,“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这些凝聚传统忧患意识的传世之言,充分体现出中华民族应对自然风险和进行社会治理的智慧精华。在西方思想文化中,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同样有着悠久的传统与理论渊源。古希腊的目的论学者强调,凡事都存在不可逾越的底线,行事前要有风险意识。著名神话故事达摩克利斯之剑,更是集中反映了居安思危、时刻考虑最坏情况的危机意识的重要性。

指出:“我们党是生于忧患、成长于忧患、壮大于忧患的政党。”共产党人的忧患意识,就是忧党、忧国、忧民意识,这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越是这个时候,越要有如履薄冰的谨慎,越要有居安思危的忧患。

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常怀忧患之心,忧党之安危、忧国之兴衰、忧民之苦乐,忧底线之能否坚守,切实做好应对风险挑战的思想准备和各项工作,努力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在思维理念上,要强化风险意识,常观大势、常思大局,科学预见形势发展走势和隐藏其中的风险挑战,不忽视一个风险,不放过一个隐患。在组织运筹上,要提高风险化解能力,透过复杂现象把握本质,抓住要害、找准原因,果断决策,善于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善于整合各方力量、科学排兵布阵,有效予以处理。在工作机制上,要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主动加强协调配合,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特别是要立足最困难、最复杂、最意外的局面,把预案做得周密一些,宁可备而不用,宁可多备几手,不可用时无备,从而遇事不慌、临危不乱,不走弯路、不跌跤,“托底”“守底”“保底”才能有保证。

3、提高理论素养,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锐利思想武器

提高底线思维能力,找准底线是前提,理论武装是保证。这就需要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掌握贯穿其中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对一些重要领域要坚守底线作过深刻阐述。

比如,在道路方向问题上,强调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在经济建设方面,强调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在依法治国方面,强调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强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在外交战略方面,强调要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决不能放弃我们的正当权益,决不能牺牲国家核心利益,等等。

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这些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树立明确的底线意识,增强坚守底线的坚定性自觉性。同时,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围绕各种风险源进行全面调查研判,经过思考、分析、综合,对形势作出精准判断,找准必须坚守的底线,坚决不让小风险演化为大风险,不让个别风险演化为综合风险,不让局部风险演化为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不让经济风险演化为社会政治风险,不让国际风险演化为国内风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练就一双政治慧眼,像望远镜一样看得“远”,像广角镜一样看得“宽”,像显微镜一样看得“真”,才能防微杜渐、转危为机,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

4、发扬斗争精神,在应对和防范重大风险中增强本领

底线思维不是无所作为的消极被动思维,而是奋发向上的积极防御性思维,斗争性、进取性、创新性是其显著特征。强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需要有充沛顽强的斗争精神。”领导干部的底线思维能力不是与生俱来、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唯一的路径方法就是积极投身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火热实践,加温淬火、千锤百炼、锻造成钢。

当前,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面临很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重大风险,还有很多“娄山关”“腊子口”要征服,迫切需要领导干部发扬充沛顽强的斗争精神,既要“有守”,更要“有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领导干部要做敢于斗争的模范。无数事实说明,在重大风险面前,主动迎战才有生路、敢于斗争才可能成功。干部敢于担当作为,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面对矛盾问题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做疾风劲草,当烈火真金,永葆斗争精神,以“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的顽强意志,应对好每一场重大风险挑战。领导干部要做善于斗争的模范。软肩膀挑不起硬担子。无论干事创业还是攻坚克难,不仅需要宽肩膀,也需要铁肩膀;不仅需要政治过硬,也需要本领高强。当前,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等,都需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做到谋勇兼备、善于斗争。

各级领导干部要全面提高各方面能力,深入实践,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壮筋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到重大斗争中去真刀真枪干,要做起而行之的行动者、不做坐而论道的清谈客,当攻坚克难的奋斗者、不当怕见风雨的泥菩萨,在摸爬滚打中增长才干,在层层历练中积累经验,练就一身驾驭和应对风险的真本领。

5、重视党性修养,坚决守住为官做人的底线

强调:“我们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一定意义上讲,底线思维是弘扬高尚道德的思维,可以激发人的精神动力,成就理想人格。一旦道德防线守不住,其他的底线也会失守,底线思维能力的提升也就无从谈起。

党的xx大以来,我们党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高枕无忧。党面临的长期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具有尖锐性和严峻性,这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大判断。

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主动融入党内政治生活这个大熔炉,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经常接受政治体检,不断掸去思想上的灰尘,带头遵守党纪条规,带头践行“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闯雷区。说到底,就是要增强自制力,慎独慎微慎权,守住守好为官从政做人的底线,管严管紧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使自己的行为始终在党纪国法的边界之内。要坚守政治底线,对党绝对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守道德底线,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之以恒锤炼政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要坚守法治底线,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要坚守廉洁底线,留足安全距离,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知敬畏、存戒惧、守法度,坚决防范被利益集团“围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自觉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

