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十大歌手策划书(通用3篇)
一、 活动背景: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院第十四届校园歌手比赛,使比赛有思想,有深度,更好地体现参赛选手的水平;让比赛流程更加清晰、富有创意、突出我院的校园文化特色。增加激发同学对校园文艺活动的参与热情,挖掘同学的创作潜力,创建积极向上,和谐的校园文化,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西师范学院委员会
三、策划承办单位:
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委员会
四、活动对象:
广西师范学院全体在校生
五、活动内容:
广西师范学院第十四届校园十大歌手比赛决赛创意征集
六、活动时间:
XX年11月10日—11月21日
七、作品要求:
1、所有作品应有我校特色,主题鲜明,能够展示我院学子的风采。
2、校园十大歌手比赛决赛模式作品中比赛环节设置流 畅,能有突出选手的演唱实力和舞台表现力。
3、决赛模式的设计要求形式新颖、与当代大学生的欣赏要求相符。
4、作品包括活动口号、主题、流程、评奖方式、奖项设置。
5、作品应对决赛每个环节有详细的说明。包括每个环节具体的表演形式、人员的安排,时间的控制等。
八、提交方式:
1、作品可单独进行创作,代表个人参赛;也可自行组队,以团队集体创作作品参赛。
2、直接提交:由各院系文艺部交至院学生会办公室(明秀校区:院学生会办公室 长岗校区:长岗执委办公室)。
3、网络提交:(邮件注明:姓名、学号、系院、文件类型和打开方式)
九、评选办法:
由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委员会邀请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团,最终确定“广西师范学院第十四届校园十大歌手比赛决赛最佳创意”。
十、奖励方式:
获“XX年广西师范学院校园十大歌手比赛决赛最佳创意”的选手将颁发荣誉证书以感谢对XX年广西师范学院校园十大歌手比赛的特殊贡献。并在第十四届校园歌手比赛决赛现场进行颁奖。
十一、后期影响:
1、通过此次征集活动,为校园十大歌手比赛做良好的宣传并形成造势。
2、通过此次征集活动为十大歌手比赛提供更加广阔清晰的思路,使得比赛更有新意和可看性.
3、通过红水河网站和院广播站进行此次征集活动的成果宣传,扩大此次征集活动的影响。
广西师范学院学生委员会
十一月六日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发现和培养歌唱艺术人才,学校决定举办“庆元旦校园十佳歌手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要求:
1、本次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2、参赛选手自选健康积极的歌曲一首,歌曲种类及演唱形式不限,曲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决赛学生的伴奏音乐十七周星期五前上存到文件夹中(文件传送/艺术/校园歌手伴奏/次序、班别、歌名)。
二、比赛安排:
1初赛:
各班班主任于十六周前在本班举行初赛并推荐1~2名参赛选手参加复赛。
2复赛:
各级级长组织本年级在十七周星期三队活课进行复赛,一、二年级评出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其余均为三等奖;三、四、五年级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其余均为三等奖;一等奖进入全校决赛。六年级直接由该年级老师选派3名学生进入决赛。(奖状在十七周星期一到李颖莉老师处领取)
3决赛:
决赛定于十八周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3:30分举行,各年级获一等奖选手参加。评出“校园十佳歌手” 10名;最佳表演奖1名;最佳服装奖1名;最具潜质奖1名。
三、比赛地点及评委:
初赛
地点:各班课室评委:班主任
复赛
一年级地点:新广场评委:蒋惠欢主任、陈壬及二年级副班主任
二年级地点:图书馆前评委:李颖莉、陈艳洪及三年级副班主任
三年级地点:小广场评委:钟瑞贞、陈卫红及四年级副班主任
四年级地点:舞蹈室前空地评委:胡晓立、叶超良及五年级副班主任
五年级地点:食堂后空地评委:陈顺安、张朝锋及一年级副班主任
决赛
地点:演播厅
评委:陈桂霞校长、林炳均副校长、胡务娟主任、蒋惠欢主任、钟瑞贞、李颖莉、陈壬、陈顺安、胡晓立
四、评分标准(总分10分)
1、演唱指数:(语言发音、旋律音准、演唱技巧)
(1)音准音准好,歌词吐字咬字清晰;(3.00)
(2)节奏感选手能正确把握歌曲的旋律和节奏,不脱节、不抢拍、不跑调、不离调;(2.00)
(3)情感表达理解歌曲内涵,把握对乐曲旋律及歌词理解,情感投入到位,感情充沛,能展现歌曲的意境,语言自然流畅,感染力强;在处理上有各自的独到之处。(1.50)
(4)音色声音自然、圆润、优美、流畅;(0.50)
2、舞台指数:
(1)外表着装服饰搭配符合歌曲特色,个人化妆、道具等;(1.00)
(2)舞台表现台风良好,有较好的舞台气质。演唱时的表情、手势、动作、舞蹈搭配。(2.00)
五、组委会成员及分工
★总策划:陈桂霞校长林炳均副校长
★策划组:蒋惠欢副主任、钟瑞贞、李颖莉、赵锦兰、张亦海、吴丽红、胡雅亮、周文斌、杨金定
★纪律安全组:陈瑞华主任(会场纪律)吴丽红主任助理(安全)
★舞美组:张朝峰、陈艳洪、陈卫红(横额宣传、计分、成绩公榜)
★颁奖组:陈顺安、胡晓立(奖状)
★音像组:梁世强主任、谭仲前(音响)梁健英(录像)叶超良(摄影、成绩上网)
★舞台监督:谭孔超主任
★主持人串词:钟瑞贞、林达
★评委组: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艺术素质,给学生提供一个自我展示的舞台。特举办以“红星向党”、“展风采,树新风”为主题的第七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初赛:3月4日(星期二)午自修初一年段和初三(1、2、3)
3月5日(星期三)午自修初二年段和初三(4、5、6)
决赛:3月14午自修(星期五)
二、比赛地点:
初赛:梯形教室
决赛:梯形教室
三、报名时间:
2月25日—3月3日报名,请各年级各班级把参赛者姓名、参赛曲目统一后,报给音乐老师。
四、比赛要求:
参赛歌曲:歌曲必须是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10部委推荐的100首爱国歌曲里挑选。歌曲伴奏:cD、VcD、DVD等,必须是要消声的伴奏带。初赛自己要带好伴奏带。参加决赛时再统一刻录。
选拔办法:每班推荐2名选手参加初赛,初赛前15名选手进入决赛竞争十佳。(决赛要求参赛者自备服装和化妆)
五、比赛形式:
独唱、重唱、小组唱、表演唱(小组唱、表演唱不超6人。
六、评分标准:
①、歌曲内容健康向上。
②、台风自然,表情大方。
③、演唱感情充沛,富有感染力,与伴奏能很好地融合在一起
④、10分制,最高分9.90,最低分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