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民法典宣传总结范文(通用4篇)
今年12月4日是第xx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xx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湖南”和“健康湖南”要求,深入推进医院法治建设,增强全院职工法治意识,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__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要求,医院于12月2日正式启动20__年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
医院邀请了在卫生健康领域立法及医疗卫生机构法治建设方面有丰富经验和深入研究的专家、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处长曹跃斌,专题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以下简称新《医师法》),作为医院法治宣传周的第一场活动。
新《医师法》于20__年8月20日通过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20__年3月1日起施行。曹跃斌处长从新《医师法》的具体条例出发,就新《医师法》在保护医师权益、衔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法律保障国家政策落实、回应医疗服务新业态需求等方面做了诠释,讲述了政策背景和立法过程中亲身经历的争议和讨论,尤其是对医师普遍关切的多点执业问题、中医资格医师资质获取等医师资质和执业行为的问题,曹处长结合新法做了专项讲解。通过1个小时的讲座,大家对新《医师法》的立法理念和解读有了更全面准确的认识,深刻感受到了新法在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护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立法目的和意义。
本次法制专题讲座通过线下+线上的形式,充分联动儿科医联体管理和转岗医师教育培训,不仅现场座无虚席,线上更是参与踊跃,观看人次达到了3.4万,突破了我院以往线上直播学习人次的历史记录。大家纷纷表示,曹处长的讲课内容紧密结合临床工作实际,丰富了医疗法律法规知识,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在法治中国建设的背景下,依法执业是每名医务人员的底线和红线,学法、懂法不仅是保障依法执业的第一步,也是保障医生和患者权益的重要一步。
医院在法治宣传周活动期间,还将成立法律志愿服务队,于12月3日开展的“法治伴我行儿医暖尔心”普法志愿活动中为医院职工、患者及家属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发放和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普法宣传资料,并开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动。12月4日宪法日将在医院官网、公众号以及门诊大屏幕发布医院《尊宪法·护童心·佑健康》《“典”亮“移”路》等普法视频及后续系列主题法制培训讲座。通过法治宣传周活动向我院职工、就医患者及家属广泛传递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实践的有机融合中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为加强行业自律,保障医疗安全,营造公平、和谐、稳定的医疗服务环境,合理使用医保资金,规范诊疗活动,严厉杜绝欺诈骗保行为。
促进医院可持续性、可持久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有序、健康、良性地延续发展下去。
按照遵义市医疗保障局(遵市医保通【20xx】6号文件《关于在定点医疗(健康体检)机构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高度重视,以内科、外科、妇科、产科、中医科、医保收费和上账窗口为主要检查对象,紧紧围绕住院和门诊服务、药品和检查上帐项目等检查内容,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认真剖析,在分析理清问题产生根源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以便更好地开展具体性和革命性的.工作。
检查情况如下
1、病历规范性检查,发现打字有错误、归档不及时。
2、发现一张放射报告单检查医生没有审核签字。
3、某肺部感染患者开具心脏急救药品,属于病种外用药。
经询问,病人心脏病突发、气促、心悸,符合用药要求,但病史记录不全。
4、药品、材料进、销、存台账建设,账实吻合,但有单子没有找到,会计带走了,这样给检查带来不便,要求药房必须留存一联备查。
5、药品及材料加成抽查药品,中成药没有超过相应比例,西药也没有超过相应比例,但是,有加成低于10%,有的零差价,对患者来说很好,但是对于医院运营不利,不持久。
要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绝对不多收,也不能少收。
该收的要收,不该收绝不能收。
医保上帐科室要加强业务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
学习三目录,正确上账。
保证医院的正常营运,不能有任何抵触情绪,工作人员必须规范操作,保证不损害任何一方所得。
6、查一例病例,没有将检验报告及时收进病历,检查时还没有出报告,是相关科室工作不仔细,检查报告移交不及时。
针对这次检查存在的问题对相关工作人员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并对存在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不得再出现类似的问题。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违反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按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没有发现患者挂床住院和盗刷医保卡等恶劣现象。
我院于20xx年4月19日召开相关会议安排部署自查自纠工作,加大全院的宣传力度,调动医护人员、参保患者积极参与自查自纠工作,向医院和社保局举报问题线索,帮助查实查处,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强大攻势,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愿骗”的社会氛围。
我院利用LED显示屏、微信和QQ群等进行了全面的宣传,宣传打击欺诈骗保政策法规、工作安排、推进情况等。
大家在接收文件后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主要针对的就是我们一直以来在规范自我操作。
简化就诊流程,保证病人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使用医保资金。
遵义市X医院着力于建章立制,持续开展。
紧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抓关键问题,抓管用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教育,持续开展常态化的自查自纠工作。
自20__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国家对医保基金监管的力度越来越大,随着今年5月1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基金监管进入法治轨道。为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医保政策精神,提高医务人员法制意识,促进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20__年10月20日下午,我院医保与物价管理处配合海淀区医保局,在医院阶梯教室组织举行了法制宣传月培训活动,海淀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王一桦、海淀区医保中心结算管理科科长胡勇、定管科科员午艳一行3人莅临会议,我院尹金淑副院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主任、医保专管员、兼职物价员100余人到会。
首先,尹金淑副院长强调了医保基金监管对于公立医院的重要性,医保基金监管的法制化也为医疗机构的医保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以往管理要求的不同以及对项目内涵理解的偏差等出现的问题,在历次的医保基金专项检查中,我院已配合医保局进行了上报和基金退回,今后临床科室应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强化法制观念,熟练掌握医保规则,规范临床诊疗行为,避免违规行为发生。
接着区医保局王一桦副局长介绍了此次法制月培训活动背景及意义,医保基金的监管是重中之重,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国家对于医保基金的监管已由政策化治理全面的走向法制化,参与医保基金的各个主体都要按照法律法规行事,每一位医务人员对基金监管都负有责任和义务。
随后培训活动正式开始,区医保局午艳老师结合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现场检查情况,围绕资质范围、医疗行为、物价收费、费用申报、药品耗材试剂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常见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医保基金监管业务培训。我院医保与物价管理处齐晓昀老师就10月23日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内容进行了解读。会后我院临床科室医务人员与区医保局领导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医保收费政策问题进行了现场交流沟通。
本次培训会在国家医保基金监管的政策精神传达、医保政策的普及以及为临床人员答疑解惑等方面收效良好。近期我院即将迎接市级医保基金飞行检查,通过今天的培训,全院各科室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医保政策,全面梳理可能存在的问题,持续整改,积极迎检。我院医保与物价管理处也将紧跟政策形势,定期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的培训会,不断提高我院全员的医保政策水平。
11月28日下午,校医院全体职工在新校区二楼会议室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由校医院院长张向锋主持。张院长首先解读了《机关党委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接着张院长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xx-20xx年)》。
《规划》从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对象要求、工作措施、组织领导等几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张院长强调,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校医院发展、化解医患矛盾、维护校医院稳定的能力。会议最后,张院长要求校医院全体职工要高度重视,会后多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遵法、守法、学法、用法观念深植于心,为推动校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通过这次学习,校医院全体人员纷纷感言:今后在工作中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法律办事,敢于担当,尽职尽责完成各项医疗服务工作,不辜负全校师生对我们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