6、坚持一体推进,自觉把底线思维纳入科学思维体系中来培养提高

强调,要“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尽管这六种思维能力的内涵、特征、功能各不相同,却有着辩证的逻辑关系,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构成一个完整的科学思维体系。底线思维能力处于这个科学思维体系末端,是科学思维之基。

领导干部要提高底线思维能力,也离不开其他思维方法的系统学习和掌握。只有具备战略思维能力,才能高瞻远瞩、统揽全局,把握事物发展的总体趋势和方向,也才能以长远眼光和全局视角对可能出现的危机和风险进行预判;只有具备历史思维能力,才能以史为鉴、知古鉴今,把握历史规律、认清历史走向,从而处变不惊、坚定信心;只有具备辩证思维能力,才能抓住关键、找准重点,既看到有利一面,又看到不利一面,克服片面化、极端化;只有具备创新思维能力,才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打破迷信经验、本本和权威的惯性思维,打开工作的新局面;只有具备法治思维能力,才能尊崇法律、敬畏法律,从而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总之,底线思维不是孤立的,提高底线思维能力也不能搞“单打一”,只有统筹兼顾、系统推进、多向用力,全面提升科学思维能力,才能真正确立和运用底线思维,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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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领导干部关于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领导,部长,全文共 2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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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领导干部关于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精神,结合科技行政工作实际,严格对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紧密结合实际,我局于去年初制订下发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方案》、《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实施意见》,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活动方式、活动范围、具体内容等内容,强化作风建设,严肃干部纪律,以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领导。

2、认真组织学习。充分利用集中学习会、局长办公会等时机,全面系统地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文件,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增强责任感,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学习讨论和撰写心得体会,深刻领会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提高了思想共识,增强了行动自觉。大家一致认为,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各级政府的要求上来,把转变干部作风作为实现我局全年各项工作目标、树立干部良好形象和改进党群干群关系的关键所在,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做廉洁自律的模范,执行好、贯彻好八项规定。

二、结合具体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1、以各类专项活动为载体,强化干部职工落实八项规定的的针对性。一是通过“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引导和帮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增强落实八项规定的思想基础。二是开展“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增强落实八项规定的目标要求。三是开展“牢记宗旨、清正廉洁”、“加强监督检查狠抓规定落实、促进作风转变”等活动,在工作生活中进一步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理念,做勤政为民的表率。四是通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春节期间大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及落实海西州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方案等活动,严肃各个时期具体的纪律要求,做到廉洁从政,厉行勤俭节约。

2、为加强局内部落实“八项规定”工作,我局从以方面切实抓好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一是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日常工作,严格考勤、请销假、值班等一系列制度,工作时间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工作外出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整洁。二是深入基层调研。严禁形式主义,直接走进调研对象,不参加招待宴会,不要求陪同。轻车简从,尽量减少无相关人员随行,做到不给基层添麻烦,不影响基层、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三是实行服务承诺制、办结制等制度建设,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畅通网上咨询服务互动平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严格控制检查验收规模、范围和时间,确保检查效率。四是减少会议求实效。重要会议严格按程序报批,压缩一般会议,临时会议及时安排,内容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倡导开短会,一般安排在局长办公室。会前精心准备,明确主要议题,提高会议实效,讲话发言务求短、实、新。五是精简文件改文风。大力压缩文件、简报数量,突出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情况、分析、措施能短则短,内容短小精练。推行无纸化办公,局内发文、传阅尽量通过局网站和QQ群进行信息交流,缩短流转时间和缩小行文成本。六是实行出差、学习、培训、检查审批制度。严格出差时间和人员,按管理权限层层审核,严肃程序报批。严格执行出差的住宿、餐饮等相关规定,不得超支。对外宣传推介没有实质性活动的,一律不参加。七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务接待开支,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工作日禁止饮酒。严格车辆管理,严禁私自驾车和公车私用。倡导文明高尚的生活作风,节约每一度电、每一张纸、每一升油、每一滴水,不搞铺张浪费,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八是加强廉洁自律。强化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和思想教育,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强化督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在抓好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基础上,我局强化落实效果,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促进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不流于形式、成为常态化。成立督查工作小组,采取自查自纠、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信访受理等方式方法,定期不定期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督查,对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一查到底,严格责任追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梳理、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使制度规定更加具体化、更具有操作性,使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变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持续努力,干部职工在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有:一是个别干部的思想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缺乏落实的狠劲和韧劲。二是抓制度落实存在时紧时松现象,缺乏一以贯之、常抓不懈的工作力度。

