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民法典宣传总结(实用四篇)

医院民法典宣传总结(精选4篇)

医院民法典宣传总结 篇1

今年12月4日是第xx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xx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湖南”和“健康湖南”要求,深入推进医院法治建设,增强全院职工法治意识,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__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要求,医院于12月2日正式启动20__年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

医院邀请了在卫生健康领域立法及医疗卫生机构法治建设方面有丰富经验和深入研究的专家、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处长曹跃斌,专题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以下简称新《医师法》),作为医院法治宣传周的第一场活动。

新《医师法》于20__年8月20日通过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20__年3月1日起施行。曹跃斌处长从新《医师法》的具体条例出发,就新《医师法》在保护医师权益、衔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法律保障国家政策落实、回应医疗服务新业态需求等方面做了诠释,讲述了政策背景和立法过程中亲身经历的争议和讨论,尤其是对医师普遍关切的多点执业问题、中医资格医师资质获取等医师资质和执业行为的问题,曹处长结合新法做了专项讲解。通过1个小时的讲座,大家对新《医师法》的立法理念和解读有了更全面准确的认识,深刻感受到了新法在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护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立法目的和意义。

本次法制专题讲座通过线下+线上的形式,充分联动儿科医联体管理和转岗医师教育培训,不仅现场座无虚席,线上更是参与踊跃,观看人次达到了3.4万,突破了我院以往线上直播学习人次的历史记录。大家纷纷表示,曹处长的讲课内容紧密结合临床工作实际,丰富了医疗法律法规知识,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在法治中国建设的背景下,依法执业是每名医务人员的底线和红线,学法、懂法不仅是保障依法执业的第一步,也是保障医生和患者权益的重要一步。

医院在法治宣传周活动期间,还将成立法律志愿服务队,于12月3日开展的“法治伴我行儿医暖尔心”普法志愿活动中为医院职工、患者及家属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发放和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普法宣传资料,并开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动。12月4日宪法日将在医院官网、公众号以及门诊大屏幕发布医院《尊宪法·护童心·佑健康》《“典”亮“移”路》等普法视频及后续系列主题法制培训讲座。通过法治宣传周活动向我院职工、就医患者及家属广泛传递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实践的有机融合中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医院民法典宣传总结 篇2

自20__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国家对医保基金监管的力度越来越大,随着今年5月1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基金监管进入法治轨道。为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医保政策精神,提高医务人员法制意识,促进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20__年10月20日下午,我院医保与物价管理处配合海淀区医保局,在医院阶梯教室组织举行了法制宣传月培训活动,海淀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王一桦、海淀区医保中心结算管理科科长胡勇、定管科科员午艳一行3人莅临会议,我院尹金淑副院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主任、医保专管员、兼职物价员100余人到会。

首先,尹金淑副院长强调了医保基金监管对于公立医院的重要性,医保基金监管的法制化也为医疗机构的医保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以往管理要求的不同以及对项目内涵理解的偏差等出现的问题,在历次的医保基金专项检查中,我院已配合医保局进行了上报和基金退回,今后临床科室应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强化法制观念,熟练掌握医保规则,规范临床诊疗行为,避免违规行为发生。

接着区医保局王一桦副局长介绍了此次法制月培训活动背景及意义,医保基金的监管是重中之重,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国家对于医保基金的监管已由政策化治理全面的走向法制化,参与医保基金的各个主体都要按照法律法规行事,每一位医务人员对基金监管都负有责任和义务。

随后培训活动正式开始,区医保局午艳老师结合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现场检查情况,围绕资质范围、医疗行为、物价收费、费用申报、药品耗材试剂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常见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医保基金监管业务培训。我院医保与物价管理处齐晓昀老师就10月23日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内容进行了解读。会后我院临床科室医务人员与区医保局领导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医保收费政策问题进行了现场交流沟通。

本次培训会在国家医保基金监管的政策精神传达、医保政策的普及以及为临床人员答疑解惑等方面收效良好。近期我院即将迎接市级医保基金飞行检查,通过今天的培训,全院各科室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医保政策,全面梳理可能存在的问题,持续整改,积极迎检。我院医保与物价管理处也将紧跟政策形势,定期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的培训会,不断提高我院全员的医保政策水平。

医院民法典宣传总结 篇3

11月28日下午,校医院全体职工在新校区二楼会议室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由校医院院长张向锋主持。张院长首先解读了《机关党委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接着张院长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xx-20xx年)》。

《规划》从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对象要求、工作措施、组织领导等几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张院长强调,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校医院发展、化解医患矛盾、维护校医院稳定的能力。会议最后,张院长要求校医院全体职工要高度重视,会后多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遵法、守法、学法、用法观念深植于心,为推动校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通过这次学习,校医院全体人员纷纷感言:今后在工作中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法律办事,敢于担当,尽职尽责完成各项医疗服务工作,不辜负全校师生对我们的信任。

医院民法典宣传总结 篇4

为了横好的贯彻落实市医保局关于打击欺诈骗保的专项治理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我院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加强行业自律,保障医疗安全,营造公平、和谐、稳定的医疗服务环境,合理使用医保资金,规范诊疗活动,严厉杜绝欺诈骗保行为,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省、同时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营造全民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现就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责任体系

自接到通知后,我院立即成立以杨明辉院长为组长,以肖丽娜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对照有关标准,积极宣传。

二、规范管理,实现医保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在市医保局及市卫健委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设立医保患者结算、贫困户一站式服务等专用窗口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如“两病”认定、门诊统筹实施、住院流程、收费票据管理制度、门诊管理制度等。

住院病人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制止挂名住院、分解住院。严格掌握病人收治、出入院及监护病房收治标准,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积极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无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三、强化管理,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质量保证

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强化核心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同时强化安全意识,医患关系日趋和谐。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细致地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简化就医环节,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我院为病人配备了开水、老花镜、轮椅等服务设施。

四、加强住院管理,规范了住院程序及收费结算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工作规范化管理,使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得到全面落实,根据市医保部门的要求,强化病历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临床用药,经治医师要根据临床需要和医保政策规定,自觉使用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因病情确需使用《药品目录》外的自费药品,经治医师要向参保人讲明理由,并填写了“知情同意书”,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签字后附在住院病历上。我院坚持费用清单制度,每日费用清单发给病人,让参保人明明白白。

今后我院严格按照医保局相关规定实行,加强管理认真审核杜绝各种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诚恳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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