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报告范文十篇
为认真贯彻全国公安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支队“审计整改年”活动要求,切实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我大队自3月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以来。取得了必须的工作实效,基本到达了预期的目标。现将我大队“审计整改年”活动自查自评状况总结如下:
一、“审计整改年”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
在支队党委和财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大队全体官兵的倾力配合下,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具体表此刻以下三个方面:
(一)审计整改观念全面更新。观念是行动的先导。我们紧紧围绕支队党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切实做到了“三个转变”:由事后惩处向事前防范转变、由处理处罚向用心推荐转变、由被动监督向主动服务转变,改变了以前认为“审计工作就是找麻烦、整人”的错误观念。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确保审计整改年活动有的放矢。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大队财经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经济活动违纪违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经济活动“免疫系统”建设得到有效推进,涉案财物管理逐步规范,经费物资监管更加有力,保障潜力更加高效有力,从源头上遏制和杜绝各种违反财经法规纪律等问题的发生,为消防部队可持续性发展带给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二)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明显。20xx年支队对我大队20xx年以来的财务开支状况进行了审计。发现我大队有4张凭证存在要素不全;暂付款中有支队购车款30000元没有发票以及一笔不明款6402.39元;固定资产帐帐之间相差3098359元。为了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切实得到整改。根据实际状况,我大队仔细梳理,针对以上四项不同的问题,按照问题的属性逐个进行了汇总归类并整改到位。分别采取自查自纠和审计问题整改回头看的形式,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再检查再核实,现阶段已整改到位3个问题。由于我大队营房重建,到此刻还未进行验收决算,导致固定资产帐帐不符,我大队将尽快和有关部门协商,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争取将所有问题逐步整改到位。
(三)机制制度逐步健全。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大队党委召集官兵学习有关财经法规以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从而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是完善内部制度。坚持目标科学、职责明确的原则,先后制定了、等内部管理制度。
(四)宣传力度强,为确保审计整改年活动取得实效,为使全体官兵充分认识和重视审计整改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大队从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多次召开大队党委会议,及时传达“审计整改年活动”的精神和工作要求;并透过支队内网的形式发布工作状况。整个活动期间,大队在支队内网上刊登了3篇关于“审计整改年”活动的新闻报道。
二、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审计整改工作有待加强,整改工作手段不新。目前的工作开展,大多仍停留在以前的老方法,不能创造出新的、更好的方法。影响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二)功能发挥不够充分。对问题的实质欠深层次挖掘和分析,信息专报的针对性和建设性不强,整改措施过于粗糙,可操作性差,促使强化内部管理的效果不明显,督促整改力度不大。个别问题“屡审屡犯、屡犯屡审”。
(三)专业技能亟须提高。财务管理工作任务重、培训机会少,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潜力有待提高。
三、认真落实整改提高的各项措施
(一)把握主角定位,树立服务大局的财务管理理念。以开展工作评议为契机,用开放的意识、比较的思维、创新的理念、改革的精神,重新审视和研判新形势下的财务管理工作。要坚持围绕支队党委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安排项目计划开支和开展工作,从机制、体制层面建言献策,强化财务管理服务大局功能。深入分析查出问题的症结,从加强内部管理层面提出有真效、有实效、有长效的工作推荐。
(二)开展作风整顿,塑造礼貌高效的.财务工作行风。将作风整顿与学习新的相结合、与开展审计业务相结合、与建立健全“刚性”管理制度相结合,以优良高效的工作体现良好的工作作风。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措施,坚决杜绝“两张皮”和“走过场”。
(三)搞好业务培训,培养技艺精湛的财务人员。以“摸得清家底、查得出问题、提得出推荐、经得起检验”为基本要求,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以“请进来教”为基本途径,邀请专家,进行电算化、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整体财务管理水平。以“送出去学”为首选方式,将财务人员送到上级审计机关和大专院校强化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潜力,培养财务管理“精兵”。
(四)加强廉政建设,塑造廉洁透明的形象。严格执行廉洁从业。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建设为抓手,要求财务人员用高于别人的标准要求自己,用严于别人的标准监督自己,严格执行财经法规等制度,探索实行项目质量职责追究制,切实维护财务人员的廉洁形象。利用会议通报、宣传栏等形式定期公开大队财务收支状况。
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1月18日市审计局对我们市残联前任领导进行了就地审计,就同志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做了比较公正的评价,并经审计认为,市残联能够遵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能够执行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等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是:一是对下拨到各区县残联和相关单位的资金缺乏监督管理。二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的规定等问题。现将我们的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夯实制度基础,强化内部财务管理
1、实行民主理财,进一步强化内部财务管理
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残疾人劳动服务所、康复中心及其医院等本系统下属单位的财务也纳入机关管理范畴,使之在市残联领导的监督和制度的约束之下运行。
2、实行财务公开,接受来自外界监督
对劳动服务机构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康复中心的专项康复经费以及市残联的其他大额经费,我们都要进行重点公开。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入,年前经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预定收取总额;对于开支,我们按照规定用途拿出预算,报市政府分管市长和市财政局审批后,按计划使用,我们决不违规使用、不无计划使用,把有限的钱全部用到残疾人事业最需要的地方
3、实行分户核算,严格财政会计审核
我们市残联系统的机关、劳动服务所、康复中心的财务,均实行分户核算。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全过程监控
加快研究和制定市残联编制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制定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细则,明确规范资金计划的编制、资金的使用及监督管理等程序。尤其要针对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大量下拨款项的现状,强化机关各部门职责,加强对用款单位的项目执行监督,以确保项目制定科学、实施到位、专款专用,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效用。
按当年确定的项目计划完成项目,不得超计划使用资金。如当年项目计划无法完成,由中国残联将有关情况报财政部审核同意后,项目资金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对项目方案的确定和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三、委托社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鉴于机关委托社会机构开展专业工作已是事业发展的大势所驱,市残联根据自身事业发展需要,在委托社会机构从事专业活动时,适时引入市场竞争手段,运用市场法则挑选社会机构,让更多的残疾人受益于专业服务。
1、委托开展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项目,探索残疾人服务专业化
一是委托一家专业医疗机构对服务对象进行评估。针对不同类型的残疾,通过一对一的上门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提出一、二、三不同等级的照料养护建议。
二是委托两家社会组织为全区重度残疾人服务,按照评估等级,提出一对一照料方案与残疾人签约,分别开展康复、心理咨询、家政等服务,同时还承担起对服务员的日常人事管理、工作调度和教育培训职能。
三是委托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每月开展一次居家养护质量跟踪。设计问卷定期调查,充分倾听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2、委托开展满意度专业调查跟踪,探索服务质量最优化
为了提高向残疾人服务的质量,委托有关医学会第三方进行评估。综合测评结果达到三方(卫生部门、街镇残联、残疾人)认可,进一步调动了卫生职能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
四、建立考评等机制,强化内部审计
1、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一是每年一次对市残联下拨各区县残联的康复经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二是每年一次对市残联直属单位经费使用和管理进行审计;三是对市残联机关各部室举办的大型活动、会议和对外交流等大额经费支出进行预决算跟踪审计;四是对基础设施装修改造经费预算进行审计,以审计认定的金额付款;五是对领导干部离任进行审计。市残联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凡工作岗位交流、晋升、退休等都必须经审计后方能离开原岗位。