五、今后的工作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下一步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学习。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和目标要求,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在行动上再自觉,在学深学懂学透学用上下功。二是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和标准规范,提高制度规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强化监督。采取适当形式,对内、对外主动公开八项规定落实情况,自寻压力,增强动力。四是严肃管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在执行过程中“走过场”的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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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领导,部长,个人,全文共 2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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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包括:

(一)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下同)的干部;

(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

(三)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三)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四)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五)子女与港澳以及中国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七)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

(八)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第四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第五条 领导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所列事项。

第六条 领导干部发生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的,应当在事后30日内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按照规定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第七条 新任领导干部应当在符合报告条件后30 日内按照本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领导干部辞去公职的,在提出辞职申请时,应当一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第八条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一)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中共中央组织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二)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不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上一级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领导干部因发生职务变动而导致受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原受理机构应当及时将该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交新的受理机构。

第九条 领导干部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认为有需要请示的事项,可以向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请示。

请示事项属于具体执行中的问题,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属于本规定的解释问题,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请示,并按照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的意见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当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第十条 报告人未按时报告的,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当督促其报告。

第十一条 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报告情况进行汇总综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第十二条 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履行职责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案件涉及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第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接到有关举报,或者在干部考核考察、巡视等工作中群众对领导干部涉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四条 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告人的报告材料,应当设专人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不如实报告的;

(三)隐瞒不报的;

(四)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

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该事项构成另一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

第十八条 本规定第三条第(六)项所称“移居国(境)外”,是指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本规定第四条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规定第四条第(三)项所称“房产”,是指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屋。

第十九条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制定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需要扩大报告主体范围或者细化执行程序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XX年发布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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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领导,部长,个人,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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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副科级以上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1、凡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私房、买卖私房,参加集资建房,转让住房或宅基地的;

2、凡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庆贺生日、乔迁新居等易引起群众议论的;

3、凡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理解国外和港澳人士邀请赴外考察、参观的;

4、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戚在自己单位单位安排工作或就业的;

5、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农转非、招工、录(聘)干、大中专毕业分配、工作调动的;

6、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劳务输出、出国、出境、探亲、定居、自费留学的;

7、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地经商(从事个体经营),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买卖股票、用公款学习驾驶技术的;

8、凡配偶、子女、父母及直系亲属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

9、本人认为其他可能引起群众议论的事项。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能够事前请示。

五、局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资料,一般应保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必须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局党组、纪检级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必须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局党组、纪检组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状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资料。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状况向局党组、纪检组报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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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围绕建立“六个机制” 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_组织人事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部长,人事,全文共 2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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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建立“六个机制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我区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通过健全和完善干部考察评价、择优汰劣、任用决定、监督约束、激励保障和培养锻炼机制,从整体上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第一,围绕建立科学的考察评价机制,探索准确识别干部的制度和办法。区党委坚持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作为考察的必经程序,适度扩大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让尽可能多的知情者对干部有评价权。同时,在全区推行了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探索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等,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着力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现象的发生。2000年以来,全区共进行考察预告10405次,设立意见箱和专线电话5580个(次),接到举报电话、信件和接待群众来访3705个(次)。经调查核实,对一批问题属实的干部作出了不予提拔任用的决定。 第二,围绕建立科学的择优汰劣机制,探索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和办法。坚持把竞争机制引入干部工作,大力开展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中层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时,原则上都实行竞争上岗。全区实行竞争上岗的职位达113983个,占职位总数的65%,有142469人参加竞争,占干部总数的59.7%。在推进干部能下能出方面,区党委制定并实行了干部不称职的15条认定标准,2000年至2004年全区共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1887人。 第三,围绕建立科学的任用决定机制,探索民主规范的用人决策制度和办法。在全区范围推行市、县党政正职由党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2002年以来,区党委在决定14个地级市党政正职人选时,均召开了全委会进行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2002年的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中,自治区所辖9个地级市,也全部采用这种方式决定55个县(市、区)的党政正职人选。玉林等市党委试行了党委常委会无记名投票决定干部任免制度。几年来,全区全面推行了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已公示拟任厅级职务干部344名、处级职务干部7533名、科级职务干部17327名。公示期满,不予任命的厅级职务拟任人选6名、处级职务拟任人选139名、科级职务拟任人选506名,暂缓任命的142名。 第四,围绕建立科学的监督约束机制,探索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作的制度和办法。一是实行干部诫勉制度。1999年以来,全区共诫勉厅级领导干部10人、处级121人、科级700人,诫勉期满降职使用159人、改任非领导职务96人。二是推行回复组织函询制度。2001年至今,全区共有1053名干部向组织回复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三是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2000年以来,全区共对55名厅级干部、964名处级干部、5254名科级干部和720名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少数领导干部在经济工作中滥用职权及管理上不规范的问题,提出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措施,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近年来,区党委还进行了党委常委向全委会作年度述职报告、廉洁从政报告、下级“一把手”向上级党委报告重大事项等制度措施的试点,并在全区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同时,还进行了党员旁听县(市、区)党委常委会、乡镇党委会议,党代表质询和评议党委工作等试点。 第五,围绕建立激励保障机制,探索促进干部奋发有为的制度和办法。区党委大力推进干部交流,规定市县的党政“一把手”、分管党群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组织、人事、公检法、财政部门的主要领导等10个职位,必须实行避籍交流任职,并有计划地推行县(市、区)领导跨地市交流,乡镇干部跨县市交流。2000—2004年,全区共交流乡科级以上干部31934名。全区还从建立健全激励和保障机制入手,逐步完善干部交流工作配套制度。 第六,围绕建立科学的培养锻炼机制,探索干部健康成长的制度和办法。区党委于2001年明确提出,把乡镇和企业作为干部成长的重要源头和基地,坚持把大批年轻干部放到乡镇和企业培养锻炼,并坚持从乡镇和企业选拔高素质的领导干部。为了抓好这“两个源头”的建设,我们制定并实行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和规定。一是专门拿出编制指标,将“活水源头”做大。实行带编选派选调生到乡镇或企业锻炼;乡镇撤并时拿出一定比例的编制用于接纳选调生;把选调生接纳与公务员招聘结合起来,实行并轨;机关招录的公务员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首先要安排到乡镇锻炼一年。2002年以来,共选派2600多名县以上机关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从区内外高校挑选700多名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到乡镇工作,选派近7000名大学毕业生到村级组织担任“村官”。二是坚持把有基层工作经历作为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条件。明确规定,在县处级后备干部或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缺额时,首先要从乡镇干部或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中选拔和挑选。3年来,共有350多名乡镇优秀干部被选拔进县处级领导班子,60多人担任市级党政部门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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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村干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1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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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和组织纪律性,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营造一个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干事创业氛围,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村干部要与镇党委、政府持续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第二条:村干部实行轮班制度,确保每一天有人在村办公场所值班。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督查,发现1次不按时到位,扣除工资50元。

