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一些情况或事件时,我们有必要仔细地调查清楚,调查结束以后,还需要写调查报告。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调查报告呢?
调查对象:
部分农村中小学生
调查方法:
1.观察
2.问卷调查
调查步骤:
1.发现问题
2.制作问卷
3.学生作答
4.统计问卷调查结果
5.归纳总结
一.前言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三农问题也被提上日程。我国一直奉行人才强国战略,而人才就要靠教育。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而基层教育是教育的核心部分,是一个国家综合素质的体现。教育不只要依靠城市,还要靠农村。我国农村一直以小康社会作为目标,而农村教育作为小康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指标体系,以其无可替代的作用决定着农村小康的进程。在此次的调查过程中,与学生的接触机会比较多,开展活动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尽管农村教育,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很大的成就,但同时我也发现,教育在不断改革发展的同时,也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下文就本人的一些所见所闻所想和调研的方法,从基层的农村教育的农村教育入手,对目前的基层教育所作的一些思考和分析。
二.正文
近年来,国家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将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为此,教育部新颁布实施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将“重点推进农村教育发展与改革”列入头一项工作,提出了“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坚决把农村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加快农村教育发展,深化农村教育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可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将是今后一段时期里我国教育发展的重点。本地启动第二轮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促使教育均衡发展。2006年“两会”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殷切关注,“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不仅使农村人看到了希望的曙光,感到了党的温暖,就连在中国西部偏远山区从教的笔者也开始了对农村教育发展之路的探索。
教育是一个国家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尤其应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和投资。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据8.8亿人,相应的农村教育更应加强。我通过对农村教育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农村教育出现了许多问题。
(一)对低年级的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一个学生如果上好了一年级,就很大程度上好了学。可在农村,由于师资、教室有限,往往只好让六七十个学生挤在一个班里上课。这对于从未接受过学校教育的一年级学生来说,上学无疑是一种受罪;对教师来说,他们往往会在心有余而力不足中给不了下一代孩子献上优质教育。而且由于乡村的家庭文化差异过大,有孩子刚到学龄就教会数千字的,有到了学龄连一到一百都数不来的。对于这样鱼龙混杂的一班一年级学生,教师也把它没有办法。久而久之,在乡村的学校里便形成了“放羊式”的教一年级的。习惯。造成这种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以往对一所学校的考核评估过分注重升学班级的成绩,根本就不理会低年级的学习情况。因此,对农村低年级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已成为农村教育的突出问题,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二)对教育资源配置利用的合理性不够。
1.班级过小严重的浪费了本来就很短缺的教育资源。据调查:截至2004年底,本地区仍有教学点609个,农村小学25人以下班额就达5878个,占农村小学班级数的41.3%;个别县校均学生只有119人;25人以下的班额初中有69个,高中有17个。这样的学校,这样的小班,无疑大大加重了国家办好农村义务教育的负担,严重地影响到了农村义务教育的长足发展。
2.农村学校优秀师生的大量流失,使原本就落后学校教育雪上加霜。根据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实施以学校建设拉动城镇建设,以学生进城带动农民进城策略。这样一来,稍微有条件的师生都向城里涌去了,而农村教育问题却始终得不到解决。
3.平行班的缺失,使得农村教师在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失去了进行比较的参照物。教学效益只能进行跨学科、跨年级地比较、评估。这极不公平,也不科学。如若在这方面引不起教育教学管理者的重视,就很难遏制住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急剧下滑趋势。
(三)教育管理的人文性和科学性不够。
学校发展的中心应当是学生发展,其中教师在学校对学生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而,要实现学生发展的关键在于教师。学校管理的主要内容便是培养优秀的教师队伍。可长期以来,教师的发展被被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理念给掩盖。很多人认为,学校作为学生发展的场所是天经地义的,教师作为学生发展的“主导者”,他们应该“闻道在先,业有专攻”,教师一边工作一边发展,似乎没有必要了。这一观念直接导致一些教师年复一年地重复着“一成不变的教学活动”。由于缺乏专业发展的意识,他们参加教学改革和专业水平提高缓慢,面对蓬勃发展的教育改革更多的是无动于衷。教师成才动力不足,学校管理滞后,已经成了阻碍课改与教改的重要因素。
(四)农村家庭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
调查数据显示,有40%的农民将孩子的教育作为家庭经济压力的最主要因素。在义务教育阶段,有8.5%的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其中,44.3%的学生是因为“缴不起学费”而失学。“子女教育”是农民最沉重的经济负担。培养一个高中生的花费,可能需要花掉一个农村家庭10年以上的纯收入,而到高中毕业不算幼儿园的教育也需要12年。农村家庭收入普偏低于城市家庭,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一般是务农和外出打工。这点微薄的收入刨去家庭基本开支,根本不足以支付一个大学生子女的学费和生活费。更为可怕的是,有的家庭子女在2个以上,这更是加重了家庭的负担。
(五)农村学子的出途在哪里
由于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剔除个别情况,现今99%以上的农村小孩可读完初中。这对整体提高农民素质水平是一次重大的改革。但是分析现状,在了解了村镇部分学生、家长的实际情况后,可以了解到可毕业的农村初中生的出路大约会在何方。下表可以明确反映这一情况:
没有学会如何种植、养殖,更不用说学习农业机械化、农业现代化的本领。如果仅仅这样就把这些农家子弟送回农村是不可取的,新农村建设将无法真正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来完成持续发展。解决教育问题,是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面对的,是一项具有意义的事情。我们必须面对,不能逃避。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就必须充分认识这件事的重大意义。建设新农村,必然还会遇到其它方面的问题,但教育问题必须解决,这样,我们的新农村建设才会出现更大的希望。
(六)思想道德滑坡,以自我为中心
农村学生中人生观、价值观出现偏差,眼中只有自己,经常与父母吵闹,父母根本无法管束,整天在外溜达;有些学生轻视知识、胸无大志、粗言秽语;有的学生娇气十足、懒惰成性;一些学生只讲吃穿,缺乏必要的传统美德。厌学、辍学、离家出走、早恋等现象时常发生。
(七)没有远大理想
据统计可以说是60%的学生是没有自己的人生目标的,所以造成在学习上没有学习的动力。有少部分学生到了学校不是学习,仅仅是家里父母要求来读书,于是来学校混混时间,学习无所谓。
(八)素质下滑,责任意识淡漠
在班上,学生学习态度不积极,对待学习马马虎虎。老师改作业时,感到学生错别字特别多,语病也是随处可见。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基础差,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抄袭严重,考试班上学生及格人数少,英语基础普遍偏低,能认真听课的学生不是很多,能听懂课的更是很少。初中毕业有1/3的初中学生没有达到毕业的水平。另外,部分农村学生环保意识比较薄弱,在农村学校尽管有垃圾分类,但是学生还是总是随地乱扔垃圾,加之学生每天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都是倒入河水之中,造成了农村严重的环境污染。
所以,总的来说,目前的基础教育结构还不太完善,需要政府部门再以进一步的改革发展。
一、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律意识的普及,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由于资源分配不均,法律服务的可及性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次社会实践,我有幸参与了某法律援助机构组织的农村法律援助服务活动,通过实地考察、访谈和案例分析,对农村地区法律援助的现状、需求及改进措施进行了深入调查。以下为本次实践的调查报告。
二、调查背景与目的
我国农村地区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但受经济条件、地理位置、教育资源等多方面因素限制,农村地区的法律服务资源相对匮乏,农民群众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面临诸多困难。本次调查旨在深入了解农村法律援助服务的需求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以期为促进农村法治建设、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提供参考。
三、调查方法与过程
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深度访谈和实地观察相结合的方式。问卷设计涵盖了农民的法律知识掌握程度、遇到法律问题的处理方式、对法律援助服务的知晓度及满意度等方面;深度访谈则针对村干部、法律志愿者及部分村民,旨在获取更具体、深入的信息;实地观察则帮助理解农村法律服务的实际运作环境。调查范围覆盖了三个具有代表性的'行政村,确保了数据的多样性和代表性。
四、调查结果与分析
法律知识普及程度: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农民(约70%)对基本法律常识了解有限,如婚姻法、土地法等,仅少数(约20%)表示能通过电视、网络等渠道获取法律知识。这反映出农村法律教育普及工作的不足。
法律需求与处理方式:近半数受访者表示在过去一年中遇到过法律问题,主要涉及土地纠纷、婚姻家庭、劳动权益等。然而,当遇到法律问题时,多数人(约60%)首选私下协商解决,仅不到30%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反映出农民对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信任度不高。
法律援助服务知晓度与满意度:仅有约40%的受访者听说过法律援助服务,且其中仅半数曾实际使用过。对于使用过的服务,满意度参差不齐,主要问题包括服务覆盖面窄、响应时间慢、专业人员不足等。
存在的问题:一是法律资源分配不均,农村地区法律服务机构少,专业人才匮乏;二是法律知识普及力度不够,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三是法律援助服务宣传不到位,导致知晓率低;四是服务流程复杂,农民难以有效利用。
五、改进建议
加大法律教育普及力度:利用村广播、宣传栏、网络等媒介,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和咨询服务,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优化法律援助资源配置: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法律援助的投入,增设法律服务机构,吸引和培养法律专业人才,特别是鼓励律师、法律专业学生参与农村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简化申请程序,确保农民能够便捷地获得法律援助。同时,利用数字化手段,如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拓宽服务渠道。
加强宣传,提高知晓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法律援助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是针对农村弱势群体,确保信息覆盖到每一个需要的角落。
六、结论
农村法律援助服务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环节。通过本次社会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农村法律服务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只有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法律教育普及,简化服务流程,才能有效提升农村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真正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未来,期待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这一伟大事业中来,共同构建更加公平、正义、和谐的法治社会。
土地竖之根本,没有土地就没有粮食,我国是人口国没有粮食将是什么样子!但目前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越来越严重,为了进一步了解土地现状,特点和规律,减少土地流失,针对目前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呈上升趋势,主要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人员是土地承包人和开发商以及政府。
(二)特点
1、违法使用土地主要在广农村和城乡集合部占现有土地的35%;
2、农民在承包地上私自种植非粮食植物(比如载树)或农田改为鱼塘、虾池和建房,政府划地,开发商圈地;
3、外出打工,年纪的农民违法使用土地的占50%,由于左右栽树无法再种植农作物的占10%,政府以及开发商占40%;
4、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居高不下,据调查由于外出打工的人越来越多,人口老年化越来越重在自家承包地栽树和其它非农业行为的也会越来越严重,政府为了加开发速度也会不断的占用农田,开发商利益驱使圈地也会越来越。
二、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危害
1、粮食减少。
