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制宣传日学生国旗下演讲稿【汇总三篇】

全国法制宣传日学生国旗下演讲稿(精选3篇)

全国法制宣传日学生国旗下演讲稿 篇1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对于每一个学生来说,我们上学、放学、购物、上街、旅游,生活的每一天都要在路上行走。所以,交通安全是我们生活中的头等大事,有了安全,我们才能快乐、幸福地成长,才可以顺利、愉快地度过每一天。正因为这样,交通安全对每一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学生更要注意。

要遵守交通规则。在马路上要走人行道,不要在机动车道上行走,过马路要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严禁闯红灯。黄灯时尽量不要行驶,最好等下一个绿灯亮后在行驶。

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打闹,或者在马路上踢球,做游戏,相互追打。过马路要集中精力,不能和同学或家长讲话。车辆行驶时,要在机动车道,不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不能压黄线。过马路时,不能和汽车抢道。

放学的时候,人多拥挤,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强行过马路,也不要快步在马路上奔跑,防止发生碰撞。如果发现路口有车辆拐弯,不能猛冲过去,要不然很容易受伤。

雨雪天马路很滑,要慢走,防止滑倒摔伤。大雾天气时,在马路上行走更要提高警惕,然后再慢慢地行走。

有的时候,爸爸出去喝酒,还要开车。我提醒他:“喝酒后不能开车,会非常危险的。”爸爸说:“我不开车了。”我这才放下心来。我每次坐车的时候,都要检查自己有没有系好安全带。还时常提醒爸爸,开车不能急躁,不能闯红灯。拐弯的时候,要减速。仔细看清楚前面是否有车之后方可行动。夜晚来临时,更要小心地开车。在高速公路上车不能超速行驶。爸爸夸我:“你真是一个交通安全小卫士!”

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从自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才能保证交通安全。只有保证安全,才能更加愉快地生活。

全国法制宣传日学生国旗下演讲稿 篇2

这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潜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样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决定潜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明白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在那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必须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潜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所以在那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必须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此刻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那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到达能追究刑事职责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职责、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构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样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决定潜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潜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推荐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应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就应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能够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明白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用心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推荐: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理解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潜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个性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状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持续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理解。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全国法制宣传日学生国旗下演讲稿 篇3

我的妈妈是一个慈爱、勤劳的人。

记得有一次,平时在家做饭的姥姥姥爷去开封玩了,爸爸也在外地工作,仅有我和妈妈在家吃饭。

我放学回到家,妈妈指着一个黑袋子,问我:“你猜里面是什么”我说:“里面是水果吗”

妈妈说:“不是,里面是你最爱吃的鲈鱼。”我高兴地跳了起来。

妈妈走进厨房做饭去了,我拿了一些花生米喂仓鼠。

当妈妈从厨房走出来时,已经大汗淋漓,豆大的汗珠缓缓地从她的额头上流下来,可妈妈顾不得抹去脸上的汗珠,顾不得拢一拢掉在额前的发丝,连忙拿过我的碗盛上香喷喷的大米饭。这时妈妈又回到厨房把鱼端了上来,她把好吃的鱼肉夹到我的碗里,自我吃起了鱼头和鱼尾,我问妈妈:“鱼肉很好吃,你为什么不吃呢”妈妈说:“我爱吃鱼头,鱼肉你吃。”

这件事让我明白每个人的母亲都是平凡而又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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