第三条:村干部之间务必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持续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出现不团结状况,造成较大影响或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因公因私出县境外办事,1天以内向包村领导、镇党委副书记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2天及以上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副书记、副主任、文书因公因私出县境外办事,1天以内由支部书记审批,并向包村领导报告,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2天及以上由村上加注意见,镇党委副书记审批,党政办备案。若不按要求履行请假和报告程序的,查处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五条:村干部务必持续信息畅通,遇有紧急状况,接到通知务必按时到位。打电话不接、不回者,出现1次扣除工资20元。

第六条:所有村干部务必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召集的会议和重大活动,迟到1次扣除工资20元,缺席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七条:建立村社干部学习例会制度。每周星期二定为村社干部集中学习日,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研究分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项目建设和其它重大事项,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透过现场督查、查阅会议记录等形式督促检查,无特殊状况不组织学习和召开村社干部会议的,目标职责书考核中每少1次扣除考核分0.5分。

第八条:建立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例会制度。每月15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召开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例会。汇报、衔接、安排相关工作,分析、研究阶段性矛盾纠纷,通报有关状况,促进工作落实。缺席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九条: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务必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一事一议的有关程序进行决策,若不按照程序进行决策,引发矛盾纠纷或引发群体上访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的职责。

第十条:建立并完善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坚持开展民情访谈活动,及时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村党组织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每月至少参加一个社的群众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经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督查,缺少1次扣除工资50元。

第十一条:全面贯彻落实维护稳定职责机制,全力维护和谐稳定大局。因职责不落实,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处置措施不得当,造成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按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职责追究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村干部要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程序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随取随用、随收随存。

第十三条:坚持党务、财务、村务定期公开制度。每季度公开一次,公开要有记录,年底在村民代表大会上通报。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审批程序,收费申报公示,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第十四条:全面实施镇村干部潜力素质提升工程,切实提高村社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对因作风漂浮、推行工作不力,班子成员相互制肘,群众威信不高,维护稳定措施不落实的村干部,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诫勉谈话、待岗、停职、免职等措施,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五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村干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和原则办理。村社财务严格按照村帐镇管的规定执行,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严禁村干部在公共场所参与赌博,发现一次扣100元,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具体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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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村干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1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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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干部学习制度

1、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县上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必须通过不同途径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3、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二、村干部会议制度

1、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2、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3、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村干部每季度至到所驻村小组召开一次群众会,每少一次扣20元。

4、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好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5、村干部必须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表册及各种材料。

如不按时上报的每次扣20元。

三、村干部值班制度

1、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对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四、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1、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由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并派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体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

2、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职述廉,介绍任期目辬、当年目辬实现情况、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党员、群众代表等参评人员根据村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就其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和质询。