我国是一个人口国,粮食问题始终守系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战略问题,与自然灾害相比,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是影响我国粮食生产的主要因素,造成的粮食损失更为严重。据统计分析,(按一村民小组)有60亩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按每亩每年500公斤粮食计算,一村民小组每年就减少30000公斤粮食。所以说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是始终困扰着我国经济、社会特别是农业的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2、对环境的影响。
随着城市企业向农村转移,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的污染向农业环境蔓延。违法使用土地使土地荒漠化,植被减少间接影响气候;
3、粮价飞涨。
由于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使粮食种植面积减少粮食产量减产,直接导致粮食涨价。
三、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1、无法农作物种植,由于承包人土地少种地已不能满足家庭开资,只有离地外出打工,土地要么栽树或挖塘,或托付亲友做非农业用途。
2、不能农作物种植,由于承包人年纪已不能农业种植。
3、无奈放弃农作物种植,由于承包人的土地左右原因自己的土地已无法再种植农作物。
4、政府划地,由于政府规划。
5、开发商用地,由于利益驱使圈地。
四、改进建议和对策。
1、法制宣传。
加土地法等相关法的宣传,做到每个村民及村干部,镇领导,以及政府,开发商,都要知法,懂法,依法。
2、依法执法。
加打击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个人和集体。
3,优化土地承包,有效合理的利用土地。
根据目前现况让所有进城农民回乡种地是不可能,只有现在把农民的土地集中成片以承包人名义自愿的情况下转包给他人(不改变种植结构),开发商不开发的'地要无常还给原先农民,政府谨慎划地。
4、加农业投入。
政府要加农业投入,加对现在确实还在种植的农民的直补,做好基础农田,道路、水利合理化规划建设,解决农民种地难的一系列问题。
五、调查体会
1、政府在土地使用方面要做长远的规划和设计,形成一整套的科学规划,对长远的规划绝不能轻易更改。
2、要制定一套完整的治理违法、非法使用土地的法律体系,让执法者有法可依。
3、要加督查力度,对违法、非法使用土地者一定要从严从重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做到零容忍。
一、引言
在法学教育中,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是培养未来法律人才的关键。作为法学专业的一名学生,我有幸参与了“法律服务进社区”项目,通过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实践活动,深入社区,了解基层法律需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旨在探索法学理论知识如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大众,解决实际问题。本次社会实践不仅加深了我对法律实务的理解,也让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人肩上的社会责任。
二、实践背景与目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尤其是社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常会遇到各类法律问题,如房产继承、婚姻家庭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然而,由于法律知识普及不足,许多人面对这些问题时往往感到无助。因此,本次社会实践的`主要目的有两点:一是通过向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法律难题;二是通过实践活动,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促进理论与实践的融合。
三、实践过程
前期准备:在活动开始前,我们团队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工作。首先,与社区服务中心进行沟通,了解社区的基本情况和居民的主要法律需求;其次,根据需求制定咨询方案,准备相关法律资料和宣传材料;最后,组织成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确保每位参与者都能提供准确、专业的法律建议。
现场咨询:实践活动主要以现场咨询会的形式展开。我们在社区中心设立了法律咨询点,每周定期开放。咨询内容涵盖了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房屋租赁、劳动合同、消费维权等多个领域。居民们积极提问,我们则耐心倾听,依据法律法规给予解答,并提供相应的解决建议或指引其寻求进一步的法律援助途径。
法律宣讲:除了面对面咨询外,我们还组织了几次法律知识宣讲会,针对社区居民关心的热点法律问题,如防范电信诈骗、老年人权益保护等,进行专题讲解,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反馈收集:活动结束后,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和面对面访谈的方式,收集社区居民对我们服务的反馈意见,以便于后续改进服务内容和方式。
四、实践成果与反思
成果概述:本次活动共接待咨询居民近500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上千份,成功帮助数十位居民解决了具体的法律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我们的努力,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他们依法维权的信心。
反思与建议:实践中我们也发现,虽然居民对于法律服务的需求迫切,但受限于时间、地点等因素,仍有一部分居民未能得到及时的帮助。因此,建议未来能建立更加便捷、常态化的社区法律服务平台,如在线咨询服务、定期法律讲座等,以覆盖更广泛的受众群体。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社会组织的合作,整合资源,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
五、结语
通过这次“法律服务进社区”的社会实践,我深刻体会到法律不仅仅是书本上的条文,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的有力工具。作为未来的法律工作者,我们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更要有将法律知识转化为实践行动的能力和意愿。这次经历不仅丰富了我的法律实践经验,更为我指明了未来职业发展的方向——做一名贴近群众、服务社会的法律人。
前言:
三农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没有农村广大地区的现代化,也就不可能实现整个国家的现代化。在农村普及义务教育,关系到广大农村中小学健康成长的基础,关系到亿万农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整个农业,农村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历史性任务,应该说这是很了不起的成就。但是,义务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还面临着很多的困难,农民义务教育的负担较重,城乡教育差距还有扩大的趋势,教育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亟待加强。为了解我市农村义务教育情况,就罗定市太平镇农村义务教育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专题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农村义务教育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困难还比较多。
参加本次社会实践调查的有遵义市习水县土城镇土城中学的学生及其当地村民,并在20xx年3月到7月期间以“关爱孩子们的成长为主题”开展本次社会调查活动,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正文:
一、调查目的: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现代文明的基石。提高国民素质,增强综合国力,必须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农村教育影响广泛,关系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这同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的发展密不可分。
二、调查内容:
20xx年3月开始,借助在“教育教学实习基地”遵义习水实习的机会,我们利用课余时间对遵义市习水县土城镇部分学生及其当地村民进行了访谈和实地调查,根据调查的内容(学生的信息热情高低、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看法、当地教育的师资力量、教师待遇和教育质量、对孩子接受教育的经济负担、学校经费及其硬、软件设施的看法、学生对学习的压力等问题)流程如下:
1、先分析、思考此次活动有关的内容、可能出现的情况、有关安全方面的防范
2、根据活动内容,调查本校学生和本镇的学校学生
3、下乡调查学生村民
4、先向实习学校的老师了解当地教育情况
5、调查结果分析
6、写调查报告
长时间的调查让我们看到的是:孩子们的眼睛里满怀着对知识的渴求和对未来的期盼。听到的是:“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通过走访调查,我们发现当地教育存在的问题有很多,这些问题存在的同时,也决定了农村教育的发展。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多方面的调查,联系本专业知识并总结得到以下的调查结果:
三、调查结果:
(一)学生的信息热情很高,但普遍不满意农村义务教育的现状
通过对调查的数据汇总,我们发现大部分的学生对在校学习感兴趣。并有绝大部分的学生认为学习英语很有必要,其中半数的
农村学生普遍表现出了对学习的热情,但与之相对的,更多的人不满意农村义务教育的现状,认为目前农村教学质量差,不能因材施教,硬件设备不齐全,课程资源难以开发。
这样的教学条件导致老师上课仅仅只能照本宣科,拓宽不了教育视野、扩展不了教学内容、丰富不了课堂教学。
(二)师资力量薄弱,教师待遇差,教育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一方面由于农村老师的工资普遍比较低,因此一般大学毕业生都不愿意到农村去教书,所以农村中小学的教师整体素质比较低,据了解现在中学中的教师大部分是中专毕业,小部分是全日制大专毕业,更有甚者是在70年代初中毕业的。但是同时人事制度和管理制度又严重制约着师资力量的'调整。
另一方面主要的骨干教师大量流失,尽量往城里调,骨干教师的流失导致农村教育质量下降,使农村生源流失。在有些地方,农村生源流失问题已比较严重,一些比较优秀的学生或家庭比较富裕的学生,都流向了城区比较好的学校。在农村很多地方有写老师甚至算是半路出家,教音乐的老师可以去教历史,教计算机的该教物理。在优秀教师流失的同时,农村中小学因各方面条件相对较差,生活艰苦,比较难吸引高学历、高水平的教师去工作,师资队伍素质不高的问题也较突出。
从学生家长的反映看,有大部分的学生对学校的师资条件不满意,认为教师的责任心不强、敬业精神不够。反映问题有:有的教师教育时间缩水,往往让学生自学;有的教师不批作业由学生代批,个别甚至连考卷也不批,仅根据平时的印象来给分;有的教师体罚学生等。
(三)农民负担的教育费用仍较重
政府出台的九年义务教育受到了农民的爱戴,但是根据调查反映,农民仍然觉得教育费用是一个比较重的负担。虽然使他们少缴了很多书学费,但是现在的费用对部分农民来说,仍然是难以支付的。因为还要交校服费,甚至还会被强制交商业保险费,他们用于子女教育的支出仍比较重。这对于贫苦农民来说,是一个很重的负担,因而,我的调查中有大部分的家长觉得孩子上学的费用负担很重或者比较重,有少于十分之一的家长还反映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学费。太平中心小学的校长向我们介绍到,每学期收取费用都很困难,往往需要几个星期的时间才能把费用收齐。
(四)学校经费紧缺,学校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都跟不上
由于经费短缺,乡村学校的教育设施都得不到改善,校舍不能得到及时修缮和增加,学校环境得不到改造。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太平镇黄豆坪小学教学楼及器材非常简陋。在我们调查的学校中,大部分是没有标准操场的,更不用说足球场了。有的学校只有一个设备比较简陋的电脑室,有的甚至没有。
(五)学生压力大
有一多半的学生认为学习压力大,一半的学生认为课本难度大,只有五分之一左右的学生认为自己有足够的课余时间参加课外活动。农村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承受的来自环境的各种紧张的刺激,如考试的压力,作业的压力,家长期望压力等。他们所承受的压力往往比城市学生更大。
根据实地调查和走访,就当地农村义务教育存在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1)加强师资力量的建设
建立一支高质量的农村义务教育师资队伍,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尽量缩小与城市教师的差距。广大农村中小学教师也应自觉地进行专业发展,不断地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学校要鼓励广大教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激励学生的求学欲望。
(2)减轻学生的学习压力
减轻学生的学习压力应从压力情境、压力体验、压力反应入手。而学生厌学、老师厌教、师生关系紧张、以考为本的僵化的学校管理体制,枯燥乏味的学校生活,已� 因此,我们不能仅仅是减轻作业负担,课业负担,考试负担,而必须是在探明学生学习压力的来源、类型、现状、差异程度的基础上,站在素质教育的高度上,
四、调查总结:
九年义务教育在遵义市习水县土城镇镇农村已经普及,所有中小学也已经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但农民对于教育方面的压力仍然很大,还是有部分农民非常吃力。农村九年义务现状仍较落后,不分中小学教学设备落后,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影响学生的学习。同时,学生压力很大,很多家长灌输给孩子这样的观点:好好学习才能有钱,将来才能过好日子我们全家就靠你了、家里条件不好,我们做父母的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供你上学,你一定要好好学,要不然就是对不起我们。
一、调查目的
分析和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是培养和塑造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中国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高低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又可以映射出法制贯彻的效果。当代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大学生急需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培养。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的学习,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同时大学生法律观点偏差,法制观念淡薄。很多大学生在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会选择极端的方法,而不是用合法的法律手段去争取他们的利益,这就会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会越来越淡,导致高等院校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违法犯罪现象。为了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更好的把我国建设成为法治国家。