2、制定《市残联大额物品采购招标暂行办法》
每年由市政府采购办负责采购的额度有限,由于市残联工作的特殊性,还有相当部分物品需要自行采购。为减少在采购环节上的漏洞,节约开支,保质保量,公开透明,我们成立了市残联大额物品采购办公室,成员由计财部、办公室、纪检和项目部室负责人组成。凡五万元以上的一次性采购和专项工程、十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服务项目,都必须经采购办招标进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内部审计行为。
内部审计是单位加强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能起到密切干群关系、增强单位凝聚力的作用。采取大额物品采购招标后,将进一步增强采购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度,减少干群矛盾,为国家节约了开支。
3、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县部门的检查力度和考评机制,加大对下拨专项事业经费的跟踪。对各区县部门制定一定的标准,严格考核和跟踪检查,常规检查与临时抽查结合,奖优罚劣,规范行为。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XX次会议报告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
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
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
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33.27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
20xx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
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
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xx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3.94万元问题。
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
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
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
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2451.57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39142.37万元,其中:20xx年以前欠缴20294.37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xx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单位2个。
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
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XX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
20xx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
从20xx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至20xx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108305.49万元,主要是20xx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
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xx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至20xx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36272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
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
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
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
市审计局:
20xx年4月23日至20xx年9月30日,市审计局组织了审查组对我院进行了黎忠文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信息系统审计,肯定了我院取得的成绩的同时,诚恳地提出了我院存在的问题,出具了审计报告(玉审报[20xx]74号、玉审报[20xx]75号)。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审查组指出的问题,落实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认真的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院长黎忠文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违规收费290312.90元”的问题,根据《玉林市审计局关于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黎忠文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决定》(玉审决[20xx]1号),我院已将违规收费290312.90元于20xx年1月24日上缴到玉林市财政局,附缴款收据和银行回单。
(二)针对“现金坐支收入30000元、盘点短款1735.16元”的问题,我院在审计期间已进行了整改。今后也将严格按照《医院财务制度》(财社[20xx]306号)第二十条“医疗收入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现金收入不得坐支”的规定执行。
(三)针对“部分在用设备固定资产台账记录不准确”的问题,我院重新修订了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实地盘点的制度,对目前在用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及登记。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各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采取电子信息化管理,并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四)针对“未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的问题,我院已任命有总会计师。
二、信息系统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信息系统(HIS)未委托第三方测试验收”的问题,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我院HIS应委托公正的第三方测试单位对系统进行安全性测试,并出具安全性测试报告。我院已经联系广西网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测有限公司,对此问题进行尽快整改。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针对“机房安全设施未按规定建设”的问题,原机房由于受条件所限,没有按规定标准化建设。我院计划于20xx年10月搬迁至玉东新区新院区,针对此问题,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对来访人员登记审核,加强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杜绝事故发生。新院机房建设按照规定标准进行建设。
(三)针对“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问题,我院现已安排网管中心罗勇、黄志强、冯小洲三人作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现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登记。定期对我院系统安全性进行检查审核。并已联系广西网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测有限公司,进行专业性的评测,对存在问题、漏洞进行整改,并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针对“信息系统未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问题,我院已联系玉林市公安局网安科陈科长,对我院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备案工作。并联系广西网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测有限公司对我院进行专业性的评测,对存在问题、漏洞进行整改,并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针对“系统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由于条件所限,我院系统数据没做使用异地备份,使用的`是双机备份。现已在院办公会提出申请,购买设备,对我院数据备份方式进行升级。目前正在考察相关公司中。
(六)针对“系统安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购买升级了存储空间,已恢复日志记录。制定运行维护记录。
(七)针对“网络安全存在隐患”的问题,联系广西网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测有限公司对我院进行专业性的评测,对存在问题、漏洞进行整改,并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八)针对“用户身份鉴别技术单一,登陆密模块简单”的问题,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登记保护基本要求》对我院使用系统工作人员账号密码作出要求,禁止使用简单密码。并联系广西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考察电子签章数字签名软件。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九)针对“未签订安全保密协议”的问题,三名专职网络管理人员已经签订了安全保密协议,其他相关重要岗位人员如药剂科、财务科、检验科等也已签订安全保密协议。
(十)针对“未开通新农合即时结报”的问题,我院已与原新农合开发商联系并签订合同,我院积极与对方联系,但由于开发商未能按要求解决,故没能开通。现新农合即将并入城乡居民医保由医疗保险局统一管理,待新的城乡医保整合为统一的信息平台后我院再对接开通。
(十一)针对“信息系统的系统功能存在设计缺陷”问题,已将问题提交我院his系统开发商重庆中联公司。目前重庆中联公司工程师正在测试功能阶段。将在下一升级版本中作出修改完善。