3、经民主测评及民主评议后,对不胜任现职的村干部,由乡党委组织部门通过一定程序予以调整、罢免,调整形式主要有降职、改任、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辞退5种。

五、村干部请假制度

1、所有村干部在工作期间有私事必须事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席认处扣发一天的工资。

2、村支书、村主任外出必须向乡主要领导请假,同时向包村领导汇报

六、村务公开制度

1、村务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和奖售款物的发放、集体项目承包经营。除此之外,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应予公开。

2、村务公开按照审查评议、公布上墙、整理归档或"一清、二审、三报、四公布、五上墙、六存档"的程序进行。

3、村务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7--10日,对村里重大事项,主要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公布。

4、村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张榜公布或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各村民小组也可采用不同方式公开。

5、每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项,应坚决予以纠正,纠正后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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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镇干部职工学习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部长,职员,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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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镇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素质,根据中共松潘县委、松潘县政府《关于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松委发〔2019〕38号)文件精神和《松潘县干部述学和考学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对象

在岗的全体干部职工,无论承担什么职务都要自觉参加经常性的政治理论与时事政策的学习、专业知识的学习等学习活动。

二、学习时间

坚持每周五(或周二)下午进行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特殊情况可作调整。坚持做到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每年度的自学时间不得少于50学时。

三、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则和原著;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

3.上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

4.本镇改革发展和当前中心工作的有关文件、制度等;

5.上级布置的有关政治思想专题教育资料;

6.与自身工作紧密联系的业务知识。

四、学习的组织

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由分管干部管理工作的副书记负责组织,并负责制定当年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提出学习要求、收集学习资料。要求做到每次学习都要有记录、有考勤,载明学习日期、主持人、参加人数、缺席人数及原因,学习讨论的主要内容等。干部职工自学由本人自行负责实施,要求在学习笔记中载明学习日期、学习内容、学时。

五、学习要求

干部职工无论参加集中学习还是进行自学,都必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年的学习笔记不得少于5000字。每年必须完成2篇学习心得体会,每篇心得体会不得少于800字,心得体会要及时上交党委办。

六、学习的检查fla版权所有

分管干部管理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对干部职工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学习笔记是否健全,学习心得撰写是否符合要求等。

七、学习的考核

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对未按要求完成的学习任务,将予以批评教育,本年度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八、本学习制度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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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干部工作职责_学生会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学生会,学生,部长,全文共 1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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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会部门干部工作职责

学院学生会干部工作职责

第一条:院团总支学生会学生干部,从各年级中选出,统一由院团总支和学生会领导。

二条 : 我院团总支、学生会由书记处、主席团、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文体部、信息服务部、劳动生活部组成。

第三条:书记处设书记一人,由我院团总支负责老师担任 ,设副书记一人;主席团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书记统管系学生会全面工作,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在书记的指导下协助书记搞好我院团总支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书记处、主席团职责:

1 、起草和制定我院团总支学生会的有关重要文件、计划和方案;

2 、负责主持我院团总支学生会每周一次的部长会议(即常务委员会会议)以及每月一次的全体学生干部会议(即全体委员会会议);

3 、负责我院团总支学生会的常规工作以及人员调配工作;

4 、负责督促检查各部工作完成情况;

5 、负责和主持我院团总支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以及全院各班、团支部的领导工作;

6 、对全院学生干部进行管理。

第四条:办公室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组成。主任负责本部总体工作,给副主任安排具体的工作任务,副主任在主任的安排下,协助主任搞好本部工作。

办公室职责 :

1 、负责我院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以及室内各种文件资料的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2 、负责我院团总支学生会文件的收发和归档工作,管理好物资、办公用品,按规定发放物资和用品;

3 、拟定我院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组织活动的通知并下发至各班级、团支部;

4 、根据工作的需要主持召开各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副班长工作会议;

5 、协助书记处、主席团的工作,协调系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关系;

6 、负责作好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全体委员会会议记录并检查各部门的会议记录情况;

7 、负责拟定和修定《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办公室管理制度》;

8 、完成上级学生联合会对应部门安排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五条:组织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二人组成。部长负责本部总体工作,给副部长安排具体的工作任务,副部长在部长的安排下,协助部长搞好本部工作任务。

组织部职责:

1、负责新生团员入学注册,老生团员离校前的档案转出工作;

2 、负责年度团籍注册,登记团员花名册和收缴团费工作;

3 、负责召开每月至少一次的各班组织委员工作会议,了解我院各支部的组织状况以及思想动态;

4 、负责我院各级学生干部(包括各班班干、团干部)的纪律、思想、作风的考核和管理;

5 、组织和督促各支部开展团员组织生活会,协助团总支作好各支部的考核工作,按时向团总支提供评分数据;

6 、负责业余团校的报名、考勤以及办理各项手续,作好新团员发展工作;