二、调查方式
采用网络填写调查问卷的方式。为了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应调查者的思想,我们对法律各个方面问题都进行了认真筛选,对相关法律专业术语也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表达。被调查者回答问题的方式主要是采用封闭式的回答方式,即预先设计好四种可能答案,将这些答案全部列于问题下面,由被调查者从中选择一种答案作为自己的答案,均为单选题。收回有效的调查问卷共113份。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本试卷由两道身份判断题、十道单项选择题及两道主观题构成。四道身份判断题用于辨明不同人群,单选题及主观题用于查看调查人群的法制意识。
1、性别:男52%女48%
2、年级:大一28%大二26%大三29%大四17%(大四学生在校人数不足)
3、从何时开始接触法律:
(1)小学16%
(2)初中29%
(3)高中16%
(4)大学39%
分析:可以看出大学生接触法律的年龄普遍偏高,很晚才开始了解法律知识。只有少数人是从小接受法律的熏陶。
4、您认为法律与你的学习和生活有关系吗
(1)关系密切51%
(2)不大37%
(3)没关系9%
(4)不知道,说不清3%
分析:大多是都认为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说明我们当代大学生还是比较重视法律的。还有一点同学认为不知道,说明自己不知道自己的想法,这是一种不良现象,作为一个大学生连自己的想法也不知道,可想而知这是很可怕的事,这一体现出了我国教育应试的失败。
5、对我国的法律体系认识程度有多少能清楚说出我国的几部大法吗
(1)高;能23%
(2)中;勉强能61%
(3)还可以,一般的能14%
(4)低;不能分析:对我国比较重要的法律大学生大多都知道,不知道的人几乎没有。
6、您的法律知识主要从何而来
(1)学校上课和宣传42%
(2)家庭教育15%
(3)社会宣传(广播、电视、报纸)42%
(4)其他1%
分析:大学生的法律知识大多来源于学校,家庭教育很有帮助,总之大学生获得法律知识的途径较多。社会宣传也有很好的效果。
7、您知道自己有哪些具体的权利义务吗
(1)全部知道9%
(2)主要的知道40%
(3)小部分知道40%
(4)不太清楚11%
分析:对于自生的权利和义务知道的占大多是说明大家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相当强。
8、您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
(1)3月15日4%
(2)11月1日4%
(3)12月4日67%
(4)不知道25%
分析:大多是大学生都知道法制宣传日,也有少数人根本不了解。说明一些大学生不够诚实,明明对法律专业方面的知识不太了解还是要装的自己很有法律常识,不过有很多大学生还是不知道法制宣传日,这说明大家对法律不够重视。
9、在生活中遇到侵害自己权益的事情时,您会如何处理
(1)向亲人,朋友,老师求助40%
(2)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自认倒霉了。20%
(3)犯我者,虽远必诛,用武力解。34%
(4)向有关部门寻求法律保护6%
分析:生活中遇到侵犯自己权益的事大多数大学生选择向亲友和老师寻求帮助,而很少的人选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说明了我们当代的大学生用法维权意识较差,独立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不高,易冲动。
10、�
11、您认为对法律的执行哪些监督是最有效的
(1)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舆论监督42%
(2)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机关的监督22%
(3)群众监督26%
(4)执法机关自我监督10%
分析: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大学生有各自不同的看法,但是支持社会舆论的人占大多是。说明政府自己监督自己是不被当代大学生认可的,我们更加相信群众的眼睛和媒体舆论的力量。
12、您认为在现实生活中法律是否重要
(1)非常重要,国无法不行40%
(2)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46%
(3)一般,可有可无的东西10%
(4)基本没用,法律不如关系有用4%分析:法律的重要性是被当代大学生普遍认可的,只有少数几个 说明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在逐年上升。
13、问答题,�
建议:多开展与法律有关的活动如讲座、知识竞赛,高校开设基础法律知识课程,大学生应当多关注有关法律方面的电视节目(如:CCTV12、法制频道等)。
14、问答题,你认为造成大学生法律教育薄弱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分析:当代大学生认为,现在的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主要是法律教育活动本身具有局限性。
四、问卷总结
综合本次调查问卷,可以看出当代大学生接触法律的年龄偏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较为缺乏,法律意识总体来说比较薄弱,遇到问题并不习惯于使用法律的武器来解决。但对于我国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持比较信任的态度,也反映出了当代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在逐年上升。问卷也同时反映出了,他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
五、原因分析
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也是未来社会的支撑主体,其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影响到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整个社会法治文明的程度。从年龄上讲,大学生是一个横跨青年和成年的群体,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其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加之历史原因、外部环境以及大学生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个别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与社会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和法律需求,对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针对性,切实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大学生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以及教育与宣传舆论的局限,大多数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认为守法就是遵守刑法。这种被动的法律意识更多的是一种守法教育下的结果。例如,现在一些高校内的法制宣传栏中的内容都以描述违法犯罪的案例及其所受的惩罚居多,往往使得大学生感受到的更多的是法律的铁面无私和无情,甚至有个别大学生得出了只要自己不违法,就无需学法的错误结论。守法教育固然是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如果将守法教育代替整个法制教育,以守法为法制教育的初衷和归宿,则不仅不利于培养出具有现代民主意识和现代法律意识的人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现代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价值取向的悖逆。只有彻底转变法观念,以培养人们的法律信仰和权利的积极行使为出发点,才能在更深层面上对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和建设法治国家做出回应。
六、总结
针对此次关于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我们能看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应该多组织专家讲座,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开展一些主题鲜明的法制演讲、辩论赛、讨论会、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以及旁听一些典型案件的庭审,让大学生从实际中获得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而且实际生活中获得的法律知识比从课堂中学到的效果会更好。尽量给学生提供实践的平台,让他们展示自己的才华的同时也为国家的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引言
在法学教育的广阔图景中,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是培养未来法律人才不可或缺的一环。本报告基于对XX社区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实践活动,旨在深入探索社区法律服务的现状、挑战及改进策略,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力求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提供一个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情境的范例,同时为社区法律服务的优化提供参考。
二、研究背景与目的
随着社会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公众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社区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其法律需求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然而,资源分配不均、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限制了社区法律服务的有效供给。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在于:
1)了解社区居民的法律需求类型及其满足程度;
2)评估现有社区法律服务的效率与效果;
3)探索提升社区法律服务水平的路径。
三、研究方法
文献回顾: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学术研究成果,构建研究框架。
问卷调查:设计包含基本信息、法律需求认知、服务满意度等维度的`问卷,共发放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67份。
深度访谈:选取社区法律顾问、居民代表、社区管理人员等进行一对一访谈,共计15人次。
案例分析:选取典型法律服务案例,分析服务流程、解决策略及成效。
四、研究发现
法律需求多样:居民的法律需求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消费权益保护、邻里纠纷等领域,反映出日常生活中的常见法律问题。
服务供给不足:尽管多数社区设有法律顾问,但因资源有限,服务时间、范围受限,难以全面覆盖居民需求。
信息获取渠道有限:居民普遍反映,获取法律信息的主要渠道是亲友推荐或网络搜索,缺乏系统、权威的法律咨询平台。
法律意识待提高:部分居民表示,除非遇到重大纠纷,否则很少主动寻求法律帮助,显示出法律预防意识不足。
五、问题与挑战
资源配置不均:优质法律资源倾向于集中于城市中心区域,偏远或经济欠发达社区面临资源短缺。
服务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法律服务反馈与评价体系,难以及时调整服务方向和内容。
技术应用滞后:数字化法律服务发展缓慢,未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服务效率和覆盖面。
六、对策与建议
加大投入,均衡资源配置:政府应加大对社区法律服务的资金支持,特别是对偏远和经济较弱社区的支持,确保基本法律服务的普及。
完善服务体系,强化反馈机制:建立常态化的法律咨询服务窗口,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拓宽服务渠道,并建立服务满意度调查及反馈机制。
提升公众法律素养:开展定期的法律知识讲座、工作坊等活动,利用社区公告栏、微信群等渠道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推动技术创新应用:鼓励开发便捷的法律服务APP、在线咨询平台等,利用人工智能辅助提供初步法律意见,提高服务效率和可及性。
七、结论
社区法律服务作为连接法律与民众的桥梁,其有效运行对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次社会实践,我们不仅认识到当前社区法律服务存在的问题与挑战,也探索出了一系列可行的改进建议。未来,法学专业的学生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不断优化社区法律服务模式,让法律的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引言
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推进,法律知识的普及与法律服务的可及性成为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肩负着传播法律知识、服务社会的重任。本次社会实践,我选择深入社区,通过问卷调查、访谈及实地观察等方式,对当前社区法律服务普及的现状进行了深入调查,旨在了解居民的法律需求、法律服务资源的配置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二、调查方法与样本概况
本次调查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了位于城市中心及城乡结合部的五个社区作为调查对象,每个社区发放问卷100份,共计500份,回收有效问卷480份,有效回收率为96%。调查对象涵盖了不同年龄层、职业背景的社区居民,确保了数据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三、调查结果分析
居民法律意识与需求
大多数居民(约78%)表示,在日常生活中会关注法律新闻或信息,显示出较强的法律意识。
当遇到法律问题时,约60%的居民首选通过互联网搜索法律解答,40%会选择咨询亲朋好友或专业人士。
居民最关心的法律问题依次为合同纠纷(35%)、婚姻家庭(28%)、劳动权益(20%)和房产纠纷(15%)。
法律服务资源分布
调查发现,城市中心社区的法律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相对集中,而城乡结合部则较为匮乏。
社区内定期举办的法律讲座或咨询服务较少,仅25%的受访者表示参加过相关活动。
法律援助资源分配不均,低收入群体获取法律援助的渠道有限。
法律服务普及障碍
信息不对称:部分居民反映,不了解如何获取专业的法律服务信息。
经济因素:高昂的`法律咨询费用成为许多家庭寻求法律帮助的主要障碍。
文化因素:在一些社区,尤其是老年人群中,存在“避诉”观念,倾向于私下解决纠纷而非通过法律途径。
四、问题与建议
加强法律宣传与教育
建议政府和社区组织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发放法律宣传手册,特别是针对合同、婚姻、劳动等常见法律问题的普及。
利用社交媒体、社区公告栏等线上线下平台,拓宽法律信息传播渠道,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
