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毒消杀工作计划(精选15篇)
春夏季是“四害”孳生和繁殖的高峰季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春夏季鼠、蚊、蝇、蟑螂(四害)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巩固我县爱国卫生工作成果,按照《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市爱卫委会有关工作部署及要求,20xx年开展春夏除“四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标准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坚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与药物消杀结合,专业队伍消杀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突击行动与经常性消杀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制原则和方法,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求,有效降低“四害”密度,使各乡镇鼠、蚊、蝇、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安排落实经费,使除“四害”工作进家入户,确保此项活动在全辖区范围同时有效开展。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主要任务
根据工作标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及各社区,根据实际制定春夏季除“四害”工作计划,积极发动群众,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垃圾,整治卫生死角,清除“四害”孳生地,清理乱堆乱放杂物,疏通沟渠,填平坑洼,彻底铲除“四害”孳生地。结合药物消杀防治,做好密度监测和监督检查。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全县要集中以化学药物防制的方法杀灭“四害”种群,努力确保此次除“四害”活动达到预期效果。为严格规范用药,确保人畜安全,全县统一使用全国爱卫会规定的除“四害”药械,由县爱卫办负责统一安排,县爱卫办负责全县除“四害”药械的供应。经费本着“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各单位、群众要在规定的时间到县爱卫办购买药械,开展除“四害”投药活动。同时严禁不法商贩在市场上摆卖和兜售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急性鼠药,以确保人畜安全。
(二)责任分工
1、县爱卫办:负责组织全县开展春夏季除“四害”活动;负责督促协调爱卫会成员单位开展除“四害”工作;负责除“四害”技术指导;督促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做好除“四害”各项工作;指导县城社区居委会做好除“四害”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负责除“四害”工作总结报告。
2、县卫生局:负责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春夏季除“四害”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辖区内“四害”密度的监测和“四害”消长情况统计;卫生监督部门督促卫生行业做好除“四害”工作。
3、县市容局:要加大对大街小巷的清扫和保洁力度,做到街面没有垃圾、烟蒂、痰迹、纸霄,特别要注意清理街面上的排水沟内的垃圾。负责垃圾填埋场灭蝇及灭鼠工作;负责垃圾运载工具、垃圾中转站、果皮箱等灭蝇、保洁工作;负责公共卫生厕所除“四害”活动的指导督促检查。
4、县住建局、房管局:负责已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地除“四害”工作;建设局组织督促指导安装和维护小街巷的“五防”设施;房管局督促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完善建筑物防鼠等设施,督导物业公司所服务区域的除“四害”工作。
5、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机关办公大院除“四害”活动;加强对所管辖房屋出租门店、租房户的管理,派专人负责各宿舍区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和除“四害”投药工作。
6、县市场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抓好县城农贸市场及乡镇集市等流通领域内的环境卫生整治,组织各摊主清除摊位内的废旧杂物,保持摊位内整洁卫生,以便投药人员投药。要加强市场内下水道防鼠设施建设,聘请专业人员定期喷杀灭蟑、灭蚊蝇药物,确保市场内无蟑螂、无蚊蝇。
7、县工商局:负责大型商场(超市)的除“四害”活动;负责所管辖单位、场所除“四害”工作。
8、县教育局:负责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除“四害”工作。
9、县交通局:要加强对汽车站的督查,认真做好客运区环境卫生清扫工作,负责长途汽车站、公交汽车除“四害”工作。
10、县水利局:负责县城河流、湖塘两侧绿化带内的除“四害”工作。
11、县农业局、安监局:负责查处违规经营使用除“四害”药物。
12、县粮食局:负责粮库、粮油加工场所除“四害”工作。
13、县食品与药品监督局:督促监管单位、餐饮业、五小行业(小饭店、小旅馆、小浴室、小理发美容店、小副食品店)做好除“四害”工作。
、县质量监督局:负责食品加工行业除“四害”工作。
15、各乡镇人民政府:(1)负责乡直各单位在辖区内的除“四害”活动。(2)负责所管辖景区(点)和公共场所等绿化带内的除“四害”工作。(3)全面负责辖区内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区公共场所和下水道的消杀。(4)负责对辖区单位和有物管的居民小区落实除“四害”工作的检查督促。(5)负责所管辖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落实除“四害”工作。(6)负责辖区内公厕、垃圾中转站及垃圾运输车辆的除“四害”工作和垃圾运输车辆的清洗保洁。(7)负责督促协调辖区各单位除“四害”工作的落实和除“四害”各种资料的汇总准备。(8)负责协助设置完善的杀虫灭鼠药械销售网络。
16、其他单位:做好本单位内部和下属单位及管辖单位的除“四害”工作。
三、工作方法
(一)灭鼠
鼠密度控制达到国家标准。做好日常外环境整治和灭鼠工作,参加全县统一的灭鼠专项行动,公共场所要求做到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用药。投药前单位、家庭、办公场所一定要坚持先清理环境卫生、断绝鼠粮后进行投药的原则,投放毒饵面积要全覆盖,毒饵饱和率达100%。以开展专项突击行动与长效巩固工作结合起来,确保灭鼠效果,加强重点单位部位防鼠设施建设,室内外及道路下水道口应完善防鼠闸、防鼠网等设施。
(二)灭蟑
蟑密度控制达到国家标准。搞好环境卫生治理,保持清洁,结合药物消杀,对灌木草林、下水道、垃圾槽、化粪池等密闭环境,要用热烟雾机进行熏杀。对餐饮、食品、旅业、娱乐、食堂等重点场所进行热烫熏杀及放置灭蟑毒饵。
(三)灭蝇
蝇密度控制达到国家标准。及时清除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加强农贸市场和食品经营单位废弃物等孳生地管理,是控制苍蝇孳生的最有效方法。在做好消除蝇类孳生地的同时,结合药物杀灭成蝇,完善防蝇网罩等设施。
(四)灭蚊
蚊子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开展孳生地整治和结合药物杀灭控制工作,清除室内外环境容器积水,翻盆倒罐,疏通排水管网,填平洼地,清除蚊虫孳生,外环境积水阳性率控制在3%以内。推广使用灭蚊灯箱,重点是公园、住宅小区、学校、医院、机关单位等院内安装使用,道路下水道沙井口设置防蚊闸。
四、工作步骤
各单位要按照县级除“四害”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3月10日至4月10日:宣传发动及人员培训阶段
1、县爱卫办召开除“四害”宣传动员会,落实各责任单位的除“四害”职责。各乡镇、责任单位、社区积极开展除“四害”的宣传工作,以宣传画报、公告、宣传册、知识宣传点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发动各单位、辖区居民积极参与除“四害”工作,并发挥各职能部门行政管理职责,确保除“四害”工作能够有效实施。
2、各乡镇做好宣传发动以及组织购买除“四害”药械工作,组织单位、居民、投药技术骨干人员正确用药进行培训,确保用药效果和对“四害”的长效控制。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全年“四害”密度的监测方案及公共场所春秋两季投药前后的密度监测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提交其负责管辖范围内所有单位、场所的数量。3月30日前对各单位、场所除“四害”情况进行初步汇总,对未采取除“四害”消杀措施的单位场所加强宣传动员。采取“条块结合、条为主、块为辅”的方式,以行业职能部门管辖单位、场所为责任区,县政府补充管理辖区内公共区域、无主单位场所、居民区等,避免无人监管、提高覆盖率。各责任单位、各级政府部门须如实、全面上报管辖内单位、场所资料,所报责任区数或相关工作情况要与实际相符。
4、县爱卫办要掌握除“四害”工作的实施情况,登记尚未开展除“四害”的工作单位,明确其预定选择除“四害”方式及完成期限,对未开展除“四害"工作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各责任单位对有产权、有责任人的单位及场所宣传发动要全覆盖。
5、县爱卫办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各所属单位除“四害”工作进行检查。
(二)3月10日至3月30日:外环境化学药物灭鼠堵洞阶段
开展全县各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外环境化学药物灭鼠堵洞工作,由县爱卫办统一组织实施。
(三)4月11日至4月28日:外环境整治阶段
各乡镇政府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实施,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干部群众打扫责任区的环境卫生,清理卫生死角,疏通沟渠,清除积水,清除鼠迹和蟑迹,彻底铲除“四害”孳生地。督促各单位、商户完善、安装“四害”防护设施,修补门窗,对公共场所防制设施进行维修,对水泥地面裂缝处鼠洞进行水泥封补。
(四)4月29日至4月30日:查遗补漏阶段
各乡镇督促社区及各单位做好歼灭残鼠,清理鼠迹工作。
(五)5月12日至5月30日:为县城下水道污水井口的灭鼠时间。这项工作由县环卫站、县爱卫办负责组织实施。
(七)4月10日至6月30日:密度监测阶段