7 、督促检查各支部组织委员开展工作;

8 、负责我院团总支学生会新成员的考查、审核、发展工作;

9、加强对中国青年志愿者的发展、组织和管理;

10 、完成上级学生联合会对应部门安排布置的工作台任务。

第六条:宣传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二人组成。部长负责本部总体工作,给副部长安排具体的工作任务,副部长在部长的安排下,协助部长搞好本部工作。

宣传部职责:

1 、负责主持召开每月一次各支部宣传委员会工作台会议;

2 、负责安排我院各团支部班刊的主题,并作好检查和评比工作;

3 、负责每月一次墙报的更换工作;

4 、积极宣传党、团组织的方针、政策以会议精神;

5 、组织我院同学参与校内校外举办的各种书画、征文活动;

6 、督促各支部宣传委员开展工作;

7 、按时向团总支提供评分数据;

8 、负责假期期间校团委安排的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工作。

第七条:学习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二人组成。部长负责本部总体工作,给副部长安排具体的工作任务,副部长在部长的安排下,协助部长搞好本部工作。

学习部职责:

1、负责配合好教务科、学生科的《教室日志》、《教师学生考勤表》的收发工作;

2、负责组织参加有意义的讲座、学习和知识性的竞赛;

3、负责主持召开每月至少一次各班学习委员工作会议;

4、负责维持我院晚自习纪律以及晚自习的考评工作;

5、督促各班学习委员开展工作;反映我院学生对教师、教学、学习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按时向学生科提供评分数据,以及向学生科上报我院纪律情况,及时上报违纪和缺旷名单;

7、完成上级学生联合会对应部门安排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八条:文体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二人组成。部长负责本部总体工作,给副部长安排具体的工作任务,副部长在部长安排下,协助部长搞好本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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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领导,部长,全文共 2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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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 条办法”、我市“28 条办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嘉委办传〔 〕134 号)要求,我会迅速动员,周密部署,对全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 条办法”、我市“28 条办法”情况进行了深入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1 、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 条办法”、我市“28 条办法”的有关要求,我会高度重视,将贯彻落实工作纳入本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同步学习、同步整改、同步督查”工作,切实摆上会党组议事日程。迅速召开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决定由党组书记、理事长亲自负责,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理事长和会纪检组长分别牵头实施,明确办公室具体配合相关工作,并公布了举报电话,为深入实施贯彻落实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印发了《市残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通知》( 嘉残联党组[]3 号),明确了各项规定,全面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使制度规定更加具体化、更具有操作性。

2 、深入学习动员。 将学习 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 条办法”、我市“28 条办法”作为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专题召开两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学习成员扩大至中层以上干部,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作了中心组发言。利用全市残联理事长会议、会工作人员全体会议、残疾人专门协会会议等时机,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深入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讲清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要求,为全市残联系统贯彻落实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 、改进调查研究。 健全调查研究常态 化机制,规定市残联领导班子每年开展至少1 项专题调研,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 个月,完成1 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结合“整改问计”连心走访活动和“十百千万”扶残助残走访服务活动,开展残疾人事业大调研活动,市残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至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及残疾人家庭、残疾人重点工程,听取基层对残疾人事业、残联的意见和建议,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和全市残联“四风”问题找准方向。调研期间,会领导带头轻车简从深入调研,会 陪同人员不超过2 人,县(市、区)级残联陪同人员不超过2 人。 自觉做到下基层调研不召开全会性汇报会,不悬挂标语横幅,不摆放花草水果,不接受礼品。条件具备的全部在当地食堂用餐。调研后,每位会领导形成调研文章一篇。

3 、精简会议活动。 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次数,压缩会议规模,今年仅由市政府召开全市残疾人工作会议暨创建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动员大会、市残联召开了市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等两次全市性会议,不邀请县(市、区)主要领导参加。召开全市残联系统专项工作会议,人数控制在20 人以内。注重提高会议活动的效率和质量,精简会议材料,一律不挂会标,不摆放瓶装水和鲜花,会场简朴,空话、套话明显减少。

4 、精简文件简报。 大力减少各类文件和简报,按照“必发才发”原则,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明确规定的,上级文件中有关政策已经明确、未提出具体贯彻意见的,能通过电话、传真、办公网络解决问题的,不再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能以办公室名义印发的,不以会名义印发。同时,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规范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改进文风,压缩篇幅,注重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练。充分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公文和简报无纸化,节约经费,提高效率。注重新闻宣传报道向基层倾斜,以“短、实、新”形式,多反映残疾人切身问题。

5 、控制“三公”经费。 常态化开展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教育,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落实节水、节电等节能指标,鼓励办公设备耗材循环利用。加强财务装备计划审批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及差旅、会议、文电、通信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会议、干部培训、资产配备、业务宣传、课题调研和出国培训考察经费等实行计划管理,科学制定年度计划,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认真执行接待宴请和陪同人数标准。