优化法律服务资源配置
政府应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等法律服务薄弱地区的投入,鼓励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公益法律服务。
建立和完善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为居民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
完善法律援助体系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低收入群体的申请门槛,确保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基本的法律服务。
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法律援助资金筹集机制,如社会捐赠、政府补贴等,减轻个人负担。
促进法律文化建设
通过举办法律文化节、模拟法庭等活动,增强居民对法律的信任感和参与度,逐步改变“避诉”观念。
鼓励居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结语
本次社会实践让我深刻认识到,法律服务的普及与深化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环。虽然当前社区法律服务普及仍面临诸多挑战,但通过政府、社会、个人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我们有信心逐步解决这些问题,让法律之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让每一位公民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安居乐业。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将更加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为推动我国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引言
在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法学教育体系中,社会实践活动是连接知识与现实的桥梁。本报告基于一次针对法学专业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旨在探讨法学理论知识在实际应用中的挑战与机遇,以及此类活动对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的影响。通过实地考察、访谈、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我们力求全面反映法学专业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学习体验和成长轨迹。
二、活动概况
本次社会实践活动为期一个月,参与学生共30人,分别来自不同年级的法学专业。活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实地调研与后期总结。前期准备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调研方法培训等;实地调研阶段,学生们被分配到当地法院、律师事务所、社区法律服务中心等机构进行实习,直接参与案件处理、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工作;后期总结则要求每位学生提交实践报告,并组织分享交流会,共同反思与总结。
三、实践发现
理论与实践的差距:学生们普遍反映,尽管在课堂上学到了丰富的法律理论知识,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诸多挑战。例如,在法庭实习的学生发现,法庭辩论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基础,更考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法律技能的培养:实践活动中,通过撰写法律文书、参与调解、旁听庭审等活动,学生们在实践中锻炼了法律检索、法律分析、沟通协调等专业技能。特别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学生,通过直接参与案件,深刻理解了如何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应用于具体情境中,增强了问题解决的能力。
社会责任感的增强:在社区法律服务中心的服务经历让学生们深切感受到法律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性。通过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帮助解决邻里纠纷、劳动争议等问题,学生们不仅学会了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弱势群体,也增强了作为未来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感。
职业道德的感悟:实习期间,通过观察和学习资深法官、律师的`职业行为,学生们对法律职业的道德规范有了更深的认识。诚信、公正、保密等职业道德原则不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在一个个具体案例中生动体现出�
四、挑战与建议
挑战:一是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融合不足,部分学生在面对复杂案件时感到力不从心;二是法律资源分配不均,特别是在基层法律服务中,资源短缺限制了服务效果。
建议:首先,高校应加强法学教育的实践导向,通过增设模拟法庭、案例分析课程,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其次,建立更加广泛和深入的校企合作机制,为学生提供更多元化的实习机会;最后,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的支持力度,不仅能够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也能有效促进社会法治建设。
五、结论
通过本次社会实践活动,法学专业学生不仅加深了对专业知识的理解,更在实践中锤炼了专业技能,增强了社会责任感,为未� 面对挑战,教育机构、法律实务部门及社会各界需共同努力,不断优化法学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模式,培养更多适应时代需求的优秀法律人才。
一、前言
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离婚的增多就意味着家庭的不稳定,家庭的不稳定则会带来社会秩序的混乱。由此可见,离婚不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昔日曾共同生活、亲密接触乃至有过甜蜜时光的夫妻,今日何以曲终人散、分道扬镳。作为法科学生,我们除了需要扎实的理论功底之外,还需要在真正的实践中得到学习的提高,了解到更多的实务方面的问题。鉴于此我在盐湖区法院禹都法庭实习期间对离婚纠纷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分析研究。
调查人:xx
调查时间:20xx年9月2日-20xx年12月28日
调查地点:
调查方法:旁听案件
二、事实部分
结婚一直是国人心目中的人生头等大事,古来就有“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的说法,可见婚姻在国人心中的重要地位。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和现状却在传统与现代的矛盾中不断变化。现如今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大幅度提高下,人民生活水平好过以往任何时期,为何离婚的势头反而越来越高?究竟是什么促使了人们提出离婚呢?有人说,当初选错了,不该娶她或不该嫁他;有人说,是因为性格不合,感情不和;有人说,为财产,起纠纷了;有人说,是生理缺陷,不过,也有夫妻在申请离婚时,很坦诚地写出离婚原因:第三者介入。随着社会的进步国人观念和意识形态的不断变化,人们对家庭的依赖程度反而变得越来越少,不少人仅把家庭看成是个吃饭睡觉的地方。很多年轻人认为,现代社会的恋爱、婚姻是两个人的事,门当户对、听父母的话之类统统过时了,自己的感觉最重要,如果不合适就散伙,互不拖累,婚姻观念比较淡薄。
对于近年来离婚情况的分析统计如下:
1、离婚者年龄结构为:30岁以下离婚人数占35.62%,30-40岁之间离婚人数占55.62%,40-50岁离婚人数占6.88%,50岁以上离婚人数占1.88%。
2、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引发离婚的约占21.79%。离婚者身份为:农民约占离婚人数的约67.92%,无业人员和下岗工人约占16.35%,事业单位(主要为教师和医生)占离婚人数的约占5.03%,机关干部占离婚人数的约占1.25%,其他占离婚人数的约占9.43%。
3、由于一方长期外出,又不与家庭联系,漠视家庭责任和夫妻感情而引发离婚约占8.97%。
4、由于婚前缺乏了解而草率结婚,婚姻基础差而离婚的约占18.58%。
5、婚姻基础好,但婚后不注重培养感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离婚的约占5.76%。
对于从抽样调查的30本案卷的情况来看,“80后”(1980-1988出生)已� 在这些夫妻中“周末夫妻”、“AA消费制”、“合则聚不合则散”等婚姻理念颇受这些80后小夫妻的认可和追捧。他们是第一代独生子女,从小就受父母骄宠,个性分明,父母对唯一的孩子只付出,不求回报,造成现在这些80后小夫妻的骄纵。在婚姻生活中,缺少必要的宽容与忍让,遇事容易冲动。凡事只考虑自己的感受,很少会为对方着想。即使对自己的另一半,也是互不相让,因为他们不知道有时候应该作出谦让。仅仅为锅碗瓢盆、油盐酱醋、家长里短等小事而打得不可开交,直至闹离婚。缺乏忍让和宽� 同时,他们对婚姻缺少正确地认识。结婚前,是浪漫而又甜蜜的,把生活想像得过于美好,而结婚后,却要面对烦琐而又实际的事情,强大的落差,使他们不能适应。他们缺少责任感,不能承担责任与义务。浮躁,已� 一些夫妻,对配偶缺乏必要的关心、尊重和宽容。当他们在婚姻中遇到摩擦时,不是沟通和宽容去解决问题,而是互相争吵,而溺爱子女的双方父母加入其中,则导致夫妻之间的矛盾发展成两个家庭的矛盾,小事变大事。
经过翻看案卷,浏览起诉状和法律文书,查询资料,我总结出十个主要的离婚原因:
(1)婚外情;
(2)不能正确对待生活矛盾;
(3)一方因外出打工或其他原因,夫妻长期分居;
(4)双方性格不合;
(5)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
(6)家庭暴力;
(7)一方被判处刑罚;
(8)家庭经济困难;
(9)与家人发生矛盾;
(10)其他原因。在多数的情况下,离婚的原因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几种原因促成了夫妻感情的破裂导致婚姻的末路。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
原告小李,男,1984年3月17日出生,汉族,夏县新建南路9号居民,现住运城市盐湖区槐豫东路兴农信用社家属院西单元二楼西户。
被告小林,女,1985年4月1日出生,汉族,现住天泰苑公司宿舍。
20xx年3月3日,原告xxx与被告xxx未经婚姻机关登记便举行结婚仪式同居生活。20xx年11月3日,原、被告生育一女孩,取名续心尧。20xx年12月17日,原、被告补办结婚登记。原、被告在婚后生活中,因被告在娱乐场所工作,经常晚上半夜才下班回家,加之原、被告缺乏沟通,导致原告对被告产生怀疑,双方为此经常发生争吵和打架。20xx年,被告向夏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在家人的劝说下撤回起诉。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并未消除,仍然无法共同生活。现原告要求离婚,被告当庭表示同意。同时查明,被告结婚时的陪嫁物有荣事达半自动洗衣机一台、美的空调柜机一台、大衣柜一个、鞋柜一个、餐桌餐椅一套、安吉尔饮水机一台、豆浆机一台、万年历钟表一个、被子十四条、被罩十条、毛毯一条、包袱六个(内有床上用品五个四件套)及现金2万元。原、被告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有电脑四台、冰箱一个、健身器一台。被告当庭陈述陪嫁的2万元已经在婚后花完,其余财产均在原告家中。另查明,原、被告所居住的运城市盐湖区槐豫东路兴农信用社家属院西单元二楼西户房屋系小产权房,由原告父亲借资并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而购买,价格为23万元,其中被告从其娘家借款2万元。被告辩称该房屋系原告父亲赠予原、被告的财产,且将孩子过满月的礼金交给原告父亲归还了房贷,原告否认,被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关于女儿续心尧的抚养,被告当庭表示自己暂时无力抚养女儿,应当随原告生活,待日后有能力时再变更抚养关系。原告称购买四台电脑向其朋友借款3万元,被告否认,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
证实上述事实的证据有原、被告的结婚证和女儿的户籍簿,以及原、被告能够当庭印证的陈述。
法院认为:原、被告结婚后因生活琐事产生误会,双方又缺乏沟通,� 原、被告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被告结婚时的陪嫁物属于被告婚前的个人财产,应当归被告所有。运城市盐湖区槐豫东路兴农信用社家属院西单元二楼西户房屋,系原告父亲借资并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而购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原告应当将被告娘家的借款2万元予以返还。依照法律规定,原、被告对婚生女儿均负有抚养的义务,鉴于被告当庭表示无力照顾女儿,其女儿可由原告抚养,被告应当承担部分抚养费。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作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
案例二
原告xx,男,1984年6月5日出生,汉族,中铁二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员工,住山西省万荣县皇甫乡东社村。
被告xxx,女,1985年6月17日出生,汉族,住运城市盐湖区怡景华庭27号楼2单元2楼西户。
委托代理人陈永宽,山西南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xx与被告xxx离婚纠纷一案,法院于20xx年9月26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靳“”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xx,被告xxx及其委托代理人陈永宽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xx诉称:原告与被告xxx20xx年1月19日登记结婚,由于婚前了解不够,草率与其结婚,加之婚后两地分居,感情一直不好。同时,被告不孝敬父母,性格暴躁,经常乱发脾气,经多次苦心规劝,仍不予改正。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的不负责任,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由于原、被告的性格不合,双方自20xx年6月分居至今。现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请求依法判决离婚,婚生女儿董子涵由原告抚养。
被告xxx辩称:原、被告自小就是一个村里长大的,双方结婚前是了解的,由于原告在外地工作,所以结婚后不能长期在一起生活,孩子出生后,我一个人又要工作又要带孩子,非常辛苦,所以和原告沟通较少。我对原告的父母也尽到了应尽的义务,并非原告所称的不孝敬。期间,原、被告还在一起,所以夫妻感情并未破裂,被告不同意离婚。
经审理查明:20xx年1月19日,原告xx与被告xxx登记结婚。20xx年9月22日,原、被告生育一女孩,取名董子涵。由于原告在外地工作,常年不在家中,原、被告相互沟通较少,导致双方因生活琐事及婆媳关系等问题产生矛盾。
证实上述事实的证据有原告递交的结婚证以及原、被告的当庭陈述。