1.县疾控中心开展春夏季鼠密度灭前监测时间:3月1日至3月5日;灭后第一次监测时间:4月5日至4月10日,灭后第二次监测时间:5月8日至5月17日。
2.联合检查组检查春夏季下水道灭蟑时间:6月26日至6月30日。
五、工作措施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除“四害”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人人有责,必须统一行动,上下左右联动,群策群力,综合防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部署并落实工作任务,每季度最少开展1~2次除“四害”活动。
(二)确保除“四害”经费落实。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保障本所辖公共场所除“四害”经费,并将除“四害”工作纳入计划,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外环境整治工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外环境整治清洁行动,清除垃圾,消灭卫生死角,清理乱堆乱放,疏通沟渠,填平坑洼,彻底铲除“四害”孳生地。
(四)认真开展除“四害”工作。除“四害”是一项预防疾病、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工作,各级领导必须重视,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发动群众,人人动手,结合聘请专业队伍开展除“四害”。
(五)加强督促检查。县爱卫办及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大检查督促的力度,及时进行检查和鉴定考核。各乡镇政府要安排人员深入乡直各单位、社区检查指导,督促工作落实,抓好除“四害”工作。县爱卫委会将对密度超标的单位,给予督办限期整改;对不开展除“四害”工作的单位,将进行检查督促并报告;对限期整改不达标者,按照《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予以罚。县爱卫办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当前除“四害”工作进度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根据国家、省、市爱卫办关于做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病煤生物防制工作的要求,为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传播传染病暴发,降低新型冠状病毒通过环境传播的风险,我县将结合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在全县统一开展春季除“四害”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完善“四害”防制长效机制,完善“四害”防制设施和化学防治等综合防制措施,通过开展环境治理,达到环境卫生整洁,“四害”孳生场所得到有效清理,“四害”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时间安排
20xx年春季除“四害”以灭鼠、灭蟑、灭蚊幼为重点,行动时间为3月10日至4月8日,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准备阶段(3月10日至3月17日)。各部门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经费、明确人员、开展宣传培训、备好药械、广泛发动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并做好防制前鼠、蟑密度监测调查。
(二)统一投药阶段(3月17日至4月1日)。组织各单位、住户、经营户和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PCO公司)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全面、集中灭鼠、灭蟑、灭蚊幼投药。3月17日至3月24日,完成饱和投药(如遇雨天投药时间顺延);3月24日至3月31日,开展查漏补缺,对重点区域场所开展补投。
(三)检查总结阶段(4月1日至4月8日)。各部门单位要对本辖区灭鼠、灭蟑及灭蚊幼工作的实施过程及效果进行抽查。要彻底清除鼠迹蟑迹,做好防制后鼠情蟑情调查,并及时进行总结评估。
三、工作要求
(一)清理卫生死角,消除“四害”孽生地。要组织企事业单位特别是近期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工作环境整洁专项行动,对车间厂房、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厕所、运动场等人员较集中的场所及单位周边环境进行清脏治乱大扫除;要针对仓库、车间,食堂、宿舍、地下车库、垃圾收集点等重点区域采取病媒生物防制有效措施,控制病媒生物密度,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要督促街道社区、乡村进一步完善保洁制度,定时定点清理垃圾和废弃物,消除卫生死角;要以社区的绿地、楼道、地下车库、管道井及农村厕所、牲畜棚、粪堆、水井、河道等区域为重点,规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二)规范市场管理,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要以集贸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全面清理市场所有摊位及周边环境卫生,加强对市场内公厕、水池、垃圾桶、活禽宰杀点等基础设施的清扫保洁和消毒,及时密闭收运垃级,正确有效设置市场内外防鼠、防蝇等设施,强化下水道、厕所及摊位内外等关键部位的病媒生物防制措施。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以第32个爱卫月活动为契机,结合当前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动乡镇(街道)、村(社区)、物业公司以及乡镇卫生院等多方力量,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横幅、小喇叭、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开展爱国卫生知识宣传。一方面要动员广大群众搞好室内外卫生、堵好门窗孔洞、收好各类食物,共同消除鼠类孳生场所;另一方面要加强安全教育,提前告知鼠药投放相关事宜,避免人畜误食鼠药。
(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县爱卫办负责全县春季除“四害”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负责所管辖区域群众性春季除四害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要聘请专业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PCO公司)开展所辖区域春季除“四害”工作;乡镇(街道)以及村、居委员会负责组织辖区内单位和村(居)民参与春季除“四害”活动,做好除害防病宣传资料和灭鼠告知书的张贴、发放及防制督促检查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做好春季除“四害”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防制前后鼠蟑密度监测、灭鼠灭蟑活动效果评估;承担防制任务的PCO公司要做好责任区域的春季除“四害”工作,并开展“四害”宣传工作,提供业务培训、技术指导。
(五)加大投入,保障经费。按照《XX省爱国卫生条例》《娄底市除“四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解决宣传、培训、公共场所除“四害”用药等相关费用,保证全县春季统一灭鼠、灭蟑及灭蚊幼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聘请技术过硬、有防制服务能力的专业PCO公司开展防制服务。
(六)加强督查,认真总结。各单位要做好辖区内春季除“四害”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及时总结。县爱卫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及病媒生物防制专家,对全县各单位春季除“四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效果评估及考核,结果纳入全年爱卫工作绩效管理。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环境卫生消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李洪同志任组长,人大主席廖小丹、副镇长李波任副组长,镇环境卫生综合办公室、卫生院、畜牧管理站、各村支部书记、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协调全镇环境卫生消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工负责全镇重点区域、部位、场所环境卫生消杀工作。
二、职责及分工
(一)医疗卫生场所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马井中心卫生院、隐峰卫生院
责任人:吴万高、谢晴明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人员按照医疗卫生标准,在全镇卫生机构及其工作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消杀,并指导全镇卫生消毒杀菌工作。
(二)集镇市场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马井畜牧管理站、隐峰畜牧管理站
责任人:冉浩、周智平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人员按照畜禽疾病传染防控要求,在全镇市场,重点是畜禽市场开展环境卫生消杀。
(三)卫生保洁、垃圾处置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责任人:陈浩、刘伟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对辖区内从事环卫清洁的工作人员开展卫生消毒知识和个人防护培训,组织对全镇垃圾存放、运输、处置设施设备和场地进行卫生消杀,负责对废旧口罩进行无害化收集处理。
(四)村(社区)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组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责任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责任范围及职责:负责组织动员辖区内重点区域场所(村部、茶馆、餐饮、商店等)开展环境卫生消杀。