6 、严格监督检查。 采取自查自纠、征求意见、重点抽查、党组巡察、信访受理等方式方法,加强对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单位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的执纪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直查快办、及时反馈、适时通报。将各单位落实情况列入绩效评估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有效督促干部队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 条办法”、我市“28 条办法”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本会在落实全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 条办法”、我市“28 条办法”,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有:个别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缺乏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的狠劲和韧劲;少数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讲计划,方式方法欠缺,自我要求不够严格;部分制度建立时间较长,与新形势不相适应,尚需及时重新修订;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大。

三、今后的工作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在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 条办法”、我市“28 条办法”落实上必须进行再动员、再强调、再部署,突出抓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 条办法”、我市“28 条办法”和市残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通知》,确保熟知熟记。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做好表率,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二是完善制度。注重工作的具体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市残联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和标准规范,提高制度规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强化监督。依托党务、政务公开平台,采取适当形式,对内、对外主动公开贯彻落实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评议,自寻压力,增强动力。四是狠抓节点。以年末、年初为重点时段,以元旦、春节为重要节点,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单位访客管理和监督检查,狠刹公款送礼、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清廉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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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司法,部长,全文共 4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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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司法行政队伍,根据中央、省市和县委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动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自查

㈠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责任落实,并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自查。

㈡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发挥宣传媒介的积极作用,通过简报、网络等媒体和宣传专栏,加大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局营造重视和支持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㈢加强督查落实。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实、落实不好的,要追究责任。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㈠强化干部经常性教育

通过主题教育、谈心谈话、廉政教育等形式,引导干部查问题、抓整改、明方向,教育干部规范从政行为,增强廉政意识,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1.开展主题集中教育。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采取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或一般干部的谈话方式,做到“六必谈”,即干部队伍中出现不团结不和谐问题时必谈、干部在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干部岗位变动或职务升降时必谈、干部廉政勤政方面群众有反映时必谈、干部因违规违纪受到问责时必谈、干部有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必谈。

3.开展廉政风险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强化廉政知识培训。依托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广泛宣传廉政知识,增强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㈡强化干部日常管理

按照党管干部、分级负责的原则,局主要领导负责局其他班子成员的管理;局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的股(室)、所、处、中心负责人的管理;股(室)、所、处、中心负责人负责所在单位一般干部的管理。

1.完善有关事项报告方式。对干部奖惩、学历职称变化、出国(境)、婚丧嫁娶、勤廉情况等事项,按照日常发生、年度考核、提拔任用三种情况,分别采取日常报告、年度汇报、任前申报的方式,及时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属新提拔对象,还应将报告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加强干部“德勤廉”考核。坚持把“德”的考核放在首位,综合“勤”和“廉”的表现,健全和完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评价标准,通过正反双向测评、个别谈话,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分类定级。

3.突出干部业绩记实考核。建立干部日常业绩记实考核制度,推行任务分解、个人承诺、日常记账、跟踪督查、综合考评“五步工作法”,采取月报、季评、年考方式,及时了解干部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进行分级评定,形成干部“功”与“过”正反双向信息库。加强干部年度考核,全面了解干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

㈢强化干部日常监督

加强对干部的多元化监督,通过建立健全各有关制度,实现组织监督、部门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制定完善了《沙县司法局警车管理制度》、《沙县司法局关于影响行政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沙县司法局岗位责任制》等日常管理制度。

1.建立监督员制度。聘请9位监督员,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信息,并及时向局班子反馈。

2.建立“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在年度考核和任职考察时,实行“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报告,要求干部以书面形式如实反映“八小时以外”遵守党纪国法、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强化对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

3.建立干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方式,探索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在领导班子内部公开,适时向社会发布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所处室负责人职位空缺情况及其岗位要求等信息。试行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群众信访件查处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建立干部工作社会评价机制,接受干部群众的评价和监督。

4.建立干部廉政预警和防范机制。采取“廉情积分”办法,对积分在预警线以下的干部,分别实行廉情预警,并记入干部廉政档案,定期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整改要求。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风险防控,通过风险排查,确定风险等级,分层制定防控措施,分级落实防控责任。

㈣突出重点对象监督

制定了沙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和沙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流程图,对重点监督的干部,抓住最敏感、最关键的监督内容,运用不同的方式,进行针对性监督,提高监督的实效性。

1.主要领导。通过季度分析、年度会审、“一报告两评议”、重大事项及时公开等措施,着重监督权力运行情况。对局长重点监督在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用权情况,以及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情况,防止“一言堂”。监督对县委和县研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副局长重点监督所分管的工作在项目、资源安排使用等用权情况和上级领导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落实选人用人责任审查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三责联审”,进一步规范用权行为,实行“阳光操作”。