法院认为:原、被告因异地工作而分居时间较长,相互缺乏沟通,尤其是孩子出生后,双方对面临的抚育子女和孝敬父母等生活问题没有,导致原、被告之间产生误会和矛盾。原、被告在生活中应当相互包容和积极沟通,共同孝敬好父母和抚养好女儿。原告无证据证实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对其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法院驳回原告xx的离婚诉讼请求。
四、分析总结
单一看待离婚问题仅仅只是一个家庭问题,但是离婚案件在民事案件中往往占据了较大的比例,且也是容易引起社会不稳定案件种类之一。对于离婚案件中问题处理不好往往容易引起新的矛盾和纠纷。对于离婚案件中的问题本人有如下的`看法和分析:
1、由于传统的观念的改变和变化导致的人们更加追求自由的天性,对于这种情况应当加强对离婚当事人的诉讼引导,避免由于冲动引起的离婚。针对80后小夫妻的草率离婚的问题,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疏导、化解年轻一代的婚姻烦恼,增加缓冲和冷静的过程,可以是的很多受损程度较轻的家庭关系得到缓解和修复。对于法院的调解无效的,法院要做好庭前的指导工作,提高当事人举证能力,了解举证责任分配,知晓举证不利的后果,促使当事人增强证据意识,提高依法举证能力,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保证举证的合法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无过错方获得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2、开展法制宣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婚姻观、价值观,要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使得国民知法懂法,加强社会联动,定期举行关于家庭观和婚姻法的知识讲座,进一步加大婚姻法的宣传工作,使得婚姻法中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夫妻互相忠诚等婚姻思想深入每一对夫妻,并且为广大的人民群众提供婚姻家庭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将夫妻之间的矛盾化解,普遍的提高群众的法律责任意识,达到减少因为人生观、婚姻观、价值观的改变而发生的离婚案件。
3、程度不同的违法问题,往往是最终导致离婚的原因。比如家庭暴力、非法同居、结婚不登记、欺骗隐瞒真实情况等现象。往往就是这些的违规、违法的行为严重的影响了法律的执行,使得相关人的相关权利受到了损失。同事也是造成了家庭的纠纷和夫妻之间的矛盾,也是离婚案件上升的原因之一。因此预防和治理违法、违规的婚姻也就成为了当前应该治理和预防的重要任务。这就要通过家庭、单位、有关部门、政府婚姻管理机关等组织和部门发挥响应的作用,建立起一个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综合预防体系,才能有效地防止违法婚姻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少离婚案件上升。
4、应当对婚姻有一个正确的理念。当今社会在发展进步的同时也同样会促使人们提升对婚姻的期望值。男女之间的地位在社会上也越加的平等,于是人们对婚姻生活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在此环境下,夫妻对彼此的要求也随之提高,期待和现实的落差,使得争吵就多了,争吵造成了夫妻之间的矛盾激化,促使婚姻走上了末路。对此应当加强教育使得人们对婚姻生活应有个正确的理念。一段婚姻要经过无数风吹雨打,在这个过程中,单靠最初的激情是很难维持的,一定要真正用心去经营夫妻双方应互相体谅,互相支持。同时帮助双方明白彼此间面临的差别和改进沟通方法,鼓励夫妇双方努力维系婚姻,发挥家庭功能,减少婚姻中的冲突,即便通过调解双方仍不合者,也可以通过调解将离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有效避免夫妻双方矛盾越来越大、裂痕越来越深。
5、实施向妇女适度倾斜的原则。妇女相对处于弱势,在婚姻家庭破碎后受到的伤害也相对较深,在合法的基础上适当照顾女方,是司法关怀的一种体现方法。离婚时在财产处理地方,原则上均等分割,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情况,大部分妇女的经济条件同男性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因此要适度照顾妇女的利益,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而影响其正常行使离婚权利,避免妇女因婚姻家庭的破裂而造成生活水平下降甚至生活陷入绝境。同时要充分考虑妇女对家庭的隐形贡献,按照照顾妇女利益的原则给予妇女适当补偿。对于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诉讼代理人的农村妇女,法院在依法减免其诉讼费用的同时,可以主动与法律援助部门联�
6、加强对离异家庭子女的保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不仅要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还要做好父母双方的法制教育,非抚养方及时支付抚养费,抚养方尊重另一方的探视权,使子女能够感受到父母双方的温情,双方相互,监督减少女合法利益的侵害。建议有条件的法院可以与离异家庭、子女就读学校建立联系卡,时时回访沟通,了解子女生活学习情况,及时制止对子女利益损害情况发生,使我们的审判工作得以延伸,更好的保护离异家庭子女,防止其成为问题少年。
7、强化离婚案件的调解工作。利用调解前置程序,理清双方的婚姻状况及争执焦点。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司法解释,将婚姻纠纷列入调解前置程序的框架,这样便于法官及时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涉诉缘故,是否有调解和好的希望,做到心中有数“对症施药”。对夫妻感情较好的,只因一时冲动草率引诉的,可采用“冷处理”的方法;对双方因误解或误会引起的离婚,帮助双方消除误会;对婚姻感情确以破裂,在调和工作未果的情形下,应及时开庭依法妥善化解婚姻纠纷。审判中应贯彻和体现“能调则调,多调少判”原则,对死亡婚姻尽量劝离,让双方好聚好散,对尚有和好希望的婚姻,则应尽量调解和好。
调查目的:
为了了解当前 县城管执法状况,以便更好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调查时间:
xx
调查地点:
xx
调查对象:
xx
县姑孰镇各社区居民和相关资料
调查方式:
走访、问卷调查
为了完成“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发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加强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培养和训练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我对当涂县整体城管执法状况进行了调查,现就调查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我县城管执法状况的总体评价
(一)调查问卷中的评价。
外部对本县城管执法的总体评价:满意32.35%,比较满意44.12%,不满意23.53%。其中,对城管执法实施前、后效果比较,认为明显好的20.53%,较好54%,不明显25.45%;对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处理的满意度,满意32.44%,基本满意41.34%,不满意26.17%。参加调查的人大代表的评价:比较满意。城管大队内部的自我评价:满意56%,比较满意44%,不满意没有。从调研情况看,调查问卷中的评价与座谈和访谈中的评价基本一致,外部与城管内部对综合执法的总体评价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二)城管执法的作用和成效。
县 镇总面积110平方公里,人口15万,辖区内有企业20xx余家。当涂县在新旧产业更替中,产生了大量下岗和失业人群,加上地处城乡结合部,各类市场集中,流动人口和外来暂住人口较多,经济落后,造成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社区治安等发展参差不齐,与其它区相比稍显滞后,因此流动摊贩、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现象严重,治理城市“八乱”的压力较重。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把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功能、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当前城管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相对滞后的问题比较突出,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设效益的发挥,影响了城市化总体水平。
(一)对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社会支持参与度不高。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共识,特别是在当前城市面貌“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的新形势下,城市建设战线长、任务重、压力大,政府及其部门正全力以赴推进、集中力量攻坚,尚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研究和推进城市管理,致使城市管理滞后于城市建设,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同时,由于宣传教育等诸多方面的原因,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要求高,但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认知度和支持度、参与度不高,以自我为中心、我行我素的现象普遍存在,市民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体制不顺,管理职能交叉分散。虽然我县采用了“7+X”城市管理机制,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系未能真正形成,管理体制上存在条块纵横,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部门分散执法力度不到位,形成“都管都又不管”局面。比如现有的城市管理涉及到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市场管理、噪声和环境污染及车辆管理等职能,相应地分散在建设、城管、工商、环保、公安等部门,职能过于分散,又没有综合的职能机构予以牵总协调,工作难以衔接,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削弱了管理权威,使城市管理整体功能难以得到最大发挥。
(三)规划控制及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加大了城市管理难度。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县城人口逐年剧增,部分老城区的规划由于受诸多因素的限制,详细规划滞后,加之受体制的影响,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乱搭乱建、违规建设、无序开发的问题非常突出,进一步加大了城市拆迁改造成本,增加了城市管理难度。另外,我县集贸市场、公厕、停车场、垃圾转运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总量不足且布局不合理,导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与民生之间的矛盾突出。占道经营、乱行乱走、乱停乱、乱搭乱建、乱排乱放、建筑工地乱象等问题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和制约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老城区部分建成区排污管网设计不合理、管网陈旧,下水道经常堵塞,依靠社区治理难,开发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排污管网建设却一直滞后,社会反响强烈。
(四)城市管理投入不足,城管机构职能有待加强,执法难较突出。由于历史欠帐多,我县的市政基础设施普遍存在简陋老化、数量不足等问题。随着城市的扩容,城区市政设施大幅增加,城市管理运行成本大大提高,但城市维护费没有同步增加,远远不能适应现行城市管理的需要。城管机构的职能有待加强,目前县行政执法局尽管有行政执法人员49人,协助执法人员32人,但我县城市建设起步晚,市民的文明意识不强,增加了管理难度,相应增大了城市管理压力,城管任务艰巨。同时因其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行政处罚权该集中的不能完全集中,执法难问题比较突出。
(五)城市管理的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完善。我县城市管理执法目前主要依据的是国家和省的一些法律法规,没有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制度办法,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未能建立起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
三、城管和谐执法的建议及相应解决对策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氛围。要切实加大对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道德意识和综合素质。要充分发挥市民自治作用,积极引导市民加强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平台加强对市民的城管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使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支持理解并自觉参与到城市管理中去,强力推进“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努力增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感,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整合力量,形成城市管理合力。县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提升现行“7+X”城管工作模式,积极探索职能部门之间双边或多边联合执法和委托执法,探索职能部门适当地有针对性地将相关管理职能委托与街道办事处,切实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按照“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进一步加强城管机构职能和社区在管理城市中的职能,全面整合现有城管资源,着力完善城市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协调,在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沟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报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
(三)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管理投入力度,确保基础设施配套。 县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城市建设管理的投入力度。要着力完善城市管理配套公共设施,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努力解决好各种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完善的问题 。