截止目前,我院已严格按照相关的规范要求落实了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相关政策,认真执行集体讨论和招投标制度,进一步强化医院信息化建设,全面加强医院管理,力求医院各项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放心、满意的医疗服务。
20xx年2月至4月,贵局对金哲旺同志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任永嘉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我局高度重视本次审计工作,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一、提高站位,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工作。
一是直面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多次召开审计整改落实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金哲旺任组长的审计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用过硬、彻底、不留尾巴的工作成效,全力以赴做好做实审计整改工作。
二是聚焦问题,细化责任落实。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按照整改方案的总体部署,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是转化问题,达到标本兼治。要坚持问题导向,用好审计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以此次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研究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多措并举,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任务。
(一)政策贯彻落实未到位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联调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截至6月20日,全县所有公立医院均已完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涉及多收费用已全部追回。
2.关于“未制定紧急就医的具体规定”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针对永嘉蛇伤专科门诊部紧急就医报销问题,我局通过多次上门服务,目前已将永嘉蛇伤专科门诊部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3.关于“软件正版化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已于6月28日制作软件正版化申请表,向永嘉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加强正版软件的推广使用,确保今后全员配置正版软件。
(二)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1.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在知晓问题后,我局迅速行动,核对公务接待报销件。目前已针对缺少的相关清单、函、审批表等材料进行整改。同时,通过组织科室人员学习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工作,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对20xx年以来涉及交通费、差旅费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全员对财务制度进行学习,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永嘉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永财行〔20xx〕52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医保基金支付管理不到位
1.关于“单味不予支付中药纳入医保基金结算”、“支付部分不符人员医保待遇”、“支付医院违规收费项目医保待遇”、“医保支付死亡后人员医疗费用”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针对审计报告中披露的问题举一反三,发放问题清单,让医院开展自查,并于5月底至6月初陆续通知各医药机构要求足额退回违规资金。二是加强审核工作。已重新梳理内部审核标准,并加强审核组人员培训。三是深挖问题线索,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目前已行政立案7起。
(四)信息系统存在漏洞
1.关于“大病保险核算存在缺陷”、“信息系统设置调整滞后”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措施:自20xx年2月1日起,我县将老旧的医保信息系统全面更换,已上线全市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经测试,大病保险费用核算均已按政策实施,人员变动分段核算计算规则已调整到位。同时,今后医保政策变动涉及的系统调整将由市局统一进行,确保全市同步完成。
(五)其他问题
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措施:我局已在4月19日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核对,厘清底数。同时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做好定期核对盘点。
2.关于“差旅费超预算支出”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措施: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不超预算安排支出。同时,今后在编制次年预算时,要科学测算资金,精准编制预算。
三、举一反三,有效巩固审计整改成果
(一)完善制度建设。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既要治标,更要治本,通过完善内部制度建设,优化业务操作规程,强化制度执行,最大限度降低人为风险因素,切实堵住各领域各环节风险点,全面构建基金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二)加强数字赋能。加快数字化改革,持续深化部门间业务协同与信息共享,加快完善医保信息资源体系,着力提升医保治理科学化、精准化、协同化水平,推动实现监管全领域、全过程、全要素数字赋能。
(三)强化监管力量。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加快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实现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
近年来,随着金融领域合规经营、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内外部审计检查项目日益频繁,我行上下对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也越来越重视,通过多种途径,不断加大整改力度,使整改工作逐步走上了常态化和规范化轨道。从唐山分行来看,分行领导班子一直高度重视对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先后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强化资源配置、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等多种措施,不断细化管理,狠抓落实,连续多年完成了上级行下达的整改率目标,整改报告上报质量也受到了省分行的通报表扬,在确保整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有效促进了全行各项业务的合规、健康发展。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全行上下齐抓共管密不可分的,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应继续坚持和发扬。但从全行整改工作实践来看,我认为仍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如防范风险与业务发展摆布还不尽合理、职责分工还不够明晰、举一反三整改措施还不够具体、整改工作标准还不够清晰、整改结果报送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改工作的效果。
为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质量,全面消除各类违规问题带来的风险,在整改工作中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加以完善:
一、应进一步提高对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
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是保证我行合规经营,防范各类风险的重要手段。随着近年来,内外部审计、监管检查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相关机构和业务条线部门应切实提高认识,克服“重发展、轻管理”的思想,合理摆布好两者的关系,进一步完善组织机制,合理安排资源配置,细化责任分工,深入研究整改工作方法,确保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应进一步强化系统性整改措施,务必杜绝屡查屡犯
针对每项整改项目,建议条线部门和相关机构建立整改项目专题会议制度,认真对照上级行整改要求或审计检查部门的管理建议、整改建议等内容,针对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注意对审计发现问题区分共性和个性,制定切实可行的举一反三整改措施,提高系统性整改效果,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避免因“就问题改问题”而导致的整改建议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发生。同时,按照《工作人员违规失职处理办法》和《轻微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及时确认问题责任人,认真负责地做好认定和追究工作,充分发挥惩戒制度的警示作用。
三、应进一步提高整改报告质量
目前,内外部审计检查项目较多,整改工作量较大,审计部门和上级行对整改工作上报时限要求比较严格,各整改主办部门和整改经办行,应对涉及本条线、本机构的问题从发现之日起,尽早制定相应措施,抓紧落实整改,并严格按照报送要求和时限进行报送,避免发生迟报、漏报的情况。应切实提高整改工作报送质量,严格按报告要求撰写整改报告及相关报表,其中对问题整改状态的界定,要严格按照省分行下发的《关于明确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状态及整改完成率计算口径的通知》,结合问题整改的实际情况,准确区分整改状态,避免主观臆断,同时,在整改过程中,力争做到完全整改,尽量避免出现“无效整改”等情况。
四、应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档案资料
各机构和各部门应明确专人,对整改资料要实行专夹保管,按规定归档;针对具体问题尽量留存整改依据,以便在后续追踪检查中及时提供;严格落实整改台账销号制度,确保存在问题彻底消除。