为做好本中心小学校园除“四害”工作,消灭病毒传播源,根据市爱卫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爱国卫生人人参与,健康生活人人享有”为主题,广泛发动全体师生,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和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巩固除“四害”成果,不断降低四害密度,使其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控制和减少虫媒传染病的发病率,保证师生身体健康,提高师生生活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和防治方法
(一)整治环境卫生
1、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全面清除“四害”孳生地、孳生物。各小学、幼儿园要经常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彻底清除积存的垃圾、室内外的存水容器、坑洼积水和废品等蚊蝇孳生栖息场所,垃圾箱要做到日产日清,严格控制“四害”孳生场所。
2、校园内的所有排水系统都要保持畅通整洁,半明半暗的沟渠能改成暗渠的要全部改造成暗渠,残破渠道要及时修复。
(二)抓好除“四害”工作
1、做好春季的灭鼠投药工作。要按照市爱卫会要求,做好每个阶段、每个投药日的投药工作。在清理环境卫生的同时对鼠洞、鼠迹进行踏查和投药,堵死鼠洞。要把集中灭鼠投药与平时防鼠灭鼠结合起来,查缺补漏、完善防鼠设施,降低鼠密度。
2、做好灭蟑螂和蚊、蝇消杀工作。各小学、幼儿园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杀灭蟑螂和消灭蚊蝇工作,降低蟑螂及蚊蝇密度。
(三)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各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对食堂的检查与监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卫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师生就餐饮安全。
三、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4月下旬至7月,分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4月23日—4月30日,主要进行除“四害”宣传动员,孳生地调查,购买、补充药械,人员培训等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5月2日—7月31日,围绕活动主题大力组织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消除“四害”孳生地,全面开展综合治理,加强重点地段和场所的除“四害”设施建设和检查。 3、自查、抽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各小学和幼儿园对本校(园)的除四害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完善除“四害”档案资料,中心小学将组织人员对除“四害”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组长:何健刚
副组长:黎军国
成员:王利辉、王莉华、何锦雄
联络员:王利辉
联系电话: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中心小学辖区内校园除“四害”活动指导检查工作,研究和解决在除“四害”达标过程中遇到的技术困难和问题。各小学和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的.除“四害”领导机构,落实除“四害”具体负责人,制定工作方案。
(二)广泛宣传发动,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消灭“四害”、讲究卫生是防止传染病爆发流行、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的重要手段。各小学和幼儿园要利用一切宣传手段,大力宣传除“四害”的意义,努力营造人人动手,个个参与除“四害”的氛围。要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针对健康教育内容和季节特点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传播健康知识,摒弃陋习。
(三)认真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各小学和幼儿园应根据上级除“四害”的统一时间部署,结合学校实际,集中人力、物力进行集中整治,并对整治的效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抓好药物管理和安全教育。除“四害”要做到科学用药,合理用药,符合有关规定,加强安全使用灭杀药物有关知识的教育,建立严格的药饵领发、保管、使用、回收制度,严禁使用“***”和国家明令禁用的药物,防止发生中毒事件。同时,准备一定的维生素k1等急救解毒药品。
(五)规范资料管理。各小学和幼儿园要注意收集除“四害”灭杀日志,领取、购买药械(发票复印件)等过程性资料,做到近三年来的资料收集完整,有序归档,以备上级考核查用。我中心小学将对各校除“四害”工作进行抽查,对开展不力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根据淄川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消毒灭菌消杀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冠防办发〔20xx〕20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突出重点部位
以各类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建筑工地和机关、单位、学校、居民社区、养老机构、公厕等人员比较密集场所,以及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废品收购站、畜禽养殖等部位为重点,以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为手段,采取环境整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等方式方法,迅速开展消毒灭菌消杀工作,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每天至少消毒灭菌消杀一次,确保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同时进一步加大清洁、消毒、通风力度,严格落实清洁消毒隔离制度。
二、明确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采取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等方式,落实群防群治与专业治理相结合、集中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等综合性防控措施,建立健全清洁消毒、灭菌消杀等工作长效机制,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健康环境基础。
三、精心组织实施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做好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体系,确保条条有人抓,块块有人管,确保不漏一个市场、一个单位、一个学校、一个村居、一个公共场所、一个办公楼。建立检查督导、反馈整改机制,高标准完成消毒灭菌消杀等工作任务。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消毒灭菌消杀涉及千家万户,工作是否到位不仅直接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更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关键环节。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消毒灭菌消杀是一项群众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深入开展。在消毒灭菌消杀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联系卫生院进行指导。
(三)强化督导,严格管理。为确保消毒灭菌消杀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镇政府将组织专人加大对消毒灭菌消杀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合理用药,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加强药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毒灭菌消杀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于每天14点前上报当日消毒灭菌消杀工作情况(消杀具体地点、时间、消杀人员、药物种类、数量、消杀面积、负责组织人员等信息)。
鼠、蚊、蝇、蟑螂(以下统称四害)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病媒生物,直接危害人类的健康和生命的安全。为深入开展学校双创工作,进一步加强除四害工作,创建良好的卫生环境,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除四害领导小组的组织,完善除四害工作机制。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加强宣传培训,普及除害防病知识
1、利用班会,橱窗,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师生对“四害”防控知识;
2、对教学楼、寝室、食堂、花园、操场利用节假日时间进行喷洒消毒药水。
3、组织对学校工作人员进行除害防病知识培训;
4、积极动员和发动广大师生参与到除四害工作中来,做到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学校除四害工作。
三、发动群众,全民皆兵,开创灭害防病工作新局面
1、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全体师生共同参与,真抓实干。
2、配合县双创办大力灭鼠,做到校园无鼠迹。
3、药物喷洒或用毒饵灭蟑,最大限度控制蟑螂密度。
四、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三月——四月;开展春季灭鼠,灭蟑工作
五月——十月;开展灭蚊灭蝇灭蟑工作