(四)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要加强对职能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纪律严、作风硬、善于打硬仗、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以此适应城市管理不断发展的需要。
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是近年来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父母在远方,身边无爹娘,读书无人管,心里闷得慌,安全无保障,生活没希望。”这则顺口溜,点出了留守儿童遭受伤害的直接原因,映出许多留守儿童的生存现状。亲情、教育、安全,缺失了这些至关重要的环节,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引人忧思。留守的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父母监护教育角色的缺失和隔代教育的不尽人意之处对留守儿童的全面健康成长造成了不良影响。
本课题的“农村留守儿童”主要指农民工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工作,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不能和父母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父母外出打工后,孩子留在了家中(主要在农村)或父母早出晚归打临工而无法照顾的儿童,他们被称为留守儿童。他们一般与自己的父亲或母亲中的一人,或者与上辈亲人,以及父母亲的其他亲戚、朋友一起生活。本课题以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
一、调查说明
(一)调查目的
目前,社会上最广泛关注的就守于“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了解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存在的原因及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和学习状况,通过对农村留守儿童情况的调查,对问题的分析提出自己的想法和意见,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法。
(二)调查内容
1.开展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教学活动。
2.为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做心理辅导。
3.调查活动。
①调查留守儿童的生活情况,包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②调查留守儿童的教育情况。包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
③调查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
④留守儿童的心事调查。
(三)调查方法
1.问卷调查法:我们设计了一份《农村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研究》调查问卷,请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对问卷中的问题进行不记名选择与作答。我们发放调查问卷共300份,收回240份,回收率为80%。我们的问卷共设有50道题。调研结果显示,受调研活动的男女比例为52:48。从调查人群的年龄角度看,在10岁以下的人占30%,10岁以上占70%。
2.谈法:通过面对面的交谈,来收集各个层次的人对留守儿童问题的看法和意见。
二、情况汇总
1.父母的工作问题。
在被调查者中,“父母都出去打工了”的占70%,“父亲出去打工”的占15%,“母亲出去打工”的占10%;“在县城内打工”的占15%“跨县、跨市打工”的占25%,“跨省打工”的占60%。
2.监管照顾问题。
在调查中发现,留守儿童监护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小学文化程度及文盲的占到60%。监护人教育孩子的知蚀源于自己摸索的占49.5%,从长辈那里学来的占33%,而通过专门的家庭教育培训班或家长学校学习的仅占3%。近30%的监护人很少或从不主动与孩子聊天,关心最多的是孩子的学习,其次是生活情况,过问孩子情绪问题的只占13%。监护人的不重视,多数的老师 在被调查者中,“你的父母不在你身边时,你和谁生活在一起?”,60%的被调查者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20%的被调查者与“亲戚”生活在一起,18%的被调查者与“其他人”生活在一起,2%的被调查者则“自己住”。
3.心理态度问题。
多数留守儿童性格内向、孤僻、倔强、与人交往少。在不开心时,都会出现一些“想早点长立”,“想让父母安慰自己”,“觉得没有人关心自己”,“觉得别人看不起自己或自己不如别人”超长的想法;有些还甚至想离家出走,多为男孩。可以看出,留守儿童渴望父母的关怀与社会的关注,希望多与父母进行心灵的沟通交流,有的因父母不在家而感到遭受歧视、孤无助、悲观寂寞。因此,有相当一部分的留守儿童学生学习成绩普遍偏差、作业常常不按时完成、有孤感和失落感的倾向,不愿与其他同学和小朋友交流、有娇纵、任性等坏脾气……调查显示,相当一部分的同学心理状态不佳。在被调查者中,“你是否担心父母在外打工会出事?”,其中,“很担心”的占33%,“有点担心”的占46%,“不担心”的占19%;“你是否觉得自己很棒、很优秀?”,“我很棒,我做的很好”的占33%,“我做的很一般”的占54%,“我做的比很多人差”的占11%,其余2%的被调查者则称“我做什么都不成功”。
4.学习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多数处于中下游,成绩优秀的较少。学龄留守儿童中,学习优秀占15.9%;学习良好,占35.9%;学习成绩一般,占43.7%;学习成绩较差占4.4%。其中,有72.6%的留守儿童在学习上遇到困难需要辅导时首选的是老师,单选择监护人或哥哥姐姐辅导的仅占18.7%。对于“你对学习的态度如何?”这一问题,“听老师话,十分刻苦”的占21%,“听老师话,比较刻苦”的占45%,“一般,不爱听老师话”的占28%,“不努力,不爱听老师话”的占6%。“有没有在课后复习知识?如果没有,是什么原因呢?”,“经常复习”的占31%,“很少复习,没时间”的占19%,“偶尔复习,想不起来”的。占36%,“很少复习,不喜欢”的占13%。
5.人际关系问题。
“在学校里的朋友多吗?”,回答“很多”的占41%,“不是很多”的占47%,“很少”的占11%,“没有”的占1%。对于“你是否喜欢呆在角落,害怕陌生人?”这一问题,回答“喜欢,害怕”的占15%,“喜欢,不害怕”的占37%,“不喜欢,害怕”的占9%,“不喜欢,不害怕”的占39%。
6.生活问题。
79%的留守儿童与自己的祖父母或与其亲戚居住在一起,另有21%的留守儿童与其他人居住在一起。在所有留守儿童中,有一半以上的留守儿童与自己的监护人之间存在极矛盾,有23.9%留守儿童与自己的父母经常联系,并仅有22%的留守儿童在与人闹矛盾时选择向父母诉苦。另外,有2成以上的留守儿�
三、发现问题
近年来,关于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研究成果比较多,其中的很一部分守于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从某种角度来说,留守儿童如果监护管理规范有效和教育方式得当,确实能提高他们的自理能力和思想素质。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主要可以培养他名断的判断力,锻炼他们立生活能力,遇事可以自主思考避免依赖,学会人际交往和人际沟通。调查研究表明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主要为亲情关怀缺失、心理问题骤增、学习兴趣减退、道德意识淡漠、法制意识淡化、安全隐患增多等。
1.课程学习方面。主要表现为学生习惯不良,教育单调,成绩不佳。
(1)学习成绩不佳。调查发现,不少留守儿童由于思念父母、家庭温暖不够、体制不好等导致上课注意力不集中、学习效率不高,成绩基本属于中等偏下的水平。
(2)学习动机不足。留守儿童对学习的意义认识不够,家庭教育缺乏、教育监督落后和父母的期望值较低等都是他们学习动机不足的原因。
2.生理状况方面。主要表现在隔代教育,与父母间的亲情缺乏,心态逐渐失衡;价值观扭曲,道德滑坡。
(1)留守儿童一般寄居在亲戚家、祖父母代养或者在学校住宿。由于,亲戚情况与家里情况一般相似,不能为孩子提供很好的生活条件并存在一定的歧视现象,他们得不到很好的营养补足。
(2)农村寄宿制学校条件较差,卫生状况令人担忧,学校宿舍非常紧张,多人共挤一间容量有限的宿舍。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饭菜的安全性同样存在隐患。
3.心理状况方面。
(1)心理自卑。一般情况下,留守儿童的家庭经济情况较差,他们在物质上得不到满足,与其他同龄人之间存在着较的差距。并且,没有父母陪在身边,感受不到来自父母的爱,体会不到家庭的温暖。
(2)心理逆。他们缺少关怀并且受到一定的歧视时,人际沟通渠道和情绪发泄情绪不够畅通,当他们感到郁闷压抑的时候,难免会选择较为负面极端的方式表达出来。
(3)个性自私任性。父母由于不能陪在孩子身边,只能在经济上尽量满足孩子的需求,对孩子的要求较为顺从,以此来弥补孩子。祖辈在教育监管过程中较为溺爱孙辈,一味的顺从和娇宠造成了留守儿童自私任性的心理现象。
4.思想道德品质方面。
(1)道德观念缺失。“金钱+物质”成为“打工一族”的父母用来最直接的弥补孩子的方式,孩子对金钱没有全面的认识,容易养成好逸恶劳和功利享乐等思想,认为“读书不如打工”等读书无用、学习无用思想。认为打工赚钱较快,不积极主动的继续学习深造,得不到更高更好的教育。
(2)道德行为失常。近年来,出现不少留守儿童违法乱纪的事情,甚至出现留守儿童组成的盗窃团队等。“留守儿童”和“不良少年”甚至画上了等号,在道德行为方面表现失常,社会责任感和道德约束能力较低。
5.安全知识方面。
(1)人身安全意识薄弱,得不到父母的保护和教育,监管人的文化程度往往较低,生活条件往往较差,“有病不能医”的现象导致留守儿童们得不到有效的救治,甚至造成终生的遗憾。
(2)安全难保障。自行到江河游泳而溺水而亡的现象并不少见,受到人身伤害时安全意识淡薄。留守儿童自身行为失范,法律意识淡薄,走上违法犯罪甚至轻生之路。
从上面的简单说明我们可以看到,出现在农村留守儿童身上的问题很多,也很严重,留守儿童无论是学业、心理、健康、前途都是值得我秘注的。他们都是农村的儿童,是未来农村建设的主力,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他们身上出现的问题,使他们在平等、和谐的环境中健康成长,未来的新农村建设将受到极的影响。要想找到解决的办法,必须先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留守儿童现象的出现从的方面讲就是因为农村经济发展滞后产生的。农村经济发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不是短时间内能够解决的,所以我们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时要尽量寻找其产生的更直接的原因,只有这样才能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也只有这样才能不至于耽误一代人的成长。
四、调查思
一个人的成长状况直接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由于留守儿童在教育、情感、物质等方面的缺失,造成了留守儿童在心理、生理、思想道德等方面的情况令人堪忧。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如下:
1.政策和环境方面
青少年期是个性发展和形成的关键时期,父母的关爱、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教育对青少年个性的健康发展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但是,农村留守儿童们由于其父母长时间不在身边,家庭的“缺陷”使留守子女无法享受到正常的亲情关爱,生活中的烦恼无法向亲人倾诉,成长中的困惑无法得到父母的正确引导和鼓励。久而久之,无助感,失落感和被遗弃感逐渐形成,严重影响着留守子女心理的健康成长。调查中,我们发现绝多数留守儿童与父母很少见面,缺少沟通。农村留守儿童在个性心理上表现极为异常,有这样两种典型“症状”:一是性格内向、孤僻、自卑、不合群、不善于与人交流;二是脆弱、脾气暴躁、冲动易怒。
(1)公共政策流于形式。关于留守儿童问题所指定的一系列政策,有不少流于形式,并不能做到真正的落实。由于缺乏与实际困难相结合,政府的政策仅停留在口号、标语等形式上。例如:政府专门建立了留守儿童学校,但是由于在发展过程中经费的不足、模式的单一和思想的束缚,留守儿童学校的数量和质量是相当有限的。难以入学、受人歧视、氛围不佳和开支过等原因,他们有些人又不得不回到原来所在的乡村学校。我国现行的教育体制跟典型的城乡二元管理模式的户籍制度相挂钩,这样流动儿童就没法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
(2)社会环境封闭保守。黑网吧、色情卡拉ok、赌博场所等各种不良场所在农村屡见不鲜。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处在如此混乱复杂的生活环境中,难免会受到各种落后低俗思想的影响。农村缺少面向孩子的健康规范的公共娱乐活动场所,人文环境的恶劣严重影响了留守儿童的成长成才。
2.学校教育方面
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留守儿童,其行为发展在很程度上处于他律阶段,自律及自理能力较差。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儿童与监护人之间的关系特殊,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理,导致部分留守儿童纪律散漫,行为偏激。约1/3的留守儿童不听监护人的教导,目无校规校纪,常常迟到,早退,旷课,逃学,撒谎骗人和欺负同学。
(1)教育经费不足,资源匮乏。农村中小学校的办学资金主要来源于当地乡(镇)政府,有限的资金难以用于培养学生的全方面发展,仅仅能满足学生的基本需求,信息化教育、课余活动教育等少之又少。部分农村地区尤其是山区,自然环境较差,经济条件艰苦,教师工资待遇偏低。虽然国家鼓励到山区去支教,响应号召的人数还是相当有限的,资源的缺乏、平台的束缚和生活条件的低下等导致了教师的数目较少且不稳定,不利于促进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2)德育工作落后,心理辅导欠缺。无论是农村学校的领导还是教师,其教育水平都是相当有限的,对于留守儿童的教育投入有限、方法有限,不能真正有利于学生的德育发展。简简单单的将德育教育流于形式,仅是开展单调古板的思想道德理论教育,不能有效联系现阶段孩子的生活实际。多数乡村教师没有受过心理学方面的培训,学校没有足够的条件开设心理咨询室。
3.家庭教育方面
家庭温暖的缺失使留守儿童心理方面产生了很的变异,他们多在性格方面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抑郁和孤僻,很难融入正常的同龄人群体。加之,目前农村的社会活动和人际关系基本上是以家庭和亲缘关系为纽带展开的,对于自己家庭及亲缘关系之外的其他人的困难处境,他们虽有同情的态度,却也无可奈何。于是留守儿童们在既得不到家庭温暖,有得不到社会关爱的情况下,只能靠自己对生活及社会的理解生活并发展自己,于是道德滑坡、学习偏差、心理缺失等现象在他们身上不可避免地出现。
(1)监管教育不力。代为监管的亲戚往往不注重对留守儿童的思想指引和素质教育,仅仅关注孩子的物质需求。祖辈则易与留守儿童存在严重“代沟”,他们思维古板、思想落后,不利于孩子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留守儿童容易对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价值观念的辨别能力低,受不住诱惑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父母教育消失。亲子教育有三种基本形式,即亲子教育完整、单亲抚养和亲子教育缺失。部分农村留守儿童的亲子教育状况按监护人的不同有以下五种监护类型:祖辈监护、父亲或母亲单亲监护、亲属(亲朋好友、或叔婶、姑舅)监护,同辈监护(由留守儿童中年龄较哥哥姐姐担当监护人的角色)、自我监护。这些监护方式均不属于“亲子教育完整”类型,部分留守儿童缺失父母亲情。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单亲扶养人多是母亲。由于丈夫长期在外打工,家务和农活的全部负担在她们的身上,劳累、心烦和文化水平较低等现实情况都局限了对孩子的教育。