x4年7月24日至8月6日贵局对永镇乡原乡长陈平同志任职两年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五保人员集中供养经费管理上,乡政府采取“三公开一集中”的办法。“三公开”是指人员信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经费支出公开。“一集中”是指将敬老院所有支出全部纳入乡长一支笔审批范围。改变了过去由敬老院负责人以领代报的行为,真正做到了监管措施有效,资金使用正当。
二.对于使用不合规票据支付的问题,乡纪委对有关票据进行了认真审查,对相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做了通报批评,并以本次审计为契机,进一步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要求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完善、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坚决不予受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三.关于挪用国家土地挂钩置换资金一事,乡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做了认真调查。经查,永镇乡在x2—x3年实施土地挂钩置换项目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导、统筹安排,注重鼓励村集体和农民自愿投资投劳参与项目建设,严格监管村庄搬迁、土地复垦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环节支出,实现了项目资金有一定数额结余。乡政府当时擅自挪作他用,改变了专项资金用途,审计指出要我们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作了申报并得到了原审批机关的同意。
四、关于从乡三资账户支付工程款和招待费一事,我们严格按照资金去向,认真分类细化,属于哪个村的项目支出就在哪个村完善相关手续,并按规定进行了会计科目调整和审核公示,充分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五.关于超标准列支招待费问题。经调整属多年债务积压所致,为加强管理,严肃纪律,乡纪委已针对公务接待出台了新的规定,并对以上把关不严、超标列支的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和警告处理。
六、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永镇乡是全区土地挂钩置换重点乡镇房屋拆迁和村庄复垦工程量大,情况复杂,乡政府为方便群众,当时带着现钱上门做工作,违反了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审计指出后,我们立即及时叫停。现金支付农户补偿费的行为,按规定凡1000元以上的支出一律列单打卡,从区级财务平台直接支付,目前执行情况良好。
七.针对部分工程款支出手续不健全、缺少审计监督的问题,乡政府专门成立了永镇乡项目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严格监管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实行项目审计全覆盖和先审后报管理办法,坚决杜绝“豆腐”工程和工程的出现。
八.针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问题,乡政府专门成立了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小组,对乡政府在用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土地等)进行了全面清查、逐一登记。对应计未计的.固定资产及时作了账务补充登记,健全了固定资产动态管理机制,有效的防止了固有资产流失。
经过近两个月的积极整改,我乡财务管理和经济运行已经步入规范化轨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会计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学习相关专业知识,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岗位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预(决)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乡镇预算,坚决杜绝虚列财政收入和支出。对村级的转移支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挤占、挪用,确保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帐务处理。1、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村级的转移支付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2、加强支出管理。要建立和完善支出管理有关制度,深挖节支潜力,紧缩乡镇财政支出,建立和完善费用报销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从严控制购置费、招待费、车辆费用、奖金补贴等开支,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入帐。3、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对镇政府和镇直部门的固定资产清查评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相关帐簿,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控制度体系,特别是对大额支出和重点项目的审批建立风险防控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负责任、不顾民意、热衷于钱权交易违规审批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严重损失和不良后果的领导人,无论调到哪里,无论在职还是退休,坚决予以追查问责并一追到底,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照制用权、按制度办事”,努力创建永镇乡风清气正、廉洁高效、务实惠民的财经管理新模式。
各位委员:
20xx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13日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单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改情况。
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7598.79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2501.35万元,已调账整改资金3807.66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634.8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
现对照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
在编制20xx年的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未从实际需要出发,采购预算金额较小、品目较窄,在实际采购中,中途追加较为普遍的情况,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财政局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3.关于新菜地开发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完善、部分资金闲置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20xx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4300.7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1098.18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xx年已改制,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市财政局从20xx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444.69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102.19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285.13万元,已于20xx年12月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20xx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235.88万元,作为项目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3342.9万元,已归还2287.24万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资、质押担保及借款资金1055.5万元;收回武建集团用房产抵还300万元;通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和“事业基金”归还931.74万元。
制定了归还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455.66万元,其中: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万元、市城建委党校100万元、武汉北斗集团公司155.66万元。对19xx年至19xx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对外投资的600万元,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组成工作专班,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清查结果报市政府。目前商请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另外,该馆截留收入直接转为“职工福利基金”的56.15万元、单位银行账面余额比银行实际存款少166.88万元等问题,已进行了纠正,纳入账内管理。
市建委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保证金,根据规定应存入市建行,在动用保证金利息时,应编制用款计划报市建委审定后执行。城建档案馆违反档案保证金管理的规定,于1999年和20xx年将档案保证金1329.36万元存入原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因两公司清算,存款至今无法收回。对该馆存在的这些问题,市建委已责成有关当事人就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并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
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收未收租金46.22万元,已于20xx年12月收回。
