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保密工作计划范文【实用三篇】

医院保密工作计划范文(精选3篇)

医院保密工作计划范文 篇1

一、为加强医院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的保密范围主要包括:

1)上级已定密的文件、资料、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2)有保密性质的报刊、电报、电话记录、录音录像、来信、来访笔录;

3)院长办公会议记录、党支部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和其他涉及重要问题的会议记录;

4)职工的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未经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党员组织发展计划;

5)院领导在小范围内的谈话、讲话及讨论的主要问题;

6)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暂不公开的文件材料;

7)医院财务计划、报表及有关资料;

8)医院发展的长远规划、重要医疗设施、设备的有关资料;

9)重要的基建图纸、资料;

10)医院节假日保卫工作的安排和布置情况;

11)其他需保密的事项。

三、医院办公室是医院保密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四、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医院各级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保密工作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各科室、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该科室(部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五、医院全体职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医院保密工作制度,克服麻痹思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六、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保密守则》,全体职工必须做到:

1、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问的机密不问,不该看的机密不看,不该记的机密不记;

2、不随便翻阅与已无关的文件,不把密件带回家中或带到公共场所,不私自抄录、保存秘密材料,不把秘密材料给不该看的人阅看,私人通信不涉及秘密。

3、未经办公室许可,不准复印、翻印和照抄秘密文件。

4、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件传达、发送秘密事项。

七、医院各科室、各部门或职工个人出售、处理废旧报刊、图书资料应进行严格检查,防止秘密资料遗失。

八、机密文件、图纸、档案资料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定期清理,确保安全。

九、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医院档案室和办文场所。

十、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医院每年对全体教职工进行1至2次保密安全教育,定期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在节假日前要组织重点检查,年终搞好保密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

十二、严格保密纪律,建立相应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法规或保密纪律,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医院保密工作计划范文 篇2

一、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各尽其责。

二、保持扫描间清洁卫生,进入机房前换拖鞋,在工作期间内不吸烟,不吐痰。

三、私自预约病人,工作时间不会客。

四、热情接待病人,耐心向患者解答有关问题。

五、认真搞好科室内各工作间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各工作间的清洁、幽雅、安静。

六、提高警惕,做好安全保护工作,下班注意关电源。

医院保密工作计划范文 篇3

一、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

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安全、保密法规和各项安全保密制度,严禁携带秘密文件出入公共场所或回家阅办;

三、院安全保密小组负责安全、保密教育,协助有关科室制定安全、保密措施,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并有权监督、检查同级领导干部及各科室对秘密文件、资料的使用、保管情况;

四、严格遵守安全保密纪律,加强文件、图书、资料的管理,防止丢失和泄密事件的发生。各有关科室要确定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保管、立卷、归档和安全、保密检查等工作;

五、每季度或重大节日之前,都要进行一次安全保密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确保党和国家机密安全;

六、节假日期间,凡存放机密文件材料的桌柜都要加固。平时下班、外出时对桌、柜、办公室都要加锁、关门;

七、发现失、泄密情况,除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外,要求立即进行追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必要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八、医院保密范围:机要文件、印鉴、收发文件登记本、帐号、传真号、档案、疫情、科研成果、正在研究的科研项目和新技术、涉及国家安全、利益的音像带、图表等;

九、密级划分: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分为:公开、内部、秘密、机密、绝密。

十、一切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下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国家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国家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机密绝对不记录;

(二)不准私自或者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制作、收发、传递、复制、使用、存放、销毁属于国家机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

(三)不准携带机密文件、资料逛市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及进入其他公共场所或者进入私宅,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机密;

(四)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翻印、复印、全文抄录机密文件;

(五)不准长期私自存放或者私自销毁机密文件、资料;

(六)不准横传阅办或者在没有保密条件的家中阅办国家机密文件、资料,不准任意扩大知密范围;

(七)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机密;

(八)不准使用无线话筒和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电报、传真等设备中传输国家机密;

(九)不得向主管机关隐瞒自己或者他人泄密(包括失密、泄密、窃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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