五、调查总结
1.力保公共政策务实有效,营造社会优良环境
(1)户籍制度,完善法律政策。我国的二元户籍制度造成了农民工子女和城市的子女教育、医疗、身份和就业等方面的不平等。人人平等,国家应该赋予所有人真正的平等,享受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承担所属的社会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贯彻好《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让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监管,使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加强对留守儿童问题的重视,为其营造安全的生活教育环境。
(2)健全保障制度,加强非政府组织建设。加支持力度,在保障政策上有所倾斜,为留守儿童、流浪未成年人等提供资助、卫生和免费法律服务。开通“亲情热线”,经常与外出家长联系,及时馈留守学生的学习与生活情况。开设“倾诉信箱”,让他们充分感受到校园生活的恢与充实、真情与温暖。非政府组织诗民自愿组成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自愿团体、社会组织、或是民间协会等。应积极开展综合协助留守儿童的项目,有针对性地助留守儿童家庭解决一些上学、看病、学习、安全等方面的困难。加强同社区、村组的合作,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学校要主动与当地文化、工商、妇联等部门配合,使社会各界都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
(3)改善人文环境,开展专项活动。引导和丰富农民健康的文化生活,增加农民生活的精神内涵,减少渲染、色情等西方朽文化对留守儿童的侵蚀。举办关注“留守”儿童家教知识讲座,提高代监护人的素质和责任感。如:举办代理监护人家教知识讲座、隔代教育知识讲座、如何做好“留守”儿童关爱教育工作等主题活动。
2.扩宽学校发展渠道,完善学校教育职能
学校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工作,把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作为推动新农村建设,为经济建设作贡献的有效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留守儿童监护网络。对无人照看和学习、安全得不到保障的留守儿童到学校寄宿读书,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缺失,对学生食堂、宿舍进行改�
(1)用爱启迪,增进情感。老师应在平时多留心这些孩子的一言一行,针对他们心理、思想上的障碍进行深入摸底,及时发现问题,对症下药,使关爱真正能深入学生的心坎。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不仅可以采用老师助的形式,也可以采用学生互的形式。由特定的老师专门负责所带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教育情况,不留任何管理上的漏洞。把留守儿童若干人分为互助组,共同解决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互相监督,互相助,互助鼓励。每个人都有所长有所短,多鼓励留守儿童,增强他们的自信心、主动性和积极性。
(2)实施寄宿制度,建立档案制度。寄宿制学校可以一定程度上弥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缺失,留守儿童可以在这里找到和他一样的同学,一起生活一起学习。在这个过程中, 建立留守儿童成长记录,包括学生的爱好特长,身体健康状况,家庭经济状况,学习习惯,思想品行等,有针对性的进行管理。对学生了解得越全面,档案建立地越完备,教育就越有效。
(3)设置特定课程,创新教学模式。学校要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特点,开设安全、道德、心理等几个方面课程,更有利于使留守儿童解决困难、处理问题,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自我管理和自我生存的能力。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开设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增强学习的趣味性和生动性。顺应社会的发展形式,开展利于学生就业创业的课程,利于其以后改善家里的生活条件,减少产生新一代留守儿童的机率。
3.强化家庭教育力度,制定有效监管策略
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互动网络,对所有留守儿童(外来学生)逐个建立学习、生活档案,摸清留守儿童的家庭地址,保持和留守儿童父母定时(不定时)联系,定期召开留守学生及其监护人座谈会,加强与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交流与沟通,及时通报学生在校学习表现情况,让监护人及时了解留守儿童在校情况,并及时向学校映回家后的思想状况和行为习惯,使学校和监护人能有效地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
(1)加强亲子教育,营造良好家庭环境。积极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增加彼此间的了解。通过电话、通信等方式与子女进行交流,让留守儿童感觉到父母的关心和爱护。良好的家庭环境对于儿童的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积极营造一种乐观型的家庭环境,以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需要提出的是,不仅仅注重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还要重视留守儿童道德品质状况和心理健康状况。
(2)克服困难,改善条件。尽量留下一方在家里照顾孩子,身为人父母应努力协调好外出务工和照顾孩子两者之间的关系。如果条件允许,父母最好能把孩子接到自己打工的地方和自己一起生活,有利于与孩子增进感情、扩展孩子的眼界、激励他们努力学习。
(3)选好监护人,确保有效监管。留守儿童的家长必须了解监护人的基本情况:一是了解他们的教育观念,教育方法和他们的家庭经济情况。这样有利于为留守儿童创造一个较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以确保父母外出后孩子能被有效照管。与孩子的班主任、监护人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共同商讨教育的策略与办法,使孩子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
总之,开展留守儿童关爱行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面对留守儿童心理缺乏关爱,感情缺乏寄托,学习缺乏助,生活缺乏支持,管理缺乏家教的现实问题,社会必须给予更多的关注。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行动,为构建和谐社会,为下一代健康成长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一、酒后驾驶的基本情况
首先,我们先来分析酒后驾车的原因,在交警部门的帮助下,我在网上从个人角度和社会监管角度分别做了调查,得出的结论显示酒后驾车的主要原因从驾驶人个人角度来看,依次是朋友的怂恿,占44.65%;侥幸心理,占24.73%;以为自己酒量大和技术高,占30.62%。从社会监管角度看,依次是:现有法律法规处罚力度不大、占29.87%;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占27.00%。从客观因素来看,依次是担心车辆停放在外不安全、占24.65%;担心次日早上需要用车、占19.53%。此次调查共有194名网友提交了调查意见,其中,绝大多数为男性,共134人,占94.69%;中青年网友居多,31到40岁的占44.51%;学历层次丰富,大专以上学历占到70.79%,高中及以下的占29.21%。
根据来自网上的调查显示,有93.45%的被调查者同意酒后驾驶属于违法行为,但被问及是否有过酒后驾驶行为时,仅有24.68%的被调查者从未有过酒后驾驶行为。在被问及酒后驾驶人员存在何种心理时,有38.64%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过高的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46.75%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另外,有的14.61%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存在侥幸心理。
这里我们来区分两个概念: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其实,酒量的好坏和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有的人虽然自己觉得很清醒,根本没醉,但血液酒精浓度却已经达到0.8mg/ml以上了。一般来讲,如果喝得极少,血液酒精浓度不到0.2mg/ml,但啤酒喝三瓶左右,红酒喝半瓶左右,或者白酒喝3两左右,人的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能已经超过0.8mg/ml了。
二、酒后驾驶的危害
清华大学汽车碰撞实验室曾进行了“远离酒后驾驶”的活动,在实验室证明了酒后驾驶的危险性。未饮酒前,他们的刹车反应时间分别为0.75秒、0.56秒和0.56 秒。在饮一听350毫升啤酒30分钟后,酒精开始在体内发挥作用,同样的机器测试结果显示,三人的反应时间分别提高到1.22秒、1.38秒和1.05秒。实验证明交通事故的`危险度随着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增加而增加。 酒精对驾驶的影响包括:
1.视觉能力变差。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视觉角度为180度,酒后的视觉角度将会缩减,喝越多,就越无法看清旁边的景物;此外,亦可能抓不准目标,看不清楚车道线,对光的适应也变差了。
2.运动反射神经迟钝:驾驶人以为脚提起来要踩煞车,其实已慢了一两秒。车速如果是60公里,一秒钟车子就已经跑了16.67公尺,若是时速100公里,一秒行驶距离则为27.78公尺,这种相差其后果是相当危险的。根据研究指出:呼气酒精浓度达0.25mg/L 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5%(50mg/dL)以上,将产生复杂技巧的障碍、驾驶能力变坏,肇事率比未饮酒时高二倍。而在呼气酒精浓度达 0.55mg/L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11%即110mg/dL以上时,其平衡感与判断力障碍度升高,肇事率比未饮酒时高十倍;其实身体中酒精浓度在这样的标准以上,大多数人会感觉很不舒服,头晕、心跳急促、呕吐等。
3.触觉能力降低。由于酒会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酒后人的手、脚触觉反应较平时降低,踩制动踏板时软弱无力,方向盘掌握不稳,车辆容易失控,驾驶人脚提起来要踩刹车,其实已慢了一两秒。而一辆车时速60公里,一秒钟跑出16.67米;若时速100公里,一秒则为27.78米,这种相差其后果是相当危险的。
4.判断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操作错误增加,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实验证明,饮酒者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50毫克时,反应能力即有所下降。达到100毫克时,下降约35%,达到150毫克时,下降50%,并使人动作失调,手脚失控。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的驾驶人,越不能正确思考和判断车宽与路宽的关系,行为带有很大的盲目性。
三、酒后驾驶的防治对策
我国对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引言
在法治社会的构建进程中,法学专业学生的社会实践不仅能够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而且能有效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报告基于本人在XX社区进行的一系列法律服务实践活动,旨在探讨社区法律服务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通过1200字的篇幅,展现法学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与价值。
二、社区法律服务概况
XX社区位于城市中心区域,人口稠密,结构多元,包括但不限于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和小微企业主等群体。社区法律服务中心作为连接居民与法律资源的桥梁,主要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纠纷调解等服务,旨在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有效预防和解决社区内的`法律问题。
三、实践活动内容
法律咨询服务:我参与了每周一次的法律咨询日活动,为前来咨询的居民解答关于房产继承、劳动权益、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这一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将法学理论应用于实际案例分析的重要性。
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并参与了“法律进社区”系列讲座,主题涉及反诈骗、消费者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通过生动的案例讲解和互动问答,有效提升了居民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
纠纷调解:协助社区法律顾问处理了几起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案件,学习了调解技巧和法律文书的撰写,体会到了法律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
法律服务资源分配不均:尽管社区法律服务中心努力提供服务,但面对庞大的居民需求,仍显得力不从心。特别是对于偏远或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社区,法律资源更为稀缺。
居民法律意识薄弱:部分居民对法律的认知停留在表面,遇到问题时往往选择私下解决或忍气吞声,缺乏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信息不对称:居民获取法律信息的渠道有限,且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难以保证,导致在需要时无法及时找到合适的法律帮助。
五、改进建议
加大投入,优化资源配置:政府应增加对社区法律服务的资金支持,引入更多法律专业人士和志愿者,特别是在资源匮乏的地区,建立线上法律服务平台,实现法律服务的远程覆盖。
强化普法教育: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如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提高居民的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利用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建立法律援助快速响应机制: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流程,确保居民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迅速获得专业指导和帮助。同时,加强社区法律顾问与专业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为复杂案件提供更深层次的支持。