市园林局所属市动物园管理处应收未收1993年7月至20xx年12月合作经营收益590万元、水电费218.28万元、租金收入12.27万元的问题,市园林局已督促市动物园与合作方就解决方式达成意向,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税收征管方面
1.关于少征、漏征各项税收8141.29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在市地税局的督促下,相关区局已征收入库8120.21万元,入库率99.74%。
余下未入库的21.08万元,将于20xx年4月前征缴入库。
2.关于压欠力度不够,造成企业欠缴各项税款21300.41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底为止,20xx年度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2658.6万元;20xx年以前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6710万元,清缴入库率61.05%。对余下的欠税企业,市地税局将采取纳税信用评定和“以票控税”等措施,压减陈欠税款,防止新欠发生。
3.关于调节收入进度,延压的5153.59万元企业税款,已于20xx年初全额入库
市地税局要求东西湖区地税局提高认识,规范税款征收入库,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市科技局通过科技三项费用及其项目的运作,共筹集资金2712.8万元用于科技大楼建设的纠正情况
市科技局20xx年12月已撤消为承建科技大楼的某置业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供的质押担保,质押资金全部收回;到目前为止,已归还科技三项费用538万元;对三年来通过火炬投资公司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的名义,转拨给市科技局用于科技大楼基本建设的1200万元问题,市科技、财政局已停止了这种做法,不再继续拨付资金。对尚未归垫的474.8万元,市科技局将采取科技大楼部分楼层出售变现的办法,确保20xx年6月底前全部归还。同时进行延伸审计后,将结果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2.关于科技三项费用滞拨4623.27万元问题的纠正情况
截至20xx年2月为止,市科技、财政局已拨付20xx万元,其中:市科技局1063万元,市财政局1000万元。对还未拨付的资金,为避免造成新的损失,两局将择优选择项目年内拨出,对年底前仍未拨出的资金将收回预算重新安排。
3.关于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回收率低、大量贷款逾期、呆滞并造成损失的纠正情况
20xx年底,市财政、科技局应清理收回的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共5425.25万元(未收回的贷款中20xx年前的贷款4690.5万元,占应收回贷款的86.46%)。其中市财政局3520.2万元(截至20xx年末,应收回到期贷款4780.2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贷款1260万元),市科技局1905.05万元。
整改期间已收回265.7万元。两局对贷款逾期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并确立了分类清收的原则:属于项目成功、经营正常的24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822万元,要求企业列出还款计划,年内收回,做到应收尽收;属于改制、破产的52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960.05万元,按照改制企业有关政策,作出相应处理;属于经营困难、负债较重等情况的39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377.5万元,已责成市科技局积极清收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政府。
为保证上述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对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尚未偿还的企业,新申请的项目一律不受理,已安排的新项目资金,一律予以停拨;另外,对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的企业,通过处理抵押物的方式归垫;同时市财政、科技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催收科技项目有偿资金的通知》,与委托银行共同催收。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纠正情况
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问题,已引起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引以为戒,防止此类现象发生。对洪山区市政总公司违规出借资质证书,非法获利31.96万元的问题,已上缴财政。
2.关于部分单位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措施。其中,市蔬菜集团公司挪用转基因番茄产业化项目资金667.1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底归还了520.9万元。余下的146.2万元,将由蔬菜种子公司20xx年6月之前以项目配套设备归还。
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长江乐园建设指挥部等7个建设单位挤占工程成本的问题,已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清理,调整了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账务,挤占的工程成本已被纠正。
武汉大花山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武汉森茂生态绿化有限公司挪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共计180.5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4月全部收回。
市江堤加固项目建设中汉南区、江夏区的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截留“取土费”用于非项目支出的224.33万元,市江堤加固工程管理办公室已于20xx年11月全部整改收回。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套取资金和项目间相互挤占资金的纠正情况
原市市政建设局项目资金互相扯用的问题,在该局撤销后,已由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资产管理关系,进行清算调整予以纠正。
市司法局所属戒毒劳教所将已核销的98.89万元水电增容费支出列入劳教大队扩建概算、套取资金的问题,已于20xx年2月收回。
沿河大道二期工程资金被其他项目占用110.89万元的问题,市建委经过清理,按建设项目重新调整了资金调拨。项目责任单位已采取调整相关账目的办法,使项目间相互挤占、混用资金的情况得到纠正。
4.关于层层滞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的纠正情况
在市林业局的干预下,市林业发展公司及东西湖区园艺公司已于20xx年1月至2月,对滞欠的438.35万元征地补偿费全部拨付。
5.关于个别项目建设成本不实,有的甚至超付工程款的纠正情况
长江干堤汉南至白庙加固工程项目长期挂账348.19万元问题,已引起市水务局和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决定在工程竣工和财务决算时清理、调账。江岸区解放大道下延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多计工程结算款94.2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3月调减工程决算。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等单位超付工程款241.8万元的问题,市建委进行了清理核实,对超拨的资金已全部收回。
(六)四个远城区财政运行状况调查方面
1.部分区存在一定的虚增财政收入的纠正情况
对蔡甸区沌口小区管委会、新洲区财政局和阳逻等4个财政所,采用列收列支、空转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分别为3927.2万元和627.6万元,江夏区郑店、流芳、纸坊财政所,新洲区财政局及道观等4个财政所分别空列财政性收费收入1018万元、1823.7万元等问题,已引起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要求各区政府拿出具体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预决算的严肃性。
蔡甸区政府制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区土地交易资产以及分配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将所有土地收入纳入财政专户核算,从源头上避免虚增收入;江夏区政府将对执收单位的收入项目严格核算,避免将非预算内收入纳入预算内,并合理下达各乡镇行政性收费收入计划;新洲区政府通过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真实、准确反映其财政收支状况。
2.虚列财政支出的纠正情况
黄陂区财政局按预算安排,在拨付区科技局科技三项费用400万元的同时,又从区科技局收回该项资金330万元,年终按400万元列报决算,区政府已纠正了不规范的做法。在20xx年预算安排中保证了科技三项费用的资金来源,并承诺将严格按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对科技三项费用据实列支。
蔡甸区20xx年实际拨付挖潜改造资金297.2万元,年终按800万元列报决算支出,虚列支出502.8万元挂预算暂存,区政府已将502.8万元全部作为企业发展资金拨付到位。
3.对4个区的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临时性追加较为频繁的纠正情况
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区政府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各个区都采取了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对可预见的支出一律通过年初预算安排;除突发事件、特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外,中途一律不得追加支出;由于政策变化和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报经区人大批准后才能执行,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七)国有企业改制方面
市政府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非常重视,去年安排审计部门对市、区改制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揭示了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责成市国资管理部门及有关区政府研究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企业改制的控制办法。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已移交司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1.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汽修)将4.34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向市土地交易中心申请挂牌转让,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土地净价1135万元摘牌,但中南汽修实际只收到土地转让金400万元,低于摘牌价735万元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于20xx年9月作为案件线索向江汉区检察院移交。