十一月——十二月;开展冬季灭鼠灭蟑工作
为了在全乡范围内有序地开展“除四害”工作,把“除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密度范围内,特制定本方案。
一、“除四害”范围
全乡范围内全面铺开。
二、工作目标
我乡“除四害”工作目标是:全乡范围内全面消除和控制四害孳生地,落实综合防止措施,实施科学除害,全乡各单位内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1、改造沿路所有公厕,全部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群众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以上。
2、全面实行环卫保洁无缝隙覆盖,垃圾袋装率达100%,固定垃圾收集设施定期消杀率达100%。
3、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杂草。
三、责任划分
1、各乡属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及公共场所由乡政府协调实施。
2、各村辖区范围由各村委会负责实施。
四、实施办法
1、各单位必须大力宣传“除四害”的意义和方法,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清除四害孳生地和孳生物,不断开展形式多样的除四害活动。
2、全乡范围内的“除四害”工作由乡“除四害”专业消杀队统一实施。
3、乡属行政企事业单位“除四害”工作由乡政府组织乡“除四害”专业消杀队实施。
五、实施要求
1、全乡各村委会、乡属行政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乡“除四害”专业消杀队开展“除四害”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除四害”工作的开展。
2、专业消杀队在喷药期间要保证人畜安全。
4、专业消杀队要做好创卫验收所需资料的收集工作,保证验收过关达标。
5、专业消杀队每月将消杀情况整理成书面资料报乡创卫办。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压实主体责任,激活应急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山东省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第九版)》《山东省本土疫情处置方案(第五版)等文件要求,现对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调整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防治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重点是落实外防输入,严防“四个源头”,抓好监测预警,做强“三个探头”。按照“快速反应、分级分区、科学处置、集中收治、分类救治”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医院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四)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管理,确保院内不发生聚集性疫情暴发流行;不发生医务人员群体性感染事件;不发生因救治不力导致患者非正常死亡;防止因境外输入型病例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确诊病例院感防控不力和救治不当导致疫情扩散蔓延。
三、组织管理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调整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医院成立应急工作医疗专家组,负责参与医疗救治与防控工作。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明院长
副组长:彭翠珍医疗科主任
成员:崔永工会主席
毕方贵公共卫生科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对防控方案、措施的落实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提高医院医务人员认识做好医疗救治与院感防控准备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敏感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翠珍任办公室主任,处理相关病例筛查、医疗救治与院感防控准备工作。加强发热门(急)诊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医院多学科做好病例医疗救治与院感防控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疑似患者、临床诊断或确诊患者,做好多学科会诊、重症患者救治及网络直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流感防治工作防控方案的组织、落实、督导及检查。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救治专家组
组长:彭翠珍医疗科主任
副组长:郭晓敏医务科副主任
成员:
工作职责: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疑似或确诊病例会诊、排查、转诊等,指导临床对疑似病人的医疗救治和医院感染的预防控制及相关知识的培训等工作。服从领导小组调遣,参加专家会诊,指导医疗救治与防控工作。负责组织及督导消毒、隔离和防护等物资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
四、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各科室要认真落实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五、应急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预检分诊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强化首诊负责制,所有具有发热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一律到发热门诊(哨点诊室)进行就诊排查。
(二)按要求设置发热哨点诊室。对医院发热门诊设置进行规范落实。配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做好患者接诊及隔离观察工作。切实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度,严格筛查病例,发现符合观察病例时,当及时采取就地隔离措施,进行单间隔离,并立即报告医务科及医院感染管理科,经医院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按程序报告。疫情地区入(返)就诊人员有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全部引导到发热门诊就诊并落实闭环管理。院内其他临床各诊室需保证长期配备数量充足的、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三)规范核酸检测流程和要求
对7天内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与省外人员有接触史的,一律进行1次核酸检测。根据山东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9版的通知》要求,进入我院就诊人员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取代此前需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的要求。院内发热哨点诊室、标本采样等岗位的工作人员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探视人员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五)病例发现与报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
六、防护要求
1、发现观察病例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的原则,采取飞沫预防+接触预防相结合,在各环节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及消毒隔离工作,各参加接诊医生及其他参加诊疗的医务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患者检查涉及到的放射等医技科室或其他辅助科室医务人员应做好相应防护工作,并对诊疗过程可能暴露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根据级别选择防护用品。
(1)一级防护:适用于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与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医务人员;穿戴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外科口罩、工作服、隔离衣(预检分诊必要时隔离衣),必要时戴一次性乳胶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2)二级防护:适用于医务人员从事与疑似或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的诊疗活动;穿戴一次性工作帽、防护眼镜或面罩(防雾型)、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3)三级防护:适用于为疑似或确诊患者实施产生气溶胶操作者,如吸痰、呼吸道采样、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等有可能发生患者呼吸道分泌物、体内物质的喷射或飞溅的工作时;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正压式头套、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
3、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4、医务人员在诊疗操作结束后,应及时离开隔离区,并规范更换个人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掌握防护用品选择的指征及使用方法,并能正确且熟练地穿脱防护用品,脱去手套、隔离衣等防护用品后立即手卫生。
七、消毒消杀