2.关键岗位干部。采取半年自查、即时查核、年终考评的办法,通过查职责、防懈怠,查程序、防违规,查廉洁、防贪腐“三查三防”,监督其是否依法依规按章办事,是否公正履职,是否利用职便谋取私利,是否顾全大局敢于担责。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即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㈤深化司法行政工作

1.人民调解为民行动。今年来,先后成立了县统战部、旅游局和台胞亲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和7个个人命名的调解室,其中县统战部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省首家;积极探索成立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筹建月池小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厦沙高速南阳工段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实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同时对村(居、社区)调委会进行督查,实现“五落实、六统一”,即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落实,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统一。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组织237个,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信息员共2246名,督查村(居、社区)调委会140个,全面构筑成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法律服务惠民行动。继续深化“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和“法律体检”和“点对点”法律服务等活动。一是成立了局重点项目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收集掌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制定下发了《沙县司法局关于做好县级以上重点项目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组建项目法律服务顾问团,对我县29个市级重点项目逐一明确挂钩领导、挂钩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开展“结对法律服务”。二是紧紧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扩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百村“送法律、解民忧、促和谐”活动,印发入户联系卡26000份,发挥职能,当好“四员”。三是建立完善与法院、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关系,形成律师、法官、检察官良性互动机制。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民事行政检察联络点,聘请了16名首批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今年来,全县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80家,办理各类案件230件,提供法律咨询2710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22万元;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799件;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56家,代理各类案件106件,办理见证125件。

3.法律援助便民行动。加大法援宣传力度,注重法援文化建设,开展“关爱农民工工程”、“爱护妇女儿童工程”、“法律援助进农家(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月等活动。“四快捷”(快捷咨询、快捷受理、快捷解难、快捷监督)打造法援“名片”,方便服务群众。今年来,“12348”接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626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4件264人次,依法为贫弱群体挽回经济损失约398.26万元,运用联调机制成功解决群众诉求37起。

4.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安民行动。按照“场所标准化、宣告程序化、文书格式化、工作统一化”的要求,抓好社区矫正宣告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充分运用福建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配备定位手机224部,定位手机配备率达99%,不断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和水平。规范调查评估、交付衔接、分类管理、教育帮扶、考核奖惩等工作,完善监管处罚、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体制,强化管控措施。进一步深化特殊人员“1+8”模式创业,落实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帮扶、社会保障等政策,进一步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5.法制宣传利民行动。全面实施“六化”模式普法,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继续深化“”普法。开展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结合司法局职能特点,草拟了《--2020年沙县司法局法治创新改革思路》,提出了队伍建设、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并分别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今年来,全县共组织开展法制培训、讲座194场次;开展各类宣传咨询活动145次,解答法律咨询XX0人次;分发宣传资料65000多份,书写标语4248幅,展出挂图625余幅,出宣传栏378期,制作固定宣传标语4处8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局能严格按照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贯彻落实,没有发生违反制度的现象,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选任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一些基础性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

今后,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意识。二是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三是认真做好基础性工作,如干部管理监督廉政手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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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党员干部个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部长,个人,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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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党员干部个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

根据县纪委的部署和要求, 我局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就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传达学习,加强宣传教育。

我局再次组织干部职工 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廉政教育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了宣传 中央“八项规定”的宣传教育力度,就 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和厉行节约工作,明确了各项规定要求,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了廉洁自律意识,坚决抵制了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和谐、廉洁节俭的浓厚氛围。

二、领导率先垂范,严格遵照执行。

局班子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和 《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廉洁自律工作,做到不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公车私用、不滥发奖金津贴等、不参与赌博活动,决不向企业乱检查、乱收费,同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督促本单位党员干部严格遵守《通知》要求,机关全体人员不能借任何理由向企业“吃、拿、要”,否则,从严处理。

三、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通过开展自查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机关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并加大了督促检查力度,对机关作风不定期的开展督查,检查结果在机关大会上进行通报,并要求局办公室要畅通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在局门户网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和邮箱,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

通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机关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密切联系群众得到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我局将以深入开展 以 “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三送”工作为抓手的“加快宁都发展、重塑宁都形象”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 继续扎实开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县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抓好责任制分解,责任督促,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四个关键环节的落实, 全面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建设新宁都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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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部长,个人,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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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房产管理系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房产管理系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房产管理系统干部凡有下列重大事项应予报告: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3、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国境)定居的情况。

4、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5、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6、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7、个人购置的通讯工具以及超过三千元以上的家电、家具、微机等大件物品的情况。

8、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二、局党组负责受理副科级干部的报告。一般干部的报告由局纪检组负责受理。

三、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党组或纪检组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四、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房产管理系统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其所在单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并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六、局党组将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房产管理系统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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