江汉区检察院经核查后证实:中南汽修所属汽车修配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20xx年底因解决改制中的资金缺口,将其青年路308号4.34亩土地以400万元转让给湖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xx年3月经职代会同意签订了转让协议。20xx年3月到10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4次将400万元转让费付清。
20xx年4月,为办理土地的过户手续,汽车修配厂按规定将该地块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挂牌价为1135万元。汽车修配厂称在土地交易中心高挂土地交易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土地被别人摘牌。江汉区检察院未发现该土地转让过程中有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
2.武汉建筑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汉建筑机械厂以3000万元的价格出让69.42亩土地给某房地产公司,比土地中心摘牌价3200万元低200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查出后,该厂已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目前该厂正在依法依规追索200万元转让差额款。
武汉建筑机械厂瞒报资产总计632万元的问题。其中,瞒报下属劳动服务公司净资产447万元;未将同益大厦5间商用房合计价值185万元纳入资产评估范围。市国资经营公司于20xx年11月委托中介机构对该厂进行了全面的责任审计,督促整改,将瞒报的632万元资产已纳入账内并进行了重新评估。
3.东西湖棉纺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东西湖区政府非常重视东西湖棉纺厂的改制工作。东西湖棉纺厂在改制过程中将510.8万元的新机器设备及将原材料、产成品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东棉纺织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低于市场行情284万元的问题,在审计调查事中和事后,东西湖棉纺厂清算组分别提供了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转让行为有效,促使其完善了相关法律手续。
4.武汉自动化仪表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对武汉自动化仪表厂在改制中未将欠银行利息、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负债1144万元纳入评估范围的问题,硚口区政府已按有关规定将905万元的工商银行利息作挂账处理。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已得到全部纠正。
5.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纠正情况
对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问题,洪山区政府将督促企业于20xx年6月底前将所欠的200万元税款上缴国库。
6.武汉制药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昌区武汉制药机械厂188名职工未领到补偿金的问题已全部解决。
截至20xx年12月底,188名职工中,有95名成为新公司股东,其补偿费已作为入股资金;78名由新公司作为内退职工安置发放内退工资、交纳社保医保等;15名已支付了补偿费。
(八)其他部门财务收支方面
1.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教育局挪用教育费附加449.19万元的问题,其中,用于教研中心大楼装修379万元、弥补机关经费70.19万元。
经审计公布后,市教育局非常重视,已按审计决定接受了处理,同时细化了教育费附加的预算,严格了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程序。
市外经局挪用外贸专项资金36.16万元用于局机关经费开支的问题。已按程序报市财政局列入20xx年部门预算,并将挤占资金归还原渠道。
市人防办挤占人防“结建费”70万元,借给下属武汉人防工程公司,用于承揽三峡工程项目的问题。因武汉人防工程公司已改制,经省人防办批准,从省“结建费”中抵还70万元借款。
2.关于市民政局将部分抗洪救灾专项资金未实行专户管理,滞留12年未拨,违规存储,资金难以收回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市政府的督促和协调下,市民政局已收回存入沌阳信托投资公司的救灾捐赠款本金540万元。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对有关涉嫌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延伸审计,立案查处。
3.关于公款私存、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的纠正情况
市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将门面租金收入、利息收入、“路伙费”等存放账外核算,用于发放干部职工奖金补贴等支出的问题,已将余额36万元收缴国库。
市教育局内设机构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语言测试中心和建筑设计室的相关收支未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形成账外资金179.58万元的问题。市教育局已按审计决定作了账务调整,31万元罚款已上缴国库;并将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等单位财务收支纳入了部门预算实行统一管理。
市房产信息测绘中心将单位缴纳的购房款17.71万元以个人存折方式存放的问题。该中心在审计期间主动整改,已将上述购房款转入单位账户,统一进行核算。
4.对市白蚁防治研究所违反财务制度规定,以假 发票套取现金,违反财政管理规定乱支滥用等问题,市房产局取消了白蚁所设立的“规划管理费”的提取和支付,完善了财务管理的办法,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原所长已作出免职处理。
5.关于市房产局登记发证中心、市教育局所属实验幼儿园和常青第一学校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预算外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坐收坐支共468.48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到位,按规定全部将预算外资金纳入了财政专户管理。
二、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近几年来,市政府非常重视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不断深化财政改革,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进程,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观念,在建立责任政府和信用政府上狠下功夫,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从20xx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看,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有些部门和单位对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实际工作中放松了管理,对已有的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执法不严;有些部门和单位受部门和小团体利益的驱使,在执行财经法纪上踩线越线,有法不依,甚至屡查屡犯,知法犯法;有些部门和单位没有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只讲政绩,不讲法纪,只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考虑,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工作作风不实;另外体制上的不合理,转轨过程中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制度不完善和监督的缺位,使有些深层次的问题一时还难以解决。
通过对这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原因分析,市政府将进一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提高对财政财务管理的认识,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在宏观经济管理和运行中,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体制、规范运作、严格程序,加强审计机关对财政财务工作的制约与监督,真正实现财政资源配置权和执行权运行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市政府十分重视审计工作报告中对加强本级预算管理的意见的落实,已责成市财政、审计、地方税务局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采取了如下一些具体措施。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分配和预算编制管理工作
市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预算和细化预算的编制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促进了全市部门预算的全面推开。为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市财政局从源头做起,在《关于做好20xx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
第一,各部门所有的收入要全面、完整地在部门预算中反映。市直各部门的非税收入管理,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xx〕53号),做到按政策规定应收尽收,按管理规定全额缴入金库或财政专户,实事求是地编列非税收入计划。
第二,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
第三,市计委、经委、建委,市科技、教育局等有预算分配职能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编制程序,切实组织好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