(一)物体表面的消毒: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高频接触卫生表面,如床栏、床边桌、呼叫按钮、监护仪、微泵、门把手、计算机等物体表面、转运车辆、担架等运输工具(使用完之后立即消毒)首选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不耐腐蚀的使用2%双链季铵盐或75%的乙醇擦拭消毒(两遍)。遇污染随时消毒。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清除污染物,然后常规消毒。清理的污染物可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也可排入有消毒装置的污水系统。
(二)地面的消毒: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清除污染物后消毒。无明显污染物时可用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每天1~2次。遇污染随时消毒。
(三)复用物品如诊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应当尽量选择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和物品实行专人专用。重复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按照“特殊病原体”中“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双层密闭运送至有资质的消毒供应中心处理,并做好“特殊病原体”标记。病人用过的床单、被套、枕套送洗衣房进行清洗、消毒,棉絮等送有资质的消毒供应中心消毒处理,均应做好“特殊病原体”标记。
(四)空气消毒:房间、转运车辆或其他密闭场所的空气终末消毒,结合医院实际规范落实。
(五)医疗废物的管理:患者所有的废弃物应当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严格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管理,要求双层封扎、标识清楚、密闭转运。
八、疫情报告
经医院救治小组考虑为新冠肺炎观察病例、确诊病例时,首诊医生立即进行传染病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协助完成其他工作。
为有效规范丁香镇所有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杀工作,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杀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传播,确保群众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消杀工作原则
1.明确消杀范围和对象。在新型冠状病杀流行期间,公共场所(包括政府大楼、政务服务大厅、镇直单位办公楼及公共区域、干部职工宿舍楼道、街道集中场所、集贸市场、各村居办公楼及村组集中场地、中风险地区返乡居家隔离对象的生活区域、易地扶贫搬迁点、公共卫生厕所、垃圾池、垃圾箱、垃圾中转站、畜禽养殖场所等公共区域)所有物体表面开展预防性消杀,不推荐场所内部环境空气采用化学方法进行预防性消杀。
2.明确消杀方法。针对消杀对象和消杀现场的不同,选择合适的化学消杀剂,建议选用含氯类等高效消杀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杀剂。物体表面在清洁的前提下,以喷洒和擦拭为主,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进行消杀,以确保消杀效果,使用含氯消杀剂作用到规定时间后必须通风且清水清洗干净。
二、消杀人员工作要求
预防性消杀工作人员必须采取正确的防护措施,需每日工作前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不超过37.3°C方可开始工作,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或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保存好消杀用品,并按要求对消杀场所做好记录。
三、消杀主要内容
重点区域及公共区域消杀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各村各部门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负责做好辖区内重点区域、公共区域消杀工作。
1.镇负责对政府大楼、政务服务大厅、干部职工宿舍、政府食堂、街道集中场所、公共卫生厕所、垃圾池、垃圾箱、垃圾中转站范围内的消杀工作,每日定时消杀。
2.各村负责所在村办公楼、公共厕所、公共区域范围内的消杀工作,每日定时消杀。
3.学校负责对镇区学校、幼儿园所在的教室、公共厕所等公共区域范围进行消杀工作,每日定时消杀。
4.镇卫生院负责对各村中风险地区返乡居家隔离对象的生活区域及镇卫生院大楼范围内的消杀工作,每日定时消杀。
5.镇民政所负责指导督促敬老院等民政服务机构的消杀,每日定时消杀。
6.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指导镇交易市场公共区域、饭店、小餐饮、小熟食店、小食品加工店等区域消杀,每日定时消杀。
7.镇直各单位公共区域消杀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每日定时消杀。
四、消杀工作要求
1.强化技术指导。镇卫生院要加强消杀工作技术培训,重点培训消杀的部位、对象、消杀剂和器械的选用、消杀的流程、消杀时的注意事项、个人消杀防护等内容。对技术力量薄弱的地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安排现场培训。
2.强化督导调度。丁香镇重点区域和公共区域消杀工作专班要加强对各村各部门重点区域和公共区域消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调度,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各村各部门要将当天消杀情况上报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3.强化物资保障。后勤保障组(党政办)要全力保障消杀所需资金、物资和设备,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坚决杜绝消杀工作人员受到感染。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我厂房干部,技术员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依据我们厂房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我厂房公共卫生环境消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制定科学消杀工作方案,细化实化各类措施,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二、组织机构
组长:钟成
成员:何建
三、主要职责
厂房卫生消杀是我们厂房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环。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针对疫情的严峻形势,在卫生防疫办的领导下,小组组长总负责对消杀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他成员分工把关,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厂房卫生消杀专项工作组坚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深查严防,采取系列措施开展疫情防控环境卫生大清洁、大消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
四、具体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厂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全面提高我厂房环境卫生质量,我园区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现场管理,周密部署消杀工作,具体实施如下:
1.安排7名消杀人员开展消杀工作。每一名消杀员,消毒好自己所负责的各车间,所有消杀人员于每天上午8点30分开始消杀工作,每次消杀完毕后组长做好书面登记。
2.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学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办法,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加强现场管理,制定消杀计划,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做好厂房卫生消杀工作。
3.定期向厂房各场所喷洒消毒液体,重点搞好工作区域、吸烟区、卫生间、垃圾箱等场所消杀工作。
4.消杀药品专人负责配置和发放,严格按比例(参照药品使用说明书)配置消杀药品,建立台账,严格执行领、发、登记制度,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如:工作服、眼镜、口罩、手套等),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5.确保消杀药械质量,由指定的专业部门供应,并指导使用。
6.进行消杀活动时应注意的事项:
①使用诺福牌高效无毒消毒剂,用背式喷雾器按要求喷洒。喷洒时应做好预防措施,穿长衣裤,戴口罩、手套,完工后换衣裤,做好手卫生工作。
②对厂房环境进行喷洒时,尽量在顺风处喷洒,以减少对行人的影响。
③根据形势可酌情增加喷洒次数。每次消杀后进行检查督察并记录在《消杀记录表》上,组长每天做好书面工作小结,做到图文并茂,注意留档备查。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消杀工作的领导,细化分工,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消杀措施得到切实落实,提高思想站位,从加强联防联控的角度,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消杀工作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2.准确记录留档。对公共座椅,工具等进行全方位消毒;对使用率高的卫生间、主出入口、电梯,可滋生细菌病毒的垃圾房区域,进行全覆盖消杀,并及时拍照及记录存档,留存工作痕迹,责任到人。
3.强化督促检查。督查组要强化对消杀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按照措施进一步强化工作力量,科学指导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确保防控工作落地落实。