六、结论
通过本次社会实践,我深刻认识到法学教育与社会实践结合的重要性。社区法律服务作为法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其有效运行不仅依赖于法律专业知识的普及与应用,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支持。未来,法学专业的学生应当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此类实践中,将所学知识服务于社会,为建设和谐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调查时间:
20xx年11月
调查地点:
xx
调查对象:
拆迁失地农民,村干部,外地农民工,社区新居民;
调查方法:
面谈,实际走访
调查目的:
通过对目前社区情况调研和了解,希望能够引起重视,增强社区新居民的法制教育,使依法治国真正的深入人心。
从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1999年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第五条,从此,我国真正意义上实施了依法治国,时至今日,依法治国已经实行了十多年了。而起作用也巨大,影响也极具深远。以此同时,民主意思不断增强,人民更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这些只是从全国的平均水平来看的,现在的中国城市生活法制融入的很深,市民们都懂的运用法律。可是如果从基层来看,特别是从城市周边的拆迁失地农民、外地来湖安置的新居民来看的话,结果又会怎样了呢?也是一直都是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深入实施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
一、调查内容
(—)法律意思有所增强,开始信仰法律
从我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现在很多人特别是社区里的人们都在有形、无形之中有了一种意识,就是遇到纠纷、权利受到侵害时,会多考虑集中解决方法,而很多时候会想到运用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民富小区有一位姓王得建筑工,他是农民工,年龄也比较大,50大几了,家里负担也比较重,还有个上大学的孩子要他供着。到年末了,其工资还有被拖欠的,为了拿回拖欠工资,他们已经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样,把建筑工地上的东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样带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闹事了,索回工资。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议,交涉。之后见未果,就去找街道政府,请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资。当时,他们还有一种想法就是如果实在不行就是会去法院对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诉讼。基于这种认识我相信,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相信法律是解决争议,维护权利的重要方式,便开始信仰法律了。对这点我感到很欣慰,因为我们国家封建时间太长,受历史影响,人治色彩太浓了,能够树立法治意识已经很不错,即使不是很深。
(二)对法律知晓不够,认识不足
我每次在跟社区里的新居民聊天中发现,他们基本是不知道什么多少法律,只是通过电视、别人讲的知道点法律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权益被侵犯时能够即使得到救济。就这样开始对法律有种崇拜感、高深感。是些很深奥的东西。一般居民是了解不到,知晓不多,当得知我的专业就是法学时候,再他们看来,那是个很好的专业,很有前途的。可他们并不清楚,法律其实就是调整社会普遍生活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规范。就是与他们生活有关,也是从他们的生活中抽象出来的。用于指导以后的社会生活。而且,他们有很多人对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认为法律只是给有钱、有权势的人准备的,总结起来就是为有地位的人准备的,一般的居民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处,只要有钱,也只要给钱,就会有相对轻的结果,就能赢得官司,平头老百姓因为既没钱也没有地位,所以总是吃的哑巴亏,这种看法对法律追求的公平、正义的目标是中曲解,对法律认识不到位,这样对法制建设产生影响,偏离正常法治轨道,对我国深入实施依法治国产生不良影响。
(三)运用法律解决纠纷较少
基层人民,特别是广大社区里的居民虽然对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晓了一些法律知识,也稍微增强了法治意识。但是,真正会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的纠纷、维护自己的被侵之权的人很少,假期我去人民医院看望我一个以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叔叔,在那骨科住院部,从其他病人中了解到,他们很多人是因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属也遇到这种情况,当我得知他们很多人为了要求行为人支付医疗费,很多要么就是通过联合亲戚朋友,强制威胁行为人赔偿,要么就是与行为人私下协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费用。虽然,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私下解决,即私了。私了,解决起来更迅速,但是,这样的话容易引起打击报复,相互之间,由于威胁或者忍气吞声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发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潜在的影响,而且,私了,赔偿的数额很多要么具有敲诈性,要么就是让受害人受损。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不愿意让国家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干涉。
(四)居民提起的诉讼少
我去吴兴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现在法院受理的案件虽然在增多,特别是,民事案件增多,这说明人民越来越接受司法解决争议,人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增强。后来我才发现那些提起诉讼的原告很少有个体居民的,听法院内部人说就民事案件,居民提起诉讼比例不足民事诉讼的10%,基本都是些企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一些收入相对较高的城市居民。这也说明了,新居民中的法治建设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对运用法律解决争议心存恐惧
经过多年的法治建设,广大居民虽然意识到了,可以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但是,在他们心中人仍就认为法律并不是最好的途径,因为在他们看来,打官司容易引起对方的打击报复。因为在我们居民心中,一向喜欢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别是在对方或者对方的亲戚朋友,有些权势,会利用聚集众人暴力威胁,那势必对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响。特别是现在咱门中国的党、政干部,由于其受严格监督,极易滥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同时还有个问题就是,当广大居民与政府有关部门闹矛盾,那么,居民处于弱势地位,而政府及相关部门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权,加上执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强势了。可以通过给居民办理各种事情通过拖延,敲诈勒索等各种方式来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因为就与居民关系密切的还是政府,从出生到死亡都是离不开的,也正是在此,即使当时通过法律维护了权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办了。会惹上更多必要的麻烦。
二、调查结果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在我国,特别是广大基层社区,很少有居民会运用法律来维权,原因可能是是因为他们不懂法,害怕法,也可能是害怕缠上国家机关,但最主要的是费用问题,因为不懂法,所以如果真的要进行司法救济那么久的请懂法的律师,那么就得花费很多,而请律师,我们都知道,费用是比较高的。好像最少也是总费用的百分之十以上。同时由于我国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还多是谁告谁举证,因此花费的时间、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识缺乏。同时,在居民看来就那些诉讼费用也是很高的,诉讼费用可能由于我国人口多,问题也多,而国家给予的经费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满足办案需要,可能多诉讼费用高有些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员在我国比较少,一个区就一个法院,一个律师事务所,少量的人在社区做法律服务者。而且,因为案件多,各种旧案,新案都拖沓,堆积,办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个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结果也很正常。假期我去看我叔,因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疗花费大,家里条件不好,很多亲戚朋友凑齐钱进行治疗,当对肇事者要求赔偿时,肇事者只赔偿小额之后就没有支付。为此,就请律师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费用没有,又不好向大伙借时,律师便提议由律师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资金给我叔先行治疗,而由律师进行诉讼,而对于胜诉而得到的赔偿就归律师所有。从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运用法律来解决的话,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对治疗就非常的不利。因为不能及时得到赔偿。有点远水解不了近火。
(二)观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基层社区生活久了就会发现,现在的社区受传统的思想影响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国家机关干预他们的生活,特别是司法机关干预他们的纠纷。我在叔叔上班的一名叫龙马饲料公司的工人中了解到,其实他们基本都是从农村来的,当问到他们对打官司的看法时,普遍的反应是他们都是害怕,在他们一向看来,打官司都是些不安分的人,感觉都是坏人似的,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错的。而且他们也根本就不想跟国家机关接触,有种对国家机关的恐惧感,而且农民还会感到他们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认为即使有理由也很难站的住脚,也容易受其借用种种理由敲诈。
(三)司法工作人员及相关法律服务人员素质不高
由于我国实行法治不久,很多司法人员专业素质不过关,很多都是中专生、高中生、或者一些干部只是经过短期培训就上岗,很多都没有接受正规的大学法学专业知识教育,因此他们中很多人,素质低,办理案件是容易出现错案,同时很多司法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也比较差,道德素质也比较差,没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审查,合理解决纠纷,相反很多人还利用职权,假公济私,以权谋私,把这种机会当作是发财机会,到处收受钱财。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抛于脑后,给农民以很不良的影响。
(四)中国法治建设大背景
在我国,法制建设是在政府的推动下进行的,因此存在着集中明显特征,即是政府推进型、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型、法制观念缺失型。因此在政府推进型法治中,政府权力很少受限,这种情况在基层社区比较典型,很多的法治宣传都是由政府推进,而且很多的法治执行无形之中也让基层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体制改革中,权力制约问题还不完善,这更是阻碍了法制建设;就法制观念来说,我国距西方发达国家大概相差300年,而就硬件来说,和西方国家没有多大差异,科技的差别也很小,制度差别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观点现在才提出,而人家几百年前就提出来了,这就是差距。再与我国基层居民的法治意识中,更是有距离。
三、调查体会
为了真正贯彻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设,特别是加快基层社区。因为我国基层社区人数众多,是对我国整体提高法治水平是一个挑战。为此:
首先,我们得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提高他们的收入,增强新居民阶层的经济基础,是他们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财产,以便于他们负担各种司法费用,以及相关因为运用法律而产生的各项支付。
然后就是加强对从事司法工作以及与司法工作有关的服务人员的素质教育,是他们的服务水准更上一个台阶,更好的服务,具体说来,可以是,加强对司法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严格专业法律服务人员的准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过大学专业法学教育的大学生入司法服务系统,充实整个队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时还得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们思想、道德水平,使他们真正树立公正司法,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权谋私。
还有,对司法机关进行改革和监督,加强管理,加大简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对旧案、积案的处理,在保证公正的基础上尽快结案,及时解决争议。
再有,我们应该加大法治宣传,加强法治教育,发挥各种媒体宣传作用,可以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向广大社区新居民宣传,同时也引导居民去学习法律,增强法治观念,增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的意识,同时,也去积极监督其他主体守法。如,对政府,对党员,对干部进行监督。
最后,广大干部,党和领导人,自己要积极主动守法,维护法律权威,同时司法部门应对违法法律的行为人依法处理惩罚,为全社会建设法治社会树立榜样,特别是在基层社区更是要树立典型。为全社会建设法治创造良好环境。
我相信,我们社区的法治问题,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会取得长足进步的。