(二)关于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方面
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用好用活财政资金,促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已制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
在规范账户管理的基础上,拟定了《武汉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的审核、分配、批复、下达和监督管理;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预算草案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和管理,以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理顺财政管理关系
市政府组织市财政、审计局和市国资办于20xx年下半年联合对有关部门房产及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情况进行了调查。为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市政府办公厅在调查的基础上制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占用费征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全市“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工作。将应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管理,规范了非税收入管理,深化了“收支两条线”改革。
(四)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坚持依法治税
市地税局从加强管理入手,
一是大力清缴欠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支付结算工具,拓宽纳税申报和税款缴库渠道。
加强对收入的统计分析和预测,分析各主要税种、税目收入增长和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强化组织收入动态管理,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二是强化监督,稳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
市地方税务局印发了《20xx年度收入目标及征管质量考核奖惩办法》,改变单一强调税收计划的考核模式,强化对税收征管质量从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登记率、(逾期申报)处罚率和欠税增减率等六项综合考核,以明确过错责任、追究程序和处理办法。
三是切实加强减免缓退税管理。
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管理权限、范围、程序和时限办理减免缓退税审批,不得违规越权审批。改变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人为调节税收收入进度的现象。四是制定了《市局关于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单位扣缴税款年度调整核实征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保证税款及时完整入库。
(五)四个远城区存在的预算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比较薄弱、部分单位存在虚列财政收入等问题,已引起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
为维护预决算的严肃性,真实准确的反映各区的财力状况,四个区都制定了相关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
一是发挥各区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向内使劲,集聚财力;
二是深化改革,广辟财源;
三是加强管理,科学执政;四是量入而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市委、市政府为支持四个远城区的经济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区级(域)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支持远城区经济发展的倾斜性政策。市政府在采取措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求市财政局加强对区级财政规范管理的监督检查,尤其重视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上级财政拨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市人大非常重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工作,已将《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列入20xx年市人大的立法计划。
为加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管力度,从组织上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必审制度的推行,市政府决定由市审计局负责组建市重点项目投资审计中心,以增强审计力量,扩大审计监督的覆盖面,更好地履行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努力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20xx年2月24日至20xx年3月7日,派出审计组依据(以下简称)及辖内社(以下简称)提供的资料,对20xx年9月至20xx年2月任荆门市X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主要采取抽查方式。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人基本情况。
,男,生于1962年11月,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经济师。20xx年9月至20xx年2月任荆门市,分管稽核监察、安全保卫工作。
(二)被审计人所在单位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2月底,下辖机构下辖机构网点X个,其中:。全辖共有员工XX人,其中:在岗员工XX人,内退员工X人,工勤人员X人。
报表反映各项资产总额亿元;负债亿元,其中:各项存款亿元;所有者权益亿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亿元,未弥补历年亏损亿元。累计亏损挂账亿元。
二、被审计人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
该同志任职期间,认真贯彻及监管部门要求,抓住工作重点,强化监管职能,突出风险管控重点,坚持从严治社,及时纠正并处理各类违规,为发展保驾护航,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改革发展工作。
(一)抓住工作重点,强化监管职能。
一是加强稽核监察队伍建设, 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通过公开选聘与组织考核推荐的方式,调整完善了34名审计稽核人员,并保持了稽核队伍的相对稳定。出台了稽核监察工作考核办法、稽查中队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稽核工作程序、信访工作程序、纪律处分工作程序和工作报告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劳动纪律制度等。先后组织了两次审计监察及安保人员的轮训,通过对案防工作流程、审计工作程序、信贷业务审计方法、经济责任审计方法、信贷违规定性、财务违规定性、稽核项目档案与内务管理等相关知识的学习,有效提高了“纠偏查错”的能力和防案控险的水平。
二是突出风险管控重点, 发展保驾护航。多次组织了全辖营业网点、金库、ATM机的安全评估大检查,并将评估结果进行了通报,引起联社党委的高度重视,经市、县两级的共同努力,先后增加投入大量资金,经督促整改,除4个信用社网点需纳入下年改造计划外,其余安保设施均达到公安部GA858-20xx行业标准。围绕改革发展目标,统筹常规审计和阶段性业务发展重点审计,共开展了50万元
至100万元到期未收回贷款、机关财务管理、干部交流离任、基建项目等11项(次)审计活动;同时,开展了包括财务对账、授权、密押、印鉴、票据、大额存款、百万元以上大额存款、银行卡专项检查活动十余项,通过检查及时暴露和处置了一些风险隐患,切实规避了各类风险,进一步优化了农信社内部经营秩序和管理环境。
三是坚持从严治社,及时纠正并处理各类违规。对违规违纪行为始终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对审计、检查、信访工作中涉及的违规违纪责任人督促县级联社进行了责任追究。
(二)狠抓案件防范,确保稳定平安。
围绕“改革、发展、规范”三大中心任务。突出防案控险工作重点。通过层层落实案防责任,深入开展“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确保了全辖农信社人、财、物全面安全无事故,进一步提高了监管工作实效。一是市、县两级联社分别成立了案件防控领导小组及专门办公室;二是层层签定案防责任状;三是按照案件防控工作量化考核细则组织案防工作量化考核;四是深入开展“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五是认真开展“三项”检查;六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案防工作“三个一”、四个一、“五个一”制度。使全员的案防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内控和案防制度的执行力得到明显增强、内控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促进了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任期内未发生案件。
(三)坚持廉洁自律,强化作风建设
在作风建设上,一是严谨求实,注重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参与县级联社转换经营机制调研活动及拟定公司部、个贷部、清收部及绩效考核方案工作;二是敢抓敢管,不回避矛盾,不上交矛盾,针对过去违规处理不到位的问题,加强个案督办,并深入一线与被处理员工面对面谈话,及时化解矛盾,消除违规上访事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三是服务基层诚垦热情,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及时答复和帮忙解决。
在廉政建设方面,一是重点加强并监督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建立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廉政建设档案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及一线高管人员的行为监督;二是督促相关部门健全社务公开和公示制度,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焦点问题,以及领导班子建设、人事决定、财务收支、信贷发放、办事结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群众的再监督;三是严格自律,严格遵守中纪委__届五次全会提出的“五个严禁”及党员领导干部谦洁从政“八禁止”行为规范和省联社党委作风建设“六不”承诺。