疫情防控环境消毒消杀工作使用什么消毒用品或消毒剂更好呢。钟成老师在消毒一线工作多年,熟悉各种消毒液的使用和优缺点,就目前而言,诺福牌消毒剂是值得建议的。诺福来自西方比利时国家,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杀菌活性的研究,不断创新产品,提升效力来应对复杂的当前疫情环境,以生态为理念努力打造国内理想型的消毒产品。诺福表现出来的特点有以下方面。
1诺福能够高效杀灭“新冠肺炎病毒”,源自西欧的全球领先杀菌,消毒技术,保证了诺福可以杀灭包括冠状病毒,芽孢,H1N1流感,手口足病,乙肝病毒,军团菌在内的200多种有害微生物;
2具有欧盟和国内众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安全评价报告,消毒备案;
3诺福无色无味,无毒,无残留 ,使用时可以直接接触皮肤,因为诺福的残留只有水和氧气,因此,它是目前全球唯一一款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消毒产品;
4我们在国内众多政府机关,医院,公共场所,以及国内多家著名外资工厂的成功经验,证明了我们的产品代表着消毒发展的新方向,是目前友好型人性化的消毒剂。
为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宁波市除四害工作管理规定》和市爱卫会除四害工作计划安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今年我区除四害工作主要任务是:以巩固创卫成果迎接省级达标复评和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用心推行市场化运作和第三方监测,贯彻落实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治方针,为进一步控制“四害”密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20__年度除四害工作计划:
一、完善组织,加强管理,不断探索长效管理机制
为保障20__年除四害各项工作的完成,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区爱卫会的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真抓实干。
(一)要充分认识除四害工作的重要性。要把除四害作为爱国卫生工作的重点、作为保障群众健康的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各社区和重点单位专(兼)职消杀队伍的作用,认真实施各阶段除四害工作任务。
(二)要强化除四害工作的技术指导。区爱卫办在每次消杀工作实施之前,对全区消杀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各乡镇街道爱卫会、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各乡镇街道防保科和农业部门,要加大对除四害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重点场所的技术指导力度,要规范和完善“三防”(防蝇、防尘、防鼠)设施,要掌握“四害”动态,按要求做好密度监测、四害抗药性监测和药效检测等工作;要做好除四害资料的整理、建档工作,为开展除四害活动带给决策依据。
(三)要定期开展除四害工作的监督检查。卫生行政部门要将除四害工作列入日常卫生监督范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区爱卫会将组织除四害督导员进行不定时除四害长效管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对多次督促后整改不力的单位,按照《宁波市爱国卫生条例》予以处罚。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作用,区爱卫办、各乡镇街道爱卫会要设立除四害举报电话,理解广大群众监督。
二、科学有序,强化治理,进一步降低“四害”密度
为进一步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建立成果,努力提高除四害工作的群众满意度,以优异成绩透过全国爱卫会除四害复查考核,城区各单位要切实做好以下各项除四害工作。
(一)灭鼠工作。要用心开展春、秋两季突击灭鼠活动,进一步落实防鼠设施,彻底消灭鼠类孳生场所和鼠迹。
(二)灭蝇、灭蚊工作。要根据蚊、蝇密度季节性消长特性,在4—11月对外环境进行药物喷洒灭蚊、蝇活动,同时要抓好垃圾、粪便处理和控制积水为重点的孳生地清理等关键环节,控制蚊、蝇类孳生,要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做好垃圾容器密闭、定期冲洗,要在清除卫生死角、疏通阴沟、积水、彻底消灭蚊蝇类孳生环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与各类食品相关重点场所(如单位食堂)的防蝇设施。
(三)灭蟑螂工作。在做好日常灭蟑工作的基础上,7—10月份要开展统一灭蟑活动,城区各单位、社区和近郊行政村要发动居民,开展堵洞抹缝、搜捕蟑螂卵鞘,消灭蟑类栖息场所,在此基础上开展药物消杀,控制蟑类繁殖,个性是各灭蟑重点单位,必须要采取用心、有效措施,在消灭蟑类孳生繁殖的基础上,规范药物灭蟑工作。
三、抓住重点,统一投药,切实做好农村除四害工作
各乡镇街道、农业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农村和农田灭鼠工作,做好鼠类密度监测和种群分析,开展全区农村、农田春秋两季灭鼠突击活动,并做好技术指导工作,降低农村和农田鼠类密度。要按照创卫要求,认真做好春、秋两季的药物灭鼠工作,用心推进和完善除四害市场化运作。
各乡镇、街道的灭蝇、灭蚊,灭蟑工作,重点是抓好环境综合治理,彻底消灭蚊蝇类孳生环境,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和清理孳生地等关键环节,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重点单位的“三防”设施。各乡镇、街道爱卫会要在4—11月份,开展外环境药物消杀,降低蚊、蝇密度。7—10月份与城区同步做好灭蟑工作。
四、完善机制,强化管理,推进除四害市场化运作
城区的公共环境、城中村、社区及200平方米以下五小单位继续推行灭鼠、灭蟑、灭蝇、灭蚊市场化运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道要做好宣传发动、孳生地控制、四害监测和市场化运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日常维护,持续环境清洁卫生;要督促单位、居(村)民落实除四害措施;要切实做好公共环境的鼠、蝇、蚊、蟑状况(包括鼠迹、蝇、蚊、蟑螂孳生地和四害栖息场所等)调查和强化对PCO公司规范运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城区各单位,个性是宾馆、饭店、小餐饮等除四害重点单位,以及自行杀灭“四害”有困难的单位,要尽快实施除四害市场化运作;对已创、新创市级以上的卫生乡镇、街道,要转变观念,深化除四害改革,用心推行除四害市场化运作和第三方监测,提高除四害工作质量。
根据县爱卫办《转发市爱卫办关于开展春季除四害活动的通知》(卫发[20xx]1号)的工作安排。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五大行动”工作号召,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狙击战,持续推进我乡人居环境改善,有效控制“四害”密度,预防和控制以“四害”为主的病媒生物所引发的相关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的春季除四害活动为确保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特制定本乡20xx年春季除四害活动实施方案。
一、春季除四害活动范围及重点
(一)范围:全乡各企事业单位、各机关团体、9个村(居)委会。
(二)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旅社、饮食店、食品加工厂、屠宰场、垃圾房、垃圾填埋场、居民小区、农民、车库、医院、学校、幼儿园、棚户区等。
二、春季除四害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和除四害知识宣传活动。各村(居)委会、乡属各企事业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好相关知识宣传,发放宣传单,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墙报、条幅、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四害危害,全社会主动参与到环境卫生治理和统一除四害活动中来。
(二)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卫生治理是四害综合防治的一个重要方法,各单位要在药物消杀前集中开展以“清理卫生死角,消灭四害孳生场所”为主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清理垃圾、杂物、堵塞沟渠、消除各种积水、污水坑塘,做到垃圾、粪便、污水的管理和无害化处理,全面清除四害孳生地。
(三)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除四害工作“五统一”,即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用药、统一时间、统一方法,对辖区四害孳生场所,落实每月两次的消杀措施。灭蚊、灭蝇要看重做好以清除积水容器,填平坑洼、疏通水沟,加强厕所管理,灭螂应注意投药前后等环境打扫,消除蟑螂卵荚,彻底铲除其孳生场所;灭鼠重点要管理好垃圾,清除死角杂物,控制鼠类生存环境。
三、春季除四害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消杀准备阶段(3月20日—3月25日)
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活动,做到人人皆知,户户参与,制定好工作方案,落实经费,购买准备除四害消杀药械。
第二阶段:环境整治阶段(3月26日—4月9日)
广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有效治理“四害”孳生地,搞好环境卫生,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定期冲洗垃圾箱内壁和边角,做好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等垃圾暂存场所的环境卫生和消杀工作。清理室内外杂物、杂草,封堵抹平建筑物孔洞和缝隙堵塞鼠洞,减少鼠类、蟑螂等“四害”隐蔽场所。加大外环境治理力度,平洼填坑、清除废弃器皿,及时疏通下水道、沟渠、河道,保持水流通畅。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4月10日—4月20日)
