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内容(精选3篇)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七、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八、定期报检制度
九、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十、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十一、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
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一条
为提升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形象,规范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接待办事群众总的要求是:微笑多给一点、语气柔和一点、脑筋灵活一点、动作更快一点、环节再少一点、告知详细一点、度量再大一点、律己严格一点、效率更高一点。
第三条 服务用语规范
(一)接待办事群众应主动招呼,使用“大伯、大妈、同志、先生、女士”等礼貌称呼和“您好、请坐、请问您办什么事情、我能帮您做什么、请您稍等、让您久等了”等礼貌用语;接待外地办事群众时应当使用普通话。
(二)受理行政审批业务时,应使用“请稍候”、“对不起,您还缺少хх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的清单给您”、“对不起,根据хх规定,您的хх不能办理,请原谅”、“我这里办好后,下一个是хх窗口”、“对不起,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指正”、“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您慢走,再见”等文明语言。
(三)遇到办事群众咨询非本窗口业务时,应回答:“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的同志”,或者把办事群众带领到相应的窗口。
(四)当办事群众提出意见或建议时,应回答:“谢谢,欢迎您的监督和帮助”;受到办事群众表扬时,应回答:“谢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五)接听电话应首先讲:“您好,这是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xx局(委)窗口”。
(六)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有损形象的语言,如:“我不管,问别人去”、“别啰唆,快点讲”、“我还没上班,等会再说”、“我要下班了,你快点”、“我刚才已经说过,你怎么还问”、“你这人真笨”、“你的记性真差”、“我就是这样的,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去投诉好了”、“不知道”、“有意见找领导反映”、“没看见我在忙吗”、“怕麻烦你就不要办”、“机器坏了我有啥子办法”、“这是规定,你懂不懂”等。
第四条 仪表形象规范
(一)着装规范要求整洁大方:
1、有法定职业制服的窗口工作人员,可按行业规定着装。
2、有重大接待任务时,统一按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着装。
3、禁止在工作场所着背心、吊带裙、超短裙和穿拖鞋。
(二)仪表规范要求应当端庄自然:
1、男同志不得留胡须、留长发;
2、女同志不得浓妆艳抹、涂指甲油;
3、佩带饰品要庄重得体;
4、禁止留怪发型、蓄长指甲。
(三)日常行为规范要求举止文明:
1、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保持办事大厅清洁卫生;
2、不讲粗话,不吃零食,体现国家公务员的良好修养和素质;
3、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服务台面干净整洁,展示文明机关风貌;
4、工作时间不吸烟、吃午餐时不饮酒,创造宽松和谐的办公环境。
5、在服务对象前禁止整理服饰、整理头发、掏耳垢、挖鼻孔、剔牙齿、剪指甲等不文明行为举动。
6、工作时间禁止大声喧哗、嬉闹,禁止在工作大厅内吸烟。
7、严禁带小孩到台内玩耍或做其他事情。
第五条 服务态度规范
(一)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接待办事群众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同时要做到有声服务: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二)办事群众咨询有关问题时,要做到主动热情、百问不厌,不得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办事群众,并做到一次性告知。
(三)书写的批文、单据等,应表述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尽可能做到早办件、快办件。
(四)接待办事群众要热心、诚心、耐心、细心、静心,不得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当中,闹情绪、耍态度;对办事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要认真倾听,耐心解释。
(五)当办事群众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顾全大局,不得与办事群众争吵,要耐心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并及时报告首席代表或者小组长;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
第六条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在受理或审查行政审批事项中故意简事繁办,不得在工作时间开展与工作无关的炒股、玩电脑游戏、上网闲聊等活动,不得擅自脱岗。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一、仪容仪表
员工的仪容仪表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同时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
(一) 员工应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进入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语言文明,举止端庄;
(二) 上岗时员工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过长的指甲,身体及口腔不得有异味(上班前不得饮酒及用刺激性气味食品)
(三) 员工工作时间必须讲普通话;服装要时刻保持清洁平整,男员工不得穿拖鞋、露脚趾凉鞋在办公时间内进入办公区。
(四) 员工发型要大方端庄并梳理整齐,头发要保持清洁,不得留怪异发型。
二、行为规范
为保证工作秩序,员工应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 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签到;
(二) 员工在岗期间,不准在办公室抽烟,喝酒,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的罚款;
(三) 接听工作电话,语气要温柔,言语要有礼貌并简洁明了,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对于本部门其他员工或其他部门的电话有义务转达和告知;
(四)员工在岗期间,不准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串岗、脱岗;严禁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严禁因私打长途电话。除规定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轻易在公司上网,如特殊需要,需经经理或主管同意方可。
(五)员工须按规定及时上交在公司内拾到的任何物品;爱护办公设备,节约办公耗材、下班之前应及时关闭电源(包括电脑、电灯等),关好门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违反此规定的,酌情罚款;
(六)员工应绝对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经理批准,不得将公司的技术、资料、计划、决定等商业机密向其他非相关人员甚至公司以外的员工透漏、复制或者发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情节和后果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 如员工无特殊原因,应迅速赶赴公司完成工作任务;如联系不上,并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延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于警告、罚款等处罚。
(八) 员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上班,须提前按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九) 员工下列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部门经理和办公室;
1、住址和电话。
2、发生事故和特殊情况时的任何联系办法。
(十) 公司员工个人收入、各种报销、福利等不得向他人告知,否则公司予以除名处理。
(十一)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和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十二)严禁员工在外兼职,如有发现公司保留随时辞退的权利,且该员工不享有兼职期间的工资和奖金。
三.考勤规定:
(一)、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星期(五,六)
(二)、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本公司所有人员均按规定签到。
(三)、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即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即为早退,早退当天按旷工处理。实际到岗和离岗时间均以考勤记录时间为准。
(四)、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者在征得直接主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由直接主管领导签字,交办公室备案,否则视为旷工;如果直接主管领导出具虚假证明则将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与处罚。
(五)、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申请,经理批准后报人事部备案。事假、病假属无薪假,即员工请假期间,不计工资;
(六)、迟到早退的处罚规定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罚款10元,30分钟—60分钟以内罚款20元,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
2、凡每月迟到或早退超过五次者,依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警告、张榜等处分,屡教不改者除名
四、旷工的处罚规定
1、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离岗1小时以上者及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依旷工论处;
2、迟到或早退半天以上且无正当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
3、员工无故旷工一次扣人民币50元,两次扣人民币200元,连续矿工两日,或一月旷工累计三日者,公司将予以开除。
4、凡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报办公室,特殊原因电话通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
5、如需外出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外出原因,否则视为早退。
※ 部门主管违反规定按上述标准加倍处罚
五、请假规定
除非特殊情况,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到办公室领取《请假申请单》,并依人事权限给予审批后方为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假一天以内者,应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因病或非因工伤请假超过一天者,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连续病假3天以内有直接由直接主管上级批准,3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3、员工到医院看病视为病假,以实际离岗时间填报病假申请单,办理请假手续。
4、员工医疗期自病假之日起计算。
六、卫生规定
一、中午在公司用餐者,餐后应第一时间处理好就餐后留下的饭盒及杂物;
二、积极参加公司的每一次大扫除,平时要保持个人办公台和电脑桌的干净整洁,严格杜绝纸张、杂志、工具书等物品乱堆乱扔;
三、公司内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