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在对任职期间履责情况审计中,发现及荆门市联社总体工作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部分审计项目有待进一步跟进,对部分员工轮岗
的离任审计还没有同步开展,对辖内县级联社副职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没有按规定期限开展,部分审计项目检查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二)还存在对部分违规违纪人员的'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有待今后督促落实。
(三)个别员工违规放贷的现象还没有得到遏制,员工思想教育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对及今后的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组织领导、管理能力。二是要多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三是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二)对建议。一是要大力组织存款,加大贷款投放,进一步加快业务发展步伐。二是要加大对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做好控新降旧工作,努力提高资产质量。三是要严格加强贷款管理,严密防范贷款风险。要严把贷款审批关,加强贷后跟踪检查,确保贷款安全。四是进一步加强对辖内农信社内控管理,认真落实省联社出台的各项内控制度。五是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理顺工作关系。
为了规范垦区土地整理项目的管理,强化审计监督,确保土地整理项目达到预定的效益和效果,根据总局有关会议精神,对垦区20xx年-20xx年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专项审计。为保证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 审计目标 通过本次审计,摸清20xx年以来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促进各单位规范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资金正确使用,推动垦区土地整理事业健康发展。为垦区土地可持续利用和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发挥审计的监督保障作用,同时,也为总局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 审计范围
20xx年-20xx年垦区土地整理项目共计173个,遍布9个管理局。宝泉岭管理局27个项目,其中20xx年4个、20xx年8个、20xx年11个、20xx年4个;红兴隆管理局27个项目,其中20xx年1个、20xx年5个、20xx年12个、20xx年9个;建三江管理局47个项目,其中20xx年10个、20xx年11个、20xx年22个、20xx年4个;牡丹江管理局49个项目,其中20xx年8个、20xx年13个、20xx年21个、
20xx年7个;北安管理局4个项目,其中20xx年2个、20xx年2个;九三管理局4个项目,其中20xx年1个、20xx年1个、20xx年2个;齐齐哈尔管理局8个项目,其中20xx年3个、20xx年2个、20xx年3个;绥化管理局4个项目,其中20xx年2个、20xx年1个、20xx年1个;哈尔滨管理局3个项目,其中20xx年1个、20xx年1个、20xx年1个。
三、 审计对象
20xx年-20xx年垦区土地整理项目单位(详见附表)包括:宝泉岭管理局的名山、江滨、绥滨、梧桐河、军川、二九〇、新华、普阳、共青、宝泉岭10个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红兴隆管理局的友谊、八五二、八五三、双鸭山、北兴、五九
七、二九一、红旗岭、饶河、江川、宝山、曙光12个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建三江管理局的八五九、勤得利、鸭绿河、二道河、浓江、前进、胜利、七星、前锋、洪河、红卫、前哨、创业、大兴14个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牡丹江管理局的八五四、八五五、八五六、八五七、八五八、八五一一、八五〇、云山、八五一〇、兴凯湖、庆丰、宁安、山市种奶牛场13个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北安管理局的二龙山、建设、长水河3个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九三管理局的大西江、鹤山、哈拉海3个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齐齐哈尔管理局的查哈阳、富裕、依安、泰来、齐齐哈尔种畜场5个农场和撤
队并点单位;绥化管理局的绥棱、柳河2个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哈尔滨管理局的松花江、岔林河、四方山个农场。
四、 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一)项目管理情况。主要审计项目立项审批情况,项目“五制”(法人责任制、公开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落实情况。
(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审查项目建设是否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计划完成,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各项目工程量是否已经验收核实,设计变更事项是否办理了批准手续;有无自行变更设计、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增减工程量等问题,有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
(三)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审查各项工程建设和相关工作费用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内容及控制额度执行,有关预算调整事项是否办理了批准手续;有无自行改变预算内容、扩大支出范围、提高预算标准等问题,有无用预算资金搞计划外工程问题。
(四)项目费用支出情况。主要审查计入项目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核算是否正确,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竣工项目费用支出与其
他项目支出、单位经费支出界限划分界限是否清晰,有无虚列支出、扩大开支范围和标准、挤占成本等问题。
(五)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主要审查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和严格执行,内部控制是否严密,是否遵守按项目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原则,有无转移、截留、侵占项目资金问题,是否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并按规定程序审批,是否预留了质量保证金。
(六)项目资金结余。主要是核实竣工项目结余资金,重点是审查剩余物资的处理和债权债务的清理,有无转移、挪用剩余物资、虚列往来欠款、隐匿结余资金等问题。
(七)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主要审查编制依据是否充分,编制内容是否全面,各项数据是否正确真实,应附送的资料是否齐全,签报手续是否完备,各项收尾工作是否全面、彻底,有无遗留问题,对遗留问题的处理是否合规;决算报表有无错报、漏报和以少报多、虚列支出等现象。
(八)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否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是否按审定的金额结算,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整改。
五、 审计组织和分工
本次审计由总局审计处统一组织,总局直接审计10个农场,其他农场由各管理局审计处实施审计工作。各审计组在
管理局之间交叉审计。
总局成立土地整理项目审计领导小组,负责审计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工作。组长:魏清,副组长:李义、葛佩雅、潘正平、李兆银,成员:师平、赵龙富、王业刚、胡琳、程茂英、段冬、韩雨昊、高振亮、姜海波、陈嵩、朱正秋、牛逍。
管理局审计处由处领导担任审计小组组长,组织本处人员、抽调农场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力量不足的也可从能够审计项目管理的中介机构借人参加,被审计单位所在管理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参加协调和配合。
宝泉岭管理局审计组审计建三江管理局的鸭绿河、浓江、前进、七星、洪河、创业6个农场、撤队并点单位和哈尔滨管理局的松花江、岔林河2个农场;红兴隆管理局审计组审计建三江管理局的八五九、二道河、胜利、前锋、红卫、前哨6个农场和牡丹江管理局的八五四、八五五、八五一一3个农场;建三江管理局审计组审计宝泉岭管理局各项目农场(总局直接审计的除外)和撤队并点单位;牡丹江管理局审计组审计红兴隆管理局各项目农场(总局直接审计的除外)和撤队并点单位;北安管理局审计组审计绥化管理局和齐齐哈尔管理局各项目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总局直接审计的除外);九三管理局审计组审计牡丹江管理局的八五六、八五七、八五八、八五〇、云山、庆丰、宁安、山市种奶牛场8个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齐齐哈尔管理局审计组审计北
安管理局各项目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绥化管理局审计组审计九三管理局各项目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哈尔滨管理局审计人员编入总局审计组,总局审计组审计二九〇农场、新华农场、江川农场、宝山农场、大兴农场、勤得利农场、兴凯湖农场、八五一〇农场、齐齐哈尔种畜场、四方山农场。
六、 审计方式
本次审计以就地审计为主,撤队并点等分散型项目可以就近集中审计。
七、 审计工作要求
(一)审计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查处的问题,如实上报审计结果,不得瞒报、漏报。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
(二)严格遵守审计纪律,遵守职业道德,轻车简从,廉洁从审。
(三)注意保守审计工作中知悉的机密信息,对审计结果不扩散、不宣传。
(四)乘车、住宿等要注意安全。
(五)本次审计5月15日前进点,6月5日前结束并向总局审计处报送汇总审计结果。
附件:
1、20xx年-20xx年土地整理项目统计表(后发);
2、《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后发扫描件);
3、各管理局土地整理中心联系电话(后发);
4、需要项目单位准备的资料(后发);
5、土地整理项目审前调查表;
6、土地整理项目审计用表(3张)。
总局审计处
20xx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