本阶段为统一投药消杀阶段。要坚持物理法制和化学消杀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在居民区、物业小区、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废品收购站、农贸市场、河流、公园内的水体、建筑工地、下水道口等场所开展统一投药,做到街道、社区、单位全覆盖,不留空白和死角。餐饮单位后厨、食堂以及食品生产储存场所内环境灭鼠可用粘鼠板、鼠夹;灭蚊蝇可安装使用灭蚊灯、灭蝇灯,还可用粘蝇纸、蝇条等方法;灭蟑螂要将粘蟑纸板放在蟑螂经常活动的地方,也可用开水直接浇灌各处的缝洞和角落,烫杀隐蔽在其中其中的蟑螂。投放消杀药物期间,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消杀药物的管理,严防发生人畜误食中毒事件。
第四阶段督查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做好自查,及时弥补不足,乡政府组织人员进行督查,同时接收县爱卫办的检查。
四、春季除四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要以对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明确责任,确保工作得到实效。
(二)加强督查。乡政府督查小组要加强对辖区各重点场所的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卫计中心要做好本次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协助各单位组织消杀药械。
(四)文广中心协助各单位大力做好先关知识宣传,收集好本次活动开展的相关图片。
(五)注意防范,安全用药。在化学药物消杀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使用低毒、慢性的灭鼠药物和杀虫药物,严禁使用剧毒急性灭鼠药和杀虫药物。要加强安全教育,广泛印发《灭鼠安全工作须知》,做好投药期间的安全告示工作,以确保人畜安全。
为有效防范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科学、精准、从严做好商场、超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指引。便利店和专业专卖店等参照本指引执行。
一、完善疫情防控制度
1.落实主体责任。商场、超市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做好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设置应急区域,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
2.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不紊。
3.商场、超市内餐饮企业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餐饮行业疫情防控指引》开展工作。
4.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按规定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检测;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报告并就医。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变化,及时排查来自有本土确诊病例地区或旅居史,或者与目前国内已报告病例公布行程有时空重合的员工及共同居住者,一旦发现,应迅速果断按相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认真落实员工集体宿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5.商场因疫情原因需闭店管理,民生基本保障相关的超市和餐饮业原则上不应关闭,采取工作员工和配送员工“点对点”闭环运转,实现关门不歇业、保供不影响。
二、环境卫生要求
6.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人员分流。在商场、超市入口处,要张贴二维码,配备体温测量设备,设专人认真查验所有人员状态、核酸检测证明和体温状况,核验正常并规范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7.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8.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人流密集时要增加消毒频次,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确保新风取风口与排风口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9.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存储柜、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桌(台)面、购物车(筐)把手、门把手、水龙头、扶手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消毒。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重点部位要做好消毒记录。按规定开展环境核酸检测。
10.保持电梯、咨询台、售货区、洗手间、生鲜区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洗手间、生鲜区要做到无积污、无异味。
11.公用洗手间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的消毒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12.应保证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地下车库的地面、墙壁应保持清洁,受到污染时及时消毒。停车取卡按键等人员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
三、个人卫生防护
13.工作员工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手套并着工作服上岗,做好手部卫生。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消毒。禽畜肉类和熟食区从业人员还应当佩戴工作帽。生鲜宰杀等特殊摊位的经营者除工作服外,按防护要求需穿戴防水围裙、橡胶手套等。
14.工作员工在物品交接传递时应当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接触。查验、收银台等需要与顾客近距离接触的工作员工建议佩戴N95或KN95口罩。
15.顾客不戴口罩时,应拒绝其进入商场、超市。乘电梯时要全程佩戴口罩。
四、冷链食品要求
16.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xx市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的有关要求,执行防控措施,不销售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
17.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四无五不”(即无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证明、无“冷链”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采购、不使用、不运输、不贮存、不销售),“不验核酸不入库、不消杀不入库”、专库专区存放、专区(专柜)售卖等防疫措施,在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等各环节开展预防性全面消毒。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必须纳入“冷链”平台,确保“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18.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运输、加工、销售的人员,要增强防护意识,全程规范戴好口罩、手套,必要时佩戴护目镜和面屏,避免货物表面频繁接触体表。引导顾客在使用专用夹取工具挑选进口冷链食品前后进行手部消毒,规范使用购物袋(一次性手套)套在手上挑选食品。
19.将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通关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及“冷链”追溯信息,在销售区进行张贴公示,让顾客放心消费。
五、进口非冷链货品要求
20.严格按照《进口非冷链货品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指引(第三版)》,加强源头管控、做好溯源登记、建立人员台账,落实专区存放、专人负责,完善货品转运流程,开展内外同检。
21.加强核酸检测。进口非冷链货品涉及的各环节从业人员及环境建立完善的核酸检测及健康监测制度。直接接触进口非冷链货品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应按要求适当增加核酸检测频次,做好健康监测,并经规范培训后上岗工作。
22.进口非冷链货品应遵循分类确定存放期的原则,自进入海关开始到送至消费终端为止,可根据材质、保存条件等确定一定的存放时间。原则上非特殊急用货品通关和首次入库存放累计时间不少于10天。
六、限流限距措施
23.应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时保持安全距离。工作员工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应保持安全距离,顾客选购商品时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
24.应严格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合理设置一定时段内的顾客最大接待量,通过管控分流,合理控制商场、超市内顾客人数,防止造成人员聚集。
25.提倡顾客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尽量减少排队时间,减少人员接触。
26.倡导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鼓励商场、超市提供网订店送、无接触交易等便利服务,防范疏解购物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27.商场中的剧院、娱乐等公共场所要按照文化和旅游部门有关规定,控制观影人数,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人员距离。
七、应急处理措施
28.当商场、超市出现新冠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时,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同时立即关停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活动区域对应的空调通风系统,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29.严格按照全市防控工作部署和属地政府要求抓好商场、超市防疫工作,中、高风险地区建议采取缩短营业时间、控制顾客数量等措施。
为做好我镇疫情防控消杀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建消杀专班
在包鸾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包鸾镇新冠肺炎疫情消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新冠肺炎疫情消杀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沟通协调。
二、组建消杀队伍
队长:余明普
队员:各村综合治理专干
消杀队职责:由消杀工作队做好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住所的消毒工作。加强全镇消杀工作技术指导,加强相关人员消毒培训,确保现场消毒人员能够正确进行个人防护、消毒剂配置、手卫生,规范开展消毒工作。负责对疫点疫区的`终末消毒。
三、明确主体责任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的空间、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疫情防控消毒处置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为认真落实《xx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南及流程图》的通知,市直幼儿园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开园工作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后勤保障
1.全面做好园区环境清洁、消杀工作。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每日幼儿离园后对教室、卧室、专用活动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卫生间、院落、车棚、走廊、楼梯等幼儿、教职工聚集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
2.及时核查、补充疫情防控公共物资,如体温计、消毒用品、洗手液或肥皂、垃圾袋等,确保物资充足。
3.要求各岗位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及疫情防控制度措施,坚持每天督导检查。
4.及时排查校园安全隐患,随时做好各类服务工作,确保幼儿活动顺利开展。
5.严格执行门岗外来人员禁入或无接触办公制度。
6.每天综治值班情况检查、反馈,完善综治管理及大门口家长接送秩序。
7.及时制作发布幼儿园防疫工作信息等内容的公众号微信。
8.按照上级要求,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情况真实、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卫生保健
1.在保健室、门岗处设置手持式红外额温仪。在入口处设置红外热成像仪。高度重视晨检、午检和全日观察,严格落实幼儿晨午检等制度。
2.严控入园管理,建立入园体温检测制度,填写晨检记录。进入园区内的所有师生,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严禁家长随意进入园区。入园当日同保教处配合要求家长及幼儿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引导家长及幼儿分批有序到园门口,避免人员聚集。
3.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幼儿,隔离期满后入园时要严格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幼儿,应由家长陪同主动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不允许未解除医学观察幼儿入园。
4.指导班级教师统一对教具、器械、玩具、寝具、餐(饮)具及环境进行消毒,保证教室空气流通及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5.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6.上好开学第一课。保健室指导教师对所有在园幼儿上一堂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宣讲课,重点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同时,在宣传栏设置疫情防控知识,提升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意识。
7.要求保持公共场所、办公室、幼儿活动室、卧室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引导师生做到勤洗手、不扎堆、不聚会、不传谣,不与动物(主要是宠物)接触,远离病菌。
8.坚持每日监控全体师生身体状况,如发现患病或疑似患病者,及时上报幼儿园应急防疫领导小组并及时联系其家长,要求戴好口罩到指定医院就诊,并按照要求向华龙区疾病控制中心、市教育局报告。做好教职员工和幼儿因病缺勤的追访工作。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幼儿家长,及时批评教育、改正。
9.通过多种形式对家长和幼儿开展公共卫生健康知识、疫情防控宣传及良好的日常卫生习惯教育。在疫情完全解除前,不带幼儿去人员密集场所。
10.坚持幼儿擦手和擦嘴毛巾做到一餐一清洗一消毒。
食品卫生
1.保育员每天上午9点上报幼儿人数,无需到点心房填写,通过微信或打电话上报班级+人数+保育员姓名。
2.坚持对餐饮部工作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每天晨检,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
3.操作时均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
4.餐饮部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5.加强对定点商户的管理,尤其是送货到园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例如定人定时,戴口罩,进入电梯带鞋套,送食材到食堂门口等。食材确保证照章齐全,确保师幼吃的健康卫生。
6.餐饮部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7.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热力消毒包括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作用15—20分钟。
8.操作间、面点室始终保持地面的干净干燥。
9.为了尽量减少餐饮部人员聚集,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整上班时间。严守前后门,非餐饮部工作人员不得出入操作间。
教育教学
(一)做好幼儿入园前准备工作
1.保教人员入园前自测体温,关注自身健康。入班后,换上工作鞋,并对穿过的鞋子进行酒精消毒放在固定位置,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2.幼儿入园前,保教人员完成班级的消毒工作,门把手,窗台等全部擦拭消毒。
3.家长和幼儿戴口罩分时间段来到幼儿园,避免出现入园高峰现象。家长把幼儿送到幼儿园大门口,幼儿从晨检室进行体温监测晨检进入,然后随班级老师入班,家长不进入幼儿园,班级老师在大门口接过幼儿。时间安排如下:大班7:40-7:50,中班7:50-8:00,小班8:00-8:10。每天上午9点,班级老师在班级微信群告知入园幼儿名单及缺勤幼儿名单,家长回复。
4.幼儿每天入园自带消毒湿巾。
(二)有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1.晨间活动。幼儿入班换鞋子、挂衣服,采取分组活动的形式参与晨间活动。一日活动中,分批如厕(幼儿如厕后,保育老师对冲水按钮进行84擦拭消毒,10分钟后,清水擦拭)、用肥皂洗手。
2.进餐活动(早餐、午餐、午点)。班级老师进餐前穿戴整齐围裙和头巾,清洗双手,戴口罩、手套。保育员用八四消毒液对桌面进行消毒,消毒后用清水擦拭桌面。幼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用专属毛巾擦手,做到一人一巾。拉开幼儿取餐的距离,餐具实行一人一盘制,进行分餐、分盘管理。进餐结束,规范处理剩余饭菜,倒入专用垃圾袋密封,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喷洒消毒处理。
3.配合保健室工作。保教人员配合保健室做好幼儿晨午检、服药登记、因病因事缺勤跟踪回访工作,特殊情况及时上报保健室备案。
4.一日活动中,如若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头疼、四肢酸痛、胸闷、流鼻涕、流眼泪等症状的幼儿,及时通知家长接回,采取居家隔离措施。
5.区角和教学活动。开学第一天,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利用绘本、视频和幼儿生活照片上好开学第一课,学习《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结合教学主题和计划,采用分区分组的方式开展区角和集体教学活动,活动结束对师生操作材料进行75%酒精擦拭消毒。
6.户外活动。全园幼儿分时间段、分场地开展户外活动。上午时间安排:大班组8:50-9:30;中班组9:40-10:20;小班组10:30-11:00。下午时间安排:小班组3:00-3:30;中班组3:30-4:00;大班组4:00-4:40。
7.午休环节。散步回来入睡前,当班教师使用红外线体温测量仪为每位幼儿测试体温,体温异常者请保健室人员带至留观室,并通知家长。午睡中观察幼儿是否有异常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和保健室联系。午休结束,保育员对床铺幼儿所触碰的位置进行84擦拭消毒,十分钟后进行清水擦拭。
(三)做好离园环节收尾工作
1.家长分时间段接走孩子,小班4:50-5:00,中班5:00-5:10,大班5:10-5:20。
2.保育员用八四84消毒液对门把手、水龙头、区角和地面桌椅、衣柜、衣撑、鞋柜、(鞋柜用75%酒精或氯500ml/L消毒液擦拭,把幼儿换下的鞋子进行消毒。)
3.用75%酒精对垃圾桶进行消毒,清理垃圾,日产日清。
4.离开班级后,打开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幼儿坐垫、保洁毛巾、绘本图书分区摊开消毒。
市直幼儿园将不折不扣地把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